《藏国》 第一章 重回大唐 永和坊是长安城有名的贫民区,住在这里的人三教九流,纷乱繁杂,各种纠纷不断,不过一般而言,民不告,官也不究。 在坊中部有一座破烂不堪的小院,烂泥混着麦秸夯成的院墙,院内有三间东倒西歪屋。 千疮百孔的院门比乞丐的衣衫还要破,偏偏上面挂着一块很大气的招牌:‘一贴绝’,原来这里是一家医馆。 这天上午,一名妇人挎着竹篮快步走来,另一手拎着一只铁锤,是铁锤,足有二十斤重,也不知是哪位将军遗落沙场的兵器。 妇人年约三十岁出头,身穿布裙,乌黑的头发扎得很紧,用布包着,斜插一支铜簪,岁月没有洗去她容貌的清秀俏丽,只是眉眼间隐隐藏着一股子杀气。 她的容貌在这贫民窟里绝对是天仙般的存在,很多无赖浪荡子虽然垂涎她的美色,可又畏惧她手中的铁锤。 妇人叫做裴三娘,正是前面一贴绝医馆的主人,凭借一手时灵时不灵的医术,在这片贫民区里混口饭吃。 走到门口,有邻居喊道:“三娘,你家小李子又坐在井台上了,很危险,你快去看看吧!” “谢谢葛大娘!” 裴三娘加快脚步,手中的铁锤捏得更紧了。 此时,院子里的井边上坐着一个十四五岁的少年,年纪不大,身材却很高壮,至少比裴三娘还要高半个头,他坐在井台上,两脚荡在井里,眼睛却痴痴地望着井底,目光里充满了绝望。 嘴里念念有词,反反复复就是一句话,“我怎么回去,我该怎么回去?” “阿邺!” 裴三娘见儿子衣衫单薄的坐在井边,又是心疼,又是恼火,“你不去床上躺着,又跑出来做什么?” 她扔掉铁锤,三步并作两步,速度疾快,一把抓住儿子的胳膊,力气奇大,硬把他从井台上拖下来。 少年愤怒地挣脱了她的手,“别碰我!” “谁稀罕碰你,有本事你跳下去,我保证不拦!” “木娘!木娘!” 裴三娘又喊了两声,最东面的房间出来一名老妇人,“咦!阿邺怎么出来了?” “赶紧把臭小子扶进去,别整天念经了,人跑出来都不知道。” “都怪我!” 老妇人连忙上前扶起少年,进了屋,少年烦躁的情绪终于平息下来,人也恢复了理智。 “谢谢大娘!” 他躺上自己的小床榻,双手枕在头下,深深叹了口气。 李邺到现在还无法面对现实,自己无法接受第三次高考落榜的打击,独自去骊山游玩,下山时却一脚踩空,坠入一个水潭,醒来后竟然到了唐朝。 这简直比高考落榜还要残酷千百倍,他无法接受这样的灵魂穿越,他要回家。 “木娘,药好了,给他端过去。” 外面说话的女人也不是他的亲人,更不是他的母亲,只是这具躯壳的母亲,但是….自己也抢了人家的儿子肉体啊! 没有身体,灵魂就会灰飞烟灭,没有灵魂,身体又是一具行尸走肉,它们是一体的,谁也离不开谁,那么自己真的来到了唐朝? 李邺心中乱成一团。 “阿邺,快把药吃了。” 老妇人端来一碗汤药,她长得慈眉善目,有很强的亲和力,让李邺想起了自己早已去世的奶奶。 “大娘,我真不想喝这药!” “别说傻话了,你娘跑去城外采药,几天几夜没合眼给你熬药,好不容易才把你从鬼门关拉回来,没有你娘,你早就死了。” “木娘,别说了,这臭小子不领情的!”裴三娘在门口恼火道。 李邺默默接过碗,一口喝掉,药实在太苦了,他连忙接过水杯猛喝几口,把杯子递给老妇人,这才重重躺下。 老妇人向裴三娘偷偷眨了眨眼,裴三娘绷着的脸上也终于露出了一丝笑意。 ....... 一转眼又过去了十天,李邺不得不接受现实,不可能再回去了。 他开始进入了自己唐朝的角色,就当是演戏吧!戏终人散,或许自己就能回去了。 一旦他接受了现实,各种疑惑便纷至沓来。 现在是唐朝什么时候?哪一年? 他的父亲是谁? 木大娘说他差点被人害死,又是怎么回事? ....... 这天清晨,他被院子里一阵吵嚷声惊醒。 “王瘸子,把膏药钱留下,人赶紧滚蛋!” “三娘,给我个机会……” “狗屁机会,你再敢动手动脚,老娘一锤砸烂你的脑袋!” 一个男子悻悻道:“多少药钱?” “二十文!” 只听一阵铜钱的声响,男子不死心道:“我下次再来看病!” “快滚!” 院门吱嘎一声关上了,只听裴三娘恨恨道:“想占老娘的便宜,做梦吧!” 李邺翻身坐起,随手披上一件衣服,开门走进院子。 现在是早春,正逢倒春寒,院子铺着一层薄薄的白霜,裴三娘坐在屋角,用药槌在石钵中细细捣药。 “娘!”这声娘叫得很勉强,他有求于人才艰难开了口,“我想问你件事!” 裴三娘没有抬头,“你想问什么?” 李邺有些踌躇,冒然问今年是哪一年,会吓着人的。 “不知怎么回事,我好多事情都忘记了!” “我知道,你脑子被人打坏了,连自己的娘都不认识了。”裴三娘没好气道。 “今年是哪一年?”李邺鼓足勇气问道。 “你说什么?”裴三娘抬头惊讶地看着他。 李邺挠挠头,“我是说,皇帝叫什么,什么年号?” “你管皇帝叫什么,他又不是你爹,今年是天宝八年。” “啊!天宝八年。” 这是唐玄宗的年号,自己竟然到了中唐,这可是大唐盛世啊!是不是还能见到李白? 李邺高中时代最崇拜诗人就是李白。 ‘天生我材必有用,千金散尽还复来!’ ‘弃我去者,昨日之日不可留;乱我心者,今日之日多烦忧。’ 这些千古绝唱他太熟悉了,现在居然能亲眼见到自己的偶像,让他忍不住有点小小的激动起来。 还有谁?杨贵妃、李隆基、安禄山…..李邺忽然反应过来,天宝八年,距离安史之乱只剩下六年了,啊!乱世就要来了。 可是……乱世和自己又有什么关系,李邺望着三间破烂的小屋,乱世还能让自己处境更糟糕? 说不定,乱世还是自己的机会…… 各种念头、各种情绪在李邺心中此起彼伏,担忧、不安、躁动,甚至还有一丝隐隐的期待。 “别发呆了,过来替娘捣药,家里膏药快断了,赶紧!” 李邺接过药槌,坐在一只小胡凳上捣药,脑海里还在胡思乱想着这个时代和即将到来的乱世。 忽然,他感觉怀里一热,低下头,怀里竟然有只滚热的鸡蛋。 “赶紧趁热吃了!”裴三娘转身走了。 望着这位唐朝母亲瘦小的背影,李邺心中涌起了一丝歉疚,虽然这不是自己的时代,可毕竟还有人疼爱自己,关心自己,自己对她的态度是不是有点过分了? “嗤——嗤——”似乎有人在发暗号。 李邺寻声望去,只见院墙上出现一张胖圆脸,也是十三四岁模样,满脸关切问道:“老李,你好点没有?” 李邺脑海里还残留一些唐朝的记忆,但很模糊,他只觉得这个胖子很眼熟,却忘记了他是谁? 李邺点了点头,这时,裴三娘大步从屋里出来,叉腰怒斥道:“死胖子,阿邺都差点被打死了,你们还有完没完?” 小胖吐了一下舌头,掉头就跑。 “娘,他是谁?” 裴三娘瞪了儿子一眼,“他们和你一样的闯祸精,忘记他们最好!” 裴三娘转身进屋去了。 李邺快步走到矮墙前,探头向外找去,只见胖子躲在一棵老槐树背后,一张大圆脸,小眼睛小鼻子,才十三四岁,但身高都快一米八了,长得又高又胖。 “老时间,老地方见!”胖子转身就跑了。 李邺一阵苦笑,老时间是什么时候?老地方又在哪里? ........ 裴三娘很忙,收拾了膏药,又出门给人看病去了,照例挎着她的篮子,拎着她的铁锤。 找了一个机会,李邺问木大娘道:“大娘,今天有个胖子找我,年纪和我一般大,他是谁?” 木大娘是裴三娘母亲的陪嫁丫鬟,一直照顾裴三娘,三十多年了,不是母女,却情同母女。 李邺也是她带大的,把他当做自己的孙子一样。 木大娘笑道:“看来你真是被打狠了,连一起长大的张小胖都不认识了,还有十几个,都是你的小兄弟。” “小兄弟是什么意思?” “你是他们的瓢把子大哥!” 李邺的脑海里闪过一个词,‘黑社会老大!’ 难道自己手下还有一帮子小弟? 他心中更好奇了,连忙问道:“大娘,我被谁打伤了?” “这个…..我不能说,你娘不准我说!” “那他叫我老时间老地方见,是什么时候,什么地方?” 木大娘头摇得跟拨浪鼓一样,“你别问我,我什么都不知道?” “我爹爹是谁?大娘总该知道吧!” 木大娘眼中黯然,叹口气道:“我去给你煮汤面!” 她起身向外走去,走到门口,她回头神秘笑道:“你以前总是一更时分偷偷起床,跑去社庙,我也不知道你去干什么?” 第二章 游侠本色 ‘梆!梆梆——’ “小心烛火,关门防盗!” ‘梆!梆梆——’ 更夫走远了,李邺翻身起床,他不敢走正门,而是从窗户跳出去,再翻过院墙就出去了。 唐朝母亲和木大娘什么都不肯说,他只能从朋友那里寻求真相。 社庙就是城隍庙,距离李邺家不远,站在院子里就能看到飞檐和蹲兽。 刚走进庙门,他忽然听见后面有奔跑声,不等他回头,他便感到身后有风声,他本能一闪身,快得无以伦比,后面人扑了个空。 扑他之人正是白天见到小胖子,他见李邺在发呆,挠挠头道:“老李,你来社庙做什么?” 李邺还在震惊之中,他刚才这一闪身,竟然横移了一米五左右,自己怎么办到的? 而且闪身速度之快,对方距离他只有半米都没有扑中。 他隐隐意识到,自己可能会武艺! 李邺回过神,忽然眉头一皱,不对啊! “你不是约我晚上来这里见面吗?难道这里不是老地方?” 小胖子摇摇头,“不是啊!我们的老地方是马球场,不是这里。” “那你怎么也在这里?” “我们在马球场等你很久了,怎么也等不到你,我就去你家,远远发现你翻过墙,偷偷摸摸跑来社庙方向,我就跟在你身后。” 李邺更加糊涂了,老时间老地方都对不上,难道是木大娘搞错了吗? 这时,又跑来两个少年,一高一矮,长得都挺瘦。 “老胖,找到他了吗?” “在这里呢!” 小胖子走上去低声对两人道:“可能真是裴婶子说的,他脑子被打坏了。” 两人苦着脸道:“那怎么办?这下我们死定了。” 他们声音虽然很低,但李邺听得清清楚楚,他摆摆手道:“我没事,就是有些事情记不得了,我只记得老胖,你们两个我忘记名字了。” 瘦小的男孩跑上来,拉住李邺胳膊道:“老李,我是小黄毛,他是乌鸡郎,都是你起的名字,想起来了吗?” 月光下,李邺见小男孩头顶有一撮黄毛,另一个又高又黑,腿细得跟鸡脚杆子一样。 他‘噗!’笑出声,这两个外号还真贴切。 “我们去财神殿吧!” 小胖子在前面带路,财神殿在侧面偏殿,四人翻窗进了偏殿,这里供奉着一尊泥胎塑像,旁边有字:财帛星君。 这位财帛星君就是唐朝百姓眼中的财神了。 他们从供桌下找到几个破旧蒲团,盘腿在蒲团上坐下。 李邺想起大娘说过,他有十几个小弟,可眼前只有三人。 “怎么只剩下你们三人了?” “都散了!” 小胖子叹口气道:“自从你被打伤后,我们也认怂了,不敢再去马球场,但那帮家伙不肯放过我们,见我们一次就打一次,打得我们像狗一样四处逃窜,小七郎被他们打断胳膊,全家搬走了,我们就指望你赶紧康复。” 李邺听得一头雾水,干笑一声道:“我好多事情都想不起来,连我娘都不认识了,你们给我说说,他们是谁?干嘛要打架?” 三人都知道他忘了事,七嘴八舌抢着说,李邺这才渐渐明白了。 他住这个坊叫做永和坊,是长安有名的贫民区,孩子们没钱读书,整天聚在一起瞎玩,自己打架最猛,力气大得惊人,而且讲义气,不欺负弱小,自然而然就成了孩子们的瓢把子大哥。 永和坊的西面有一个马球场,白天军队要练习打球,下午回营,士兵走后马球场就成了孩子们的天堂,但附近几个坊的孩子也会跑来玩,孩子们打架抢地盘就成了家常便饭。 但从去年秋天开始,来了一群富家子弟,霸占了马球场,每天傍晚练习打马球。 李邺他们不肯让,双方也打过几次架,结果矛盾越来越深,就在半个月前的一次冲突中,李邺被富家子弟带来的武师打成重度昏迷,几乎丧了命。 李邺哑然失笑,他还以为自己受伤是发生了什么大事,原来是和一群少年打架。 “老李,刚才你一闪身,我就知道你恢复了,明天我们抄家伙和他们干吧!”小胖子凶相毕露,满脸横肉。 “和他们干,打死这帮狗杂种!”小黄毛和乌鸡郎也捏紧拳头道。 自己的前身会不会热血沸腾,慨然答应,李邺不知道,但现在的他不会了。 李邺现在的身体只有十四岁,可他的内心已经二十一岁了,早就过了头脑冲动,惹事生非的年龄。 唐朝的母亲总说他是游侠儿,开始他还沾沾自喜,以为是游侠,木大娘解释后他才知道,游侠中的游是游手好闲的意思,侠不是指侠义助人,而是惹事生非。 一句话,游侠儿就是游手好闲、惹事生非的小混混。 是啊!已经十四岁了,还整天和别的孩子打架抢地盘,不是小混混是什么? “打来打去没意思,还不如找点事情做,挣点钱花花!” 三人面面相觑,张小胖急道:“老李,大哥,你也认怂了?” 李邺摇摇头,“只是觉得整天打架没意思,想找点事情做,或者去逛逛书店也行,我们附近有书店吗?” “逛书店?” 三人听得匪夷所思,一起摇头,“坊里没有书铺!” 一阵强烈的困倦袭来,李邺打了个哈欠,“太晚了,先回去睡觉吧!我们明天再聊,你们可以直接来找我。” 他站起身走了几步,张小胖忽然恶狠狠骂道:“窝囊废,没卵子的太监,你连狗都不如,我们真瞎眼了!” 李邺大怒,困倦立刻消失得无影无踪,他转身一把揪住张小胖的脖领,将他拖了过来,“我欠你什么,你这样辱骂我?” 张小胖怒视他道:“你被他们用卑鄙手段差点整死,居然能忍气吞声,当然是没卵子的太监!” “什么意思,什么卑鄙手段?” 李邺冷冷道:“原原本本告诉我,当时到底发生了什么事?” “你先放开我!” 李邺松开他衣襟,却发现自己居然把这个至少一百五十斤的胖子拖了十几步远。 张小胖似乎习惯被他拖拽了,他整理一下衣服道:“他们打不过你,就和你赌斗,每人打对方三下木棍,站不稳就认输,你和他们还签了输赢状,双方认赌服输。” “然后呢?” “然后他们让你先打,他们出来一个武师,你用木棍打了他后背三下,武师站不稳走了两步,然后轮到他们了。” 张小胖说到这,咬牙切齿道:“他们竟然偷偷换成了铁棍.........” “铁棍?”李邺眼睛骤然眯成了一条缝。 ......... 李邺心事重重回到家,他刚翻进院墙,却发现母亲裴三娘拎着一根哨棍站在院子里冷冷看着他。 “我想恢复记忆,小胖告诉我很多事情!” 裴三娘目光变得柔和起来,把哨棍放到一边,她走上前抚摸儿子的头道:“娘最后悔的事情就是没有坚持让你读书?” “我读过书?”李邺惊讶道 “七岁时你读了一年,木娘劝我继续让你读书,我却觉得读书只会让人变坏,还是练武最有用,将来不会被人欺负,可现在我悔之莫及!” “为什么?” 裴三娘眼中燃起了怒火,“如果你读了书,你就不会蠢得去签那个狗屁认赌服输状,让老娘打官司都打不赢!” 李邺望着眼前的母亲,他眼睛有点莫名的酸楚,半晌他低下头道:“我不会再蠢了!” 第三章 融合超越 李邺虽然不想再惹是生非,但张小胖告诉他真相后,一根钉子就刺进了他心中。 如果只是打架受伤,伤好后也就罢了,偏偏对方用了卑鄙的手段陷害他,李邺咽不下这口气。 但裴三娘无论如何不准他再去招惹那群富家子弟,那群富家子弟太卑鄙、太狡猾,儿子不是他们的对手,迟早会被他们害死。 裴三娘每天上午出诊,下午就赶回来配制膏药,同时也看着儿子,李邺一点机会都没有。 没有机会,那只能等待机会。 另一方面,李邺对自己的前身也充满了好奇,自从他发现自己出手非同寻常后,他便不断探究自己的潜力。 这天上午,木大娘一边给他缝补衣服,嘴里唠叨他的童年往事,李邺托腮坐在一旁,听得很专注。 “你从半岁开始,你娘就用草药给你泡澡,我说孩子太小了,承受不住虎狼之药,她就不听,你没被她折腾死,是你命大。” 李邺笑道:“草药泡澡有什么好处吗?” “你娘说得神奇,说是她的家传秘方,能洗髓易筋,我觉得没有她说的那样夸张,最多是夏天不怕热,冬天不怕冷,身体健壮,不容易生病,我就看到这些。” 难怪自己只穿薄薄一件单衣也不觉得冷,这是哪家的秘方啊! 李邺很想问唐朝母亲的身世,但最终他还是忍住了,他发现只要问唐朝父亲或者唐朝母亲的事情,木大娘就会找借口离开。 李邺只好继续刚才的话题,“我还练了什么武艺?” “你练得多了,很杂,总是坚持不了不久就放弃了,我不是说你,你娘没耐心,不过有一种练习,你从四岁一直坚持到现在。” “是什么?” “你两岁的时候,你娘就教你套圈圈,地上放几个小木偶,你站在几尺外扔竹圈,套中了,你娘就会奖励你一个小点心。” 李邺无语了,这是在训狗吗?还是准备让自己长大后摆个地摊? 木大娘笑了笑又继续道:“四岁那年,你娘带你去看打马球,你忽然对打马球有了浓厚的兴趣,自己捏个泥球,拿根木棍击球,打了几天,居然能一竿子把泥球打进一丈外墙上的小洞里,你娘说你有天赋,就开始训练你打球,训练你三个月,她没有耐心了,但你自己却一直坚持下来。” “我一直坚持到现在?”李邺很惊讶,坚持苦练马球十年,怎么办到的? 木大娘放下衣服,神秘一笑,“我给你看样东西!” 她弯腰从床榻下拖出一口破旧的木箱子,上面全是灰尘。 木大娘吹一下灰尘,笑道:“这都是我替你收集起来的。” “是什么?”李邺的好奇心被勾起来了。 木大娘打开箱子,里面竟然是长长短短二十几根木棍,很多都断裂了。 “这根就是你第一次打泥球用的木棍!” 木大娘拾起一根短小的木棍笑道:“那时你才一点点大,就拿着这根小木棍在院子打球。” “所有的都是?” “都是你用过的,一根不少,大娘都给你收集起来了。” 望着一箱子二十几根木棍,李邺眼睛湿润了,这哪里是木棍,分明是一个老人对自己满腔的慈爱。 ………. 前世的数理化,语文历史地理,现在对他还没有用,背几首唐诗宋词也不可能轰动长安。 一个贫民窟长大的穷孩子,只读了一年书,会写出惊世骇俗的文学作品?谁会相信? 相反,莽撞表现自己只会让他陷入危险境地,成为权贵的猎物。 务实是才生存之道,他要融入唐朝,适应这个时代,而不是这个时代来适应他。 一连几天李邺都在进行各种练习,了解自己,他发现自己的武艺其实很平常,可能就练过几招三脚猫的功夫,但他却有异常强大的天赋,主要是力量、速度和敏锐。 他可以轻松举起近两百斤的重物,就算是强壮的成年人也未必办得到,正是他力量远远超过同龄人,加上他皮肉粗糙坚固,特别能挨揍,才能成为街坊少年中的打架之王。 另外他反应也极为敏锐,速度疾快,这一点是他在茅厕里发现的,他竟然可以用食指和拇指倏地捏住从眼前飞掠而过的苍蝇,百发百中,尽管有点恶心。 当然,这和他十年来苦练打马球有绝对关系,还有就是他从小泡药浴,或许真有想不到的奇效。 这天晚上,李邺在院墙上点了一炷香,他站在院子里对角另一边,相距约两丈,他手中持马球杆,唐朝马球杆像极了后世的曲棍球杆。 但地上不是马球,而是一颗麻雀蛋大小的石丸,李邺心沉静如水,脑海里一片空明,他挥杆打去,‘啪!’球杆精准击中了地上的石丸,石丸闪电般飞射出去,墙上燃烧的香火头蓦地消失了。 “厉害!”他心中忍不住夸赞自己。 李邺又取来一颗石丸,这一次他改变了目标,挥杆去击打旁边的一棵小树树干,但石丸从树干旁边掠过,足足相差了三十厘米。 李邺愣住了,自己能打中香头火,却打不中比它大几十倍的树干,为什么? 李邺闭眼回想自己打香头火时的经过,他想起来了,打香头火那一瞬间,他似乎有一种很微妙的感觉,他能控制住力道和准头。 但打树干时,这种控制感觉就消失了。 他又找了一些石子,重新进行试验,一连打了十次香头,其中有三次他找到了那种感觉,打中了香头,其它七次都打空了。 他知道不能着急,需要时间来慢慢掌控它。 …….. 一晃又过去了十天,李邺每天都在苦练,一天练习几百次。 随着时间推移,那种控制力道和准头的感觉越来越明显,控制它的次数也越来越多,甚至不练习时他也能找到那种感觉。 他知道,自己即将要成功了。 “老胖,抛高一点!” 张小胖将两块干泥一前一后抛向空中,李邺挥杆击打石块,这一次,那种感觉居然自己出来了,不需要他刻意去寻找。 那是一种多么精妙的控制力,他完全控制住了挥杆的力道和方向,小石块闪电般飞射出去,‘啪!啪!’在空中将两块干泥击得粉碎。 “你已经练了快两个时辰了,每发都能击中,难道还不够吗?”张小胖着实累坏了,一屁股坐在地上动弹不得。 李邺没有回答,他像石雕一样站在那里,用内心细细品悟出手那一瞬间的奇妙感觉,李邺前身苦练了十年的成果,现在终于被他融合了,他掌握了那种控制力。 一只麻雀落在大树上,它忽然振翅飞起,从李邺头顶上掠过,李邺掂了掂手中的石丸,猛地向天空甩去,飞掠而过的麻雀哀鸣一声,倏然落下。 没错!就是这种对准头和力道控制,不管是打马球,用弹弓,还徒手抛射石头,他都能找到这种感觉。 张小胖却惊得跳了起来,“哇!你居然还有飞石打物的本事,什么时候学会的?” 李邺一怔,“难道我以前没有打中过吗?” “哪里有啊!你吹嘘自己会打马球,我们让你露一手,你根本就打不中,更别说打鸟了。” 张小胖的话让李邺忽然意识到,极有可能他的前身也没有能掌握这种精准控制力,只是靠一种本能。 如果是这样,那他的前身打香头火应该也是时准时不准。 也就是说,自己不仅融合了前身十年的苦练,而且还超越了他。 接下来几天,李邺继续不断巩固这种精妙的控制力,彻底掌控它,随心所欲的使用它。 ………. 在贫民区开医馆收入很微薄,贫民看一次病也就负担得起十文二十文钱,但长安的药材却很贵,如果买药材制作膏药,裴三娘的医馆早就倒闭了。 为了生活,裴三娘只能自己去城外采草药,节省了药材成本,以前都是儿子陪她去,但为了让儿子康复得更好一点,这一次她决定自己去采药。 一去就要两天,李邺的机会终于来了。 傍晚时分,李邺带着张小胖、小黄毛和乌鸡郎三名小弟来到了马球场,张小胖还准备拿一根铁棍,被李邺制止住了,对方敢用铁棍是因为事先签订了认赌服输协议。 如果没有这份协议,一铁棍打上去,官司就跑不掉了。 况且,李邺压根就没想和对方打架,他是要找回场子,但不一定非要动武。 马球场比后世的足球场略小一点,两边各竖一块木板,上面掏了一个排球大小的洞,在骑马奔跑中,马球手将球打进对方球洞里,就算得一分。 一支马球队由五人组成,马球场上,五名富家子弟正在骑马奔跑,练习打马球,周围还几名他们的仆人。 为首是一名瘦高个年轻人,约十六七岁,他叫麻金松,家在对面待贤坊,实际上他们五人都是待贤坊的富家子弟。 富家子弟不一定是权贵子弟,有可能是大商人、有产人家、大店掌柜,或者依附权贵的大管事等等。 这时,麻金松忽然勒住马匹,惊讶地望着走上球场的几名冤家对头。 “这混蛋居然没事,不是说他瘫了吗?” 第四章 心服口服 几名富家子弟纷纷催马上前,麻金松高声喝道:“李邺,你已经认赌服输了,还想怎样?” 李邺轻轻拍打着手中的木棍,冷冷道:“我认赌了,可没有服输,你们每人让我用铁棍敲上几棍,此事就算了结了。” 几名富家子弟都被李邺打怕了,所以才用卑鄙手段暗算了李邺,今天他们都没有带武师,对方是报仇而来,打起来他们会吃大亏。 “我们走!” 麻金松调转马头就走,其他几人纷纷跟上,李邺不慌不忙道:“或者换一种方式,你们赌不赌?” 麻金松勒住马匹,回头问道:“你想怎么赌?” “我们来赌马球!” 张小胖猛地捂住嘴,自己真蠢啊!居然没想到这段时间老大苦练挥杆,原来是要比赛马球。 麻金松看了他们四人一样,傲慢道:“你们没有马,总不能骑驴和我们比我们吧!” 其他人都一阵大笑,最瘦小的一名富家子弟道:“而且你们还少了一人。” 李邺淡淡道:“我们来文赛,敢跟吗?” 马球有两种比赛方式,一种武赛,两支马球队在场上对抗,另一种便是文赛,文赛就是比技巧,花样很多,传球、掂球、射洞等等,不一定要骑马。 对方要比马球,麻金松可不惧怕,他傲然道:“比就比,划出章法来!” 李邺一指远处的球洞道:“三十步外射洞,杆数少则获胜,双方各出一人,我们没有马,只能步射!” “赢了怎样?输了又如何?” 所有人都紧张起来,这才是他们最关心的。 李邺淡淡道:“我们若赢了,你赔我二十贯医药钱,以后我们在球场时,你们不能来!” 裴三娘打官司就是想向对方索要二十贯医药钱,但官司打输了,一文钱都没有要到,还倒贴了两贯诉状钱。 “如果你们输了呢?”麻金松冷冷问道。 “如果我们输了,这座球场我们不会再踏进一步,铁棍之仇一笔勾销!” 麻金松回头看看众人,几名富家子弟一起喊道:“跟他赌了!” “好!” 麻金松一口答应,傲然道:“我跟你赌了!” ……. 小黄毛等人目光复杂望着李邺,他们从小到大都是打架,李邺更是号称打架王,但今天这一幕着实让他们难以适应,居然不打架了,而是比斗马球,这算什么? “莫非老李伤势还没有好,所以…….”乌鸡郎自作聪明猜测道。 “有可能!” 小黄毛懊悔道:“早知道我们就不该怂恿他来了。” “没关系,老李打球也很厉害,绝不会输给他!” 张小胖心知肚明,这位瓢把子大哥打马球比打架更厉害。 球场上已经定好了位,射洞比赛有十步线、三十步线和五十步线三种,到了五十步线一般要骑马冲刺打球,否则力量不够。 “我先来!” 麻金松走上前,得意洋洋道:“打架我不是你的对手,但打马球,你是自取其辱了!” 李邺淡淡道:“输了别赖帐就行!” “赖帐!” 麻金松冷笑一声,指着场外道:“我那里有三十贯钱,你若赢了,我全部给你!” 李邺笑了笑,没有说话。 麻金松走到马球前,深深吸一口气,又看了看木板上的球洞,猛地挥杆一击,马球飞出一条弧线,‘啪!’一声打在木板上,差一点点入洞。 “他娘的,运气真背!” 麻金松低声骂了一句,让开了位置。 地上有十几个马球,李邺在三十步线将它们排成一排,他用的球杆是自己的,很破旧了,裴三娘花了十文钱从小摊上给他买来。 李邺走上前,让心沉静下来,头脑也变得空明,他猛地一击杆,没有半点拖泥带水,“啪!”马球直线飞射而出,精准射进了球洞。 张小胖三人振臂欢呼起来,拥抱着又蹦又跳,“我们赢了!” 麻金松的脸色顿时阴沉下来,这混蛋的狗屎运气啊! 李邺斜睨一眼,冷哼一声,连续挥杆向地上的马球击去,马球一个接一个飞射而去,十三个球,每一个球都精准入洞。 场上场下顿时一片安静,每个人都张大嘴,惊得目瞪口呆。 李邺淡淡道:“如果你还不服输,再拿五十个马球来,打飞一个我就认输!” 麻金松抱拳躬身行一礼,“我输了,心服口服!” 他快步下场,和同伴一起拎着三袋钱上来,放在李邺面前,“这是三十贯钱,从此以后,我们不会再来了!” 李邺微微笑道:“不送!” 麻金松一挥手,“我们走!” 几名富家子弟牵马离去,身材最瘦小的富家子弟深深看了李邺一眼,也跟着走了。 待富家子弟们走远,三名小伙伴跑上前围住李邺,满脸羡慕道:“大哥马球厉害啊!我们也想学,教教我们吧!” “你们不想打架了?”李邺微微笑道。 张小胖挠挠头,不好意思道:“现在想一想,其实打架真没意思,打别人十拳,自己也要挨八拳,打得鼻青脸肿,回家还要挨老娘板子,哪有打球爽,看他们输得灰头土脸的样子,心里痛快啊!更重要还能赚钱!” 最后一句话才是重点。 李邺拎了拎三个钱袋子,“挺重的,都快两百斤了!” 他又问道:“你们谁知道小七郎的新家?” 乌鸡郎举手道:“他是我表弟,我知道他家!” 李邺分出一袋钱,对他道:“小七郎被这帮混蛋打断了胳膊,这十贯钱麻烦你给他送去!” 乌鸡郎心中感动,连连点头,“我等会儿就去,他的新家就在隔壁坊。” 李邺又拨出一袋钱,“这十贯钱你们三个分,你们也被打了,算是压惊赔偿!” 三人顿时欢喜得跳起来,张小胖竖起大拇指赞道:“还是大哥会做人,吃肉也没忘记给小弟们喝口汤!” “请问,李公子可否方便?”他们身后忽然有人说话。 李邺一回头,只见不远处站着一名男子,三十多岁,看打扮像个仆人,李邺想起来了,几个富家子弟打马球时,下面坐着几个仆人,好像此人也是其中之一。 李邺眉头一挑问道:“你找我有什么事?” “我家乔公子有事情求李公子帮忙,能不能谈一谈。” 李邺回头问小伙伴,“乔公子是谁?” “乔彬!” 张小胖脱口而出道:“就是那个身材最瘦小的富家公子,人还不算坏,上次他们本来还想再补大哥一棍,被他拦住了。” 李邺点点头,“他人在哪里?” “就在前面,请李公子移步!” 李邺摇了摇头,“是他求我,不是我求他!” “我明白了,请公子稍候!” 仆人撒腿跑去,不多时,瘦小富家公子骑马奔来,他翻身下马上前道:“我失礼了,请李公子勿怪!” 李邺淡淡道:“天快黑了,你有什么事就赶紧说。” “是这样,我想请李公子替我打一场马球,报酬是五十贯钱!” 张小胖三人顿时惊呼起来,五十贯,那可是五万文钱,在贫民窟孩子眼中,简直就是不可想象的财富。 李邺笑了起来,“这是你们刚刚商量好对付我的新办法吗?” “没有!没有!” 瘦小富家公子慌忙摆手道:“是我家的事情,和他们没有关系,我可以发誓,绝不敢欺骗公子!” 李邺可不是三岁小孩,这个时代五万文钱的购买力就相当于后世的五万块钱,素昧平生,张口就给你五万块钱,天下哪有这种事情? 不过呢?做人也不能一口回绝,不给别人留余地,也是不给自己留余地,容易得罪人。 李邺笑了笑,“我考虑考虑吧!我娘不一定答应。” 瘦小富家公子取出一张纸条,递给李邺,“这是我家地址,如果愿意就来找我,我叫乔彬。” “多谢了,我叫李邺!” 瘦小富家公子苦笑一声,“我当然知道,我都被你打怕了。” 李邺哈哈一笑,“不打不相识嘛!” 乔彬抱拳行一礼,“时间不早,我先告辞!” 他翻身上马,骑马走了。 张小胖忍不住吐槽一句,“你到底还是不是老李啊!怎么就像被另一个人附身了。” ===== 【向大家求打赏,求推荐票!求月票!】 第五章 临危担当 李邺心情愉快,拎着一袋钱走进家门,迎面看见邻居葛大娘。 葛大娘一拍大腿,焦急道:“哎呀!你总算回来了,快去看看吧!你娘出事了。” 李邺心中一惊,“我娘出了什么事?” “她去采药,被毒蛇咬了,她坚持回来,刚进门就晕过去了。” 李邺心中大急,连忙向母亲裴三娘的屋里跑去。 房间里,裴三娘躺在床榻上昏迷不醒,一名医师正在收拾药箱,木大娘坐在一旁偷偷抹泪。 “大娘,我娘......她怎么样了?” 李邺冲上前,不由倒吸口冷气,只见母亲裴三娘盖着被子,右小腿露在外面,上面漆黑一片,已经肿胀得很大了。 木大娘哽咽道:“我也不知道她怎么样了,刘医师给她上了药,说只能稍稍延缓一下毒性,他也没有办法!” 刘医师在旁边道:“我劝你们别耽误时间了,按照我说的办法做,或许还有一线希望。” “什么办法?”李邺急问道。 “你问大娘吧!我只能给你娘稍稍延缓一下,如果到半夜还不消肿,她就危险了。” 医师摇摇头走了。 “大娘,快告诉我,什么办法?”李邺有点急了。 “刘医师说,延康坊有个名医,叫王济深,以前是御医,对付毒虫有奇方,就是太贵了,看一次要三十贯!” “啊!”李邺心中懊悔起来,他原本有三十贯钱,早知道就暂时不给他们了,现在又不好再要回来。 “大娘,我这里有十贯钱,咱们家里再凑二十贯钱,可以吗?” 木大娘惊讶地看着他,“你哪里来的十贯钱!” “大娘,你就别管了,以后再给你解释,现在救人要紧!” 木大娘擦拭一下眼泪道:“家里哪有二十贯钱,两贯钱都没有了,你病那么久,你娘每天花钱买鸡鸭羊肉给你补身体,一点点积蓄都花光了。” 李邺后退两步,一股强烈的歉疚感让他难过得说不出话来,望着昏迷中的母亲,他咬紧了牙关,无论如何,一定要救活母亲! 他忽然想到了什么,一伸手,摸到了怀中的纸条。 ........ 乔府就在对面的待贤坊,李邺一路飞奔,很快便跑进了待贤坊,这时天已经黑尽了。 待贤坊属于中层百姓的聚居区,房舍要整齐大气得多,乔府就在坊门附近,很好找,一进坊门就打听到了,一座占地三亩的宅子。 李邺奔到乔府门前,也是巧,正好看见了跟随乔彬的那名下人。 “这位大哥,你还认识我吗?” “啊!是李公子,你找我家公子吗?” “对!对!我有急事找他,麻烦替我通报一下。” “请稍等,我这就替你通报!” 这名下人也知道自己主人有求于对方,他不敢耽误,立刻跑去后宅。 不多时,乔彬笑嘻嘻走了出来,“李大哥,这么快又见面了!” 李邺心急如焚,也不寒暄,开门见山道:“我答应替你打球,但有一个条件!” “请说,什么条件?” “我希望能预支给我二十贯钱!” “这…..” 乔彬有些为难,“这得问我爹爹,你急着用钱吗?” 李邺点点头,“我娘被毒蛇咬了,危在旦夕!” “我明白了,你是想找济深堂的王御医,对不对?他给我爹拔过毒,确实很有奇效!” “没错!就是找他,但听说他要三十贯钱,我钱不够,还差二十贯,只能向你预支了。” 乔彬想了想道:“我们家的规矩是不预支,不过我可以借给你,我自己攒的钱,等你打完球再还给我!” 李邺心中感动,连忙施礼,“感谢乔公子!” “你等着,我马上就来!” 乔彬奔回府去了,不多时,他牵出两匹马,还拿着一个布包,“这是三十两银子,时间很紧,我带去你济深堂,他家不好找!” 李邺也知道一两银子等同于一贯钱,他连忙摆手道:“要不了三十两,二十两就够了。” 乔彬微微笑道:“那你的十贯钱呢?” “在我家里,我先回去取!” 乔彬摇了摇头,“那就来不及了,坊门很快就要关闭,否则我牵马出来做什么?” 李邺吓了一跳,“坊门什么时候关闭?” “很快了,要抓紧时间,上马!” 乔彬翻身上马,李邺犹豫了一下,“我可能不会骑马?” “大哥,你怎么不会骑马?去年你骑马追我,差点把我宰了!” 李邺脸一红,“可能好久不骑马,有点生疏了!” “没事!你右脚认准马镫,一蹬就上马了。” 李邺学着乔彬刚才上马的姿势,一手抓住马缰,一手扶住马脖子,右脚踩上马镫,奋力一跃上马,他用力过猛,险些一头栽下去。 乔彬呵呵笑道:“是有点生疏了,没关系,我们跑慢一点,时间还得及!” 李邺跟着他催马小跑,很快他便适应了,自己确实会骑马,而且平衡得很好,他感觉自己甚至可以纵马疾奔。 延康坊在东北方向,和待贤坊隔着两座街坊,那里是长安县衙所在地,因为紧靠西市,同时也是著名的商人聚集区。 一路进坊,能看到很多西域风格的建筑,这些都是胡商的住宅,装饰得金碧辉煌,看得出都很有钱,只不过住宅都不大,也就两三亩的样子,大唐等级森严,商人虽然有钱,但不是有钱就能住大宅。 “那就是济深堂!” 乔彬一指前面一座不起眼小门,门上挂着两盏灯笼,灯笼上写着济深二字。 李邺暗叫一声侥幸,若不是这位乔公子陪同,自己哪里找得到? 两人翻身下马,李邺上前敲了敲门,片刻,门吱嘎一声开了,出来一名梳着总角的童子,年约十岁左右。 “你们有什么事?”童子有些不高兴。 李邺连忙抱拳道:“我母亲被毒蛇咬伤,危在旦夕,特来求医!” 童子摇摇头,“我家主人身体感恙,不接医,改天再来吧!” 说完,童子要关门,李邺一把顶住门,低声下气求道:“性命交关,恳请小哥帮帮忙吧!” 童子见李邺衣着粗陋,眼中闪过一丝鄙视,“病危的人多得去了,哪里帮得过来!” 李邺不肯松手,“小哥,我已经准备好了三十贯钱,帮个忙吧!” 童子关不了门,顿时怒道:“你这人烦不烦,县衙就在隔壁,你再不放手,我就叫人报官了!” 乔彬闪身出来陪笑道:“我父亲是嗣宁王府上的乔管事,王御医到我家里给我父亲看过病,能不能通融一下。” 第六章 竞争上岗 童子听说是嗣宁王府的人,便道:“你们等着,我去问问!” 他把门关上了,李邺叹口气,“要不是你今天帮忙,我真不知怎么办才好了。” “没事!你不是说不打不相识吗?朋友嘛!不就是你帮我,我帮你,对不对?” “行!”李邺点点头,“你这个朋友我交了!” 这时,门又开了,童子拎着三帖药膏和两副药出来,“三十贯钱拿来!” “这是三十两银子!”李邺连忙把银包递上去。 童子借着灯笼光看了看银子成色,又接过掂了掂,这才把药膏和药包一起递给李邺。 “我告诉你怎么用,把药膏在灯上烤软,贴在被毒蛇咬伤的地方,一个时辰后再换另一张,连贴三张,毒血就会出来,然后再熬药补补身体,休息两三天就好了。” “太感谢了!” 这时,远处忽然传来咚咚的鼓声,乔彬脸色大变,“要关坊门了,快走!” 李邺把药揣进怀里,翻身上马,也顾不上给童子打招呼,纵马疾奔,两人一前一后,风一般向坊门奔去。 长安天黑关闭城门,亥时开始关闭坊门,敲鼓一百零八下后,坊门关闭,怎么也不会开启,只能等次日天亮才能进去。 李邺此时也豁出去了,拼命纵马狂奔,奔到待贤坊坊门前,他翻身下马,把马交给乔彬。 “我明天来找你!” “快走吧!鼓声要停了。” 李邺撒腿向对面永和坊的坊门奔去,这时鼓声已停,坊门正在缓缓关闭。 “大哥,等我一下!” 关门的两名卒子看见了狂奔而来的李邺,他们犹豫了一下,把关门的速度放慢了一点点,在坊门关闭的一瞬间,李邺冲进了最后的缝隙。 ………. 木大娘用药很熟练,她小心翼翼地将膏药贴在裴三娘的伤口上,这时,裴三娘整个右小腿都乌肿了,黑气已经蔓延到大腿,那个医师说得没错,晚上再不消肿,真的就危险了。 李邺紧张坐在一旁,握着母亲的手默默祈祷,这一刻,他已经把裴三娘当做自己的母亲了。 不知过了多久,他竟趴着裴三娘的床边睡着了。 李邺做了一个梦,梦见一只凤凰在自己头顶上徘徊,凤凰忽然一推,他坠入了大海,李邺一下子惊醒,却发现是母亲在轻轻抚摸着自己的头发。 李邺顿时又惊又喜,“娘,你醒来了!” “我的傻儿子终于长大了。”裴三娘声音哽咽,眼睛一红,泪水流了下来。 “娘,我看看你的伤口!” 旁边木大娘笑道:“不用看了,黑血流光了,小腿已经消肿,才用了第二贴,这膏药确实有奇效!” “那我们把第三贴也贴上去吧!” “不要贴了!” 裴三娘挣扎着要坐起身,李邺连忙扶住她,裴三娘从木大娘接过膏药闻了闻笑道:“我要好好研究一下,说不定能搞到这个方子。” 她忽然一把揪住李邺的耳朵,又快又准,“臭小子,给老娘交代,你哪来的三十贯钱?” ……… 裴三娘当然不会阻拦儿子去打球,凭自己的本事挣钱,为什么不行? 但她也有条件,挣的钱必须交给她,比如李邺昨天拿回来的十贯钱,怎么也找不到了。 次日一早,李邺依约来到了乔府,乔彬已经在门口等他了。 很明显,乔彬没有昨天那样开心,显得有点心事重重。 找了一个机会,低声对李邺道:“我爹爹可能会测试你一下,你千万不要谦虚,一定要拿出你的真本事来,要不然我就惨了。” “为什么?” “有竞争!” 这三个字便解释了乔彬为什么有心事,应聘者不止李邺一人,乔彬毕竟只是十几岁的少年,他父亲不相信他的推荐很正常。 李邺点点头,“我会尽力!” ……… 乔府占地也不是很大,三亩左右,分为三进,前院、中庭和后宅,前院是厨房、马棚、仓库、下人房等等。 李邺一眼看见墙边放着很多大水缸,上面盖着竹笠,李邺家里也有两口大缸,木大娘告诉他,每户都有,表示美满的意义,当然也是水缸,户约大,缸越多,估计这里有十八口缸。 穿过一间廊房,他们到了中庭,中间则是一个天井,地上铺着青砖,时间久远,青砖有点发黑了,天井的两侧是耳房,中间是正堂,客堂两侧也有房间,一般是起居室或者饭堂之类。 此时中庭内站了十几个人,正中台阶上放着一张坐榻,一个中年男子盘腿坐在上面,长得和乔彬很像,估计就是他父亲。 周围站在好几名家丁,还有几名穿白色武士服的少年郎,十七八岁左右,个个拿着马球杆,意气风发。 出门前,木大娘特地叮嘱了李邺一些基本礼仪,不用下跪,作揖即可,一般有功名的士子只需要跪天地、跪皇帝、跪父母,而普通百姓则多一跪,就是跪官,如果是奴仆、家丁、佃农之类,还要跪主人。 乔彬的父亲只是权贵府上的管事,也不是李邺的主人,当然不需要下跪,李邺上前作揖道:“晚辈李邺,见过乔伯父!” 乔彬的父亲叫做乔行忠,长一张长脸,面容削瘦,一双眼睛格外有神,看面相就是个精明人。 他捋须笑道:“老三,这就是你介绍的射球手,是不是太年轻了一点?” 乔彬已经站到父亲身后,低声道:“孩儿给父亲所说,句句是实!” “但是王爷定下的规矩,我也给你说过了。” “父亲—” “好吧!就试一试。” 嗣宁王定下的规矩是要在王府家丁中选择马球手,李邺不符合条件,不过乔行忠还是要给儿子一个面子,用公平竞争的方式让李邺退出,儿子也没话可说了。 乔行忠向另一名穿黑衣的年轻人招招手,年轻人意气风发的走上前行一礼,他年约十七八岁,长得很壮实,从走路步伐就知道是练武家丁,他傲慢看了一眼李邺手中的破球杆,目光里充满了讥笑和鄙夷。 乔行忠笑眯眯道:“我奉王爷之令组建一支马球队,目前还缺一名射球手,我需要从你们二人中挑出一人,当然是技高者入选,很公平,你们没有意见吧!” 两人都点头,乔行忠又笑道:“我这院子也不够大,不能按照真的马球射洞,需要变通一下,就用击瓶赛吧!我来给你们喂球,瓶子击碎者多者获胜。” 第七章 奇货可居 众人显然都明白规矩,一个个跃跃欲试,李邺也隐隐猜到了,一定是打铁丸或者石丸。 这时,两名家丁抬来一张桌子,放在两丈外,管家把三只瓷瓶放在桌上。 “就两丈远吧!” 乔行忠站起身走下台阶,手上多了几枚乒乓球大小的石丸。 他对李邺微微笑道:“我抛石丸,你们打击石丸,击碎瓷瓶多者获胜,明白了吗?” 乔行忠又看了一眼年轻人,笑道:“王顺,你经常打,你先吧!给李小哥做个示范。” 年轻人脱去外袍,露出精壮的上身,他活动活动筋骨,手臂上的肌肉格外饱满结实。 “阿顺,拿出你的真本事来!” 几名马球手给这名年轻人打气,他们都是一起练武的王府家丁,彼此很熟悉。 年轻人拿起马球杆,做好了姿势,乔行忠猛地抛出一颗石丸,很像后世打棒球一般,年轻人挥杆打出,石丸飞射出去,‘砰!’一只瓷瓶被打得粉碎。 众人轰然叫好,“打得好!” 李邺也点点头,打得不错,应该下过苦功,乔彬则格外紧张,这个王顺是今天一早王府推荐过来的,在嗣宁王的家丁马球手中排名第三,有真本事,乔彬很担心李邺压不住他的气场。 “再来!” 乔行忠又抛出一枚石丸,年轻挥杆打出,只听‘当!’一声,打中瓶子了,但瓶子没碎,只是晃了一下。 这是专门用来练习马球的粗陶瓶,品质虽然粗劣,但瓶壁很厚实,必须打中正面才会粉碎,打中侧面容易滑过去。 “王顺,这个可不能算分!” “我知道,请乔管事再投!” 年轻人咽了一口唾沫,手不停捏着球杆,身体轻晃,他有点紧张了。 乔行忠再次抛出第三枚石丸,年轻人猛地挥杆,石球直线打出,很有力量,可惜差一点点,擦着瓷瓶而过。 年轻顿时满脸沮丧,掩饰不住眼中的失望。 几名马球手给他打气,“三中一,已经不错了,那小子一个都打不中。” 乔行忠暗暗叹口气,心中也有点失望,他对头找的射球手可是王府排名第一的戚勇,打瓷瓶能十中七。 “李小哥,该你了!” 李邺点点头,拎着自己半旧的球杆走上前,半蹲马步,心如止水,头脑里一片空明。 管家放好了三只瓷瓶,乔行忠大喝一声,猛地投出石丸,速度比刚才快了很多。 李邺静止如山,石丸到面前,球杆如闪电般挥出,一声击球脆响,紧接着‘砰!’一声,球速太快了,众人还没有看见石丸,最左边的瓷瓶已被打得粉碎。 “好!”乔彬激动得拍手,院子只有他一人叫好,其他马球手脸上都很不自然,这一杆打得太漂亮了,无懈可击。 “第二枚来了!” 乔行忠投出石丸,心中就暗叫一声‘糟糕!’他投偏了,石丸向李邺身体砸去,应该向前一点,李邺才能挥杆,现在投向身体了,还怎么挥杆? 乔行忠刚要说此投不算,不料李邺身体一个一百八十度旋转,反手一杆,精准打中了石丸,石丸强劲射去,‘砰!’第二只瓷瓶被打得粉碎。 “漂亮!”所有人都忍不住喝彩起来,这一杆转身反手击球确实高明,在场所有人都做不到。 王顺脸上火辣辣的,这家伙确实比自己厉害。 乔彬激动得双手振臂,“两击两中,李大哥赢了!” 乔行忠愣住了,他没想到自己投丸失误,对方居然还能打中,他还是第一次见到,儿子说得没错,这小子真的高明啊! 他眼睛渐渐放出光来,高声笑道:“李小哥,第三击我们打一个双跳如何?” 四周所有人都一片哗然! 李邺微微欠身道:“请伯父讲解一下,双跳是什么意思?” “哦?” 乔行忠更惊讶了,“你是第一次打吗?” “小子第一次打,不懂规矩!” 乔行忠竖起大拇指,“第一次就这么厉害了,就像千锤百炼的一般,天赋禀异啊!” 其实他误会了,打瓷瓶是第一次,但打石丸李邺从四岁就开始了,真是千锤百炼,当然,天赋是另一回事。 李邺没有刻意解释,静听他讲规则。 “双跳就是石丸动,瓷瓶也动,明白了吗?” 李邺点点头,就是打运动靶,有没有练习过他不知道,但他已经彻底掌握了那种奇妙的控制力,打什么都可以。 他再一次摆好了姿势,屏住呼吸,心如止水,但眼角却在捕捉瓷瓶的动态,第三只瓷瓶此时是拿在管家手中。 “开始!” 乔行忠猛地将石丸抛出,位置很正,这次没有偏,与此同时,管家也将瓷瓶高高抛起。 击打运动中的石丸去撞碎运动中的瓷瓶,比刚才的静止瓶难了十倍不止,当然也有高手能做到,但嗣宁王府的数百家丁中无一人能办到。 李邺眯起了眼睛,那一瞬间,奇妙的控制感觉由心而生,一杆挥出,‘啪!’石丸在空中闪过一道灰影,‘砰!’的一声,瓷瓶在空中解体,被打得粉碎。 院子里一片欢呼,简直太精彩了。 乔行忠两眼放光,捋须笑了起来,“这小子,奇货可居啊!” ........ 李邺被请进书房,乔行忠摆手笑道:“请坐!” 可只有几张坐榻,着实让李邺头大,他最怕去大户人家做客,不像贫民人家坐胡凳,坐长条凳,大户人家是坐榻,得跪坐,他的膝盖怎么受得了? 乔行忠看出李邺的尴尬,呵呵一笑,盘腿坐下,“李公子尽管随意!” 李邺也盘腿坐下,这还差不多。 “事情是这样!” 乔行忠把打马球的缘由告诉他,“嗣宁王府的田大管事回乡养老去了,我是二管事,正常应该是我升为大管事。 但是呢!王府还有一个三管事,姓胡,他妻子从前是王妃的贴身侍女,他走了夫人路线,王妃就想让这位胡三管事出任大管事。 王爷不想坏规矩,但又不愿让王妃不高兴,他就想了一个办法,王爷最喜欢马球,便让我和胡三管事各组织一支马球队,十天后比一场,胜者为大管事,王妃也答应了。 这里面有一个难办之处,王府里有几百名家丁,王爷的意思是,从家丁里挑选马球手,不准请外援,李小哥你明白了吗?” 李邺黯然,“伯父的意思是,我刚才虽然赢了,还是不能替您打这场球?” “不!不!李公子误会了,我估计王爷的意思是,不准请外面的专业马球高手,但你不是,所以还有一线希望,我是想请你当候补,哪怕你没有机会上场,我还是给你二十贯钱,如果能上场,那就是五十贯钱,无论输赢,怎么样?” 还能怎么样?自己还欠着乔彬三十两银子呢! 李邺点点头,“那我们就一言为定!” 第八章 刮目相看 李邺告辞走了,乔彬担忧地问父亲道:“爹爹,李大哥真没有机会上场吗?” 乔行忠冷笑一声道:“你以为胡老三没有请外援吗?他表面上是让戚勇做他的投球手,但戚勇年初摔断腿,还没有痊愈,根本上不了场,他是做给我看的,让我放松警惕,我知道他实际上请了外面的黑球手。” 马球是大唐国球,有一个官方机构马球署,隶属于兵部,和今天足协差不多。 想成为职业马球手,就必须通过马球署的考试。 在马球署下面还有一个马球联合会,由二十六支最强的职业马球队组成,每年都会有马球联赛, 在马球联合会里注册备案的马球手,叫做白球手,一般隶属于二十六支职业马球队。 还有一种马球手不属于任何一支马球队,谁都可以请他去打球,靠打球赚钱,这种马球手同样也通过了马球署的考试,所以也是职业马球手,只不过他们没有在马球联合会注册备案,大家都称之为黑球手,又叫自由球手。 但唐朝比较宽容,并不排斥这种黑球手,只要有人请他,他就可以参加任何马球比赛,这也算是行内的规矩。 其实道理也简单,比如王公贵族们都会打马球,也通过了马球署的推荐或者考试,他们其实也是黑球手,歧视黑球手自然就是歧视王公贵族自己。 所以制定规矩必须灵活,关键就是要有人请,马球打得再好,没有人请你,那也没有机会上场赚钱。 乔彬明白了,“所以父亲也要把李大哥隐藏起来,作为秘密武器?” 乔行忠点点头,“胡老三一向和我有嫌隙,如果这次让他当了大总管,我可能在王府里就干不长了,李小哥是我的奇兵!” 乔彬头脑很灵活,他想了想道:“其实还有一个办法,李大哥的球技这么高超,如果想办法让王爷看到他的球技,王爷动了爱才之心,父亲就有功劳了,王爷就能以此为理由,提升父亲为大总管呢?” 乔行忠捋须欣然笑道:“我儿说得有道理,荐才有功,王爷绝不会亏待我,不过好菜要等到最后才端出来。” 乔行忠忽然想起一事,连忙问道:“他不是黑球手吧?” “绝对不是,李大哥是一名新手,请父亲放心!” ........ 平康坊一座大宅的一处花园内,一名身穿军服,体型瘦高的男子正坐在桌前喝茶,不远处负手站着一名中年男子。 军服男子喝了口茶,微微笑道:“敬文,那孩子已经恢复了,而且好像变成了一个人。” “不可能吧!” 中年男子慢慢转过身,他长得身材高大,气质儒雅,面白如玉,目光清澈,留着短须,年轻时必然是个少见的美男子,他眉眼间居然和李邺有七分神似。 “他怎么变了,难道不再是那个蠢笨狂躁的傻小子了?”男子的语气显然不相信。 “完全变了一个人,他恢复后不再打架,而是用打马球的方式让那群富家子弟心服口服,而且还和其中一人交了朋友,化干戈为玉帛。” “还有这种事情?” 中年男子有些惊讶了,“还有呢?” “他也懂事了,他母亲被毒蛇咬了……” “什么?” 中年男子一惊,“三娘被毒蛇咬了,什么时候的事情?” “是前天的事情,三娘生命垂危,但那孩子竟然去找富家子弟借了三十两银子,然后连夜找王济深买了蛇药,救了他母亲一命,差点一点坊门就关了,他以前哪有这种心智?” 中年男子沉思良久,叹口气道:“替我帮他把银子还了,三十两银子,他们母子哪里还得起?三娘又那么倔强,哎!” “我决定继续教他!”军服男子又道。 中年男子笑道:“你不是说他资质太差,在社庙教他打了十年的球,他就是无法领悟吗?” “他现在领悟了,而且领悟得非常好,太让我惊讶了,我很想继续教他,他之前仅仅只是打下基础,我想领他入门,如果有机缘,再让他更上一层楼。” “你之前不是说,你做不了主吗?” “现在可以了!” 中年男子点点头,“你是他舅父,你自己决定吧!我没有意见。” 军服男子行一礼走了,中年男子负手望着天空自言自语道:“难道这是天意?” ........ 中午时分,李邺正在家里忙碌,劈柴、打水、打扫院子,这里体力活都是他的事情,还要替母亲捣药。 买柴禾很贵,从前母亲去城外采药,总会顺便带回一些柴,他家没有牲口,都是李邺把几十斤的木柴背回来。 当然是李邺的前身,现在的李邺还没有出城的机会。 几天前他家后面有一棵老槐树枯死,左邻右舍分了这棵树,李邺家里分了大半根主干,足够他们家烧一阵子了。 李邺一边劈柴,一边在考虑赚钱的事情。 赚钱需要三样东西,渠道、技能和本钱,他一样都没有。 比如他可以搞一些后世的东西在唐朝卖,首先是卖给谁,谁会买? 其次做任何事情都需要本钱,自己的本钱在哪里? 当然也可以找有钱人来投资,就算自己说服了某个有钱人,但最可能的结果就是有钱人把一切成果都夺走,自己给人做了嫁衣。 比如说自己写一本小说,这个本钱很低,就是纸和墨,首先简体字这个时代就不认,其次出书根本不可能。 李邺记得很清楚,第一部雕版印刷的《金刚经》是咸通九年印的,一百多年后的事情,现在还在抄书时代,想凭此赚钱,简直是痴人说梦。 想来想去,只有自己的本事或许能赚点钱,比如打马球,打一场球居然给自己五十贯,虽然只是偶然,但也说明自己马球水平值这个钱,否则乔行忠为什么不找别人,而找自己这个十四岁的少年? 这时,门口有人问道:“李邺在家里吗?” 这是乔彬的声音,他怎么找到自己家了? “我在!” 李邺连忙上去开了门,果然是乔彬。 李邺有些奇怪,按照约定,他应该是后天上午去乔府报道,乔彬怎么跑来了。 乔彬看见了院子里的木大娘,挠挠头道:“李大哥,有点事情,我们到外面说吧!” 李邺点点头,带他来到屋外的一个僻静处,“什么事?” 乔彬取出一个沉甸甸的小包递给他,李邺打开,吓了一跳,里面竟然是白花花的两锭银子,估计有二十两。 “这是……” “这是我爹爹先预支给你的钱,如果你上场了,再补你三十两银子。” 李邺有些不解问道:“不是说你爹爹一般不预支吗?” 乔彬苦笑一声道:“我也不知道他怎么想的,你就收下吧!” “你爹爹拿这么多钱出来,家里会不会……” 乔彬摆摆手笑道:“不要担心,这都是王爷的钱,这次比赛所有的开支都是王爷承担,我爹爹可负担不起。” 既然是王爷的钱,李邺就心安理得收下了,他把银子又递给乔彬,“先还你二十两,打完球后,我再还你十贯钱。” 乔彬奇怪地望着李邺,“李大哥,你难道不知道?” “知道什么?”李邺一头雾水。 “你欠我的三十两银子有人已经替你还清了。” 李邺蓦地瞪大眼睛,惊讶问道:“是谁?什么时候?” “是谁我不知道,大概三十多岁,个头很高,精瘦有力那种,应该是你亲戚吧!今天一早来到我家,把三十两银子给了我父亲。” 李邺完全糊涂了,居然有人替自己还清了欠债,会是谁? 乔彬小心翼翼问道:“你真不知道?” 李邺摇了摇头。 “那你后天一早还是正常过来打球?” 李邺忽然明白了,笑道:“你爹爹是怕我不肯打球了,才把钱预支给我,对吧!” 第九章 扑朔迷离 乔彬有些尴尬道:“李大哥,你对我爹爹很重要,他若当不上大管事,会被那个姓胡的混蛋赶出府门的,我们家就完了。” 李邺拍拍他肩膀道:“没有你,我买不到解毒药,这份恩情我记在心中,你放心吧!我会全力以赴帮助你父亲。” 乔彬满怀感激地走了,他坚决把银子塞给了李邺,这本来就是给李邺的钱,他怎么能拿回去? 李邺一肚子的疑惑,是谁替自己把钱还了?那个高个子男人又是谁?三十多岁,难道是自己的唐朝父亲? 李邺回到院子,母亲今天替人接生去了,什么时候回来也不知道,木大娘正坐在井前洗衣服。 这时李邺肚子一阵咕噜噜叫,顿时饿得他前胸贴后背,饭点时间到了,他连忙跑进厨房,却发现灶台上空空荡荡。 “大娘,没有午饭吗?” “你这个孩子说什么胡话呢!谁家会吃午饭,每天不就两顿饭吗?” 李邺挠挠头,“可是我每天中午.....” “那是你受伤了,你娘要给补身体加餐,你不会连每天吃几顿饭都忘了吧!” 原来唐朝每天只吃早晚两顿饭,李邺想想又问道:“那有钱人家呢?” “有钱人家没有规矩,肚子饿了就吃,只要吃得起,每天吃十顿饭都没有人管。” 原来还是因为穷。 木大娘起身从橱柜里拿出一块干饼递给他,“肚子饿就吃点这个!” 李邺撕了一半给大娘,木大娘笑道摆摆手:“好孩子,大娘没有吃午饭的习惯,你赶紧吃了吧!” 她又坐下洗衣服。 李邺索性搬个小胡凳在旁边坐下,一边吃饼一边问道:“大娘,我们家在长安有亲戚吗?” 李邺想到了早上乔彬说的事情,有人替自己还了三十两银子。 “你娘说没有,你问这个干什么?” “没什么,我就随便问问,大娘,我外公......” 李邺一回头,发现木大娘已经起身回房去了。 “大娘!” “我要念经了,很忙,你不要问我这些!” 李邺着实没有脾气了。 把最后一块饼塞进嘴里,肚子还是饿得难受,李邺从怀里摸出银子掂了掂,心中闪过一个念头,自己来大唐后还从来没有逛过街呢! 上次买药是晚上,路上几乎没有行人,他们急匆匆赶路,什么都没有注意到。 不如今天去西市逛一逛,看看有什么好吃的。 他又来到木大娘的房间,只听里面有木鱼敲击声,大娘开始念经了。 “大娘,我去练习打球了。” ‘咚!咚!’木鱼重重敲了两声,表示知道了。 李邺立刻回到自己房间,他得换件衣服,再带一些零钱,他当然不能带着二十两银子出去,吃碗面都没法找零。 衣服懒得换了,反正都是粗布短衣旧布鞋,穷人家孩子的标配。 李邺从床下抽出一个小木盒,这是他前天发现的,应该是他前身的储钱箱,里面有一百多文钱,装在一个小布钱袋里。 他把小钱袋取出来,把二十两银子放进木盒子,想了想,他又取出十两银子放在身边,说不定能买几本书。 这时,李邺忽然发现了一个异物,着实让他愣住了,床上居然有一张纸条,他们家什么都可能有,就是不会有纸。 谁进来过了? 李邺急忙起身去院子里转了一圈,什么都没有发现。 他又回到房间拾起纸条,只见上面写了一句话,‘老时间,老地点!’ 这当然不是张小胖写的,那家伙不识字,这字写得很苍劲,笔力很强,一看就是成年男子的字迹。 有人替自己还了三十两银子,然后纸条就出现了。 李邺心中有一种即将要解开谜底的感觉,恐怕这才是自己从前夜里一更时分跑去社庙的真正原因。 ...... 纸条的诡异出现,李邺已经没有心思去西市了,自己和乔彬在外面说几句话的功夫,就有人进了自己房间,大娘还在院子里洗衣服,这人会是谁? 他拎着球杆来到了社庙,社庙有个庙祝,是个酒鬼老道士,整天喝得酩酊大醉,也不知他哪里来的钱买酒。 大院子里有一对老夫妻在烧纸,李邺看了一圈,直接向后院走去。 社庙其实不大,进门就是大院,正殿是社神,左边是财神殿,右边是求子观音殿,本来没有这两位,但百姓需要,它们就出现了。 正殿旁边的房间是庙祝居所,旁边有扇小门,直接通往后院。 后院很大,其实是一大片荒地,占地足有四五亩,紧靠小河,老道士在这里种了点菜,墙角还有一口水井。 李邺感觉这里很熟悉,他前身的记忆也一点点渗出,自己好像在这片荒地上练过击打马球。 他在河边不远处发现一个废弃的泥像,固定在地上,泥像表面斑斑点点,脸部还破碎了,一看就是自己长年挥杆击打石块撞击的结果,可是,自己是从哪个位置打球呢? 李邺发现一个诡异之处,如果石像固定不能动,那自己挥杆打球的位置,竟然是小河里,怎么可能? 他快步走到河边,河水很浅,他不由眉头一皱,贫民窟的小河不要指望有多干净,但水中确实有一堆石子,就是他天天练习打马球的石子。 难道自己是站在水里打球吗?打水中的石子,阻力该有多大,需要多大的臂力。 李邺隐隐有点明白了,自己能举起两百多斤的重物,并不是天生的。 这一刻,李邺忽然对约自己晚上见面的神秘人充满了期待。 ......... 裴三娘很晚才回来,她今天替人接生,累得筋疲力尽,但接生赚钱比较多,上门就要一百文钱,若顺产还要给三到五百文钱的红包。 若是难产或者婴儿夭折,运气好被赶出门,一文钱没有,运气不好还要被狠揍一顿。 不过一般都是顺产比较多,贫民窟的饭菜都没什么油水,大胖小子几乎没有,张小胖那样的是特例。 裴三娘心情不错,虽然累了一天,但赚四百文钱,明天可以给儿子买几斤羊肉了。 “娘,我想给你说件事!” 李邺想把二十两银子给她,但裴三娘实在太累,摆摆手道:“有什么事情明天再说,娘眼皮都睁不开了。” “三娘,你要吃饭吧!”木大娘问道。 “我吃过了,别管我,我去睡了。” “我烧点热水给你洗脚!” 裴三娘摆摆手,回房就睡了,话都没有说上两句。 李邺坐在房间等待时间过去,他心中期待又紧张,着实很煎熬。 一更时分是晚上七点到九点,唐朝普通百姓睡得很早,日落而栖,天黑就睡了,次日四五点就起床。 当然,有钱人要寻欢作乐,这个时候夜生活才刚刚开始,平康坊那边是彻夜笑声不断,灯火璀璨。 纸条上说的老时间,李邺觉得七点不太可能,应该是指八点,大家说一更时分,都是指晚上八点。 时间渐渐到了一更正,夜里快八点了,李邺悄悄出门了。 第十章 神秘男子 李邺来到社庙后面的荒地,只见一个身材瘦高的男子负手站在河边,背对着自己,腰间佩一口长剑。 李邺着实惊叹,这身高,足有一米九了吧! “我出门半年,你是不是偷懒了?”男子语气冷漠,带着强烈的不满。 “你是谁?”李邺并不掩饰自己的失忆。 男子蓦地转身,三十余岁,一张削瘦惨白的脸庞,脸上有道长长的伤疤,十分触目惊心,他目光锐利得像刀子,仿佛能穿透身体,李邺立刻觉得自己所有的秘密都被他看透了。 “你真的记不得我是谁了?”男子眯起了眼睛。 李邺摇摇头,他指着河面又道:“应该是河面结冰了,我没法练习!” “应该是?” 男子冷笑一声,“你的语气就像在说另外一个人。” 李邺还是摇头,“以前的一切我都忘了,连我娘都不记得了。” 男子目光蓦地明亮起来,“我知道了,难怪你会突破,唯有忘我,方可重归一元,唯有忘我,才能天人合一......” 男子越说越兴奋,忍不住仰天大笑起来,“真是天意啊!” “你到底是谁?” 男子收起笑意,注视着李邺淡淡道:“我们在一起练习打马球有十年了,你从来不问我是谁,希望你以后也不要再问,总有一天你会知道。” “我娘知道你的存在吗?” 男子点点头笑道:“她知道,只是她装作不知道,但你不要误会,我不是你父亲。” 李邺点点头,“你若是我父亲,她早就一锤把你脑袋打碎了。” 男子苦笑一声,“你倒是挺了解她!” 李邺也不再关心他的身份了,他想起一事问道:“三十两银子是你还的?” 男子笑了笑道:“这些婆婆妈妈的小事就别管了,我们来说说马球,你是怎么突破的?” 李邺想了想道:“我挥杆时会有一种感觉,一种对力量和准头的控制感觉,倏然消失,我就捕捉这种感觉,让它一次次出现,最后和我融会贯通,需要时它就会由然心生。” “给我看看,打左眼!” 男子一脚踢起一块小石子,闪电般射向李邺,李邺反应更快,后退两步,一杆挥出,‘啪!’石子如影飞射,正中泥像左眼,竟嵌在了左眼上。 “好!” 男子竖起大拇指,赞许道:“比我想的更好!” 李邺笑道:“意思是,我可以出师了?” 男子摇摇头,意味深长道:“我教你打了十年马球,你以为我教你什么?” 李邺望着他腰间长剑,他心念一动,“你是在教我武艺!” “孺子可教!” 男子赞许道:“力量、速度、敏锐、精准,这是天下所有武艺的基础,你的基础已经扎实了,接下来就要更上一层楼,可窥视武道了.....” 李邺没有打断他的话,听他继续说下去。 “天下大道,殊致同归,皆可为阴阳,武道也是一样,返璞归真,天下武艺无非就两个字,攻守。” 李邺笑嘻嘻问道:“似攻实守,似守实攻,非攻非守,攻守兼备又是什么意思呢?” 男子狠狠瞪了他一眼道:“三年前我考过你一次,结果你让我很失望,今天我再考你一次,希望你不要再让我失望!” 男子摘下腰间宝剑,忽然向上一挥,宝剑脱鞘而出,直冲天际,足足飞起十几丈高,忽然剑芒朝下,如电光石火,又如长虹贯日,一道寒光以无比凌厉的气势灌顶飞刺而下。 男子手握剑鞘,望着飞刺而来的剑芒一动不动,就仿佛矗立了亿万年的巨石,又如铁树生根,刹那间,长剑入鞘,剑芒倏然消失。 这一剑让李邺惊骇无比,心脏都差点跳出来,天地间竟然还有这样的驭剑之术? 他心念一动,忽然脱口而出,“你是裴旻!” 男子一把揪住他的衣襟,厉声问道:“你怎么会知道?” 李邺无数个念头在胸中涌动,自己当然知道,李白的诗、张旭的字、裴旻的剑,号称天宝年间的三绝。 李邺着实激动,这个教了自己十年马球的神秘男子,竟然是剑圣裴旻! 只是.....自己又该怎么解释先知? 男子确实是裴旻,官任千牛卫中郎将,长安赫赫有名的第一神剑,十年前,他便开始教李邺打马球了,实际上是给他奠定了武学根基。 裴旻松开了他的衣襟,黯然道:“我知道了,你娘告诉你的。” “你莫非....是我娘的亲戚?” 裴旻点点头,“你已长大,我也不瞒你了,你娘是我的堂妹!” “既然如此,她怎么不见你?” 裴旻苦笑一声,“没有我,她就不会认识你爹爹,也不会沦落到今天这一步。” “沦落谈不上吧!”沦落二字让李邺有些刺耳。 裴旻摸摸他的头,歉然道:“是我用词不当,她过得不如意!” 李邺笑道:“我没有叫裴邺,说明我娘并不后悔,再说,她不认识我爹爹,怎么会有我?” 裴旻心中一动,就仿佛堵塞心中很久的石头被敲开,顿时豁然开朗,对啊!这么多年来,自己竟然没有想到这一点。 他心情大好,重重拍一下李邺的肩膀,大笑道:“你真是完全变了,你知道吗?三年前我使出那一招,我问你是什么意思?你在地上找了半天,说我没有刺中夜鸟。” 李邺也忍不住笑了起来,“舅父,这一招就是攻守中的守吧!” “你这臭小子,顺杆就爬!” 谁都喜欢聪明的孩子,裴旻心情极好,终于认了这个外甥,他点点头,“那一棍果然让你开窍了,没错,这就是武道中的守。” 李邺笑嘻嘻问道:“那攻呢?” 裴旻拔剑而出,长剑脱手而去,只见长剑疾射,寒光闪闪,长剑围着泥像打了一个盘旋,又飞回来了,裴旻轻轻接住,收剑回鞘笑道:“这就是攻!” 李邺上前推了一下泥像头部,疑惑道:“可是....脖子没有被斩断啊!” “你再细看看!” 李邺再仔细看,他忽然发现刚才嵌在泥像左眼上的小石子没有了,往地上看去,李邺顿然骇然,石子落在地上,竟然被劈成了两半。 他喃喃低语道:“这是什么剑术,简直闻所未闻!” “这不是剑术!” 裴旻走过来道:“你明白吗?这是武道,武道中的攻术!” 李邺点点头,“天下大道,殊致同归!” “一点没错,其实我就会这两招,攻和守。” 李邺眼睛亮了起来,“舅父要教我这两招吗?” 裴旻注视着他,“你想学?” 李邺肃然点头,“我想!” 裴旻叹口气道:“这两招说难也难,说简单也简单,关键是悟,但如果你境界不够,你连悟的机会都没有,就像一个三岁小孩,你教他重锤法,教他一千遍都领悟不了,因为他根本拿不动八十斤重锤,等他长大能挥动八十斤重锤了,很可能教他一次他就悟了,这就是境界。” 李邺点点头,“登高才能望远!” 裴旻大笑,“臭小子,跟我来!” 第十一章 乐极生悲 裴旻大步来到水井前,目光已没有最初的冷厉,变得很柔和,他对从前的李邺从来不会解释,解释了那傻小子也听不懂,但他要对眼前的李邺解释清楚,对方才能更好领悟。 “练武不是练几招花拳绣腿,必须从小打下身体基础,否则举两三百斤的重量,首先筋骨就支撑不了。 你娘给你从小用药泡浴,方子就是我给她的,几味最关键的药材也是我给她,这就像挖池,挖小池成塘,挖大池成湖,所有的武学世家都是这样培养子弟,从出生后几个月时就开始药浴,就是为了强筋壮骨。” 李邺确实明白,其实他那个时代的运动员也是一样,都是从小练出来的。 “打马球呢?” “打马球是为了训练你的目力、敏锐力、速度、手眼协调,同时也训练你的力量,但更要是让你领悟控制。” “我已经领悟了!” “你那个只是基础,真正的武道还没有入门!” 裴旻微微笑道:“道法云,一生二,二生三,三生万物,武道也是一样,一生二是基础,这关你已经过了,接下来就是二生三,看你能不能在一两年内突破,其实二生三里面还有细分,以后我再慢慢告诉你。” “舅父,什么要让我练武?” 李邺沉吟一下问道:“是不是因为家族练武的缘故?” “和家族有点关系,但不是全部!” 裴旻缓缓道:“大唐的很多迹象都越来越不对了,各种危机越来越深,感觉到了一个转折点,很可能乱世就要到来,我们必须要有所准备,不光是我们,我所知道的很多世家也都在暗中准备了。” “准备什么?”李邺追问道。 “各种准备,粮食、财富、兵器、训练子弟,但对于我们个人,练就一身高强武艺才是最现实的,最有用的,才能在乱世中活下去,才能保护自己的家人。” 李邺默默点头,就像地震、海啸这些自然灾害总会有动物先知先觉,战乱也是一样,也一定会有各种征兆先出现,而那些能延续千年的世家往往就是最先感受到。 裴旻出身天下世家闻喜裴氏,他也一定从家族那里得到警示了。 “我从哪里开始?”李邺将心收回来。 裴旻指了指水井。 李邺看了一眼水井,有些不解道:“让我下井?” 裴旻微微一笑,“当年我也是在长安的河底练成的,你若不嫌这里的河水脏,你可以去河底练习。” 漂着翔的河水还是算了,李邺想到裴旻那天外飞仙般的一剑,想到了即将到来的安史之乱,他顿时热血沸腾,脱去外衣,赤着上身,“我该怎么练?” “你跳下井底,井底很宽,和你房间差不多,你就在井底挥杆打马球,支持不住上来换口气,每天晚上打一个时辰,等什么时候你能和陆地一样,打得又快又准,那你就练成了。” “我就能使出舅父那一招天外飞剑?” 裴旻点点头笑道:“到了那个境界,你就会知道,那一招其实并不难!” …….. 李邺一跃跳进了水井,此时正值倒春寒时节,冰寒刺骨的井水几乎瞬间将他冻僵,从幼时开始药浴带来的效果在这时发挥出来,他抗住了极度的寒冷。 身体慢慢下降,水深大约四五米,他的脚终于触到了井底细沙,慢慢站稳了,他忽然发现井底有两个石锁,应该是舅父放的,套住脚,让身体浮不上去。 他这时才发现在水底打马球真不是好主意,球杆向上飘浮,他得费力按下去,极为艰难地在井底挥杆,周围一片漆黑,周围什么都看不见,不要说打井底的小石块了。 难怪要在水里训练,水里完全就是另外一个世界,他在岸上的力量、速度、精准、敏锐统统没有了,一切又从头开始,而且更加艰难。 李邺的前身是一头犟牛,认准的事情谁也拉不回,现在李邺虽然远不如前身那样犟,但一样有股子韧劲,绝不轻易认输。 他知道要用两三年的时间来苦练,绝不可能一蹴而就,他得坚持,积小流以成江河。 一次挥杆,他全身每一块肌肉都在运动,只挥了两三下,他的手臂就酸得不行,又咬牙挥了两下,呼吸实在憋不住了,他双脚一蹬浮了上去。 头露出水面,李邺大口大口呼吸,裴旻在上面问道:“挥了几杆?” “五杆!” “不行!刚开始必须要挥七杆,赶紧下去,今天必须要潜十五次!” 李邺深深吸一口气,又潜了下去,他潜到底,抓住了石锁,返身将脚套住石锁,从腰间抽出马球杆继续挥打起来。 但只打了四下,他就打不动了,呼吸也快憋不住,他咬紧牙关继续挥打一下,五下了,还有两下,他憋得胸膛都要爆炸了。 用劲全身力量挥打了最后两下,咕嘟喝一口水,差点把他呛晕过去,他脚一点,在快要失去知觉之前冲出了水面,大口大口呼吸。 这才是第二次,还有十三次,想想都害怕,李邺感觉自己不可能坚持下去,他抬头向井口望去,上面一片漆黑。 “舅父!舅父!”他高喊了两声。 上面没有任何回应,该交代已经交代完,裴旻极可能已经走了。 “那自己等会儿怎么上去?” 两边都是长满了青苔的井壁,滑不留手,根本就没有半点借力之处,李邺开始恐惧起来。 就在这时,上面忽然出现一个黑物,向他头顶砸来,李邺头一歪,‘咚!’砸在水面上,原来是水桶抛下来了,上面有绳子。 “第三次,快点!”裴旻在上面厉声大喝。 这个声音如同仙乐,李邺都感动得快哭了,他深深吸一口,又一次潜了下去。 …….. 李邺自己都不知道是怎么爬上来的,他像狗一样趴在井台上,整个身体都仿佛不是他的了,完全失去了知觉。 李邺在井底潜水十五次,呆了足足有一个半时辰,裴旻早就走了。 这时李邺发现眼前有个小瓷瓶,他颤抖着手拔出塞子,居然是一小瓶药酒,牙齿冻上下打颤,把药酒倒进嘴里,苦药味十分浓烈,让他差点吐出来,他只得强行咽了下去。 这药酒就像六十七度的老白干,只片刻,一股热量从丹田涌出,流向全身,沛不可挡,仿佛整个身体都泡进了滚水,每个毛孔都在畅快呼吸,舒服得他呻吟起来。 他慢慢坐起身,穿上衣服,他发现了药酒的功效,浑身的极度疲惫和肌肉疼痛竟然消失得干干净净,身体变轻了十斤,双臂仿佛有使不完的力量。 他仰天呼啸一声,狠狠一挥球杆向地上的一块石块打去,只听‘咔嚓!’一声,这一杆重重打在石块上,石块纹丝不动,他的球杆却折成了两段,原来是块磨盘一般的大石埋在土里,只露出一个小尖角。 李邺懊悔得张大了嘴,什么叫乐极生悲,这就是了。 第十二章 西市买杆 次日醒来,李邺躺在床上想着昨晚的事情,就仿佛做梦一样,是真的吗?剑圣裴旻在教自己练武?他居然是自己舅父。 这不是做梦吧! 李邺翻身坐起,看见了断成两截的球杆,他心中一阵激动,昨晚不是梦,是真的发生了,可他又忍不住哀叹一声。 也就意味着他今晚还要去井里煎熬。 李邺的前身虽然已经苦练了十年的马球,但直到昨晚,李邺才知道自己早已走上了武道,坦率说,他没有一点心理准备。 他甚至还没有想好,他来唐朝能做点什么? 他目前最现实的想法,无非是尽快赚点快钱改变家庭的贫困。 但舅父裴旻教他练武似乎在安排他走上另一条道路,他们也感受到了乱世将要到来,他们也在进行准备了。 他想起裴旻说的几句话,不光是他们,很多世家都在暗中准备了。 还真是出人意料,看来安史之乱爆发并非意外,而是大唐各种危机、各种矛盾无法调解后的重新洗牌。 如果大唐的各种危机能得到缓解,那是不是安史之乱就不会爆发,或者带来的后果不会那么严重。 李邺苦笑一声,想这么多干什么?一个贫苦窟的穷小子躺在床上操心天下大事,真是滑稽! 还是舅父说得对,早点着手准备,就能让家人在乱世中得到安全,才能更好地活下去。 准备什么?其实舅父已经告诉自己,财富和拳头。 “阿邺,快一点,娘等你半天了!”院子里忽然传来裴三娘不耐烦的喊声。 李邺一怔,“娘,我们要去哪里?” 裴三娘一阵风似的冲进来,在门口叉着腰道:“我没有告诉过你吗?今天带你去学堂,我已经给从前教你读书的孟老头说过了,他说你可以继续读书,但要从头学起!” “从头学起?” 李邺有点哭笑不得,他可以想象自己和一群六七岁孩童挤在读书一起的情形,别人还以为是开家长会。 “娘,我识字呢!那一棒把我读过的书都想起来了,不信回头写给你看。” 李邺发现自己挨的那一棍就是一个筐,什么都可以往里面装。 裴三娘的表情显然是不相信,李邺又连忙道:“我白天还要去乔府练球呢!真没有时间去读书。” 这个理由不错,裴三娘点点头,“好吧!等你比赛完再说,反正娘已经下定决心,你一定要读书,马球也可以练,但不能耽误读书!” 她瞥了一眼折成两段的球杆,匆匆走了,昨晚发生的事情她仿佛什么都不知道,但李邺有一种直觉,他母亲其实知道,只是装作不知道。 不管那么多了,今天要去西市一趟。 ........ 西市和东市是长安最著名的两大商业中心,它们实际上是两个巨大的商贸城,各种专业市场集中在一起,以批发为主,兼营零售. 如果不想跑远,或者买的数量不多,各个坊内也有很多小店铺,杂货铺、米油店、酱菜店、布店、沽酒坊之类,柴米油盐酱醋茶,坊里都能解决。 想买点新鲜蔬菜野味,可以去城外的墟市,就是露天市场,就像今天的乡镇大集一样。 李邺来到了西市,他今天必须来,要买两样东西。 首先要买笔墨纸砚,虽然这个时代的他是一个只会打架打球,只读过一年书的野小子,但他骨子里始终认为自己是个文人。 尽管三次高考落榜,却也不影响他的自我评价。 其次,他要买一根马球杆,否则今晚就没法下井训练了。 李邺身穿灰色粗布短衣,下面穿一条浑裤,脚穿一双粗布鞋,衣服鞋袜都是木大娘给他做的,虽然粗陋,但浆洗得很干净。 看起来他和西市的苦力没有什么区别,不同的是,苦力们都步履匆匆,周围一切都不闻不问,抓紧时间送货赚钱。 李邺不一样,他一路东张西望,什么都好奇,什么都惊叹,完全就是一个初次进城的乡下野小子。 西市店铺太多了,一家挨着一家,招牌林立,叫卖声此起彼伏,大门前堆满了各种各样的货物,很多货物他从未见过,简直琳琅满目,让他目不暇接。 人也太多了,各色人川流不息,还有很多外国佬,也不知道是哪国人,李邺好奇地一路盯着他们打量。 一转弯,眼前忽然出现了几个妖艳的年轻女子,秀发如云,轻纱罗裙,胸前露出大片白肉,她们倚靠在门前,向李邺招招手,眼送秋波,咬着唇吃吃的笑。 李邺顿时面红耳赤,想看又不敢看,落荒而逃。 …….. 在一家文具店铺先买到笔墨纸砚,最便宜的一套花了三十文钱,却被伙计当做了跑腿的下人。 李邺拎着扎好的布包,肚子有些饿了,又花十文钱买了两个带肉馅的馒头,一边走一边啃。 “邵大师最新制作的球杆,马球场上的骄子,限量三支出售!” 一阵叫卖声吸引了李邺的注意,他才注意到旁边就是一家出售马球球具的店铺,叫做‘邵氏球具’,不光这一家,前面七八家店都是卖球具的,生意都不错。 马球是大唐的国球,上至帝王权贵,下至走卒小贩,都沉迷于马球,就连后宫的嫔妃公主们,也会时常骑着毛驴进行马球比赛。 长安城内随便一场马球比赛,都会引来上万人观战,狂热无比。 李邺走到店铺门口,正在吆喝的伙计看他一眼,目光里掩饰不住嫌厌,刚要赶他走,不料李邺摸出十两银子掂了掂,白花花的银子把伙计眼睛照花了,笑眯眯弯腰道:“小哥是来买球具?” “看看球杆!” “小哥来对了,我们家的球杆啊!在京城是这个……” 伙计竖起大拇指,“连皇宫里娘娘们的球杆都是我们提供的,去年联赛第二名,骁骑卫球队的马球杆也是我们家的。” 李邺懒得听他吹嘘,走进了店门,店铺大堂很宽敞,没有柜台,各种球具都挂在墙上。 马球对抗激烈,很容易受伤,所以各种头盔,皮甲,护腿应有尽有,上面都标注了价格,看得李邺暗暗咋舌,最便宜的一套皮甲头盔都要五十贯,最贵的一套挂在墙正中,要一千八百贯。 伙计取过一套皮甲热情介绍道:“这叫光影,是仿明光铠,是我们店卖得最好的,一套只要一百二十贯,你家公子有多高?” 这个狗东西,还是把自己当做跑腿的下人了。 李邺淡淡道:“我看看球杆,十贯钱以下的。” 伙计听说十贯钱以下,热情倏地消失了,懒洋洋往屋角一指,“那边都是,你自己去看吧!” 屋角三只大竹筐里都插满马球杆,竹筐上有价格,五贯、十贯和十五贯三种,比起邵大师亲制,五百贯一根的限量版马球杆,这些确实是低端货了。 旁边还有几个年轻人也在挑选球杆。 李邺抽出一支五贯钱的柳木球杆,摇了摇头,做工还不错,但木质太轻太软,还不如他那支。 他又抽出一支十贯钱的球杆,木质稍好一点,是榉木球杆,但重量还是偏轻了。 他忽然发现自己的球杆虽然破旧了一点,但似乎是枣木杆,分量十足,比十贯钱的球杆要重得多。 看来没必要买新球杆,买支二手的好球杆就行了,他母亲才花了十文钱从地摊上掏的。 这时,只听旁边几个年轻男子聊天道:“你们说乔行忠会不会也请外援?” 李邺的耳朵一下子支棱起来了。 第十三章 等级制度 几个年轻壮汉七嘴八舌议论。 “他能请什么外援?王爷规定不准用白球手,要么他只能请其他黑球手了,但其他黑球手能和小飞龙比?” “小飞龙只不过黑球手的高手而已,打一场五十贯钱,比他强的白球手多的是!” “问题是王爷不允许请白球手?乔行忠最多也是请黑球手,但黑球手中小飞龙排名第一了,估计他还以为是戚勇出场,自己用王顺就够了。” “赶紧走了,紫花楼喝酒去,先说好,酒水我请,想摸粉头要自己掏钱!” 几名年轻男子走了,李邺已经迅速整理出了几个要点。 第一、他们几个应该是胡三管事安排的球手。 第二、比赛可以请外援,乔行忠没有对自己说实话。 第三、胡三管事请的外援是一名黑球手,绰号叫做小飞龙。 第四、他们不知道自己的存在。 第五、这帮家伙不好好练球,反而跑去喝花酒,意志上就不是强队了。 第六、当黑球手很赚钱,一场球的出场费就要五十贯钱,李邺仿佛看到了一条挣快钱之路。 ....... 李邺找了一圈,终于找到一家专卖各种二手马球球具的小店,店铺很小,也没有招牌,就像一个走廊,很窄很狭长,这应该是西市档次最低的球具店了。 店铺主人是个老者,坐在门口眯着眼打盹,店铺内的墙上挂着各种各样的二手球具。 李邺找到了球杆,一共有三十几支,插在一个木桶里,各种木质都有。 他一眼便看中了其中一支,品质很高,和他之前的球杆一样,枣木制作,握在手中沉甸甸的,七成新。 这简直就是为自己准备的,只是上面没有价格,李邺拿着球杆兴冲冲走到门口。 “店家,这支球杆多少钱?” “你确定要这支?”老者慢吞吞问道。 李邺点点头,老者又道:“我店里的东西卖出去就不退了,我得给你说清楚,这支球杆品质没有问题,主要是款式特别老,是第一代贞观款,现在的天宝款已经是第七代了,原主人不喜欢,所以拿到我这里卖掉。” 李邺也看不懂款式有什么区别,他感觉都差不多,他点点头,“东西没有问题,关键是价格!” “我几年前收回来花了八十文,你给我一百文吧!” 买下这支球杆只花了一百文钱,李邺有一种捡漏的喜悦。 ......... 李邺随后找到了乔彬,乔彬在长安县学读书,似乎学校管得很松,可以随便请假,他目前负责球队后勤。 听了李邺在西市的巧遇,乔彬给李邺讲解了黑球手和白球手的区别,他解释道:“小飞龙是绰号,其实每个马球手都有绰号,他们的真名大家反而不知道了。” “你父亲知道吗?对方请了这个小飞龙。” 乔彬点点头,“我父亲知道一点点,但不知道是小飞龙。” 乔彬心情变得沉重起来,脸上勉强的笑容也消失了,小飞龙在黑球手中排名最高,是个很厉害的家伙,父亲是不是有点轻敌了? “这种排名是依靠什么来定?” 乔彬叹口气道:“依靠净胜场数,每两年排名一次,他去年打了二十二场比赛,只输了两场,净胜二十场,所以他今年还是排名第一,等明年重新计数,大家又在一个起点上了。 白球手也有自己排名,但和黑球手井水不犯河水,白球手属于三阶球手,黑球手则是四阶球手,三阶以上球手叫做高阶球手,他们不参加排名!” “有多少高阶球手?” 乔彬摇摇头,“人数很少,二阶球手一共有八人,都是公认的马球高手,还有两个最顶尖的,在皇宫陪天子打球呢!” “如果我击败了小飞龙……” 乔彬苦笑道:“他还是排名第一,第二名净胜只有十六场,你就成了刺客球手!” “刺客球手!什么意思?” “刺客球手就是一个默默无闻的人击败了有名的高手,这其实是马球排名中的一个漏洞,所以就有了刺客球手这种说法,当然,你肯定会被有心人关注。” 李邺又饶有兴致问道:“这个小飞龙在白球手中能排名多少?” 乔彬竖起一根小指头,“他在白球手中什么都不算,那帮家伙骨子里就瞧不起黑球手,都叫他们野球手。” 李邺忽然明白了,这是一个金字塔般的球手等级制度。 最顶尖的两人陪皇帝打球,下来是八名二阶球手,他们高高在上,享受着最高的荣誉。 再下来是两三百名三阶白球手,他们属于有编制的马球手,再向下才是不计其数的四阶黑球手,他们属于编制外球手,下面还有家丁这种业余马球手,然后最底层才是自己这种民间草根球手。 他也只配和家丁之流的业余马球手玩一玩,所以只有管事级别的人来请自己打球,甚至刚开始还不想要自己,并不是王爷有什么规矩,那只是借口,真正的原因是自己根本上不了台面。 乔彬是个纯良的少年,但他父亲不是。 ………. 李邺无精打采走了,乔彬却匆匆赶去向父亲汇报。 在王府旁边一处弄堂里,乔行忠听完儿子的汇报,他也有点紧张起来,胡三竟然请的是小飞龙,这可怎么办? “父亲,要不我们也去请黑球手,请排名第二的水鹰。” 事关父亲的饭碗,全家的生计,这一刻乔彬也顾不上李邺了。 乔行忠摇摇头,“他到咸阳县比赛去了,来不及了,王爷刚刚把比赛时间提前到了后天。” 乔彬一惊,“可是李大哥还没有训练呢!各种配合都不熟悉,怎么比赛?” 乔行忠冷笑一声道:“胡三请了小飞龙,小飞龙那么骄傲的人怎么可能和家丁打球?应该不会有武赛了,极可能会是文赛,胡三不给我机会,他说服王妃提前比赛。” “那我们怎么办?”乔彬担心不已。 乔行忠一咬牙道:“只能赌一把了,李邺能打双跳,球技绝不逊于小飞龙,他是上不了台面,有本事小飞龙弃赛,我还求之不得!” 乔行忠又附耳叮嘱了儿子几句,乔彬连连点头, ....... “哗!”李邺再一次跳进水井,裴旻不是每天都来,给他指点一次,剩下的时间就由他自己苦练了。 意识到自己卑微的地位后,李邺被深深刺激到了,心中也燃烧起了滔天怒火,他才不稀罕做什么马球手,他要成为裴旻那样的绝世剑客。 这一次他没有感受到昨晚那样的寒冷刺骨,满腔的愤恨化作了强劲动力,他在水底奋力挥打球杆,艰难而果决,一次、两次、三次...... 他的肺憋闷得仿佛要爆炸,他用劲全身力量挥出了第八杆,这才一蹬石锁,像鱼一样冲出水面,大口大口呼吸空气,但身体并不觉得疲惫,心中竟有一种说不出的痛快。 李邺深深吸一口气,又一次潜入水底........ 水井上,裴旻默默地注视着水井,他眼中闪过一丝惊讶,这孩子太出乎他的意料了。 第二次下井就能挥动八下了,要知道当年自己第二次下水最多也只能挥动五下。 这孩子就是一块璞玉,从前被石块包裹,愚笨而粗糙,现在外面一层石块被敲开了,露面了里面洁白温润的美玉。 裴旻心中叹息一声,将一个小盒子放在井台,转身飘然而去。 第十四章 临阵磨枪 今天晚上李邺练了整整两个时辰,潜入水底二十次,最多一次挥杆达十下,最少一次也有七下。 李邺爬上了井台,坐在井台上喘着粗气,这时,他忽然看见了旁边的小木盒子。 舅父居然来过了,李邺急忙举目向四处寻找,却没有发现裴旻的身影。 李邺连忙打开盒子,盒子挺深,有上下三层,上面两层是十只小瓷瓶,就是昨天自己喝的药水,最下面是十颗黑色药丸,还有一张纸条。 李邺拾起纸条,借助月光细看,‘十日量,药水外涂,药丸内服!’ “啊!”李邺脸庞发热,难怪药水那么难喝。 ....... 入夜,李邺躺在小床上,他有心事,怎么也睡不着。 这时,他听见院子里隐隐有说话声,心中奇怪,便起身披上衣服出去。 原来是木大娘蹲在院墙边烧纸,嘴里念着什么? 李邺有些好奇,慢慢走了过去。 木大娘抬头看了他一眼,叹口气道:“这么晚了,还不睡?” “我睡不着,大娘在给谁烧纸?”李邺蹲下问道。 “我死去的丈夫,大娘给你说过的,你也忘了?” 李邺挠挠头,“我啥都忘记了!” 木大娘低声道:“他姓杨,是一名唐军士兵,开元七年,被征调去和吐蕃作战,便再也没有回来。” “那大娘有孩子吗?” 木大娘点点头,叹息道:“也是一个小娘子,她爹爹阵亡没有多久,也不幸染病夭折了,她才一岁啊!” 李邺心中一阵歉疚,自己真不该问。 “大娘,对不起!” 木大娘摸摸李邺的头,笑道:“有啥对不起的,都三十年了,大娘的眼泪早就哭干,只是担心他们在地府里没钱饿肚子,每年这个时候我都会给他们烧点纸,你以前最喜欢帮我烧纸。” “后来呢?” “后来你外婆又怀了身孕,那时你娘才两岁,没有人照顾,我就去照顾你娘,把她当做自己的女儿,一直到现在,大娘每天念经,就是希望你们娘俩平平安安,这是大娘这辈子唯一的心愿了。” 李邺默默拾起一叠钱纸,一张张放进火中,火光熊熊,映红着祖孙二人的脸庞。 ......... 次日一大早,乔彬便找到了李邺。 李邺笑道:“我还正准备去你家呢!你怎么过来了?” 乔彬急道:“李大哥,比赛时间改了,改成明天上午!” 其实李邺已经不太想打马球了,不过他还是要替乔家打这场球,他欠乔彬一个人情,而且还收了人家二十两银子。 李邺面露难色,“明天就比赛,但我们都还没有训练呢!” 乔彬摇摇头,“家丁们天天都训练,配合没有问题,我爹爹想做两手准备,如果是武赛由王顺上,如果是文赛,就由李大哥上。” 这倒是一个折中之计,李邺想了想道:“但文赛也要骑马击球!” “是的!所以今天我牵来两匹马,让李大哥练习一天。” 李邺这才发现门外有两匹马,由上次的家丁牵着。 “那场地呢?” “就在旁边的马球场,我问过了,今天军队不训练。” 李邺回屋取了马球杆,“我们走吧!” ....... 马球场上果然没有军队,张小胖、小黄毛和乌鸡郎三人都在,他们作为后勤,协助李邺练球,乔彬答应中午请他们吃肉饼。 李邺现在知道了,张小胖真名叫做张平,和自己同岁,但比自己小一个月,他家里是开杂货铺的,属于坊内的富裕人家,所以他家有孩子能去读书,但不是张小胖,而是他弟弟张小瘦。 小黄毛的真名叫做黄苗,比李邺小两岁,父亲在西市一家酒铺当个小管事,家里有两个姐姐都出嫁了,他是独子。 乌鸡郎的真名叫做吴长兴,比李邺小一岁,他家是运货的,自己家里就有一艘货船,他父亲和叔叔在天宝渠上运货,家境也不错。 说起来,几家人中李邺的家境是最差的,主要是没有父亲,靠他母亲给人看病赚一点微薄的收入养家,确实很艰辛。 至于舅父裴旻有没有暗中帮助他们,李邺不知道,但以母亲坚韧的性格,这种可能性不大,不过裴旻也说过,他给了母亲一些名贵药材给自己药浴。 张小胖跑过来竖起大拇指赞道:“明天居然和小飞龙比赛,大哥真牛啊!” 小黄毛和乌鸡郎也兴奋道:“大哥一定要干翻他,在长安就出名了!” 乔彬这个大嘴巴,把什么都说了,李邺微微笑道:“人家是黑球手排名第一,咱们就是去玩的,输了咱们不丢脸,赢了嘛....我请你们下馆子!” 三人一声欢呼,跑去捡球了。 李邺翻身上马,手执球杆,颇有一种准备冲锋陷阵的感觉,本来嘛!马球最初就是骑兵之间的比赛。 “开始了!”张小胖在木板旁大喊一声。 李邺催马疾奔,向数十步外的马球奔去,他们这些孩子就是在马球场长大,从小骑毛驴打球,张小胖家有匹瘦马,他们经常偷出来骑马,自然个个骑术都不错。 如果是以前的李邺,根本就不需要训练,马术高明得很,甚至可以钻到马肚子下打球,而现在李邺需要融合,必须要进行训练适应。 片刻奔至马球前,李邺凭着感觉,侧身挥杆打去,‘啪!’球杆击中了马球,这是三十步线,马球射出一条直线,精准入洞。 “好球!” 乔彬高喊一声,果断改变规则,“李大哥,打五十步线!” 明天的比赛肯定是五十步线,想都不用想。 黄小毛和乌鸡郎把马球移到五十步线上,李邺纵马在球场上奔跑,不断地左右挥打,寻找感觉。 他发现自己在水井只练了两天,球技明显比之前精进了,力量更大,身体协调能力更好,更重要是,那种控制力的感觉更加强烈了。 不再是之前一点点微妙的感觉,而是一种很明显的控制力。 其实这就是练武的规律,刚开始突破很快,然后停滞一段时间,再突破,再停滞,再突破.......就是一种螺旋型的上升。 所以他现在的突破感特别明显。 奔跑了一圈,他双脚一催马匹,马匹奔跑起来,向数十步外的马球疾奔而去,黄尘滚滚,已经看不见马球和马蹄了。 李邺一杆精准打出,马球飞出一条弧线,再次精准入洞。 “打得好!” 乔彬捏紧拳头激动高喊,他当然清楚,五十步线要比三十步线难得多,只有黑白球手才有资格和能力打五十步线。 他们这种业余球手一般都是十步线,能打三十步就已经是高手了,五十步线从来就不敢想。 李邺打得很轻松,忍不住纵声大笑,“不算什么,再来!” 他再次催马向马球疾奔而去。 ....... 嗣宁王王府内,三管事胡敬端着茶盏听手下汇报。 他有点匪夷所思,“你说乔行忠找的是一个不知名的少年当外援?” 手下点点头,“是个永和坊的穷小子,也就十四五岁的样子,不过马球打得不错,卑职偷偷看了,能打进五十步线。” “废话!乔行忠又不是傻子,连五十步都打不过,他会要吗?” 胡敬迟疑一下又道:“不过乔行忠做事也没有那么不堪,他怎么会把自己的前途赌在一个毛头小子身上?莫非这个穷小子只是一个障眼法,乔行忠故意做给我们看,他其实另外请了高明球手。” “管事说得没错,这个少年确实很可能是假象,不过管事请的是排名第一的小飞龙,除非他去请白球手,否则我们必胜!” 胡敬摇了摇头,“白球手不可能,王爷事先说好不允许,他敢请白球手就算输了,谅他不敢乱来。” “那管事就不用担心了,排名第二的水鹰去了咸阳,排名第三的飞熊伤势未愈,后面的根本就不算什么,明天咱们赢定了。” 胡敬冷笑一声,“等我当上大管事,乔行忠也该滚蛋了。” 第十五章 王府扬威(一) 嗣宁王府就是原来的宁王府,位于大明宫南边的永兴坊,是皇族的聚居地,最初在兴庆坊,叫做五王宅,那时还是武则天当政时期。 李隆基登基后,迁到永兴坊,改叫做十王宅,后来称为十六王宅,皇子皇孙越来越多,不够住了,又在南面的兴宁坊修建了百孙院。 皇族们住在一起当然是便于监视,天子李隆基是靠政变上台,他岂能再给别人机会? 最大的府宅就是让皇帝李宪居住的宁王府,李宪已经去世了,他的儿子李琳被封为嗣宁王,也继承了宁王府。 李宪自然是被兄弟李隆基的强势所逼,不得不让出皇位,连他父亲都被迫退位,何况是他。 李隆基对这位让出皇位的大哥也不错,除了权力不能给他,其他的荣华富贵都给了他。 为了让兄弟放心治国理政,李宪拼了命的吃喝玩乐,结果吃成了一个超级大胖子,刚到中年就脑梗挂了。 嗣宁王李琳也继承了父亲的保命之术,醉心于文学、音乐和马球,不过他养的宁王马球队在联合会排名在十几名后了,李白、贺知章等酒中仙更是他府上常客,少年得名的杜甫、王维等年轻诗人也经常被邀请去他府上赴宴。 这次两个管家之间的马球赛只是一个小插曲,小得不能再小,连李琳都懒得参加,让一名心腹老宦官去当见证,他着实没有兴趣。 要不是他多少想维护一下府中的规矩,他就听从王妃的建议,直接让胡敬当大管事了,哪里还会有什么马球比赛? 这时,心腹老宦官王守忠禀报道:“王爷,胡敬说他请的外援没有和家丁训练过,无法配合,恳请改为文赛。” 李琳喝了口茶淡淡道:“文赛可以,我之前就建议他们文赛,是他们自己不肯。” “那老奴就改了!” “去吧!等一等,胡敬请的外援是谁?” “是黑球手排名第一的小飞龙,没有违反王爷的规定。” 李琳压根就没有这个所谓的黑球手排名第一放在心上,他经常进宫和两名大唐最顶尖的马球手切磋技艺,这个小飞龙在他看来跟一個蝼蚁一样,不值一提。 李琳又随口问道:“乔行忠请的外援又是谁?” “是……”老宦官欲言又止。 李琳见他犹豫,不由微微一怔,“怎么,不好说吗?还是他违规请了白球手?” “都不是,只是老奴拿不定主意,该不该允许此人参赛?” 李琳笑了起来,“他究竟请了什么人?让你如此为难?” “回禀王爷,是一个十四岁的少年,永和坊那边出来的孩子。” 李琳愣了一下,“十四岁,永和坊?” 虽然永和坊和王府所在的永兴坊只差一个字,却是长安城的两个极端,一个是尊贵的皇族聚居地,另一个则是长安出了名的贫民窟。 李琳知道永和坊是穷人聚居坊,但他没去过,心中也没有什么感觉,不过十四岁的少年,却让他有了几分好奇。 李琳沉思片刻,便淡淡道:“只要不违规,就允许参加!” “老奴遵令!” 王守忠下去了,李琳又自言自语,“十四岁的少年?才十四岁!” 他的兴趣终于被引起来了。 ....... 李邺被宁王府的恢宏和庞大震撼住了,王府占地一百五十亩,有雄伟的大堂宝殿,有密集的各种建筑,斗拱飞檐,雕梁画栋,每一个角落都精美无比。 甚至还有一座二十亩的小湖泊,湖中还有小岛,岛中是一座观音阁,供奉着一丈高的鎏金观音。 沿着湖边修满了各种亭台楼阁,湖光水色,美不胜收,当然也有广阔的草地,以供王妃的女眷们骑马游玩。 李邺之前对乔家的宅院羡慕不已,但此时他才明白唐朝的权贵们过着怎样奢华的生活。 马球场在王府东面,占地约二十亩,就是草地的一部分。 马球场旁边有一座三层的看台,最上面是王爷李琳和王妃以及妻妾们看球之地,下一层则是宦官、宫女们站立位置,他们要服侍王爷、王妃,必须在很近的地方。 再下面一层就是宾客们的位子,所谓宾客,主要是王爷养的客卿、画匠、乐师以及马球手们。 但今天三层看台都空无一人,只有几名马球手和一百多名家丁站在场外观看比赛。 李邺穿了一身宝蓝色的武士服,上等的细麻料子,穿在身上格外轻柔舒适。 他家可没有这样的衣服,是乔府给他准备的,他不参加武赛,也就没有披挂护身盔甲。 乔行忠找了一个机会给李邺交代道:“刚刚得到消息,今天是文赛,就要麻烦贤侄上场了,对手叫小飞龙,贤侄知道他多少?” 李邺摇摇头,“除了知道他是黑榜第一名,其他我都一无所知。” “贤侄千万不要有心理负担,更不要被这个所谓的黑榜第一名吓倒,那个只是说明他参加的比赛多,而且和那些学生比赛也算,真正的高手是不屑于这种低级比赛的,小飞龙的实际马球技术,未必比贤侄高。” “多谢世叔开导,我一定会尽力发挥出最高水平。” “请贤侄一定要战胜他!” 乔行忠向李邺深深行一礼,“我们全家的命运就寄托在贤侄身上了。” 李邺心中一阵苦笑,刚才还说让自己不要有心理负担,这会儿又拼命给自己施加压力。 李邺当然也明白,这位乔世叔并不是故意给自己施加压力,而是他自己太紧张了,太担心了。 这时,远处忽然传来一阵不满的叫嚷声,“什么意思,让我和一个小毛孩子比试,这个脸我丢不起,你另请高明吧!” 不用说,这一定是那位黑榜第一的小飞龙了。 李邺迅速瞥了一眼旁边的乔行忠,见他脸上竟隐隐有一丝喜色,李邺顿时明白了,乔行忠恐怕很期待这位小飞龙弃赛走人,那他就能不战而胜了。 李邺忽然有一种感觉,这位乔世叔的心机也很深啊! “这位挺傲气的,不愧是黑榜第一!” 说话的是旁边几位马球手,他们是宁王府马球队的白球手,真正的职业马球手,去年大唐马球联赛第十三名。 另一人撇了撇嘴,“飞龙两个字也是他能叫的吗?” 李邺也是刚得知,大唐最顶级的马球手,一个叫飞龙,一个叫烈凤。 起小飞龙这个绰号,显然是想蹭别人的光环,属于很脑残也很得罪人一种做法,你叫小飞龙,那几百名白球手算什么? “他以为这里哪里?长安东市吗?比谁的嗓门大!” 几名白球手你一言我一语,把这个小飞龙已经贬得一文不值。 或许是受到了警告,这位小飞龙不再叫喊了,这可是宁王府,他再嫌弃对手也得捏鼻子认了。 这时,忽然一阵轻微骚动,有人低呼,“呀!王爷和王妃来了!” 李邺一回头,只见看台上出现大群宫女宦官,还有十几名家丁侍卫,他们簇拥着这座王府的主人:嗣宁王李琳和王妃。 所有人都很惊讶,这种上不了台面的小比赛,王爷居然会亲自光临,难道是因为小飞龙的缘故? 第十六章 王府扬威(二) 李邺也看到了嗣宁王,年约三十余岁,身材中等,容貌清瘦,颌下留半尺短须,从相貌看得出是个很雅致的文人,绝不是凶恶之人。 “王爷出来了,我要去请安,李贤侄,等会有人会带你出场,你尽管放手施为,拿出你打双跳的本事来。” 李邺点点头,乔行忠匆匆去了,这时,三管事胡敬也来到看台下,面白无须,长一对三角眼,薄嘴唇,小鼻子小眼,一看就是奸诈小人,而且是那种心胸狭窄,睚眦必报之人。 “参见王爷!” 乔行忠和胡敬一起行礼,他们都很意外,以为王爷不会来,没想到王爷居然来了,着实让两人既惊喜,又很紧张。 李琳淡淡道:“我没什么要说的,就四个字,认赌服输,胜者为大管事。” 他又笑着问王妃,“王妃要说什么吗?” 王妃带着薄纱帷帽,看不见面容,她浅浅笑道:“自然是王爷说了算!” 李琳点点头,“那就开始吧!” 老宦官王守忠高声喊道:“今天是文赛,对抗者小飞龙和李邺,按照规矩,五十步线,三球定输赢。” 李琳淡淡道:“他叫李邺,和我五叔的名字很像啊!” 李琳的五叔是薛王李业,名字确实和李邺很相似。 王妃迅速瞥了一眼丈夫,心中有些奇怪,王爷居然知道这孩子的具体名字? 一名家丁带着李邺来到马球场正中,另一边小飞龙也来了,是一个相貌英俊的年轻人,只是眼皮略有些浮肿,破坏了他的英俊,这是典型酒色过度的表现。 不过他既然是黑球榜第一,自然有他过人之处,他身材魁梧,手臂很长,很适合打马球。 他骑着一匹雄健的黑马,光泽极为漂亮,阳光下俨如黑缎子一般,而李邺骑一匹很瘦的老黄马,毛都快掉光了,正是张小胖家的那匹老马。 这里面很有讲究,每个人都要骑自己最熟悉的马匹,打球才能得心应手,有时不光是人打球,马也要配合。 昨天练习的时候,李邺就感到乔彬牵来马不太配合自己,打不出花样。 张小胖家的老马可以说是看着李邺长大,虽然老瘦,但很有灵性,李邺从前对它很好,冬天也要扒开雪找青草喂它,它能感受到少年对自己的善意。 他和李邺有一种心灵感应,李邺昨天下午就骑它打球,就明显感觉到了那种人马之间的默契。 虽然老了一点,但不是对抗也无妨,别人要嘲笑就随他们去吧! 王妃惊讶对旁边丈夫道:“王爷,他怎么会骑那种劣马比赛?” 李琳笑了笑,没有吭声,他是人中龙凤,自然有他超然之处,他能感觉到李邺的与众不同,虽然出身贫民之区,骑着一匹劣马,但他身上看不到半点卑微,举手投足之间都有一种难以言述的气度。 但李邺上场后,突然变得很猥琐胆怯的样子,缩着头,躬着背,就像从未见过世面的农家孩子,完全被小飞龙霸气压倒了, 难道这是他的战术?李琳对李邺的好奇心更浓了。 乔行忠的眼睛眯成一条缝,他作为管事,当然有权给李邺换一匹好马,不会让李邺骑一匹劣马来丢人现眼。 但他还是没有阻拦,让李邺骑劣马上场,他是在赌,赌小飞龙轻敌,李邺故作卑微的姿态让他很满意,这孩子厉害啊! 老宦官王守忠对两人道:“五十步线,三球定胜负,你们谁先打!” 李邺谦虚道:“小子不敢无礼,自然是前辈先打!” 小飞龙足足盯着李邺和他的马看了一盏茶时间,自己的对手居然是这样的小乡巴佬,这样的垃圾劣马,简直是对自己莫大的羞辱。 “我先打吧!”小飞龙此时只想一球结束了这场该死的比赛。 ....... 小飞龙奔跑一小圈,忽然纵马向马球疾奔而去,一杆精准地打在马球上,‘啪!’马球飞出一条弧线,精准地打进了球洞。 马球文赛有很多讲究,是采用计分制,要求打出花来,打得越花哨,得分越高,当然,越花哨难度也就越大。 要不然,比赛者三球都精准打中,谁高谁低就分不出了。 小飞龙太骄傲,他被李邺畏缩的外表和劣马迷惑住了,他轻敌了。 第一球他打出一个单球入洞,是很厉害,但高手之间过招,这种就属于最基础的技术了,也是基本得分,他得了十分。 乔行忠激动得一下子捂住嘴,心中砰砰直跳,这家伙真的轻敌了。 旁边几個马球高手都摇摇头,这家伙就是个蠢货,先打其实很被动,容易被别人超越,而且比赛只有三球,宝贵的第一球他居然打一个基本分。 李琳一直盯着李邺,他见李邺忽然挺直了腰,隐藏的气场骤然爆发出来,脸上的从容自信和刚才完全判若两人,李琳忍不住大笑起来,“这孩子我喜欢!” 小飞龙也感觉到了李邺的变化,他的脸刷地变得苍白,自己轻敌了。 胡敬捏紧了拳头,就恨不得冲上去一拳把这个该死的小飞龙打死,他心中的紧张都提到了嗓子眼上。 李邺上场了,他轻轻挥舞着球杆,忽然纵马疾奔,杆子一绕,马球‘呼!’的直线飞上天,紧接着他猛地一杆打向另一个马球,马球飞射出去,他转身又是一击抽打,打中了从天落下的第一只马球。 两只马球一前一后精准地射进了球洞。 周围顿时一片鼓掌,有马球手大喊:“好一个流星赶月!” 这就是打出花样,它是一气呵成的连续击打,虽然是两只球,但只算一球,这在马球文赛中叫做流星赶月,得分十二分。 第一球结束,李邺领先两分。 这时,王妃也看出名堂了,她哼了一声,不满道:“胡三从哪里找来的蠢货!” 如果今天小飞龙输了,不光是胡三当不上大管事,也丢了她的面子。 这时,所有人都看出来了李邺刚才是在假装猥琐,使对方轻敌了,众人开始兴致勃勃看这场比赛了,简直是斗智斗勇,太精彩了。 第十七章 王府扬威(三) 第二球,小飞龙不敢再轻敌了,他对王守忠道:“我要求猜枚定顺序!” 这才是正常的要求,猜枚就是铜钱正反面,和后世足球比赛一样。 小飞龙又道:“我要通宝面!” 王守忠对李邺道:“那李公子就是背面!” 李邺点点头,王守忠把一枚铜钱抛上天空,铜钱落地,是背面,第二球李邺先打。 “可以要球吗?”李邺问道。 “可以,随便多少都可以!” “我要十二只球!” 旁边小飞龙愣住了,对方要十二球,他怀疑自己听错了。 要十二只球就意味着五十步线连打十二球,这怎么可能? 他的最高纪录是连打五球入洞。 打出花样指的就是多球,里面最关键就是一气呵成,不能说停一下喘口气再打,那就不是一球了。 但连续击球的难度极大,每一击的力量都必须精准无比,否则球就会在空中相撞,所谓差之毫厘,失之千里就是这个意思。 所以李邺在三十步线连打十球赢了麻金松,乔彬才会看中他,请他打球,大家都是懂球的,连打十球的含金量乔彬怎么能看不出来。 但五十步线又完全不一样了,第一球还可以靠战马冲刺借力,后面的球就是靠纯臂力了,五十步连打十二球,那需要何等的臂力? 当一名家丁把十二只马球并排放在五十步线上,周围人都惊呼起来,这小子居然要打十二球,他疯了吗? 十二球和十球得分都一样,最高都是二十分,多出来的两球就纯粹是显摆。 乔行忠摇了摇头,多打两球有点画蛇添足了。 嗣宁王李琳却看懂了李邺的战术,这小子要打心理战了,嘿嘿!这小子越来越有意思了。 李邺自己摆球,摆球也是学问,靠得太紧,球杆击打时容易碰到别的球,如果隔得太远,球杆会够不着最后一球,得移动马匹,可马匹一动,那就不叫一气呵成了。 所以每个球的空隙要恰到好处。 小飞龙在一旁目光复杂地望着李邺摆球,他现在唯一的期待就是李邺打球失败。 这时,一名家丁跑上来给小飞龙送水,趁机低声对他道:“胡管事让你在他关键时刻咳嗽一声!” 小飞龙顿时心领神会,自己怎么没有早点想到? 打马球使用卑鄙手段获胜已经是普遍现象,作为黑球榜第一的小飞龙,用各种见不得光的下作手段更是他的家常便饭。 刚才他只是对李邺极度鄙视,才没有想到用卑鄙手段,现在他落后了,当然不会让李邺顺利打出十二个球。 这时,李邺摆球遇到了麻烦,他已经把马球间距摆到了极致,不能再小,但第十二个球他挥杆够不着,正好差了一个球位。 这是他事先没有想到的麻烦,李邺心中暗暗懊悔,自己干嘛要多要两個球? 小飞龙也看出了端倪,他心中暗喜,对方遇到大麻烦了,再改成十一个球已经不允许。 李邺沉思片刻,忽然想到了一个办法,他回头看了一眼老马,苦笑道:“老伙计,这次就要靠你了!” 他果断把第一个球远远摆到另一边,这是唯一的办法,他用左右开弓打球,可看老马配不配合自己了。 这时,乔行忠也派了一名家丁上来送毛巾擦汗,李邺接过毛巾擦了一下额头和脖子上汗水。 家丁低声道:“当心对方用卑鄙手段!” 李邺一怔,他是第一次参加比赛,没想过还有这种事情。 他目光迅速扫了一眼小飞龙,对方距离自己约十米左右,他肯定不敢直接破坏自己的球,那样太明显,嗣宁王也不会允许。 最有可能用无意的办法,比如在关键时刻咳嗽或者大喊来惊扰自己。 如果是这样,这位仁兄恐怕就打错主意了...... 李邺冷笑一声,翻身上马,在球场上疾速奔跑,用力挥打球杆,把身体扩张开来。 王守忠挥舞一下旗帜,可以出击了,全场的目光都盯住了李邺,李邺摆球很怪异,第一个球和第二个球之间距离很大,正好是一个马身的位置,经验丰富的马球手们都明白,这是要左右开弓,这就要求马匹和球手之间必须高度配合,差一点都不行。 李邺催马向马球疾奔而去,老马灵性在这时显露出来了,它明白了李邺的意思,冲向马球时它正好停在两个马球之间,李邺果断的左右开弓,把第一个球和第二个球连续打出去,等于缩短了一个球的位置。 忽然,小飞龙重重打自己脖子一下,惊恐地大喊一声,“哎呀!是什么虫子咬我!” 这是他最常用的手段,屡试不爽,每次都能在关键时刻扰乱对方的注意力。 但这一次他没有得手,李邺根本就充耳不闻。 李邺没有停手,抡圆球杆一气呵成,马球一只接一只向球洞飞去,在空中变成了长长一串,球和球之间距离都完全一样,这表示他发力精准无比。 如果是在几天前,他还办不到五十步线连打,但他在井中苦练了三天,他的臂力和对力量的控制又上一层楼。 他用尽了全部力量,最后累得趴在马上动弹不得,比他在井底挥打十下还要累。 十二只马球一个接一个精准地射进了球洞。 四周人顿时振臂欢呼起来,包括白球手们也激动万分,太精彩了,居然连打十二球,简直闻所未闻,高水平的白球手也不过如此。 看台上,李琳捋须笑了起来,这孩子真是奇才啊! 小飞龙彻底傻眼了,就像喝了一杯苦胆,肠子都悔青了,自己为什么要来打这场比赛? 就算第一球他不轻敌,第二球他也一样照输不误。 居然输给一个十四岁的少年,传出去,他的脸往哪里搁? 但要他弃杆认输那也是不可能的,认输和被击败完全不是一回事。 被击败有可能是他自己大意失误,但认输就表示他技不如人,那他还有什么脸面排名第一? 何况还有第三球,说不定第三球自己还能扳回来。 心存一丝侥幸,他想了片刻,自己第二球必须打出最好成绩,他的最好成绩就是十五分。 他对王守忠道:“拿五球!” 王守忠对家丁大喊:“拿五只马球!” 场外顿时嘘声大作。 第十八章 王府扬威(四) 一名侍卫奔来,厉声大喊:“所有人安静!” 球场上顿时一片寂静,所有人都在盯着小飞龙的第二球。 李邺注视着小飞龙摆球,小飞龙的手抖得厉害,几次都摆不好,看得出他内心压力巨大, 这就是李邺连打十二球的意图,给小飞龙施加巨大的压力,这也是一种谋略,当然和小飞哥故意咳嗽的卑鄙手段不是一回事,这是一种阳谋,堂堂正正的阳谋。 终于摆好了球,小飞龙已是满头大汗,他翻身上马,催马而行,他打球八年,从来没有像今天这样紧张,巨大的压力使他浑身冒冷汗,双手发抖。 小飞龙忽然大喊一声,催动马匹奔跑,咬牙向马球冲去,奔至马球前挥杆抽出,第一杆还勉强正常,但力道太弱,他加大力量猛地打出第二个球,心中暗叫一声糟糕,这一杆打得太重了。 李邺笑了起来,小飞龙第二球完了。 一球失误,小飞龙心神大乱,后面都乱成一团,连续几球全部失误,连正常打出的第一球也被第二只球追上,两球在空中相撞,一起落地,后面三球全部打飞了,连木板都没有碰上。 他被巨大的压力彻底击溃了。 四周一片哗然,黑球榜第一的小飞龙居然打出这种水平,连家丁都不如。 乔行忠激动得捂住脸,他赢了,对方第二球一分没有拿到。 就算第三球李邺失误没有拿分,小飞龙拿了满分二十分,但总分还是输给了李邺两分,就是第一球的轻敌分。 胜负已分,第三球就没必要再比了。 小飞龙沮丧万分地低下头,这场比赛他输得太耻辱了。 他很快就要效力于杨家马球队,不知道这次失败会不会对他的前途有影响?这一刻他心中悔恨不已,真不该贪那一百贯钱。 胡敬脸色惨白,他捏紧拳头,眼中充满了恶毒,狠狠盯着乔行忠,最后目光落在李邺身上,都是这个小杂种毁了自己的前途。 王妃极为不高兴,重重哼了一声,以身体不适为借口起身先走了。 嗣宁王李琳却兴致盎然,当即宣布乔行忠出任王府大管事,胡敬为二管事。 他又向李邺招招手,李邺上前躬身行礼,“小人李邺参见王爷!” “你今年十四岁?”李琳笑眯眯问道。 “正是!” “马球打得不错,人也聪明,今天本王看得很过瘾!” “感谢王爷夸奖,小人球技还差点远,对方失误,小人才侥幸获胜!” 倒是很谦虚,李琳又微微笑道:“我府上也有一支马球队,目前有九名球员,正好还差一名球员,你有没有兴趣来我府上打球?” 这是李琳招揽李邺了,乔行忠也替李邺高兴,这孩子终于出人头地了。 不料李邺却摇了摇头,“感谢王爷厚爱,小人还要读书!” 李琳一怔,又笑道:“喜欢读书是好事,你也可以来王府读书。” 读书当然只是借口,李邺刚才看到了马球场上的九名白球手,他们虽然衣食无忧,却是被权贵养在笼子里的金丝雀,失去了自由。 李邺不想当这样的金丝雀,况且他志不在马球,他一心想练成裴旻的绝世剑术,他无法忘却令风云为之变色的天外飞仙之剑。 他果断道:“感谢王爷厚爱,若王爷有事相招,小子一定竭尽全力相助!” 言外之意,他要做黑球手,可以帮宁王府打球,但不加入。 乔行忠急了,这孩子,这么好的向上机会,他怎么能放弃? “贤侄,你回去再考虑一下吧!” 李琳摆了摆手,淡淡道:“乔管事不要勉强他,他有鸿浩之志,不愿被我约束,我能理解,就这样吧!赏李邺银百两。” 李琳心中不高兴,但他涵养很深,绝不会表露出来,转身便离去了。 乔行忠长长叹了口气,“贤侄,你呀!还是太年轻了。” 李邺笑了笑,没有解释。 ……… 李邺拿到了一百三十两银子,除了乔行忠补给他的三十两银子外,嗣宁王李琳还另外赏了他百两银子。 李邺牵着老马走出王府,等在外面的三个小伙伴立刻将他围了起来,他们也得到李邺获胜的消息,都激动万分。 李邺手一挥,“走!我请大家下馆子去。” 张小胖连忙道:“我知道有一家小酒馆,菜很好,价格便宜,就在我们永和坊内。” 这个没出息的家伙,难道就不想去太白酒楼喝一杯。 “李大哥!”身后有人在喊。 李邺一回头,只见乔彬带着另一名年轻男子走过来,李邺一眼认出,正是和他比过马球的麻金松。 虽然麻金松使毒计将自己的前身差点打死,但李邺已经找回了场子,仇怨也一笔勾销了。 张小胖三人脸色变得很难看,李邺却笑着迎了上去,“乔彬,祝贺你爹爹当上大管事了,怎么麻兄也来了?” 麻金松躬身施礼道:“我是来再次向贤弟郑重道歉!” 李邺笑着摆摆手,“我拿了你三十贯钱的补偿,以前的事情就别提了,还是那句话,我们不打不相识!” 麻金松得了面子,他欢喜道:“没想到贤弟竟然把小飞龙打得一败涂地,太让人惊讶了,可惜我们进不去,没有能欣赏到贤弟的风采!” “没什么可夸耀的,是小飞龙太紧张了!” 众人一起大笑,李邺忽然想起自己的衣服,对乔彬道:“这身武士服明天再还给你吧!” 麻金松微微笑道:“如果贤弟喜欢,就送给贤弟了!” 李邺一怔,“这是麻兄的衣服?” 麻金松点点头,“乔彬的衣服太小了,估计你穿不上,我正好多出一套,贤弟穿上很合身!” 李邺抱拳笑道:“那就太感谢了,我们一起喝酒去,我请客!” 麻金松连忙道:“今天我请客,我请大家去东市喝上好清酒!” 李邺摆摆手,“今天是我的胜利,当然我请客,麻兄不要争了。” 乔彬摸了摸腰间的银子,今天其实是父亲的胜利啊! 众人有说有笑,簇拥着李邺向西市方向而去。 人啊!只要做出了令人刮目相看的成绩,别人自然会来敬你,巴结你。 第十九章 露了马脚 有了两个富家子弟参加庆功宴,李邺就不好在永和坊请客了。 乔彬很聪明,他提议在西市的虞家酒楼,价格不贵,但又上得了台面。 租了一辆牛车,六人一起去西市喝酒,李邺不计前嫌,张小胖三人自然也恨不起来,喝了几杯酒,众人也就无话不谈了。 永和坊的马球场自然也是大家一起玩,不再一家独占。 最后结帐时乔彬抢了先,他的理由很充足,他爹爹当上大管事,当然应该由他来请客。 吃完了饭,众人在坊门口分手,李邺拍拍老马,把缰绳递给张小胖,“牵回去吧!我明天再来看它。” 张小胖摇摇头,“你喜欢的话,这匹老马就送你了。” “那怎么行,这是你们家的。” “上次我分了四贯钱,我爹爹就说要还你一个物件,这匹马我爹爹本来就打算卖了,肉店开价三贯钱,你和它有缘,你把它牵走吧!我是家中长子,我能做主。” 李邺听说要卖给肉店,便不再拒绝,点点头道:“回头我再给你五两银子!” “真不用了,要不然我爹爹还得花四贯钱买东西给你。” 李邺搂了搂张小胖宽厚的肩膀,“我真的很喜欢它,多谢了!” 两人在路口分手,李邺牵着老马回了家。 走回院子,迎面遇到了母亲裴三娘和木大娘,裴三娘今天没有出诊,专门在家里等消息,她们二人连忙问道:“比赛结果怎么样?” “当然是我赢了!” 裴三娘大喜,“好小子,我就知道你不会输,我儿子比谁都厉害。” “娘,还有奖金呢!你不问问?” 裴三娘眼睛一亮,“多少?” 李邺从马袋里取出一个沉重的包裹,放在地上,“这里是一百三十两,还有二十两在我房间里,一共一百五十两。” 裴三娘欢喜得嘴都合不拢,一百五十两银子,她得看多少病人才挣得到?儿子一场球就赢回来了。 她忽然眼睛红了,鼻子抽了抽,偷偷扭头抹去了眼里的泪水。 “娘,这是之前预付的二十两银子。” 李邺从房间里拿出二十银子递给母亲。 “等一等!” 裴三娘走到门口看了看,连忙关上门,拎着银包进了屋。 裴三娘关上房门低声道:“傻小子,财不露白懂不懂,咱们这破烂屋要被贼知道了,肯定会惦记上的。” “娘,要不咱们重新建房吧!” 王府的亭台楼阁在李邺脑海里挥之不去,虽然他没有那个福气享受,但住上两间砖瓦房总是可以的。 “你不小了,这笔钱娘给你留着,以后娶妻时再修新房吧!” “娘,我才十四岁!” 十四岁在这个时代或许可以谈婚论嫁,但李邺还不能接受,母亲给他谈娶妻的事情,着实让他的脸臊得慌。 裴三娘眼睛一瞪,“十四岁怎么了,过两天娘就带伱相亲去,早点成亲,娘急着抱孙子呢!” 李邺无语了,“娘,你数银子吧!我去喂马,对了,张小胖把马送我了,上次我打球赢钱,分给了小胖四贯钱,他爹爹一定要还我一個人情,这匹马正好送给我了。” 提到上次打球赢的钱,裴三娘猛地想起一事,“先别走!” “娘,还有什么事?” 裴三娘目光冷厉地盯着他,“你告诉我,你借的三十贯钱是谁替你还的?” 李邺顿时惊出一身冷汗,他把这件事忘记了,他母亲却反应过来了,他把奖金全部拿回来,那借乔彬的三十贯钱怎么解释? 李邺本想说钱还没有还,但他迟疑一下,这件事他还是不想欺骗母亲。 “娘,是舅父替我还的。” “真是他还的,不是别人?”裴三娘追问道。 李邺点点头,“我问过他了。” “好吧!你去喂马,我们房子后面正好有片空地,回头我找人来搭个马棚。” 李邺走了,裴三娘表情十分复杂,半晌,她自言自语道:“三哥,希望你言而有信!” ……… 入夜,李邺又一次来到了社庙。 走进后院,他一下子愣住了,只见张小胖、小黄毛、乌鸡郎三人也在,站在空地上蹲马步,裴旻在一旁指点他们,在他们屁股上敲一下。 “把腰挺直了,每天蹲一个时候,蹲上一年,我保证你们一个打三四个没问题。” “舅父收徒了吗?”李邺上前笑问道。 裴旻瞪了他一眼道:“当然不是收徒,被他们缠得没办法,指点他们几下。” “蹲一年马步就能打三四个?”李邺有点怀疑。 “我的马步和别人不一样,要按照我的方法来呼吸,蹲上了一年,下盘就跟铁桩子一样,再会点拳脚,打三四个一点问题没有。” 裴旻今天心情很不错,以前李邺求他多少次,教教自己的兄弟,他就是不肯答应,今天不用李邺求他,他就主动教了。 李邺眼睛一亮,问道:“呼吸是不是练内功?” “赶紧下水吧!任何功法都没有水中挥杆有用,配合我的丹药,那就是裴家不传之秘。” 李邺又紧接着问道:“如果我不挥杆,改成挥刀呢?” “都是一回事!” 裴旻嫌他话多,直接拎着他脖子,将他扔进了水井里。 张小胖三人看得目瞪口呆,裴旻狠狠瞪了他们一眼,“他不一样,你们若跟着下井,明天就要找人捞尸了。” 裴旻上前一人一脚,“说了多少遍了,腰给我挺起来,运气丹田,停止呼吸,时间越长越好!” ……… 李邺明白了挥杆和挥刀是一回事,他渐渐领悟了,这就和腿上绑沙袋奔跑是一回事,在水下挥杆,每一块肌肉,每一个毛孔都绑着沙袋。 他今天练得格外轻松,每一次潜水都能挥击至少十次,手臂也没有之前那样酸痛不堪了。 更重要是,那种憋闷得胸膛快要爆炸的感觉没有了,变成一种头发晕,其实这很危险,他如果不及时上浮,会晕死过去。 李邺也意识到了这个危险,每次他感觉到眼前开始发晕时,便果断上浮。 可惜裴旻没有问,如果裴旻问了,他肯定会惊讶万分,他当年在水底练了三个月后,才出现这种呼吸到极致时转变。 而李邺今晚只是第五次,他就出现了变化。 第二十章 友情提醒 今天晚上李邺又练了近一个半时辰,潜入水底二十五次,比上次多了五次,时间缩短,但次数却多了,主要是他在水底挥杆的速度快了。 李邺从井下爬上来时,发现张小胖还在蹲马步,小黄毛和乌鸡郎已经走了。 “你终于出来了!” 张小胖跑上前笑道:“我担心你爬不上来,好拉你一把!” “我舅父呢?” “裴大侠是你舅父?” 李邺点点头,“他教我打马球十年,我也才知道他是我堂舅!” “难怪他对你那么尽心,他早就走了,小黄毛和乌鸡郎也走了,我也想练武,就是没有机会,终于有人肯教我了。” 李邺取出两粒丹药,一粒递给张小胖,张小胖摇摇头,“你舅父说,你的药我不能吃,内脏会承受不住,他给了我另一种药。” 张小胖从怀里摸出一个药瓶,笑道:“像大红豆,每天睡觉前吃一丸。” 李邺吞下丹药,又脱去衣裤,用药酒涂抹身体,很快,身体内外就像火烧一样,难怪舅父说小胖承受不住。 李邺又问道:“他们两个也有药丸吗?” 张小胖还是摇摇头,李邺一怔,“为什么?” “他们两个走了以后,你舅父才告诉我,小黄毛底子不行,练不了武,最多强身健体,就算是这种小红豆,他身体也承受不住。” “乌鸡郎呢?” “乌鸡郎明天可能就不来了。” 张小胖苦笑道:“他家又买了艘船,从明天开始,他要跟父亲出船了,小黄毛过几天也要去读书,和我弟弟一起。” 大家都十三四岁了,穷人家的孩子,幸福时光很短暂。 “那你呢?” 李邺问道:“你有什么打算?” “我也不知道!” 张小胖眼中露出一丝迷茫,“我白天都是帮家里看店,好像这就是我的事情,也许我会看一辈子店,像我爹爹一样,娶妻生子,进货卖货,慢慢变老,可是…..可是我又不甘心。” “要不你就跟我混吧!” “跟你混?” 张小胖眨眨眼,有些暧昧地笑道:“裴婶子给我娘说,过几天要带伱去相亲,你不会是先预定好傧相吧!” “去!我娘瞎说的,我可能要成为黑球手打球赚钱,到时我需要一个帮手,你最合适。” “那好呀!” 张小胖高兴得捏紧拳头,他忽然想起一事,连忙将一只鼓囊囊的皮袋递给李邺,“这是你舅父给你的礼物,祝贺今天获胜,打开看看吧,好东西啊!” 李邺连忙打开皮袋,里面竟然是一套光影马球盔甲,李邺记得很清楚,这一套要一百二十贯。 ……… 次日一早,李邺在院子里井边稍稍洗漱,用清水洗一把脸,再用盐水漱一下口,把头发挽個发髻,他挽得很生疏,总是木大娘帮他,这两天才熟练起来。 他又去厨房拿了个馒头,馒头很大,面没有发酵,很结实,一个就能管饱。 李邺的房间也是他们家的饭堂和起居房,木大娘的房间兼做诊疗房,母亲裴三娘的房间是药房,不能随便进去。 木大娘在小桌前给李邺比划昨天的武士服,全家的衣服鞋袜都是木大娘缝制的。 “你娘今天去买两匹细麻布,让我再给你做两套换着穿,你穿这个好看。” “我娘这两天不去采药?她不是说药不够了吗?” “暂时不用去,有人给她了一批药过来,够她用半年的。” “谁送的?”李邺好奇问道。 “问这么多干嘛,又不关你的事!” 药很贵,绝不会是坊里那些无聊的男人讨好母亲,李邺心念一转,他忽然明白了。 “是我舅父送的?” 木大娘顿时有些惊慌失措,“你别问我,我什么都不知道?” 李邺无奈,木大娘胆子太小了,“我不问你就是了,但你能不能告诉我,我娘叫什么名字?” 木大娘松了口气笑道:“她不就叫三娘吗?你知道的。” “三娘是她的小名吧!她应该还有正名。” 木大娘没有吭声,好一会儿她小声道:“你娘叫苹苹,裴苹苹!” 说完她就后悔了,连忙道:“千万别告诉你娘,她会骂我的。” 李邺笑道:“我是她儿子,我想知道她的名字不是很正常吗?” “你知道就是了,不要出去说,你娘会不高兴的。” 母亲的名字很好听,裴苹苹,一听就是大户人家的女儿,不知道她当年遭遇了什么?难道自己的父亲是个渣男? 这时,院子里有人问道:“请问,这里是李邺家吗?” 李邺连忙走出去,院子里是一个穿着白色武士服的年轻人,身材很高,李邺没见过他。 “我是李邺,兄台找我有什么事?” 年轻人笑道:“我叫戚勇,你应该知道我。” ‘戚勇?’这个名字是有点熟悉,在哪里听过。 李邺见他穿的武士服和王顺一样,忽然想起来了,戚勇是嗣王府家丁中的头号马球手,是胡管事请的马球手,其实是一个障眼法,为了迷惑乔行忠。 “我知道你了,戚大哥有事?” 戚勇看了一眼站在门口的木大娘,点点头,“是有件小事,我们去外面说吧!” 李邺跟他走出院外,戚勇见左右无人,压低声音道:“胡敬这两天要找人收拾你,你要当心!” 李邺一惊,皱眉道:“你是说王府的胡管事?” 戚勇点点头,“那人一向心黑手狠,你坏了他的大事,他不会轻饶你。” “多谢了,但是……戚兄为什么要告诉我?” 戚勇沉吟一下,淡淡道:“如果昨天贤弟答应了王爷,我就再没有机会了!” 李邺恍然,原来自己回绝嗣宁王,却给别人让了路。 “还有,如果贤弟要去做黑球手,必须去位于崇仁坊的马球署参加考试,要考试通过才行,要不然没有人会请你打球。” 自己还真不知道,李邺连忙问道:“考试需要什么条件吗?” “三个条件,十二岁以上,官府没有犯罪记录,不能是贱籍,最快捷的办法是找人推荐,比如王爷就可以,不过凭贤弟的球技,完全可以参加他们的考试,下月初就是今年的考试,过两天就赶紧去报名,带五百文钱就够了。” “那我怎么证明自己没有犯罪记录,是不是贱籍,还有年龄?” 戚勇笑了起来,“当白球手要有官员担保,但黑球手一般不需要,当然有官员担保更好,没有的话,你被录用后,马球会会找坊正调查你的情况。” 李邺完全明白了,连忙抱拳道:“多谢戚大哥!” 戚勇又向两边看了看,这才匆匆走了。 李邺眼睛慢慢眯成一条缝,胡敬这个混蛋,居然把气撒到自己头上了。 自己倒要看看,这个胡二管事有多大的本事? 第二十一章 睚眦必报 李邺立刻去找到了张小胖,又把小黄毛也找来,乌鸡郎天不亮就跟他父亲去城外的广运潭了。 李邺便把胡敬要对付自己的事情,告诉了两个朋友,张小胖顿时跳了起来,大怒道:“在我们的地盘上撒野,他活腻了吗?” 小黄毛想了想道:“大哥其实可以去找乔管事,让乔管事告诉王爷,姓胡就不敢乱来了。” 李邺冷笑一声道:“他不来,岂不是便宜了他?” 张小胖见李邺有信心,他顿时勇气倍增,连忙问道:“大哥有什么想法?” “我想,他如果是买凶对付我,那个凶人肯定要先踩点,天黑要关坊门,他晚上来不了,那就只有白天,要么今天,要么明天,我们要留意一下。” ………… 黄昏时分,果然来了一个瘸子,四十岁左右,一瘸一拐,背着一个空背篓,一路打听,找到了李邺的家。 中年瘸子围着李邺的家转了一圈,又拾起一根小木棍远远扔到屋顶上,转身便走了,他却不知道,他的一举一动早已被李邺看在眼里。 李邺当即去找了乔彬,当然要乔行忠帮忙,要不然这场好戏就没法玩下去。 ………… 晚上,乔行忠听了儿子的汇报,大为震惊,胡敬这个混蛋居然要对李邺下手,还真符合他的做事风格,谁最软就捏谁。 “那李邺是什么意思,他是要我去给王爷说吗?” “不是!他说这是個机会,是他的机会,也是父亲的机会!” 乔彬就把李邺计划告诉了乔行忠,乔行忠惊得目瞪口呆,这还是十四岁的少年吗?手段这么老辣! 他想了想,还真是自己的机会,可以彻底把胡三这个对头干掉,他搓搓手,按耐不住激动道:“你再告诉我一遍,慢慢说,我要详细听一听!” ………… 王府附近的一家小酒馆里,中年瘸子对管事胡敬道:“我会在关闭坊门前下手,然后迅速出坊,但那时候都有人在家,搞不好会出人命。” 胡敬冷笑一声,“住在永和坊的人都是贱命,死就死了,谁会把他们放在心上。” 瘸子缓缓道:“话不能这么说,我在官府有案底的,一旦被官府抓住,我可能小命难保,我和你说清楚,如果出了人命,五十贯就不够了,你得再另外付我一百贯,我要去躲几个月才行。” “一百贯太多了,最多六十贯!” 瘸子摇摇头,“一百贯,一文都不能少,否则你就另请高明!” 胡敬看了他片刻,终于答应了,“一言为定,如果出了人命,我再给你一百贯!” 胡敬取出三十两银子给他,“这是定金,事成后把剩下的给你!” ………… 第二天,李邺再次召集几个小伙伴,这次乌鸡郎也在,他父亲的新船刚刷了桐油,要晾晒两天,他暂时没有事,便回家休息。 “一般踩点的时间就是他下手的时间,他应该是在天刚擦黑时下手,然后迅速离开,所以他一定会在傍晚时出现。” “大哥,你觉得他会怎么动手?”小黄毛担忧地问道。 “杀人不可能,很容易被抓住,我猜他会放火,把火把扔到我家屋顶!” 李邺清楚记得那个瘸子把小树枝扔上自己家屋顶,那应该就是他的预案。 张小胖问道:“那什么时候动手抓人?” “大家千万不要打草惊蛇,一定要等我,我先把他扑倒,大家再来帮忙,他想放火就随便他,一定不要着急!” 众人纷纷点头,他们惟李邺马首是瞻。 大家都回家了,这时乌鸡郎取出三两银子,递给李邺道:“这是上次我分的三贯钱,我没给家里,自己留下了,烧了房子还要修新的,这点银子大哥收下吧!” 李邺接过银子,又放回了他的口袋,笑道:“你是瞧不起我呢!我会没钱修房子?” “不!不!不!这只是我的一点心意!” “心意我领了,但银子你自己收好,我们兄弟一场,留个想念吧!” 乌鸡郎三岁就跟在李邺屁股后面当小弟了,两人一起长大,他虽然沉默寡言,但一直跟随着李邺。 他叹口气道:“我明天就要上船了,第一趟就要去陕州,来回要一个多月,替我转告裴大侠,我没法跟他练武了,真的很抱歉!” 李邺拍了拍他肩膀,“在外面被人欺负了,回来告诉我,我来替你出头!” 乌鸡郎心中感动,他默默点头,抱拳行一礼,转身回家了。 ......... 李邺也匆匆赶回家,他整个计划中最大的一个难题,就是怎么说服母亲暂时离开,把值钱的东西带走。 想来想去,没有别的办法,只能实话实说,以裴三娘的精明,这件事根本瞒不住她。 房间里,李邺便他要遇到的危险以及他的应对之策,原原本本告诉了裴三娘,裴三娘柳眉倒竖,大怒道:“竟然敢害我儿,我非一锤砸死他不可。” “娘!你先冷静好不好。” 李邺着实无奈道:“我刚才说的应对计划你没有听进去吗?” 裴三娘摇摇头,“嗣宁王这种权贵只会护短,他才不会在乎我们这些平头小民的死活!” “胡敬还到不了让嗣宁王护短的程度,相反,嗣宁王还很厌恶他,要不是王妃护着他,他早就被赶走了,这次胡敬败坏嗣宁王的声誉,嗣宁王绝不会饶他!” “这是伱想当然吧?” “娘,这是乔大管事告诉我的。” 裴三娘冷冷道:“被人利用了,自己还不知道!” “这是互相利用罢了!” 这时,木大娘在一旁道:“三娘,这次就听阿邺的吧!野狗若不打死,还会继续咬人的。” 裴三娘想想也有道理,若不把胡三这条野狗打死,他一定还会继续害自己儿子,防不胜防。 “好吧!就按阿邺的办法,这几间破房子,老娘舍了!” 李邺见母亲答应了,心中大喜,连忙道:“保证一定给娘再修三间新瓦房!” “修不修瓦房倒是其次,但娘要好好检查一下你,你究竟是不是我儿子?还是哪个妖魔附身在我儿子身上,那个蠢蛋什么时候变得这么有头脑了?” 李邺干笑一声道:“娘!就算附身也是天上神仙下凡好不好,怎么会是妖魔鬼怪?” 裴三娘撇撇嘴,“还神仙呢?神仙可想不到这么歹毒的主意!” 裴三娘当然只是随口说说了,蠢儿子被一棍打开窍了,她高兴还来不及。 她连忙吩咐道:“别废话了,要搬家的话,赶紧帮我收拾东西!” 第二十二章 请君入瓮 黄昏时分,瘸腿中年男子如期出现了,和昨天一样,他背着竹篓,但竹篓明显变得沉重了。 他一点也不急,在李邺家门前来回走了两趟,便去河边坐着等天黑。 他一直坐到接近亥时,‘咚!咚!咚!’鼓声敲响了,坊门很快要关闭了。 瘸腿中年男子终于起身,来到李邺家背后,他从背篓取出两支火把,甩燃一支火折子,点燃了火把,一甩手,两支火把精准地落在李邺家屋顶上,屋顶上都是干燥的茅草,立刻被点燃了。 瘸腿中年男子忽然感到腿上一阵剧痛,单膝一软,扑通跪地,一回头,只见一个身材高大的少年手执木棍出现在他身后。 瘸腿中年男子大惊失色,一跃而起,拔腿狂奔,却被李邺纵身扑倒在地,与此同时,张小胖、小黄毛和乌鸡郎拿着绳子和木棍从黑暗中冲出来。 李邺还是疏忽了一件事,他不知道这个瘸子的底细,这个男子姓魏,绰号魏瘸子,但他并非瘸子,只是装瘸而已,而且魏瘸子武艺很高,是有名的江洋大盗,否则胡敬也不会请他。 魏瘸子一个肘锤,重重击在李邺的胸膛上,饶是李邺皮肉粗糙耐打,还是被这一肘击翻了过去,痛入骨髓,差点骨头碎裂。 他奋力一把抓住了魏瘸子的衣服,用力一拽,魏瘸子没站稳,竟然被他拉摔倒地。 “你们别靠近他!”李邺大喊一声,他感受到巨大的危险,几个小伙伴承受不住的。 魏瘸子心中着实惊讶,刚才那一肘锤力道极狠,一般人根本承受不住,肋骨早就碎裂了,但这少年居然没事,力量还这么大? 魏瘸子心中杀机顿起,从旁边背篓里抽出一把寒光闪闪的短剑,手一挥向李邺的脖子劈去。 李邺躲闪不及,见一剑劈向自己脖子,躲无可躲,吓得他魂飞魄散,暗叫一声,“我要死了!” 千钧一发之时,一道寒光闪过,血光四溅,魏瘸子的手齐腕而断,短剑和断手飞了出去。 “啊——” 魏瘸子凄厉惨叫一声,握着断腕要跑,只见寒光又一闪,一把长剑顶住了他咽喉,不管他怎么躲,长剑始终在顶在他咽喉上。 魏瘸子知道遇到了高人,他哀叹一声,气道全泄,扑通跪在地上,紧接着脑袋一阵剧痛,晕了过去。 李邺在一旁看得目瞪口呆,救他之人不是别人,正是他的母亲裴三娘,一连串的剑法如行云流水,简直就是武艺高强的江湖女侠,心狠手辣,把对方手掌一剑斩断。 裴三娘用剑柄将魏瘸子打晕过去,冷冷对儿子哼了一声,“凭你那三脚猫的功夫,以为自己对付得了这种凶徒?” 李邺张口结舌,回头看三個小伙伴,三人抱在一起,都被吓傻了。 裴三娘扔了个药瓶给儿子,“给他止血包扎,他一时半会儿醒不过来!” 李邺连忙给魏瘸子撒药包扎,断手处血淋淋的,触目惊心,张小胖三人也上来帮忙,用绳子将魏瘸子的腿牢牢捆上。 这时,他家的房屋已在熊熊燃烧,左邻右舍大声叫喊,纷纷拿着桶盆来救火,却发现了屋子后面的裴三娘等人。 葛大娘惊讶问道:“三娘,阿邺,这是怎么了?” 裴三娘指着地上的魏瘸子道:“这个凶徒放火烧我家房子,被我们抓住了!” 众人听说躺在地上之人就是放火凶徒,顿时大怒,冲上来要打死他。 裴三娘连忙拦住众人,“大家不要动手,他已经被打晕过去,明天我会报官!” 众人转而去打水救火,不多时,火被扑灭了,三间屋都被烧掉了茅草屋顶,只剩下黑漆漆的四面泥土墙,还有一间厨房倒是安然无恙。 裴三娘在坊内租了一座空房子,马匹和值钱都东西都搬走了,木大娘也在那边。 等众人都散去,裴三娘把魏瘸子拎到李邺的房间里,上方只剩下房梁,空空荡荡,其实烧得也不算严重,再铺上茅草就行了。 裴三娘对李邺道:“打盆水把他泼醒!” 李邺答应一声,连忙去院子里打了一桶井水,奋力泼在魏瘸子头上,魏瘸子激灵一下醒了。 魏瘸子看了看裴三娘和李邺,终于想起来了,“啊!我的手.......” 裴三娘上前几个耳光打去,下手极狠,牙齿打飞了五颗,满嘴是血。 李邺着实敬仰,老娘厉害啊!自己居然从不知道。 他当然不知道,但前面一个李邺从小就领教过的,屁股都差点打烂了。 “内这臭乳能,今哼鼠拉!” 魏瘸子嘴里骂得含糊不清,李邺却听懂了,‘你这臭女人,心狠手辣!’ 裴三娘回头问李邺道:“你以前读过书,还会写字吗?” 李邺心中苦笑,就七岁时读了一年书,七年过去了,还居然问自己会不会写字,这个母亲也够心大的。 他只得点点头,“会写!” “我看你买了纸笔,你去拿来,准备录他的口供!” 李邺跑到院子里,悄悄把魏瘸子的短剑藏起来,这才飞奔去新租房拿笔墨纸砚。 裴三娘活动活动手腕,冷冷道:“我爹爹教过我一招分筋错骨手,我从未用过,今天算你运气好,尝一尝分筋错骨的滋味吧!” ......... 李邺拿了笔墨纸砚回来,发现魏瘸子奄奄一息,整个人都快不行了,他看母亲的眼光就像看到鬼一样,恐惧无比。 “你先写吧!他暂时说不了话。” 裴三娘对李邺道:“他叫魏光,绰号魏瘸子,蓝田县蓝桥乡五里村人,无父无母,无妻无子,以盗窃为生,曾杀了三个人,官府悬赏五百贯缉捕他.......” 李邺心中一喜,连忙道:“既然有五百贯,不如直接把他交给官府!” “不行!” 裴三娘断然否决,“那个姓胡的太坏了,竟然想烧死我们,我和他没完!” 其实李邺白天已经写好一份口供,事情经过和他计划的完全一样,把名字填上就可以了。 李邺又用魏瘸子的左手按下手印,下面就等天亮了。 第二十三章 讨要说法 李邺坐在井台上,长长叹了口气,心中着实有些沮丧,原本以为自己打架很厉害,可真到了高手面前,人家杀自己就像宰只鸡一样。 这时,李邺感到母亲温暖的手在抚摸自己的头发,他苦笑一声道:“我苦练了十年,还是不堪一击。” 裴三娘柔声道:“你之前只是在打基础,还没有涉及到真正的武艺,现在才刚刚开始,等你在井底连成了,很多东西就会无师自通,他那一肘锤根本就打不着你。” “娘知道舅父在教我?” “我当然知道,本来我要教你练武,他不肯,他没儿子也没有徒弟,就一心想把自己的武艺传给你,我也就由他了。” “娘,今晚我还要下井!” “去吧!这恶徒喝了药,已经睡着了,要明天早上才能醒来,今晚的事情,别告诉你舅父。” 李邺默默点了点头。 李邺提前一个时辰来到了社庙后院,却意外发现张小胖也来了,正挺直腰蹲马步,两人目光一碰,无需多言,便明白了彼此内心的决然。 李邺脱去外衣,拿着马球杆跳进了水井,开始在水下苦练起来。 ……… 次日天刚亮,坊门开启,小黄毛便跑去通知了乔彬,乔彬立刻去王府告诉了自己父亲。 一个时辰后,一辆牛车来到了王府门前,李邺跳下牛车,抱拳对守门士兵道:“请通知你们乔管事,我有重要事情要见王爷!” 守门士兵认识李邺,这个少年马球很厉害,他连忙去通知乔管事。 嗣宁王李琳虽然是从一品高爵,但他还是官职在身,曾出任秘书省员外监,这个官职其实就是陪皇子读书。 皇子们早已长大成人,也不需要他陪同,他基本都在府中研究音乐和文学。 这时,老宦官王守忠在堂下道:“王爷,乔大管事有急求见!” 李琳点点头,“让他来见我!” 李琳的宁王府属于半宫半府,宫的一部分是由宦官宫女伺候他和王妃起居,王守忠是主管。 府的一部分则对外,家丁、丫鬟、仆妇、花匠、车夫之类,由乔行忠出任大管事,胡敬出任二管事。 片刻,乔行忠快步走来,跪下行礼道:“小人拜见王爷!” “不必多礼,大管事有什么急事?” “王爷还记得前两天打马球的少年李邺吗?” 李琳笑着点点头,“当然记得,他怎么了?” “王爷,他家昨晚被人烧了,他和母亲险些被烧死!” 李琳一怔,“怎么回事?” “他们抓到了放火之人,据放火之人交代,是我们王府有人对他怀恨在心,雇凶放火!” “什么?” 李琳瞪大了眼睛,“没有搞错吧!怎么会是我的府上之人?” “卑职也觉得不可思议,问他要证据,他给了卑职这个!” 乔行忠把口供递给了李琳,李琳看完口供,“砰!”一拍桌子,怒不可遏道:“把胡敬给我找来!” 立刻有宦官去找胡敬了,李琳负手走了几步又问道:“现在李邺人在哪里?” “就在府门处,他怎么也不肯进府,说是给王爷说一声,然后他去县衙报官。” “去府门口!” 李琳心中既愤怒又焦虑,愤怒是胡敬胆大包天,竟然敢买凶杀人,焦虑是这件事会不会影响到自己的名声。 李琳的父亲宁王李宪原本是宽厚之人,但为了自保,便自毁名声,做过不少荒唐之事,也做过不少恶事。 临终前他为自己的所作所为悔恨不已,到了李琳这一代已经不会威胁到天子皇位,李琳几個兄弟为了弥补父亲过失,以父亲的名义做了很多善事,李琳自己也尤其注重名声。 买凶杀人这件事虽然是他的管事擅自所为,但传出去,长安百姓背后说的可是他,没人会说他府上的管事。 正因为明白这一点,李琳心中才焦虑万分。 李琳带着一群侍卫很快来到了府门前。 李邺独自站在府门前,魏瘸子被捆得像粽子一样,倒在地上。 李邺已经和母亲说好,由他和嗣宁王交涉,裴三娘也答应了,她就远远坐在牛车里,如果魏瘸子敢翻供,她再出面。 “李公子,你没事吧!”李琳急问道。 李邺躬身道:“多谢王爷关心,我和母亲逃得及时,性命无恙!” “进府来说吧!” 李邺摇摇头,李琳眉头一皱,“你不相信我?” “王爷是宽厚之人,小人若不相信王爷,就不会来了。” 李邺语气不卑不亢,就是不肯进府,李琳拿他没办法,回头怒问道:“那个混蛋来了吗?” “他来了!” 只见胡敬急匆匆赶来,他在府中人缘太坏,报信人不肯告诉他发生了什么,只说王爷找他有急事,在府门前,着实让他一头雾水。 但他心中还是有点紧张,按照计划,昨晚魏瘸子应该得手了,但魏瘸子没来找自己要钱,是不是出了什么意外? 胡敬走到门口,一眼看到了李邺,也看到地上捆得像粽子一样的魏瘸子,魏瘸子目光怨毒无比的盯着他,他头脑‘嗡!’的一声,腿一软,扑通!跌坐在地上。 李邺就怕胡敬死活不承认,还准备了很多说辞,没想到胡敬这么没用,竟然吓得坐倒在地上,这就是不打自招了。 李邺一言不发,冷冷地望着李琳,李琳见胡敬不打自招,气得浑身发抖,指着他怒不可遏道:“拖下去,打断他一条腿,赶出府门,永不录用!” “王爷,小人知错,小人知错,饶了我吧!王爷,饶了我吧!” 胡敬被几个膀大腰圆的侍卫拖了下去,声音渐渐听不到了。 李邺再次躬身行礼,“感谢王爷主持公道!” 李琳叹口气道:“他虽然是我府中下人,但我不能随意杀人,望你谅解!” 李邺点点头,“小人理解,我会报官,让官府解决!” 李琳踌躇一下道:“李公子,这件事可以不报官吗?” 李邺怎么可能报官,报了官就真的得罪人了,他设计这件事不过是为了住上新房子罢了。 所以.....李邺就在等他这句话呢! 李邺叹了口气道:“王爷是宽厚之人,待小人有恩,小人铭记于心,既然王爷不愿报官,那么这件事就此作罢!我明天上山砍柴,卖钱修房子去。” 乔行忠猛地捂住嘴,这个臭小子还真敢说啊! 第二十四章 财运亨通 李琳‘噗!’的笑出声来,“行了,我知道你的心意了,这件事虽然和我无关,但我管教手下不严,也有一定的责任,这样吧!我赔你一千贯钱,修房子够不够?” “多谢王爷厚赏,另外小人还有一事相求!” 李琳着实喜欢这孩子,很会说话,一千贯钱是自己赏他的,不是赔钱,也就是表明这件事和自己无关。 他欣然道:“你说吧!还有什么事?” 李邺一指魏瘸子道:“此人是官府悬赏通缉的杀人要犯,恳请王爷把此人交给官府,然后官府会有赏钱,王爷你看.......” 李琳要的就是李邺这个态度,这才是平息事端的态度,人交给自己,怎么处置就是自己的事情了。 他瞥了一眼魏瘸子,眼中闪过一丝细微的冷意,又呵呵笑道:“放心吧!你抓到的要犯,赏钱自然是归你。” 李邺目光十分敏锐,李琳瞥向魏瘸子时目光中的冷意被他捕捉到了,他心中暗叹,这个魏瘸子恐怕凶多吉少。 “感谢王爷,小人告辞!” 李琳又微微笑道:“你想去当黑球手,需要我给你推荐吗?” 李邺已看出这位王爷并不像他表面上的宽仁,他不想和李琳有太多交集,但之前自己已经回绝过他,如果现在再回绝,恐怕就真的要得罪这位王爷了。 李邺想了想便道:“我想去考试,但听说考过了还需要官员担保,恳请王爷替我担保!” “好!我替你担保!”李琳一口答应。 ……… 牛车里,裴三娘笑得嘴都合不拢,一千五百贯钱啊!自己行医十几年都赚不到这么多钱,儿子短短两天时间就拿到了。 这些权贵真有钱,要不然怎么说,权贵拔根毫毛,比平头小民的腰还粗呢! 但裴三娘也有点担心,万一被这位嗣宁王发现了真相怎么办? 李邺看出母亲的担心,笑着安慰她道:“娘不用担心,事实就是胡敬买凶害我,只是被我们及时发现,他不管是审胡敬,还是审魏瘸子都一样,况且还有乔大管事会替我解释,不会有事。” 裴三娘想想也对,那个魏瘸子鬼鬼祟祟,不被发现才怪,她叹口气道:“说实话,我真有点担心,这位王爷会护短,如果他一口否认,我们根本斗不过他,反而会说我们污蔑他的管家。” 李邺微微笑道:“娘,这种事情要看人的,如果是王爷的儿子策划,那我们一家赶紧收拾跑路,真惹不起,可对方只是一个小小管事,王爷就不可能护短了,因为不值得,和他的名誉相比,十个胡管事也不行。” 停一下,李邺又道:“千把贯钱对他来说,就是九牛一毛,能用小钱解决的问题,他绝不会把事情闹大,本来和他无关,最后反而惹出一身骚,他没有这么傻。” 裴三娘点点头,“你说得有点道理,这些高高在上的权贵确实不会和我们这种平头小民计较,太丢面子,不过魏瘸子恐怕凶多吉少了,就算送官也会是一具尸体。” “娘也看出来了?” “我怎么会看不出来?” 裴三娘冷笑道:“既然他不希望你报官,怎么可能把魏瘸子送给官府,那不是给自己找事吗?魏瘸子会把什么都交代出来,只有无法再说话的人,才是最安全的,你老娘好歹也在永和坊混了十几年,连这点轻重都看不出来?” 说到这,裴三娘想起一事,笑道:“如果真把魏瘸子的尸体送给官府,说不定我们还能再发一笔小财!” ……… 乔行忠匆匆走到嗣宁王李琳面前,躬身道:“王爷,那個魏瘸子已经处理掉了。” 李琳点点头,“把他尸体送给县衙,就说他来王府偷东西被侍卫发现,激斗中被刺死,另外拿一千五百贯钱给那小子,此事就算了结,告诉他不要乱嚼舌头。” “王爷放心,那孩子很聪明,他还指望王爷给他担保呢!绝对守口如瓶,不会出去乱说,当然,卑职也会提醒他。” 李琳淡淡笑道:“那孩子不光聪明那么简单,抓到魏瘸子不送官府,拿来交给我,这是大智慧啊!” 乔行忠心中暗道:‘那小子简直就是狐狸精变的!’ 他不敢多嘴,好容易才把胡管事干掉,他也是最大获利者。 “卑职现在就去县衙!” “去吧!等那孩子考上了,告诉联合会,我替他担保,下个月和杨家马球队的比赛,我要请他替我出场!” ……… 回到家,裴三娘立刻去找工匠来替自己修葺房屋,她不理睬儿子重新建砖房的要求,只是把屋顶换成瓦片。 当然,她早有一些想法,手中有钱就可以实施了,首先是把院墙用砖砌高,她这些年没少教训过那些企图半夜翻墙的无赖。 然后把后院整理出来当厨房和马棚,在前院修建一间房屋作为她的诊室。 中午时分,乔行忠带着儿子乔彬来了,他也看出李邺将来会有出息,便想让儿子乔彬好好结交他。 “这是宝记柜坊的飞钱柜票,一千五百贯钱,还有取钱信物,伱随时可以去取钱。” 乔行忠把一个信封递给了李邺,李邺第一次听说柜坊,估计就是唐朝的钱庄之类,一千五百贯钱重达万斤,当然不可能随身携带,赶着马车运钱也不方便,所以就有储钱的机构出现了。 “世叔,魏瘸子怎么样了?” 既然李邺叫自己一声叔,乔行忠当然要给他掏掏心。 “阿邺,你是运气好,遇到了嗣宁王这样宽厚的王爷,要是遇到杨国忠、李林甫那样的权贵,你不死都要脱层皮,明白了吗?” 李邺点点头,“世叔,我明白的,上次我拒绝替王爷打球,他没计较,我就知道他是宽厚之人。” “你明白就好,魏瘸子伤势过重,已经死了,但尸体交给万年县衙,县衙确认了他的身份,所以才会兑现了赏钱。” 乔行忠又取出一封李琳的担保书给了李邺,等他通过考试,便可以直接把这份担保书交给马球联合会。 乔行忠还有事,便匆匆走了,乔彬笑道:“李大哥,明天上午我们一起去报名。” 李邺笑道:“你也要去报名马球考试?” “当然了,我们去年秋天开始练习打马球,就是为了参加三月初的考试啊!” “好!明天一早我来找你。” 第二十五章 无主之财 乔彬回家去了,李邺这才从信封里取出柜票,柜票又叫飞钱,大小如一张a4纸,上面印着‘宝记柜坊储钱柜票’几个大字,还有金额一千五百贯钱,下面有很多格子,应该是每次取钱的记录,最下面是东主印章:‘王元宝印!’ 王元宝可是唐朝第一首富,后世百姓拜的财神就是他。 李邺又看到了信物,是半块玉珮,应该是柜坊那边也留了半块,相当于取钱密码了。 “阿邺!”裴三娘快步走了过来,手中拎着一把短剑。 “这是你藏在厨房的吧?” 李邺挠挠头,不好意思道:“娘!这把剑不错,我想用它当防身之物。” 宝剑对于唐朝男子,就像后世美丽国的枪一样,大唐除了底层百姓,几乎人人都要佩剑,裴三娘想到儿子长大了,确实需要一把剑。 她便点点头,“这柄剑是不错,回头我把剑鞘找回来,你留着吧!” 李邺大喜,连忙讨好似的把柜票和玉珮递给母亲。 “这是刚才乔管事送来的一千五百贯钱,玉珮是取钱信物,娘把它收好。” 裴三娘见过世面,当然知道这是柜票,一千五百贯钱啊!她顿时眉开眼笑,把它们放进信封小心翼翼收好。 “娘,魏瘸子死了,送给县衙就是一具尸体,官府已经销案!” 裴三娘怦然心动,果然被自己猜中,魏瘸子一死,那么自己的机会就来了。 她往两边看看,见左右无人,便低声对李邺道:“下午你跟娘去一个地方!” ……… 下午时分,木大娘看着工匠建房,裴三娘带着李邺来到了延康坊,延康坊上次李邺求医时来过,但今天他们不是来找王济深医馆,而是来到长安县衙背后的一条巷子。 巷子口有块石碑,上面刻着三大夫巷,就这条巷子。 巷子很深,里面住了不少人,基本上都不是本地人,三教九流都有,结构很复杂,有一人蹲在门前吃饭,冷冷地看着他们母子二人。 不过现在是白天,巷子里反而比较安静,到了晚上,估计就热闹了。 裴三娘找到右边第二间小院,院门上挂了一把铜锁,表示家里没人。 裴三娘从腰间取出一把钥匙,直接开了锁。 李邺一头雾水,跟着母亲推门进院。 裴三娘关上院门,插上门栓,这才对李邺道:“这里就是魏瘸子的家!” 李邺精神一振,那么钥匙也是从魏瘸子身上拿到的,母亲的审讯本事厉害啊!把他的住处都问出来了。 院子里只有两间屋,一间屋堆满了捡来的各种破烂杂物,魏瘸子就是用捡破烂来掩盖自己通缉犯的身份。 另一间屋是卧房,裴三娘走进卧房,对李邺道:“他说东西就藏身床边,找一找吧!” “会是什么?” “废话!他身上一文钱都没有,你说会是什么?” 李邺恍然,官府还来不及审问,魏瘸子就死了,他的钱财自然成了无主之物,难怪上午母亲说还会发一笔小财,原来是指魏瘸子的财物。 李邺两眼发光,连忙在床边细找,裴三娘却在房间里四处翻看物品,她在衣箱里找到一柄剑,抽出看了看,又放了回去。 “娘,剑给我吧!” “品质不行,还不如你那把短剑!” “我给小胖!” “也行,走的时候带上,你怎么样,找到了吗?” “我在找!” 李邺趴下来看床榻里面,一般人家床榻里面是空的,用来放钱,这张床榻里面也有不少散钱,李邺把钱汇拢起来,大概有三四贯。 裴三娘摇摇头,“不是这个,你把床榻竖起来,应该在下面!” 李邺把床榻竖了起来,他和裴三娘同时看到了一块石板。 “就是它了!” 裴三娘上前把石板移开,下面泥土里埋着一只陶坛子,李邺正要伸手,裴三娘拦住了他,“当心里面有蛇!” 李邺吓了一跳,“会有蛇吗?” “这种江洋大盗,钱财防范很周全!” 裴三娘用木棍挑了一下,果然挑出一条绿色小蛇,被她一脚踩死,看得李邺一阵毛骨悚然,自己太没经验了。 她又挑了片刻,确定没有危险了,这才戴上鹿皮手套,伸手进陶罐里。 李邺佩服得五体投地,母亲这么有本事,却甘于守贫,不容易啊! 很快,裴三娘陆续掏出了二十五锭白银和三锭黄金,全部都是十两一锭,还有好几件镶嵌着珠宝的金首饰。 一两黄金十贯钱,三十两就是三百贯,加上白银,一共折合五百五十贯钱,金首饰不算。 “他是江洋大盗,才这点钱财?”李邺有点嫌少。 “差不多吧!他们这种人挥霍得厉害,正因为快没钱了,才会接胡敬的生意。” 裴三娘一点都不嫌少,她取过一只竹编的手提箱子,将铜钱、金银和首饰都装上,吩咐儿子把床榻恢复了原状,李邺取了宝剑,母子二人迅速离开小巷。 ……… 一更不到,李邺来到了社庙后院,张小胖还没有到,却见裴旻背着手站在河边。 按理今晚裴旻不应该在,但他现在出现了,显然是因为昨晚之事。 他硬着头皮上前施礼,“甥儿参见舅父!” “你们家昨晚怎么回事?”裴旻回头目光炯炯地问道。 果然被他知道了,李邺无奈道:“被人报复了!” “谁?” “嗣宁王府的胡管事!” 李邺没有隐瞒,便把自己打马球得罪胡敬之事说了一遍,又把戚勇示警,自己进行准备,最后抓住了魏瘸子,详细告诉了裴旻。 “魏瘸子是江洋大盗,武艺不低,你们抓不住他,你母亲出手了?” 李邺点点头,裴旻沉思片刻道:“既然你母亲出手,我就不好多事,我只提醒一句,结交权贵是把双刃剑,它能助你上进,但也会让伱死得很惨,你还小,不懂这里面的险恶,尽量远一点。” 李邺当然明白裴旻的好意,但任何机遇同时也是风险,你不能因为害怕风险而放弃机遇,也不能为了机遇而不顾风险,这就需要权衡。 如果自己有足够的心理承受能力,那么就不要畏惧风险,在风雨中去搏击,抓住命运给你的机会。 他有着比这个时代的人多了千年的见识,他相信自己不会辜负命运给他的安排! 但无论如何,李邺还是感激舅父的好意,“甥儿记住了,感谢舅父提醒!” 裴旻忽然想起了姑祖对李邺的评价,‘此子非凡人,不可以凡人视之!’ 裴旻便点点头,“行!你自己决定。” 第二十六章 球场绰号 裴旻目光变得柔和起来,取过一支马球杆递给李邺,“这是最重的铁木球杆,三十斤,从今天开始,你用这个!” 李邺接过铁木球杆,手一沉,入手冰凉,所谓铁木竟然是阴沉木,比自己的球杆至少重三倍。 “舅父,昨天甥儿差点被魏瘸子宰了,你能不能教我点招数!” 裴旻淡淡道:“你挥杆不就是招数吗?” “挥杆是不是太简单了。” “简单?” 裴旻冷笑一声,接过李邺枣木球杆,一杆向他挥来,球杆瞬间放大,出现在他眼前,李邺根本来不及反应,被一杆打了个趔趄,险些一头扑在地上。 “啊!太快了!” “明白了吧!任何招数都不简单,只要你的速度足够快,力量足够大,对方根本就抵挡不住,哪怕是魏瘸子先出手,你一剑也可以宰了他。” 李邺想想刚才裴旻的挥杆速度,快得连影子都跟不上,再回想昨晚魏瘸子劈向自己的那一剑,简直就像慢镜头回放一样,简直差了十万八千里。” “我明白了,我在水下挥杆,就是在练速度和力量!” 裴旻点点头,“你要用心去练,每一杆挥出都要想着怎么让速度更快,寻找到那种加速的感觉,就像你找到打球时的控制感觉一样。” 李邺迟疑一下,“加速也有感觉?” “当然有,从无意到有意,从有意到控制,有了强大的控制力,你的速度和力量就能随心所欲了。” 李邺默默点头,他脱去外衣,拎着铁木球杆,一跃跳下了水井。 李邺刚下水井,张小胖就跑来了,他气喘吁吁问道:“裴大叔,我是不是迟到了?” “还好,是李邺来早了。” 裴旻笑着问他道:“练了几天,是不是感觉双脚更加沉重了?” 张小胖挠挠头,“真是这样,我还奇怪,怎么越练越退步了?” 裴旻微微笑道:“这个功法有个有趣的名字,叫做冬夏功,你从冬至那天开始练,脚会越来越重,到夏至那一天是最重的,你脚都抬不起,然后你继续向后练,脚又会越来越轻,到了冬至前一天,脚下轻得像飞一样,你就练成了,但这一年伱一天都不能间断,间断就白练了。” “可是....我是从二月十五那天开始练的,是不是练到明年的二月十四日?” “一点没错,开始吧!” 张小胖用小腹深深吸一口气,气运丹田,挺直腰板蹲起了马步。 裴旻走到井边,注视着井下的李邺,看了片刻,他脸上露出了不可思议的神情,这可是三十斤的铁木,这小子潜水一次居然能挥八下,怎么可能? ……… 次日天刚亮,李邺醒来时,意外发现枕边有一卷薄薄的黄绢布,他连忙坐起,打开绢布,竟然是各种招式,一个男子挥出十三种姿势,但都简单,劈、砍、刺、挑、剜…… 每個招式都有方向区分,旁边详细讲解了各种力量运用。 这肯定不是裴旻给自己的,裴旻交给自己招式只有一招,快。 这应该是母亲给自己的,好是好,但它会不会和裴旻教的招式想冲突呢? 李邺又仔细看了注解,发现所有的力量运用,都是一个目的,快!更快! 这就是裴旻的武艺精髓啊! 不知不觉,李邺看得入迷了..... “阿邺!” 木大娘在院子里喊道:“你不是今天要去报名吗?” 啊!差点忘了这事。 李邺慌忙收起黄绢布,撒腿向厕所奔去..... .......... 马球最初是训练骑兵的一种手段,后来才渐渐推广,风靡大唐,成为唐朝国球,为此还设立马球署专门管理,马球署是官方机构,隶属于兵部管辖,相当于后世的足协。 而马球联合会就相当于足协下属的中超联赛有限责任公司,负责运营大唐马球联赛,同时也负责监督其他各种非正式比赛。 马球署每年三月初一要进行马球入会考试,也就是职业球员认证考试。 考试通过了便会成为职业球手,如果被马球联合会的二十六支注册球队招募,那就是专属职业球手,大家都简称白球手。 如果没有球队招募,那就是黑球手,正式名称叫做个人职业球手。 打马球是公认的高薪职业,白球手每月有俸禄,最低也有三十贯钱,赢球有赏金,算下来每年能挣五百贯钱到一千贯钱。 黑球手就没有俸禄了,主要靠募金和赏金,比如乔行忠给了李邺五十贯钱,就是募金,赢球后嗣宁王李琳又给李邺一百两银子,那就是赏金。 黑球手想赚钱主要看自己的名声和本事,名气大,有本事,一年也能挣几百贯、上千贯钱。 同时马球是大唐的国球,球迷何止千万,几乎每个富家子弟都想成为被万众敬仰的优秀马球手。 打马球能赚快钱,球打得好还能出名,可谓名利双收,很多父母都从小不惜重金培养儿子打马球,到处可见各种马球速成班。 球馆、武场、乐坊成为长安最有名三大培训班,长安各坊随处可见。 马球署官衙前的广场上人山人海,今天是第一天报名,便有几千名年轻子弟从四面八方涌来。 不仅是长安子弟,还有很多来自其他大城市的年轻人,颇有几分科举考试的感觉。 今天和李邺一起来报名的除了乔彬,还有麻金松,以及另外一名富家子弟,叫做杜望。 原本还有两个富家子弟,但他们觉得自己水平不行,便放弃了。 贫文富武,马球属于武的范畴,一匹稍好一点的马就要几百贯钱,还有养马的开销,更不用说还有昂贵的马具,一般穷人家庭可承受不起,所以整个永和坊也只有李邺一人来报名。 同行的杜望在马球署官衙内有亲戚,他搞到了几张空白报名表,四人找到一家小酒馆来填表。 “什么是名号?” 李邺填完姓名住址后,发现下面有一个名号,他有点糊涂了。 乔彬笑道:“名号就是绰号,非常重要,像小飞龙,没有人知道他的真实名字,只知道他叫小飞龙。” “如果名号重复了呢?”李邺又问道。 麻金松在一旁笑道:“等考上后,审核发现名号重复了,或者犯忌,那时再重起一个名号。” 李邺当然要起一个酷一点绰号,他本来想叫‘霸天虎’,但虎字犯忌了,李氏皇族的老祖宗叫李虎,所以唐朝的老虎只能叫大虫,‘霸天大虫’就难听了。 比如一首写李广的唐诗,‘林暗草惊风,将军夜引弓。’ 明明是射虎,但全诗一个虎字都没有,草惊风并不是为了营造气氛,而是因为作者是唐朝人,他还想多活几年。 当然,平头小民叫张虎、李虎、王虎的多得去了,地位太卑微,没有人会在乎他们是否犯忌。 李邺想了想,提笔写了‘飞鲨’这个名号,他每晚在井底练功时,想到的可不是癞蛤蟆,而是水中鲨。 第二十七章 被迫相亲 李邺把五钱银子和报名表交给杜望,他找亲戚帮忙报名,有关系就是方便,省得他们去排长队报名了。 李邺喝了茶笑问:“一共要录取多少人?” 麻金松伸出五根指头,“五十人,其中三十人是考试录取,另外二十个名额给权贵推荐!” “录取这么多人,有那么多打球机会吗?” 麻金松鄙夷道:“你以为就只有马球联赛吗?多着呢!学校之间的比赛,权贵之间的私人赛,每年几千场,对了,告诉你一件事,和你比赛的小飞龙已经不在排行榜上了。” “为什么?” “听说有几名白球手转为黑球手了,他们一下来,就把小飞龙挤下去了,人家打的是含金量最高的联赛,不像黑球手打的是野赛,所以没有可比性。” 旁边乔彬笑嘻嘻道:“老麻,不是你说的那个原因,刚才杜望说,小飞龙去杨家马球队打球了,已经变成白球手了。” 李邺挠挠头,想到一个很严重的问题,“如果白球手都不肯挪坑,那岂不是后面的人没有机会进正规球队了?” 乔彬笑道:“白球手其实打不了几年,权贵们都喜新厌旧,除非特别优秀,能打十几年,其他一般白球手的职业生涯也就五六年吧!黑球手就无所谓了,想打多久都行,当然,大部分人都挣不到钱,做几年就改行,很多人去授课!” “什么授课?” 乔彬眉头一皱,“李大哥怎么什么都不知道呢?” 李邺眼睛一瞪,理直气壮道:“还不是被你们打的,我啥都忘了!” “我来说!” 旁边麻金松有点心虚,连忙解释道:“长安有很多学技能的学校,像武场、乐坊、球馆、文学馆、女馆等等,我们都是去马球馆学习打球,很多有名的马球手退赛后,都会被马球馆聘去当教头,这也是一条不错的出路。” “我懂了,那女馆又是什么?”李邺好奇问道。 “当然是未嫁女子学习各种技能啦!要不然出嫁后怎么相夫教子?” 李邺点点头,“如果我想学书法,可以去文学馆,对吧!” “没错,写诗、书法、绘画都是去文学馆,如果是想读书考科举,那就要去真正的学校了,各种馆其实就是培训兴趣爱好,还有补习班。” 这时,杜望回来了,给他们一人一块牌子,这是他们考试牌,李邺是五百七十六号,三月初一上午,在左卫马球场参加初试! ...... 距离马球考试还有小半个月,李邺基本没有什么事情。 他的房子修好了,母亲裴三娘招了一个小药娘,叫做小翠娘,葛大娘的孙女,才十岁,负责捣药,李邺就失业了。 裴三娘对她不错,一個月给她一贯钱,这个价格不低了,在永和坊,雇一个小娘子,一般每天二十文。 主要是小翠娘家就在对面,裴三娘不用包吃包住,就把吃住折算成每天十文钱,每个月再多给一百文人情钱,皆大欢喜。 当然,这个小娘子长得实在有点寒碜,皮肤黑不说,还是个雷公嘴,幸亏不用和她一桌吃饭。 李邺原本还想去文学馆学书法,结果被母亲裴三娘骂了一顿,说他钱多烧得慌,她从一个破箱子里找到了李邺七岁时的书法练习贴,居然还没发霉,让他照着写。 才写了三天,李邺就丢了笔,他开始一门心思钻研裴旻给他的十三式剑法。 ...... “阿邺,赶紧起来,今天有事呢!” 一大早,裴三娘拿着一套新衣服笑眯眯走进儿子房间。 “赶紧换上新衣服,今天娘带你去相亲!” “什么!” 李邺瞪大了眼睛,不是说着玩的吗?怎么还当真了。 “娘!你不是....不是开玩笑吧!”李邺结结巴巴,有点慌了神。 “废话!早就说好了,林家药铺的小娘子,和我们门当户对,长得水灵,今年十二岁,就小你两岁,你一直说长大要娶她的!” 李邺一头栽在被子上,痛苦呻吟,心中无力的反抗着,‘那不是我!’ “行了!行了!别这样沮丧。” 裴三娘安慰儿子道:“去看看吧!又不是定亲,相亲而已。” 李邺内心的黑暗天空顿时露出一丝光明,他抬起头道:“是不是我看不上,直接拒绝就是了?” 裴三娘咂咂嘴道:“实在不喜欢,最好让女方看不上你。” “为啥?” “男方看不上女方,我还得补偿对方一匹布,如果女方看不上你,这匹布我就省了。” 李邺着实有点鄙视,他的老娘居然算计得这么精,不过好像一直就这样啊! “赶紧穿衣服吧!要不然到了中午,还得请对方吃饭。” 走到门口,裴三娘又笑眯眯道:“其实小翠娘不错,挺聪明的,做我的媳妇,每个月的一贯钱就省了。” 李邺抓狂地挥挥手,“赶紧走,那个雷公嘴我不要!” 裴三娘当然只是开个玩笑,她喜欢看儿子抓狂的样子。 裴三娘咯咯一笑,转身走了。 ........ 母子二人出了门,裴三娘骑在新买的大青驴上,李邺则步行跟随。 “邺儿,你怎么不换衣服,这样对人无礼!” 裴三娘见儿子依然穿着他半旧的灰布短衣,眉头皱了起来。 “娘,我就怕穿得太光鲜了,玉树临风一般,万一她看上我怎么办?” “伱这个臭小子,长得跟牛似的,还玉树临风呢!” 裴三娘被儿子的厚颜逗笑了,又道:“林家小娘子是坊内公认的第一小美人,她可真不一定看得上你!” “坊内第一美女算什么,你儿子将来是要娶宰相的女儿,过早的定亲,岂不是误了我的前程?” 李邺说的是心里话,好容易来一趟唐朝,凭他后知千年的见识,就算来不及娶杨贵妃,其他国色天香应该也没有问题,假如不小心娶了一个坊姑,简直太可惜了。 裴三娘却猛地一震,她似乎想到了什么,顿时脸色变得惨白,不由自主地停了下来。 “娘!你怎么了?” 李邺见母亲在发呆,伸手在她眼前晃了晃。 裴三娘慢慢地回神,目光有些黯然,勉强笑道:“如果你实在不愿意,那咱们就不去了。” “不去的话,岂不是要赔一匹布,不合算,走吧!我有办法让她哭着跑掉。” 李邺的办法自然是‘四不对策’,不识字,不挣钱,不养娃,最后一个不,自然是拳头不认老婆。 相信任何一个对婚姻有憧憬的女子,都会在‘四不对策’下死了心。 第二十八章 自作多情 林家药铺距离李邺的家稍远,位于坊内最繁华的地方,每个坊都有自己的商业街,各种小摊小店,吃喝玩乐,样样齐全,很接地气,一般生意都还不错。 当然,永和坊的小摊小店更接地气一点,实在是穷人多,铜钱少。 林氏药铺就是这些店铺中比较有气派的一家,药铺正对面就是张小胖家开的小张杂货铺。 裴三娘带着儿子刚走到药铺门口,迎面走一个年轻的伙计,陪笑道:“三婶子是找我家东主吧!” “和他约好的!” 伙计一脸为难道:“我家东主临时有急事出去了,要过几天才能回来。” “那就找你家主母,也是一样。” 伙计苦着脸道:“我家主母这两天身体不太,三婶子有什么事改天再约吧!” 裴三娘再笨也明白了,人家根本不想相亲,肯定是媒人传话传错了,这样也好,给自己省了一匹布。 虽然有点难堪,但裴三娘并不气恼,她在永和坊混了十四年,早已对各种难堪和嘲讽习惯了。 “臭小子,你如愿了,回去吧!” 李邺挠挠头,其实他还想看看坊内第一小美人长啥样,可惜...他一点机会都没有,人生的第一次相亲,就这么无疾而终了。 药铺里,林东主正在大骂媒婆,“什么裴家公子,我还以为是谁呢?闹半天就是整天打架斗殴的李小混子,他也配娶我女儿?什么狗屎都被你一张臭嘴说成花,给我滚!滚!” 媒婆抱头鼠窜逃跑了,三百文说媒钱自然也没有了,好在裴三娘给她五十文预付钱,也算勉强没有白忙一通。 ........ 相亲没有成功,对李邺没有任何影响,小翠娘对她殷勤了很多,他也视而不见,李邺整个心思都琢磨裴旻给他剑招。 入夜,李邺拿着短剑站在社庙后院的荒草里,他已经练习很熟了,十三式剑法只是方向不同,用的力量不同。 他猛的一剑劈出去,这是正劈,诀窍是三分腕力、三分肘力和四分臂力,这个不难,就是臂力多用,同时用肘力配合腕力,这一剑有一种甩出去的感觉,速度最快。 但是....李邺感觉这十三式应该没有那么简单,如果每一式都下功夫苦练,自然会练熟,其实更适合小胖,难道这不是给自己准备的? 他也隐隐悟到了十三式剑法的真正精髓,它们其实只有一式,那就是攻。 可是怎么把它们融会贯通,十三式融合成一式呢?李邺怎么也想不通。 这时,张小胖气喘吁吁跑来,他手中拎了一把剑,就是从魏瘸子家里拿到的那一把,张小胖视若珍宝,睡觉都要抱着它。 “我教你的十三式都练熟了吗?” 张小胖点点头,“已经会了,但不够熟,我准备多练几个月,把它练熟。” 张小胖大喝一声,一剑劈出去,正是和刚才自己的一剑一模一样。 李邺叹息一声,“看来这十三式就是给你准备的,对我一点用都没有!” 张小胖挠挠头道:“我刚才在路上忽然想到了,裴大侠是不是让你在水底练这十三式!” 李邺‘啊!’一声,跳了起来,狠狠给自己一耳光,自己真是蠢啊!居然没有想到最关键的一步,这十三式是让自己在井底练习。 李邺重重搂住一下张小胖的肩膀,伸手在他大胖脸上拧了一把,“多谢了,咦!这肥腻肉手感真不错!” 张小胖像被蝎子蛰了一下,跳了起来,拼命擦脸,“你这個死宦官,竟敢调戏我,啊!我的第一次没了。” 李邺跑到井边,索性把衣裤全部脱了,短剑也放在井边,拿着铁木球杆一纵身跳了下去。 井口还回荡着他的笑声,“老子又不是亲你,你自作多情什么?” ....... 铁木球杆很重,不浮于水,直接让他沉底,双脚踩在井底的细沙上,他把铁木球杆视为长剑,双手握剑,剑谱上就是双手剑。 他上前一步,一剑猛地劈了出去,速度比地面慢了很多,但他有一种奇妙的感觉,他仿佛在太空中劈剑。 一套十三式劈出。 李邺豁然领悟了,如果他在水中劈剑的速度和地面上一样,那他就练成了,各种招式只是在不同场合下使出来,十三式剑法的本质其实就只有一招:攻。 ........ 裴旻匆匆穿过走廊,来到五公子的院子里,他们是朋友,可不是主仆关系。 刚走到院门口,一个十四五岁的削瘦少年冲了出去,险些撞在裴旻身上,裴旻反应极快,一把拉住了他。 削瘦少年眼睛一瞪,张口骂道:“狗奴才,没长眼睛吗?” 裴旻脸一沉,“你骂谁?” 削瘦少年这才发现不是府中下人,他吐了一下舌头,一溜烟就跑了。 裴旻望着他的背影,暗暗摇头,“都是五公子的儿子,怎么差距这么大呢?” 走进院子,这才发现五公子李岱满脸怒火地站在书房门前。 “敬文,出什么事了?” 李岱恨恨道:“刚才那个小畜生在书房偷我的白玉狮子,被我撞破了,我责问他是不是偷了我的白玉镇尺,他死活不肯承认,趁我不备就跑了。” 裴旻有些尴尬,家丑不可外扬,五公子居然把这种事情告诉自己了。 他只得岔开话题道:“阿邺要去报名考马球手。” 李岱半晌道:“他考得上吗?” “他没有问题,嗣宁王很器重他,想推荐他直接进马球会,被他拒绝了,那小子傲气得很!” “他确实变化很大,能被嗣宁王器重,也是他的造化!” 裴旻低声道:“敬文就不想把他接回来吗?毕竟他是你的儿子。” 李岱犹豫良久,长叹一口气道:“关键是父亲不知道他的存在,我不敢说,我娘子也不允许,难办啊!” 裴旻心中着实鄙视,这个李岱才学、人品什么都好,就是优柔寡断,不仅怕父亲,还特别惧内,否则当年三娘就不会那么惨。 “反正也急不得,看看时机再说!” 李岱回房取了一百两银子,递给裴旻,“替我给三娘!” 裴旻摇摇头,“哎!你知道她不会要,而且她现在不缺钱,她儿子能干呢!给她挣了一千多贯钱,可比伱另一个儿子能干多了。” 李岱无奈,只得收回银子,又道:“等时机成熟,我一定会禀报父亲,让父亲来做主!” 第二十九章 初试意外 马球联合会每年只招收五十名会员,事实上,只招收自由马球手,也就是黑球手,而白球手都是从黑球手中选拔,不太可能直接要新人,球场经验不足就是很强大的借口了。 但马球联合会每年也会以五六十人的速度退会,因为每年要交五贯钱的会费,不交就会被马球联合会清退。 很多黑球手几年都赚不到钱,就不想再继续倒贴钱交会费,自然就退出了这个职业。 职业马球手的社会地位很高,它和取悦权贵的舞姬或者乐师完全不是一回事,因为权贵也要亲自下场打球,很多白球手都是官宦权贵子弟。 能挣钱、又有社会地位,还有机会当明星,这样的职业当然备受年轻人推崇,也让很多中产家庭向望,所以很多富裕人家觉得儿子科举无望,便转换思路,花钱送去球馆学习打马球。 每年三月初的马球联合会入会考试恐怕是长安仅次于科举的第二个重要考试,考过了就是职业球手了。 每年有几千人来争夺宝贵的三十个名额,另外二十个名额是推荐名额,由在马球圈子里威望很高的人写信推荐,不一定是权贵,也可能是球队主帅或者高阶马球手。 几千人考试当然要分初试、复试、终试三轮,也叫做资格试、进阶试和录取试。 今天是三月初一,是初试的日子,几千名马球手将在十个马球场同时参加初试,也就是资格试,当然不是笔试,就是很简单的三十步击球,三进二就算通过了资格考试。 李邺和几名好友都是由杜望一起找熟人报名的,所以他们都在左卫马球场进行初试,从上午开始,一共四百人在左卫马球场考试。 李邺手执枣木旧马球杆,身穿武士服,骑着他的老瘦马来到了报道点,报道点在左右侧门,门上方站着两名官员,李邺把报名牌递了上去。 “李大哥,我在一道,等会儿我们回头见!”乔彬远远喊道。 “祝你好运!” 李邺笑着挥挥手,乔彬球技一般,确实需要运气才行。 这时,一名官员验了他的二手马球杆,又意味深长地看一眼他的老瘦马,摇摇头道:“年轻人,早点换马吧!你这個老伙计会累死在球场上的。” 李邺淡淡笑道:“考上后再考虑!” 官员笑了笑,在报名册上找到他的绰号,高声道:“飞鲨,五马场第二十一个出场。” 马球手之间一直有鄙视链存在,白球手看不起黑球手,老球手看不起新球手,排名在前的看不起排名靠后的,骑好马看不起骑劣马的,用高端马具看不起用低端马具的。 李邺属于鄙视链的底端了,他的劣马让人鄙视,他的初代贞观款球杆已经是古董了,现在最流行的可是第七代的天宝款。 所以第五考场的其他人看见他的马和球杆,都忍不住捂嘴窃笑。 没办法,一匹稍好点的马就要几百贯钱,小飞龙骑的黑缎子宝马要上千贯,他家可买不起,不过裴三娘已经答应,如果李邺考上了黑球手,就给他买一匹两百贯的中等马。 至于球杆,李邺真正的球杆是铁木球杆,只是没人用得了那么沉重的球杆,他不想惊世骇俗,也无所谓款式了。 考试开始了,他们第五赛道一共有四十人出场,李邺正好是中间,他前面有二十人。 所有人都牵马站在一个大棚内观看开始,大家轮流上去击球。 “第三个淘汰,第四个上场,第五个准备!” 初试要淘汰一大半的球手,只有大概千人左右能进入复试。 考中者喜气洋洋去登记,被淘汰者则满脸沮丧牵马走了。 第五道的考试进行得很快,才半个时辰就要轮到李邺了。 “第十九个淘汰,第二十个上场,第二十一个准备!” 他们这个第五赛道风水不太好,到目前为止全部淘汰,一个都没有考上,甚至连一个球都没有打进。 其实不光是李邺,两名第五道的考官也看出原因了,那个球洞是斜的,一侧凹下去了,等于球洞变成小半个,导致很难进球。 但现在已经打了一半,不可能再换球板,换了就等于官员们承认做事不认真,而且对前面考生也不公平。 反正几千人只录取三十人,管它呢! 没办法,只是说第五道的考生们运气不好,预祝他们明年拿到一个好成绩。 第二十个考生是十七八岁的年轻人,好像叫做黑豹,这个绰号太普通了,肯定被人占用了,他考上后就得改绰号。 黑豹是从洛阳过来的,马球会的入会考试不光长安有,张掖、洛阳、太原、范阳、成都、扬州都有,只是名额比较少。 至于推荐名额,其他地方就不要想了,只有长安才有。 比如洛阳只有五个名额,所以这名考生就跑到长安来考试,偏偏又分到第五赛道。 黑豹第一个球明明打中了,可偏偏又被凹处弹了出来,众人一片遗憾叹息声。 黑豹沮丧万分,打第二个球时,他心里紧张到了极点,手发抖,第二个球竟直接打飞了,连球板都没有碰到。 “第二十个淘汰,第二十一个上场,第二十二个准备!”场边上响起了考官录音机一般的喊声。 李邺催马上场,三十步线上已经摆了三个球,球距一丈,不管你怎么打,三个球必须进两个才能算合格。 李邺纵马疾冲,毫不犹豫挥杆打去,“啪!”球直线飞出,擦着球洞边飞进了球洞。 这是唯一能打进去的路线,必须擦着边进去,别无他法。 终于进球了,第五道的考官顿时高兴起来,谁说球板有问题,这不是进球了吗? 李邺骑马转一小圈,再次疾冲,第二个球的轨迹和第一个球一模一样,同一个位置,同样擦边射进了球洞。 考官立刻喊道:“第三个球不用打了,第二十一球手通过!” 没有鼓掌,所有的考生都绝望看着李邺,李邺给他们做了示范,怎么样才能打进球洞,答案倒是有了,但谁又能做得到? 第三十章 酒楼遭遇 李邺牵马出来时,其他三人已经在门口等候了,乔彬连忙上前问道:“听说第五道球洞有问题,严重影响发挥,你怎么样?” 李邺笑着点点头,“我还好,侥幸通过了,你们怎么样?” 乔彬激动道:“我们也都通过了,今天我是超水平发挥,平时从来打不中三十步线,今天居然三发两中,简直是天意!” “既然是天意,那中午该请客!” 麻金松笑道:“阿彬,连李贤弟也认为你该请客,大家意见一致!” 乔彬欣然道:“好!今天我豁出去了,请你们去个好酒楼!” 左卫马球场就在崇仁坊内,崇仁坊是各地进奏院的集中之地,也就是现在的驻京办,酒楼妓院很多,不过今天是马球入会考试,生意火爆,各家酒楼都坐满了。 乔彬请客的这家酒楼叫做长相思酒楼,名字很有诗意,在长安算是中等偏上一点。 四人走到门口,只见七八名身穿青色武士服的马球手翻身下马。 乔彬忽然用胳膊碰了一下李邺,“快看,小飞龙!” 李邺也看到了,小飞龙也穿了一身青色武士服,但他的马匹却是一匹白马,李邺记得他是一匹雄健的黑马,皮毛如锦缎一般。 这时,李邺忽然看到了那匹让他印象深刻的黑锦马,只是换了一个主人,是一名二十岁出头的男子,身材中等,下颌很尖,像锥子一般,小眼睛小鼻子,眉毛很淡,面相比较刻薄。 “阿彬,骑黑马那个男子是谁?”李邺问道。 乔彬摇摇头,“没见过!” 旁边杜望道:“那是杨家马球队,他戴着领队徽,我听说杨家马球队的领队是新晋权贵杨国忠的族侄,应该就是此人了!” 李邺隐隐猜到了小飞龙能进杨家马球队的缘故,应该是抱上了这位领队的大腿。 就在这时,小飞龙一回头看见了李邺,他脸色顿时有些不自然,扭过头去,一群人直接从旁边楼梯上二楼去了。 乔彬笑道:“他们是去雅室,咱们去大堂,井水不犯河水!” 他们把马交给伙计,拿着球杆进了大堂,大堂里十几桌都坐满了客人,他们运气很不错,在二楼大堂靠窗处找到了位置,正好一张四个人坐的桌子。 李邺回头看了看,最里面有一条走廊,那边隐隐传来笑声,那里应该就是包房雅室了。 这时,伙计过来点菜,乔彬笑问道:“李大哥想吃点什么?” 李邺连忙笑道:“我随便,你们点!” 乔彬笑道:“他们家最有名的菜是烤羊肉,当然不可能是同州苦泉羊,但也不错,据说是朔方运来的羊,酒也不错,是自己酿的老清酒。” 乔彬便对伙计道:“来四斤烤羊肉,分四盘,一壶三年的清酒,其他再要四五样小菜,你们自己配,另外再来四斤羊肉胡饼,也分四盘。” “好咧!四位稍等,马上就来!” 李邺笑道:“今天比较贵,还是老规矩吧!大家平摊。” 乔彬连忙道:“大家瞧不起我了,最多也就两贯钱,我请不起吗?” 麻劲松笑眯眯道:“你请大家喝酒,那酒钱是你的,其他我们三个平摊!” 李邺和杜望都笑道:“就这样决定了!” 其实都是一回事,酒钱五百文,菜钱一千五百文,最后平摊下来,还是每人五百文。 乔彬虽然人不错,但总让他请客,他也承受不起,他便欣然答应了。 不多时,酒菜一起上来,羊肉和胡饼都分成四份,乔彬手快,拎起酒壶给大家斟酒。 “为今天都通过初试,我们干杯!” 众人碰了杯,一饮而尽,便开始埋头大吃起来,大家都饿坏了。 李邺最喜欢的就是唐朝的胡饼,烤得焦黄的面饼,里面塞满了羊肉末和各种香料,拿起来香气扑鼻,一口咬下去,满口流油,其实就是后世的肉夹馍。 一斤胡饼就两块,李邺风卷残云般吃完,又喝了一杯酒,接下来就是吃烤羊肉了。 这时,他忽然听见有人大笑道:“小飞龙,听说你被一個十四岁的穷小子打趴下了,是不是真的啊!” 李邺诧异,回头向走廊方向望去,声音就从那边传来。 “李大哥,别管他们,吃肉!”乔彬劝道。 李邺点点头,继续啃他的羊肉,这时,后面传来嘈杂的脚步声,紧接着,脚步声在他身后停住。 乔彬和麻金松惊讶地望着李邺身后,李邺不露声色,端起酒杯又喝了一杯酒。 “就是这小子吗?还真沉得住气啊!” 这时,有人戳了戳李邺后背,“小子,我们领队说你呢!” 李邺这才慢慢回过头,他身后站了七八个人,都穿着青色武士服,正是刚才的杨家马球队。 李邺站起身,他虽然才十四岁,但个头一点都不比他们矮。 “哎哟!这小子真只有十四岁吗?” 说话是领队杨晖,李邺比他还高了半个头,他最多一米六出头,但李邺已经一米七五了。 “请问你们有什么见教?”李邺平静问道。 杨晖皮笑肉不笑道:“见教谈不上,听说你居然能五十步线连打十二球,不简单,但我不太相信,李老弟,我想领教一下!” “我不认识伱!” “对了,忘记介绍了,在下杨晖,杨家马球队的领队,怎么样,给个面子让哥哥见识一下,说不定我会把你招进我们球队。” 杨晖笑起来很奸诈,给人一种说不出的不舒服。 李邺还是摇摇头,“我和你不熟!” “比试一下我们就熟了!” 李邺回头对三名伙伴道:“我们走吧!” 三人连忙起身跟着李邺下楼,乔彬跑到前面先去结账,走到楼梯口,杨晖冷冷道:“非要敬酒不吃吃罚酒吗?小子,我知道你住在永和坊,你可是跑得了和尚跑不了庙!” 李邺心中燃起一股怒火,他霍地抬头,盯着杨晖道:“你想干什么?” 杨晖得意洋洋道:“和我比试一场,随你走人!” 李邺冷笑道:“你是白球手,我连会员都没有加入,你好意思和我比吗?” 杨晖冷笑道:“说这些没用,你扫了我兄弟的面子,我今天就要为他找回场子来!” 第三十一章 再赌一场 原来还是为了小飞龙,这人怎么就输不起? 李邺怒视小飞龙,小飞龙连忙扭头过去,躲闪他的目光。 李邺冷冷问道:“你想怎么比?” 杨晖一挥手,几名马球手连忙搬开桌子,露出一块五丈长,一丈宽的空地,一名马球手下又从掌柜那里要来一只长颈铜瓶,足有一米高。 看得李邺一头雾水,麻金松小声对李邺道:“他们应该是比试投壶,贤弟玩过吗?” “怎么个投壶法?” 麻金松心中叹息一声,连投壶都不知道,还比什么? “就是用铜箭投入壶中,分一丈、三丈和五丈三种,其实和马球文赛大同小异。” 李邺点点头,他明白了,后世也有这种玩法。 投壶又叫文射,是风靡唐朝的游戏,男女老少皆宜,几乎家家户户都有壶具,逢年过节,一家人聚在一起投壶为乐。 一般各种聚会场所都有,酒楼也不例外,这时,掌柜端来一盘壶箭。 杨晖取出一大锭银子往桌上重重一摆,“赢了,这五十两银子归你,若输了,你给小飞龙陪个罪,以后见到他,你就绕着走!” 还真是欺人太甚,李邺慢慢走上去,“你要怎么比?” “这里打马球不可能,那我们就以箭换球,盘子里有十二支铜箭,五丈线,你若能一口气投进去,就算你赢!” 周围顿时响起一片嘘声,五丈线投十二支箭,闻所未闻,怎么可能办得到? 麻金松连忙低声道:“贤弟别跟他比,你会中套的!” 李邺心中冷笑一声,注视着杨晖道:“那你呢?” 杨晖是在下套,全部投进算你赢,投不进就算我赢,他自己却不投。 他见对方不上套,便迟疑一下道:“我刚才没有说完,你若能一口气投进去,就直接算你赢,若投不进十二支,我再来投,投进多者为胜!” 这还差不多,李邺把球杆交给麻金松,走上前一把抓起十二支铜箭,一直退到墙边,这里算五丈线了,酒楼正好就是五丈宽。 一名马球手低声问杨晖,“领队,伱觉得他能投进吗?” 杨晖回头瞪了他一眼,“一个永和坊的穷小子,要是能投十二箭,他早就出名了,你听说过吗?” “那他怎么敢?” “他不懂!” 旁边另一名队员嘲讽道:“你看他拿箭的手法就是第一次投壶,一把抓,野得很!” 杨晖冷笑一声道:“不知天高地厚的小屁孩子,敢踩我杨家,等会儿我看他怎么磕头道歉!” 旁边围满了酒客,连楼下的酒客也跑上来看热闹了,所有人都在低声议论,这少年是傻子吗?一般人投三丈线都难,他居然敢投五丈线,看样子他啥都不懂,说好听一点叫做初生牛犊不怕虎,说难听一点,就是无知者无畏! 乔彬拉了一下麻金松,担忧道:“你怎么不拦住他?他没有投过壶!” 麻金松苦笑道:“我劝他的,他不听!” 一旁杜望笑道:“我估计他最多能投进五箭左右,然后再看杨晖能投进几箭,最后李老弟不一定会输。” 李邺已经进入了一种忘我状态,周围的议论他充耳不闻,他紧紧感受一下手中的铜箭,那种控制力道的感觉瞬间由心而生,这才是最关键的,这一刻他有把握了。 李邺手一挥,十二支箭如行云流水般地从他手中飞出,在空中划出一道道金黄的弧线,‘咚!咚!咚!’每一支箭都精准无误地射进了铜壶。 大堂里鸦雀无声,所有人都被震撼住了。 他们不敢相信自己眼睛,十二箭啊!五丈外箭箭投中,这个少年怎么做到的? 李邺上前拾起五十两银子,掂了掂,正眼也不看杨晖,转身便扬长而去。 杨晖脸皮胀得通红,他忽然冲了下去,冲出酒楼对李邺大喊道:“刚才不算,我要再和你赌!” 李邺把银子扔给他,“输不起就算了,何必呢?” 杨晖咬牙道:“我要再和你赌,赌你今年考不上马球会!” 李邺摇了摇头,“你想用权势来压我,我才不会和你赌。” 杨晖眯起眼睛笑了起来,“你信不信,赌不赌都是一样的结果。” 麻金松等人顿时明白了,低声骂道:“简直就是一个卑鄙无耻的小人!” 他拾起银子转身要走,李邺忽然道:“把银子留下,我跟你赌了!” 杨晖转身把银子扔了过来,“你还不算笨,你若输了,终生不得再打马球。” “我若赢了呢?”李邺淡淡道。 “你说!” 李邺一指那匹黑缎子宝马,“那匹马归我!” 杨晖瞪大了眼睛,“好小子,原来你看中我的马了!” 李邺冷冷道:“我就问你敢不敢赌?” “一匹马而已,我跟你赌了!” 杨晖胸有成竹道:“但这次必须立字据,防止你出而反而,输了又去打马球!” 李邺不屑地哼了一声,“我还怕你耍赖呢!” 两人当即回酒馆写了一份赌约,一式二份,双方押了手印。 拿到了赌约,杨晖得意地笑了起来,“井底之蛙的穷小子,简直太不知天高地厚了。” ……… 离开酒楼,乔彬满脸自责,“都怪我,我不该来这家酒楼!” 李邺拍拍他肩膀,“和你没关系,他要替小飞龙出头,明的不来,也会来暗的,也幸亏他说出来,否则我莫名其妙考不上,还不知道被人暗算了。” 麻金松叹了口气道:“贤弟,如果按照真实水平,我相信你肯定能考上,但这個人实在太卑鄙,听他的意思,明摆着就是找关系让你考不上,其实你不必跟他赌,大不了今年考不过,明年再来考,可是你和他赌了,以后就打不了马球了。” 李邺摇了摇头,“我宁可以后不打马球了,也不会屈服于这种小人的淫威,他想整我,我就偏不让他得逞,还要狠狠抽他一耳光。” “可是他认识联合会的人,贤弟怎么斗得过他?” 李邺同意赌的时候,就有了一个想法,自己也并不是没有一点依仗,嗣宁王还想让自己替他打马球呢! 李邺从怀里取出嗣宁王给他的担保书,递给杜望道:“麻烦杜兄替我把这封担保书交给你亲戚,请他转交给主考官,可以吗?” 杜望接过信,点了点头,“小事一桩,我现在就去!” 杜望调转马头去了马球署,李邺掂了掂手中的五十两银子,冷然道:“众目睽睽之下,我倒要看看他怎么整我?” 第三十二章 前因后果 入夜,李邺拿着铁木球杆来到了社庙后院,张小胖比他先到一步,正在练习劈剑,裴旻还在旁边指点他。 “舅父,我来晚了!” 裴旻看了他一眼,让张小胖先练蹲马步。 裴旻走到另一边,他半晌冷冷道:“今天在长相思酒楼,有人五丈线投入十二支壶箭,是你吧!” “是我!” “我想也是你,这种控制心法只有在水里才能练得出来,但你为什么要这么招摇?嫌树敌太少吗?” 李邺叹口气,“原因是今天我遇到一个卑鄙小人!” 他便把今天杨晖替小飞龙出头的事情说了一遍,最后道:“我本来不想睬他,但我担心他用卑劣手段伤害到母亲和木大娘,所以才和他比了,但我真不知道五丈线投十二箭会引起这么大的轰动,我是第一次投壶。” “这和你是不是第一次投壶没有关系,只要掌握控制心法,所有的武技都能信手拈来,但我今天要讲的不是这个,而是你和杨晖的事情!” 裴旻注视着李邺道:“这就是我为什么不赞成你和嗣宁王交往的原因,和他打交道的都是权贵,你不帮他,会得罪他,你帮了他又会得罪别的权贵,所以事情就来了,小飞龙输给你,就引出了他背后的杨家。” 李邺叹口气,“我没想到小飞龙会输不起!” “和他没关系,你觉得小飞龙会把输给你的事情到处宣扬吗?” 李邺着实不解,“那是谁说出去?” 裴旻淡淡道:“嗣宁王和杨家本来就有宿怨。” 李邺忽然明白了,是嗣宁王说出去的,一定是他,马球圈子那么小,小飞龙投靠了杨家马球队,嗣宁王怎么可能不知道?他把这件事说出去,就是为了恶心杨家。 李邺心中燃起一线希望,“那我和杨晖的赌约,嗣宁王会知道吗?” “你觉得呢?” 李邺忽然想到了乔彬,又想到了他父亲乔行忠。 沉默片刻,李邺抬起头对裴旻道:“甥儿求舅父一件事,不要让他们伤害到我母亲和木大娘!” 裴旻望着外甥明亮的眼睛,他感受到了外甥心中的决然,心中暗暗不由叹息,这孩子有自己的想法和决定,既然他一定要走这条路,就让他去吧!或许这才是他该走的路,他的血脉早已注定。 他拍了拍李邺肩膀道:“放心吧!有我在,没人能伤害到她们。” 李邺脱去外衣,再次一跃跳入井中,在水底全身心地挥舞十三式剑招,今天舅父提到了他水中练出来的控制心法,他心中若有悟。 水下练剑就是要把自己的控制心法练得越来越强大,这就像升级一样,自己已经掌握了练就控制心法的坚实基础,然后再一步步突破。 李邺已经找到了方向,他知道自己只要坚持下去,用控制心法去练剑,那他一定会成功。 裴旻站在井边注视着水中的李邺,他感觉到了李邺的变化,和昨天明显不一样了,每一剑挥出都充满了控制力,控制心法的第二阶段,李邺已经快要入门了。 裴旻看了片刻,裴旻转身悄然离去。 ……… 上午时分,嗣宁王李琳正负手在花园里散步,享受春日温暖的阳光。 这时,老宦官王守忠快步上前禀报道:“乔大管事求见!” 李琳在一座小亭内坐下,点点头,“让他过来吧!” 不多时,大管事乔行忠匆匆走上前,躬身施礼道:“王爷,卑职已经打听清楚了。” “长相思酒楼的,五丈线投壶十二箭是李小哥的杰作吗?” “正是他,王爷猜得很准,他和杨家人打赌。” 李琳捋须笑道:“我猜就是他,五丈十二箭,不就是五十步线连打十二球的翻版吗?” “确实如此,调查这件事卑职还走了弯路。” “怎么说?” 乔行忠苦笑道:“我昨天才知道,犬子当时就在场,他和李邺一起去参加马球会初试,中午吃饭时发生了赌斗,前因后果,犬子清清楚楚!” “伱说,我想听一听!” 乔行忠便把投壶的前因后果细细说一遍,最后说到打赌之事。 李琳眯眼笑道:“这个杨晖不聪明嘛!一点也沉不住气,我若是他,一定先会隐忍,等决赛结束后再出现在李邺面前,那个臭小子才会欲哭无泪。” “杨家不过是暴发户罢了,他们怎么能和王爷的底蕴相比?” 乔行忠一贬一褒,奉承了嗣宁王一句,又道:“这个杨晖是殿中少监杨铦的儿子,在杨家没有发迹之前,他原本就是個无赖,杨家受宠,他更是飞扬跋扈,他根本就没有把李邺放在眼里,认为对付一个无权无势的平头少年,肯定十拿九稳!” “世间哪有什么十拿九稳之事?” 李琳冷笑一声又问道:“然后呢?” 乔行忠又说了接下来发生的事情,李琳眉头一皱,他以为李邺会隐忍一年,等明年再参加考试,反正明年也才十五岁,杨家也早就把他忘了。 没想到李邺不但没有隐忍,居然还签了赌约,押上了自己的马球前途,勇气虽然可嘉,却很不明智。 这让李琳着实想不通,在他心目中,李邺聪明机敏,极有谋略,甚至成人都不如他有智慧,这孩子应该不会这么鲁莽无智吧! 沉思片刻,李琳问道:“我很想知道,他凭什么认为自己能够躲过杨家的强势插手?” 乔行忠犹豫了一下,不知该怎么说? “怎么,不好说?” 乔行忠无奈,只得据实道:“他把王爷给他的保证书,托一个朋友送给了马球联合会。” “我果然没有猜错!” 李琳捋须笑道:“这孩子很聪明,懂得借势,不敢他把事情想得太好,万一我不想插手呢?” “王爷,有句话卑职不知该说不该说!” “你直说好了!” 乔行忠叹口气道:“杨晖那个无赖,竟然在公开场合辱骂王爷!” 李琳脸一沉,“他说了什么?” 乔行忠便将杨晖无礼之话说了一遍,李琳顿时大怒,脸上阴沉似水。 乔行忠见王爷心情不好,又小声建议道:“卑职就担心万一杨国忠亲自出面,仅凭王爷的一封保证书,李邺的支撑是不是稍微单薄一些?” 李琳摆了摆手,淡淡道:“对付一个十四岁的平头小民,哪里还需要杨国忠亲自出马,传出去,杨家可丢不起这个脸!” 第三十三章 考试前夜 复试在初试三天后举行,四千多考生在初试中淘汰了一半,剩下的一半则在五个球场举行复试,还会再淘汰一大半,剩下三百人进行终试,最终录取三十人。 复试的考试也很简单,还是文试,三进二就算通过,不过变成了五十步线射球,难度就大了很多。 李邺还是在左卫马球场参加复试,他依旧被分到第五道,不过这一次第五道的球板换成新的,初试的第五道只通过了一个,考生的意见太大。 李邺是第九个出场,很快就轮到了他。 李邺纵马疾奔,一球挥出,五十步外,马球精准入洞,第一球中。 在第五道的后面棚子里负手站着一名官员,目光复杂地注视着李邺打球。 此人便是马球署署丞,叫做陈泰,同时也是今年职业马球手资格考试的主考官。 陈泰实际上只是一个九品小官,前天杨晖找到他,直接向他提出要求,禁止一个叫李邺的考生通过考试。 杨晖代表了杨家的态度,陈泰哪里敢招惹,连忙答应,不料当天下午,他桌案上多了一份保证书,竟然是嗣宁王替李邺担保。 嗣宁王随后又派宦官王守忠来提醒自己,希望比赛公正。 这個李邺原来是嗣宁王的人,陈泰这才意识到,事情可没有那么简单。 这时,李邺的第二球也同样精准入洞,轨迹和第一球一模一样。 陈泰看得清楚,从李邺的挥杆、击球到马球入洞,每一步都精准无比,两个球连飞行轨迹和入洞位置都完全一样,这绝对是一个高手。 如果自己不干涉,李邺肯定能考中,可如果自己干涉,那岂不是要得罪嗣宁王?那也是一伸手就可以把自己捏死的人。 两难啊! 陈泰叹口气,忧心忡忡回官房去了。 ............ 复试结束,乔彬不出意外地被淘汰了,五十步线,他一个球都没有击中,杜望也被淘汰了,他只击中一球。 麻金松倒是通过了,他三球两中,第二球没有打中,第三球侥幸射进了。 一共三百零五人通过了复试,得到参加终试的资格,终试时间就在明天,地点是位于皇城内的左卫大马球场。 西市的一家小酒馆内,四人坐在一起商讨明天的考试。 乔彬并不沮丧,他知道自己斤两,五十步线他从来就没有打进过,能通过初试他就已经很高兴了。 他和父亲已经说好了,考不上马球手,他就继续去县学读书,到了十六岁,他父亲还会想办法送他去府学读书,如果读得不错,十九岁再托关系把他送进太学读书。 杜望也同样不沮丧,他是本地杜陵人,虽然他父亲不是嫡子,但杜家人脉很广,替他找一份肥差不成问题,但他也要去县学读书。 至于麻金松,他家是大商人,长安十大酒商之一,家里有的是钱,他之前输给李邺三十贯钱,眼睛都不眨一下。 所以大家关心的是李邺明天的考试。 麻金松端起酒盏对李邺道:“终试又叫双决赛,采用淘汰制,分两步淘汰,首先是十人一组比赛,前两名进入最后的决赛,还是分成十个组对决,你若赢了对手,就算考上了,比较残酷,但也很有看头,买票进去,还能参加押注赌彩。” 乔彬笑道:“我和杜望都要去,倒时候我们就押你重注,大赚一笔!” 李邺从包里取出五十两的大银子,交给乔彬笑道:“帮我也押上,押我获胜。” “没问题!” 乔彬收下银子道:“我们想一想,杨晖会在哪方面动手脚?” 杜望缓缓道:“其实每年都会有意外,要么是球杆坏了,要么是马出了问题,因为竞争很残酷,难免有人会使用龌龊手段,所有的考生都会很小心,尤其李贤弟,最好要找一个帮手,因为你要去抽签,这个时候就需要帮手替你照看好马匹和球杆。” 李邺立刻想到了张小胖,他便对乔彬道:“替我买一张票,我带张小胖去!” 乔彬笑道:“没问题,我帮你买票。” “再说一说,还有哪方面要当心的?” 杜望想了想道:“其他都是抽签决定,除非是在抽签上做手脚,别的我就想不到了,众目睽睽之下,总不能打进了也说你没进吧! 还有就是最后的资格审核,我估计杨晖会在这一步想办法,就看嗣宁王的担保书有没有效果了。” ……… 杨晖也得到了消息,马球署以李邺有担保书为理由,不愿审核他的资格。 杨晖觉得奇怪,陈泰可是一口答应的,怎么又改注意了,他急忙派人去查问情况。 很快,手下禀报他,是嗣宁王派人向陈泰施压,陈泰不敢得罪嗣宁王,取消了对李邺的资格审查。 原来是嗣宁王出手了,杨晖也坐不住了,他连忙找到了族叔杨国忠。 “这种事情你应该去找你父亲,找我做什么?” 杨国忠着实不喜欢这个族侄,虢国夫人把马球队托给自己,领队之位却被这混蛋抢走,那原本应该属于自己儿子的才对。 杨晖陪笑道:“我爹爹去蜀中了,不在京城,侄儿只能给找叔父帮忙,再说这也是杨家的事情,万一输了,岂不是削了杨家颜面?” “你也这知道是杨家的事情,那为何事先不和我商量,非要去招惹嗣宁王?” 杨晖尴尬道:“侄儿当时不知道他和嗣宁王的关系,只以为是个小蚂蚁!” “哼!自以为是,现在惹了麻烦才来找我,也罢,你去告诉马球署,让他衡量一下,是杨家面子重要,还是嗣宁王面子重要?” 杨晖犹豫一下,自己的面子比起嗣宁王还是弱了点,“要不叔父给侄儿写封信吧!” “屁话!” 杨国忠狠狠瞪了他一眼,“对付一个贫穷区的毛头小子,还要我写信?传出去,我的脸往哪里搁?” “那侄儿想用一些非常手段,叔父是否同意?” 杨国忠冷冷道:“你想用什么手段是你的事,不要问我,我什么都不知道!” “侄儿明白了,谢叔父支持!” 杨晖行一礼,匆匆走了。 杨国忠的长子杨暄担忧道:“没有父亲的实质支持,马球署恐怕不会得罪嗣宁王,很可能杨晖会输。” “他输了不好吗?” 杨国忠冷冷道:“他输了,削了杨家颜面,马球领队的位子就归伱了,我还求之不得!” 原来父亲是打这个主意,杨暄连忙道:“那明天父亲要去吗?” 杨国忠摇摇头,“你替我去看看,我就不去了。” “孩儿明白了!” ............. 入夜,裴三娘又被人紧急请去帮忙,一个产妇羊水破了,马上就要分娩。 裴三娘是女医师,一般妇女生病都会找他,但替人接生她很少做,一般人家都是找产婆,但如果临时找不到产婆,裴三娘就要顶上去。 李邺和往常一样来到社庙后院,张小胖也在,但没有见到裴旻。 下午,李邺给张小胖说过了,张小胖一口答应,明天陪李邺去考试,他练武一个月,进步神速,以前他打不过麻金松,现在麻金松估计已经打不过他了。 当然,裴旻也同样在教他控制,控制自己的暴脾气,不要轻易和人动手。 明天要早起,李邺只练了不到一个时辰便结束了。 他湿漉漉地爬上了井台,他已经不需要井绳,可以攀着井壁轻松爬上来,这也是他练武一个月的收获之一。 不过李邺却意外地看到了裴旻,裴旻歉疚对他道:“很抱歉,我没有能保住你的马?” 李邺一惊,“我的马怎么了?” 裴旻叹了口气。 李邺三下两下穿上衣服,撒腿向自己家奔去,他一口气奔回家,母亲还没有回来,木大娘看见后面跟着的裴旻,吓得躲回屋里。 李邺直接奔到后院,他的马躺在地上,四脚无力抽搐,口吐白沫,已经不行了。 李邺慢慢跪下,轻轻抚摸这匹极有灵性的老马,老马的眼角缓缓流出了两行泪水,生命的余光在它眼中消失了 “还有这支球杆!” 裴旻将被斩成两截的球杆递给他,歉然道:“我也是担心今晚,我去看护你母亲了,结果......” 李邺抹去眼泪,深深吸一口气道:“是我大意了,这个教训我会铭记于心,我一定要让杨晖付出代价。” 裴旻急劝道:“千万不要鲁莽,你哪里斗得过杨家?” 李邺缓缓摇头,“不会是现在,君子报仇,六年不晚,我会隐忍到杀他那一天!” 裴旻拍拍他肩膀,“球杆你就用铁木球杆,比赛允许使用的,马匹明天先暂时用我的马,回头我送你一匹!” “谢谢舅父,有人还欠我一匹马!”这一刻,李邺心中燃起了滔天的斗志。 . 第三十四章 入会终试(一) 次日天不亮,老马尸首被牛车拖走了,李邺说服了母亲,花五贯钱将老马在城外埋葬,使它免遭人分食。 李邺换上蓝色武士服,脚穿乌皮靴,这种武士服其实也是一种长衫,只是它稍微收腰,比较贴身,两侧开边,束上革带就显得精神抖擞,佩戴一口剑很有练武者的气质。 李邺腰间挂上短剑,手执铁木球杆,裴三娘和木大娘一直把他送到门口,张小胖牵着裴旻的白马已经等候多时了。 “小胖,你骑驴过去!” 裴三娘连忙把大青驴牵了出来,“在太极宫呢!走过去太远了。” 李邺也笑道:“那边应该有寄存毛驴的地方!” 张小胖答应了,骑上了毛驴,两人一前一后向太极宫方向走去。 ........ 左卫大马球场位于太极宫皇城内,太极宫是唐朝前期的皇宫,隋朝时修建,自从天子李隆基搬到大明宫后,太极宫就被冷落了。 太极宫宫城内居住的都是年老的宫女、宦官和嫔妃,而皇城部分原本是朝廷署衙,现在重要的朝廷署衙都迁去了大明宫。 太极宫皇城只剩下一些对外的署衙,比如鸿胪寺、国子监等等,还有光禄寺、少府寺这些职能部门。 军队的官衙也大都数集中在皇城,著名的十二卫官衙等等,也有一些驻军大营也在皇城。 太极宫皇城进进出出的人比较多,守卫士兵也不是那么严格,只要看一眼出入牌就放行了。 今天来看马球会终试的人不少,因为是淘汰赛,对抗性比较强,很有趣味,加上可以赌钱,便吸引了很多马球迷来观战,凭票就可以进皇城了。 李邺来得不算早也不算晚,宫门外陆陆续续有很多参加终试的马球手过来,几乎每个人都带着一名球童。 “老李,那边有个寄存牲畜的大棚!” 张小胖发现远处一侧有个大棚子,似乎就是专门寄存脚力之处,很多骑马、骑毛驴的人都过去了。 “我去把毛驴存起来!” 李邺取出自己的钱袋给他,张小胖也不客气,接过钱袋催动毛驴过去了。 这时,左掖门边上有一名球手,远远看见了李邺,转身便跑进皇城。 “领队!” 球手气喘吁吁找到了杨晖道:“我看见那个飞鲨了,他来了,骑一匹白马!” “什么?” 杨晖瞪大了眼睛,又问道:“是他那匹老马吗?有没有拿球杆?” “不是那匹黄不溜秋的老马,是一匹不错的白马,他有球杆!” 旁边小飞龙道:“他和宁王府大管事的关系不错,应该借得到马。” 杨晖重重哼了一声,“好吧!我去找人。” 杨晖转身去了设在马球场内的临时官署。 杨晖在大帐门口堵住了马球署丞陈泰,“陈署丞,上次我交代你的事情,应该没有问题吧!” 陈泰叹了口气道:“众目睽睽之下,你说这怎么弄呢?” “最后资格审查不行吗?” “他的资格我仔细看过了,没有问题,还有嗣宁王替他担保,杨领队,要不您去和嗣宁王爷谈一谈,请他撤回担保?” 杨晖脸色顿时难看起来,陈泰的意思他懂了,明摆着嗣宁王比自己的面子大。 杨晖冷笑道:“请陈署丞弄清楚一个问题,我個人和飞鲨无冤无仇,我找他麻烦做什么?我其实只是一个跑腿的,你明白了吗?” 杨晖言外之意,这是杨家在找飞鲨的麻烦,他哼了一声,“该说的我都说了,你自己看着办吧!” 杨晖扬长而去,陈泰陷入困顿之中,一边是杨国忠,一边是嗣宁王,这可怎么办? 他找来一名心腹手下商议对策,心腹手下笑道:“其实杨家的份量更重一些,毕竟那个少年不是嗣宁王的什么人,所以卑职建议偏向杨家一点,但又不能过于得罪嗣宁王。” “废话!我当然知道,关键是怎么把握这个度?” 心腹手下低声:“可以用合理的规则淘汰那个少年,如此这般这般!” 手下的办法不错,既在规则范围以内,嗣宁王无话可说,同时也能给杨家一个交代。 陈泰连连点头,“也只能这样了!” ........ 左卫马球场又叫大马球场,是长安乃至天下最大的马球场,每年马球联赛的最后决赛都在这里举行,连天子李隆基和贵妃也会出席观战。 四周用木头和石板搭建了看台,最多可以容纳两万名观众入场观战,今天是马球会入会的终试比赛,虽然比不上马球赛精彩,但现在是休球季,实在无球可看,加上票价不贵,二十文钱就可以买一张票,终试还是吸引了不少马球迷前来观战,球场几乎都坐满了。 其实这里面还有另一件吸引人的趣事,那是赌球。 唐人好赌,上至皇帝权贵,下至平头小民,都十分热衷赌博,但小赌怡情,大赌则会亡家亡国,朝廷便在《唐律疏议》中对赌博进行规制,对赌博设定了一个度,小赌允许,过度则违法。 有了法律规范,各种场所、各种活动都会设小赌局,马球更是和赌紧紧连一起,而且是官方设赌局抽头。 今天的终试同样设了赌局,赌局分两种,第一种是整场赌,比如三百个马球手参加终试,最后只录取三十个人,你就可以押注谁会被录取。 但这种赌是小赌,没什么意思,规定每个人最多只能花一贯钱,买十张赌票,如果你碰巧押中了冷门,或许能小赚一笔。 还有一种赌就是赌小组头名,比如我押第一组的谁谁谁,我看好这个人,他一定能夺取小组第一名,我押他五十贯,结果他输了,那么我押的五十贯就没了,被押中者得到。 这才是有刺激的赌博,抽签结束后,会把各组名单列出来,然后大家下注。 这次李邺是一百七十四号,他和小胖各花了一贯钱,买一百七十四号的飞鲨能考上。 李邺把五十两银子给了乔彬,那是用来押注小组赛头名的,当然也是押自己。 张小胖坐在大棚里给李邺看着马和球杆,李邺去抽签了。 球场边上搭了十个帐篷,按照自己的号码找对应帐篷,李邺是第六个帐篷,外面排着长队,每次只能进去一人抽签。 轮到了李邺,他挑开帘子走进了帐篷,帐篷里摆着一张桌子,桌子前坐着两名面无表情的考官。 一名考官接过他的号码看了看,指着旁边一个黑罐子,“只能抽一张!” 李邺伸手进去摸出一张叠好的卡片纸,打开,上面写着第三组。 另一名考官登记他的考号和组别,李邺转身出去,李邺却不知道,他刚一出去,两名考官迅速地换了一个黑罐子。 ........ 接下来是漫长的等待,因为要统计,然后接受押注,押注还是在刚才的十座大帐内,外面排满了长队,都是观众,每个人都拎着铜钱或者银子前来下注。 上面竖起一面大牌子,上面写满每个组别的人选。 李邺和麻金松坐在大棚前的长椅上接受涂彩,也就是脸上涂上油彩,一名画匠在他们脸上绘上精致的图案。 麻金松笑道:“今天有两个年轻高手也参加考试,一个是飞龙的徒弟猎鹰,另一个是烈凤的徒弟朱雀。” 飞龙和烈凤就是皇宫里陪皇帝打球的超级高手,他们当然有自己的徒弟。 李邺笑道:“他们两人应该直接推荐吧!还需要考试?” “可能是他们的师父比较骄傲,不屑于推荐!” 李邺又问道:“他们抽中哪一组?” “朱雀我不知道,我只知道猎鹰是第三组!” 李邺一怔,“他也在第三组?” 麻金松吃了一惊,“莫非贤弟也是第三组?” 李邺点点头,“还是真是巧了!” 李邺心中有一种不妙的感觉,有了和杨晖的打赌,他今天所遭遇的一切运气不好都会有阴谋的影子。 “不会朱雀也是第三组吧?” 第三十五章 入会终试(二) 今天的终试出现了一个极具戏剧性的场面,超级高手飞龙的爱徒猎鹰和另一名超级高手烈凤的徒弟朱雀都抽中了第三组。 那么他们二人谁能夺得第三组第一,将成为本次小组赛最大的悬念。 押注火爆,几乎全场的人都在押注这两人,谁能夺取三组第一。 当然,两人肯定是并肩出线,晋级下一轮比赛,和他们同组的人只能说运气不好。 杨晖坐在北看台上得意地笑了起来,陈泰还是厉害,在抽签上做了手脚,让李邺进了死亡之组,当然,这两个高手的抽签肯定也做了手脚。 这时,北看台的贵宾席上也陆陆续续有权贵来看球了,嗣宁王李琳来了,他眼一撇,看见了杨国忠的长子杨暄。 李琳淡淡笑问道:“你父亲呢?” 杨暄连忙道:“家父稍有感恙,今天来不了。” 说起来李琳和杨家有点姻亲关系,虢国夫人杨玉珮的女儿裴氏就嫁给了李琳的兄弟李珣。 但李琳和杨家的宿怨也是因此而起,他兄弟李珣娶了裴氏不到一年就病逝了,据说和裴氏仗着母亲权势飞扬跋扈,欺压丈夫有关。 李珣死了没多久,裴氏就改嫁了,经常在宴会上不加掩饰的嘲讽奚落自己前夫无能。 李琳心中对杨家的怨恨由此而生,他去年曾批评杨国忠在国库中弄虚作假,天子李隆基没有采纳他重新清点国库的建议,但杨国忠却由此对他极为不满。 当然,这种私怨表面上看不出来,这时,乔大管事走过来低声对李琳耳边说了几句,李琳眉头不由一皱。 他又笑着问杨暄道:“杨公子投注了吗?” 杨暄点点头,“我刚刚投注了第三组的猎鹰五百贯钱。” 李琳吩咐乔大管事几句,乔大管事连忙去了。 李琳淡淡道:“我也投五百贯吧!” 杨暄眼中闪过一丝难以察觉的冷笑,他恭恭敬敬问道:“不知王爷投的是谁,猎鹰还是朱雀?” 李琳呵呵一笑,“恕我卖个关子,比赛结束后就知道了!” ........ 上午一共要进行十场小组淘汰赛,每场有三个小组同时进行。 三组特地被安排在最后一场比赛,同时比赛的还有十三组和二十一组,但这两个小组没人关心。 全场人都在关注第三组,猎鹰和朱雀的头名争夺赛,他们也代表着各自的师父,在很多人心目中,这其实也是飞龙和烈凤的大战。 马球比赛实行花名制度,不使用真名,这也是为了保护球员不受球迷骚扰,圣历二年,一名马球手因为击球失误导致球队输球,被一名输惨的赌徒在家中刺杀身亡。 这件事让马球手们人心惶惶,为了保护马球手,让马球手和现实生活分开,马球比赛做出了两個改变,第一实行球手花名制,每个球手都使用花名绰号,第二,允许球员涂彩上场,脸上涂彩化妆。 李邺已经骑马进入了比赛场地,他绰号飞鲨,眼睛两侧也涂成青白两色,就像戴着眼罩一般,颇有神秘感。 这时,他看见猎鹰和朱雀,一红一白,猎鹰穿着白色武士服,朱雀则穿着红色武士服。 凭直觉,这两人年纪都不大,都是十六七岁左右,更让李邺惊讶的是,朱雀似乎是个少女,那高挑的身材和脸颊上莹白的肌肤,分明就是一个年轻女子。 只能说李邺少见多怪,整个长安人都知道烈凤是个女人,是教后宫嫔妃们打球的,她的徒弟当然是女人。 唐女奔放,打马球同样在女人中盛行,只不过女人一般都是骑着驴打马球。 所以职业马球手中有不少女子球手,但她们不怎么参加高对抗的武赛,而是以文赛为主。 正因为朱雀是女子,所以才激起了观众们极大的兴趣。 第三组十名考生骑马并列,考官对他们大喊:“这是淘汰制,要决出头名,第一名和第二名进入决赛,其他人只能明年再争取,下面就是第一轮竞比,五十步线三球,必须三球皆过!” 第一个出场的便是猎鹰,他只有十七岁,没有人知道他姓名,也不知道他的家族背景,但大家都知道他是飞龙最小的弟子,在长安,猎鹰这个名头已经很响了。 猎鹰纵马奔走一圈,随着一阵鼓响,猎鹰催马疾奔,挥杆打球,三个球一气呵成,全部进洞。 顿时全场欢声雷动,李邺也暗暗点头,确实打得漂亮。 猎鹰骄傲仰起头,看了一眼朱雀,纵马回队,第二个便是朱雀,她很沉静,催马缓行,身姿极为优雅,鼓声敲响,她忽然纵马疾奔,挥杆连打,俨如行云流水,三只球精准入洞。 李邺瞥一眼猎鹰,他以为猎鹰会轻视对手,不料却敏锐捕捉到了猎鹰眼中的一丝关心。 李邺忽然明悟,这个猎鹰大哥恐怕对这个漂亮女球手有一丝情愫。 全场再度欢声雷动,两人打平,接下来更加精彩了。 下面是其他八名球手出赛,关心的人就不多了,很多趁这个空子去买小吃,或者去上茅厕。 当然,张小胖盯着李邺,他今天把自己的全部积蓄都拿出来了,一共两贯钱,大赌局投注李邺一贯钱,这场分组赛也投注了李邺一贯钱。 其实不光是他,其他三位好友,乔彬、麻金松和杜望也在李邺身上各投了十两银子,在李邺身上一共只有六人下注。 贵宾席上,李琳和几名官员谈笑风生,目光却注视着赛场,他可是在李邺身上投下了五百贯。 他的大管事乔行忠也投注了二十贯,不过他没有押注李邺,而是押注了猎鹰,他觉得李邺在大赛经验方面还是欠了一点火候。 李邺是第九个出场,在他前面只有两个过关,另外四人太紧张,发挥很不理想。 李邺催马走了几步,待鼓声响起,他纵马疾奔,挥杆击球,也是连续三杆,马球应声入洞,干净利落。 看台上只有稀稀拉拉的掌声,而且都是礼貌性的鼓鼓掌。 朱雀诧异地看了一眼李邺的球杆,李邺的球杆通身漆黑,毫不起眼,朱雀之所以认出,因为她师父也是用铁木球杆,她知道这个球杆的沉重,这个考生力量不小啊! 接下第十名考生也失手了,只打进两球,第三球只打中球板。 第一轮淘汰了五人,另外五人进入第二轮较量,看台上又再度关注起来,猎鹰和朱雀要进入第二轮比赛了。 第二轮是五十步五球,不准失误,必须一口气全部打进。 鼓声响起,猎鹰再度纵马疾奔,挥杆击球,一气呵成,他打得很轻松,他的最高纪录是五十步十球,眼前的难度对他不算什么。 掌声如山呼海啸一般,大部分人押注的都是他,都希望他能夺取第一。 朱雀出场了,依然是那么优雅从容,李邺有一种直觉,这个少女一定是大家闺秀,气质才会如此出众。 鼓声响起,朱雀轻喝一声,浑身杀气沛然,纵马疾奔,手起杆落,一球接一球,没有一点拖泥带水,马球像流星一般排列在空中,异常赏心悦目,五球入洞。 欢呼声四起,连李邺也忍不住鼓掌,这女子打马球简直就是一种艺术表演。 第二轮两人又打平了,后面的三人都是陪衬的绿叶,基本上也没有人关心了。 第三个和第四个考生明显水平不够,连打三球已经是他们巅峰,打五球没有这个水平,两人相继被淘汰。 李邺是五人中最后一个出场,他纵马缓缓走了一圈,这时,朱雀对他有了几分兴趣,她已经知道这个少年绰号飞鲨,挺霸气的花名,尤其他居然使用铁木球杆,她听师父说过,没有第二人使用铁木球杆。 这个少年身份有点神秘啊! “杀!”李邺低沉喝喊一声,在鼓声中纵马疾奔,五杆连环打出,如行云流水一般,五个马球精准入洞。 第三十六章 入会终试(三) 两轮罢,只剩下三人,这时,终于有一些观众注意到李邺了。 李邺的五个球打得极为漂亮,干净利落,完全不亚于猎鹰。 观众开始纷纷打听,这个少年球手是何人? 却没有人知道他的名字,大家只关心猎鹰和朱雀,其他八人都没有人关注。 乔彬等人也记住了李邺的再三叮嘱,低调、不要张扬,几人都沉默不语。 虽然是一头雾水,但很多人都开始关注这个无名少年了。 唯一紧张的就是杨晖,李邺的球技让他始料不及,他开始有点坐立不安。 第三轮开始,难度明显加大,一百步线打三球,必须全部入洞。 终于到了高手之间的对决,之前其他组出线五十八名球手,没有人打百步线,甚至连五十步线五球都没有,一球、两球、三球就决出前两名出线。 因为三组特殊,有猎鹰和朱雀在,所以一开始就是五十步线三球,只是把其他三组的考生坑惨了。 四周一片哗然,一百步线,这是连很多白球手都没有打过的难度,还是三球,上万观众激动大喊大叫,能看到百步线的决战,就算输钱也心甘情愿了。 连猎鹰也注意到了李邺,看起来普普通通,其貌不扬的无名少年,居然要和他们打百步线,简直不可思议。 依然是猎鹰先打,只有到两人对决时,才会重新选择顺序。 猎鹰有点紧张,百步线他练过一年,但做不到绝对把握,师父说过,百步线不光要技巧,而且需要力量,为此他也苦练力量。 鼓声响起,猎鹰深深吸一口气,纵马疾奔,挥杆猛打,马球划出一条长长的弧线,向百步外的球洞打去,这需要百步穿杨的球术,只有高手才能做到。 三只马球全部入洞,猎鹰长长松了口气,今天运气不错。 四周观众如山呼海啸一般,无数人激动得跳起来。 这时,朱雀出场了,全场瞬间鸦雀无声,很多押注她的人都紧张得屏住呼吸。 连李邺也有点担心,一百步啊!她有没有这么大的力量? 朱雀依旧是那么优雅从容,脸上没有任何表情,她的两边眼角各画了一只五彩朱雀,遮住了她的容颜。 鼓声敲响,朱雀催马奔至球前球杆一旋,一只马球跳上半空,她的小蛮腰发力,猛地挥杆打出,紧接着她又一旋,第二只马球也飞起,同样挥杆打出,第三只马球也如法炮制。 这是一种取巧的打法,在半空中能用腰力击球,而在地上只能用臂力。 之前李邺和小飞龙对决时就用了这个办法,但他的第二个马球并没有旋起,而是直接从地上打出,一杆两球,那才叫一气呵成。 严格说起来,朱雀这次并不算一气呵成,而是打了三次,中间有停顿,应该是犯规了。 不过裁判没有吭声,认可了她的擦边球行为,都在这個圈子里混饭吃,得罪烈凤可不是好事。 猎鹰嘴唇动了动,他也隐忍了,毕竟他很喜欢朱雀,当然不能坏美人的比赛,何况下一次他也可以这样打。 李邺也没有吭声,因为他不熟悉规则。 四周观众欢呼声大作,下注朱雀的观众载歌载舞,激动得挥舞双臂。 这时,鼓声敲响,球场上安静下来,该李邺出手了。 李邺纵马疾奔,冲至马球前连挥三杆,打得极为果断,干脆利落。 马球在空中飞出三条弧线,精准入洞。 球场上却鸦雀无声,所有人都呆住了,这个无名少年居然又成功了。 ……… 李琳捋须笑而不语,他见过李邺的打球本事,但李邺能打百步线,也着实有点出乎他的意料。 “这个少年打得不错啊!”身后有人笑道。 李琳回头,连忙起身笑道:“相国怎么来了!” 身后是一个身材高大,脸庞削瘦的老者,满脸和善的笑容,身后还跟着两个随从,此人不是别人,正是大唐右相李林甫。 众官员纷纷起身行礼,李林甫摆摆手让众人坐下。 李林甫坐在李琳身边笑眯眯道:“听说今天是马球会终试,高翁托我来看看他预定的苗子?” 李林甫的声音不大不小,周围的官员恰好都能听见,众人都明白了,原来是高力士托了李林甫,却不知高力士看中的人是谁? 杨暄自然也听见了,他眉头皱了起来,父亲这段时间和李林甫相处不太融洽,自己是不是要提醒一下父亲,小心李林甫和高力士联手。 李林甫又低声问李琳,“这个少年叫什么名字?” “这个……我也不太清楚。” “是吗?” 李林甫似笑非笑道:“不清楚还在他身上押注了五百贯,殿下心还真大啊!” 李琳暗叫一声厉害,只得苦笑道:“他只是一个平民家的孩子,家在永和坊。” “哦!就是赢了小飞龙那个少年?” 在李林甫面前,李琳觉得自己已经没有秘密可言了,只得点点头,“正是他!” “原来如此!” 李林甫看了一眼杨暄,意味深长道:“我说怎么回事,猎鹰和朱雀居然都在三组,万一人算不如天算,猎鹰被淘汰了,高翁可会不高兴啊!” 杨暄的脸刷地变白了。 ......... 第四轮开始了,一百步线五球,这已是二级马球手的水平了,白球手还没有人能做到。 决赛打到第四轮,这还是从来没有过的事情。 所有人紧张起来,目不转睛地盯着球场。 第一个出场的依然是猎鹰,他也有点没底了,百步线三球已经是他的极限,百步线打五球他还从来没有尝试过。 猎鹰骑马奔了一小圈,鼓声响起,猎鹰加速疾奔,这一次他也学了朱雀的招数,球杆一旋,用腰力猛的一球打出去。 球应声入洞,四周顿时欢呼声四起,紧接着第二球、第三球如法炮制,三球都进洞了。 这时,猎鹰的臂力已经有点透支,双臂酸痛无比,他咬牙打出了第四杆,球略偏了一点点,但还是勉强射进了洞。 第五杆,马球旋在空中,一杆挥出,他的手臂竟然使不上力了,‘啪!’马球飞射出去,猎鹰暗叫一声糟糕,这一杆打轻了。 果然,马球击中球洞下方的球板上,弹落下地,最后一球没有进洞。 球场上无数观众的心跟随着马球一起落地,唉声一片。 就差这么一点点,已经四球成功了,为什么就功败垂成?让所有押注他的观众痛心不已。 猎鹰沮丧万分,低头退了下去,他虽然已尽力,但结果没有成功,所有人都只看结果,没有人关心过程。 比赛还在继续进行,朱雀已经挥杆打出两球了,两球都精准入洞,她后背已经浸湿,看得出她的体力也一样消耗巨大,所有人都在祈祷,有人祈祷她成功,但更多的人是祈祷她失败,那么猎鹰还有一线机会。 朱雀的打法还是和之前一样,旋起来再打出去,虽然这绝对不能叫一气呵成,但裁判已经彻底放水,也无所谓了。 朱雀已经打出了四杆,皆精准入洞。 李邺发现朱雀不仅是腰部发力,腿部也在发力,每一次出手都稳、准、狠,丝毫没有乏力的迹象,不可能啊!她的力量应该比不上猎鹰,怎么会....... 李邺忽然意识到,这个朱雀不仅马球打得好,她同样是一个驭剑高手,她才能如此巧妙的控制力量。 第五球,朱雀咬紧嘴唇一球击出,稍微有点吃力,马球击中了球洞边缘,弹了一下,所有人的心都跟着悬了起来,球弹进了洞中。 第五球进了,看台上顿时一片欢腾,有人绝望地捂住额头,有人却激动得又蹦又跳,就仿佛他们已经获得了胜利。 忽然,马球场瞬间安静下来,李邺上场了,所有人这才意识到,还有一个球手。 第三十七章 入会终试(四) 李邺扛着马球杆催马上了球场,那么的气定神闲,从容自如,就像一个打猎回来的猎人,炫耀着丰盛的猎物。 所有人都心情复杂注视着这个无名少年,甚至连他的绰号都不知道,不知对他是该痛恨,还是该赞赏? ‘咚!咚!咚!’鼓声敲响。 李邺大喝一声,催马疾奔而出,他手中拿的仿佛不是马球杆,而是一把剑,一把战刀,杀气腾腾冲向发球线。 朱雀咬紧嘴唇,只有她知道挥舞铁木球杆需要多大的力量,她挥舞过师父的铁木球杆,只能五十步线打三球,然后就脱力了。 这个少年竟然能用铁木球杆百步线打五球,他岂不是有几百斤的力量? ‘啪!啪!啪!’李邺根本就没有旋,一气呵成,连打五球,球球精准入洞。 猎鹰脸色刷地变得惨白,他被淘汰了,连职业马球手的资格都没有得到,简直是他的奇耻大辱。 他调转马头,向出口疾奔而去。 球场上鸦雀无声,所有人脑海里一片空白,不知该哭还是该笑。 陈泰脸色惨白,他没想到竟然搬起石头砸了自己的脚,他精心设置的死亡之局,居然把本届考试最有潜力的猎鹰淘汰了。 忽然,陈泰觉得后背一痛,他被人狠狠打了一拳,一回头,原来是杨晖,杨晖满脸通红,咬牙切齿道:“你这个混蛋!把猎鹰淘汰了,看你怎么向高翁交代?” 陈泰大脑‘嗡!’的一声,他想起来了,猎鹰是高力士看中的击球手,因为要加入高力士的球队才来考试拿球员资格。 只是这件事颇为隐秘,杨晖又怎么知道? 不等他表态,一名官员跑来在他耳边低语几句,陈泰也顾不上杨晖了,连忙跟着官员去了。 杨晖在后面歇斯底里大喊:“我不管你用什么手段,他必须要被淘汰!” 实际上李邺已经出线,还有最后一轮淘汰赛,按规则,他不能再和同组的人比赛,那么他最后就不会再遇到朱雀,还有谁是他的对手?除非在资格上做文章,但那是嗣宁王替他兜底的。 但比赛还要进行,必须决出头名,这是博彩的需要。 押猎鹰的观众已经输掉了,但押朱雀的观众却高兴不起来,李邺的最后五球打太精彩、太轻松,一气呵成,明显比朱雀技高一筹。 马球场上一片窃窃议论,这时李邺已经不再是无名少年,大家在押注点看到了三组名单,第九个出场叫做飞鲨,就是这個无名少年,还是无名啊!他的背景、来历、师承等等,大家还是一无所知。 下面是李邺和朱雀的对决,已经改变规则了,不再打百步线七球,裁判认为对于朱雀不公平,她是女子,力量不够,当然,这是否属于偏袒,那就是另一回事了。 比赛重新开始,打追踪赛,这也是一种很有意思比赛,首轮是双方猜铜钱正反面,猜中者获得出题权,他可以按照自己最擅长的技术打一球,对方必须跟着打。 第二轮就是由另一人出题,然后双方再次追踪较量一番。 一般而言,首轮出题者占有极大的便宜。 如果首轮出题者赢了,那接下来就不用再比。 .......... 或许是比赛很有趣,输了钱的观众也没有离去,继续看比赛,只有押注朱雀的观众在拼命祈祷,第一轮朱雀抢到出题权。 有官员上前检查二人的球杆,官员在检查朱雀球杆时,声音极为低微道:“选正面,打双移!” 朱雀愣住了,她忽然反应过来,扭过头去,目光里充满了愤怒和不满。 官员就仿佛什么事都没有发生一样,检查了李邺的球杆,点点头,“可以开始了!” 打双移就是打移动球和移动靶,一边有人喂球,另一边球门也在迅速移动,一般是有人举着小球门奔跑,这就和李邺在乔府打双跳一回事。 如果公平,那没有问题,可如果马球署不想公平,这里面就有很多操纵空间了,等球打出后,球门忽然减速,就算神仙也进不了。 “下面猜铜钱正反面!” 裁判把铜钱抛在空中,用手掌一拍,压着铜钱笑道:“朱雀先猜吧!” 朱雀摇摇头,对李邺道:“你先猜!” 裁判眼中闪过一丝难以察觉的异色,只得勉强对李邺笑道:“你猜!” 李邺微微笑道:“我猜背面!” 裁判移开手掌笑道:“朱雀赢了,请出题!” 朱雀深深看了李邺一眼,她的目光极为敏锐,铜钱抛上空中时,两边都是正面,难道这个少年也看到了吗? 朱雀想了想道:“我出题,打五十步线十球!” 这确实是她最擅长的,她力量不够,但技巧出众,五十步线十球,这是正常文赛的满分球,连猎鹰也不一定能打出来。 但她不知道,李邺在宁王府曾经打过五十步线十二球。 ....... 看台上,李林甫微微笑道:“烈凤这个徒弟不错,没有被人利用!” “怎么看出来?”李琳不解问道。 李林甫淡淡道:“打追踪赛是一个很好的机会,如果朱雀选了打移动靶,这个少年必输无疑,但她选了五十步线十球,王爷觉得这里面什么事都没有发生吗?” 李琳点点头,“相国看得透彻,事实上他们的手脚从分组就开始了,只可惜人算不如天算。” “这孩子奇货可居,王爷有心,就得赶紧下手拦截!” 说完,李林甫起身呵呵一笑,“等王爷的马球队再和杨家马球队比赛时,我再来给王爷的球队鼓劲!” 李林甫点到为止,没必要再呆下去,他笑眯眯向杨暄点点头,“贤侄,我还事,先走一步!” 杨暄和官员们纷纷起身行礼,“相国慢走!” 李林甫走了,但李琳的心中却有点乱了,他很清楚,李林甫根本不是来看球的,他是来看自己和杨家的暗斗。 宁王一系超然了几十年,他可不想冒然卷入官场权斗之中。 他忽然想到李林甫的话,连忙招手把乔行忠叫上来,低声对他嘱咐几句,乔行忠连连点头,快步走了。 ....... 球场上,朱雀打得极为漂亮,以极其优雅的姿态一口气打出十球,如行云流水一般,球球精准入洞。 四周的观众看得如醉如痴,这么高水平的马球竞技可不是那么容易看到的,朱雀打完,看台上爆发出一片欢呼声。 朱雀这十球发挥得极好,打出了她的最高水平,她自己也颇为自得,回头对李邺笑道:“小兄弟,请吧!” 李邺今天还是第一次看到这位朱雀的笑容,可惜他不是猎鹰,没有太多怜香惜玉的想法。 他选铜钱的背面,就已经把人情还给了朱雀。 鼓声响起,嘘声也四起,李邺充耳不闻,他纵马疾奔,一口气打出十杆,干净利落,毫不拖泥带水,杆杆进洞。 观众席上一片叹息,原本很多准备欢呼的观众又颓然坐下,这个少年真像一只打不死的小强,太难缠了。 接下来就该李邺出题了。 第三十八章 入会终试(五) 朱雀简直不敢相信自己的耳朵,她没听错吧!一百步线十球,我的天,这还是最初级入门的考试吗? “百步线…..十球!” 连裁判的声音也有点发抖了,这也是他从业二十年来从未遇到过的,居然有考生要打百步线十球,那可是白球手排行榜前三的水平,现在这个少年连黑球手都不是。 消息传开,坐在休息处等候的猎鹰霍地站起身,他也被惊呆了,自己连百步线五球都打不了,这个少年要打十球,可能吗? 观众席上也一片哗然,大家都看见了,在百步线上摆了十只马球。 观众们开始猜测,恐怕这个少年是某个世外高人的弟子吧! 虽然公认的超级高手只有飞龙和烈凤二人,但大家也知道,飞龙和烈凤之所以成为超级高手,是因为他们效忠于皇家。 实际上还有很多隐姓埋名的高人,他们并不比飞龙和烈凤弱,甚至有过之而无不及。 ‘咚!咚!咚!’鼓声急促敲响。 李邺深深吸了一口气,纵马向马球奔去。 一个月前,他在宁王府打出的五十线十二球,那就是他的最高水平,百步线十球那时他也打不了,他的控制力不够。 但在井下苦练了一個月,他感觉到自己各方面能力都跃上了一个新的台阶,他要试一试自己控制力,能否打得了百步线十球。 李邺挥杆抽打,马球一只一只向球洞飞去。 百步打十球,难的不仅仅是力量,也不仅仅是技术,当然,这两样也非常重要,一般人打了百步三球,力量就差不多耗尽了。 更难的是控制力,有个成语叫力不从心,说得就是失去控制,感觉还在,但就是控制不住了。 就像黄金没有百分百的纯金一样,世间没有完满的东西,打马球也是一样,打的球越多,失误的概率也就越大,最终一定会失误。 打了五球后,李邺感觉到肌肉非常酸软,控制力开始迅速减弱,他咬紧牙坚持下去。 打了第七球时,李邺的双臂忽然有一种脱力的感觉,他暗叫不妙,他的控制力极限只能在七球,自己却要了十球,太自信过头了。 无奈,李邺只能采取了朱雀的打法,借用腰力和腿力,完成最后三球。 但他没有像朱雀那样一球一球去打,他要保证一气呵成,不能让别人抓到把柄。 第八球,李邺球杆一旋,马球直向上高高飞起,紧接着第九球和第十球也连续旋到空中,这时,第八球落下,借助腰部和腿部的力量,李邺一杆打出,第九球和第十球落下,他又连续两杆打出。 这依然是一气呵成,但他的双臂已经失去了知觉,马球杆都拿不住了,不得不把球杆横在马鞍上,目光却紧紧盯着三只球,他第一次没有把握,完全就看运气。 空中的三只马球如流星赶月一般,前两只精准入洞,但最后一只却击中了球洞边缘,李邺的心顿时悬起来了,追踪赛的规则是,如果出题人失败,后面跟题人将不战而胜。 马球在球洞上连续弹了几下,弹进洞了。 尽管观众都盼望李邺输掉,但他成功打完了十球,上万观众还是忍不住起身鼓掌,为这精彩绝伦的十球鼓掌。 只有杨晖狠狠给了自己一巴掌,无力地瘫倒在观众席上。 猎鹰暗暗叹息一声,技不如人,自己确实输得不冤! 这时,他感觉有人拍了拍自己的胳膊,一回头,原来是署丞陈泰。 “陈署令有事吗?” 陈泰眯着眼睛笑道:“有位出线选手忽然身体不适,放弃最后的淘汰赛,按照规则,你还有机会复活,等会儿你要其他几人再比一次,你出个题吧!” 没有机会也要给你创造机会,这就是官场。 ........ “朱雀,该你了!” 鼓声已敲响,朱雀却迟迟未动,裁判忍不住在一旁提醒她。 朱雀一双美眸凝视地上的十只马球半晌,她轻轻摇头道:“这道题我跟不了!” 裁判愕然,鼓声停止,朱雀叹口气,“我认输!” 她转身黯然向休息处走去,这也是她第一次输球,却又输得那么心服口服。 裁判无奈,只得高声喊道:“第三组头名,飞鲨,飞鲨和朱雀进入最后淘汰赛!” 李邺举起手臂,在空中用力地挥舞一下。 看台上却一片寂静,只有乔彬三人激动拥抱在一起。 张小胖发呆半晌,他忽然‘啊!’的一声大叫,激动地跳了起来,他才意识到,自己押中了,要发财了。 李琳呵呵笑了起来,对杨暄淡淡道:“不好意思,我就押了这位飞鲨五百贯!” 杨暄点点头,“那就恭喜王爷了!” 杨暄起身毫无表情地匆匆走了,但他的嘴角也露出一丝难以察觉的笑意,其实他也赢了,他赢得了杨家的领队,最大的输家只有瘫坐在看台上的杨晖。 后面没有悬念了,按照规则,李邺不可能再和朱雀或者猎鹰对决,那他的对手不管是谁,都注定被他淘汰。 至于资格审查,有这位王爷兜底,谁还敢真的去查? 这一场,杨家输了给嗣宁王。 ....... 看台上的观众都输光了,每个人都垂头丧气,虽然小赌可能赢了,但车水杯薪,远远弥补不了第三组押注失败的损失。 有人输惨自然就有人大赢,全场一万余人,却只有六人押李邺,他们六人把全场一万多人钱都赢光了。 最大的赢家自然是嗣宁王李琳,他连本带利拿到了两万贯。 其次是李邺,他连本带利拿到了两千贯。 乔彬、麻金松和杜望各押了十两银子,他们每人能拿到四百贯。 最后一位是张小胖,他只押了一贯钱,但他却能拿到四十贯。 另外还有一个整场小赌,如果李邺最后考上,他头上还有三百贯的奖金,由押注他的五个人分,每人能分六十贯钱,张小胖最后就能得到一百贯钱。 比如朱雀,押注她考上的有三千人,她考上了,也只有三百贯的奖金,三千人平分三百贯钱,每人只能分到一百文,虽然押中了,却亏了九百文。 这就是大家对整场赌不感兴趣的原因,太讲究均衡性了,押得多,亏得多。 接下来要休息半个时辰,然后进行最后的对决淘汰赛,六十名出线者再淘汰一半,最后的三十人就是这次马球入会考试的获胜者。 这时,传来一个消息,第七组的第二名,来自凤翔的一名选手,因为出现了严重腹泻,病倒了,不得不放弃最后的淘汰赛。 那么按照规则,这个空出来的名额,就将由各组第三名中成绩最好的前五人进行争夺,这叫复活赛。 但结果一点也不意外,猎鹰以百步线三球的绝对优势成功复活,进入了最后一轮淘汰赛。 当然,最后的淘汰赛他也不会再遇到李邺和朱雀,同组选手最后一轮不会再相遇,这也是规则。 猎鹰的成功复活给了七千多名投注他的观众一点点心理上的安慰,仅此而已。 第三十九章 冷月先生 最优秀的人往往是最孤独的,李邺独自一人坐在休息处,没有人上来和他搭腔。 “喂!” 旁边似乎有人,李邺茫然地抬起头,却见朱雀不知什么时候坐在自己身边。 “你叫我?”李邺挠挠头。 “你说呢?”朱雀眼波一转,瞥了一眼李邺手中的球杆。 李邺忽然想到什么,回头望去,果然看到了一双嫉恨的目光。 这人心胸太狭窄了!李邺给猎鹰下了定义 “有什么事吗?” 李邺对美貌女子的免疫力很强,倒不是因为他才十四岁,而是他刚来大唐不久,没有这方面的心思。 朱雀俏脸一沉,差点起身就走,但她还是忍住了,她实在对李邺的铁木球杆好奇。 “你的球杆是铁木的吧!” 李邺点了点头,朱雀又道:“市场上没有铁木球杆卖,你能告诉我,从哪里得来?” “是我的一个长辈送我的!” “你的长辈是谁?” 李邺笑了笑,没有说话。 “你不方便告诉我吗?”朱雀追问道。 这个小娘子单纯得可以,也霸道无比,自己长辈是谁,关她什么事? 李邺淡淡道:“朱雀姑娘,应该是你告诉我,为什么对这支球杆有兴趣?” 朱雀自然不会告诉他,自己师父也是用铁木球杆。 “好吧!祝你最后考上。” “彼此彼此!” 朱雀见李邺对自己态度冷淡,心中一阵恼火,起身便走了。 她走到一处无人长椅坐下,猎鹰抓住机会,陪笑着走了上来。 “那小子最后第七杆时就力竭了,他居然偷学师妹的技巧,着实令人不齿!” 朱雀冷冷道:“他最后三杆用得比我巧妙,没有违规,有人想抓他把柄都抓不到!” “可是…….” “没有什么可是!” 朱雀不高兴打断他的话,“输了就输了,难道我会输不起吗?” 猎鹰着实有些尴尬,半晌道:“其实最后的复活赛,是作弊!” 朱雀惊讶地看了他一眼,目光没有刚才那样冷了,点点头,“我知道!” “我想去拜访阿姑,学习运用力量的窍门,师妹能替我引荐一下吗?” “你还是找师父去说吧!很抱歉,我不能替师父答应任何事情。” 猎鹰还想再说什么,这时钟声敲响,最后一轮的淘汰赛开始了。 ……… 最后一轮没有任何悬念,李邺很轻松地战胜了自己的对手,他的对手看清最后的竞争者时,吓得差点瘫掉了,完全失去了信心,连五十步线一球都打不中。 朱雀和猎鹰也轻松战胜对手,获得入会资格。 三十名球手正式成为职业球手,可以参加各种比赛了。 李邺却不知道,飞鲨这个绰号已经成为今天最闪亮的明星,十几个球队的副领队都在外面等着他出来。 不过还没有出球场,李邺便被乔彬拉上了一辆马车。 “我的马还在球场呢!” 乔彬笑嘻嘻道:“我让张小胖替你骑回去了,你现在得跟我走!” 李邺一回头,见背后坐着乔行忠,他顿时明白了,笑道:“世叔,是王爷找我吗?” 乔行忠点点头,“没错,王爷给你摆酒庆功!” “世叔今天今天赢钱了吗?” 乔行忠叹口气,“别提了,今天我不知道哪根筋错乱,神使鬼差押注了猎鹰,输了四十贯!” 乔彬得意洋洋道:“爹,我今天赢了四百贯呢!” “臭小子,还敢笑话我!” 乔行忠给他儿子后脑勺一巴掌,忍不住笑道:“不过儿子赢了四百贯,我还是蛮开心的!” 三人一起大笑起来……… “世叔,我赢的钱该怎么去领?” 乔行忠摆摆手,“不用担心,这件小事我来替伱办妥!” 乔行忠沉吟一下又道:“贤侄,等会儿给我一个面子!” 李邺知道他在说什么,便点点头,“行!今天我一定会给世叔面子。” ……… 马车驶入了平康坊,大街上人流如潮,摩肩接踵,这里是长安乃至整個大唐最繁华、最绮丽的红尘之地,平康坊夜里依旧是喧嚣热闹,灯光璀璨,彻夜不眠。 街道两边店铺一家挨着一家,都是很有档次,很多店铺装都修得雍容华贵、富丽堂皇,一家家的大酒楼,一家家的青楼,一家家客栈,还有乐坊、茶馆、赌场、武馆等等,应有尽有。 很多二楼的栏杆前站满了莺莺燕燕的年轻女子,个个头饰华贵,衣裙艳丽,手中拿着轻罗小扇,含羞带笑,目送秋波,楼下的男子们个个神魂颠倒。 大唐的繁华看得李邺目不暇接,叹为观止,比起平康坊这只凤凰,永和坊真是一只蓬头乱毛的麻雀了。 马车来的一座酒楼前,酒楼叫做明月酒楼,是长安十大酒楼之一。 “停车!” 乔行忠喊了一声,马车停下,他连忙开门跑了出去。 酒楼大门前还停着另外一辆宽大的豪门马车,镶嵌着金边,乔彬低声对李邺道:“那就是王爷的马车了!” 只见乔行忠在马车前说了几句,又过来对李邺道:“李公子,王爷有请!” 李邺把球杆交给乔彬,快步走了过去,只见车窗前已经站了一名中年男子,身材瘦高,皮肤白皙,留着长须,目光十分冷峻,给人一种温文尔雅但又极为精明的感觉。 这时,马车窗帘拉开,露出李琳苍白的脸庞,他歉然对李邺道:“刚刚接到天子的宣召,让我立刻入宫觐见,我就没办法陪你了,我给你介绍一下。” 李琳指着旁边瘦高的中年男子道:“这位冷月先生是我首席幕僚,也是我的全权代表,他承诺的一切我都认可,他会和李公子谈一谈!” 李邺点点头,“王爷有急事,请便吧!” 李琳又向中年男子点点头,拉起车帘,马车启动,向坊门方向疾驶而去,前面有侍卫骑马大喊:“让路!请让路!” 冷月先生微微一笑,“今天一睹李公子神技,才知道王爷为何如此看重李公子,我们上二楼吧!” “先生请!” 冷月先生带着李邺从旁边楼梯上了酒楼二楼,来到一间雅室前,冷月先生推开门,竟然是套间,里外间只隔一扇屏风,外间有两名身穿红裙的美貌侍女在准备酒菜。 “李公子,请吧!” 李邺微微欠身,走进了里间,里间布置得非常雅致,墙上挂着几幅字画,窗前放着一只白色的梅瓶,瓶中插了一支桃花,开得正艳。 里间是高榻,需要脱鞋坐上去,但并不用跪坐,桌子下方有空档,专门给客人放脚,考虑得很周全。 李邺却发现桌前已经坐了一人,身材高大,留着大胡子,相貌威猛,他连忙起身下来,拉着李邺十分热情道:“在下高练,是宁王马球队的领队,今天飞鲨公子的球技太精彩了。” 李邺谦虚道:“高领队过奖了!” 冷月先生在一旁笑道:“我们先坐下吧!” 三人上榻坐下,高练拉着李邺坐在自己身边,冷月独自坐在对面。 这时,两名侍女给他们各上了十几盘小菜和酒,著名的大酒楼吃饭一般都吃不饱,没有大鱼大肉,但都是精致无比的小菜,而且是分餐制,不像小酒楼没有讲究,大家合在一起吃。 李邺向侍女摆摆手,示意自己倒酒,冷月先生对两名侍女笑道:“你们去吧!我们自己来。” 两女施礼下去了。 冷月先生微微笑道:“它家的酒和我的名字一样,也叫冷月,只是我姓冷,它却是温酒,尝一尝,长安有名的冷月酒。” 三人举杯喝一杯,李邺只觉得很淡,和后世的米酒没有区别。 李邺笑道:“原来先生姓冷,我还以为冷月是绰号!” 冷月先生呵呵一笑,“是的!很多人第一次和我交往,都会误会。” 高练虽然很热情,但他懂得分寸,不该他说话的时候,他便一言不发,他知道寒暄已经结束,下面该谈正事了。 沉吟一下,冷月问道:“我听王爷说,他曾邀请李公子加入宁王马球队,但李公子婉拒了,不知现在想法是否改变?” 李邺笑道:“我当时给王爷说,我只是保留自由之身,如果王爷请我打球,我一定效力!” 旁边高练眉头微皱,眼中露出一丝失望,这位天才球手还是不肯加入宁王球队。 李邺的态度在冷月意料之中,他点了点头,“原来如此,不知李公子所说的效力仅仅只是指一次吗?” 李邺淡淡道:“次数可多可少,如果双方合作愉快,多打几场我觉得没有什么不可以!” 第四十章 短期协议 李邺知道自己得罪了杨家,他也希望有权贵能替自己撑撑腰,嗣宁王为人宽厚,虽然没有什么实力,但地位崇高,有他罩着自己,谅杨家也不敢把自己怎么样。 李邺才一口答应给乔行忠面子,替嗣宁王打球。 但他也含蓄表达了自己的态度,前提是合作愉快,合作愉快有很多方面,心情愉快、关系融洽,但更重要却是报酬,简单说就是,我打一场球,你能给我多少钱? 冷月闻弦知雅意,他微微笑道:“王爷说,他想请李公子打一个赛季,差不多大半年时间,一共十场球,只要李公子出场,无论输赢,他每场球给李公子五百贯钱。” 高练下意识地捂住嘴,每场五百贯,这可是二级马球手的价格,一名白球手一个赛季下来,收入也不过千贯钱左右,王爷真是下血本了。 不过一转念,高练又想到了另一件事,今天王爷在飞鲨身上下赌注,可是赢了两万贯钱,这样算下来,一个赛季五千贯还真不多。 李邺点点头,“能为王爷效劳,是我的荣幸!” 冷月大喜,对方答应了。 他连忙取出两份临时加盟协议,递给李邺,“李公子看一看,如果没有问题,我们就签字生效了。” 李邺看了一遍,觉得没有什么问题,上面写得很清楚,请自己打一个赛季十场球,每场五百贯钱。 他提笔签了自己的名字,又用拇指蘸一点朱泥,在名字下面按了指印。 冷月也签字押了指印,他又笑道:“李公子有什么困难,需要我们出面吗?” 李邺点点头,“我还真有两件事想麻烦冷先生!” 李邺取出他和杨晖签署的协议,放在桌上推过去,笑道:“有个无赖欠我一匹马,能不能请冷先生替我讨要。” 冷月看了看协议,笑道:“小事一桩,还有什么,李公子尽管直言!” “还是这個杨晖,昨晚他派人翻墙到我家里,把我的马毒死了,我担心杨家还会继续威胁到我的家人安全!” 冷月沉吟一下道:“毒马这件事应该和杨家无关!” 李邺眉头一挑,“何以见得?” 冷月笑了笑道:“杨国忠父子不会做这种事情,传出去会让人耻笑,不是我对公子不敬,李公子还不值得他们费心思,这应该是杨晖擅自所为,和杨家无关。” 李邺点了点头,“我明白了,大象不会对蚂蚁有兴趣。” 冷月歉然笑道:“虽然有点无礼,但确实是这个道理!” “这个杨晖怎么办?”李邺又问道。 冷月淡淡道:“这个容易,我找人收拾他一顿,并警告他,他胆敢再乱来,直接送他去乱坟岗。” “但他是杨铦的儿子,杨家正在风头上…….” 冷月笑了起来,“你不要担心,这个度我把握得住,杨晖怕什么,不怕什么,我已经调查过了,杨家马球队是我们的第一场对手,该做的事情我都会做。” 既然冷月这么有把握,李邺就不多问了。 “还有最后一点,我不希望戚勇因为我而失去进球队机会!” “不会!” 这次是领队高练回答他,“老爷给他写了一份推荐信,他不用考试,直接升为白球手,他现在是宁王队十号球手,属于候补球手,你打球和他没有关系!” “那就好!我敬二位一杯。” 李邺端起酒杯敬了冷月和高练一杯酒,他这才对高练笑道:“烦请高领队再给我说说马球联赛是怎么回事?” ………. 从酒楼下来,已经过去了近一个时辰,李邺却意外发现乔彬还站在酒楼门口,手中拿着自己的马球杆,他心中着实歉疚,“你一直在这里等我吗?” 乔彬笑道:“我爹爹兑换马球赌利去了,他让我在这里等你,我不敢走开。” “那你还没有吃午饭吧!” 乔彬一指对面的小吃摊笑道:“我想去那边吃碗汤面。” “一起去吧!我请你。” 李邺苦笑道:“这酒楼看起来很奢华,但吃不饱啊!” 两人来到小吃摊,这里是卖汤面,就是刀削面,两人各点了一碗肉丁面,摊主是名三十余岁的男子,刀耍得很漂亮,削面如飞,面削得又细又薄,大小一致,李邺和乔彬都看得呆住了,这也是高手啊! 乔彬问道:“李大哥,如果我现在苦练马球,能练到你这个水平吗?” “稍等,我先问他一下!” 李邺笑问道:“这位摊主怎么称呼?” “我姓罗,大家都叫我小罗刀,你们看我的招牌!” 他头顶上有个三角杏黄旗幡,上面有三个大字,‘小罗刀’。 “就是指我削面削得好,我削了二十年,才练成这门手艺!” 李邺拾起一根筷子,筷子在空中打个转,精准地落进一丈外的筷笼里,笑道:“刚才我投筷子,罗大哥做得到吗?” 摊主笑道:“这是投壶吧!我也会,一丈线几乎百发百中,在我们老家,我投壶最厉害。” “那两丈线和三丈线呢?” 摊主摇摇头,“两丈线差一点,十支箭最多投中一半,三丈线就完全不行了!” “多谢罗大哥!” 李邺这才对乔彬道:“他削面其实就和我们打马球一样,熟能生巧,但手熟眼熟只是第一层,叫做一生二,从生疏到熟练,能听懂吗?” 乔彬点点头,“我听得懂!” 李邺继续道:“第二层叫做二生三,从手熟到手悟,我练了十年的马球,就在不久前突破了,做到了从手熟到手悟,但并不是每个人都能做到这一点,看每个人的悟性。 这位罗大哥,削了二十年的面,还是停留在第一层的起步阶段,如果他是苦练马球,也就是王顺和戚勇的水平,小飞龙比他们强一点。” “那猎鹰和朱雀呢?” “他们突破了第一层,球技其实和我在伯仲之间,但他们力量不如我,所以一百步最多只能打五球。” 乔彬叹息一声道:“我明白了,这就和练书法一个道理,师父说有的人练书法一辈子,也只是字写得漂亮,而有的人练书法五年,就能成名家,就是因为个人的悟性高低不同,可惜我就是悟性比较低。” 李邺心中一动,如果自己用控制心法练习写字,是不是也可以做到事半功倍? 刚才他签署协议时,那两个鸡爪字,着实让他感到脸红。 ........ 吃完了面,李邺才发现自己身上分文皆无,他的马袋里有几两碎银子,但马匹被张小胖骑回家了,最后还是乔彬掏钱付帐。 很快,乔行忠回来了,他满脸春风,儿子给他挣了四百贯钱,这可是他一年的收入。 两人坐上马车,乔行忠把一个信封给他,还是宝记柜坊的柜票和取钱玉珮,一共两千零六十贯钱。 乔行忠听说李邺和宁王马球队签了一年的契约,着实让他心花怒放,李邺最早就是他推荐的,这样他在王爷面前也有面子了。 “多谢李公子给这个面子!” 李邺微微笑道:“乔叔叫我阿邺吧!永和坊的贫家少年,叫公子有点怪异。” 乔行忠欣然答应,又笑道:“现在你可不是贫家少年了,经我的手,你就有三千贯钱了,在长安也属于体面人家,可以买一座小宅子了。” 李邺沉吟一下问道:“如果买像世叔家那样的宅子,不知要多少钱?” 第四十一章 搬家计划 乔行忠想了想道:“长安买房也要看地段,一般越靠皇城越贵,然后靠朱雀大街也很贵,再次是靠东市西市也贵,然后还有些特殊的坊,比如平康坊,那里面简直是寸土寸金。 但房价最便宜就是我们西南面这一片的十几个坊,我那座宅子是祖宅,三亩宅,现在市价在五千贯左右,永和坊的市价是每亩一千贯左右。” 李邺摇摇头,“还是蛮贵的!” 乔行忠呵呵一笑,“大唐建国已经一百三十年了,房价怎么可能不涨?我家祖宅是上元二年买的,当时只花了五百贯钱,现在涨了十倍,尤其开元年间的房价涨得最猛,整整翻了四倍。” “那城外呢?”李邺又问道。 “城外也要看离城远近,东西贵,南北便宜,如果是去老长安城,一亩宅地也就三百贯钱,如果在距离长安城一里范围内,宅地亩价五百贯左右。” “多谢乔叔,我再考虑考虑!” “你考虑好了,我可以帮你找房子,我认识一个田宅掮客,他手中房源很多,租售都可以!” 马车到了永和坊门前,李邺拿走球杆下了车,告辞回坊了。 刚走进坊就遇到了邻居葛大娘,葛大娘正考虑把孙女小翠娘嫁进李家呢!所以她看见李邺就特别热情。 “小李子是去练习打球了吗?争取过两年考上马球会,我家小翠娘也可以跟着享福了。” 什么享福啊?简直胡扯! 李邺干笑两声,连忙溜之大吉,葛大娘望着李邺的背影呵呵笑道:“这孩子还不好意思呢!” 她开始考虑什么时候给裴三娘提提这门亲事,早点定下来。 李邺也松了一口气,看来小胖的嘴很紧,没有把自己的事情泄露出去,估计小胖的父母也不知道,否则早就满坊皆知了。 之前冷月给他提起过,嗣宁王特地叮嘱了马球署,严禁他们把飞鲨的真名和家庭住址泄露出去。 李邺快步回到家里,一进门,只见木大娘在厨房门口劈柴,李邺连忙上前抢过柴刀,埋怨道:“大娘,不是说好等我回来劈柴吗?” 木大娘擦擦额头上的汗水笑着:“我怕你回来晚,做饭来不及!” “那小娘子呢?她也可以嘛!” 木大娘笑了笑,没说话,李邺顿时明白了,小翠娘的工钱里没劈柴这个活计,那个小娘子太精,绝对不会吃一点亏。 “考得怎么样?”木大娘关切的问道。 李邺竖起大拇指,“过了!” “那就好,你从四岁就开始练了,我就知道你肯定能考上!” 李邺一边劈柴一边问道:“大娘,这间院子是我娘买的?” “是啊!当时把随身所有首饰都变卖了,花了三百贯钱买下这座院子,一住就是十四年,哎!时间过得真快。” “大娘,我想换个地方住,你说我娘会答应吗?” “换那里啊?” “我想换到城外!” 李邺之所以想去城外,就是因为舅父裴旻告诉他,练心法,井水效果还是差了一点,井水是静水,不流动,而在河底水是流动的,效果会更好。 城内也有河,但水质普遍很脏,里面还隐藏着不少翔雷。 最好是去城外,西城外的沣水就很不错,最深处达两丈,也就是六米,水质清澈,水流也急。 但这些都不是真正的原因,真正的原因是,李邺想寻找他前世的家,他前世的家在雁塔区丈八路一带,想来想去,应该就在西城外。 “我不知道你娘愿不愿意,她在这里看病十几年,很多病人都离不开她。” “她可以进城继续看病,不影响啊!最多晚上不要出诊。” 木大娘摇摇头,“这個你得问她,我做不了主!” “问我什么?”裴三娘从外面走进来,一脸疲惫,她昨晚给人接生,几乎一夜未睡。 “娘,我考过了。” 裴三娘笑道:“我见小胖满脸喜色,他还不肯告诉我,可他把答案都写在脸上了。” 李邺从怀中取出信封递给母亲,笑眯眯道:“小胖满脸喜色的真正原因在这里!” 裴三娘打开信封,猛地捂住嘴,瞪大了眼睛,她简直不敢相信自己的眼睛,两千贯! 她一把拉住李邺的手臂,惊慌问道:“你告诉娘,这是哪里来的?” “娘这是我押注自己,赢的钱,全场只有六个人押我,结果我胜了,六个人都大赚四十倍,我不是最多的,最多是嗣宁王,他押我五百贯,结果赚了两万贯钱,我押了五十两银子,小胖押得最少,他也赚了一百贯。” “还有这种好事情,你怎么不早说?我把一千贯都押上去,咱们就可以买大宅了。” 李邺有点无语,他还以为母亲会责怪自己赌球,结果是嫌自己押少了。 裴三娘拿着信封喜滋滋向屋里跑去,忽然她停住脚步,疑惑地望着李邺,“你刚才说你押了五十两银子,银子哪里来的?” “我之前在酒楼遇到一个无赖,他非要和我比试投壶,结果输给我五十两银子。” 裴三娘冷冷道:“这个无赖不会就是昨晚毒死咱们家马那个人吧?” 李邺暗呼一声厉害,他这个唐朝老娘装糊涂的时候挺可爱,可一旦露出精明的本性,那就可怕了。 “娘,那个无赖是杨家的人,王爷已经给我保证此人不会再来骚扰我们,但我觉得还是搬家比较好,我想搬去城外,我们可以去城外买座宅子。” “我考虑一下吧!” 裴三娘进屋去了。 这时,张小胖在门口探头探脑道:“阿邺!” 李邺快步走出院门,只见张小胖手中拿着自己的马袋,马却不见了。 “我舅父来过了?” 张小胖点了点头,吞吞吐吐道:“有件事,我得告诉伱!” “什么事?你说!” “我可能……可能要搬家了。” 李邺一怔,“怎么突然想到要搬家了?” “我父亲其实去年就想把店铺卖了,他想去城外买座大铺子,但钱一直不够,今天我拿回一百贯钱,钱就够了,他明天就去把看中店铺买下了,很快就会搬过去。” 李邺笑道:“其实我也想搬去西城外。” 张小胖惊喜道:“真的?” 李邺点点头,“舅父说,最好在河水中练武,井水不行。” “那你娘答应吗?”张小胖很清楚,裴婶子才是他们一家之主。 “我给她说了,她说考虑一下。” “去三里亭吧!我爹爹看中的店铺就在那里。” 李邺到现在为止还从没有离开过长安城,哪里知道什么三里亭?他只是听裴旻说过,沣水很适合练武。 李邺点点头,“等我娘答应了,我去看看,尽量离你近一些。” 这时,木大娘在院子里喊道:“阿邺,你娘叫你!” “我们回头再说!” 李邺拍拍张小胖的胳膊,转身回院子了。 第四十二章 捏住七寸 李邺来到母亲的房间,裴三娘指着桌前道:“你先坐下!” 李邺坐了下来,裴三娘叹口气道:“我也同意搬家,我其实是想让你去读书,但永和坊那个老混蛋教书不行。” “娘,我已经和宁王马球队签了一年协议,替他打一年的比赛。” 裴三娘眼睛一亮,宁王马球队啊!她立刻把儿子读书的事情抛之脑后了,“他一个月给你多少钱?” “不是按月给,按照场次给,每场无论输赢都给我五百贯,一共替他打十场球。” 裴三娘有点呆住了,一场五百贯,十场球,那不就是五千贯吗? 她咽了口唾沫,用指头敲着桌子道:“不能口头说说,必须白纸黑字写下来,而且不能年底结算,必须每场给钱,这些权贵不可信!” “娘,有书面协议呢!” 李邺从怀里取出协议,递给了母亲,裴三娘连忙接过仔细看了看,最后撇撇嘴,“你这笔字够臭的,像蚯蚓爬,这个冷月是谁?” “是宁王的首席幕僚,他可以全权代表宁王。” “这个协议还好,没有坑人的地方,不过他真答应每场给五百贯?你没有听错吧!不是一共五百贯?” “娘——” 裴三娘摆摆手,“我知道了,他今天赢了两万贯钱,不在乎这五千贯钱,既然如此,我们就搬到距离你打球近一点的地方。” “娘,我想搬到西城外,舅父说,我最好在沣水里练武。” 裴三娘叹口气道:“搬到哪里都可以,但我还是想让你读书,最好一边读书一边打球,小时候没有让你好好读书,娘把你耽误了!” ………. 宁王府,冷月向李琳汇报今天和李邺谈判的情况。 “他终于答应了!” 李琳拳掌一击,欢喜得大笑。 “他几乎是一口答应,卑职感觉,他也是想借助王爷的庇护躲开杨家对他的威胁。” 李琳点点头,“这孩子很老成,心智不止十四岁,倒像一个成年人。” “卑职也有这样的感觉,他说每一句话都是深思熟虑,可惜他是贫家子弟,如果是世家子弟,前途不可限量。” 李琳看完了契约,小心翼翼收起,又问道:“他还提了什么要求?” “他提了两個要求,都是和杨家有关,首先是他请卑职去帮他要一匹马,他和杨晖打赌是否能出现,他赢了杨晖的马,有白纸黑字的赌约,倒是一桩小事。” “然后呢?” “然后他担心杨家会报复他,他担心家人收到牵连,希望我们能提供保护!” 李琳摇摇头,“他多虑了,杨家不是长安恶霸,他们也是有头有脸的人,报复他这样的贫家少年,引发的名誉损失,杨家可是得不偿失。” “但那个杨晖昨晚把他的马毒死了,卑职也觉得杨晖这种无赖确实有可能不会善罢甘休。” “那你打算怎么办?” “卑职准备请王玄海出手,狠狠教训一下杨晖,警告他不要乱来!” 李琳沉思片刻道:“适可而止,不要做得过份,毕竟他是杨家人,李林甫巴不得我和杨家冲突闹大,我可不想卷入他和杨忠国的斗争之中。” “卑职明白!” 李琳负手走了几步,又道:“如果我去拜访一下杨国忠,暗示一下我的中立态度,先生觉得可行吗?” 冷月摇了摇头,“若被李林甫知道王爷去拜访了杨国忠,一定会平地生波,卑职建议还是谨慎点比较好,杨家不会不明白李林甫的意图。” “先生说得对,有时候一言不发,反而胜过了万语千言!” ………. 杨晖虽然很不舍自己马,但他没有办法,对方可是嗣宁王府的人,他可以不怕李邺,但他惹不起嗣宁王府的人,他只敢嘴上骂一骂嗣宁王,若真的把嗣宁王惹怒,父亲也保不住他。 更重要是,在长安混,信誉很重要,他如果耍赖的消息传出去,以后他就很难在长安混下去了。 他只得老老实实把马牵出来,交给了冷月。 冷月带着几名手下牵马走了。 杨晖越想越窝火,越想越担心,今天杨家输给了嗣宁王,自己没法向杨家交代啊! 这时,他见路边停着一辆牛车,连忙钻上车道:“去宣阳坊!” 他得去找叔父杨国忠解释一下,他已经尽全力了,但那个少年出乎所有人的意料。 他刚坐上牛车,忽然一个布口袋‘忽!’地将他的头套住,不等他反应过来,便被一拳打晕过去。 杨晖醒来,发现自己被反绑在一根木桩上,两边站在八名极为彪壮的大汉,他前面椅子上坐着一名目光阴冷的中年男子。 “啊!王玄海。” 杨晖一下子认出了这个中年男子,吓得浑身一哆嗦。 这个王玄海便是大唐首富王元宝的堂弟,是长安城出了名的狠人,如果唐朝有黑社会,那么这个王玄海就是长安的黑社会老大。 长安的三教九流,地痞无赖无一不怕他,但他究竟有多恨,没有人知道。 天宝三年,长安最大的武馆馆主汪建讥讽王元宝是暴发户,当天晚上,王玄海去拜访了汪建,第二天汪建便关闭了武馆,带着家人连滚带爬逃出了长安城。 这件事轰动一时,很多人都在猜测王玄海对汪建说了什么,把他吓成那样,有朋友问起,王玄海总是笑而不答、 往往未知的恐惧才是真正的恐惧,正因为看不透王玄海的手段,所以大家才怕他。 王玄海走上前慢条斯理道:“你有两个儿子,长子杨栓,今年九岁,屁股上有个很大的黑疤,在长安开明学堂读书,每天早上辰时出发去学堂,下午接回来。 你的次子叫杨极,七岁,两年前曾摔断腿,导致两条腿一长一短,他准备今年夏天读书,也是在开明学堂,假如伱的两个儿子忽然消失,但我不肯承认是我干的,你该怎么办?” 杨晖吓得满头大汗,他最大的软肋就是他的两个儿子,哀求道:“三爷,小人哪里有得罪之处,请您老人家明示,小人一定向你赔礼道歉。” “你没有得罪我,但昨晚你毒死了一匹马,我这人很喜欢马,最恨人伤害马,所以呢,我想用你的一个儿子给那匹马抵命,你说杨栓合适,还是杨极合适?” 杨晖顿时明白了,这是王玄海替李邺出头了,当然不可能是李邺,一定是嗣宁王。 他吓得苦苦哀求道:“三爷,小人错了,保证不敢再犯!” “若再犯怎么办?” “小人用儿子的性命保证,绝对不敢!” “这个保证我收下了,若你再犯,就给两个儿子准备棺材吧!” 王玄海一挥手,一个布袋子又将他的头套住,紧接着,又是一拳把杨晖打晕过去。 “从哪里来,就送回哪里去!” 第四十三章 不合常理 夜晚,李邺赶到社庙后院,见到了裴旻,张小胖已经先到了,正在奋力挥剑,裴旻不时在旁边指点两下。 “外甥参见舅父!” 裴旻丝毫不提他打马球之事,就仿佛不知道他今天出尽风头。 裴旻淡淡道:“你没有小胖认真,他每天都比你早到一刻钟。” 李邺低声道:“我在练字,每天要写满一千字才能出门!” 裴旻看他的目光稍稍柔和一点,又道:“你打算搬到城西?” 李邺点点头,“母亲已经同意了,以后我就能在沣水下面练武!” 裴旻脸上露出一丝笑意,“沣水确实比井水要好,我希望你能用半年时间突破初级。” “初级是什么意思?” “其实这是我师父的体悟,她把控制心法分成初级、中级和高级三个等级,你才刚刚入门,一旦你突破初级,两个魏瘸子都不是你的对手,你至少能自保。” 李邺沉思片刻问道:“练成天外飞仙那一剑,需要突破几级?” “突破中级便可,如果你天赋极高,十六岁时应该能练成!” 李邺不再多问,他走到井台前脱去外衣,手持马球杆一跃跳进了井中。 裴旻站在井边注视着水底水波激荡,他暗暗摇头,以李邺的天赋在井下练剑,确实有点捆住他的手脚了。 ……….. 次日一早,乔行忠牵马来到了李邺的家,把黑马交给了他。 李邺牵住缰绳,轻轻抚摸它缎子的皮毛,黑如亮漆,一点杂色都没有,让他喜爱无比,当时小飞龙牵来之时,他一眼就看上了,没想到最终属于自己,真是缘分啊! 乔行忠拍拍马鞍笑道:“这匹马叫做墨锦,只有三岁,确实是匹好马,好好养它,千万别给它吃草!” 李邺一怔,“不给他吃草吃什么?” 乔行忠苦笑着摇摇头道:“吃草是养牲畜,战马是要喂粮食的,喂大麦,还有黑豆,就算喂上好的苜蓿,也必须要加入黑豆粉,如果只喂草,马就会越来越瘦,最后彻底废了,一般人家可养不起战马,实在不方便,你把马放在王府,由王府的马夫来照顾它。” 乔行忠见左右无人,压低声音道:“马球比赛,各种卑鄙的手段都会有,对马下手是最常见的,我们球队的人都把赛马放在王府,就是怕被下手,我可不是指杨晖,而是其他人。” 李邺也觉得有道理,这么好的马养在永和坊,会被人嫉恨的,很多恶心的男人打自己母亲的主意,这些人无法得手而怀恨在心,很可能就会对马下手。 其实这也是李邺想搬离永和坊的一个重要原因,他不希望自己母亲整天拎着一只铁锤出门。 “好吧!我今天先骑一骑,下午我送去王府。” 乔行忠欣然道:“高领队让我通知你,明天一早来王府,球队开始训练配合,五天后是宁王队的第一场正式比赛,就是迎战杨家马球队。” ........ 乔行忠骑马走了,李邺给木大娘打个招呼,便翻身上马,他正好要去城外看看房子,顺便试一试马力。 “阿邺,等等我!” 李邺一回头,只见张小胖骑着一头大青驴奔来,李邺顿时泄了气,有这头驴子拖后腿,自己怎么试马力? 张小胖笑嘻嘻道:“我就知道你肯定要出城试马,正好去看看我家的店铺。” “走吧!我在前面等伱。” 李邺双腿一夹,一策缰绳,“驾!” 墨锦扬蹄疾奔,眨眼间奔出十几步远,和他之前那匹老马完全不是一回事,他感觉到一种强劲的力量,就像拖拉机换成了奔驰的感觉了,他兴奋得忍不住大叫起来。 一口气奔到坊门前,半晌,张小胖才气喘吁吁骑驴赶来。 “城里不能乱跑马,会撞倒人的!” “我知道了,就试一试!” 李邺当然知道城内不能随便跑马,他放慢了马速,向延平门而去。 永和坊紧靠延平门,延平门不是主西门,主西门是金光门,从金光门出去,官道两边依旧延绵不断的店铺,但从延平门出去,外面就是一个個大大小小的村落,还有被村落割裂得零零散散的麦田。 村落都紧靠着漕河,漕河上排满了准备进城的船只,两边是一排排绿柳,柳树下的河边能看到一群群正在洗衣服的妇人,不远处的村落里炊烟袅袅,孩童骑着牛在河边缓缓而行。 好一幅田园风光,和长安城内的紧促和嘈杂相比,完全是另一个世界,一墙之隔竟然相差如此之大。 但李邺也傻眼了,一千多年的桑海沧田,去哪里找他的家? 面前是一条笔直的大道,虽然没有主官道那么宽阔热闹,但大道上一个人都没有。 李邺也知道不可能找到自己家的原址了,他长长叹了口气,一策胯下黑马,大喝一声,“驾!” 墨锦迈开四蹄,风驰电掣般地奔跑起来,只听身后张小胖大喊:“我在三桥桥头等你!” 墨锦奔跑极为强健有力,速度极快,看得出它也很久没有这样尽兴地奔跑了,李邺还是第一次这样骑马疾速奔跑,风在耳边呼呼直响,两边树木疾闪而过。 李邺已渐渐忘却了刚才的烦恼,进入了飙车的状态,他兴奋地高声大叫,战马也仿佛感受到了新主人的兴奋,奔跑得更加有力。 马匹一口气奔出二十余里,才终于放慢了速度,李邺从一条小路上了主官道,掉头向回走,一路打听,才终于找到了三桥,原来这里也是一个很大的市镇,距离金光门约三里左右。 大概有一千多户人家,一条主街贯穿小镇,两边全是店铺,商业十分繁华。 小镇的背后是一条不大不小的河流,这就是沣水了。 “阿邺!” 张小胖牵着毛驴走了过来,笑道:“怎么样?这里挺热闹吧!我爹爹的新铺子就在镇上。” “看看去!” 两人沿着旁边一条岔道向小镇走去,走进镇里,几乎全是酒馆和客栈? “这里怎么会有这么多酒馆客栈?”李邺不解。 “天黑就关闭了城门,你说赶不及进城的客商怎么办?” 李邺笑道:“我明白了,都是进不了城来这里过夜的客商。” “就是这个原因,客商们先吃饭,然后找宿头,所以是全部酒馆和客栈,还有很多那种店呢!” 张小胖眼睛像长了针一样盯着右面一条巷子,笑得很猥琐。 李邺一回头,一条很长的巷子里全是庸脂俗粉,三五成群聚在一起聊天,晚上才是她们接客的时刻。 “臭小子,我舅父没有告诉你吗?练站桩的话,三年之内不能泄了元阳,懂不懂!” 张小胖挠挠头,“裴大侠没说啊!” 李邺在头上敲了一击,“这是练武的常识,还需要说吗?” 其实李邺是张口胡说,他当然也是为了张小胖好。 又走了近三百步,张小胖指着旁边一家酒馆道:“就是这家了,店主是我的一个族伯,想落叶归根回老家,就打算把店铺便宜卖掉,占地一亩半,三百贯就拿下来了,市价至少要五百贯,我爹爹昨天已经把钱给了族伯,族伯连夜回乡了,过两天我们就搬家。” “你们家不开杂货铺了?” 张小胖摇摇头,“开杂货铺要老客人才行,在这里开杂货铺不会有生意,开小酒馆可以,我爹爹来考察过好几次,每次都坐满了客人,生意很好。” 李邺回头看了看,距离官道至少有一里了,这个地段……. “我感觉这里有点偏了,客人一般不会走这么远吧! “我也觉得有点偏了,但我爹爹说,很多客人都会走一圈,然后再随便找一家吃饭,说这里反而客人比较多。” 这个理由有点想当然,凭什么客人要走一圈? 但张小胖父亲钱都付了,卖家也走了,再说不好也没意义,还给别人添堵。 不过李邺还是觉得,这家酒馆宾客满坐不合常理,张小胖的父亲很可能上当了。 第四十四章 另类出城 有句俗话叫做‘理想很丰满,现实很骨感。’ 李邺从没有出过城,他把住在城外想得很美好,但真正去看了,却又让他倍感失望,他一点也不喜欢三桥镇,妓女太多,地痞无赖横行,人员构成极为复杂,典型的城郊结合部。 至于南面那些村落,安静是很安静,就像世外桃源,但他来大唐不是想出世,而是要入世。 更重要是,既然找不到自己的家,他还去城外做什么? 李邺下午去王府把墨锦马交给了乔大管事,便坐上一辆牛车回家了。 长着一身黑膘的车夫特能侃,而且见多识广。 “去城外做什么?你不知道城门一关,那种感觉就像被父母赶出家门的孩子一样,长安城就不属于你了,我住在城外二十年,好不容易才拼命挤进了城,没听说过还有谁愿意搬去城外的。” “你嫌城内河水太脏?我告诉你,长安城干净的河流很多,你没去过权贵住的坊吧!务本坊、兴道坊、光禄坊、太平坊这四个坊去看看,里面的河水清澈见底,都可以直接喝了。” “小伙子,你还年轻,要住在城内才有机会,城外是养老的地方,而且那些村子里的人排外得很,你这个外人搬过去,盯得像贼一样。” ....... 巴拉巴拉一路,也彻底打消了李邺想搬去城外的念头。 晚饭时,裴三娘笑问道:“今天去城外考察得如何了?” 李邺叹口气道:“娘,我不想搬去城外了!” 裴三娘和木大娘对望一眼,两人一点都不惊讶,裴三娘笑道:“不去就不去吧!我们把后面靠河边那块地买下来,房子也有一亩地了,再把泥墙改成砖墙,你就满意了。” 李邺连忙补充道:“再把院墙修高一点,上面插满碎玻璃!” “玻璃是什么?”木大娘奇怪地问道。 李邺这才想起,唐朝的玻璃还没有进入寻常人家,他挠挠头道:“玻璃就是琉璃!” 裴三娘摇摇头,“尽说疯话,琉璃是达官贵人才用得起,与咱们没有关系,不过你想法不错,可以用箭头倒插在砖缝里,我见有人家用过,没人敢乱爬墙了。” 读书之事裴三娘也矢口不再提起,她今天看了儿子练字的稿子,字其实写得很不错,居然比自己还好,而且认识的字也很多,没必要再去读小学堂了。 吃完晚饭,李邺开始坐在桌前练习写字,其实他在另一个世界练过书法,虽然知道该怎么写,但手不听使唤,所以写成了蚯蚓爬。 从昨天开始,他尝试用控制心法来练字,也就是说,让手按照自己的意识来写,只要控制住手的稳定和力道,那么一个字该是什么结构,该怎么写好,他的意识清清楚楚。 昨晚他练了三百个字后,手法就越来越熟练,渐渐地恢复了前世的大部分水平,这就是控制心法在书法上的妙用。 当然,控制心法并不是万能的,不是想练什么就能在一瞬间练成,前提是他曾经下过苦功,知道字该怎么写。 李邺已经丢开了字帖,开始写他前世背过一些诗词,但他很谨慎,尽量写已经出现的诗,他前世背的诗词文章篇篇都是名家大作,随便一篇就能震动文坛,若流传出去,会给他带来无尽的麻烦。 春江潮水连海平,海上明月共潮生。 滟滟随波千万里,何处春江无月明! ........ 裴三娘端了一盘点心过来,李邺写得太专注,没有注意到母亲到来。 裴三娘看了看他写的字,大为惊讶,怎么比昨天的字更好了? “啊!”裴三娘忽然惊呼一声,“怎么是《春江花月夜》,邺儿,你哪里学来的?” 李邺撸一下袖子,不慌不忙道:“我前几天逛了一家书铺,看到了这首诗,读了几遍就记下来了。” “你还有过目不忘的本事?”裴三娘更加惊讶了。 “以前没有,跟舅父练习心法后,还有他给我吃的药,我感觉到记忆力越来越好,练字也是,用心法练字,才几天我就能把字写好了,而且越写越好。” 李邺轻描淡写,把一切都归功于控制心法,别人或许不信,但裴三娘却深信不疑。 儿子说的心法是她们裴家已经失传多年的绝学,堂兄裴旻不知什么缘故,居然学成了,难道自己儿子也有这個天赋? 可是自己儿子是李不姓裴啊!想到姓李,裴三娘又蓦地想起了十几年前那个风度翩翩、温润如玉的年轻公子。 她慢慢走出房门,坐在井台上,望着天空金黄的圆月,一时间,她陷入了对往昔的回忆之中。 ......... 一更时分,李邺来到了社庙后院,只见张小胖在发疯一般的劈砍,他明天就要搬家了,他不知道自己还能不能再学武,他把满腔的愤懑都发泄在劈砍之中。 裴旻还是和往常一样指点张小胖,但小胖已经练得很不错了。 “听小胖说,你也要搬去三桥?”走到一边,裴旻沉声问道。 李邺摇摇头道:“我不想出城了,也不想搬家。” “为什么?” “不为什么,不喜欢城外!” 裴旻沉默片刻问道:“伱还是准备在井下练剑?” 李邺还是摇头,“我打算去务本坊,听说那边的水很干净,我可以从河底潜入坊中。” “不行!那边水太浅,很容易被人看见。” 裴旻想了想,对李邺道:“你下井去,然后爬上来给我看看!” 李邺脱去外衣,纵身跳进井中,只片刻,他把球杆先抛上来,随即顺着井壁向上攀爬,刚开始时在水下练剑时,他根本爬不上来,井壁非常光滑,只能拉拽着水井绳索爬上井口。 但练了一个月后,他渐渐发现爬井壁并不难,只要有一点点缝隙给他借力,他就能很轻松地徒手攀上来。 裴旻见他爬了上来,又道:“再爬下去,不要跳!” 爬下去更容易了,李邺三下两下就下去了。 “好了,上来吧!” 李邺爬了上来,裴旻指指衣服,“把衣服穿上跟我走。” “舅父,去哪里?” 裴旻没有睬他,转身便走。 李邺只得胡乱穿上外衣,拿着球杆跟在裴旻身后。 不多时,裴旻带他来了城墙前,永和坊紧靠城墙,站在城头上就能看到坊内。 长安的城墙并不算高,只有两丈,也就是六层楼,大唐建国以来,城墙也只修葺过一次,距今也有五十多年。 五十余年的风吹雨打,使城墙变得十分陈旧破损,远看很壮观,但近看就会发现它伤痕累累,布满了沧桑。 李邺已经明白了裴旻的意思,翻墙出城,只是城头上没有守军吗? 裴旻仿佛明白他的担心,淡淡道:“白天城头有士兵巡逻,但晚上士兵都找地方睡觉去了,只有城门上方有士兵站岗,离这边还远,不用担心!” 他抽出宝剑,在城墙一击,城砖粉碎,出现一个拳头大的洞,他纵身飞起,脚在城墙上步行,如行云流水,飘逸无比,手中铁剑不断击打城墙,出现一个个窟窿。 张小胖或许会看得目瞪口呆,但李邺却能看得懂,这就和自己攀上井壁是一回事,只要有半点可以借力之处,他的脚就能踩上去,而且城墙略有点偏斜,他恰好能保持空中平衡。 裴旻当然比自己高明得多,但李邺却看到了方向,他感觉只要再过一年,他也能做到裴旻这一步。 裴旻已经上城了,站在城头道:“攀上来!” 李邺把球杆插在身后,借助裴旻在城墙上打出的洞,攀爬得异常迅速,城墙上洞口很大,比井壁上的一点点边角轻松多了,李邺只片刻便攀上了城。 城头上很安静,看不到一个士兵,果然都去睡觉了,他又回头望去,城内星星点点的灯光,月光下,连片的房屋一望无际,颇为壮观。 “我们下城!” 他们快步走到另一边,不用打洞了,城墙上破损的城砖很多,裴旻就俨如御剑而飞,飘然下城,李邺还没有这样的本事,他必须攀着破损处下城,但也很快,三下两下便下了城。 城外是护城河,宽约三丈,河边正好有几艘废弃的破船,破船连在一起,占去了一半的河面。 “跟着我,你能办到的!” 裴旻跳上破船,奔跑几步,一纵身跳起,双臂展开,如鹘鹰展翅,瞬间又收了翅膀,轻轻落在对岸,足有一丈五尺远。 ‘大不了就掉进水里吧!’ 李邺把球杆先扔过去,他搓了搓手,也学着裴旻一纵身跳上船,飞奔几步一跃而起,本能地张开手臂,他能感觉到自己身体的轻盈,竟然也跳过了一丈五尺远,轻松地落在对岸。 裴旻面无表情,但眼中却闪过一丝复杂地神情,李邺才练了一个多月,就抵上了自己当年苦练半年的效果,难道这就是天赋? “走吧!去沣水。” 裴旻纵身向黑暗中奔去,李邺拾起球杆,也发力跟了上去,两人的身影一前一后,渐渐消失在夜色之中。 第四十五章 规则之外 李邺跳入沣水之中,刚沉到水底,触脚是软泥和水草,忽然一股强大的水流冲来,他顿时站不稳,在水下连翻了几个跟斗,好不容易才稳住身形。 他开始在水下挥剑,但只挥了几下就支撑不住了,河底和井底完全不是一回事,井底是一个静止的世界,他的身体非常稳定,而河流乱流激荡,他身体稳定不住,不得不耗费大量体力去稳定身体。 李邺只挥了四下就不行了,脚一蹬冲上水面,还没到水面便已气竭,‘咕嘟!咕嘟!’连喝两口河水。 他的头冲出水面,大口大口呼吸口气。 “挥舞了几下?”裴旻问道。 “四下!” “不行!”裴旻厉声喝道:“最少要六下!” 李邺一头又扎了下去,但还是和上次一样,身形难以稳定,苦苦和急流抗争,依旧只挥了五下便支撑不住,被迫喝了一口水后冲出水面。 “笨蛋!” 裴旻忍不住怒吼道:“你怎么抗争得过亿万年的河流?” 一道闪电冲进了李邺的大脑,他顿悟了。 李邺第三次扎入了河底,这一次他不再与河水抗争,任由水流冲击着他,他在乱流中保持身形,不断劈砍,一口气劈出了二十下。 当他冲出水面大口呼吸时,才发现自己随水漂流了一里远,裴旻已不在原地了,李邺仰望夜空,漫天星斗,天空挂着一轮皎洁的圆月,在乌云中时隐时现。 圆月消失在薄云之中,李邺也同样消失在水面。 ........ 次日天刚亮,李邺便在大街小巷中奔跑,他昨晚一口气从沣水奔回家,竟然没有丝毫疲惫,体力充沛之极。 仅仅睡了两个时辰,他又起身了。 或许跑步也是一种练功。 李邺迎着晨曦奔跑,清晨的阳光洒在他脸上和身上,他的身体染成了金色,仿佛所有的毛孔都在呼吸清晨的空气。 李邺越跑越快,从西南跑到东北,穿过了整个长安城,一口气跑出了二十里,终于抵达了宁王府。 李邺奔至宁王府台阶前,他弯着腰微微喘息,尽管有些疲惫,但他心中却异常畅快。 ........ 马球比赛双方各由五人组成,分为截球手,传球手和射球手,但比赛瞬息万变,每个人担当的角色又会随时变化,不会有任何拘泥。 每支球队有十名白球手,又允许有两名外援,最多是十二名选手。 球场上,外援最大的区别是护身皮甲颜色,只有黑和白两种,而宁王府马球队的球服是蓝色。 训练只有一個目的,那就是磨合彼此间的配合,通过无数次训练比赛,使各个球员都达到默契的程度。 宁王马球队成立快三十年了,球员换了无数茬,这一届球员彼此已经配合了三年,但成绩都不太好,每次都在第一轮被淘汰,从未进入复赛,更没有进入过攻擂资格赛。 这一次李琳引进了李邺这个天才球手,他的目标是进入复赛前十,也就是小组赛出线。 马球联赛和现代足球世界有相似之处,比如都有小组赛,每个小组的积分前两名进入复赛,也就是十强赛,然后再彼此淘汰进入五强赛,五强赛又叫做攻擂资格赛。 最后的胜者获得攻擂资格,这里就是和现代足球的不同之处了。 擂主是去年的联赛魁首,它不参加比赛,一直就在旁边观战,等待过五关斩六将杀出来的最后胜者向它挑战。 李邺虽然个人文赛打得极为漂亮,但进入团体武赛却未必能发挥出水平。 整个宁王马球手他只认识一个候补球员戚勇,但戚勇就像不认识他一样,没和他说过一句话。 “飞鲨当心!”远处队正九头鸟大喊。 众人正在训练比赛,对手的截球手三角蛇挥杆向李邺狠狠打来,对方打的或许是球,但球和李邺在一条线上,李邺如果不躲,这一杆必然打中他。 这一杆打得极狠,带起了风声,三角蛇眼中透出一丝冷意。 李邺怎么可能让他得逞,微微一侧身,球杆从他身边擦过,‘啪!’球也被打飞了出去。 “笨蛋,你是怎么做的,球被他打飞了!” 几名同伴对李邺怒目而视,两名对手阴阳怪气道:“这就是一场五百贯的名家马球手,我看也不过如此嘛!” “你们在说什么废话!” 场上队正九头鸟奔过来对几名球员吼道:“有本事也去打百步线,没那个本事就统统给我闭嘴!” 众球员都悻悻掉头走了,九头鸟对李邺笑道:“这些都是粗人,说话跟放屁一样,别放在心上!” “多谢队正!” 刚才三角蛇挥杆抽打自己时,那凶狠的眼神李邺看得清楚,这可不是‘粗人’两个字能解释。 这时,领队高练在场边大喊:“飞鲨请过来一下!” 李邺催马向场边奔去,他翻身下马,走上前道:“领队有什么事?” 高练叹口气问道:“你是第一次参加职业球赛?” “是!” “难怪你不知道,刚才那种情况比赛时会常常发生,但又符合规则,规则允许合理争斗。” 李邺平静道:“马球的规则我都知道!” “书面上的规则是一回事,但实际比赛时的规则是另一回事,恐怕你并不懂‘合理’二字的含义。” 李邺躬身道:“领队请说,我愿闻其详!” 高练语重心长道:“比赛时的争球打斗就叫合理,这是规则允许,甚至鼓励的,马球比赛本来就是骑兵之战,所以才叫武赛,两人争球,马上激战才是关键,把对方打下马,或者对方示弱退下,那时你才不慌不忙射球。 只有一种情况是违规的,对方若手中无球,你就不能挑衅对方,对方在你出击之前把球传走,你要立即停止动手,在双方无球情况下发生激斗,挑事一方要被罚球。” 这时,队正九头鸟也上前补充道:“事实上没有人愿意和对方激斗,大家都在高速奔跑中传球,球一到自己手上,就要立刻传走,不给对方出手的机会,往往只有一种情况会发生激斗,两人同时追球之时,还有一种情况是战术陷阱,对方就是要打你下马,故意把球留在手上,这个时候就要特别当心了。” “多谢领队和队正指点,其实我只是想说,比赛时应该有足够的防护吧!” “当然,正式比赛时,大家的盔甲都很坚固,尤其脖子和头部,那是防范重点,你要习惯于穿上盔甲比赛。” “现在虽然是训练,但也是比赛,我们都没有穿防护盔甲,被打伤怎么办?” “怎么可能?” 高练心中有些不悦道:“这只是训练比赛,大家下手自然会有分寸!” “可如果有人看不惯我一场拿五百贯,不小心把握不住分寸呢?”李邺冷冷回应道。 高练脸色一变,他忽然明白李邺的意思了。 他立刻对九头鸟道:“让所有人都穿上正式盔甲训练!” 第四十六章 人心险恶 “飞鲨接球!” 传球手九头鸟一球打出,马球越过李邺的头顶向球洞方向飞去。 李邺纵马疾奔,追赶马球,这时,一匹白马从斜刺里冲来,又是截球手三角蛇,他眼中闪烁着凶光,挥动马球杆向李邺后颈狠狠打去。 后颈是人体的最要害之处,就算有护脖,也不能随意乱打,何况这还是训练。 李邺顿时勃然大怒,这就是有分寸吗? 他头一歪,躲过这一杆,随即一脚踢去,这一脚又快又狠,李邺只用了六分力道,对方也承受不起,只听‘咔!’一声肋骨断裂。 三角蛇惨叫一声,从马上摔了下去。 李邺不睬他,追上马球,一球打进了球洞…….. 三角蛇躺在草地上动弹不得,众人围上来查看,几名球员冲上对李邺怒吼:“混蛋,你把他肋骨踢断了!” 李邺冷笑一声,“他用球杆砸我的后颈,你们就不吭声了?” 众人气得浑身发抖,一人咬牙道:“这是训练,从来没有人会下死手?” “那你又怎么知道我是下死手?” 领队高练跑上前蹲下查看伤势,他叹口气对李邺道:“你这一脚确实狠了点!” 李邺翻身下马,走到场边,狠狠一脚向一根碗口粗的木桩踢去,只听‘咔嚓!’一声,木桩应声而断。 “他的脊梁骨比这木桩还硬吗?”李邺冷冷道。 所有人面面相觑,顿时鸦雀无声。 ........ “砰!”嗣宁王李琳狠狠一巴掌拍在桌上,怒斥高练道:“谁让你把他的报酬泄露出去的?” 高练低下头满脸惭愧道:“清醒时卑职绝不会泄露,但那天被他们灌醉…….” 李琳咬牙道:“我讲过无数遍了,喝酒误事!喝酒误事!你就是改不了贪杯这个烂毛病。” 高练低下头不敢吭声,这时,冷月在一旁劝道:“事到如今,王爷生气也没有用,还是尽快想一个应对之策。” 李琳满心失望道:“还有什么办法,和杨家球队的比赛只有三天了,他又和其他球员关系不睦,到时配合都打不起来。” 高练低声道:“卑职倒有一个想法!” “有话就赶紧说!” 李琳狠狠瞪他一眼,“都是你这张漏风嘴惹的祸。” “卑职建议让他当候补,大部分时间让球员们自己来,但在关键时候再让他上场。” 冷月点点头,“这个办法不错,好钢要用在刀刃上!” “他不上场,主射手谁来担当?” “卑职建议可以先让九头鸟先当主射手。” 李琳想了想,也只能这样了,他又对高练冷冷道:“你回去告诉所有球员,如果飞鲨上场后,有人胆敢给他下绊子,使阴招,或者不给他喂球,那就立刻收拾东西给我滚蛋!” ....... 球场上训练还在进行,李邺已经不再参加训练,他踢木桩那一脚把所有人都吓坏了,没有人敢和他打对手。 简直开玩笑,隔着皮甲把人的肋骨一脚踢断两根,这还是手下留情,要是把他惹恼了,一脚踢在大腿上,腿骨还要不要了。 李邺坐在看台上平静地看着众人训练,虽然他不参加训练,但他可以观察每个人的习惯,在临战时配合,这其实也是一种训练。 这时,队正九头鸟走上前,拍拍他肩膀笑道:“有本事的人都这样,走到哪里都被人嫉妒,你不用放在心上。” 九头鸟是队正,也是传球手,对李邺一直比较关照,李邺也只有在他身上感受到一丝善意。 李邺笑了笑道:“我没事,队正放心好了,我既然签署了契约,就会信守承诺,替王爷打球。” “那就好,相信王爷会妥善安排,其实三角蛇对你不满是有原因的,在你之前他是主攻射球手,你来了后,他就改做截球手了,他心胸十分狭窄,我就担心他会对伱使阴招,果不其然。” 李邺笑了笑道:“这下子他连截球手都当不了。” 九头鸟摇了摇头,“王爷已经把他开掉了,给了他三百贯钱养伤,他以后不用再来了。” 李邺半晌说不出话来,这下子这個三角蛇彻底和自己结仇了。 片刻,李邺问道:“他叫什么名字?” “我只知道他姓王,具体叫什么我不知道,他住在哪里我也不知。” 李邺暗暗思忖,或许乔大管事知道。 ………. 下午时分,李邺骑上一头大青驴,这是王爷李琳送给他的代步,让他不要跑步了,跑二十里太远。 李邺刚走出没多远,便听见后面有人喊他,“飞鲨!” 李邺一回头,愣住了,喊他的人坐在牛车里,竟然是三角蛇。 李邺沉默片刻,便催动毛驴走上前,抱拳行一礼,叹口气道:“今天很抱歉,我没有控制住力道!” 三角蛇摇摇头,“我不怪你,毕竟是我打你在先,我只是想提醒你,当心那个九头鸟。” 李邺一怔,“为什么?” 三角蛇冷笑一声,“你以为我为什么会被王爷开掉,他早就想赶走我了,他来当主射手,这次被他抓住了机会,要不是他在王爷面前添油加醋,以王爷的宽厚,怎么会为这点小事把我开掉?” 李邺忽然想到一事,九头鸟完全可以把球准确传给自己,自己在百步外就直接射门了,但他却把球传过了自己头顶,造成了自己和三角蛇纷争的局面。 李邺点点头,“我明白了,你本来没有机会上来和我争球!” “你明白了吧!他为什么叫九头鸟?老弟,江湖人心险恶,自己好好保重吧!” 三角蛇吩咐一声,牛车启动了,李邺连忙道:“我去给王爷说,让你回去!” “不用了,我已经决定伤好后去球馆教孩童打球,虽然收入低一点,但也总算摆脱那个混蛋了。” ......... 李邺又返回王府找到了冷月。 两人在外客堂坐下,冷月笑问道:“公子担心什么?” “我的收入已经被所有人知道,引发了球队内讧,还发生了三角蛇被逐出球队的严重事件,我无法理解,为什么会泄漏我的收入?” 冷月叹口气,“这是高练多喝几杯酒,无意中说漏了嘴,王爷已经严厉批评了他,他也向王爷认错,他就有这个毛病。” 李邺沉吟一下道:“或许是我多虑了,但冷先生还是多留一点心。” “为什么这样说?”冷月的脸色变得严肃起来。 “因为我了解杨家,杨家马球队绝不会老老实实靠自身实力获胜,他们在马球场上会做手脚,在马球场外一定也会做手脚,他们具体会做什么我不得而知,但在关键时刻,我的收入被泄露,引发球队内讧,这就有点蹊跷了。” “你是说高练?” 李邺摇摇头,“我没有带任何成见,只是就事论事,我只是觉得,作为一个领队应该想到泄密事件后,训练中会出现的种种危险,而不是我这个新手去提醒他,他才想起要戴盔甲训练,这不合常理。 所以我建议冷先生留一点心,了解一下球员和领队们回家后有没有和谁接触?” 冷月沉吟一下道:“我明白你的意思了,你提醒得很及时,我们这是第一次遇到杨家这个对手,既然已经发生过不愉快,我是应该留心。” 第四十七章 家有难经 宰相李林甫的马车在数十名骑马武士的严密保护下,缓缓驶入了平康坊。 他出任大唐宰相十五年了,极擅长揣摩天子心思,每次都能把天子的想法不折不扣地落实,极为精明能干,深得天子李隆基的器重,一直没有换相。 李林甫深通权术,长袖善舞,这么多年,他扳倒了张九龄、李适之、韦坚等等政敌,相位颇稳,不过这两年杨国忠的迅速崛起让李林甫警惕起来。 杨国忠当然是代表杨家,天子是准备重用外戚了,一旦杨贵妃有了身孕,天子必然会用杨国忠取代自己,为第二次换太子做准备。 李林甫忧心忡忡,尽管杨国忠的崛起只刚刚露了一个苗头,身居官职还远远不能和李林甫相比。 但李林甫却看得远,杨家无论杨玄珪、杨铦,还是驸马都尉杨锜,都是只会贪图享受的窝囊废,而且愚蠢如猪,根本不足为虑。 天子要扶持杨家也绝不会扶持他们,相比之下,杨国忠头脑灵活,能说会道,擅长见风使舵,更擅长揣摩圣意。 虽然杨国忠才学平庸了一些,但才学并不重要,或许天子就看中了他的平庸,容易控制,加上有贵妃的支撑,搞不好自己就会栽在杨国忠手上。 李林甫这两年不断的安排手下弹劾杨忠国,但根本没有任何作用,杨国忠背后可是势力强大的杨家。 不行!自己必须要让天子意识到,杨国忠为相绝不是好兆头,他根本控制不住胡人边将,也平息不了南诏和吐蕃的勾结。 但天子太看重杨家了,难啊! 李林甫暗暗叹口气,这不是一时半会儿能解决的问题。 这时,马车抵达府门,侧门缓缓开启,马车将直接驶入府内。 忽然,旁边传来一个清朗的声音,“宰相纵孙行凶,何以公论天下?” 李林甫一怔,挑开车帘望去,只见府门旁边的石狮前站着一长一少两人,像是父子关系,少年的左手臂打着夹板,挂在脖子上,似乎骨折了。 年长的男子三十余岁,头戴平巾,身穿儒衫,像是一个读书人。 “停车!” 李林甫喝令一声,马车缓缓停下。 李林甫不悦道:“去问问怎么回事?什么纵孙行凶,在这里胡言乱语什么?” 跟在马车旁的管事匆匆去问了。 不多时管事回来禀报,“相爷,那是一对父子,姓王,京兆本地人,父亲是个贡举士,他儿子在明德学堂读书,说是被相爷的孙子李淮横蛮打断了手臂,他们来这里告状。” 李林甫的脸色立刻沉了下来,“李淮是哪一房的?” 李林甫妻妾满堂,子孙兴旺,他有二十五个儿子,二十五個女儿,孙子有六七十个,外孙也有五六十个,太多了,他根本就记不得。 管事却知道,他低声道:“好像是五郎的儿子。” 李林甫点点头,“你去调查清楚,若情况如实,给他们五十贯医药钱,叫他们闭嘴,如果是污蔑,把他父亲的胳膊也给我打断!” “小人知道了,这就去调查!” 马车随即驶入了占地巨大的相国府。 李林甫换了一身衣服来到书房门前,随即吩咐下人,“去把老五给我找来!” 虽然李林甫让管事去调查,但他心里有数,十有八九是真的,长安城还没有谁敢来污蔑自己,哪怕是皇子皇孙也不敢。 不多时,五子李岱匆匆来到父亲书房,李岱是李林甫的第二个妻子杨氏所生,也算是嫡子,目前就住在府中。 “孩儿叩见父亲!” 李岱很少单独和父亲见面,所以他必须要行大礼参拜。 “起来吧!” 李岱起身垂手而立。 李岱也三十五六岁了,年轻时候相貌英俊,身材高大,俨如玉树临风。 李林甫觉得他很像自己年轻之时,非常喜欢他。 但后来他又感觉这个儿子性格比较懦弱,缺乏魄力,成不了大事,于是又渐渐不喜欢了。 所以李岱就算考上了明经科,也得不到重用,目前只在千牛卫出任七品参军事。 李林甫看了儿子一眼,淡淡道:“五郎最近好像很闲?” “孩儿勤于公务,刚刚才回来!” “没有和同僚去喝一杯?” “今天没有,但明天会有个酒局,杜湘外放荆州,我们替他饯别。” “我记得你只有一个儿子吧!”李林甫忽然无头无尾问道。 李岱摸不着头脑,只得点点头,“孩儿无能,不能替父亲延绵子孙,目前只有一子。” “只有一个儿子,更要严加管束,你的儿子将来给你惹了大祸,为父也保不了你,去吧!” “孩儿告退!” 李岱瞪大了眼睛,心中惊骇,他慢慢退下,出门转身便走,脚步越来越快,心中也怒火越来越盛,他心如明镜,一定是儿子李淮又闯下大祸,让父亲知道了。 府中的兄弟子孙竞争得这么厉害,家里有个不肖之子,父亲怎么可能再重用自己? “小畜生出来!” 李岱冲进自己院子便大吼起来。 恰好儿子李淮慌慌张张从他书房跑出来,李岱差点气疯了,这混蛋又在偷自己的东西。 他上前揪住儿子的脖子狠狠一甩,李淮站立不稳,摔倒在地。 李岱抄起旁边一根棍子,狠狠向他打去,“我打死你这个不肖之子!” 李淮挨了两棍,立刻在地上撒泼打滚,大哭大叫,“娘,救命啊!爹爹要打死我。” “这个闯祸精,打死了活该!” 这时,一个宫装妇人在几个侍女的簇拥下慌慌张张跑来,“住手,给我住手!” 妇人便是李岱的妻子宇文氏,也是宇文家族的嫡女,虽是女人,性格却十分强悍。 李岱混得不如意,在妻子面前抬不起头,他只得恨恨扔下木棍。 宇文氏上前抱住儿子,见他手腕上有淤青,顿时心疼万分,回头怒视丈夫道:“你打他作甚?” “你自己问他,今天他做了什么好事?父亲把我叫去斥责一通。” “我什么事都没做,你只会血口喷人,你凭什么打我?” 有了母亲当靠山,李淮也开始盛气凌人,对父亲也出言不逊。 “你——” 李岱气得浑身发抖,对妻子道:“你再宠他吧!他连自己的父亲也不放在眼里了。” 宇文氏冷冷道:“父慈子方孝,伱整天把他当狗一样打骂,还指望他会尊敬你?” 李岱指着妻子手直抖,“好!好!这是你说的,从今天开始,我就当没有这个儿子,他的事情我不会再管。” 宇文氏柳眉竖起,“哼!不用你管,我父亲喜欢他,将来自会给他前程,你这个七品芝麻小官当了多少年了,我的儿子还能指望你?” 宇文氏扶起儿子,“我们走!” 母子二人不理睬李岱,扬长而去。 李岱只觉万念皆灰,眼前一阵阵发晕,就在这时,大管家张洪走到院门口高声道:“传老爷口训,五郎教子无方,从今天开始,革去庄园主事,由四郎接任。” 屋漏偏遭连夜雨,李岱简直欲哭无泪,他在家族中的最后一个职权也被剥夺了。 第四十八章 小胖求救 李邺今天的训练很饱满、效率极高,或许是王爷把三角蛇开除震撼了其他球员,没人再敢对李邺口出不逊,也没有人再敢给他穿小鞋,九头鸟的传球也变得精准无比。 仅仅只训练了半天,大家的配合就变得十分流畅,其实道理也很简单,射球手是全队的灵魂,几乎整个比赛都是围绕着双方的射球手进行。 下午,球队又进行了两场训练,一场是以九头鸟为射球手的训练,另一场是围绕着李邺为射球手的训练。 高练的思路似乎有他的道理,将李邺作为秘密武器,在关键时刻上场,这样就避免了对他的过度消耗,同时也会打乱对方的战术部署。 但任何事情都有利有弊,有利的一面看得到,不利的一面也很突出,可能给李邺的时间太短,同时,不利于李邺经验的积累。 下午,李邺骑毛驴回到了家中,距离家门还有数十步,却见一个中年男子被木大娘推出了门,一锭银子也扔在男子身上。 李邺以为又是那些来纠缠母亲的无赖,他心中顿时大怒,双腿一夹,毛驴奔跑起来。 这时,李邺又发现不太对,刚才那锭银子至少有五十两,那些无赖男子谁拿得出来? 而且眼前这个男子身材高大、气质雍容,衣着十分华贵,皮肤白皙富有光泽,相貌也很英俊,下颌短须修剪得非常整齐,完全就是一个上流社会的男子,和坊里那些粗鄙猥琐的男人简直是天壤之别。 “你找谁?” 李邺问道:“你是来找我母亲看病吗?” “你母亲?” 男子吃了一惊,连忙抬头打量李邺,李邺也看清这个男子的面容,确实很英俊,一双眼睛有一丝淡淡的忧伤,只是不太年轻了,而且李邺隐隐觉得他有些面熟,似乎在哪里见过,李邺一时想不起来。 男子苦笑一声道:“我是来找你母亲看病,我病了十多年了。” “十多年的老病,我母亲恐怕治不了,你不要浪费钱了,把银子留给你儿子吧!” 男子浑身一震,后退一步,注视李邺片刻,把手中的五十两银子递给他。 “这银子给你,买一支好的球杆。” 李邺笑着摇摇头,“多谢好意,我们素昧平生,还是免了吧!” “你说得对,我们确实素昧平生,哎!一步错,步步错啊!” 男子低头叹息一声,失魂落魄地走了。 李邺回头望着他的背影,心中竟隐隐生出一丝同情。 ………. 李邺拴好了毛驴回前院打水,问道:“大娘,刚才那男子是谁?” “哪一個,今天下午来了好几个?”木大娘有点紧张。 “就是刚才那个,穿着白色锦缎袍服,不像我们坊里人。” “他只是来讨口水喝,我不认识。” 木大娘心慌意乱,端起豆渣盆和水桶就走,“我去喂毛驴,你等会儿把麦子磨一下。” “我知道了!” 李邺也有点口渴了,他从水缸里舀起一瓢水,白亮亮的水映照着他的面容。 李邺浑身一震,他忽然明白了,刚才那个中年男子为什么眼熟,他的眉眼几乎和自己一模一样。 啊!难道他就是…….难怪他要给自己银子。 李邺心中乱成一团,他怎么也想不到,居然在这个不经意地下午,自己居然遇到了唐朝的父亲。 李邺坐在井台上,回想着那个中年男子的各种神态,一时间他思绪万千。 ………. “阿邺!”门外响起了张小胖带着哭腔的喊声。 李邺思绪被拉了回来,他连忙起身去开了门,只见张小胖满脸泪水,眼前全是绝望。 “小胖,怎么回事?” 张小胖拉着李邺的胳膊哭了起来,“我爹爹被人骗了,他要自杀,你帮帮我!” “你别急,进来慢慢说!” 李邺把张小胖拉进院子里坐下,张小胖抹着眼泪道:“你说得没错,那家酒馆就是个骗子,根本就没有一个客人,之前我爹爹来看店,他找了一帮人来扎媒子,好像高朋满座,结果都是假的。” 李邺心中叹息一声,他当时就猜到了,只是不好明说,只是想着不要败别人的兴,结果…….. “伱爹爹情况怎么样?” “他刚才上吊,被我们发现了,把他救下来,他躺在地上大哭,一辈子的心血都没有了,又趁我们不注意跳了井,我们赶紧找人把他捞起来,一家人都在抱头痛哭。” “酒馆多少钱买的?” “其实是五百贯,我爹爹一直没有说实话,骗我娘说只要三百贯,占了大便宜,我娘才答应下来。” “能转卖给别人吗?” 张小胖咬牙切齿道:“你知道我爹爹为什么要上吊,隔壁客栈掌柜告诉我爹爹,之前酒馆挂牌一百贯都卖不出去,那个该死的骗子利用亲情关系骗了我爹爹。” “那我怎么帮你?” 张小胖低头道:“我想问你借两百贯钱,把我们家杂货铺再赎回来。” 李邺点点头,“钱没有问题,关键是能赎回来吗?” “可以的,我问过了,买家正好也不太想要,原价还给我们。” 这时,木大娘将一只布包递给李邺,“这是两百银子,你和小胖赶紧去吧!回头我给你娘说。” “谢谢大娘!”张小胖跪下给木大娘砰砰磕头。 “好孩子,赶紧去把店赎回来,你爹爹就不会再寻短见了!” “等我一下,我去牵驴!” 李邺去后院牵出毛驴,张小胖也是骑着驴来的,两人骑着毛驴向坊内商业聚集的老街奔去。 商业老街上小店铺一家挨着一家,人来人往,李邺一眼看见了张小胖家的杂货铺,已经关了门。 “以前卖的货呢?” 他们家以前总是把各种杂货堆满延伸到路边,让路人吐槽,现在门口却空空荡荡。 “都搬过去了,我爹爹还准备过两天便宜处理掉。” “招牌没有了!” 李邺一抬头,从前的‘小张杂货铺’大招牌不见了。 “那肯定的,别人买下了,第一件事就是摘招牌。” “买家是谁?” “对面就是!” 李邺向对面望去,对面是一座气派的两层楼,楼顶竖着四个大招牌‘林记药铺’。 原来是他家买的,李邺还记得母亲带自己来他家相亲,结果门都不让进,让他们好没面子。 “走吧!进去问问。” 第四十九章 林家药铺 买下小张杂货铺的人正是开药铺的林东主,他想把对面的杂货铺改成药铺第二店,但他刚请相师看了风水,相师告诉他,这家杂货铺背后有镰刀煞,主家有破财之灾。 林东主正好听说了张小胖父亲被人骗,损失惨重,他心中顿时懊悔不已,不该图便宜买他家的杂货铺。 此时,林东主正盘算着怎么杂货铺再卖出去,他现在最害怕张大胖被人骗破财的消息传出来,一旦这种消息传出来,他家的铺子再便宜也没人要了,谁都会觉得晦气。 “东主,有人找!”伙计把李邺和张小胖领了过来。 “原来是小胖,小李子也来了。” 林东主立刻堆起笑容,他听人说,张家想把杂货铺买回去,让他在绝望中又看到了一线希望。 “快快坐下!” 他热情地请两人坐下,眼睛却盯住李邺手中大布包,没猜错的话,应该是银子,他眼珠一转,既然对方拿得出两百贯钱,那多要五十贯也没问题。 张小胖刚要开口,却被李邺拉了一把,张小胖不吭声了。 “是这样,我们家想买小胖家的杂货铺,听说林东主想转让,所以我来谈谈。” 林东主捋一下鼠须笑道:“当然可以,小胖家的房子价值三百贯,我就便宜一点,一口价,两百五十贯,马上就把地契给你。” 张小胖跳了起来,“不是说好原价收回吗?” 林东主摇摇头,“我从来没有说过这话,你爹爹便宜卖,不等于我也要便宜卖。” 李邺叹口气道:“小胖走吧!我们用这钱雇人在路口拉客,你们家酒馆生意肯定会好起来。” 林东主眯眼冷笑不已,这一招没用,以为老夫会让步,小子,你还嫩了一点。 走到门口,李邺扯开嗓子大喊:“张小胖的爹爹被人骗了,他家风水不好,破财了!” 张小胖脸都绿了,急忙要捂李邺的嘴,被他一把推开。 “相邻们听着,张小胖家风水不好,他爹爹破财了。” 林东主也惊得头皮都炸开,急忙奔过来,抱拳拱手道:“小祖宗诶!求求你别喊了。” “真不要我再喊两句?” 李邺回头似笑非笑地看着他,林东主连忙道:“别喊了,就两百贯,我算是怕你了!” “小张杂货铺的招牌呢?” 林东主连忙吩咐伙计去拿招牌,伙计一脸无奈道:“东主不是让我劈了当柴烧吗?” “这……要不你们再做一个吧!反正那个招牌也太旧了。” 李邺摇摇头,“话不能这么说,那是小胖祖上三代传下来的招牌,你把人家祖传的招牌砸了,一般都要报官的!” 一家小破杂货铺,还祖传的招牌呢!林东主咬牙道:“那你想怎么办?” “减五十贯钱,给你一百五十贯。” “不行!最多十贯!” 李邺咂咂嘴道:“我们就吃亏一点,减三十贯,一文钱都不能再少。” 林东主头摇得跟拨浪鼓一样,“就十贯,那个破招牌最多值五贯钱,我已经多给了。” 张小胖刚要答应,李邺却把他拉到自己身后,“既然这样,这生意就做不成了。” 他又回头大喊:“各位乡亲父老……..” “行!行!行!减三十贯。” 林东主被李邺捏住了痛柄,只得忍痛答应。 李邺把一百七十两银子放在他桌上,林东主无可奈何把杂货铺的地契取出来,李邺一把接过,让张小胖看了看。 “是这个吗?” 张小胖点点头,“就是它!” “我们走!” 李邺拉着张小胖便走,走到门口,李邺又回头笑道:“林东主,我觉得我们两家挺有缘分的。” 林东主哼了一声,“别做梦了,我女儿不会看上你的。” “我说的不是这个缘分!” “那是什么?” 李邺淡淡道:“假如我家不慎失火,我相信你们家也一定会失火,我觉得这就是我们之间的默契和缘分。” 他拉着张小胖扬长而去。 林东主脸上顿时一阵红一阵白,他刚刚还在想找人收拾这個混蛋一顿,没想到对方已经替他想到了。 他这才反应过来,自己是穿鞋的人,怎么能和光脚的人斗?最后吃大亏的肯定还是自己。 如果找人来收拾他,又怕这混蛋一把火自己的药铺烧了,这可是自己一辈子的心血,如果找人把他宰了,似乎后果太严重,自己又没什么后台, 林东主左思右想,却无计可施,只得狠狠一拳砸在桌上,“气死我了!” 张小胖佩服的五体投地,能让吝啬出了名的林东主吃了大亏,这可不是一般的本事。 “伱怎么知道他害怕宣扬出去?” “你没看出来吗?他根本不想要你家那个铺子,价值三百贯的铺子居然肯便宜五十贯卖给我们,这还是铁公鸡林大东主吗?可见那个铺子对他多烫手了。” “我真没看出来!” 李邺笑了笑道:“你爹爹做生意破了财,这可是商场大忌,一般人都会怀疑你们家的风水,我一宣扬,再没有人敢买,他就得砸在自己手上了,但我并不坑他,谁让他把你们家的招牌劈了,三十贯钱已经便宜他了。” 张小胖挠挠头,“万一他有后台,报复你呢?” 李邺哈哈大笑,“你觉得住在永和坊的人会有什么后台?” 张小胖也不好意思笑了起来,有后台就不会住在永和坊了。 “还是你厉害,有了这间铺子,我爹爹就不会再寻短见了。” 李邺把三十两银子塞给他,“估计你爹爹没钱了,你们家搬回来,重整旗鼓需要钱。” 张小胖感动得要哭出来了,“阿邺,我……..” 李邺拍拍他肩膀,“咱们从小一起长大,我有难,你肯定也会帮我,那家酒馆让你爹爹先别慌卖,说不定我有办法能让它起死回生。” “真的?” 李邺拍拍脑门笑道:“我也不敢肯定,等我后天打完第一场球,我再来想想办法,赶紧走吧!天要黑了。” 张小胖点点头,催动毛驴便跑,他必须马上出城,否则城门一关,他爹爹熬不过今晚。 第五十章 酒后失言 李林甫的马车驶入平康坊,他今天回来得比较晚,天都黑了。 快到府门时,他居然看见路边大树旁蹲着一个人在扼着喉咙呕吐,看背影有点像自己的儿子五郎。 他立刻叫马车停住,吩咐管事,“去看看路边那个人是不是五郎?” 管事跑了过去,很快回来道:“是五郎,他好像喝醉了!” 李林甫想起来了,五郎今晚有酒局,给同僚践行。 他有点恼火道:“赶紧扶他回去,在外面呕吐,成何体统?” 管事连忙跑去扶李岱,李岱挣扎着大喊道:“我不回去,那我不是我的家,我那没有那样的妻子和儿子,我的妻子在永和坊,我的儿子也在那里?他比那个混蛋有出息多了,那才是我的儿子,是我李岱的儿子!” 说完,他趴在树上放声大哭起来。 李林甫愣住了,自己没听错吧! 李林甫冷冷对身边武士道:“把他拖回去,给他醒酒!” ....... 李林甫回书房换了一身衣服,坐在软塌上看书,半个时辰后,侍女在门口道:“老爷,五公子来了!” “让他进来!” 李岱磨磨蹭蹭进来了,他酒醒了,吓得心惊胆战。 他跪下道:“儿子向父亲请罪!” “在我记忆中,你是第一次喝醉酒吧!” “是!” “你是因为儿子闯祸而苦闷?” “是!” “不对吧!你是有什么事情瞒着我?” “没有,孩儿不敢隐瞒父亲!” 李林甫重重一拍桌子,厉声道:“还说没有!永和坊是怎么回事?” 李岱脸色刷地惨白,头无力地垂了下来。 李林甫冷冷道:“我给你最后一次机会,给我老老实实交代,一个字都不准漏!” 李岱嘴唇动了动,低声道:“父亲还记得十四年前,拿着宝剑要闯府门,最后被赶出府门那個女子吗?” 李林甫眯起眼睛,半晌道:“那小娘子我记得,好像是姓裴,甘州副都督裴方的女儿?” “就是她,她被父亲赶出家门,一直就住在永和坊。” “为什么?” “因为她未婚生子。” 李林甫一怔,“你的儿子?” 李岱趴在地上,再次失声痛哭起来,“他生下来,我就没见过他几次,今天我见到他了,他长那么高,都十四岁了。” 李林甫心中也有点歉疚,当年因为宇文家族向自己施压,不准儿子纳妾,他才下令把裴方的女儿赶出府门,没想到她居然生了孩子。 “这么多年,她怎么过来的,没有沦落风尘吧!” “没有!” 李岱摇摇头,“她堂兄裴旻替她在永和坊买了一座旧房子,她就在永和坊行医,含辛茹苦把儿子拉扯大。” “你给她钱了?” “孩儿想给,但她分文不受!” 李林甫点点头,“孤身一人确实不容易,你说这孩子有出息,什么意思?” “回禀父亲,这孩子得裴旻从小培养,他马球打得极好,听说他最近把飞龙和烈凤的徒弟都击败了。” “原来是他!” 李林甫蓦地瞪大了眼睛道:“飞鲨是你的儿子?” “就是他!” 李林甫有点坐不住了,站起身来回踱步,他想到了李琳,李琳极为看重这个孩子,在他身上下了重注,一次性赢了两万贯钱,轰动长安,连天子都惊动了。 原来那个孩子居然是自己的孙子,做梦也想不到啊! “他叫什么名字?” “叫李邺,邺城的邺,因为孩儿出生邺县的缘故。” “李邺,这个名字还不错,很大气。” 李林甫又沉思了片刻,这孩子是个私生子,传出去名声不太好,同时也会惹恼宇文家族,毕竟当年宇文融对自己有恩。 先等一等吧!看看这孩子究竟有多大出息。 李林甫坐下问道:“你妻子知道这件事吗?” “她还不知道!” 李林甫低声道:“这件事只有你我知道,不能告诉第三人。” 李岱期期艾艾道:“父亲!” 李林甫明白儿子的意思,点点头道:“我知道了,你这个儿子确实不错,已经等了十四年,也不急这一时,我们再看一看,看看没有李家的支撑,他独自一人能走多远?” “如果他有出息,恳请父亲能帮他一把!” “那是肯定的,他是你的儿子,也是我的孙子,流淌着我的血脉,虽然有人背后叫我笑面虎,但虎毒不食子啊!” “多谢父亲!” “去吧!” 李林甫想了想又道:“城东那几座酒楼客栈就交给伱来管理了。” “谢父亲厚爱!” 李岱起身告退,走出书房门,他心中无限感慨,他因为一个儿子丢掉了庄园的职权,又因为另一个儿子得到了更高的职权。 更重要是,父亲很看重那个孩子,李岱脚步变得轻快起来,压了他十几年的包袱终于卸掉了。 “你站住!” 李岱刚走进院门,身后便传来一声冷喝。 李岱慢慢转身,身后不远处站着她的妻子宇文氏,她脸色阴沉似水,满脸横肉抖动。 “娘子,什么事?”李岱勉强挤出一丝笑容,心中却有些不安,每次妻子这个表情都不会有好事。 宇文氏冷冷道:“我正式告诉你,代表宇文家族告诉你,没有我的同意,我不准你带任何人回家!” 李岱心中暗骂,一定是哪个多嘴的家丁泄露了。 “娘子在说什么?” 李岱故作轻松地一摆手,“我会带谁回来?你多虑了。” 宇文氏不理睬他,依旧冷冷道:“这是我宇文家族几百年的规矩,,没有大妇同意,任何人不得进我家门,如果你一定要做,那就等着两家彻底翻脸吧!” 说完,宇文氏转身快步离去。 李岱恨得狠狠一脚踢在灌木丛上,十四年来,就是因为这个女人的嫉恨,三娘始终没有机会入门。 动不动就拿娘家来压父亲和自己,这里是李氏家族,不是宇文氏家族,简直欺人太甚。 ....... 房间里,李林甫又把管事找来,嘱咐他道:“去吩咐侍卫,今天五郎喝醉酒的事情不准传出去,他说的醉话也不准出去乱说,谁胆敢说出去,我拔了他的舌头!” 管事吓得连忙答应,跑去找那帮侍卫了。 李林甫负手走到窗前,默默注视着天空的初月。 每个高位者的内心都是寂寞的,作为大唐第三号实权人,李林甫的内心也同样寂寞,他妻妾无数,虽然给他生了二十五个儿子,又有无数孙子,却没有一个儿孙能够继承他的事业。 没有一个儿子能替自己挑起大梁,李林甫着实担忧,一旦他百年后,他的子孙能否扛得住杨家的清算? 虽然今天意外多出一个孙子,但也并没有让李林甫感到多高兴,一个打马球的孩子,能有多少出息? ....... 第五十一章 赛前布局 一家酒楼里,杨晖被迫将领队的队徽交给了杨暄,尽管他万分不愿,也没有办法,杨暄抓住他赌球输给嗣宁王之事,在虢国夫人面前告状,惹怒了虢国夫人,夺走了他的领队之位。 杨暄得意洋洋道:“我给夫人说过了,你可以当我的副手,替我跑腿,夫人一口答应,下午我要召集众人训话,你去给我一一通知到,听到了吗?” “我知道了!”杨晖恨恨道。 杨暄冷笑一声,转身扬长而去。 “砰!”杨晖恨恨一拳砸在桌上,咬牙切齿道:“总有一天,你一定会落在我手上!” ………. 杨家马球队实际上是虢国夫人出钱组建,是所有马球队中组建时间最晚,底蕴最单薄的球队。 或许是因为底蕴单薄的缘故,杨家马球队从不敬畏规则,自然也成了职业联赛中场上手脚最不干净、名声最臭的一支马球队。 不过杨家财大气粗,可以找到最优秀的马球手加盟,他们名声虽臭,但成绩倒也不俗,在二十六支职业马球队中排名第十三。 这个成绩可不低,要知道排名在前面的,基本都是军方马球队,京城八卫、高仙芝的安西军马球队、安禄山的范阳军马球队、哥舒翰的陇右军马球队、安思顺的河西军马球队,哪一个不是声名赫赫。 龙武军马球队已经连续三届守擂成功,就不知道今年谁能来挑战它。 虢国夫人不方便出面,便将马球队交给了杨国忠,却指定族侄杨晖为领队,这便让杨国忠暗暗不满,这次杨晖和嗣宁王对赌失败,严重削了杨家的面子,杨国忠趁机夺了杨晖的领队资格,把领队权力交给了自己的长子杨暄。 杨晖被剥夺了大部分权力,最后只负责跑跑腿,尽管他心中无比怨恨,但也没有办法。 在杨府大堂前,十名马球手席地而坐,听取杨暄最后的战术部署。 “明天联赛正式开始,上午一共有四场比赛同时进行,我们第三组也在其中,想必大家都知道,由我们杨家马球队对阵宁王马球队。 入会考试中大出风头的飞鲨也会出场,不过大家不要太担心,他只是在文赛中表现突出罢了,武赛则是另外一回事。 武赛讲究比赛经验、讲究集体配合,飞鲨的短板恰恰就是这两样,他是新人,首先比赛经验就欠缺了,无法适应高强度对抗,这是所有新人共同短板,相信他也不会例外。 文赛他或许有点技术,但武赛他不行,你们任何一个人都可以当他的师父。” 马球手们顿时一片鼓掌,杨暄摆摆手,大家又安静下来。 “我告诉大家一个情报,我得到了确切消息,飞鲨一共只参加了三场训练,为什么会这样,因为他们内部产生了矛盾,马球手们对嗣宁王重用一个新手不服,结果第一天训练就发生了冲突,导致三角蛇被开除了。” 马球手们顿时一片哗然,他们都熟悉宁王马球队,三角蛇可是宁王马球队的头号射球手,他居然被开除了? “请问大公子,现在是飞鲨当射球手吗?”一名球员问道。 杨暄微微一笑,“我刚才就说了,飞鲨要经验没有经验,要资历没有资历,大家都不服他,嗣宁王也不可能为他一人得罪全体球员,何况他只是外援,头号射球手当然轮不到他,确切消息是九头鸟。” 众人一阵大笑,九头鸟虽然是队正,但他是传球手,居然让他当射球手,简直是昏招啊! “飞鲨还是候补,宁王队的策略是关键时刻让他上场,所以我们的对策就是不让所谓的关键时刻出现,什么意思?一开场就压住对方猛打,把分数拉开,等飞鲨上场时已经没有机会了。” 众人摩拳擦掌,跃跃欲试,杨暄又厉声道:“今晚不准任何人去找女人,早点休息,养足精神,明天打他们一個落花流水,夫人说了,开门第一战获胜,每人赏一百贯钱!” “必胜!必胜!必胜!” 众人振臂大喊三声,士气饱满,纷纷回宿舍休息去了。 这时,杨暄招手把杨晖叫上来,冷冷问道:“好像你知道那个飞鲨的住处,没错吧?” 杨晖就算知道也不会告诉杨暄,他模棱两可道:“听说他赚了不少钱,已经搬家了,小弟实在打听不到。” 杨暄脸一沉,“没用的东西,连这点小事都办不好?” 杨晖心中大怒,又不敢表露,只得强忍怒气道:“小弟这就去打听!” “算了!” 杨暄刚刚才想起,比赛前夜,飞鲨应该住在王府,找到他家也没有什么意义。 “上次我让你打听九头鸟的弱点,你打听到了吗?” 明天比赛,九头鸟将是首发射球手,九头鸟才是他们重点关照的目标。 “他的左臂受过伤,好像是前年摔下马骨折了。” 杨暄满意地点点头,“这个消息不错!” 杨晖试探问道:“如果九头鸟打不了,岂不是飞鲨要上场?” 杨暄不屑地冷笑一声,“一个没有任何比赛经验的少年,你还真把他当回事?” 停一下,杨暄又淡淡道:“放心吧!有人向我保证了,飞鲨会在比赛结束前上场,最多也就一盏茶的时间。” 杨晖心中暗喜,这家伙轻敌了。 ......... 宁王府的书房内,嗣宁王李琳负手站在窗前,眼睛里流露出难掩的愤怒和失望。 “是什么时候的事情?”李琳嘶哑着声音问道。 冷月沉静道:“应该几个月前就开始了,但最近一次他和对方接触,是两天前,杨暄在太白酒楼宴请他。” 李琳的愤怒来自于领队高练,他怎么也没想到,高练竟然暗中和杨家接触。 “是因为我给他的钱不够吗?” 冷月摇摇头,“恐怕不仅仅是钱,卑职听说高练之前在找关系,想让他儿子在县尉的位子上再升一级,卑职猜测会不会和这件事和杨家搭上了?” 李琳脸色更难看了,高练的儿子原来只是庆州方渠县的六曹司功,曾经带领乡兵剿了几路山匪,但功劳都归了县令,是自己帮他儿子说了几句话,他儿子才能以剿匪有功的名义升为县尉。 虽然只是从九品下阶,但这可是从吏升为官,没有经过科举走出这一步,除了荫官外,其他途径都是千难万难。 虽然按照规矩,有足够的功劳也可以由吏转官,但必须朝廷有人才行,僧多粥少,那么多荫官子弟盯着呢!哪里轮得到你? 李琳慢慢咬紧了牙,这种背叛的感觉让他心中恨得要滴血。 “还有一件关于高练之事,卑职也要禀报。” 李琳深深吸一口气道:“你说,还有什么?” “卑职听说九头鸟给了高练三百贯钱,高练许了他主射手之位。” 李琳沉默片刻道:“先生说,现在该怎么办?” “回禀王爷,如果我们不采取措施,明天的第一场比赛必输无疑。” “他会怎么做?” “回禀王爷,让九头鸟当射球手,本身问题不大,其他球员的球技和他也在伯仲之间,但高练说让飞鲨关键时候再上场,但什么时候是关键时刻,这就没有明确的规定了,就是由他说了算。” “革掉高练,还有别的领队可以推荐吗?” 冷月躬身道:“卑职有把握将王肃请回来!” 王肃是高练的前任领队,颇有能力,他率领的宁王队曾排名第九名,这是宁王马球队最近七八年来排名最高的一次,现在排名已经跌到十五名,连杨家马球队都不如。 三年前,王肃因为在李琳寿辰那天饮酒狎妓,被当时任副领队的高练举报,惹恼了李琳的妹妹吉安县主李纹儿,持剑将其赶出宁王府,王肃羞愧辞职。 其实李琳倒不在意,自己的寿辰也不是什么特殊日子,关键他妹妹痛恨狎妓,他顾及妹妹的面子,不得不同意王肃辞职。 李琳听说能把王肃请回来,顿时大喜,“他明天能回来吗?” “他在奉天县老家,恐怕明天来不及,不如请汉中郡王明日暂代领队,王爷觉得如何?” 汉中郡王李瑀是李琳的兄弟,是一个才学出众的王爷,可谓文武双全,不仅文学、音乐才华极高,而且剑法了得,马球也打得极好,开元年间还曾是宁王马球队的射球手,现官任太常少卿。 因为朝务繁忙,这两年和兄长聚会时间不多。 明天正好是休朝日,兄弟应该有时间,李琳欣然道:“等会儿我就去找他。” “王爷,高练怎么办?” 李琳冷冷道:“今晚先把他关押起来,等明天比赛结束后,把他赶出府去,再找他儿子的问题,举报给御史台。” “卑职明白了,另外飞鲨今晚还是不肯住在王府!” 李琳摆摆手,“不要勉强他,只要他明天及时赶来就行了。” 第五十二章 临阵换帅 李邺当然不可能在王府过夜,他晚上要练功,尽管王府内有河流,但很容易被人发现,每个武学世家都有自己独特的练功方法,都是隐秘,绝不能让外人知晓。 裴家也不例外,若不是裴旻没有儿子,李邺也不会有这个机会。 当然,张小胖这种坊间少年看见也没关系,反正他们也不懂,但被马球手们看见,恐怕就会有泄密的风险。 一更时分,李邺翻城墙奔到了沣水河畔,周围一片寂静,两里外的一座村庄也看不见灯光,他迅速脱去衣裤,用一块大石压好,手执马球杆一跃跳进了河水中。 李邺这两天很有感觉,他有一种要突破的感觉,当然不是指他要突破二生三的阶段,而是这个阶段中第一个步骤的突破。 每个阶段都有起、承、转、合四個步骤,第一个步骤就是‘起’,突破了这个步骤,也就是意味着他二生三阶段入门了。 他整整苦练了一个多月才终于看到了门槛。 但这也是四个步骤中最容易的一个步骤,第二个步骤是承,比较漫长,至少要苦练一年,枯燥而无聊,却是一点点的积累。 积累了足够的能量后,才能向最关键也是最难的第三个步骤发起冲击。 一旦突破第三个步骤‘转’,第二阶段基本上就成功了,而第四步骤合则是一种巩固,或者是一种拓展。 所以整个第二阶段实际上只有两次突破,一个是入门突破,一个是出门突破。 李邺现在面临的就是第一个突破。 他在水中顺水而漂,奋力在水中挥舞着十三式剑法,他不急不躁,一次又一次竭力后上浮。 第十次潜入水中时,他忽然在水底站稳了,水底的急流竟然冲不垮他,就像在井底一样,他稳稳地站在细沙上。 逆着暗流挥动球杆,阻力比井底大了十倍不止,但他挥出的速度却能和井底一样,虽然还是像在太空舞剑,但已经比前两天快了很多。 李邺一口气挥出十七下,才浮上水面,他知道自己突破了,但他为什么会突破他也说不清楚,就像他小时候学习游泳一样,练习几天后,忽然就能浮起来了。 很奇妙的感觉。 李邺深深吸一口气深深潜入水中,他又一次稳稳地站在水底细沙上,调动全身每一块肌肉的力量,劲力十足地劈出了第一剑...... 这时,裴旻就站在岸边的一株大树背后,默默注视着水面上荡起的阵阵涟漪,他知道李邺突破了,但这一次裴旻并不震惊,也不惊讶,他已经习惯了外甥的天才,李邺的突破完全在他的意料之中。 只是....李邺才耗时一个多月,而自己用了整整半年才突破。 .......... 次日天刚亮,李邺便准时出现在宁王府大门前。 乔行忠已经等候他多时,连忙带着他向马球场走去。 “高领队昨晚出事了!” 乔行忠小声道:“他可能涉嫌和杨家有勾结,王爷决定把他革除了,我也是一早才听说。” 李邺点点头,这在他的意料之中,他又问道:“那今天谁当领队?” “汉中郡王,王爷的兄弟,叫做李瑀,他年轻时也是马球高手,据说是飞龙的徒弟,他是太常少卿,今天只是过来帮忙。” 两人来到了球场,已经马夫把李邺的墨锦牵了过来,一名画匠熟练地给李邺脸上画了面具,两条黑色鲨鱼。 另一名家丁替李邺披挂盔甲,头部、脖颈、胳膊和腿都包裹得的严严实实,今天可是动真格的,连续三次被对方打下马,就会被罚出场,球队就会少一人。 “全体集合!” 队正九头鸟大喝一声,正在休息的球员们纷纷起身集结。 李邺牵马加入队伍,他站在最边上,宁王马球队的球服是蓝色,而李邺作为外援,他穿一身白色盔甲,在人群中格外醒目。 嗣宁王李琳陪同着一名身材高大的中年男子走过来,男子约三十五六岁,留着短须,眼若寒星,双眉似箭,不怒自威。 此人正是汉中王李瑀,他曾经在开元年间担任宁王马球队的射球手。 李邺虽然是第一次见到李瑀,但他有一种直觉,这个李瑀武艺很高,不是会打马球那么简单。 李瑀看了众人一圈,目光最后落在李邺身上,虽然李邺身材很高,但面容看得出还是少年。 “高练已经辞职,今天由我带领大家迎战杨家马球队!” 李瑀没有废话,说话干净利落,“我知道高练已经制定了具体的方案,大家也训练过了,所以我也不会改变方案,一切按照既定方案执行!” 众人都暗暗松口气,大家就害怕出现新方案,再训练也来不及了。 “杨家马球队是你们的老对手,你应该很了解,卑劣、无耻,不择手段,这就是杨家马球队,今天一定会有人受伤,但我不希望是你们,所以你们放手去打,一切由我来托底!” ‘赞!’李邺暗暗喝彩一声,这才是统帅的气质。 “出发吧!” 众人纷纷上马,催马鱼贯而行,队正九头鸟在最前面,李邺则走在最后。 经过李瑀身边时,李瑀淡淡问道:“你就是飞鲨?” “正是!” 李瑀从怀里摸出一颗麻雀蛋大小的金珠,随手往空中一抛,淡淡道:“打下你头顶上那只鸟!” 李邺球杆一甩,压根就没有抬头,金珠‘啪!’地打飞出去,只听一声哀鸣,一只飞鸟从天空落下。 李瑀手一伸,接住了落下的金珠,嘴角露出一丝笑容,“去吧!” 李邺催马跟上了队伍...... 这时,李琳走了上来笑道:“我说过,此子很厉害,没错吧!” 李瑀点点头,“今天有好戏了!” 李琳坐上马车走了,李瑀看了看地上的死鸟,淡淡一笑,自言自语道:“居然是裴旻的徒弟!” ...... 二十五支球队分为五个组,每组前两名进入复赛,也就是十强赛。 今天上午每个组都有一场比赛,此时比赛的是第三组的宁王马球队对阵杨家马球队。 从实力看,杨家马球队排名第十三,宁王马球队排名第十五,两队在伯仲之间,杨家马球队略强一点。 虽然宁王马球队有新秀飞鲨为外援,但场上押杨家马球队的人还是多一点,所有球迷都知道,新秀一般都没有经验。 马球比赛也分为上半场和下半场,主要是给战马喝水和休息,上下半场各燃三炷香,一炷香相当于现在的十分钟,半场三十分钟,整场比赛燃六炷香,一个小时。 今天的比赛在崇仁坊的左卫马球场举行,也就是李邺初试的马球场。 这座可以容纳两万观众的马球场已是人山人海,唐朝球场座位都是用砖石砌成,非常坚固结实,但没有什么座位号,随便坐,更多的百姓是站在球场四周,反正只有半个时辰,站不了多久。 最前面是士兵站岗,不准狂热的球迷们冲上球场。 双方都有助威队伍,挥舞战旗,战鼓声敲打得震天响。 大唐是尚武的时代,马球比赛的速度、力量、精准和激烈较量让球迷们如醉如痴。 两支球队骑马进场,球场上响起了山呼海啸般的欢呼声,这场龙争虎斗的比赛即将拉开序幕。 第五十三章 龙争虎斗(上) 裴三娘和木大娘也来了,裴三娘还押了一百贯钱,买宁王队获胜。 她们靠墙而站,裴三娘站在一块大石上,一手扶着木大娘的肩膀,能看到球场内的情况。 “别急,还没有开始呢!” 裴三娘眉头一皱,“怎么回事,我没有找到阿邺啊?” “阿邺说他是候补,会在关键时候上场。” “他怎么没有给我说?”裴三娘不满道。 贵客看台上已经坐了不少贵客,虢国夫人、韩国夫人、以及度支郎中兼太府寺卿杨国忠,杨国忠同时还兼任御史中丞,手握弹劾大权。 韩国夫人戴着帷帽,看不见面容,虢国夫人却丰姿冶丽,秀发如云,虽然已是半老徐娘,但依旧顾盼生辉,撩人心怀。 贵宾席另一边坐着嗣宁王李琳,还有另外两个兄弟,晋昌郡公李珽和魏郡公李琯,还有不少其他高官。 “李相国到!”有侍卫喝喊一声。 李林甫快步走了进来,众官员纷纷起身行礼,唯独杨氏两位夫人和杨国忠纹丝不动。 杨国忠还笑着向李林甫点点头,算是打了招呼,但两位夫人却连正眼都没有看他一眼。 李林甫微微一笑,直接坐在了李琳身边。 ......... 杨晖走到杨暄身边坐下,低声道:“奇怪了,高练不见了,领队席上坐的是李瑀。” 杨暄眉头一皱,“不会吧!昨天中午还好好的。” “但他确实没有来!” “不管他了,按照既定策略实施!” 今天的裁判叫做韩忠,是一名骑兵将领,规则不多。 第一,不准在无球时激斗,违者罚球;第二,激斗中三次落马,将被罚出场;第三,必须在三十步线和一百五十步线之间射门;第四、激斗时一方若丢下球杆,另一方则必须停手。 “呜——”低沉的号角声响起,两支马球队布下阵型,全场顿时沸腾起来。 裁判旗帜一挥,一只马球从天而降,比赛开始了。 马球被杨氏球队的大黄弩夺走,大黄弩是队正,也是一名传球手。 不等对方杀到,他一杆打出,马球如一条线飞出,全场的马球手都奔跑起来,战马疾奔,马球如闪电般在球场上飞驰。 杨氏球队发挥出色,在短短一炷香内已经连中两球,杨氏球队更是士气如虹。 四周观众如醉如痴,大声叫喊,宁王马球队的传球手黑豹接到球,不等球落地,挥杆一击,精准将球打到前方,九头鸟催马疾奔,向马球追去。 这时,大黄弩化身为截球手,追上了九头鸟,一杆向他后颈抽去。 九头鸟挥杆格挡,随即一脚踢向对方,大黄弩身体一晃,人在马背上消失,不等九头鸟收回脚,大黄弩从马肚子下钻出来,狠狠一杆打中了九头鸟左臂。 九头鸟身体一晃,又被对方连环一脚踢下战马。 杨氏马球队重新得到了发球权,九头球被记落马一次,落马两次就必须换人,落马第三次就麻烦大了,人被罚下,但又不准新人补充,场上就只剩四人,四对五,必输无疑。 坐在候补席上的李邺微微皱眉,他感觉九头鸟被踢下马有点牵强,这一脚他应该稳得住,难道是刚才打中左臂那一杆出问题了? 李邺的感觉没错,九头鸟左臂折断过,刚那一杆正打在他的断骨处,虽然没有被再度击断,但也痛彻心扉,他身形不稳,被对方一脚踢下马。 九头鸟被击伤了筋脉,他咬牙忍住,继续和对方激战,对方已经进了三球,宁王队这边还是零进帐。 这时,黑豹一个精妙的传球,九头鸟得到了机会,在对方截球手没有赶到前,他在五十步处一记射门,手臂却扯出一阵剧痛。 马球打歪了,直接打在球板上,距离球洞至少有三尺远。 四周球迷一片嘘声,五十步没有干扰射门居然会打歪,简直太臭了。 李琳霍地站起身,满脸怒容,这是怎么回事? 李林甫微微笑道:“王爷的宝剑该出鞘了!” 李琳向李瑀望去,李瑀却稳如泰山,一点也不紧张,李琳又慢慢坐下,不知兄弟葫芦里卖的什么药? 杨暄得意地笑了起来,高练给他的情报很精准,九头鸟贪功自私,不会轻易放弃首发射球手的位置。 所以杨暄便让高练推荐九头鸟为首发射球手,取代之前的三角蛇。 再击破九头鸟的旧伤,使他处于伤病状态,他没法准确射门,又不肯下场,这样他们就能争取到了半场时间。 下半场让没有经验的飞鲨上场,他能力挽狂澜吗? 双方你来我往,杨氏球队又射中两球,宁王队也射中一球,却是黑豹五十步外一球射中。 “呜——”号角声吹响,上半场结束了,杨氏球队也五比一领先。 众人纷纷离开球场休息,九头鸟翻身下马,踉跄走了几步,一头栽倒在地,晕了过去,四周球场上惊呼声一片,几名家丁连忙把他抬了下去。 戚勇低声对李邺道:“他最擅长这一招,装死避责!” 李邺暗暗摇头,九头鸟应该是左臂受伤了,但他早该下场,他却拼命支撑,球射不进,耽误了半场时间。 这时,李瑀走到李邺身边蹲下问道:“一百五十步能射门吗?” “应该可以,但我没有试过!” 李瑀又对众人道:“等会儿下半场,大家都围着飞鲨打球,每个人都是传球手、每个人都是截球手,飞鲨的位置在一百五十步左右,这样雄鹿就可以直接从底线把球传过来,你直接射门,不要给对方拦截的机会。” 众人面面相觑,一百五十步射门,可能吗? ......... 与此同时,杨暄也在给球员部署战术。 “下半场对方肯定会把飞鲨押上,大黄弩和恶鹰专门盯着他,只要一接到球,就给我把他打下马,二对一,不准手软,就算打残他,我也给你们兜着!” “时间是对方的命门,现在我们五比一领先,下半场没有理由让他们翻盘。” ........ 看台上,李林甫对杨国忠笑道:“杨国舅,不如我们打个赌吧!押一千贯,我赌宁王队能翻盘赢球,如何?” 杨国忠笑道:“我怎么好意思赢相国的钱?” 一旁虢国夫人冷冷道:“我和相国赌了,但不是一千贯,赌一万贯,相国要跟吗?” 李林甫笑呵呵问李琳道:“王爷同意我和夫人赌吗?” 李琳当然明白李林甫的言外之意,输了,这笔钱由自己掏,赢了,他未必会把这笔钱给自己。 但不管输赢,李林甫都把自己绑到他身上了。 翻手为云,覆手为雨,李林甫的手腕还真不是一般人能抗衡得了。 李琳心中暗暗叹了口气,只得点了点头,在杨家面前,他怎么可能示弱? “好!有王爷撑腰,这场球局我和夫人赌了。” 第五十三章 龙争虎斗(中) 下半场开始,李邺终于上场了,裴三娘一眼认出了儿子,激动得大喊道:“臭小子,给老娘勇猛一点!” 木大娘也急得站在半边大石上,金鸡独立,她捏着拳头喊道:“阿邺,一定要赢啊!” 飞鲨的出场使全场一片喧哗,毕竟他是新科状元,尤其击败了飞龙和烈凤的徒弟,飞鲨的名字早已传遍了长安。 双方部署阵型各自站位,李邺站在中线位置,他作为射球手必须要冲到最前面。 离李邺最近的对方球员是射球手小李广,但小李广根本不管他,每个人都任务明确,负责对付李邺的球手是大黄弩和恶鹰,两人一个在五十步线,一个在百步线,虎视眈眈盯着李邺。 裁判韩忠一挥战旗,马球再次从天而降,比赛开始了,所有人都纵马疾奔,四周观众的情绪被调动起来,欢呼声、呐喊声,鼓声如雷,震天动地。 马球的第一个落点大家都没有抢到,马球落地又高高弹起,传球手黑豹抢到了,一杆打出去,马球在空中疾飞,向李邺的后背追去。 按照比赛规矩,球还在进攻球员身后的时候,不允许拦截进攻球员,只有到进攻球员头顶或者他前方时,才能进行拦截,过早拦截要被罚球。 虽然不准拦截,但可以追球,追球的同时其实也是追人了。 百步线处的拦截手恶鹰从对面向马球疾奔而来,他奔到一百二十步线时,李邺已经纵马奔到一百五十步线。 马球精准落在李邺身边,前方的队正大黄弩忽然明白了,对方传的就是一百五十步线,飞鲨要在一百五十步线射球。 规定必须在一百五十线和三十步线之间射球洞才有效,但一百五十步线射球只有在四强赛中才能看到,极少在初赛中出现。 杨家马球队没有这个防御预案。 “快扔球杆砸他!”大黄弩急得大吼。 但恶鹰却没有反应过来,他已奔到一百三十步线左右,纵马向李邺冲去。 这时,李邺在一百五十步线上一杆打出,‘啪!’球杆击中了马球,马球腾空而起,在全场观众一片吁声中向远处的球洞飞去。 连恶鹰也顾不得冲击李邺了,勒住缰绳掉头望去。 马球飞出了一百五十步,精准入洞。 顿时全场欢腾,太厉害了,一百五十步射球啊! 裴三娘和木大娘激动得抱在一起,险些一起掉下大石。 汉中郡王李瑀蓦地站起身,兴奋得双手挥动拳头,大喊道:“好样的,就这样干!” 连老持稳重的李琳也差点跳起来,他还是克制住了,捋须呵呵直笑,“好!打得好!” 李领林甫眯眼笑道:“这一招剑走偏锋,确实出人意料!” 一开场,李邺便拿下了一分,五比二。 接下来是杨氏马球队发球,杨暄在场边用手拢嘴大喊,“大家沉住气,不要乱!” 马球在全场闪电般的飞来飞去,所有人都一球离手,绝不盘带。 对方射球手小李广接到了球,在百步外一杆打出,但他被宁王队截球手雄鹿干扰了,一球打在球洞边上,弹了出去。 被另一名宁王队的截球手抢到,挥杆一球打到中场,两名传球手同时杀到,两支球杆‘当!’一声相交,双马交错,黑豹抢先一步把球传了出去,对方小飞龙狠狠一杆打在黑豹后背上。 黑豹身体一晃,险些栽下马,他急忙拨马躲开。 黑豹这一球传过了李邺头顶,李邺纵马疾奔,大黄弩从斜刺里杀来。 他不管球,极为凶狠地向李邺腰部一脚踢去。 全场一片惊呼,有人大骂:“不要脸!” 李邺已经突破了第二阶段的入门关,他的感知、力量、速度等等各方面都提升了。 对方这一脚虽然又快又狠,但在李邺看来,对方就像慢动作一样。 他伸手一把抓住了大黄弩的脚,用力一推,大黄弩的身体飞了出去,重重摔落下马。 李邺随即一记格挡,‘当!’一声脆响,球杆挡住了后面恶鹰的偷袭,恶鹰狠狠一杆打向他的脖颈,显然是想把他的脖子打断。 李邺抬腿一脚,快得无以伦比,正踢在恶鹰的肚子上,只听‘砰!’一声,恶鹰的肋骨险些被踢断,五脏六腑翻滚,痛得他惨叫一声,翻身落马,这一脚不躺上几天时间,休想恢复。 干翻了两名截球手,李邺这才不慌不忙,一杆打出去,马球应声入洞,又进一球,五比三。 支持杨氏马球队的球迷一片嘘声和骂声,支持宁王队的球迷则欢呼声大作,鼓声敲得震天响。 杨暄脸色都变了,两個夹击一个居然还不是对手,难道对方是练家子? 杨暄反应过来,飞鲨不仅会打马球,而且武艺还厉害。 这时,比赛停止了,几名家丁跑上去把受伤的恶鹰抬下来。 “他怎么回事?”杨暄恼怒地问道。 “大公子,恶鹰被对方踢伤,有可能肋骨断了,对方太狠了。” “混蛋!” 杨暄狠狠骂了一句,对一名身材极为壮实的球手道:“灰熊上,给我拧断他的脖子!” 才过了一盏茶的时间,也就是五分钟,宁王队连扳回两球,五比三了,此时所有人不敢再肯定杨家球队一定获胜,大家都屏住呼吸,紧张地注视着球场上的比赛。 比赛继续进行,这时,杨家马球队射中一球,夺回一分,但大家欢呼声没有结束,杨家马球队便犯规了。 犯规人是刚上场的灰熊,马球还在李邺身后,他便冲上去挥杆抽打李邺,他虽然壮得跟熊一样,但速度却远不如大黄弩,而且脑子也不够灵光。 这一杆没有抽到人,反而被李邺反手一巴掌,狠狠抽在他长满横肉的脸上,大脸立刻肿了起来。 灰熊被打得昏头转向,四周都在旋转,眼看要掉下马,吓得大黄弩一把托住他,让他抱住了马脖子。 “噗!”灰熊向地上吐出了三颗带血的牙齿。 大黄弩心都凉了,刚才他被李邺抓住脚掀下马,其实他知道李邺手下留了情,对方的像钳子一样,力大无比,完全可以直接拧断他的脚脖子,他就终生残废了。 灰熊长得这么强壮,从未吃过亏,却被他一巴掌打掉三颗牙,这家伙太狠了,才十四岁啊!简直是妖孽。 这时,裁判韩忠举起了旗帜,示意灰熊犯规,这种比赛双方都是权贵,谁也得罪不起,最好的办法就是秉公执法。 灰熊在一百二十步处犯规,那就是意味着对方要在一百二十步处发球,这个距离可以直接射门了。 李邺催马奔跑几步,一杆打出,马球应声入洞,六比四,刚刚拉大了比分,又被追上了。 气得杨暄一拳砸在桌子上,自己让他拧断李邺脖子,不是让他犯规,真是蠢货啊! 第五十四章 龙争虎斗(下) 木大娘毕竟年纪大了,一只脚站不住,只得在大石头上坐下,听裴三娘现场解说。 “那个高胖子被臭小子打了一耳光,牙齿都打掉了,咦!他的速度变得好快。” 裴三娘忽然反应过来,儿子的出手速度已经超过魏瘸子。 “然后呢?进球没有。” “罚球进了,现在继续比赛,阿邺传给另外一个同伴,同伴没有打进!” 木大娘恨恨骂道:“真没用,王爷养了一群酒囊饭袋!” 裴三娘还在震惊儿子的出手速度,虽然她知道儿子在练裴家失传已久的心法,但他才练了一个多月啊! 自己儿子这么快就突破了,裴三娘虽然惊讶,心里却也美滋滋的,谁不希望自己的儿子有出息呢! 这时,球场上再次出现了戏剧性变化,李邺催马冲到中场,大黄弩和灰熊紧追不舍。 宁王队截球得手,雄鹿一杆打了回来,李邺没有拦球,在空中一挑,球改变了方向,向西南方向飞去。那个位子是大黄弩的,但大黄弩被他带到了中线,西南方向出现了空挡。 最近的人却是黑豹,黑豹大喜,催马疾奔,没有人拦截他。 五十步一杆射出,马球应声入洞。 六比五了,下半场赛程刚过半,宁王队便渐渐追上来了。 ………. 虢国夫人嘴抿得很紧,脸色越来越难看,上半场那么流畅,下半场却一塌糊涂,她忍无可忍,吩咐杨国忠道:“你派人去问问暄儿怎么回事,怎么越打越乱了?” 杨国忠苦笑一声,把一名手下招来,低声吩咐他几句,手下点点头,快步去了。 李林甫捋须望着场上奔跑的李邺,这孩子居然是自己的孙子,不仅马球打得好,还武艺高强,想必也和裴旻有关。 他忽然想到了高力士,如果这孩子能得到高力士的青睐,对自己地位的稳固可是大有好处啊! 和高力士的人情比起来,得罪宇文家族又不算什么大事了。 这件事得好好规划规划....... 马球场上比分已经打到八比七,双方又各进两球。 李邺打中线,兼传球手和射球手,而黑豹变成了射球手,这种战术安排使李邺一人顶两人,就仿佛全场宁王队多了一人。 雄鹿再次传来一个漂亮的地滚球,非常有力,打出一条直线。 李邺纵马疾奔,瞬间在一百步线追到了马球,灰熊眼看对方要挥杆了,他急得大喊一声,一纵身向李邺扑来。 大黄弩去防御黑豹了,黑豹那边若没有人防御,他随时可以从容射门。 按理,应该是灰熊去防黑豹,大黄弩来防御飞鲨,但大黄弩没有信心了,飞鲨给他的警告他不可能不知道,若自己再下死手,对方恐怕也要下死手了,自己非伤即残,可如果自己不下手,杨暄也不会饶过自己。 三十六计,走为上,大黄弩是队正,他命令灰熊防御飞鲨,自己跑去防御黑豹,现在黑豹是宁王队场上队正,正好应该由自己防御。 李邺早有预案,他眼角一扫,见灰熊竟然凌空向自己扑来,想把自己扑下马,估计这家伙会相扑。 李邺侧身一掉马头,灰熊顿时扑了個空,‘轰!’硬生生摔下马去。 李邺一纵战马从他身体上方跳过,挥杆击球,马球再次应声入洞。 八比八,追平了。 在距离比赛还有一盏茶之时,双方打成了平手。 这时,所有人心里都悬了起来,搞不好杨家马球队会输。 杨暄急得来回踱步,大黄弩这个混蛋怎么能让灰熊独自一人防御飞鲨,无论反应还是身手,都和对方相差太远。 “小飞龙,你退回来参加防御飞鲨!”杨暄跑到场边用手拢嘴大喊道。 这是唯一的办法,同样让目前打传球手位置的小飞龙也身兼二职,传球和防御。 小飞龙也听见了喊声,他万般无奈,催马向李邺奔去。 就在这时,马球过顶落在百步线前,这是宁王队断球手雄鹿一记解围,把球打了出来,李邺催马疾奔,向马球追去。 灰熊和小飞龙大惊失色,一左一右向李邺扑去,灰熊在前面封住了李邺射球的路线,而小飞龙则抄到后路,挥杆向战马墨锦的屁股狠狠打去。 李邺的战马墨锦原本是小飞龙的,小飞龙知道这匹马的个性,最恨人拍它的马屁,一拍必然暴怒。 ‘啪!’马球传了出去,飞向了黑豹。 ‘啪!’小飞龙的球杆也狠狠打在马屁股上。 墨锦顿时一声暴叫,飞起一脚,将小飞龙的球杆踢成两段,斜刺里撒蹄狂奔起来。 四周观众一片惊呼。 李邺措手不及,险些被掀翻下马,这时,他在河底练出的强大定力终于显示出来,他双腿紧紧夹住马鞍,任命战马上下狂颠,他始终稳如泰山。 马球又被黑豹敲了回来,这是一次绝妙的配合,让黑豹做一次中转传球,只是李邺战马发狂使这次配合的难度加大了十倍。 电光石火,马球掠过李邺身边的一刹那,李邺斜身飞杆打出,九十步外一记劲射,马球应声入洞。 九比八,宁王马球队反超了,也就在这时,‘当!当!当!’比赛结束的锣声敲响。 杨暄痛苦地按住头,他竟然失败了。 看台上,杨国忠颓然坐下,目瞪口呆,他又回头担心地看了一眼虢国夫人,虢国夫人面无表情,但手中的团扇被她捏成一团。 李琳一声高呼,跳了起来,他激动得失控了。 李林甫也笑眯眯站起身,向虢国夫人走去....... 东看台上一片欢腾,这边都是宁王队的球迷,球迷激动得大喊大叫,载歌载舞,欢呼胜利。 裴三娘正从地上爬起来,颇有点狼狈,她激动过头,一脚踩空,从大石上摔下来,木大娘连忙上前扶起她。 “没事!没事!臭小子表现不错,今天老娘居然赢钱了!”裴三娘开心得哈哈大笑。 赛场上,五名球员欢呼拥抱在一起,或许是感受到了胜利,狂暴的墨锦也终于安静下来。 ......... 宁王队开门大吉,赢了第一场比赛,嗣宁王李琳异常欢喜,当即奖励五名场上球员每人五百贯钱,场下球员也奖励每人两百贯,连刚刚碰巧苏醒过来的九头鸟也得到了两百贯钱奖励。 这场比赛,李邺连上场薪俸带奖励一共拿了一千贯钱,就连他母亲裴三娘也押注获胜,赢了一百五十贯钱,她破天荒地买了十斤羊肉回家犒劳儿子。 失落的只有杨家马球队,当然,他们还有出线机会,就看后面几场的表现了。 但真正的大输家是虢国夫人,她输给了李林甫一万贯钱,李林甫却转手把这一万贯钱捐给了天子李隆基和杨贵妃的梨园。 虢国夫人的钱哪里是那么好赚的。 第五十五章 破烂得宝 次日没有比赛,也没有训练,李邺一早便找到了小胖张平。 ‘小张杂货铺’的大招牌又重新挂了起来。 “这个招牌花了多少钱?”李邺指着招牌笑问道。 张平挠挠头道:“五贯钱,我爹爹说,这次换个好一点的招牌。” “那位知道吗?”李邺看了一眼对面的药铺。 “他怎么不知道?他还特地跑来说,他认识一家最好的招牌店铺,只要二十贯钱就可以请慈恩寺的上林法师开光,我爹爹没睬他。” “他什么表情?” “恼羞成怒呗!又气又急,骂骂咧咧回去了,还表示,再也不会来我家买东西,事实上,他从来就没有来买过。” 李邺哑然失笑,这时,张平母亲热情的招呼李邺进去喝茶,李邺笑道:“婶子不用客气了,我和小胖有点事,马上就回来!” “去吧!去吧!现在不用他看店。” 李邺的仗义相助,张平一家都对他感激不尽。 “阿邺,带我去哪里?” “别问,跟我走就是了,肯定是好事情!” 李邺带着张平来到了坊内的铁匠铺,铁匠铺是一对父子经营,姓蒋,老蒋是个马球迷,小蒋也是,父子二人是骁骑卫马球队的忠实球迷。 骁骑卫马球队的每场比赛,父子二人都要去加油助威,只要铁匠铺关门歇业,大家都知道必然有骁骑卫马球队的比赛。 不过昨天老蒋也跑去看了宁王马球队和杨家马球队的比赛。 “昨天杨家球队太让人失望了,上半场打得多好,下半场就像不会打球一样,他们那个小李广三次射洞都不中,还小李广,狗屎!” 老蒋赌球亏了钱,心中不爽得很。 “老爹,你不是说是飞鲨表现出色吗?” “飞鲨表现出色是一回事,但飞鲨不是截球手,截球手没变,变的是杨家马球队都不会射球了,小李广射丢三次,另外两个混蛋也各射丢一次,老子就想冲上去暴打他们一顿!” 李邺笑眯眯道:“蒋大叔,打人就不对了,还是打铁吧!” “阿邺,去学打马球吧!那飞鲨身材和你差不多,但人家打球赚大钱了。” 旁边张平嘴唇动了动,差点就要说出来,‘飞鲨就在你面前呢!’ 李邺摆摆手,“赚钱哪有这么容易,大叔,看看这個!” 李邺将一张图样递给老蒋,“这个能做吗?” “这不是铁锅吗?有钱人家才用,你用它干什么?” 李邺当然是想帮张平家一把,他还记得后世几个菜谱,让张平学会,三桥镇那家小店就能救活了。 但首当其冲他要一口炒锅,炒锅宋朝才开始普及,但不代表唐朝没有,实际上汉朝就有了,只不过是权贵人家才能使用。 一直到隋唐,铁炊具从来都是有钱人家才用得起,普通人家都是用陶器做饭做菜。 “我肯定有用,大叔能不能做?” 老蒋想了想,问儿子道:“上次我收那批废旧铁炊具中,有没有铁锅?” 小蒋挠挠头,“我忘记了!” “笨蛋!” 老蒋只得道:“我去后面找找看,有现成的,我就不用做了。” “我也跟你去!” 李邺也想把家里的炊具换一换了,他家各种二手炊具用了十几年,早就破烂不堪。 铁匠铺后面一间小屋是仓库,里面堆满了收来的废旧铁器。 房间没有窗户,很暗,老蒋点燃了油灯,昏黄的灯光下,各种铁器堆积像小山一样。 “前两天西市一家酒楼换了东主,旧东西都不要了,我去收了一批铁炊具回来。” “大叔,这个炖锅我想要,多少钱?”李邺眼疾手快,发现了一口黑漆漆的炖锅,凭重量,他直觉是一口铜锅。 “你要的话,三百文给你了,我两百八十文收来的。” “还有这个铁壶我也要了。”李邺又发现一个铁壶,很完整,品质很好。 “有眼力,这铁壶新的话至少要一贯钱,这个半旧,两百文拿去!” 裴三娘特别喜欢买二手货,哪怕有钱了她也改不了这个习惯,很巧,李邺也是一样,他上辈子就喜欢逛闲鱼。 这时,老蒋找到了铁锅,笑道:“蛮完整的,手柄断了,我给你接个新的,这口铁锅在西市卖不会低于两贯,我这里嘛!你给三百文。” 李邺一口答应,“可以啊!什么时候能接好手柄?” “要中午了,我还有个活比较急。” “没事,大叔,这个香炉多少钱?”李邺又找到一个香炉。 “那是铜的,你要得给我一贯钱。” “还有这两个铜盆,还有这个铁罐子,我都要了!” 李邺一口气买了九件铁铜器,老蒋给了他一个优惠了,五贯钱。 李邺借了他家的驴车先运回家去,铁锅中午再来取。 “阿邺,你是不是发现了什么?” 张平不愧是和李邺一起长大的,很了解李邺,他感觉到李邺一定是发现了什么,才会这么急匆匆要走了。 “嘘——”李邺竖指头嘘了一声,向两边看看,低声道:“那个香炉有问题。” “有什么问题?” “回去就知道了。” 两人匆匆回来李邺家,把八件物品都搬进了小院,李邺抱着那只漆黑的香炉。 “你说吧!香炉有什么问题?” 李邺神秘一笑,取来他的短剑,在香炉脚部刮掉一点点黑皮,顿时银光闪闪。 “啊!是白银。” “是吧!老蒋这次看走眼了,一只银香炉居然当成了铜炉。” “伱小子最近真是财运滚滚,连买废铁都能发财!” 张平胖脸上写满了羡慕,“这么大,得有多少斤啊?” “估计有十斤左右!” “一斤十六两,我日,一百六十两银子啊!” 李邺拍拍他肩膀,笑眯眯道:“我今天要教你的事情,保证你几个月就发财了。” “你教我什么?” “我打算教你做几道菜......” 张平夸张地后退几步,故作惊恐地瞪大眼睛。 李邺上前给他后脑勺一巴掌,“至于吗?看我像看见鬼一样,我给你说,如果你张小胖三个月内翻不了身,欠我的两百贯钱就不要你还了。” 张平眼睛一亮,“真的?” “废话!我李邺一言既出,驷马难追。” 张平又像泄气的皮球,“但爹爹不会答应!” “那你就相信我,我保证让你翻身发财!” “好!我信你。” “阿邺!” 木大娘从厨房走出来,皱眉头望着院子里满地的旧餐具,“你买这些破烂回来做什么?” “破烂?” 张平跳了起来,“大娘,你不知道阿邺他买了只香炉,居然是......” 李邺一把捂住的嘴,“别在这里瞎咋呼,财不露白懂不懂!” “好吧!我不说了。” “你替我去把驴车还了,记住了,别再去仓库里找,我太了解你的鬼心思,你会让老蒋怀疑的,我找过了,就发现这只香炉,没有第二只。” “那么大一堆,你哪里找得过来!” 张平不甘心道:“再说香炉一般都是一对,万一有呢?” 李邺其实也并没有仔细找,想想也对,万一真还有一只,被老蒋发现了银子的秘密,他肯定会来找自己。 “现在别去找!” 李邺附耳对张平低声道:“明天上午骁骑卫有比赛,咱们明天上午从后门翻进去找,找到归你。” 张平大喜,高高地竖起大拇指。 第五十六章 妙手小厨 下午,两人骑毛驴来到了三桥,看见大门紧锁的小酒馆,张平叹了口气,“真不想回这里啊!” 李邺拍拍他的肩膀,“别这样说,这里会是你的翻身之地!” “但愿吧!”看得出,张平并没有信心。 进了小酒馆,酒馆大堂摆了四五张桌子和长凳,上面布满灰尘,筷笼里也全是灰尘。 张平心酸道:“开业三天,只来了五个客人,还是图开业便宜来的,我爹爹看着他们吃喝,眼睛一点点变得绝望。” “别想这些不愉快的事情了,赶紧生火摘菜,给我打下手!” 李邺拎了一大包食材和铁锅走进厨房,厨房里都是铁炊具,鼎鼎罐罐,唯独没有铁锅。 油盐酱醋米也有,角落里还有些蔬菜,但已经蔫黄了,张平母亲怕刺激到丈夫,酒馆所有的东西都没有拿回去。 李邺上辈子的父亲是川人,经常在家里炒几样菜,他记得特别清楚,也很熟练。 一道是鱼香肉丝,另一道是回锅肉片,还有一道宫保鸡丁,还有麻婆豆腐,蒜泥白肉他也会一点。 他这辈子并不指望做菜发财,便决定提携小胖一把,他长得这么高胖,脑袋大,脖子粗,正好是做厨师的命。 先做鱼香肉丝,鱼香肉丝讲究咸甜酸辣兼具,姜葱蒜香气浓郁。 他没买到猪肉,只买到鹿肉,也只能将就,长安这边肉食主要以羊肉和鹿肉为主,猪肉很少,或许别的地方有,反正李邺今天没有买到。 肉切成丝,拌上黄酒和葛粉。 胡萝卜有,木耳有,但木耳非常贵,成本太高,他最终没有选,改用有异香的芹菜。 青椒唐朝还没有,只能用大葱替代,然后是勾芡,酱油和醋,但白糖没有,用麦芽糖粉替代,味精也没有,但有醢,醢就是腌制肉酱,比味精鲜美多了。 李邺用鱼肉做成的醢,鱼香肉丝嘛! 张平烧燃了火,在一旁全神贯注地看着。 李邺这一套他从来没有见过,真的记不住,他挠挠头道:“阿邺,能不能写下来啊!” “废话!写下来你认识字吗?” 李邺瞪了他一眼,“这可是宁王府大厨不传之谜,被我学到了,我多教你几遍,你好好记住,这几道菜够你受用一辈子。” “你来炒,我教你!” “怎么炒?” “还忘得怎么练剑的吗?左一劈,右一劈,然后挑刺,然后剜,把菜翻转过来,别那么用劲,锅都要被你劈成两半了。” 忽然又想起一事,李邺问他道:“你还蹲马步练剑吗?” 张平点点头,“我天天坚持,从来没有一点懈怠,我觉得只有练武能改变我的人生。” “炒菜也能改变!” 李邺开始教他调醤了,“记住分量,别放多了,对!一勺醢就够了,调个味儿。” “然后开始放油,慢一点!再慢一点!死胖子,火是不是熄掉了?” ........ 张平呆坐在桌前,他这辈子从未吃过这样的美味,舌头都差点吞下去了。 难怪阿邺说这是御厨秘技,皇帝吃的菜啊! 李邺端着水杯,无语地望着桌上的光盘,他去隔壁要一杯水的功夫,一盘鱼香肉丝被这死胖子吃得干干净净,也不给自己留一口。 “我们再做,还有菜呢!”张平被李邺严厉的目光看得有点心虚了。 “这次你来做,我在旁边指导!” 张平战战兢兢抄起了铁铲....... 辛辛苦苦炒出的菜被李邺无情地倒掉了。 “你炒的是啥?鱼香肉丝?我看鱼香肉屎还差不多,狗都不会吃,谁让你用柜子的肉,那都放了多少天了?” 李邺恨得咬牙切齿道:“去把菜板洗干净,上面臭的,知不知道?” ........ 一直忙到天黑,李邺骂得嗓子冒烟,人都快累瘫了,才终于吃到一口勉强像样的鱼香肉丝。 “回锅肉改天再教伱,我要回去了。” 张平有个最好的优点,就是能持之以恒,他见食材还有很多,便对李邺道:“你回去给我娘说一声,就说我在这里打扫房间,今晚就不回去了。” 李邺一伸手,“钱袋子!” “干嘛?” “拿来!” 张平磨磨蹭蹭取出钱袋子,被李邺一把夺了过去。 “没有钱,巷子里那帮女人就勾不了你的魂,给我老老实实做菜,若明天上午我尝得不满意,回锅肉就别想了!” 李邺扬长而去。 张平又从怀里摸出一块碎银,约莫两钱,他看了半晌,只得长叹一声,把碎银揣回怀里,又去厨房开始做菜了。 ........ 次日一早,李邺在家里夹了一筷子鱼香肉丝,细细咀嚼。 张平眼睛布满了血丝,绿豆小眼一眨不眨地盯着李邺。 李邺把钱袋扔在桌上,笑着点点头,“还可以!” 张平腿一软,差点瘫掉了,擦擦额头上的汗,长长松了口气。 “其实我昨晚几乎都成功了,但我怕忘记,反复做,做了十一次,把食材全部用完为止。” “好香!” 裴三娘被香味吸引过来,拾起筷子,李邺连忙道:“娘,那是我的筷子,我用过了!” “有什么关系?” 裴三娘用筷子敲了他一记,这才夹起一筷子菜塞进嘴里,眼睛一亮,“这味道好!真是美味,小胖,是你做的?” 张平挠挠头,不好意思道:“婶子,这是阿邺教我的。” 裴三娘狠狠瞪一眼儿子,“臭小子,你什么时候会做菜了?” “娘!这是宁王府御厨的秘技,我偷学到的。” 裴三娘并不关心儿子哪里学来的,她只关心自己还能不能再吃到。 “你赶紧教会木大娘,我们也可以吃几顿好菜了!” “我改天教,娘,你给木大娘留一点,别全吃了。” 张平连忙抱拳道:“婶子别急,我今天还要练习,晚上端一大盆回来!” 李邺忽然想起一事,咳嗽一声道:“今天好像有骁骑卫的马球比赛!” 张平一拍脑门,他早把这件事忘记了。 ........ 今天有骁骑卫的马球比赛,铁匠铺的蒋氏父子是最忠实的球迷,宁可生意不做,也要去为球队加油。 昨天李邺就知道该怎么打开仓库的门,他们从铁匠铺后面轻轻翻进了院子,趴在院子里打盹的黑狗忽地一下子站起身,目光凶狠地盯着翻墙进来的李邺。 但一块香喷喷的肉扔到它面前,一向只能吃粗麦饭黑狗哪里吃过这么美味的东西?一块不够再吃第二块,吃完两块后,黑狗的目光变得温柔而感激了。 李邺摸摸它的头,又笑眯眯指指仓库门,黑狗懂事地趴了下来。 ‘这人自己见过,昨天来买过东西,菩萨心肠啊!’狗狗的心思。 李邺从地上一个破盆子下面摸出一串钥匙,打开了仓库门的铁锁。 向张平招招手,两人一闪身进了仓库,黑狗翻个身,四脚朝天,眼睛慢慢闭上,开始打盹了。 第五十七章 谁是棒槌 李邺举着油灯在一堆破铜烂铁中找了约莫一刻钟,果然从最底下抽出一只香炉,和自己那只一模一样,重量似乎更重一些。 张平欢喜得差点跳起来,“我没说错吧!真有一对。” “走!回去再说。” 两人吹灭油灯,离开了院子,黑狗长长打了个哈欠,‘咱啥也没有看见!’ ......... 回到家里,李邺稍微打磨一下,黑漆漆的表面露出了闪闪银光,果然是纯银铸造的香炉。 这只香炉比那一只更重,上面多了一只蹲兽。 李邺取出两百两银子,把一堆银子推给张平。 “这只香炉我要了!” 张平默默点头,又把两百两银子推了回来,“还给你!” “你怎么向你爹爹解释,哪里来的钱?” 张平摇摇头,“我暂时不会告诉他们,我要练习厨艺,等我练熟了,你再教我另外一道菜。” 李邺又取出十两银子,笑着递给他道:“去吧!十两银子足够你买食材了。” 张平走了,李邺把床下另一个香炉找出来,把两个香炉放在一起,果然是一对。 他又仔细看新香炉底部的刻字,昨天晚上他就发现了,香炉下面有刻字:‘敕赐卢国公’,落款时间是贞观十一年。 这显然是唐太宗李世民赐给卢国公的,但卢国公是谁? 李邺昨晚问了木大娘,木大娘也一脸茫然。 这时,裴三娘一阵风似的冲了进来,“阿邺,我房间里的银子是不是你拿了?” 李邺点点头,指指香炉,“我用来买这座香炉了!” 裴三娘大怒,“你疯了吗?这种铜香炉能值多少钱?” “娘,不是铜香炉,是纯银香炉,你仔细看看?” 裴三娘眼中的怒火顿时烟消云散,她上前抚摸银光闪闪的部分,眼睛越来越亮,兴奋问道:“哪里弄来的?” 李邺没有隐瞒,把情况说了一遍。 裴三娘蓦地瞪大眼睛,“这一个....是偷铁匠铺的?” “娘,这叫捡漏,卖给老蒋的人,还有老蒋自己都没想到它是银的,一贯钱就卖给我了,估计他就五百文收来的。” 裴三娘心烦意乱地走了几步,叹口气对儿子道:“邺儿,你得答应娘.......” “我知道!” 李邺知道母亲想说什么,抢先道:“我不是小偷,也没有这个习惯,就这一次,保证不会再有下次!” 裴三娘点点头,“那就好,这次娘就不说你了,明天我把铁锥还给他,不要他找钱了。” “娘,那支铁锥应该是名将兵器吧!说不定也很值钱。” “说什么呢?那是你三年前捡破烂箭头熔化后打制的,我给了老蒋一贯钱的工费,你忘了?” “不可能!” 李邺仔细研究过那柄铁椎,打造得很精美,上面还有刻字,只是刻的小篆,他没有认出来。 “伱亲眼看见他打造的?” “那倒没有,我上午把一袋箭头给他,他下午就把铁锥给我了。” 李邺哑然失笑,这個老蒋真是个棒槌,自己捡到宝,又把宝让给别人了。 “娘,那个铁锥我喜欢,过两天我再去买他几样东西,多给他点钱!” “你喜欢就留下吧!” 裴三娘对香炉更感兴趣,虽然她很不赞成儿子去偷香炉,但她也没有迂腐到把香炉还回去的地步,银香炉怎么能还? 她上上下下打量香炉,越看越喜欢,“这香炉蛮精致,我去找人看看,值多少钱?” “娘,这是皇帝赐给卢国公,你知道卢国公是谁吗?” “卢国公?” 裴三娘觉得这个名号好熟悉,她皱眉想了想,“好像我知道,爹爹给我说过,我们裴家和他还有渊源!” “哎呀!答案在我眼面前了,可就是想不起来,是谁呢?” 裴三娘一时想不起来,急得直绕圈,她忽然一拍脑门,“我想起来了,是开国功臣程咬金!” 就是那个卖私盐、劫皇杠,三板斧定瓦岗的程咬金? 李邺当然知道那是小说的形象,真正的程咬金可是隋唐名将,后来又改名为程知节。 李邺脑海里忽然电光石火般闪过一个念头。 “我知道了!” 他一阵风似地跑出去,片刻,拎着母亲的铁锥跑回来,放在桌上笑道:“这也是程咬金的兵器!” “你怎么知道?” “上面有字,是小篆,我之前没有认出来,现在我知道了,就是‘知节’二字,程咬金又叫程知节。” 裴三娘点点头,“看来也是和香炉一起的,有人偷了程家的东西,一股脑卖给了老蒋。” “娘,咱们把它还给程家吧!” “就这么白白还给他们?” “当然不是,我也是花大钱买回来的。” 裴三娘哑然失笑,点点头道:“你处理吧!娘就不过问了,你别开价太狠就是了。” 李邺只是笑了笑,母亲以为他想趁机敲诈程家的钱,其实不然。 他那个时代是人情社会,多个朋友就多条路,唐朝应该也是一样。 ......... 但李邺又有了想法,仓库还有没有程家的东西? 午饭后,李邺又跑去铁匠铺,今天骁骑卫马球队大胜,老蒋和小蒋高兴得眉飞色舞。 听说李邺又要买东西,老蒋带他去了仓库,李邺这次彻底翻了个遍,让他失望了,剩下的都是破铜烂铁,不过他还是找到了一个有用的东西,一只铜甑,有点像蒸笼,但这是用来蒸酒的。 这玩意重二十斤,老蒋开价三贯,李邺扔下十两银子,把那条黑狗也一并牵走了。 虽然这条黑狗不够敬业,但李邺还是很喜欢它,他们家也需要一条看家狗。 老蒋握着沉甸甸的十两银子,笑得嘴都合不拢,今天双喜临门,上午骁骑卫马球队大胜,下午又遇到一个小棒槌。 ........ 李邺家里又多了一个成员,小黑,一只乖巧的看家狗,木大娘在厨房旁边给它搭了窝,正好家里有个很大的木箱子,让它倒下来,里面铺着旧被褥,小黑狗欢喜在木大娘腿边打转,尾巴直摇。 搭好窝,小黑狗立刻钻进去,头朝外趴在自己窝里,不肯出来了。 木大娘疼爱地拍拍小狗的头,“乖孩子,大娘给你弄点吃点了。” “我正好有盘子!” 李邺跑回屋,从床下扒出来一个大木盘子,是用来放小石头,现在没什么用了,正好可以给小黑吃饭。 第一顿饭,小黑吃了一个鸡头和半碗剩饭,又跑到井台边的木盆里喝点洗菜水,便舒服地趴在窝里。 李邺又在门边墙根下挖了一个狗洞,小黑便可以自己出去玩,去解决方便,唐朝的狗还是比较好养,只要吃饭时给它留点剩饭,其他就不用主人操心了。 一更时分,李邺出发了,小黑迎了上来,李邺摸摸它的头笑道:“我晚上回来时别叫唤,记住!” 小黑摇摇尾巴回窝去了,李邺翻墙而走,向城墙方向奔去……… 第五十八章 锦囊妙计 上次突破后,李邺便进入了一个漫长的平稳期,又叫积累期,这个积累期大概持续一年或者两年,因人而异。 裴旻告诉过李邺,一旦在水挥剑速度和岸上一样,那就积累到位了,开始进入突破期,至于突破是一种什么样的表现,裴旻没有说。 李邺赤身沉入水底,以球杆代剑,稳稳的一剑劈出,在水面上形成了一道长长的波痕。 这时,河边出现了两个人影,一个身材高挑而苗条,一个身影瘦小苍老。 “师父,他居然下水了!” 苍老的身影是一個老妇,她淡淡道:“裴家的控制心法都是在水下练成的,我当年也是!” “难道我不行吗?” 老妇摇摇头,“傻孩子,这不是一般人能练成,要有极高的悟性,五十年来,除我之外,也只有裴旻一人练成。” “师父,他能练成吗?” 老妇注视着水面一道道波痕,暗暗点头,这孩子很稳健,不急于求成,每一剑都追求高质量,这才是积累之道。 小小年纪就已经入门突破了,难得啊! 老妇从旁边大石下摸出一个小盒子,打开看了看,又摇了摇头,把盒子又放了回去。 “已经二十三剑了,他要出来了,我们走吧!” 两人转身离去,速度疾快,像箭一般地远去了。 这时,水波一响,李邺从水底冲了出来,大口大口呼吸。 他疑惑地看了一眼岸边,刚才他隐隐感觉岸上有人,但现在一个人影都没有,难得是自己感觉错了? 他又看了看大石下面,衣服和药盒都在,李邺便不再关心,深深吸一口气,再一次潜入水底。 ……….. 次日一早,李邺来到了嗣宁王府,他们三天后要进行第二场比赛,对阵剑南军马球队,剑南军马球队虽然是从剑南军挑选出的精锐组成,但它们并不是强队,而是所有军队马球队中最弱的一支。 今天的领队不再是李瑀,汉中王李瑀只是临时帮忙,他朝务繁忙,实在抽不出时间,今天是新任领队王肃。 不过今天交接,李瑀还是抽出了半天时间。 王肃其实是前任马球队的领队,因为触怒李琳的妹妹吉安县主而被迫辞职。 这次高练被革职,冷月又将王肃请了回来。 但马球队的老球员只剩下九头鸟和黑豹,其他人都没有和王肃打过交道。 “第二场比赛,沿用第一场比赛下半场的战术,飞鲨兼职副传球和副射球二职,黑豹为主射球手,九头鸟为主传球手,雄鹿为主截球手,黑鱼为副截球手。” 王肃身材瘦小,但很有威严,也很公正,说一不二,他的布局也让大家心服口服,虽然李邺只是副射球手,但他毕竟是外援,宁王马球队还需要培养自己的主射球手。 之前的主射球手三角蛇被开除,九头鸟上位为主射球手,却差点丧送了宁王队,王肃毫不犹豫地重点培养黑豹。 但九头鸟传球确实不错,所以还是让他担任主传球手。 接下来便是训练比赛,王肃和高练不同,他严禁训练中伤害队友,用他的话说,他们训练的是战术,而不是拳脚打斗。 “所有人都要围绕着飞鲨,传球要优先传给他,射球也要优先给他,这两天的训练就是让百步射和六十步融为一体。” 王肃站在场边,目光严厉的注视着场上球员的表现,球员也在贯彻他的意图,重点训练李邺的百步远射和黑豹的六十步射,以及他们两者之间的配合。 李瑀慢慢走到王肃身边,注视着场上的李邺道:“你觉得他如何?” “谁?飞鲨?” 李瑀点点头,王肃忧虑道:“说实话,我很担心!” “为什么?”李瑀一脸诧异。 “他太优秀了,我担心明年怎么办?” “你不用担心!” 李瑀淡淡道:“明年会发生什么事情你我都不知道,抓住今年的机会吧!” “王爷说得对,先顾眼前。” 李瑀沉思片刻又微微叹息道:“这次我们形势严峻啊!” “怎么说?” “本组的另外两支马球队是河西马球队和左监门卫马球队,河西军马球队是去年五强之一,不出意外,它肯定是头名出线。 剩下的四支球队争剩下的一个名额。 剑南节度使鲜于仲通是杨家推荐的,剑南马球队必然会大败给杨家马球队。 左监门大将军何琼也是杨家推荐的,左监门卫马球队必然也会大败给杨家马球队。 那怕我们战胜剑南马球队,最后肯定也是杨家出线,因为剑南马球队和左监门马球队都会大比分让它获胜,你明白我的意思吗?” 王肃点点头,“我明白王爷的意思了,我们必须后天战胜剑南马球队,然后再战胜左监门卫马球队,我们才有机会出线。” “是这个意思?” 王肃眉头一皱又道:“可如果河西马球队也放水杨家马球队呢?” 李瑀苦笑一声,“那我们只能认栽!” “王爷找我吗?” 王肃一回头,见李邺站在一旁,再看其他球员,都在一旁休息了。 李瑀笑了笑道:“我们去喝杯奶茶,宁王府的奶茶可是天下一绝,连天子和贵妃都惦记着。” 李邺连忙行礼,“感谢王爷厚爱!” “别客气,来吧!” 两人向中庭走去,着实让球员们羡慕不已,汉中王让出领队了还请飞鲨去喝茶,这就是私交了。 两人在中庭的茶阁坐下,李瑀笑道:“这是我父亲最喜欢的地方,总会带着我们兄弟几个来这里喝茶,真让人怀念啊!” 李邺担心李瑀会顺便问到自己父亲,他岔开话题道:“刚才王爷担心河西马球队会放水杨氏马球队,其实也有办法应对这种局面!。” 李瑀眉毛一挑,笑问道:“有什么好办法?” “办法很简单,用骄兵之计!” “什么骄兵之计,继续说!” 李邺沉吟一下道:“首先我们要险胜剑南马球队,赢小分,然后下一场是我们和河西马球队,我不上场,我们输给河西马球队。 关键是最后一场,我没记错的话,上午杨家马球队对阵河西军马球队,下午是我们对阵左监门卫马球队。 一定要让杨家相信,左监门卫马球队必胜,那杨家就没有必要欠安思顺的人情了,相信河西军马球队也一定不情愿败给杨家马球队,只要杨家上午输了,那么下午我们就有机会了。” 李瑀笑问道:“那怎么让杨家相信左监门卫马球队必胜呢?” 这就是整个方案的最关键之处,李邺蘸水在桌上写了三个字,李瑀顿时鼓掌大笑,“妙!妙计啊!” 第五十九章 坊门意外 这时,侍女将两盏热腾腾的奶茶送了上来,李瑀笑道:“尝尝吧!要趁热喝。” 李邺喝了一口,果然美味,后世的奶茶也比它差得太远,关键是原料的品质差得太多了。 “怎么样?” “不错!” “就不错吗?评价一下吧!” 李邺笑着点点头,“奶香特别浓郁,茶味也悠长淳厚,还有一种淡淡甜咸滋味混在其中,我觉得就是这种甜咸滋味,就像衣服上的扣子,把奶香和茶味扣在一起。” “评价好!” 李瑀大笑道:“李公子算是把这道奶茶的精髓抓住了,就是那个甜中带咸的滋味,多一分则浓,少一分则淡,恰到好处。” 李邺笑了笑道:“如果在外面开店的话,一定能赚大钱!” 李瑀淡淡道:“普通人都能喝到的东西,天子就不稀罕了。” 李邺顿时一阵惭愧,自己的境界太低了。 李瑀沉吟一下,又问道:“你的师父是裴旻吧!” 李邺愕然,“王爷怎么知道?” “那天我试探你打鸟,看你击石的手法,应该就是裴家的控制心法!” “这都能看得出?” 李瑀微微一笑道:“其实我也稍稍练过,但没有成功,我一看就知,你百步线连打十三杆入洞,这就是典型的裴家控制心法,换任何一家的武艺,马球都会在空中相撞,做不到这么精确。” 李邺喝茶沉默不语,他有点懊悔,刚才不该脱口承认,哎!自己的城府还是不够。 李瑀又笑道:“你不用担心,我师母也会裴家的控制心法,裴旻的控制心法就是她教的,她说我们都没有那个天赋,学不会,反而会误了我们。” “请问王爷的师母是谁?”李邺忍不住问道。 “我师父飞龙,师母烈凤!” “啊!” 李邺挠挠头,“那之前和我比赛的猎鹰和朱雀是你的师弟和师妹?” 李瑀摇摇头,“猎鹰是我最小的师弟,朱雀是师母的关门弟子,但不是我的师妹,你明白吗?” “他们各自收徒?” 李瑀笑道:“没错!就是这个意思。” “我以为他们只教打马球!” 李瑀微微笑道:“你对他们了解太少!” 李邺沉吟一下又问道:“王爷的师父、师母和裴家有关系吗?” “我不知道,这种事情没人会去问,我师母对你挺感兴趣,如果你有机会见到她,希望你以长辈相待,不要失礼!” 李邺默默点了点头。 ........ 马球场内鼓声隆隆,旗帜飞扬,马球迷们群情激昂,挥舞着双臂,呐喊声、助威声响彻天际。 宣平坊马球场内,一万多名球迷在为双方助威,这是剑南军马球队和宁王马球队的比赛,就在昨天,杨家马球队以九比二的大比分战胜了剑南军马球队。 马球队小组赛五支球队中,只能有排名前两名的球队能出线进入复赛,也就是十强赛,排名首先看胜场,如果出现胜场一样,那就再看净胜球数量,净胜球总数多者获胜。 第三组的五支球队中,剑南马球队实力最弱,它排到二十名以后了。 所以其他四支球队基本都能在它身上得到一场获胜,关键就是进球数多少。 但今天宁王马球队发挥得不是很好,对方的两个截球手表现得异常神勇,破坏成功率极高,导致李邺只射进了三个球,同时也射偏了三個球,黑豹也只射进一个球。 已经是下半成最后一炷香了,场上比分依然是四比四。 宁王马球队开始在场外大骂起来。 这时,九头鸟一记传球,传给最前面黑豹,但黑豹的射球线路被对方截球手挡住了。 他一记回敲,马球向百步线处的李邺飞来,李邺纵马疾奔接球,对方截球手紧贴着李邺,李邺忽然用身体一撞,速度疾快。 对方吓得连忙闪身,但李邺刚才是虚招,等对方身形稳定回来,李邺再次撞去,这次对方躲闪不及,被撞下了战马。 李邺瞬间超过了对方,挥手一杆打去,九十步一记精彩射球,马球应声入洞,五比四。 这也是最后的比分,只片刻,比赛结束,宁王马球队以五比四险胜了对方,拿下了第二场比赛的胜利。 但这个比分让人有点失望,杨家马球队可是净胜了七个球,宁王马球队才净胜了一个球。 当然,今天剑南军马球队和昨天相比,完全不一样,表现得非常神勇。 很多人都隐隐猜到了,昨天一定是剑南军马球队给杨家放水了。 可就算猜到也没有用,没有任何证据,就得接受事实。 ……… 宁王队的下一场比赛是后天,对阵本组最强的河西军马球队,河西军马球队可是去年的五强,在整个实力排名榜上,它同样也是排名前五的强队。 这场比赛虽然获胜,但嗣宁王李琳很不满意,李邺是外援,李琳不好骂他,便将表现不佳的黑豹狠狠骂了一顿。 众人着实羞愧,不过骂归骂,李琳还是每人奖赏了一百贯钱,因为他们只净胜一个球。 李邺从宁王府出来,骑着毛驴回家了,其他队员都住在嗣宁王府,但李邺情况特殊,他是外援,可以回家。 来到永和坊,忽然有人喊道:“李公子,有人找!” 李邺一回头,是看门士兵叫他,看门士兵指了指门房小屋,只见一名中年男子站在门口,笑眯眯看着他。 李邺不认识这个男子,迟疑着走上前,“你找我吗?” “伱是李公子吗?”中年男子笑问道。 就在时,在他身后的看门士兵忽然狠狠一棍向李邺的左臂打去。 只听‘嘭’的一声,李邺惨叫一声,翻身从毛驴摔下来。 四周百姓一片惊呼,有人大喊,“抓住他们!” 施暴士兵和中年男子狂奔而逃,跑出不远,两人钻进一辆接应马车,马车疾奔而去。 “小李子,你不要紧吧!”有人认识李邺。 “我没事!” 李邺捂着左胳膊,豆大的汗珠顺着额头往下淌,他吃力地爬上毛驴,双腿一夹,毛驴向大街对面的待贤坊奔去。 至始至终,他的手都捂着自己的左胳膊,几名坊民叹口气,“这孩子,胳膊被人打断了。” 一名男子也骑着毛驴,远远地跟着李邺,只见李邺来到乔大管事的府前,直接从毛驴上摔下来,几名家丁连忙把他抬进府中。 有家丁大喊道:“快去把老爷找回来,李公子胳膊断了!” 跟踪李邺的男子这才掉转毛驴,离开了待贤坊。 第六十章 尔虞我诈 金碧辉煌的大堂上,身穿常服,头戴纱帽的杨国忠一脸凝重,他正负手望着木板上绘制的第三组出线形势图。 虢国夫人杨玉珮打赌输给了相国李林甫一万贯钱,大发雷霆,扬言杨家马球队如果出不了线,就给杨国忠好看,休想让自己支持他更上一步。 杨国忠感受到了巨大的压力,所有球队都知道,第三组的河西军马球队肯定会出线,其他四个队争夺剩下的一个名额。 其他队都不重要,关键还是宁王府队。 这时,长子杨暄匆匆走了进来。 他躬身行礼道:“父亲,孩儿已经得手!” “确定吗?” “孩儿特地安排了一个查看后续情况的人,他看见那小子捂住胳膊爬上毛驴,去了宁王府乔大管事的府宅,连下毛驴都做不到了,直接从毛驴上摔下来,家丁查看后,都在大喊胳膊断了,孩儿可以确定得手了。” 杨国忠点点头,“这个时机把握得很好,和我们杨家无关,这件事要隐蔽,不能让更多人知道。” “请父亲放心,只有三名手下知道,孩儿已经打发他们暂时离开长安,这件事孩儿连杨晖都没有告诉。” “杨晖那个蠢货,烂泥糊不上墙。” “父亲,安思顺怎么说?” 杨国忠哼了一声,“他说河西军可以让我们赢一场,但他开出的条件太过份了。” “他要什么?” “今年六月他任期届满,但他想继续出任河西节度使,他就开出了这個条件。” “应该办得到吧!” 杨国忠不满地看了一眼儿子,“当然办得到,但你不觉得为了区区一场马球赛,付出这么大的代价,实在不合算吗?” 杨暄连忙低下头,“确实,夫人也不会答应。” “等几天再看,好在我们还有时间。” ......... 黄昏时分,宁王府的马车把李邺送回来,裴三娘见儿子胳膊打着夹板,用布带吊在脖子上,她顿时眼泪水都出来了。 “是娘不好,娘不该让你去打马球赚那点钱!” 李邺笑道:“没事的,一点小伤!” “胳膊都断了,还一点小伤?是在哪里受伤的。” 李邺取出一张单子递给母亲,“这是六百贯钱的柜票,今天赢得不精彩,嗣宁王只给了一百贯的赏钱。” “这钱我才不会要!” 裴三娘想到这六百贯钱是儿子折断胳膊换回来的,她顿时心如刀割,一口回绝了,她拭去泪水道:“反正就是一句话,以后不准你打球了。” “大娘,把院门关上吧!” 李邺叹口气回到自己房间,将布带摘下,手从夹板里抽出来,用力晃了两下,低声骂道:“那个混蛋,打得还真狠!” “阿邺,娘去买鸽子给你炖汤……..” 裴三娘走进儿子房间,顿时呆住了,半晌,她瞪大眼睛问道:“你怎么回事,胳膊没有断?” 李邺微微笑道:“娘,我从小泡药水,筋骨强壮,哪会那么容易折断?” “是啊!我也觉得有点奇怪,你小时候被石磨砸了腿都没事,怎么可能轻易骨折?但你这样假装,是什么意思?” “是将计就计,算是苦肉计吧!但这是绝密,只有几个人知道,娘千万不能泄露了。” 李邺晚上还要去城外练剑,他怕母亲阻止,只能说实话。 裴三娘顿时恼火道:“我白流眼泪了,原来是假的,哼!” 旁边木大娘道:“三娘,肉鸽子还得去买,再买点骨头熬汤,咱们就当给阿邺补补身子吧!” “他哪天不补身子?肉鸽子可是要三百文一只,老娘辛辛苦苦一个月才能买几只鸽子。” 裴三娘一边念叨,转身向外走去,刚走出去,又一阵风似的冲了进来,从李邺身边一把抢走了六百贯的柜票。 “六百贯啊!收获还不错。”她喜滋滋地走了。 有这么一个极品老娘,李邺无语了,他看了看木大娘,木大娘早已见怪不怪,笑呵呵道:“大娘给你端饭菜去!” ........ 一更时分,裴三娘手提宝剑在四周巡视了一圈,回来对院中李邺道:“没有人监视!” “那我去了!” “自己当心点,裴家的心法需要漫长积累,不是一两天就能突破。” “我知道,娘去休息吧!” 李邺背着马球杆翻过院墙,向黑暗中疾奔而去,很快不见了身影。 裴三娘叹了口气,摸摸小黑的脑袋,“你虽不能言,但你却最清楚!” 小黑摇摇尾巴,表示赞同。 裴三娘转身进屋去了。 ……… 两天后,第三场比赛开始,上午是杨家马球队对左监门卫马球队,结果杨家马球队以七比一大胜,顿时一片哗然,要知道左监门卫马球队的实力是第三组老二,仅次于河西军马球队,在马球联盟排名第十。 居然以会这么大的比分输给排名比他们低三个名次的杨家马球队,明摆着是放水了。 球迷们骂声一片,但也没有办法,左监门卫马球队的解释是状态不好。 下午的比赛是宁王马球队和河西军马球队的比赛,结果不出意料,河西军马球队以八比三战胜了宁王马球队。 结果很正常,大家都不奇怪,但奇怪的是,今天飞鲨居然没有上场,赛场上也没有看见他的身影,球迷们议论纷纷。 很多球迷都认为,宁王马球队知道此场必败,所以把飞鲨雪藏,集中力量对付下一场比赛的左监门卫队。 现在的局势对宁王马球队很不利,如果下一场宁王马球队败给了左监门卫马球队,那么宁王队,杨家队和左监门卫队都是两胜,但算净胜球,杨家队遥遥领先,必然是杨家马球队出线。 除非是最后一场比赛宁王马球队战胜左监门卫马球队,可宁王马球队排名第十五名,而左监门卫马球队排名第十名。 相差五个名次,想获胜谈何容易,就算拥有飞鲨也很难。 在长安各个赌馆中,押第三组杨家马球队出线的人渐渐占了上风,七成人押杨家马球队出线,只有三成人押宁王队能出线。 宁王队出线已经属于爆冷门,而是杨家马球队靠权势出线却是大概率,赌博就必须押大概率。 第六十一章 大赛前夕 宁王府马球场,队员们正在训练文射,一个一个上前在百步线处射球,领队王肃阴沉着脸,一言不发。 谁都看得出他压力极大,眼睛里布满了血丝,估计他几个晚上都没有睡好。 飞鲨还是没有参加训练,队员们都知道他来了,上午被王府的马车接来,下午又被王府的马车送回去。 尽管飞鲨受伤的事情没有被任何人提及,但消息还在球员中传开了。 休息时,九头鸟坐在雄鹿身边,低声问道:“听说你看到了?” 雄鹿叹口气道:“御医在给他换药,非常小心翼翼,用夹板绑住,还有一个药童小心翼翼托着飞鲨手臂,应该是胳膊断了。” 九头鸟点了点头,他的胳膊曾经折断过,他很熟悉雄鹿所说的场景,飞鲨的胳膊确定是断了。 ....... 中午时分,在东市的一家酒楼内,杨暄亲自给九头鸟斟满一杯酒,笑道:“识时务者为俊杰,剑南军马球队和左监门马球队都心甘情愿为杨家铺路,你想想为什么?你不能打一辈子马球队吧!” “高练他.......” “高练是咎由自取!” 不等九头鸟说完,杨暄便不悦地打断他的话,“他儿子不守官德,刚当上县尉就大肆贪墨,神仙也保不了他。” 九头鸟不敢吭声了,杨暄又笑道:“我没记错的话,你一年的收入是六百贯吧!” “是!我每月五十贯,如果加上赏金,每年能拿到一千贯左右。” “赏金不谈,每家都会有,杨家的赏钱不会低于嗣宁王,你的传球打得很好,如果你愿意来杨家马球队,每月给你八十贯钱,怎么样?” 九头鸟心中一阵激动,每月八十贯,一年就接近千贯了,这还不算赏金,还有前途,这么好的机会,他怎么能不答应? 九头鸟连忙欠身道:“我很愿意为杨家效力!” 杨暄眼中闪过一丝得意,他喝了一杯酒,淡淡问道:“听说飞鲨受伤了?” 九头鸟心中有些诧异,难道飞鲨骨折不是杨家干的? 他不及多想,连忙道:“确实受伤了!” “严重吗?” “骨折了,今天御医给他换药,小人亲眼所见,药童很小心地托着他的手臂,御医给他换药后绑上夹板。” “哦!原来如此。” 杨暄眯起眼睛道:“难怪他没有参加与河西军马球队的比赛,我们还以为宁王队保存实力呢!” “王肃才不会保存实力,他一向都是拿出最强的阵容,这是他一贯风格。” “飞鲨骨折,王肃知道吗?” “应该知道,这几天他眼中全是血丝,估计焦虑得整晚睡不着觉,今天上午训练,他脾气大得吓人,把所有人都骂了一通,我们都觉得他快撑不住了,居然要我们练习百步线射门,他以为每个人都是飞鲨?” 杨暄点点头,“我知道了,等明天比赛结束后,我会安排人来找你,谈谈签约的事情。” 九头鸟感激涕零,再三表态,他愿意为杨家效死力,他却没有注意到杨暄眼角的一抹冷光。 ....... 嗣宁王府书房内,冷月向李琳汇报道:“果然不出王爷所料,九头鸟刚才去见了杨暄,杨暄应该是向九头鸟确认飞鲨的情况。” “他知道吗?” “他知道,雄鹿今天上午告诉了他,我特地问过雄鹿。” 李琳冷笑一声,“他和高练还真是难兄难弟啊!都相信杨家,吃了大亏还不醒悟,明天比赛结束后告诉他,后天不用来了。” “王爷,这样一来,我们就少两人了。” 李琳沉吟一下道:“你回头去把三角蛇请回来,就说我错怪他了,让他来王府养伤,我给他加俸。” “卑职明天就去!” “还有,告诉王肃,我觉得黑豹当队正更合适,九头鸟明天就不要上场了,要明天临时才宣布。” “卑职明白,一定不会提前泄露!” 冷月行一礼,匆匆走了,李琳冷笑一声,自言自语道:“杨国忠,明天恐怕要让你失望了。” ........ 杨国忠一直在等长子杨暄的消息,他始终没有下定决心要不要去找安思顺,一方面是族妹杨玉珮给了他巨大的压力,另一方面他生性多疑,飞鲨到底有没有真的受伤,如果对方用苦肉计,他就麻烦了。 杨国忠负手在大堂上来回踱步,一阵阵心烦意乱,这时,杨暄匆匆回来了,“父亲,孩儿回来了。” 杨国忠连忙迎上去道:“马球署怎么说?” 杨暄无奈道:“马球署说,整個比赛方案都交给天子批准过了,他们没有权力更改,只能抱歉!” 杨国忠是想把明天的比赛顺序颠倒一下,改成上午由宁王队对阵左监门卫队,如果宁王队上午赢了,他中午就立刻去拜访安思顺。 不料马球署不肯改,杨国忠其实也知道,流程一改,肯定会激起公愤,天子批准估计是个借口,马球署得罪不起其他球队。 无奈,杨国忠只得退而求其次,“找到九头鸟了吗?” “孩儿找到了,得到了确切消息!” 杨暄便把九头鸟的话复述给了父亲,杨国忠特别关注细节,领队王肃眼睛熬得通红,十分焦虑,这个可假装不了。 看来飞鲨胳膊折断确切了,杨国忠终于松了口气。 杨暄又笑道:“明天九头鸟会补飞鲨的位置,有九头鸟暗中相助,宁王队无论如何也赢不了,父亲就不要担心了。” 杨国忠点了点头,“也好,一场马球比赛而已,安思顺太贪心了!” ......... 下午时分,李邺乘坐马车来到了常安坊,他没有坐王府的马车,而是自己雇了一辆车回家,他家已经不在永和坊了。 常安坊就在永和坊的南面,昨天裴三娘在这里用三百贯钱买下了一座院子。 裴三娘从一个病人口中得知了儿子受伤的经过,她心中着实担忧,儿子虽然筋骨强壮,但不代表刀枪不入,万一下一次,对方直接用刀砍,那就彻底完蛋了。 她当即决定更换住处,从永和坊搬到了南面的常安坊。 常安坊也是一座平民窟,只是名气没有永和坊大,但贫困程度只会有过之而无不及,裴三娘也经常来这里给穷人看病,她对这里很熟悉。 而且常安坊和永和坊之间隔着小河,有一座木桥相通,坊墙十几年前就已坍塌,官府从来就不管不问,两个坊之间的百姓来来往往,昼夜不断,压根就没有什么关闭坊门的说法。 裴三娘买下的院子紧靠城墙,可以说城墙就是院子的一部分,占地有一亩,五六间屋子,院子很大,长有一棵很高大的梨树。 院子价格确实很便宜,才三百贯钱,这恐怕是长安最便宜的院子了,张平家虽然只卖了两百贯钱,但他家只有三分地。 狡兔三窟,这就是裴三娘买下这座院子的原因,她是用木大娘名字买下的,就算有心人去查,也不会知道穆春水是谁? 为了谨慎,裴三娘甚至辞掉了小翠,这样一来,任何人都不会知道他们已经搬到了常安坊。 当然,裴旻除外,用裴三娘的话说,裴旻的鼻子比小黑还灵。 黄昏时分,李邺回到了常安坊的新家,这还是他第一次来到新家。 第六十二章 出线之战(上) 今天是马球迷们难忘的一天,长安几个大马球场都将进行小组赛最后的一天比赛,决出复赛名单。 最受瞩目的几场比赛,一是高力士的天鹏马球队对阵骁骑卫马球队,争夺小组第一,两个队无论输赢都是第一组的第一名和第二名,只是看谁的名次更高一点。 不过骁骑卫马球队是去年的第二名,同时也是实力榜第二名,而天鹏队去年杀进前十,但没能进前五,它在实力榜上排名第八。 第八和第二当然无法相提并论,但三年前天鹏队曾经战胜过骁骑卫队,所以也难料今天的胜负。 球场四周,两万球迷齐声呐喊,战鼓声敲得震天响。 球场内,战马奔驰,马球如影疾飞,两支球队厮杀得十分激烈,目前骁骑卫队以七比四领先。 高力士虽然权倾朝野,是公认的朝中第二号人物,但他十分要面子,不允许别人假输给自己的球队。 高力士作为宦官,他的兴趣爱好不多,马球是其中之一,他最大目标是杀进擂台赛,挑战去年的天魁龙武军队,这也是他的梦想。 如果能夺魁当然最好,就算夺不了天魁,也能拿到天贵称号,他也很满足了。 过五关,斩六将,马球联赛的第一名叫做天贵,如果攻擂成功,击败去年的天魁龙武军队,那就叫做双冠王,集以天魁和天贵于一身。 高力士目光淡然地望着球场上的比赛,相国李林甫则坐在他身边。 两人一边看球,一边闲聊。 “第二组阿翁看好谁?” “第二组形势很明显,肯定范阳军队夺第一,安禄山还是有点本事,千牛卫队差一点,毕竟没有实战基础,只能屈居第二。” “那第三组呢?”李林甫的重点就是第三组。 “河西军队肯定是第一,第二看不出来,得看下午的比赛。” “据说杨家马球队出线的呼声很高,赌馆的赢面已经占到七成了。” 高力士冷笑一声道:“杨国忠太蠢了,这么明显的哀兵之计都看不出,杨家球队估计这次要栽个大跟斗。” “阿翁的意思是,飞鲨受伤是假?” 高力士眼皮微合,淡淡道:“对阵剑南军队的惨胜,还不够明显吗?” 这时,球场上,猎鹰一击百步外远射,但球没有击中球洞,弹了出来,被骁骑卫队的截球手抢到,一球传了出去。 高力士摇摇头,有些不满道:“这个猎鹰还是火候不足,明明可以射六十步线,非要炫技射百步线,结果.......” “同为新秀,射百步线,飞鲨似乎要强一些!” “哼!何止强一些,简直是强得太多,第一场对阵杨家的比赛力挽狂澜,在绝境中翻盘,这样的少年高手,我还是第一次见到,嗣宁王好运气。” 李林甫心如明镜,高力士对飞鲨极为动心。 这时,一名宦官快步跑来,在高力士耳边低声说了几句。 高力士呵呵笑了起来,“第三组的上午赛结束了,杨家马球队三比八输给了河西军队,李相国,我们去看看下午的比赛,一定会很精彩。” 李林甫笑眯眯道:“高翁有兴趣,某家自当陪同!” ........ 李邺是坐马车抵达了位于太极宫内的大马球场,这里也是参加马球考试决赛的场地,据说这里也是马球联赛中最后一场擂台赛的场地。 李邺想不通,宁王马球队和左监门卫马球队的比赛怎么会安排在这里? “没有什么阴谋诡计,不要想多了!” 坐在旁边的冷月解释道:“所有的场地都是抽签决定的,当着所有领队的面,马球署官员进行抽签,第三组的最后一场,就抽到了这里,当时谁也不知道,第三组最后一场是谁和谁比赛?” “既然如此,杨家为什么不申请下午比赛?”李邺问道。 “由不得杨家,三组的定组队是河西军队,他们最后一天必须有一场比赛,他们选择了上午,整个方案都报给天子,天子早已签字批准,马球署不敢再更改。” 李邺笑道:“所以杨家只能上午比赛!” “没错!杨暄找了马球署,想改到下午,被拒绝了,这就是天意啊!” 说到这,冷月注视着李邺缓缓道:“这是宁王马球队八年来第一次距离出线那么近,能不能实现天意,今天就指望你了!” “我的伤有说法吗?”李邺忽然问道。 冷月点了点头,“打你的胳膊就是打王爷的脸,下手的两人已经在咸阳县找到了。” 李邺当然不会愚蠢到打杨国忠的主意,那是七年后才会在马嵬坡发生的事情。 “所以并不是什么天意,还得靠我去拼命!” 李邺哈哈一笑,开门走下了马车,扯掉夹板和吊带,翻身上了墨锦,一手提着马球杆,一手拉着缰绳,纵马向马球场内奔去。 冷月望着他的背影自言自语笑道:“这個臭小子,我怎么总是以为他有二十多岁了?” ........ 马球上鼓声如雷,旌旗招展,激动的呐喊声响彻全场。 这是宁王队的球迷发现飞鲨出场了,激动得大喊大叫,拼命敲锣打鼓。 杨暄正在找九头鸟,却没有发现他出场,这时,一名宁王队的马球手奔进球场,杨暄还以为是九头鸟,但当他看清奔进来的人竟然是飞鲨时,他顿时惊愕万分。 看着飞鲨生龙活虎挥动马球杆,哪有半点受伤的样子。 杨暄心念一转,立刻明白了,自己上当了。 他心中一阵惊慌失措,不安地看了一眼父亲,不料父亲杨国忠正恶狠狠地盯着,眼神凶狠得像狼一样,仿佛在说,‘回去再收拾你!’ 杨暄霎时间脸上惨白,他们应该和河西军队交易,但现在已经来不及了。 旁边杨晖很了解杨暄此时的心情,他心中暗暗得意,之前他因为输给了宁王马球队而被革除了领队资格,降为管事,负责后勤安排,决策什么的都轮不到他了。 现在杨暄也犯下一个大错,被宁王队成功欺骗,杨晖当然幸灾乐祸,不过假惺惺的安慰他还是要说两句。 “大公子不用担心,左监门卫马球队实力榜排名第十,宁王马球队排名第十五,两者差距巨大,阴谋再厉害也比不过实力。” 杨暄叹息一声道:“但愿如此!” 看台贵宾席上,高力士已经到了,李林甫陪坐在他身边,这让杨国忠心里很不舒服,但他没办法,虽然杨家很受宠,但杨国忠目前的官职还没有资格坐在高力士身边。 高力士望着奔进来的李邺,有些得意地笑道:“李相国,我没有说错吧!” 李林甫竖起大拇指,由衷赞道:“高翁目光如炬,什么事情都瞒不过高翁的双眼啊!” 高力士呵呵一笑,目光又落在飞鲨身上,望着这个少年神采飞扬,浑身仿佛蕴藏着巨大的力量。 高力士又忍不住轻轻叹息一声,“年轻真好啊!” 李林甫体会到了高力士发自内心对这个飞鲨的喜爱,在同样年轻的猎鹰身上,听不到高力士这样的评价。 这一刻,李林甫终于下定了决心。 第六十三章 出线之战(中) 两支球队迅速就位,李邺依旧在中场偏前一点,距离百步线约三十步,他还是打传球兼射球手,主射手还是黑豹,他同时也是场上队正。 另一名传球手不是九头鸟了,而是螳螂手戚勇,戚勇终于从后补变成了首发,这还是戚勇第一次上场比赛。 他之所以能上场,是因为领队王肃认为戚勇是新手,没有老队员的小心思。 小心思很可怕,它会导致飞鲨接不到球,更多的球是传给黑豹。 两名截球手,主将是雄鹿,他曾在去年被评为最佳截球手第三名,他是宁王队除了飞鲨之外,最有价值的球员。 ‘当!’一声清脆的锣响,比赛开始了,计时官员点燃了第一根香。 马球高高的抛了下来,被左监门卫队的传球手抢到,他一杆打出,精准地落在射球手铁鳗的手上,铁鳗毫不犹豫在七十步外一杆射洞,一道黑影闪出,雄鹿在空中截断了马球,四周一片喝彩。 马球落地,双方争抢,雄鹿抢先一步,一杆击射出去,他的左臂‘噗!’的一声闷响,被对方球杆击中。 还好,有厚厚的皮甲防护,虽然钻心疼痛,但也没有受伤。 铁鳗歉意地做个手势,表示自己不是故意。 事实上,除了杨家马球队出了名的卑鄙无耻外,其余马球队都还是有分寸,不会故意下死手,打断别人的胳膊,或者故意打别人要害,比如后颈,不过踹下战马是常事。 雄鹿传出的马球正好被李邺接住,他在一百七十步线左右,这个距离不允许射球洞,必须在一百五十步内。 在李邺纵马疾奔,在对方传球手抢上来之前,他一记横磕,把马球传给了另一边的螳螂手。 自己则纵马甩掉了对方,向百步线冲刺,螳螂手配合得极为精妙,他接球便是一记斜传,马球正好落在李邺前面,进了百步线。 有人大喊:“拦住他,他要射球了!” 三名左监门卫马球手大惊,一起向李邺冲来,但来不及了,李邺在百步外一记远射,球应声入洞。 刚开场第一个反击,宁王队便得分了,一比零领先。 宁王队的一万多球迷一起跳了起来,激动得振臂欢呼,欢呼声响彻太极宫赛场。 ....... 李邺意外出场不仅使杨国忠父子的计划落空,还打乱了左监门卫队的部署,他们的截球手重点防御黑豹,飞鲨的出场使黑豹成了配角。 但球员又不敢擅自改变策略,就算场上队正也不允许,他职责是不折不扣执行赛前战术安排。 唐朝的马球比赛也没有暂停或者临时换人的说法,只有等上半场结束后才能调整战术。 李邺没有人专门防范他,打得极为顺手,在对方刚得一分追平后,李邺再度发威,九十步一记射球得分,比分再次赶超。 这时,李琳来到了高力士面前,躬身行礼,“感谢高翁来为宁王队助威!” 高力士笑眯眯道:“这次我有预感,宁王队要出线了!” “哪里!哪里!宁王队实力远远比不上左监门卫队,我们是来向强队学习。” “宁王队实力是比不上左监门卫队,但你们有一个强大的外援,就不一样了,我和李相国都在夸你有眼力,把飞鲨招揽了。” “实在是碰巧!” “不过我不太明白,你为何不收他为正式球员?” 李琳苦笑一声,“我当然想招他为正式球员,但他不愿意,他想保留自由之身。” “呵呵!既然如此,把他转让我如何?” 李琳一阵头大,高力士看似开玩笑,但自己若拒绝,惹恼了高力士,自己就有得苦头吃了。 毕竟马球不是人生的全部,只是人生大树上一根枝条,为一根枝条毁掉整棵大树,那可不值得。 “晚辈当然没有问题,只是他是黑球手,得他本人愿意才行。” 李林甫当即笑道:“这件事就包在我身上了!” ………. 李琳心事重重回到自己位子,身边兄弟李瑀问道:“高翁说了什么?让兄长愁眉苦脸!” 李琳叹口气道:“高翁看上飞鲨了!” 李瑀点点头,“果然被我猜中了。” “猜中什么?” “高翁是为飞鲨而来,你看,他走了!” 李琳回头,只见高力士和李林甫一前一后离开了球场。 “大哥答应他了?” “我能不答应吗?不说他的权势,他对父亲有恩,凭这一点,我就没法拒绝,但是…….” 李琳愁容满面道:“我担心飞鲨性格强硬,不肯为天鹏队效力,高翁会以为是我从中作梗。” “不急,比赛结束后再说!” 这时,欢呼声连续不断,就在李琳去见高力士这段时间内,飞鲨和黑豹各进一球,对方也进了一球。 上半场比赛结束的锣声敲响,宁王马球队以四比二领先左监门卫球队。 杨国忠原本只是来看宁王队的笑话,看宁王队怎么被左监门卫屠宰,不料上半场比赛看得他脸都绿了。 上半场比赛刚一结束,杨国忠便气急败坏地找到了左监门卫大将军何琼。 “你这个混蛋,是不是和嗣宁王暗中有了交易?” 杨国忠的斥责直白得让何琼头皮发麻,这哪里是玩弄权术的朝廷高官,分明就是一個德才浅薄的无赖,自己好歹是一个从三品大将军啊! 何琼也是一肚子火,但他却惹不起上升势头迅猛的杨家。 他只得忍住怒火解释道:“大公子告诉卑职,飞鲨胳膊折断了,所以今天的比赛都是针对飞鲨缺席来部署的,没想到他根本没事,我们的部署乱成一团,大家都不知道该怎么打球了!” 何琼直接把责任推给了杨暄,杨国忠也自知理亏,便道:“那下半场怎么打?” “还能怎么打,用两个人包夹飞鲨,让他没有射球的机会。” “最好把他的胳膊真的打断才好!”杨国忠咬牙切齿道。 “请杨使君冷静,现在我们两个球落后,若被判犯规,对方直接罚球,我们怎么追得回来?” 何琼虽然要巴结杨家,但他同样也惹不起宁王家族,打狗要看主人啊! “杨使君,我们会尽全力!” 杨国忠冷冷哼了一声道:“或许我人微言轻吧!只希望你们下半场能发挥神勇,把比分追回来,不要让虢国夫人迁怒于大将军!” 第六十四章 出线之战(下) 杨国忠满腹恼火地回到座位,何琼明显不给自己面子,他才意识到,何琼巴结的是杨家,而不是自己。 在外人看来,杨国忠这两年风头极盛,天子金口替他改名,封官加爵,风光一时无二,隐隐有崛起之势,甚至还被李林甫这头笑面虎盯住了。 但杨国忠心里却有数,自己在杨家的地位并不高。 在他的上面不仅有贵妃和两位夫人,还有工部尚书杨玄珪,殿中少监杨铦、驸马都尉杨锜。 他们才是贵妃的直系亲属。 自己只是杨家旁系,沾了一点虢国夫人的福气,才被天子关注。 他今天看似风光无限,成为百官新贵,但那只是空中楼阁,明天虢国夫人在天子面前说一句话,他就会被打下十八层地狱。 杨国忠长长叹了口气,今天左监门卫队若是输了,杨家马球队被淘汰,他怎么向虢国夫人交代? “父亲!” 杨暄急急惶惶跑来,还没有开口,杨国忠顿时怒从心来,扬手便狠狠给了他一记耳光。 “看你做的好事,他胳膊不是断了吗?”杨国忠咬牙切齿道。 杨暄吓得跪在父亲面前,不敢吭声,杨国忠又恨又气,又无可奈何,他知道儿子中计了,这必然是李琳谋士冷月安排的瞒天过海之计。 “你想说什么?” “刚才孩儿接到咸阳县传来的消息,李平和王青二人各被斩断一只手。” 李平和王青就是打飞鲨闷棍的那两个家丁,被安排躲在咸阳。 杨国忠一下子呆住了,这当然是嗣宁王下的手,只是他们怎么找到这两人? 杨暄咬牙道:“明天我要把飞鲨的脑袋砍了!” 杨国忠眼睛一瞪,抬手又给儿子一记耳光,“你这个蠢货,李林甫千方百计要扳倒我,不给我取代他的机会,宁王系代表皇族,你是想让皇族和李林甫联手对付我吗?” 杨暄捂着脸低下头,哽咽道:“孩儿是没有考虑大局,只是被一个平头小民所辱,孩儿咽不下这口气。” 杨国忠冷冷道:“你急什么,嗣宁王能护他一时,难道还能护他一世?” ……….. 下半场的比赛已经开始,时间只有三炷香,也就是半个小时,非常紧张。 宁王队的战术没有变化,依旧延续上半场的战术,而左监门卫队的战术有了重大变化,他们专门调动了两名队员来包夹李邺,阻止他射门,但这样一来,别的地方又出现了漏洞。 但毕竟左监门卫球队实力排名要比宁王队高不少,下半场的情况略有改观。 双方比分交替上升,时间一点点过去,只剩下最后一炷香时间了,场上比分是八比七,宁王队还领先一分。 雄鹿一记远传,依然传给了螳螂手。 雄鹿的球刚传出,李邺便骤然发动,一名对方截球手紧贴着李邺,寸步不离,另一名传球手则挡在螳螂手和李邺之间,切断他们之间的传球。 双方配合都很默契,螳螂手一记斜传球,挑过对方头顶,传向李邺的前方,李邺纵马疾追,对方则紧贴不舍,另一名对方传球手向马球追去,企图抢在李邺之前破坏传球。 就在三人成一条线时,李邺一跃而起,狠狠撞向对方,对方躲闪不及,大叫一声,被撞翻落马,正好挡住了他同伴的线路,他的同伴吓得连忙勒住了战马。 机会在这一瞬间来了,李邺摆脱了两人的围堵,追上了马球,一记八十步远射,马球应声入洞,九比七。 比赛即将结束,左监门卫球队全力反扑,终于打进一球,但还是无力回天了。 “当!”比赛结束的锣声敲响。 九比八,宁王队战胜了左监门卫球队,杀进了十强赛。 赛场上一片欢腾,队员冲上场,激动得拥抱在一起,李琳和兄弟李瑀也激动得拥抱在一起,这是他们八年来第一次杀进十强赛。 看台上,宁王队的上万球迷们敲锣打鼓,载歌载舞欢庆胜利。 杨国忠面色死灰,坐在看台上发呆,脑海里一片空白,他不知道该怎么向虢国夫人交代? ……….. 明月酒楼大堂上一片欢腾,嗣宁王李琳在这里摆下了庆功宴,给马球队庆功,这座酒楼其实也是他的产业,生意极好,为他日进斗金。 大堂很宽大,布置得富丽堂皇,中间是一块巨大的波斯地毯。 一名美貌胡姬赤脚在地毯上跳着胡旋舞,艳丽的金丝红裙飞舞,乌黑秀发上的金饰在灯光下闪闪发光。 两边坐着几名胡人乐师,敲打着节奏热烈奔放的胡鼓,队员们在一旁举杯痛饮,一边放声大笑。 胡姬一个疾闪,娇躯靠在李邺身上,柔软的手在空中轻舞,白腻娇嫩的脸庞紧贴着李邺的脸,媚眼如丝,吐气如兰。 李邺着实有点尴尬,虽然他知道这是跳舞互动,但他还是有点吃不消胡女的大胆奔放。 “阿律,他还是個童子!”黑豹大喊道。 胡姬俏目一亮,转头在李邺脸上重重一吻,如蝴蝶一般飞走了,给李邺脸上留下一个鲜艳的红唇印。 李邺顿时脸胀得通红,他两世为人,还是第一次被年轻女人吻脸,众人见李邺狼狈,顿时哄堂大笑。 李邺连忙把脸上的红唇印擦去,想起了刚才那女人软腻的一吻,心中不由一荡,偷偷向大堂上望去,刚才胡姬已经不见了,他心中有些怅然若失,他还没有细看那胡姬长什么样呢? 嗣宁王李琳笑眯眯向众人宣布,每人赏钱一千贯,飞鲨立功至高,独赏两千贯。 众人一片欢腾,李瑀笑着举起酒杯,远远向李邺敬酒。 李邺的功劳并非打球,而是球场之外的瞒天过海之计,让杨家栽了一个大跟斗。 ……….. 众人还在欢庆饮酒,李邺找了个空子溜了出来,他向两边看了看,走廊上没人,刚才明明看见这里有金丝红裙闪动。 “你是在找我吗?”金丝红裙闪动,一缕香风出现在李邺身边,一双俏丽美眸深情款款地看着李邺。 李邺点点头,笑问道:“姑娘怎么称呼?” “我叫安律!” “哦!名字很好听,姑娘不像是汉人?” 美娇娘歪着头,饶有兴致地打量李邺,“公子怎么会一无所知?” 李邺连忙摇头,“我真不知,哪里不对了?” “我是胡姬,一听我的名字就知道我是安国人。” 李邺忽然明白了,对方是粟特人,“你家在布哈拉?” 安律俏目亮了起来,“公子也知道布哈拉?” “我知道,那是一座长满椰枣树的古城。” 安律扶着栏杆,目光惆怅地望着西方,低低声道:“没错,椰枣,我家乡叫做阿伉力,好多年没吃到它了,真怀念啊!” 李邺又笑问道:“姑娘汉语很好,来长安多久了?” “七年了,我十四岁来长安,拼命挣钱,就是为了早一天能回家乡,此往衣食无忧。” 李邺从怀中摸出二十两银子,放在栏杆上推给她,“给你!” 安律毫不忸怩地收了银子,惊喜娇笑道:“公子赏我吗?” “刚才的舞跳得很好,我喜欢!” 安律眼中闪烁着喜悦的火光,柔软地手臂搂住李邺的脖子,深情地吻住了李邺的嘴唇…….. 安律已经离去很久了,李邺还呆呆地站着走廊上,回味着那一刻的销魂滋味。 第六十五章 初见烈凤 入夜,相国府,李岱匆匆来到父亲的书房。 “父亲找孩儿吗?”李岱敲了敲门。 “是岱儿,进来!” 李岱走进房间,见父亲正在看书,神情愉悦,他连忙跪下行礼,“孩儿参见父亲!” 李林甫心情确实不错,他得到消息,杨国忠被虢国夫人大骂一通,随后被家丁乱棍赶出府门。 要知道虢国夫人是杨家的第二号人物,得罪了虢国夫人,杨国忠再想往上爬就会有阻力了。 李林甫当然也知道杨国忠为什么被痛骂,要是昨晚他说服安思顺让球,那今天就没有宁王马球队的机会了,千算万算,还是棋差一着。 李林甫笑着摆摆手,“坐下吧!” 李岱在对面榻上坐下,心中颇为不安,李林甫问道:“这几天有没有去看过他们母子?” “孩儿昨天去了,但好像他们搬家了,不知去向!” 李林甫眉头一皱,“搬家了?能找到他们吗?” 李岱想了想,“应该可以!” “尽快找到他们,和裴三娘谈一谈,就说我同意让邺儿归宗!” 李岱激动万分,父亲终于同意了。 李林甫淡淡道:“我估计裴三娘比较倔强,你要告诉她,杨家不会放过邺儿,就算离开长安也没有用,只有归宗才能保护孩子的安全。” “孩儿明白了!” “去吧!先让孩子归宗,然后再告诉你妻子,顺序切不可颠倒。” “孩儿记住了!” 李岱行一礼,慢慢告退了...... 走出父亲书法,李岱刚才的激动又消失了,他才意识到,自己还有两个巨大的难关,他要面对两个女人的挑战,两个女人都不好对付。 他低低叹了口气,忧心忡忡地走了。 ........... 小组赛结束了,接下是一个月的调整备战,然后十强赛拉开帷幕。 整个马球联赛一直要打到十月份才会结束,第二年三月又再次开始。 对李邺而言,这一個月就是他的假期。 在家休息了两天,第三天夜里一更时分,李邺直接从自家院子里上城,自从突破后,他上城更加轻松,不需要再借助城墙破损处,如猿猴一般敏捷,两三下便攀上了城,直接翻出城外。 护城河内有两根木桩子,李邺踏着两根木桩掠过了护城河,向十里外的沣水奔去。 ......... 一进入河水,他整个心都沉静下来,大唐的繁盛都仿佛与他无关,河底才是他的世界。 他极有节奏地挥舞着沉重的球杆,速度越来越快,让他想起了胡鼓的激烈节奏,他脑海里忽然跳出了那个美貌白皙的胡姬,想起了她柔软的腰肢和热烈奔放的长吻。 忽然,李邺心中感到一种压力,双脚一蹬,箭一般冲向水面。 ‘哗啦!’他冲出水面,看见布满繁星的夜空,温暖地夜风吹拂他的脸庞,两岸鸣虫叫得正欢,他又回到了现实世界。 只见岸上站着一名身材高挑的少女,穿着紧身衣,两条腿笔直而修长,腰挎一口长剑,戴着面具,修长的脖子在夜色中格外白皙。 “你是谁?” 刚才的压力就是这个女子带来,奇怪,自己怎么会感觉到她的存在? “你不认识我了?” 少女的声音很清脆悦耳,语气中带着一丝娇嗔。 “你是朱雀!”李邺顿时记起来了。 他忽然发现不对,自己身无寸缕,连忙将身体沉入水中。 朱雀见他狼狈,忍不住咯咯地笑了起来。 “你怎么会知道我在这里?”李邺忽然想到了这个重大疑问。 “这个你就别管了!” 朱雀心中有些得意,发现了别人的隐私,也是一件很有趣的事情。 “我只是来带个话,明天上午,我师父要见你。” 李邺摇摇头,“我明天上午还有事,能不能改天?” 对方是师父是烈凤,在见烈凤之前,李邺想和裴旻先谈一谈。 朱雀俏脸一沉,从大石下抱起李邺的衣服就走。 李邺急得大喊,“快回来!” 朱雀得意洋洋回来了,“怎么说?” 李邺无奈地苦笑一声,“明天我去就是了!” “这就对了!” 朱雀把他的衣服放回原处,又道:“明天上午巳时,你在朱雀门旁边等我!” 说完,她转身如箭一般飞奔走了。 李邺望着她背影消失,心中着实不解,她怎么会知道自己在这里练功? ......... 次日上午,李邺骑着毛驴来到朱雀门,好奇地望着城门。 “你盯着城门做什么?” 朱雀出现在李邺身后,她依旧带着面具,看不到她的真实相貌。 “我在想,你和这座城门有什么关系?” 李邺回头对少女笑道:“你们为什么都叫朱雀?” “想多了!” 少女脸寒若冰霜,和她昨晚仿佛变了一个人。 “跟我走!”她转身向对面的务本坊快步走去。 李邺催动毛驴在后面不紧不慢地跟着她。 “伱们怎么会知道我在沣水练功,是有谁告诉你们吗?” 朱雀不睬他,脚下加快了速度。 “你师父为什么要见我?” 朱雀还是不睬他,他们走进了务本坊。 “你最好告诉我,你师父有什么禁忌,免得我得罪她老人家。” 朱雀停住脚,回头冷冷道:“我师父不喜欢话多的人,我也是!” “我如果沉默,你就会喜欢我?” 朱雀回头怒视李邺,李邺举手笑道:“其实我是紧张,一紧张话就多。” 走进务本坊不久,朱雀转身走进了一条小巷,走到底便是一座不大的小宅子。 门没有锁,她直接推门走了进去,宅子里空空荡荡,居然看不到一个人。 走到中庭,朱雀一指走廊道:“顺着走廊一直走,去后花园,毛驴给我!” 李邺把缰绳递给她,想了想,把腰中的短剑也一起递给她。 朱雀脸上终于露出一丝难得的笑意,“你还挺识相!” “当然了!我连你都打不过,拿着剑做什么?” 朱雀哼了一声,一把夺过他的剑,转身走了。 李邺确实有点紧张,他顺着走廊向后花园走去。 走进后花园,只见一个满头白发的老太太在种花,穿着一身粗布裙,身材很瘦小。 李邺走上前刚要开口,老太太指指旁边一只大得惊人的水壶,“去替我打一壶水,前面有池塘!” “好,我去!” 李邺拎起大斗壶连忙去了,不多时,他拎着满满一大壶水回来。 “老人家,给!” “你坐下吧!” 老太太笑眯眯请他在石桌前坐下,她拎起水壶慢慢浇水,吓了李邺一跳,这一壶水至少有五十斤,老太太单手拎着它,还斜着浇水,这需要多大的力量。 “你应该不奇怪才对!” 李邺心中顿时明悟,“老人家也练了控制心法?” 老太太点点头,“我五十年前和你一样,我是在汾水里练的。” 第六十六章 话中有话 “老人家也姓裴?” 老太太回头看了李邺一眼,赞许地点点头,“你很聪明,我说到了汾水,你就想到了闻喜裴氏。” “我母亲说,她的家乡就在绛州闻喜县,紧靠汾水。” 老太太叹口气道:“她这么多年熬过来真不容易,我也没有帮帮她,心中有愧!” 李邺没有说话,他直觉这个老太太和自己母亲有血缘关系。 老太太洗干净手,坐在李邺对面,给他倒了一盏茶,“茶不热了,但没关系,喝吧!” 李邺喝了口茶,他想起了朱雀提醒过自己,不要多嘴,他便沉默了。 老太太满意地笑了起来,满脸核桃纹都舒展开了,她又道:“你知道裴行俨吗?” 李邺点点头,裴行俨就是隋唐名将裴元庆。 “裴家的控制心法就是从他开始的,控制心法是我改的名字,原本叫做朱雀心法,一代代传下来,男女皆可学,但成功者寥寥,五十年来除我之外,只有裴旻一人练成,我原本以为要这门心法要绝了,却没想到你居然……..” 李邺连忙谦虚道:“裴家人才济济,肯定会有人能练出来。” 老太太摆摆手,“不是练不出来,而是裴家没有人练了,这种心法没有任何口诀,完全是靠天赋去领悟,我早就说了,没有可继承性的武艺,迟早会失传。” 李邺默然,原来裴家已经没有人练了。 老太太叹口气,“我在皇宫已经呆了五十余年,什么事都见过,如今回首,往事如烟,世间恩怨我早已不过问,但还是有些事让我放心不下。” 说完,老太太从旁边的布包里取出一只大木盒子,递给李邺,“我今天找你来,其实就是想把这个给你。” “这是什么?”李邺接过木盒子问道。 “这就是你每天服用的药,配方都一样,但药材选用优劣,效果相差巨大,我用了天下最好的药材,耗费二十年时间才配置完成,原本是想带进棺材,没想到…….前世今生皆有因果,你和它有缘,就留给你吧!” “这又是什么方子?”李邺发现盒子上还有几张纸,写着十几个膏药方子。 “那是送给你母亲的,她在长安过得很苦,哎!我应该早点帮帮她。” 说到这,老太太注视着李邺道:“前世之因,便是后世之果,虽然有些人能洞察后世,却不能颠倒了因果,切记!切记!” 说完,老太太叹息一声,拎着花锄向远处去了。 李邺怦怦直跳,这个老太太话中有话,她知道了什么? “你觉得她如何?” 李邺一回头,愣住了,身后之人竟然是裴旻。 “舅父,你怎么……怎么也在这里?” “这是我的家,我一直就住在这里。” “啊!刚才的老太太是……..” “她是教我武艺之人,伱觉得她如何?” “我感觉她是一个善良慈祥的老人!” “善良?” 裴旻一声冷笑道:“什么事情都不要被眼前的假象所迷!” 李邺有些困惑了,“这個老妇人真是烈凤?” 裴旻点点头,“你以为她善良,可你哪里知道,她是天下一等一心狠手辣之人,当年韦后、上官婉儿和太平公主都是死在她的剑下,死在她剑下之人,没有一千也有八百了。” “她是裴家的什么人?” “她是我姑祖母,也是你母亲的姑祖母。” 李邺沉默片刻道:“她对别人心狠手辣与我无关,但我切切实实感觉到了长辈的慈爱。” “或许你说得对!” 裴旻眼中闪过一丝歉意,“她毕竟是裴家长辈,对裴家晚辈很关照,尤其她把我养大,我不该这样批评她。” “舅父能给我说说心法的事情吗?” 裴旻点了点头,在旁边石凳上坐下。 “天下世家都有文武二道,裴家也不例外,隋唐之交既有裴矩、裴寂这样的天下文臣,又有裴仁基、裴行俨这样的父子名将,大唐建立后,裴家文盛武衰,只剩下裴行俨后人这一脉是武道,控制心法是先祖裴行俨的武艺。” “老太太说它原名叫做朱雀心法。” “是吗?连我都不知道。” 裴旻有些惊讶,便点点头,“玄武为山,朱雀为水,叫做朱雀心法倒也不错,练控制…..练朱雀心法的关键不仅要天赋,还要特殊药物支持,大概五十年前,我祖父这一代开始练朱雀心法时,发现库存药物和药方都被毁了,而唯一会炼制药物之人也已去世。” 说到这,裴旻叹了口气,“没有了药物,就无法练功,所以从我祖辈开始,朱雀心法就绝了,你猜到是谁干的吗?” “烈凤!”李邺脱口而出。 “对!当年家主发现她练成了,才知道是她毁了药和方子,家主一怒之下,把她从族中革名,从此她再也没有回过裴家。” “她告诉我是族中子弟不肯学武,朱雀心法才在裴家绝了。” 裴旻叹息一声,“五十年前就断了,去哪里学?当然,她说的也有一点道理,裴家的武艺并非只有朱雀心法,像你母亲,没有练过朱雀心法,但武艺一样很高,关键是现在裴家子弟都喜文憎武,除了你父亲那一脉,闻喜裴氏,再无一名武者。” “舅父的朱雀心法是她教的?” 裴旻点点头,“当年她出于私愤,毁掉了药和药方,后来她也后悔,她就去了张掖,找到你外公,想从他的后人中挑一名裴家子弟,我父亲早逝,我便是由你外公抚养,她挑中了我,当时我才十岁,她把我带到了长安,我学成后,也向她发过誓,心法绝不外传。” “那为什么舅父会传给我?” “其实并不是我!” 裴旻苦笑一声道:“我对你母亲很歉疚,我就向烈凤苦苦哀求,求她给我一份药,她从来都是一口回绝,所以我只能改变你的体质,再教你一些基本功,你后来被打伤,我求她去救你,她救了你之后,就改口答应了。” 李邺愕然,“我是烈凤救活的?” “你以为呢?你母亲外出采药,一来一去耗费了三天时间,没有烈凤救你,你哪里熬得过这三天?” 李邺隐隐想到了什么,他猛地想起烈凤临走时说了一句‘虽然有些人能洞察后世!’ 李邺顿时后背惊出了一身冷汗,烈凤极有可能发现了自己的秘密。 他一时心乱如麻,不知该怎么办才好。 “你怎么了?” 裴旻见他魂不守舍的样子,有些奇怪。 李邺定了定神问道:“烈凤救了我,她就答应了?” 裴旻点点头,“我到现在也想不通是什么缘故,她救了你后,似乎开始对你另眼相看,主动把药给了我。” 李邺心中稍安,他从怀中取出木盒子,打开盖子,里面都是密密麻麻的红色小药丸。 “这药能吃吗?” 裴旻蓦地瞪大了眼睛,简直有点不敢相信,“这是她…..给你的?” 李邺点了点头,裴旻半晌叹息道:“她果然对你另眼相看啊!” 第六十七章 意外相遇 李邺心事重重的离开了务本坊,烈凤如果知道自己穿越的秘密,她会怎么办?会把自己交给李隆基,让他来拷问自己? 不过想到和烈凤的见面,她似乎只是告诫自己不要乱来,并没有别的意思。 骑着毛驴走出数里,凉风吹拂,李邺的心中的抑郁也渐渐舒展开来,其实也无所谓,烈凤知道又何妨? 她也没有把自己怎么样?何况她是自己母亲的姑祖,她应该是知道分寸,或许是自己想多了? 这时路上人声鼎沸,李邺抬头看了看,不由哑然失笑,他这才发现自己方向走反了,他应该向西走,却不知不觉来到了东市大门处。 李邺调转毛驴,却一眼看见了平康坊大门,他忽然心中一荡,想起令他销魂的一吻。 去看看她! 李邺催动毛驴向平康坊奔去,很快投入了莺歌燕舞、繁华如锦的大唐烟花世界。 不多时,李邺来到了明月酒楼,他把毛驴递给伙计,直接走进二楼一间雅室,对门口伙计道:“我要凤尾兰上酒!” 凤尾兰便是胡姬安律的艺名,伙计躬身行一礼,“公子请稍坐,我马上安排!” 李邺进屋坐下,心中略略有些紧张,片刻,一名年轻胡姬端着酒壶眉开眼笑走了进来。 对方要的是三勒浆,一杯三勒浆一贯钱,自己能挣三百文,如果能灌他十杯酒,自己岂不是挣了三贯钱? “公子,我来了!” 李邺一怔,连忙欠身道:“对不起姑娘,我是找凤尾兰!” “我就是凤尾兰呀!” 胡姬指指腰间小木牌,上面写着凤尾兰。 李邺眉头一皱,难道是自己记错了? “姑娘,凤尾兰不是安律吗?” “哦!原来你是找安律啊!她走了。” “走了?她去哪里了?” “回故乡安国了,今天一早走的。” 李邺愣住了,三天前还跳舞喝酒,怎么今天就走了? “几天前她还在,还敬我一杯酒,怎么今天就……..” 胡姬忽然暧昧地笑了,“我知道你是谁了?你就是前两天给了她二十两银子的少年公子,对不对?” “是我,她真的走了?” 胡姬点点头,“她前两天突然想家了,然后就去找她叔叔,她叔叔正好今天要回安国,她就便回来收拾东西,今天一早走了,对了,你等一等。” 胡姬转身跑了回去,不多时,气喘吁吁跑回来,手中多了一只小银镜,递给李邺。 “她说你如果来找她,就把这个送给你,留个纪念!” 李邺接过小银镜,很精巧,周围是一圈缠枝纹。 “这是布哈拉银镜,其实是铜,外面鎏了一层银,她从家乡带来的。” 李邺点点头,“谢谢姑娘,请问姑娘贵姓?” “我叫安枝,也是来自安国布哈拉,来大唐三年了。” “好吧!多谢安枝姑娘。” 李邺从怀中摸出一锭五两银子,放在桌上,“酒就不用喝了,银子给姑娘。” 李邺起身离去,胡姬连忙追了上来。 “公子下次来,再找我!” 李邺点点头笑道:“我们有缘再见!” 说完,他转身大步离去。 望着他朝气蓬勃的背影,胡姬低低叹了口气,“什么时候才有缘啊?” ……… 李邺走出明月酒楼,长长松了口气,他渴望见到安律,但又怕见到她。 安律走了,他心中仿佛卸下了一块铅块。 可是……短暂的轻松后,他心中又忽然怅然若失,安律居然走了。 这是第一个走进他心中的女人,就这么悄然离去了。 李邺牵着毛驴,闷闷不乐地离开平康坊,两边都是密布的酒楼和青楼,左边莺莺燕燕,娇笑声不断,右边是伙计的吆喝声。 “公子是来看我的吗?春宵一刻,公子跟我来吧!” “快来品尝,长安第一名菜,鱼香肉丝!” “鱼香肉丝?” 李邺愣住了,扭头望去,一名伙计正在卖力的吆喝,“本酒楼独家推出,余味绕梁三日,来尝尝吧!名菜鱼香肉丝。” 没听错,是鱼香肉丝!李邺看了看酒楼招牌,‘安然居大酒楼’。 难道…… 李邺摸了摸怀中,还剩下一百多文钱。 他便牵着毛驴走上前,向吆喝的伙计抱拳行一礼道:“做菜的厨师张平是我的好友,能不能带我见他见一见?” 说完,他把一把钱塞进伙计手中,“一点小意思,伙计小哥喝杯茶吧!” “哦!哦-----” 伙计满脸堆笑,“原来是张大厨的好友,请跟我来!” 他悄悄把钱塞进了怀中,带着李邺来到酒楼内部的一座小院门口,外面站着一溜上菜酒保,足有七八人。 伙计笑眯眯对李邺道:“最近两天,要见张大厨的人太多了,公子贵姓,我去通报一下。” “你告诉他,李邺来了!” “我知道了,公子请稍候!” 伙计进了院子,片刻,院子里传来奔跑声,只见又高又胖的张平跑了出来,穿着一身白袍,头戴八角帽,看起来红光满面。 张平瞪大眼睛惊讶道:“老李,你怎么知道我在这里?” 李邺淡淡道:“长安城还有第二个鱼香肉丝吗?” 张平脸上闪过一丝愧色,连忙对一溜上菜酒保道:“菜炒好了,你们去端吧!” 伙计纷纷进去,片刻,每人端着一盘菜走了。 张平招招手,“进来!进来!我把实情都告诉你!” 李邺把毛驴给了伙计,他走进院子,张平把院门关上,“这里就我一人,我不准人进来,谁也偷学不了。” 他在屋檐台阶上坐下,李邺坐在他身边,“你怎么来这里了?” 张平挠挠头道:“我爹爹把三桥的小酒馆卖了,亏了一百贯钱,卖给隔壁的客栈,然后,你娘让我替她看老宅,有病人来找的话,帮她记下来。 前天中午,我在伱家厨房炒了一份鱼香肉丝犒劳自己,正好来了一个中年男子,来找你娘,他闻到菜很香,又尝了尝,他就把我介绍来这里了,老李,酒楼一個月给我五十贯,我发了!” 李邺已经对菜不感兴趣了,他连忙问道:“什么样的中年男子?” “穿着白色锦袍,头戴纱帽,长得非常温文尔雅,简直就....简直就不该出现在永和坊。” “他来找我母亲?” “是的,他其实也是来找你,我告他,你们搬家了,他又问我,你在哪里?还问我认不认识你,我说和你从小一起长大,是你最好的朋友,他就说我做的菜不错,介绍我来这家酒楼,老李,他是谁啊?” 李邺隐隐猜到了,应该就是自己的父亲,上次来过一次,他又来了。 李邺笑道:“我也不知道是谁?我想知道,你现在还练武吗?” “当然练!不仅每天练桩,裴大侠还教我运剑的手法和技巧。” 李邺有点酸溜溜的感觉,舅父很久没有来指点自己了,原来去教张平练武,难道舅父要收张平为徒吗? 其实李邺早就有这种感觉,自从小黄毛和乌鸡脚不练武后,只有张平一个人坚持下来,那时开始,李邺就发现舅父很喜欢张平。 不过心中发酸只是一时,今天李邺知道了,安排自己练朱雀心术其实是烈凤的意思,舅父并不是自己的师父。 张平其实底子很好,才十四岁身高就一百八十几了,到他成年时,岂不是要长到两米? 裴旻很有可能就是看中了张平的身高优势。 可张平是自己的好友,如果他能得到裴旻的青睐,并被收为徒弟,当然是好事,是张平的造化。 他如果练成一身高强的武艺,将来也会是自己的助力。 相通这一点,李邺的心情又好了起来,他拍拍张平宽厚的肩膀,“走吧!去你厨房。” “去厨房干嘛?” “废话!” 李邺狠狠瞪他一眼,“当然是再教你两个菜,你才会炒一个菜,好意思一个月领五十贯钱吗?” 张平大喜,立刻弯下腰,低眉顺眼陪笑道:“大哥要教我什么菜?” “记住了,今天再教你两个菜,一个叫回锅肉,一个叫宫保鸡丁!” 第六十八章 无奈抉择 就在李邺教张平做菜的同一时刻,常安坊的一座小酒馆内,李岱和裴三娘终于见面了,他们其实并不是第一次见面,过去十几年间,李岱来找过裴三娘好几次,但每次都被裴三娘打出去。 “你说吧!邺儿有什么危险?”裴三娘冷冷道。 “苹苹,首先我要道歉,这些年是我对不起你!”李岱终于找到机会,准备跪下道歉。 裴三娘反应疾快,一脚把长凳踢过去,阻住了他下跪。 裴三娘眼中闪烁着怒火,咬牙斥道:“别说这些没用的屁话,赶紧说正事,老娘没时间陪你耗!” 李岱只得又起身坐下,叹口气道:“我知道邺儿就是飞鲨,杨家也知道,这次马球比赛,宁王马球队和杨家马球队争夺小组出线,结果杨家上了当,被淘汰了。 杨家已经知道这是邺儿出的主意,他们对邺儿恨之入骨,虽然宁王能暂时保住邺儿,但以后呢?杨家是出了名的记仇,他们不会放过邺儿。” “哼!大不了我就带邺儿离开长安,天下之大,哪里不是安身之处?” “苹苹……..” “不准你叫我苹苹,你没有资格!” “好吧!虽然你们能躲在乡间,但邺儿的前途怎么办?邺儿是天纵奇才,难道你就忍心让他一辈子默默无闻,连施展才华的机会都没有?” “你就直说吧!你想怎么样?” “我父亲愿意接受邺儿归籍,正式成为李家一员。” 裴三娘大怒,“我不会嫁给你为妾,你别做春秋大梦了。” “不!不!不!这是两码事,我知道对不起你,伱不会原谅我,我也不敢奢求你回到我身边,但你让邺儿归籍,让他有一个正式身份,邺儿有他祖父庇护,谅杨家也不敢拿他怎么样?” 涉及到儿子的切身利益,裴三娘没有一口回绝,她半晌道:“让我考虑一下吧!” “三娘,邺儿一旦入籍,就不再是私生子了,他就能昂首挺胸做人了!” “放屁!我的儿子什么时候不能昂首挺胸?你给我滚,快滚!” “我走!我走就是了,你别生气,你若生气心口会疼的!” 李岱吓得连忙退出酒馆,他回头深深看了一眼裴三娘,仰天叹息一声,翻身上马,怏怏去了。 裴三娘左手摁住胸口,狠狠一巴掌拍在桌上,“这个混蛋,气死老娘了!” ……… 李邺回到家中,已是黄昏时分了。 木大娘立刻张罗饭菜,一家三口坐下吃饭。 “娘,我今天遇到一个老太太,你猜是谁?” “你说什么?”裴三娘有点走神。 “我说我今天遇到一个姓裴的老太太!” “她是谁?”裴三娘顿时有了兴趣。 “我不知道她名字,但舅父说,她是你的姑祖母!” “姑祖母?” 裴三娘想了想,忽然脱口而出,“一定是裴真!” “娘见过她?” “小时候见过一次,有点记不清楚了,她去凉州把裴旻带走了,裴旻的武艺应该就是她教的。” “就是她,她一直生活在皇宫,外号烈凤。” 裴三娘恍然,“原来她就是大名鼎鼎的烈凤,你外公说,这个长辈很厉害,让我们尽量不要招惹她。” 李邺取出几张纸,递给母亲,“这是老太太给你的!” “是什么?” 裴三娘接着纸细看,她读过几年书,勉强能识字,看药方没有问题,一共十五個膏方,每一个都是皇宫中的不传之密,连她怎么也破解不了的王济深拔毒秘方也在其中。 “哈!哈!” 裴三娘狂喜,筷子掉地上也不管,挥舞着纸片在屋里打转,“有这些膏药秘方,老娘要发财了!” “疯丫头,快吃饭吧!” 木大娘敲着碗不满道:“你儿子在旁边看着呢!哪有当娘这样疯疯癫癫的。” 李邺笑道:“没事,我早就习惯了!” “臭小子,我会一直这样吗?” 裴三娘在他头狠狠敲了一记,“重新说,你娘是什么样的人?” 李邺捂着头小声道:“我娘明艳靓丽,温柔善良,又能勤俭持家,是典型的贤妻良母!” 裴三娘这才满意点点头,“贤妻就算了,良母还差不多,不是我把你养大,你早就被野狗叼走了,给我重新去拿双筷子来!” 李邺连忙跑去厨房拿回一双筷子递给母亲,他迟疑一下,故作漫不经心问道:“前两天有一个中年文士去永和坊找娘,小胖问,要不要给他留个地址?” 裴三娘没想到儿子会提到这件事,她一阵心慌意乱,用筷子敲敲碗道:“这些事情和你没有关系,赶紧吃饭!” 木大娘看在眼里,心中暗暗叹息一声。 ....... 一更不到,李邺攀上城墙走了。 木大娘推开裴三娘房间,见她托着腮坐在桌前发怔,目光专注地望着油灯。 “三娘,这么晚怎么还不睡?” 裴三娘叹息一声,“大娘,我睡不着!” 木大娘走到桌前坐下,问道:“你今天见到他了?” 裴三娘点点头,“他要谈阿邺的事情,我给了他一个机会。” “他怎么说?” “他说他的父亲同意阿邺入籍了。” “这是好事啊!至少对阿邺是好事,他在官府就有正式户籍了。” 李邺因为是私生子的缘故,到现在还是一个黑户,裴三娘的户籍还在张掖,她家房子挂的都是木大娘的名字。 在长安县,根本就找不到裴三娘母子二人的信息。 这也是裴三娘一直忧心忡忡的事情,如果没有良人籍,一旦被官府查到是黑户,就会被编为奴籍,没为官奴。 唐朝有大量官奴,大部分都是战俘,还有一部分就是没有户籍的黑户。 裴三娘叹息一声,“我知道这是好事,赌气归赌气,其实我也希望邺儿能够认祖归宗,我让他姓李,就一直等着这一天,但是……邺儿归宗,他的母亲是谁?我可不希望他认那个贱人为母亲,但我又不想当妾,所以很为难。” 木大娘微微笑道:“你还记不记得你的小弟裴俊?你想想他的母亲是谁?” 裴三娘顿时想起来了,她最小的兄弟裴俊和邺儿情况一模一样,裴俊的母亲是一名歌姬,但自己的母亲就是不准她进门,她一直住在外面,没有名份,但裴俊却是裴家子弟,只是没有提及他的母亲是谁? 木大娘笑道:“你可以向李家提条件,你不进门,邺儿是你的儿子,一般而言,这种大家族只关心父系,对母系并不是很在意!” “那我该怎么告诉邺儿,他的父亲还在?” “他其实从小就知道,吃饭的时候,你没听出他的暗示吗?” 裴三娘无力地垂下头,用额头触桌道:“大娘,我心好乱。” 木大娘劝道:“咱们委屈点没关系,但咱们得为邺儿的前途着想,李岱说得对,邺儿天纵奇才,他不能这样被咱们埋没了。” 所有的母亲为了孩子一定都会舍弃自己的利益,裴三娘虽然委屈了十四年,但为了儿子的前途,她还是决定让儿子回李家。 “好吧!我答应了,但我该怎么对邺儿说?” 木大娘犹豫一下,小心翼翼试探道:“你若不反对的话,这件事我可以替你告诉阿邺!” 裴三娘无奈的叹息一声,“你告诉他吧!反正他迟早会知道。” 第六十九章 约法三章 次日一早,裴三娘出去行医了,李邺啃着肉馒头笑道:“大娘要给我说什么?” “关于你的父亲,你不是一直想知道吗?” 李邺脸上笑容消失,半晌道:“上次我遇到那人,就是他吧!” 木大娘点点头,“就是他!” “他长得很好,很有气度,他怎么会遇到我娘?”李邺好奇问道。 木大娘微微叹口气,“这件事还得从十五年前说起,十五年前,裴旻回到张掖,还带来一名年轻公子,你外公对他十分敬重,让你母亲为向导,带他去张掖各处游玩。 那个年轻公子便是权臣李林甫的五子李岱,刚刚考上科举,非常英俊儒雅,可以说玉树临风,而你母亲是个野丫头,从小舞刀弄剑,疯疯癫癫长大,身边男子不是武夫就是莽汉。 她从未见过如此儒雅,如此温柔体贴的男子,她一颗心就拴在他身上了,李岱也非常喜欢你母亲,两人很快走到一起,在一起度过了三个月。 后来李岱回京了,回京之前他发誓一定会迎娶你母亲,我也相信他是真心,但他没有说实话,他不是想娶你母亲为妻,而是想纳你母亲为妾!” “他已经成亲了?” 木大娘点点头,“他来张掖的前一年,娶了宇文家族的嫡女为妻,但他没有告诉你母亲。” “然后呢?” “然后你母亲的肚子渐渐大了,李岱始终没有来,后来你母亲偷偷生下了伱,结果被你外公知道了,他勃然大怒,把你母亲赶出家门。 你外婆偷偷拿一些首饰和钱,让我跟你母亲一起去京城找李家。 你母亲来到长安,找到了李岱,李岱告诉你母亲,他愿意接受你母亲,但只能纳你母亲为妾,而且只能住在外面,不能进府。 你母亲气疯了,把他暴打一顿,然后提剑冲进李府,要李林甫给她一个说法,结果被李府的家丁打了出来。 你母亲从此就不再去找李岱,我们变卖首饰,托你舅父在永和坊买了一座小屋,然后住了下来,你母亲含辛茹苦把你养大,她就是要赌这口气给李家看看,没有李家,她一样能把儿子养大。” 李邺点了点头,“我母亲遇到了渣男!” “渣男?” 木大娘愣了一下,随即摇摇头,“这件事其实不是你想的那样,你舅父后来给我们解释,李岱回长安不久,有一次和几个兄长外出,遇到了恶霸强占民田,他打抱不平,抓了恶霸去见官,不料对方竟然是武惠妃的家奴,他由此得罪了武惠妃,原本是要出仕为官,结果出仕被取消了。 他父亲李林甫对他十分恼火,将他禁足一年,家族兄弟纷纷趁机落井下石,千方百计说他的坏话,父亲对他愈加冷淡了。” “所以他压根就不敢提及母亲之事!” 木大娘点点头,“其实我也恨极了李岱,当时就恨不得杀了他,一直认定他是薄情寡义之人,但过了这么多年,回想起来,有时候也觉得他既可恨又可怜,主要是他的性格比较懦弱,有個强势的父亲,还有一个凶悍的妻子。 听说他后来能当官,也是他妻子家族的关系,所以这十几年,他被妻子压迫,每天战战兢兢,像狗一样生活,他来找过你母亲很多次,每次来都被你母亲痛打一顿,过了不久又来找,再被打出去。” “他来找母亲做什么?” “我不知道,估计是有点良心过不去吧!想给你母亲钱,想求你母亲原谅他,无非就是这两点。” “然后呢?为什么现在告诉我这些?” 木大娘沉吟一下道:“你母亲从来没有提及,但我知道,她最大的心愿就是希望你能被李家接受,认祖归宗,你叫李邺,这是你父亲起的名字,她没有改掉,你明白她的心意吗?” 李邺摇摇头,他可不想当李林甫的孙子,奸臣不奸臣是另一回事,关键是李林甫后来很惨,死了还被杨国忠拖出来鞭尸,已经没有几年了,子孙全部被流放充军。 现在当李林甫孙子,和四九年加入国民党没有什么区别? 再说了,李岱的儿子和自己有什么关系?自己认了唐朝的娘,是真的把她当做母亲了,可莫名其妙冒出一个唐朝爹算什么? “大娘,我觉得我们应该有点骨气,干嘛非要进李家的门?” 木大娘急道:“邺儿,你现在是黑户,是私生子,一旦有人来查你,你要被没为官奴,沦为奴籍,所以你得罪杨家后,你母亲急得睡不着觉,就怕杨家去县衙查你的户籍。” 李邺眉头一皱,这不是什么大问题,办法多着呢,只要有钱,区区一个户籍还不是小事一桩?再说自己在长安没有户籍,不代表别的地方没有户籍啊! 他想了想便笑道:“其实有办法,比如多花一点钱,去边远小县买个良人户籍,不就行了,像我这种平头小民,谁会管你的户籍真假?” 木大娘叹息一声,“这个办法我想到过,但我一直没有说,就是怕你母亲真的去买户籍?” 李邺一愣,“为什么?” 木大娘缓缓道:“只有李家接受你,你外公才会原谅你母亲,才会准她回家,要不然她一辈子也见不到自己的父母了,她为此不知哭了多少回?” 李邺的鼻子一下子被呛住了,他仿佛看见了母亲躲在房间思念父母,无助流泪的一幕,她生自己时才十八岁啊! 沉思良久,李邺终于点了点头,“我答应回李家,但并不是为了李家,而是为了让我娘能回家见外公外婆!” ……… 永和坊的小酒馆里,裴三娘和李岱再次相见,裴旻远远站在门口,注视着他们,他是多么希望他们二人能够重归于好。 裴三娘冷着脸道:“我同意邺儿认祖归宗,邺儿也答应了,但我有三个条件!” 李岱大喜,连忙道:“三娘请说!” “第一,李邺归宗,是因为他有李家的血脉,但我和你们李家没有任何关系。” 李邺点了点头,他心中着实有些失望,但这也在他的意料之中,父亲也无所谓三娘的选择。 “第二,邺儿不住李府,他必须在我身边,你要见他可以,但不能踏进我的家门,在外面见我不管。” 李岱叹口气道:“紧靠东市的常乐坊是李氏宗族的居住地,那边有我的一座院子,你们住在那里吧!” 裴三娘摇摇头,“我们可以住常乐坊,但我不会住你的房子,我会给自己买一间院子,你就别管了。” “可是………” “没有什么可是!” 裴三娘打断他的话,“我和你们李家没有关系,不会进你们李家的门,那怕是王府豪宅,我都不会进!” “好吧!” 李岱着实无奈道:“你继续说!” “第三,我和邺儿的生活不用你操心,我们不会要你李家的例钱,一颗米不会要,一滴水也不会要,就这样吧!” 裴三娘站起身就走,走到门口她又回头道:“管好你家的悍妇,别让她来骚扰我,我丑话说在前面,她左脚踏进我的家门,我斩断她的左脚,她右脚踏进我家门,我斩断她的右脚,我裴三娘说到做到!” 说完,裴三娘转身扬长而去。 第七十章 常乐买房 裴旻走上前关切问道:“怎么样?” 李岱苦笑一声,“邺儿算是归宗了,但三娘还是那么遥远!” “知足吧!若三娘真的原谅你,跟你回去,你家那头母老虎会放过她?” “说得也对!到现在她还什么都不知道,我真不知该怎么对她说?” “不会吧!” 裴旻愣了一下道:“她应该知道三娘,当年三娘大闹李府,她在的啊!” 李岱点点头,“她知道三娘,但她不知道邺儿存在。” 裴旻顿时肃然道:“敬文,你最好给父亲说清楚,一旦你妻子知道了邺儿之事,恐怕宇文家族那边不会善罢甘休!” 李岱心中也着实有些担忧,连忙道:“我知道,我回去就禀报父亲!” ……… 下午时分,李邺跟随母亲来到了常乐坊。 “娘,咱们住的好好的,干嘛要另买房子?” 裴三娘哼了一声,“其实我就是想气气他们李家,我不靠他们,一样过得很好,有自己的房子,有儿子给我挣钱,不像他们,只能依靠家族生活,一群寄生虫。” “他们李家族人都住哪里?” “让我看一看!” 裴三娘掀开牛车帘子向外望去,牛车已经进入了坊门。 “停车!” 牛车停下,裴三娘跳了出来,问道:“多少钱?” “五十文!” 裴三娘眉头一皱,“五十文太多了,最多给你三十文!” 车夫苦着脸道:“大姐,咱们说好了的,你们从城西来到城东,收你们五十文钱,横穿长安都是这个价格。” “我上菜场买根青菜也要讨价还价啊!再说你也没有什么本钱,做生意要灵活点,四十文,我们各让一步!” 无奈,车夫只得点头答应,“好吧!四十文就四十文,你这个大姐,算得太精了。” 裴三娘数出四十文钱给了车夫,这才高兴道:“以后我还要常回去,还会照顾你生意的。” “你去哪里找我啊!”车夫苦笑一声,赶着牛车走了。 李邺无语地望着老娘,车夫的十文钱都要讨价还价,要是她知道自己给了安律二十两银子,恐怕安律到了河西走廊,她也会骑马去追回来。 常乐坊中间是一条南北向的主干道,两边都是各种店铺,很热闹,在店铺背后就是大量的住宅了,一共分为八个区,每个区的档次都不一样,有贫穷人家的两三间屋子,也有高官权贵的深宅大院。 但最多还是院子和小宅,一亩地以下叫做院子,一亩地以上,有前后两进,那就叫小宅了,前后三进叫做中宅,前后三进带后花园,那就是大宅,大宅上面还有巨宅。 裴三娘想了想道:“我记得很清楚,李家族人都住在第二区,我们在第三区买房子,和他们隔一条街。” 李邺挠挠头,“问题是,我们在哪里买房子?” “这么大了还啥都不懂,跟我来就是了。” 裴三娘带着李邺来到一间牙行,唐宋时期做事都找中介,中介叫做牙人,当然,宋朝的中介更加发达,细分了几十种行业。 唐朝细分得还不多,不过买房有专门的庄宅牙人。 一名年轻牙人笑眯眯接待了他们,“想在本坊买房,当然可以,但我要先问一下,在长安别处有没有房子?” “没有!”裴三娘一口否认,轻轻掐了李邺胳膊一下。 李邺不解问道:“为什么不能买两处?” 年轻牙人给李邺解释道:“朝廷有规定,一户只能买一处房,良户一家三口给一亩宅地,增加三人再给一亩,贱户是一家五口才能给一亩宅地。” 年轻牙人去取房屋资料了,裴三娘低声道:“咱们永和坊的房子是挂在伱大娘名下的,常安坊那座房子还没有过户,我可以直接卖掉。” “有人买吗?” “当然有,才三百贯,我问过了,好几个租户都想要,而且契约上买家名字还空着,填谁都可以,很方便转让。” 年轻牙人进来了,笑问道:“你们母子应该是良户吧!” “当然是良人,我儿子是李相国的孙子。”裴三娘往对面指一指。 牙人点点头笑道:“李相国的族人在本坊是蛮多的,我也只是随便问问,其实我这边只是提醒一下,等过户的时候才需要户籍证明。” “第三区有房子吗?” “有!有三座房子出售,一座半亩地的院子,要价一千二百贯;一座一亩的两进小宅,要价一千五百贯;还有一座两亩地带偏院的小宅,要价四千贯,我推荐一亩的两进小宅,价格非常不错,要是换一個位置,至少就要两千贯了。” “为什么便宜?” “因为它紧靠城墙,很多人不喜欢,总觉城头士兵能看到自家院子,其实哪家院子看不到?” 李邺笑道:“大家都搞错了,我尝试过,城墙很厚,上面反而看不到正下方,我估计大家是担心士兵会向下撒尿。” 裴三娘脸色一变,“会吗?” 李邺摇摇头,“不会,东城这边是复式城墙,不像西城只有单墙,东面城墙内有夹道,士兵一般都在外城墙上,内城墙上不会有人。” 牙人竖起大拇指赞许道:“公子说得太对了,所有人都没有想到复式城墙问题,其实还有一个原因,这里离兴庆宫很近,皇帝有严厉规定,士兵不准站在内城墙上,贵妃娘娘在宫里游园,士兵站在城墙上偷看,像话吗?” 停一下,牙人又笑道:“其实还有一个好处,这座房子的三户邻居都表示,若非胡人,便不反对!” “这是什么意思,为什么要他们答应?”李邺更加糊涂了。 裴三娘哼了一声道:“求田问舍,先问亲邻,邻居不答应,你就买不了,朝廷的狗屁规定,当年老娘没办法,只好给了两个邻居各五贯钱,他们才答应。” 李邺顿时急道:“娘,你在说什么,我们哪里有房子?” 裴三娘这才意识到自己说漏嘴了,她连忙打个哈哈道:“以前的老房子,早就卖了,早就卖了,我们现在没房!” 牙人哑然笑道:“有没有房我不管,那是官府的事情,我这边你们不用担心!” “就这么决定了!” 裴三娘当即拍板道:“我们去看看这座一亩地的小宅子。” 第七十一章 不得要领 李岱走进父亲书房,跪下行礼道:“孩儿已经说妥了,邺儿随时可以归宗。” “他母亲呢?”李林甫淡淡问道。 李岱摇摇头,“她说她和李家无关!” 李林甫笑了笑问道:“这个女子倒也刚烈,那你打算怎么对妻子解释?” 这便是李岱最为难之事,他犹豫良久道:“能否请父亲替孩儿去说!” “让我去说?” 李林甫眼睛一瞪,恼怒道:“你连自己的妻子都搞不定,你还能做什么?” “孩儿不敢,孩儿是担心宇文家族发难!” “荒唐!我的孙子归宗,和宇文家族有什么关系?” 李林甫望着儿子窝囊的样子,心中着实恼火,李岱原本是他最器重的儿子,希望他能接自己的班,不料李岱在得罪武惠妃丢了仕途后,便一蹶不振,令李林甫大失所望,他看到了这个儿子懦弱的性格,做什么事都没有勇气,就算相貌出众,但又有什么用? “快走,不要让我看见你心烦!” “是!孩儿告退。” 李岱连忙退下去,走到门口,李林甫又叫住了他。 “邺儿就是飞鲨之事,你没有告诉别人吧!” 李岱连忙摇头,“谁都没有说!” 李林甫点了点头,指指李岱,又回指自己道:“我之前说过的,现在我再说一遍,这件事只有你我二人知晓,不准告诉任何人,明白吗?” “孩儿明白!” “还有,后天是十五,正好开祠堂,让邺儿一起归宗吧!” “多谢父亲,孩儿这就去安排。” 李岱行一礼,告辞走了。 回到自己院子里,李岱还是没有想好该怎么对妻子说这件事。 走进起居房,只见妻子坐在镜子前,手里拿着一个碗,正用细纱布蘸水给脸上卸妆,她不喜欢别人碰她的脸,化妆卸妆都是自己来。 李岱鼓起勇气,坐到妻子身边,低声道:“夫人,我想给你说件事!” “有什么屁就快放!” 宇文氏是北周皇族后人,典型的鲜卑女人,脸盘很大,脸骨轮廓明显,性格十分强悍,她着实瞧不起这个窝囊丈夫。 要不是父亲阻拦,她十年前就要和这个没用的窝囊废离婚了。 李岱此时已经没有退路,只得哆嗦着嘴唇,把外面还有一個儿子之事吞吞吐吐说了。 宇文氏盯住镜子一言不发,她忽然抡起碗狠狠向李岱头上砸去,‘哐!’瓷碗狠狠砸在李岱额头上,瓷碗顿时粉碎。 紧接着宇文氏张开十指扑了上去,尖叫大喊道:“你这个王八蛋,我要杀了你!” ……….. “阿邺,赶紧回来把你这些坛坛罐罐收拾一下!”木大娘在厨房喊道。 “来了!” 李邺丢下他绘制的一幅翻城线路图,快步去厨房了。 他买下房子后才意识到,他以后去沣水练功有点麻烦了,城东倒是可以去灞水,但城东是复式城墙,他得跨过中间的夹墙道,他得找一个梯子之类,或者拉一根绳子,他不敢肯定自己是否能一跃跳过去? 图纸上留下的就是两根绳索。 “大娘,什么事?”李邺跑到厨房门口问道。 “你的衣服被褥都打包了吗?” “还没有呢!” “你床下那些乱七八糟的东西,装箱没有?” “大娘,哪有那么快啊!” 木大娘叹口气,“从昨天到今天,伱到底在忙什么?” “在规划新的生活!” 李邺吐一下舌头笑道:“我其实是在考虑以后去哪里练功?” 木大娘也笑了起来,“你这样想没用的,去看看就知道了,这几个东西,你还要不要?” 木大娘一指灶台上的一只木箱子。 李邺顿时张大了嘴,箱子里是一对香炉和一支铁椎,程家的东西,他把它们藏在厨房里,结果他自己却完全忘记了。 “这当然要,我把它们忘了!” 李邺傻笑一下,抱着箱子回屋去了,木大娘追在后面喊道:“你赶紧收拾,等会儿搬家的大车就来了。” “知道了!” 李邺回自己房间,把绘制的图纸收起来,挠头想了想,他该从何着手? 这时,裴三娘走进了院子,一脸不高兴喊道:“邺儿!” “娘!我在收拾呢?” “你先出来!” 李邺走到门口,“什么事啊!我这边什么都收拾呢?” “你去一趟永和坊的陆家小炉烧烤,就是你总说他家烤鸡有股鸡屎味那家,有人在那边等你!” “谁啊?” “就是那个你心中最讨厌,但又没办法解除关系的那位?” “哦!我明白了,现在去?” “快去快回,别和他废话,他整天卖惨,可别心软了!” 李邺哑然失笑,“我现在就去!” 他从后院牵出毛驴,合掌向木大娘嬉皮笑脸道:“大娘,我的房间就麻烦您老收拾一下,东西都别扔,全部都要的!” 木大娘摇摇头,“你这孩子,去吧!” 李邺骑着毛驴去了,木大娘问裴三娘道:“是去谈归宗的事情吗?” 裴三娘点点头,她忧心忡忡道:“大娘,我有点后悔了,万一邺儿为了获得前途,离开我怎么办?” “不会!邺儿是我一手带大的,我知道他小时候笨一点,现在他虽然有出息了,但他本性不会变,他宅心仁厚,知恩图报,绝不会为了名利把自己母亲抛弃。” 裴三娘眼睛有点红了,搂住木大娘哽咽道:“如果他真有前途,就算忘了我这个娘,我也心甘情愿!” 木大娘眼睛也红了,拍拍她后背劝道:“真是傻孩子,说这些傻话做什么?相信大娘,我带大的孩子,不会错!” ……… 陆记小烧烤酒馆内,父子二人相对而坐,没有什么话说,李岱左眼有点乌青,头上绑了纱布,但被他用帽子遮住了,但脸上的两道血痕他怎么也遮不住。 李岱把一张纸放在桌上,推了过去,“这是我写的,时间、地点,各种仪式和注意事项,明天一早,你直接来平康坊相国府宅,我在大门口等你,你知道在哪里吧?” 李邺点点头,仔细看了看仪式流程,眉头不由一皱,“还要磕头?” “认祖归宗,肯定是要磕头的,应该很快!” “我不是说给祖先磕头,我是说后面这一堆三爷六伯,还要给他们磕头?” 李岱连忙解释道:“他们都是长辈,你第一次见面肯定要磕头的,而且每年过年,去给长辈拜年,也要磕头,这是礼节,家家都这样?” “我知道了,到时候再说吧!” “邺儿,我知道你不习惯给人下跪,但这次情况特殊,你就忍一下,就当是个礼节,没有别的什么意思!” 李邺点点头,收起纸条起身道:“没有别的事,我先走了!” “邺儿!” 李岱叫住他,满脸歉疚道:“这些年,爹爹对不起你!” 李邺淡淡一笑,“你对不起的是另一个儿子,不是我!” 说完,他转身走了。 李岱愣住了,他没明白李邺这话是什么意思? “另一个儿子,难道他说的是淮儿?自己可没有对不起淮儿。” 李岱想到了,淮儿还从不知道有个兄弟存在,知道真相后,他一定会倍受打击,难道邺儿是指这个意思? 李岱坐在那里胡思乱想,却始终不得要领。 第七十二章 入籍归宗 次日一早,李邺骑毛驴来到平康府李府门前,远远便看见了父亲站在大门处等候。 看得出他很紧张,脸上的笑容都有点不自然。 “邺儿,我担心你会迟到,来得正好!” 李岱见儿子脸色不太好,脸色蜡黄,没有血色,连忙问道:“邺儿,你气色不太好,昨晚没休息好吗?” “我有点不太舒服,不过没事,可以坚持。” 李岱点点头,“那就早点结束,你可以早点回去休息。” “父亲,你的脸怎么了?”李邺终于忍不住问道。 昨天李岱的脸上有两道血痕,但今天变成了三道,右眼也变得乌青了。 李邺本不想多问,但这显然是遭到了暴力。 “没事!” 李岱捂着脸吱吱呜呜道:“洗脸时不小心……” “五爷,相爷在催了。”府中一名家丁喊道。 “来了!” 李岱把毛驴交给一名家丁,对李邺道:“我们快走吧!” 父子二人没有进府门,直接从旁边小巷穿过去,祠堂不在府中,而在旁边。 来到一座大院前,李邺仰望上面的牌匾,牌匾上有五个大字:“原州房宗祠” 这时,一个笑呵呵的声音道:“我们是李氏宗族原州一房,和皇族沾点亲吧!” 李邺这才注意到眼前站着一名瘦高的老者,气势威严,脸上却笑眯眯的,看起来很和善。 李岱吓一跳,连忙道:“父亲,这就是邺儿!” 他又轻轻拉一下儿子,“邺儿,这是你祖父,赶紧行大礼!” 原来这就是李林甫,李邺连忙跪下磕头,“孙儿李邺,给祖父请安!” “不错!不错!很知礼,赶紧起身。” 李林甫一个虚托,笑眯眯让孙子起身,李邺起身,起身到一半,他忽然捂住了胸口,身体一晃,险些摔倒,李岱连忙扶住儿子。 李林甫一愣,“邺儿,你怎么了?” “回禀祖父,上次孙儿被杨家打伤,伤还没有完全好。” 李林甫脸一沉,哼了一声道:“杨家欺人太甚,老夫迟早会和他们算这笔帐!” 他又关切道:“你身体不适,要不改天再行礼吧!” 李邺摇摇头,“已经到了祖先面前,孙子就算爬过去,也要给祖先磕头!” 李林甫大为感动,“好孩子,有这个心就好!” 李岱也着实感动,没想到儿子对祖先这么敬重,哎!淮儿在这一点上差得太远了。 李林甫亲自带着李邺进了祠堂,一边给他介绍先祖情况。 李林甫的祖先自然是李氏皇族之祖李虎,不过李虎由太庙供奉,他们这里就不能供了。 他们供奉的最早祖先是郇王李祎,也就是唐高祖李渊的六叔。 第二个供奉的便是长平郡王李叔良,李林甫的曾祖父,高祖李渊的堂弟。 然后接下来就是原州长史李孝斌,李林甫的祖父。 然后是李林甫的父亲李思诲,官任扬州大都督府参军。 其他还有不少牌位,李林甫的几位叔父之类。 今天是五月十五,宗祠开放日。 也就是家族成员们坐在一起讨论宗族事务,比如是否增加例钱,比如庄园收成如何等等,因为事关很多利益分配的大事,所以没有人会缺席,几乎所有族人都来了,济济一堂。 不过今天的第一件大事,是李邺认祖归宗,这是家主李林甫决定的,大家都不好多问。 司仪高喊道:“七代孙李邺认宗归宗,行大礼,一叩首,二叩首,三叩首!” 李邺跪下,给祖先宗牌三次磕头。 “礼毕,注谱!” 司仪提笔递给家主李林甫,李林甫亲手在族谱上添了李邺的名字,第四十八孙李邺。 其实仪式很简单,就是磕三個头,在族谱中添上名字,就结束了。 然后是见礼,主要是给祖父李林甫、父亲李岱,然后是几个堂祖父,还有四个嫡伯父挨个磕头行礼,后面的二十个庶叔父也要一并磕头,行晚辈之礼。 “给长辈叩首!”司仪高喊。 李邺先给李林甫跪下磕头,他起身时按住胸口,有点支持不住了。 李林甫连忙道:“简短一点,就磕一个头,不用磕三个头了。” “孙儿遵命!” 第二个应该是李林甫的兄弟李少安,但李邺却先给站着一旁的父亲跪下磕了一个头,无论如何,这是应该的。 他要站起身,忽然按住胸口,身体一软倒在了地上,晕厥过去。 李林甫大惊失色,连忙吩咐道:“快去送医!” 李岱和几名兄弟七手八脚把李邺抬出宗祠送医去了。 旁边还坐着一溜长辈等着他磕头呢! 这个头到底是磕,还是不磕呢? 李林甫一挥手,“这孩子今天身体不适,已经表现得很好了,你们这个礼以后再补吧!” ………… 书房内,李林甫在考虑怎么开口让李邺去给高力士打球。 他的孙子太多了,多一个少一个都无所谓,但高力士只有一个,这尊高菩萨他一定得供好。 这时,管家在门口道:“老爷,孙医师来了!” “进来!” 一名医师走进来,恭恭敬敬行礼,“参见老爷!” 他叫孙济修,是李林甫的家医,专门给李林甫的家族子弟看病。 “那孩子怎么样?”李林甫关切问道。 孙济修一脸为难,“这....这有点不好说。” “有什么不好说,伤情严重吗?” “回禀老爷,他没事!” “什么?” 李林甫愣住了,“什么叫没事?” “那孩子身体健壮得很,什么问题都没有,脸上蜡黄是染的色。” “啊!”李林甫半晌都合不拢嘴。 “他为什么要装病?”李林甫有点糊涂了。 “老爷,他给我说了句话,我不知什么意思。” “他说了什么?”李林甫急忙问道. “他说自己跪天跪地跪君跪祖先跪父母,其他人没有资格让他下跪!” “哦!原来如此!” 李林甫这才恍然大悟,原来一进宗祠大门他就开始演戏,李林甫捋须暗暗点头,“这孩子有心机啊!居然连老夫都打眼了。” 一般长者遇到这种事情,肯定会勃然大怒,竟然在宗祠内使用狡诈计谋。 但李林甫不是,他本来对李邺归宗认祖就没太放在心上,没有没这个孙子对他来说一点都无所谓,他的孙子太多了。 李林甫同意李邺归宗不过是想让他给高力士打球,成为自己巴结高力士的工具而已。 当然,李林甫自己就是一个极为狡诈之人,所以李林甫非但不恼火,心中还颇为赞赏,这孩子知道瞒不过自己,特地给医师交代了这句话,也算是给自己一个说法。 没有任何人能骗过自己,这是自己第一次被骗,居然还是自己十四岁的孙子,李林甫也想不通自己为什么没看出来? 或许是他的年龄,自己被他的年龄蒙骗了,还有呢?李林甫猛然想起,李邺第一次假装时故意提到了杨家,这才是关键,转移了自己的注意力。 这孩子难道知道自己和杨家的过节?如果真是这样,他未免也太厉害了一点。 这个新来的孙子让李林甫不由有点刮目相看了。 李林甫想了想,又问孙医师道:“这件事还有谁知道?” 孙医师连忙摇头,“小人谁都没有说!” “他父亲也不知道?” “小人没有告诉他!” “那就不要说了!” 李林甫嘱咐他道:“今天这件事只有你我知晓,不准告诉第三人!” “小人明白,一定守口如瓶!” 第七十三章 新房新家 李邺回到了常乐坊,就在他家的巷口前,一家小店铺正在收拾,铺子上方挂着牌子,‘裴一贴’。 这店铺的名字是李邺想的,灵感来自于平一指,字也是他写的,写的虽然比较工整,但着实拿不出手。 但裴三娘却毫不在意,让儿子写牌匾不仅有意义,更重要是能给她省几贯钱。 下面还有一行大字,‘专治妇科’ 裴三娘毕竟才三十出头,治男科不方便,以前在永和坊也是糊弄一下男病人,卖点膏药之类,并非真的治病。 她也不缺钱,她开的门诊是妇人专科门诊,很有特色,迎合市场需要,会有很多大户人家请她给女眷看病。 这家小店铺占地只有一分地,两间半屋,一间诊室,一间药房,一间小仓库。 裴三娘虽然医术不高,但她经验丰富,积累了十四年的经验,啥病都见过,尤其擅长于妇科。 这次姑祖母给了她十五个膏方,都是极为高明的皇家秘方,基本上什么疑难杂症她都能治了,比如王济深就凭一个拔毒秘方就能活得很滋润,现在裴三娘可是有十五个秘方,她真的要发了。 “娘的医馆打算啥时候开业?”李邺笑眯眯走进来。 裴三娘看见儿子回来了,顿时又惊又喜,她就怕儿子一去不回来。 “那边结束了吗?” 李邺点点头,“其实很简单,就是给几个灵位磕三个头,然后在族谱里补上我的名字,然后就结束了。” “以后呢?”裴三娘紧张地追问道。 “没有以后,我还是要打球啊!万一那边有什么事,父亲会派人来找我,他不会过来。” “他真不会来?” “娘放心吧!我和他说好了,他以后不会来。” 裴三娘悻悻道:“他不来最好,我看见他就烦!” 李邺没有把母亲的表情放在心上,他又笑问道:“母亲还要招人吧!” “要招两個小娘子,一个跟我去看病,一个捣药看店,你给娘参谋一下,什么条件比较好?” 李邺想了想道:“其实价格合理就行了,关键要两点,一是要本坊小娘子,可以回自己家住,其次最好能识字。” 裴三娘呵呵一笑,“你说反了,我们这一行,招人就不能识字,否则机密药方会泄露的。” 李邺有些无语,他的老娘怎么精得跟猴一样,随便她吧!关自己什么事? “娘,再找个厨娘吧!” 裴三娘眉头一皱,“找厨娘做什么,大娘不就是吗?” “大娘年纪大了,给她减一减家务吧!” “这个,我考虑一下吧!” 裴三娘虽然不太情愿,但儿子有这个心是好事,最好找那种只管上门做饭的厨娘,比住家妇能便宜不少。 “娘,我等会儿可能要出去一下!” “去吧!早点回来就是了.” ........... 李邺牵着骡子来到巷子里自己的新家,他们新家的钱已经付清了,对方把地契给了他们,加上三方签的合同,他们最后只需要去官府交十五贯契税,房子就可以过户。 房子是挂在李邺的名下,他打算让父亲替他过户,这个便宜父亲也不是那么好当的。 巷子里有七八户人家,大小不一,最大的一户占地约三亩,高墙黑瓦,一扇朱漆大门,听母亲说,这家人好像是当官的。 最小的一户占地只有半亩,就是李邺的邻居,住着一对老夫妻,比较胆小,所以他们要求隔壁不能卖给胡人。 巷子走到底就是城墙,李邺的新家就紧靠城墙,这座宅子真正的风险牙人并没有告诉他们,李邺是后来才醒悟过来。 一旦爆发战争,敌军进行攻城战,一般靠城墙的房子都会被守城军队强行拆除,这才是大家不愿买靠城墙房子的真正原因。 不过在李邺记忆中,安史之乱压根就没有攻城,潼关失守,天子李隆基就带着杨贵妃逃了,叛军兵不血刃占领了长安。 一直到唐末黄巢之乱,长安城也最终遭遇了灭顶之灾,那是一百多年后的事情了。 李邺的新家没有朱漆大门,也没有高墙,但比永和坊要好得多,围墙有两米高,用青砖砌成,木门约八成新,挺厚实,装有青铜门环,上面有黑瓦门头。 门前铺了青石,用两段宽厚的条石做门槛,左右各有一座五十公分高的抱鼓石,门头下可以遮风挡雨,算是一座典型的中产人家房舍。 门没有关,李邺推门进去,小黑一阵风似的冲到他脚下打转,汪汪叫个不停。 “怎么了,不习惯新家吗?”李邺蹲下来,拍拍小黑的脑袋笑问道。 小黑跑到墙边,扭头又向他叫了两声,李邺才一拍脑门,自己忘记给小黑挖狗洞了。 不对啊!一般院墙都会留有狗洞的,否则青砖砌成的院墙让自己怎么挖? 他上前细看,果然有狗洞,只是被碎砖堵死了。 李邺找来一块大石头,狠狠地敲了几下,碎砖被敲掉了一块,其他碎砖便松动了,直接把它们抠出来,一个狗洞就出现了。 小黑欢快地跳了两下,直接冲了出去,一溜烟没影了。 李邺站起身,打量他们的新家,他们家已经不能叫院了,前后两进,应该算小宅。 院子不算小,南北向很狭长,右边紧靠城墙,城墙根下搭了一座马棚,李邺把骡子拴在棚子里,棚子旁边的角落便是茅厕。 院子的另一头是厨房,前面是一口水井,还有一条排水沟,一直通往坊内的小河。 然后正面便是长长一排房子,一共有六间,最右边靠茅厕那一间不好住人,用来堆放杂物,其他五间其实都是下人房,目前都空关着。 李邺觉得他们家还需要大水缸,至少买十只大缸,放在墙边。 中间是过道,通往后院,后面便是他们的住处了,中间是天井,地上铺了石板,正中花坛内种了一棵很老的枣树,至少有几十年的树龄。 树很重要,几乎家家户户都要种,小户用柴,商人求财,大户教子为才。 正面三间大瓦房,两侧各有两间屋,屋檐下还有走廊,把这七间屋连为一体,这条走廊也是李邺最喜欢的地方,虽然有点紧凑,但颇有几分大户人家的感觉。 正面的三间瓦房一间是客堂,一间是起居房,就是吃饭的地方,还有一间是母亲的配药密室。 左边两间是母亲和木大娘的房间,右边靠城墙的两间归李邺,用裴三娘的话说,儿子还是要去读书的,需要一间书房。 “邺儿,什么时候回来的?”木大娘从房间里走出来。 “我刚回来,大娘,我马上要出去,午饭就别管了。” 木大娘和裴三娘都没有吃午饭的习惯,也是为了照顾李邺,木大娘才多做一顿午饭。 “那好吧!如果肚子饿,锅里有馒头,先填填肚子。” “我知道了!” 李邺回房取了一对香炉和铁椎,装在一只口袋里,他拎着出门了。 程家在长安怀德坊,紧靠西市,距离他们老房子永和坊倒不远,但和他现在住的常乐坊正好是两个极端,他得穿过整个长安城。 程咬金的孙子程伯献官任右卫大将军,和高力士关系极好,但程伯献在开元二十六年已经去世了,现在是他长子程若冰当家。 程若冰在东宫为官,出任太子通事舍人,负责记录太子起居,在某种程度上,就相当于太子秘书。 李邺骑着毛驴来到了怀德坊,很快便找到了程家,这可是一座大宅,占地足有二十亩,占了整整半个区,也由此可见程咬金地位崇高。 稍等了片刻,管家快步走了出来,很客气地抱拳道:“请问公子找我家主人何事?” 李邺迟疑一下,便道:“我最近买了几样物品,发现是贵府之物,特来归还!” “是什么?” 李邺从袋子里把两座香炉和铁椎取出来,放在台阶上。 “啊!这是......” 管家惊讶上前上前查看,“这就是当年祠堂里被偷走的那几件藏品啊!” 就在这时,李邺忽然有人大喊一声,“小贼,可算抓到你了!” 李邺只觉一股风声从身后袭来。 第七十四章 程家后人 后面有人用飞脚踹他,速度疾快,李邺在水底苦练的成效这时淋漓尽致的体现出来,他不慌不忙,身体微微一侧,抬脚反踢回去,至少比对方快了三倍。 “啊!”对方痛呼一声,被他一脚踢出了一丈外。 还好,他留有分寸,并没有加力,否则对方的骨头非被他踢断不可。 李邺这才看清对方,是一个十六七岁的年轻男子,长得浓眉大眼,身材高大强壮,但他身穿锦袍,腰束革带,佩戴黑巾幞头,额头正中有道月牙形伤疤,很有特点。 李邺这一脚很有分寸,年轻男子没有受伤,但很狼狈,被一脚踢得后退几步,一屁股坐在地上。 年轻男子恼羞成怒,爬起身大吼一声,拔剑要冲上来。 这时,府内走出一名中年男子,他大喝一声,“住手!” 年轻男子悻悻收起剑,又狠狠瞪了李邺一眼,对中年男子道:“大伯,我发现了偷宗祠的小贼!” 李邺怒怼道:“这个世间还有上门还赃物的小贼吗?” 中年男子也看见了台阶上的三件物品,惊呼一声,快步上前细看,果然是宗祠丢的那几件东西。 他连忙抱拳道:“这是公子送来的?” “当然,这是我花大钱买的,发现是贵府之物,特来奉还,没想到主人没见到,倒先领教了贵府的家风!” 中年男子歉然,再怒斥年轻男子道:“你已是堂堂的宫廷侍卫,还要鲁莽到几时?还不过来道歉!” 年轻男子也意识到自己太鲁莽了,他看见先祖的铁椎,一时热血上涌,便把对方当贼了,别人是来送还程家失物的。 他胀得满脸通红,上前抱拳道:“刚才是我鲁莽了,向公子道歉!” 李邺见他虽然鲁莽,但并不强横,心中的怒气也消了,便关切问道:“刚才那一脚没伤着兄台吗?” 年轻男子脸更红了,但他也拿得起放得下,竖起大拇指赞道:“老弟好俊的功夫!” 中年男子这才笑道:“在下程若冰,这是我侄子程昌胤,公子请府里坐!” “原来是程家主,在下李邺,打扰了!” 李邺拾起一对香炉,年轻男子程昌胤连忙上前拾起铁椎,一起进了府内。 程若冰把李邺请到客堂坐下,这段时间李邺在嗣宁王也都是跪坐,也慢慢习惯了,当然,久坐还是不行。 程若冰让侍女上茶,他指指桌上的三件物品问道:“请问公子在哪里找到它们的?” 李邺笑道:“能否先告诉我,它们是怎么遗失的?” 程若冰叹口气道:“这三件物品都是先祖之物,一直保存在程氏祠堂内,三年前,祠堂失火烧毁,后来清点物品时发现少了这三件,估计是有人趁乱拿走了,我们四处打听,也没有它的下落。” 李邺微微笑道:“这是我在一家铁匠铺内用十贯钱买回来的,差点熔解了。” “才十贯钱!” 旁边程昌胤忍不住道:“李公子难道不知道……” 他忽然发现大伯怒视自己,连忙闭嘴了。 李邺淡淡道:“我当然知道,它们是白银铸成的,一共二十余斤,只是铁匠误以为是铜器,估计当时的小贼也以为是铜器,最后被我捡了大便宜。” 程若冰连忙道:“我一定按照白银的价值补偿公子!” 李邺摇摇头,“不用,给我十贯钱就行了。” 程若冰愕然,“这……这怎么好意思!” 李邺拾起铁椎笑了笑:“这是令祖的开国兵器吧!它虽然是铁器,但没有它,大唐凌烟阁内就不会有令祖的留影,难道它只值一贯钱?还有香炉,这可是敕封之物啊!敕封之物能按照重量算钱吗?” 程若冰着实惭愧,对方高义,自己却以为对方想占便宜。 他起身再次行一礼,“程家欠公子一个天大的人情,只要公子有难处,程家一定全力以赴,我为家主,当此一诺!” 这还差不多,李邺抱拳笑道:“青山不改,绿水长流,我们后会有期,李邺告辞!” 李邺告辞走了,程若冰叔侄二人一直把他送出府门,望着李邺骑着毛驴扬长而去。 程若冰轻轻叹息一声,“这少年不是一般人啊!” “伯父,他还是少年?” 程若冰瞪了他一眼,“你十七岁,他叫你兄台,还不是少年吗?估计最多十四五岁。” “他确实武艺很厉害,我竟然.....”程昌胤脸一红,说不下去了。 “我说他不是一般人,不是武艺高低的意思,而是他的见识,他的胸襟,他的智慧,他很清楚,那三件物品对我们程家价值万贯也不为过,但他只要十贯钱,这不是一般人能做得出的啊!” “可是.....他要的十贯钱,我们也没有给他。” “笨蛋!我以家主的名义给了他承诺,他还要十贯钱做什么?” 程若冰心中很清楚,对方两次提到敕封之物,就是在暗示自己,程家居然把敕封之物弄丢了,那可是夺爵大罪。 这个人情不是那么容易还的,程若冰着实有点担忧,不知道对方的来历,也不知道对方会提什么样的要求? 程若冰心中暗暗叹息一声,只得暂时把这件事放在一旁。 他对程昌胤道:“你拿着东西跟我去宗祠,赶紧把东西换掉!” 程家丢了敕封之物,害怕宫里追查,便仿造了一对香炉,现在真东西回来了,就得赶紧把假香炉换掉并销毁,这件事若被天子知晓,程家会吃不了兜着走。 程若冰之所以对李邺许下重诺,因为双方都知道这对香炉的重要性,对方替程家解除了一个重大隐患。 叔侄二人拿着香炉和铁椎匆匆去了宗祠。 ………. 李邺回到常乐坊,却意外看见乔彬站着自己母亲的医馆门口。 李邺惊讶问道:“阿彬,你怎么在这里?” “李大哥,你总算回来了!”乔彬欢喜地迎了上来。 “你怎么会找到这里的?” 乔彬挠挠头道:“我去永和坊找你,发现你搬家了,我又找到张小胖,他说你们搬到常乐坊了,具体在哪里他也不知,我就来常乐坊寻找,想碰碰运气,正好看见裴婶子的医馆。” 李邺点点头笑道:“你找到我有急事吗?” “是我爹爹让我来找你,他请伱明天上午去一趟王府,王爷找你有事!” “我知道了,我们去吃点东西,喝一杯!” 李邺午饭还没有吃,着实饿坏了。 ........ 长安虽然大街上没有商铺,两侧都是坊墙,但坊内却是另一番模样。 主街两边都是各种店铺,店铺虽小,但很接地气,衣食住行医,基本的生活都涵盖了,所以就算夜里关闭坊门,普通百姓也缺不了什么。 从早到晚,大街两边的店铺内都熙熙攘攘,热闹异常。 李邺带着乔彬来到一家阿杨小菜馆,昨天晚上,他们一家三口就是在这里吃的晚饭。 酒馆很小,只有四张桌子,两人在靠里面的一张小桌前坐下,李邺要了一壶酒,点了三個菜,一盘烤鹿肉,一条红烧鲫鱼,一盘烩三鲜,又要了两碗米饭。 这一顿饭菜也就三百文钱,在大酒馆内一个菜都不够,在坊内却能吃一顿了,这就是小酒馆接地气的缘故,物美价廉。 李邺给乔彬斟了一杯酒,笑问道:“还在读书?” 乔彬点点头,“在长安县学读书,要读三年,今年是第一年。” “读完县学呢?” “读完县学后再去府学读两年,然后父亲想找关系让我去读太学,从太学出来,进县衙当七曹佐官就容易了。” “不想参加科举?” 乔彬苦笑一声,“我没那个本事,肯定考不上,所以我爹爹不打算浪费时间,让我直接去太学读书。” 李邺端起酒杯一饮而尽,笑问道:“这是你父亲给你规划的人生?” 乔彬点点头,“我爹爹常说,趁年轻,早打算。” 乔彬给李邺满上一杯酒问道:“李大哥准备一直打马球吗?” 李邺摇摇头,“最多也就一两年,我打马球只是想赚点快钱,但靠它立业,没有意思。” “也对,当官可以打马球,打马球却不能当官,那....那李大哥有计划吗?” 其实李邺真没什么想法,木大娘说,成为李林甫的孙子,可以入仕当官,但李林甫有六七十个孙子,自己是四十八郎,又不是嫡子,入仕当官哪里轮得到自己? “还在考虑,不过现在当务之急还是打马球挣点快钱!” 第七十五章 寿命之忧 回到家里,只见母亲裴三娘在厨房里做饭,却没见到木大娘身影,从来都是木大娘在做饭。 “娘,大娘怎么了?” 裴三娘指指内院,小声道:“她在哭呢,你劝劝她吧!” “为什么?” “还不是你那个馊主意,我给她说家想请个厨娘,她就哭了,说自己没用了。” 李邺挠挠头,怎么会这样?他连忙向木大娘屋里跑去,一口气跑到大娘房间,却见木大娘坐在床前抹眼泪。 “大娘,怎么哭了?” 李邺蹲在木大娘面前,握住她枯瘦的手,柔声劝她道:“大娘这些年太累了,邺儿挣钱了,就想请个厨娘给大娘减轻负担。” “我知道邺儿是好心,我只是觉得自己没把你们母子照顾好,对不起夫人的嘱托。” 李邺的眼睛也红了,“大娘就是邺儿的外婆,别人我不认。” 木大娘轻轻抚摸李邺的头,眼泪扑簌簌往下掉,“大娘也没有几年了,可就想看到我的邺儿有出息的那一天。” “大娘今年多大了?” 木大娘想想道:“你娘出生那年,我正好和你一样大。” 李邺笑道:“那就是了,大娘才四十六岁呢!还早......” 说到这,李邺脊背忽然升起一股寒气,他忘记了,这是唐朝,底层百姓的寿命一般也就四五十岁,有钱人家稍好一点,能活到六十多岁。 所以杜甫才有诗云,‘人生七十古来稀。’ 像《红楼梦》中刘姥姥那样能活到七十五岁身体还硬朗,简直就是凤毛麟角。 木大娘现在才四十六岁,可看起来就像六十余岁的妇人,所以她才说自己没几年了。 一般五十岁是一个鬼门关,绝大部分低层百姓都在五十岁前后去世,木大娘很快就要到这个关口了。 李邺心中一酸,连忙安慰她道:“邺儿长大了,就是大娘苦尽甘来之时,我的第一個目标是让大娘再活二十年,第二个目标,让大娘高寿,有我在,大娘活到七十多岁,一点问题没有!” 木大娘破涕为笑,“哪里能活到七十多岁,能活到六十岁我就心满意足了!” “六十岁太容易了,我娘是开医馆的,一定会保大娘无病无灾!” “你有这份心,大娘才是最高兴的,我去给你做饭,你娘做的饭,哎!简直就是浪费粮食。” 木大娘抹去眼泪,起身出门去了。 李邺回到自己屋里,心中却默默考虑着寿命这件事。 为什么他那个时代的老人都能活到七八十岁,甚至八九十岁? 而古人,甚至民国时代的大部分低层百姓却只能活到四五十岁? 饮食习惯是一个重要原因,长期喝生水,水源污染大,病菌多,容易生病。 医疗不发达又是另中一个原因,小病生大症,没有抗生素,一个肺炎就要死人。 但最重要的原因还是营养,整个人均寿命的上升,并不仅仅是饮食习惯和医疗条件,而是营养。 而唐宋时代,底层百姓能吃饱饭就很不错了,哪里还敢奢望油水和肉食,更不敢去想高官权贵们吃的各种滋补营养补品。 人就像一节电池,只有充足了能量,他的生命才能持久。 说到底就是钱和权的问题,钱是为了得到更多的能量,而权是为了能得到足够的钱,并保住它。 李邺心中已经有了他在唐朝第一个目标,很现实、很朴素的目标,让大娘能活到六十多岁。 这时,裴三娘走进房间道:“大娘不准我找厨娘!” “那就找个粗使丫鬟,替大娘分担重活!” 裴三娘眼睛一亮,“这倒是好办法!” “娘,大娘太瘦了,得给她补充营养,要不然她活不了几年,最好让她多吃肉食油水,但我又担心她信佛不肯碰荤菜。” 裴三娘摇摇头,“这倒不是问题,大娘没有受戒,她不忌口,而且她特喜欢吃肥肉,她不吃是因为穷怕了。” 李邺立刻坐起身,“那就好办了,在吃的方面我们绝不能节俭,钱我来赚!” ......... 夜幕中,李邺在院子里一个空翻,手中两把飞刀在空中同时射出,两道寒光一闪,三丈外,两只小小强被飞刀精准地钉在马棚立柱上。 李邺虽然在水中苦练朱雀心术,但别的武艺也同时在练,飞刀就是其中一项,飞刀对他来说简直就是小儿科。 他可以用石块精准击中天上的飞鸟,可以在一百五十步外精准挥杆射进球洞,练飞刀自然是信手拈来。 关键是他要向精深处发展,静止之物五丈外射丝线、灭香头火,活动之物射奔鼠,射飞鸟,包括他自己在空中变换姿态射出。 还要保证成功率,练了几个月,差不多已经能做到百发百中,还真是小李飞刀,例无虚发。 这时,内院里传来木大娘的怒斥,“阿邺,我给你说过了,不准杀生!” “没有杀生呢!” 李邺连忙把两只小小强扔掉,大娘爱护蚂蚁也就罢了,连小强也不准杀,太过分了。 他把匕首收起,放在马棚内。 “大娘,我走了!” “早点回来!” 李邺拾起马球杆,攀上城墙,像壁虎一般向城头攀去。很快便消失在沉沉夜色之中。 ......... 次日一早,李邺来到了嗣宁王府,昨天乔彬给他传个口信,说王爷找他,不知道是什么事情? 现在距离下一次比赛还有十几天,难道是让自己参加训练? 乔行忠把李邺一直领到嗣宁王李琳的外书房。 “世叔,不是冷月先生见我?” 乔行忠摇摇头,“这次不是,是王爷亲自见你,具体什么事我也不知道!” 来到书房门口,乔行忠禀报道:“王爷,李邺来了!” “请他进来!” 乔行忠一摆手,李邺走进了外书房。 房间里的香炉点着檀香,格外提神,李琳坐在一只宽大的软榻上,神情有些忧郁。 李邺连忙抱拳行一礼,“飞鲨参见王爷!” 李琳苦笑一声道:“李公子不必客气,恐怕今天我要向你道歉!” 李邺一怔,“王爷何出此言?” “你可能无法为我打球了!” 李邺默然,嗣宁王的意思是要自己滚蛋了。 李琳连忙摆手,“伱别误会,不是我不想要你,是我不敢留你了,我就直说吧!高翁看上你了,邀请你去他的天鹏队。” 李邺沉默片刻问道:“马球也和权势有关?” 李琳点点头,“马球联赛是权贵的游戏,怎么会没有关系?我父亲在世时,宁王马球队从来都是前十,还几次杀进过前五,父亲去世后,宁王马球队再也没有进过前十。 原因就是宁王府的地位下降了,很多顶级的球员都不愿再为宁王队效力,以前的霹雳雷、封血剑、小梁吴钩这些顶级球员都曾经为宁王队效力,后来都走了,我给不了他们前途。 还有杨家,右卫马球队主动退出,杨家马球队补进了前十,这个人情是右卫将军郭英乂给的,自然是杨家答应了他什么?” 李邺缓缓点头,“所以高力士看中我,是我的机会?” “当然,一般人还得不到这个机会!” 李琳沉吟一下问道:“我想问你一个问题,你和李相国有关系吗?” 李邺猛地心中一跳,“王爷怎么会想到问这个问题?” “因为是李相国担保你会为天鹏马球队效力!” 这个问题不好回答啊! 第七十六章 遭遇悍妇 李邺踌躇片刻道:“在我们战胜左监门卫队之前,我从来不知道自己的身世,我母亲没告诉过我,我也不知道自己的父亲是谁?首先这一点王爷相信吗?” 李琳点点头,“我相信,冷月调查过你的情况,然后呢?” “然后前几天我的生父找上门了,说我的祖父愿意接受我,王爷想到我的祖父是谁了吗?” 李琳一下子坐了起来,满脸惊讶道:“不会是李相国吧!” “就是他!” 李琳瞪大了眼睛,“居然还有这种事情?” 李邺冷笑一声道:“我们母子在永和坊困苦生活了十四年,他们从就不闻不问,如果不是因为高力士看中了我,王爷觉得李相国会接受我归宗吗?” 李琳摇摇头,“这个问题我不好回答,不过我给你一个忠告,要务实,不要情绪化!” 李邺叹息一声,“我似乎没有选择了!” “确实如此!” 李琳取出一张柜坊的飞钱柜票递给他,“这是三千贯钱,和你的身世无关,是我解除合约的补偿,合约上有明确条款。” 合约上是写得很清楚,李邺本赛季替宁王马球队最多打十场球,每场五百贯钱,李邺已经打了四场,还有六场未打。 如果嗣宁王提前解除合约,那么剩下的场次要如数支付,如果是李邺提前解除合约,则要退回之前的收入。 话是这样说,但李邺很清楚这是嗣宁王对自己的厚爱,因为根本不可能打满十场,打满十场就意味着宁王队要夺冠,可能吗? 李邺默默接过柜票,又问道:“宁王队下一个对手是谁?” “排名第二的骁骑卫队,昨天下午刚抽的签。” 李邺再次行一礼,“王爷的厚爱,李邺铭记于心!” 李琳就是喜欢李邺这一点,很聪明,这孩子知道自己给他三千贯钱的真实用意,自己把九头鸟赶走,什么时候补过他一文钱? 李琳又笑道:“以后说不定联赛以外的比赛,我还要请你来助阵!” 李邺一口答应,“飞鲨一定效力!” ........ 李邺随即又来到了平康坊,今天是休日,李林甫正好在府上。 但今天李邺的父亲李岱却不在府中,管家带着李邺前往后宅书房。 走到一条走廊前,只见前面七八名侍女簇拥着一个宫装妇人,也就三十岁左右,虽然打扮得花枝招展,服饰奢华,但相貌却很凶悍,双眼细长,白多黑少,一张大脸敷着一层厚粉,但如果细看,就能发现厚粉也挡不住的几条横肉。 管家连忙行礼,“五夫人!” 这个妇人自然就是李岱的妻子宇文螺了,李岱虽然软弱无能,但宇文氏却很强悍,她的底气来自娘家,她北周皇族后人,父亲宇文靖官任兵部尚书、太子少保,母亲元氏是西魏皇族元家嫡女。 按道理,她应该是和李氏皇族联姻,但那时正好李林甫崛起,同时她的家族因为家主宇文融获罪,急需外援,所以她就嫁给了李林甫的第五子李岱。 刚开始宇文螺还是很满意的,李岱长得英俊潇洒、玉树临风,但自从李岱得罪武惠妃一蹶不振后,她就对丈夫越来越嫌厌、越来越看不起,他们夫妻已经十年没有同房。 尽管没有同房,但她依旧不准丈夫纳妾,这是她嫁过来之前就立下的规矩。 所以十几年来,裴三娘一直是她心中的一根刺,她一度以为这根毒刺消失后,可万万没有想到,这根毒刺不但没有消失,还生根了,她前两天才知道,裴三娘竟然生了一個儿子。 宇文螺差点疯掉了,收拾了丈夫几天后,她也有点累了,不料冤家路窄,她竟然在走廊上遇到这个孽子。 虽然她从见过李邺,但她还是一眼就认出来,眉眼长得太像了。 “大管家,这少年是谁啊!”宇文螺故作不知地问道。 “这是老太爷的四十八孙!” 宇文螺细眉一挑,“哦!他就是祠堂里晕倒那位?” “正是!” 宇文螺瞥了一眼李邺,冷冷道:“听说你不愿给长辈磕头,我是你父亲的原配,你是不是该给我磕一个头?” 李邺这才明白,原来这位就是母亲提到过的悍妇宇文螺,他一言不发,躬身行一礼,又站到一边。 “哼!果然是个桀骜不驯之人,你就是想给我磕头,我都不会接受,你和你母亲都不配!” 说完,她不理睬李邺,在侍女们的簇拥下扬长而去。 管家暗暗叹息一声,对李邺道:“她是谁你应该知道,我们走吧!” 李邺回头冷冷看了宇文螺一眼,跟着管家向书房方向走去。 ........ 李林甫笑眯眯接见了孙子李邺。 李邺跪下磕了三个头,李林甫一摆手道:“坐吧!” 李邺坐下道:“我刚才见过嗣宁王,已经和他解除打球合约了。” 李林甫微微一怔,立刻反应过来,便笑道:“这么说你愿意为高力士打球?” 李邺默默点了点头。 李林甫看了他一眼,“伱似乎不太愿意?” 李邺苦笑一声道:“也谈不上愿意或者不愿意,有些事情我身不由己!” “你知道就好,其实我们每个人都一样,不能感情用事,有些事情我们虽然不情愿去做,但形势摆在这里,我们不做不行!” “感谢祖父开导!” 李林甫又淡淡道:“你不要把我想得太坏,十几年不管你们母子死活,需要用你了才让你归宗,并不是这么回事,我其实是一个月前才知道你的存在,虎毒不食子,我李林甫再冷酷,但自己的孙子还是要照顾的。” “孙子不敢对祖父不敬!” 李林甫起身拍拍他肩膀道:“好孩子,祖父送给你两句话,第一句话,靠天靠地靠父母,最终还得靠你自己! 第二句话,做大事者,该忍时不妨卑躬屈膝,该狠时一定要心狠手辣,小节可以不拘泥,大势一定要认清!” 李邺默默点头,这两句话说到他心坎上了,这一刻,他对这个祖父第一次有了认同感。 ......... 李林甫效率很高,立刻带着李邺前往翊善坊高力士的府宅。 马车里,李林甫沉吟片刻对李邺道:“祖父给你说几句重要的话,你不要问什么,记住就是了。” 李邺点点头,恐怕这时候李林甫说的话才是真正的肺腑之言。 “祖父被杨家盯上了,如果我被扳倒,家族恐怕有灭顶之灾,祖父需要外援,高力士最重要,这就是祖父让你为高力士打球的原因。” 李林甫还是担心李邺打球不尽力,他索性把话挑明, 李林甫看了孙子一眼,见他十分沉静,没有一点惊慌失措,心中颇为满意,又继续道:“高力士马球队的球员比较特殊,你很快就会知道,但你不要多问,心里有数就行了。 不要被高力士的表象所迷,以为他很慈祥,你是我的孙子,他对你所说的话,所做的事,都和我有关,他对你的态度,就是天子对我的态度,你明白吗?” “孙儿明白!” “你这么小,真不该让你参与到官场中来,但没有办法,往后几年我会非常凶险,唯一能劝天子的就是高力士,所以高力士如果对你说了什么,你一定要及时告诉我。” “祖父是担心杨国忠吗?”李邺终于开口问道。 李林甫疑惑地看了一眼孙子,“你想说什么?” 李邺淡淡道:“孙儿只是想提醒祖父,杨家内部也有竞争?” 李林甫刚要多问两句,马车停了下来,高力士府宅到了。 第七十七章 效力天鹏 听说李林甫带着孙子来了,高力士亲自到门口迎接。 李林甫抱拳歉然道:“事先没有预约,请高翁谅解!” “相国客气了!” 高力士看了看李邺,笑眯眯道:“想不到飞鲨就是令孙,难怪相国那么有把握!” 李林甫给李邺使个眼色,“赶紧给长辈行大礼!” 李邺无奈,正要跪下,高力士手疾眼快,一把扶住他笑道:“我知道你不愿意给人下跪,千万不要勉强自己!” 好像很随意的一句话,李林甫却脸色一变,高力士居然知道飞鲨就是自己孙子,已经让他很震惊了,没想到他竟然还知道昨天上午发生在宗祠中的事情。 这说明什么,说明天子在监视自己,而且是利用自己的族人。 李邺稍微犹豫一下,还是跪下给高力士行了大礼,“孙辈李邺,给高爷爷磕头!” 他没有那么矫情,也并没有把自己的膝盖看得多么经贵,他不愿在祠堂给李氏长辈下跪,是因为带着母亲的情绪。 高力士是大唐第二号人物,也是历史上赫赫有名的权臣,自己只是一个十四岁的少年,给他下跪没有什么不妥。 高力士嘴上说不要李邺下跪,那只是在借题发挥,借这件事提醒李林甫,天子什么都知道。 但他不喜欢不懂规矩的人,见李邺乖巧地给自己下跪磕头,高力士心里还是很舒服。 “好孩子,起来,我们去屋里坐!” 高力士又对李林甫笑眯眯道:“相国一起去喝杯茶吧!” 这句话的意思就是说,‘你就别去进了!’ 什么叫政治,这就叫政治,不是非要坐在密室里掏心掏肺说几句私密话才叫政治,大唐第三号掌权者让自己孙子给大唐第二号掌权者打球,后者欣然接受,这就足够了。 李林甫闻弦知雅意,立刻呵呵笑道:“我还有事情,高翁,我的孙子就交给你了,别委屈了孩子。” “哪能呢?” 李林甫又对李邺笑道:“去吧!靠自己本事挣钱,别跟他客气!” 李林甫坐上马车走了,马车上,李林甫眯着眼睛思考,家族中到底是谁出卖了自己? 百思不得其解,李林甫只能放下这件事,他忽然又想起李邺刚才对自己说的那句话,‘杨家内部也有竞争。’ 他忽然想到了什么,渐渐地明白了,这还真是一个非常好的思路。 虽然天子看上的是杨国忠,但有那两位在杨家内部掣肘,很多事情就不会那么顺利,至少能拖延时间。 李林甫心中思绪涌动,仿佛一下子给他打开了一扇新的窗户,他捋须笑道:“这个臭小子,还真与众不同!” ......... 高力士将李邺带到客堂坐下,侍女进来上了茶,高力士笑眯眯问道:“你猜猜,我怎么会知道飞鲨就是李相国的孙子?” 李邺微微欠身道:“如果晚辈没有猜错,和烈凤有关!” 高力士竖起大拇指,“聪明,一猜就准!” 高力士又道:“我先把难听的话说一说,天鹏马球队和别的马球队不一样,比较松散,怎么说呢?球队没有固定的球员,每一次比赛都是临时招募,如果一场比赛,某个球员表现得不好,那就没有下一次了,如果表现得不错,那下一次就接着打,我不养平庸,也不会容忍害群之马,不管是谁,你明白吗?” 李邺点点头,“晚辈明白!” “那就好,你每打一场球,我给你一千贯钱,这是固定的,至于奖赏,看战绩看表现,然后,你的收入是绝密,我不希望你说出去,除了你母亲和外婆。” 李邺还是点点头,高力士又取了一块银牌给他,“这個你收好,有人欺负你,就把它亮出来,别人多多少少会给我一点面子。” 高力士确实考虑周全,有了这块牌子,何惧杨家报复? 李邺心中感激,接过牌子行礼道:“多谢高翁护佑!” 高力士笑了笑道:“伱还有什么问题?” “不知我们下一场对手是谁?” 高力士淡淡道:“杨家!” .......... 天鹏马球队的领队叫冯劝农,是高力士的次子,他原本是高力士妻子吕氏的侄儿,叫做吕劝农,过继给了高力士,改姓为冯。 高力士还有一个长子,是兄长的小儿子过继给他,叫做冯源,目前出任潘州刺史,潘州也是高力士的家乡。 冯劝农没有出仕,专门打理府中各种事务,非常能干,是高力士的左膀右臂。 马球队也由冯劝农管理,但他只负责招募联络、后勤和带队,不管比赛,比赛完全靠五名球员自由发挥。 有意思的是,五名球队互不认识,也不训练,之前对骁骑卫马球队的比赛发挥得很不好,比赛结束后,四名马球手被开除,只留下了一人。 这才叫铁打的营盘流水的兵,天鹏马球队永远不变,变的只是球员。 这次包括李邺在内,高力士又招募了四名新的马球手,都是黑球手。 一见面,冯劝农便递给李邺一个轻柔的面罩,笑道:“这是专门给你定做的,戴上吧!” 李邺接过面罩问道:“现在?” 冯劝农点点头,“这是高翁定下的规矩,大家要戴,不需要知道对方的面容,也不要打听,打球就行了。” 规矩虽然古怪,但李邺没有多问,其实他也隐隐猜到了,恐怕打球的人中有皇亲国戚,不想被人知道。 李邺戴上面罩,非常轻薄柔软,很贴皮肤。 “跟我来!” 冯劝农带着李邺来到府侧门,一进侧门,东面有两排十几小院,冯劝农走进其中一间小院笑道:“这间院子是你的。” 李邺一怔,“我不住这里!” “我知道,大家都不住这里,但比赛前后你要换衣服,要休息,平时没事你也可以过来住一住,凭阿翁给你的宝寿牌进门,但别带外人进来。” “我明白了,多谢!” “还有,你的赛马宁王府已经给我了,府里会替你喂养,然后再给你提供一匹普通马代步,所有马球队都这样,防止被人动手脚。” 李邺点了点头。 冯劝农又道:“你随意吧!我还有事,先走一步。” 走到门口,冯劝农又回头嘱咐道:“我们下一次比赛是本月二十日,你十九日上午巳时过来,需要交代一下,别来晚了,记住,来之前把面罩带上。” 冯劝农做一个戴面罩的动作,笑了笑,匆匆走了。 李邺坐在院子的石凳上发愣,他还没有适应过来,高力士的天鹏马球队和宁王马球队完全不是一回事。 天鹏马球队没有训练,队友也不认识,甚至连真实面貌都见不到,非常松散,难道真是祖父的暗示,皇子皇孙们轮流来参加比赛吗? 这时,李邺才明白了一件事,用绰号,戴面具,并不是因为球迷杀死球员事件,那只是借口,真正的原因是为了让权贵参加马球比赛,而不被人认出。 所谓的马球联赛,恐怕也只是权贵们的一个游戏而已。 想到这里,李邺忽然觉得索然无趣。 其实李邺不知道的事情还有很多,马球比赛不仅仅是权贵们的游戏,也是朝廷外的官场斗争,还是平民的狂欢,同时也是人才的选拔,更是挣快钱的一条捷径。 它是一个综合性的赛事,对于不同的人,就会有不同的答案。 呆坐片刻,李邺又取出高力士给他的银牌,正面是一个‘高府’二字,后面刻着‘宝寿牌’三个字。 他想起了刚才冯劝农说的话,宝寿牌是长安最硬的三块牌子之一,代表着高力士的面子。 也就是说,有了这块牌子,在他身上无论发生多大的事情,高力士都会给他兜底。 这么重要的牌子,高力士为什么要给自己? 李邺一时百思不得其解。 第七十八章 毒妇之心 李林甫的子孙虽多,但只有嫡子嫡孙才有资格住在府中,也就是前五个儿子和他们生的嫡孙才有资格。 条件很苛严,否则大家都会不服,所以李邺虽然是嫡子李岱所生,但他还是被定为庶孙,没有资格住在府中。 李岱所住的第五院,只有他的妻子宇文氏和儿子李淮,另外还有十几个侍女仆妇。 下午时分,李淮从学堂回到家里,一进院子,见一名侍女在赏花,他蹑手蹑脚走上去,忽然从后面一把抱住侍女,手伸进她的衣服里乱摸。 侍女吓得惊叫不已,“公子放手!公子快放手!” “住手!” 后面一声怒斥,是他母亲的声音。 李淮只得收回手,悻悻回自己房间,他天不怕地不怕,唯一惧怕的就是自己母亲。 “淮儿,你过来,到我房间里来,为娘有话要对你说!” 宇文螺在自己房间里坐下,不多时,李淮耷拉着头走进来。 李淮长得又高又壮,血脉随母系,相貌和他祖父几乎一模一样,性格也十分强悍,宇文靖极为喜爱这个外孙,他甚至几次暗示李林甫,想把李淮过继为自己的孙子。 李林甫没有答应,不是因为他喜欢李淮,而是他的五子李岱只有这一个儿子,过继给宇文家,李岱就绝嗣了。 宇文螺拿这个儿子也没有办法,小时候还可以说他顽劣,但去年冬天他居然把伺候他的丫鬟强暴了,丫鬟跳井而死,宇文螺只得一口咬定丫鬟是因为结冰地滑,不慎坠井而死,连他丈夫李岱也瞒过了。 宇文螺后来才知道,儿子结交了一帮狐朋狗友,经常跑去逛教坊妓院,他偷父亲书房中值钱的东西变卖,就是为了去喝酒逛妓院。 宇文螺生气也无可奈何,这就是她宇文家族的血脉,她那些兄弟,哪個不是十四五就开始喝酒玩女人了? “你好好听着,娘给你说一件大事,事关娘的尊严和你的利益。” 李淮抬头诧异地望着母亲,“娘,出什么事了?” 宇文螺咬牙道:“你那个该死的父亲竟然背着我在外面养女人,还生下了儿子,昨天上午祠堂归籍认宗之事你知道吧!” “孩儿听三哥说了,有个家伙不肯下跪装死,不会就是…….” “就是那个私生子,你爹爹干的好事,我都没有同意,就让他归宗了,简直是欺人太甚!” 汉人和鲜卑人的习俗略有不同,汉人的大妇不同意,丈夫就不能纳妾,但外面生的儿子,能否归宗由家族决定。 鲜卑人是大妇不同意,女人和孩子都不能进门。 宇文螺是鲜卑人,她当然要按照鲜卑人的规矩来办,没经过她的同意,公公就让李邺归宗了,着实让她愤怒万分。 “淮儿,现在有人欺到我们头上来了,你说该怎么办?” 李淮腾地站起身,杀气腾腾道:“我现在就去把那个贱妇和杂种宰了!” 说完,他转身就走,宇文螺吓了一跳,连忙拉住儿子,“你别乱来,杀了他们,你要坐牢的,你金贵之身,为这种贱人不值得!” “那就要忍着受辱吗?”李淮恶狠狠道。 宇文螺哼了一声,“我让娘家出面替我讨回公道,伱回去收拾东西,跟我去见外公!” ........ 李邺骑着一匹黑马回家,这不是他的墨锦,而是一匹普通黑马,冯劝农给他的代步脚力。 之前嗣宁王给他代步的大青驴也没有收回去,现在他们家有了三头牲畜,一匹马和两头驴。 连木大娘去寺院烧香也可以骑驴了。 李邺没有去母亲的药堂,直接回了家,他敲了敲门,“大娘,我回来了!” 木门吱嘎一声开了,开门的不是木大娘,而是一个陌生的小娘子,也就十二三岁模样,但长得很粗壮,皮肤黑,大手大脚。 “你找谁?”小娘子上下打量李邺。 李邺立刻明白了,这应该就是母亲找的粗使丫鬟,给木大娘分担家务的。 “这是我家,你是刚来的吧!” 小娘子吓一跳,连忙后退,怯生生让开路。 这时,木大娘从厨房出来,笑道:“邺儿回来了,这是阿珍,以后就是我们家一份子了。” “我娘呢,还在药堂?” “你娘今天忙昏头了,一天跑了十几家,先来吃饭,回头再给你说。” 李邺牵马进了棚子,只见阿珍拎了一桶水过来,倒在石槽里,三头牲畜一起喝水。 李邺总觉得有点奇怪,这个粗使丫鬟怎么会是自己家一份子,难道她没有家吗? 坐在饭桌前,李邺一边吃饭一边问木大娘。 “大娘,那个阿珍家里是哪里的?晚上要住在我们这里?” 木大娘笑道:“她和以前的小翠不一样,她是你娘花二十贯钱买来的。” 李邺瞪大眼睛,“她是家奴?” 李邺已经不是刚开始的一无所知了,他知道唐朝蓄奴很普遍,普通人家用下人,有像小翠那种花钱请的雇工,也有直接买奴隶。 木大娘点点头,“你娘本来想请个雇工,但见她可怜,没人要,还要挨打,就把她买下来了。” “好用吗?” “还好,除了稍微笨一点,做事很勤快麻利,有力气,能吃苦,她前一个主家嫌她吃得多,就把她卖了。” 吃得多倒不是问题,李邺最怕买到一个懒丫鬟,还是让大娘吃苦。 “大娘,以后粗活都让她做,你就做做饭,做做针线活就行了。” “我知道,这下我就有时间念经了。” ........ 裴三娘的药堂里来了一个不速之客,着实让她没有准备。 “你来做什么?”裴三娘怒视着来人。 李岱有些尴尬,把房契递给裴三娘,“已经过户了,邺儿和你以及大娘都迁到户下,永和坊那边为待售,就不算名额了。” 李岱为人谨慎,他怕给父亲招来事端,所以他尽量符合规章来办,把李邺、裴三娘和木大娘都登记为良人,一家三口良人就能得房一亩,永和坊那边房子转为待售状态,就不会影响这边买宅,这其实是一个漏洞,却不违法。” 裴三娘一把接过地契,冷冷道:“永和坊那边我会处理,不要你管,还有什么事?” “还有就是祖父让邺儿去读书,已经安排好了,这是他的学籍!” 让儿子去读书,裴三娘是赞成的,省得他整天东游西荡,无所事事。 她接过学籍纸,上面写着:明德学堂。 裴三娘本想问问这家学堂如何,可话到嘴边她却改口了,“我知道了,以后没有什么事少来这里!” “三娘,我......” “别说废话了,赶紧走,省得右脸再抓破,官相都没有了。”裴三娘讥讽道。 李岱叹了口气,只得转身走了。 望着李岱走远,裴三娘恼火哼了一声,“真的没用!” ......... 宇文螺带着儿子回到了娘家,她是父亲的小女儿,从小倍受宠爱,哪怕嫁出去了,她在娘家的院子还保留着,她动不动就回娘家长住,宇文家族也早已习惯了。 宇文靖对女儿干涉李家的请求一口回绝,事前可以提醒一下,但那个私生子已经归宗,自己再要插手,不仅没有作用,还会和李林甫翻脸。 宇文螺坐在自己小院的客堂上喝茶,父亲的态度让她恼火万分,这一次居然连娘家也不肯帮自己,难道自己就眼睁睁地受辱? 这时,儿子李淮带着表兄宇文嗣武走上内堂。 “娘,小武想问一下李家那件事!” 宇文嗣武是宇文家族的嫡三孙,今年十七岁,也在明德学堂读书,继承了宇文家族的武夫基因,不仅武艺高强,而且性格暴烈,心狠手辣。 宇文螺眼珠一转,父亲不肯替自己出面,那就怂恿宇文嗣武出面,替自己宰了那对母子。 宇文螺太清楚怎么怂恿自己的侄子了。 她一揉眼睛,眼泪立刻扑簌簌流下,哭着对侄子道:“小武,姑姑是个女人,被人欺辱倒也罢了,但姑姑难过的是,我们宇文家族的尊严被人践踏殆尽,你是嫡孙,是北周皇族的血脉,一定要像男人一样站起来,维护宇文家族的尊严!” 第七十九章 三十七郎 晚饭后,裴三娘把儿子叫来。 “今天你父亲来过,房契办好了,还有这个!” 裴三娘把入学书递给李邺,“让你去读书!” 李邺眉头一皱,“我哪有时间去读书,我忙呢!” “你哪里忙,也不比赛,整天到处闲逛!” “我可没有闲逛,事情多着呢!” 李邺忽然想起怀里的东西,连忙取出信封,递给了裴三娘,“你看看这个就知道了!” 这个宁王府的柜票裴三娘很熟悉了,每次都会有一张柜票。 她眼睛一亮,连忙接过问道:“有多少?” “你自己看!” 裴三娘连忙取出里面的飞钱柜票,顿时笑得嘴都合不拢,三千贯啊! “怎么.....怎么会有这么多,最近不是没有比赛吗?” “我改为天鹏马球队效力了,嗣宁王终止了我的合约,他很歉疚,给我一点补偿。” “改为天鹏队效力,什么时候的事情?”裴三娘惊讶道。 “就今天,我忙了一天,就为这件事!” 旁边木大娘不解,“那也不至于给三千贯啊!” “大娘,三千贯对于我们是很多,但对于皇族权贵,也就几顿饭钱,何况嗣宁王在我身上赢了两万贯钱,所以我拿得很心安理得。” 说得简单一些,只是为了安抚母亲,三千贯钱哪里是那么好挣的?嗣宁王可不是散财童子。 有了三千贯钱,裴三娘对儿子读书之事也不热心了。 “这是你祖父安排的,你想不想去,随便你!” 听说是李林甫安排的,李邺倒是有点动心了,这必然是在给自己铺路呢! “好吧!我考虑考虑再说。” ........ 一更时分,李邺从自家院里轻巧地攀上了城头,他家紧靠的城墙是内城,内城墙上没有士兵,士兵一般会在外城墙,不过现在不是战争时期,外城墙上也没有士兵,只有城头上有士兵站岗。 内城墙和外城墙之间是一丈宽的夹道,一般都是天子去曲江池就会从夹道向南走。 李邺原本还想利用绳索过夹道,后来发现根本没有必要,向南三十余步就有一个小天桥,可以直接过去。 下了城,李邺借助几艘船过了护城河,这些船都是在护城河上排队,准备次日清晨入城。 城东很热闹,不像西面冷冷清清,官道两边都是店铺和民居,然后是一望无际的菜地,李邺顺着菜地小路向东疾奔。 搬家后,他就无法去沣水训练了,离他最近的湖泊是东市里的放生池,但他嫌放生池水不深,也不干净,所以还是决定去城外。 城外的选择余地就大了,向东十里外便是浐水,三十里外是灞水,但如果向南走十里,就是著名的曲江池了。 李邺最后选择了浐水,原因很简单,浐水水流很急,而且上游是皇家园林,没有村落,水质很清澈干净。 李邺脱去衣服,将衣服藏在一块大石下,手执球杆纵身跳进了河中,水流已经冲不走他,他渐渐沉入河底。 自从用了烈凤给他的药,李邺明显感觉自己进步明显,在水中呆的时间更长,挥舞球杆更加有力。 按照裴旻给他的一套剑法,李邺在水底上下劈砍,在水面上划出了一道道涟漪。 ......... 次日清晨,李邺被母亲一巴掌打醒了。 “我知道你晚上睡得晚,但你不能耽误了学业,别的学子天不了就出门去学堂读书了,就你还在这里睡,快起来上学去?” 李邺睡眼惺忪,在被窝里痛苦呻吟道:“娘,让我再睡一会儿!” 裴三娘一把揪住李邺的耳朵,咬牙道:“你要去读书!” 无奈,李邺只得坐起身道:“那个入学书上说,让我十五日去报道,今天才十三日,要后天呢!” “好吧!伱这天好好练一练字,你写的那些乱七八糟的字我都不认识,你不要乱写,学堂不认的!” 裴三娘说的字就是李邺写的简体字,虽然有点像俗体字,但还是不一样,俗体字只是民间使用,但官方文书和学校就不认了。 这一点李邺也明白,这几個月他一直在学繁体字,常用的繁体字他基本上都能写能读了。 “我知道,等会儿我练练字!” “快点起来,我不管你了,我要去药堂!” 裴三娘药堂的生意还不错,才开了两天就开始有人排队了,这天她忙得脚不沾地。 裴三娘一阵风地出去了,只听她在院子里喊道:“阿珍,大娘的腰不好,不要让她搬重物,知道吗?” “知道了,夫人!” 裴三娘走了,李邺又闭上眼睛打了一会儿盹,这才起床了。 其实现在才是早上七点,唐朝平民四五点就要起床忙碌生活,能睡到七点就已经很奢侈。 李邺端着铜盆懒洋洋来井边洗脸,这时,阿珍在门口道:“请问你找谁?” “我找你家公子,四十八郎在不在?” 李邺一怔,连忙放下铜盆走出去,只见门口站着一名十六七岁的少年,但李邺并不认识。 “我是李邺,请问兄台是?” 少年抱拳笑道:“在下李洵,我是三十七郎,也是你的邻居。” 李邺恍然,这位是自己的堂兄,连忙笑道:“请进来坐!” 少年走进来,打量一下周围,对李邺笑道:“这座小宅本来我们家也想买,都和卖家谈好了,最后还是没有买成,可惜啊!” “为什么?” 少年指指隔壁,“那个老女人和我娘吵过架,她家不同意,我们就买不成。” “兄长也是我邻居?”李邺问道。 “你隔壁的对面就是我家,我家五口人,但只有八分宅地,换成一亩就好了,而且你们这里还可以在城墙根下搭马棚,我们家就不行,隔壁嫌臭,不允许!” 李邺心中奇怪,母亲不是说第三区没有李氏族人吗? 一转念李邺顿时明白了,母亲的记忆是十四年前的老黄历了。 “在自己家里搭房子也要邻居允许?” 李洵点点头,叹口气道:“我们家比较弱势,没办法!” 李林甫的孙子居然说自己家比较弱势?李邺听着都觉得稀奇。 “我来是想请你们一家吃顿饭,我娘背上长了两年的毒疮被你母亲一贴膏药就治好了,我们全家非常感激。” “等你母亲病完全好了再说吧!” 李邺心中堆了不少问题,便笑道:“我们去外面吃早饭吧!我请客。” “应该是我请客!” “一顿早饭,就别争了!” 李邺拿上钱袋子,便和李洵一起到街上去了。 ........ 常乐坊的早上非常热闹,到处是卖早饭的小吃摊,李洵指着前面一家卖面片的小摊道:“他家干净,味道不错,我常在他家吃面!” “那就吃面吧!” 两人在面摊坐下,李洵笑道:“来两碗鸡肉面,要加量!” “兄长的父亲是......” “我父亲是老十六,这辈子没什么出息,在高陵县庄园做管事,大部分时间都不在家。” “难道你父亲比我的父亲还年轻?”李邺有些不解。 李洵摇摇头笑道:“看来贤弟什么都不知道?我们父辈之间兄弟排序不完全按照年龄,前五个都是嫡子,你想想怎么可能? 如果按照年龄排序,你父亲应该排二十名左右,因为是嫡子,所以排第五,然后老六和老七都空缺,留给嫡子的,但前后两位夫人只生了五个儿子。 老八是庶长子,他已经四十多岁了,我爹爹长你父亲三岁。” “那平时怎么称呼?不是乱了吗?” “怎么会乱呢?我爹爹叫你父亲五弟,你父亲叫我爹爹十六兄,明白了吧!” 李邺点点头,“我懂了,没想到嫡庶之间连排位都要讲究。” 李洵苦笑道:“排名算什么,嫡庶之间差距大如鸿沟,嫡子都能当官,而且还控制家族的各种重要利益,庶子只能做平民,靠每个月五贯例钱过日子,不过你父亲以前管庄园,我爹爹去高陵县农庄做管事,就是他安排的,所以我们家的条件还算不错!” 李邺顿时明白了,原来这位三十七郎的父亲和自己父亲是一伙的。 第八十章 入学考试 “一共有多少嫡孙?”李邺又问道。 这时,两碗面片送来了,李洵一边给李邺倒点酱油,一边回答他的疑问,“嫡孙十二个,其他都是庶孙!” “孙子辈排名也按嫡庶吗?” 李洵摇摇头,“孙辈再按嫡庶排名就太乱了,但也没有那么精准,比如一共六十六个孙子,你插队排四十八郎,那之前的四十八郎怎么办?” “对啊!我也有点困惑。” “原来的四十八郎早夭了,七岁时病死,这个排名就空出来了。” “所以实际上并没有六十六个孙子?” “没有,还健在的只有五十几个,具体有多少,我也不清楚了。” 两人吃完饭,李邺笑问道:“兄长今天没上学?” “我在县学读书,今天没课,就懒得去了。” “县学读书这么自由?” “县学读书本来就很自由,想去就去,不想去就不去,学校才不会管你,教授只管上课,上完课走人,几百個人一起上课,他才不管谁来谁不来,你不听课是自己的损失,反正最后是科举见真章。” 李邺想想也对,乔彬不就这样吗?三天打鱼两天晒网,还能参加马球资格考试,也不见县学管他。 李邺自己也要读书了,对这方面很有兴趣。 “读完县学呢?” “明年开始去府学读书,那时就要起五更熬半夜了,为科举做准备。” “兄长不想试试别的路径?” 李洵叹口气:“我们庶孙要想翻身,只有走读书这条路,要么去太学读书,要么参加科举,如果不奋斗,相国庶孙和平民没有区别,建议贤弟也去县学读书吧!” “我是要读书,但好像不是县学,是明德学堂!” 李洵一下子瞪大了眼睛,“不会吧!贤弟也是庶孙啊!怎么能去明德学堂,那是嫡子才能去的地方。” “我父亲是嫡子,难道我也是嫡孙?” “不可能,宗祠那边把你的牌子放在庶孙一栏,我昨天亲眼看到的,这个不会搞错,要么是特殊情况,祖父想补偿你一下。” “其实我倒想去县学,更自由一点!” “别傻了,县学是混日子的地方,学不到真学问,你想想,将来咱们要参加科举博前途,当然要拜名师,我做梦都想去明德学堂读上院,可惜我没这个机会。” 李邺点点头,又问道:“我刚进家族,有什么需要提醒的地方的吗?” 李洵笑了笑,“庶孙之间没有什么竞争,大家相处都不错,最多有点鸡毛蒜皮的小矛盾,所以你也不用担心什么?” 李邺听懂了他的言外之意,“兄长的意思是说,嫡子嫡孙之间有斗争?” 李洵点点头,“争夺门荫名额,争夺祖父宠爱,争夺家族资源,一个个尔虞我诈,比朝廷斗争还要激烈!” 说到这里,李洵想起一事,小声道:“我不是挑拨你们兄弟之前的关系,但你那个同父异母的兄长李淮真不是东西,要小心他!” ......... 两天后,李邺来到了明德学堂。 打球和读书并不冲突,联赛一年就那几天,其他大部分时间都很自由,毕竟他才十四岁,选择读书很正常。 练武只是为了乱世做准备,并不是他的前途,唐朝武职是被关陇贵族和功勋世家垄断,是给他们的子弟准备的。 武举虽然是唐朝首创,但已经很多年没考了,指望不上。 寒门子弟练武大多是为了参加州县的武考,就能编入地方乡兵缉盗守门,或者被推荐入京当禁军。 裴旻号称长安第一剑术高手,被誉为剑圣,他当上龙武军中郎将还是靠烈凤的关系,否则他也就只能做个大头兵。 李邺的祖父是相国,如果李邺能考上科举,他的机会就比别人多得多。 考虑了几天,李邺最终决定,接受祖父李林甫的安排,入校读书。 明德学堂也被称为明德学院,是长安三大私学之一。 长安一直有种说法:‘寒门入小学,中层读官学,官宦进私学’。 意思就是说寒门子弟读完小学就结束了学业,像张小胖的弟弟,还有小黄毛,他们读几年小学堂,能读书识字,就不会再读书了。 而乔彬、杜望、麻金松这些富家子弟都属于中产阶层,他们会去官学读书,想方设法往权力阶层靠拢,实在当不了官,就做文吏。 还有像李洵这样的官宦庶子也是去官学读书,进不了私学、 在几个月前,李邺连小学堂都读不了,可一转眼,他竟然能读名牌私学,让人不得不感慨命运之造化。 明德学院位于朱雀旁的靖善坊,紧靠兴善寺,占地约三十亩,有生徒五百余人,大部分都是官宦子弟或者名门世家。 明德学院分为上院和下院,按照李邺的理解,就是高中部和初中部,全部读完需要五年时间,然后可以直接进太学,不需要参加太学入学考试。 他父亲李岱已经给他填好了要读的阶段,下院初级,相当于初中一年级,李邺还要接受一个基本测试。 李岱其实还是高看了他的儿子,他以为基本测试应该没有问题,就是背一遍《论语》和《孟子》,只要读过小学堂,谁不会背? 但他不知道李邺就只是在七岁时懵懵懂懂读过一年书,认识的字加起来最多五十个,在挨那一棍之前,已经还回去四十八个了。 当然,《论语》和《孟子》李邺现在也不会背。 不过李邺实在不想来明德学院读书,他想去县学,只是碍于祖父李林甫的面子,不得不来。 他需要自由,需要大量自己的时间,现在距离李林甫倒台还剩三年,距离安史之乱还有六年,让他在这里蹲五年,黄花菜都凉了。 最好的办法就是让学院不接受他,然后他就可以转去县学读书。 李邺坐在先生的书房内,眯着眼睛想对策。 一个表情严肃的瘦高先生坐在对面,他叫梁思德,是下院初级的教授。 “读过《千字文》、《急就篇》和《开蒙要训》吗?” 李邺摇摇头。 “能背《论语》和《孟子》吗?” 李邺还是摇头。 梁思德眉头一皱,“那你会什么?” “会写诗!” 梁思德诧异看了一眼李邺,勉强道:“写一首给我看看!” “请先生出题!” “我们这座塔楼叫明台,那你就以《明台》为题写一首诗。” 梁思德去旁边倒茶去了,李邺坐在桌前,想了想,便提笔写道: ‘菩提本非树,明镜亦非台。’ 他写的是繁体字,练了几个月的字,常用的繁体字他都能写了。 不过写了这两句,李邺摇摇头,这首诗武则天时就出现了,他虽然打算装不学无术,但也不想背负盗窃别人诗的名声,他把纸捏成一团,又重新铺开一张纸。 眯着眼想了片刻,李邺忽然灵机一动,有了。 他立刻提笔写道: 一座宝塔平地出, 上面小来下面粗。 有朝一日倒过来, 下面小来上面粗。 写完,李邺放下了笔,“请先生过目!” 梁思德刚喝了口茶,上前看了一遍,‘噗!’他口中茶喷了出来。 他瞪大眼睛问道:“这...这是你写的?” 李邺谦虚笑道:“学生书法不好,让先生见笑了!” “我...我....”梁思德说不出话来,放下茶盏,拿着诗就跑掉了。 片刻,一名老者跟随梁思德进来,老者头戴纱帽,身穿深绿色的官服,让李邺心中有点奇怪,这明明是私学,怎么还会穿官服? 老者进来便笑眯眯抱拳道:“在下赵舒,是本校教谕,我以为李公子明天才会来!” 李邺见对方的笑容一脸巴结,心中有点不妙的感觉,好像自己写的那首诗没起作用。 第八十一章 神龙恶党 教谕就是校长,但赵舒同时也是国子助教,从六品官。 既然是官,自然就带有官场习气,李邺是相国李林甫亲自安排的,李相国在学院读书的孙子虽然也有好几个,但只有这个李邺是李相国专门打招呼的,赵舒当然不敢怠慢。 赵舒呵呵笑道:“是我没有交代清楚,公子是李相国亲自安排的,不用入学考试,直接就读,马上就给公子办入学手续!” 梁思德满脸鄙视,写出那样的歪诗还能进明德学院读书?要拍相国马屁也不能这么恶心吧! 李邺一阵头大,果然被自己猜中了,那首诗没起作用。 他连忙道:“我有几句话,能否单独和赵教谕谈一谈!” 赵舒回头看了一眼梁思德,“梁教授,你先退下。” 梁思德只得退了下去,李邺坐在梁思德的位子上,大大咧咧一摆手,“教谕请坐!” 赵舒心中有点诧异,这位似乎没把自己当做学生啊! 他心中有些不高兴,只得在学生位子上坐下,问道:“可是李相国有什么话要公子转告给我?” “和我祖父没有关系!” 赵舒脸色微微一沉,心中的不满已经快忍不住了,“公子到底想说什么?” 李邺取出高力士的宝寿牌,“教谕认识它吗?” “啊!” 赵舒惊得站起来,“公子怎么会有.....宝寿牌?” “当然是高翁给我的,赵教谕请坐!” 赵舒重新坐下,脸上立刻挤出了一丝谄笑,高力士的面子可比李林甫大多了。 他心中同时也惊诧万分,李林甫的孙子怎么会有高力士的宝寿牌? “公子有什么话请说!” “我是替高翁做事的,很隐蔽之事,具体做什么,恕我不能明说!” “那是!那是!” “我祖父让我读书,实际上是让我来混一个履历,将来我的履历上就会好看一点,但如果真的读书,我就没法给高翁做事了,赵教谕明白我的意思吗?” 赵舒一点就透,怎么会不明白?对方只是想挂了一个学籍,但没有先例啊!就算是神龙党那群王八羔子,也是会来读书,不会只挂一个学籍。 赵舒着实很为难,想了想道:“这样吧!有事情公子就请假,我保证批准,这样就两不耽误了。” 李邺摇摇头,“赵教谕没有明白我的意思!” “请公子明示!” “我的意思是说,今天考试没有通过,明德学院不录取我!” “啊!这....这让我怎么向相国交代?” “不需要你交代,我去给祖父说!” “可是,这個名额放弃太可惜了,明德学院破例给了这个名额,请公子三思!” 李邺心中一动,这个名额可以给李洵啊! 李邺笑道:“我有个堂兄在县学读书,非常刻苦优秀,我把这个名额让给他,行不行?” “这个...必须你祖父同意才行!” “祖父日理万机,殚精竭虑考虑国家大事,这点小事就不用惊动他老人家了吧!” “至少你父亲得答应!” “那就一言为定,我去给父亲说!” 祖父那边他没有把握,但说服父亲,李邺还是胸有成竹。 ........ 李邺浑身轻松地走出了明台楼,忽然听见身后有人喊自己。 “李邺,李贤弟!” 李邺一怔,回头望去,只见跑来一名年轻男子,颇为眼熟。 “李贤弟,听说你要来读书,我就在想这位是不是你?果然是!”年轻男子跑上前大笑道。 李邺挠挠头,“我这两天记忆不太好,兄长是.....” “你不认识我了,前几天你还给了我一脚!” 李邺顿时想起来了,程咬金的后人,他上次穿一身富贵公子锦袍,今天换了一身灰色士子服,自己居然没有认出他来。 “你是程昌胤!” “是我,我有话对你说!” 程昌胤指了指旁边,李邺跟随他来到旁边走廊上,李邺笑问道:“程兄不是宫中侍卫吗?怎么也在这里读书?” “当侍卫的时间很宽裕,父亲非逼我来读书,倒是你,老弟今天是第一天来吧!” 李邺心中有点奇怪,连忙问道:“兄长怎么知道我今天是第一天来?” “我是听到有人说起你了,所以才知道伱今天要来读书,按理你是第一天上学,应该不会得罪人啊!” “谁说到我了?我得罪了谁?” “神龙党!” 李邺一头雾水,“神龙党是什么?” “就是一群权贵子弟结成的党羽,学院各种团体派别很多,什么边军派、尚书派、牛党、鲜卑党等等,有二三十个,但这些派别都没有这个神龙党坏,这帮人平时飞扬跋扈,打人心狠手辣,据说他们手上已经有好几条人命,学校也不敢管他们。” “他们怎么说我?” “我听人说,他们商量怎么收拾你,他们知道你今天要来!” 李邺着实奇怪了,自己来这里还不到一个时辰,哪里得罪他们了,而且他们又怎么知道自己来明德学院? 难道是杨家,李邺知道自己得罪的人就只有杨家,但想想又不可能,杨家也不会知道自己来这里读书。 更不可能是赵舒,自己有宝寿牌,赵舒哪敢得罪自己? “那就是他们!” 程昌胤向远处广场那边一努嘴,李邺看见一群青少年向学堂内走来,大约有八九个人,都是十五六岁左右,个个衣服光鲜,气势不可一世,分明就是一群不良少年。 “为首那个最高壮的叫做宇文嗣武,和我同班,八月要进宫当侍卫,旁边那个叫元骁,关陇贵族中元家的子弟!” 李邺想了想问道:“这里面有李相国的孙子吗?” 是祖父李林甫安排自己来读书,要么就只有李家人知道。 “有两个,一个是李注,一个是李淮,最边上那两个就是!” 李淮?李邺猛地想起李洵给自己提起过同父异母的兄长,好像就是叫李淮,说此人不善,要自己当心。 如果真是他,那简直太恶了,居然纠结同伙去收拾自己从未谋面的兄弟,这是什么样的人才能做得出来? 李邺又想起了那天在相国府遇到贵妇人,父亲的正妻,也是一样的凶相毕露,估计他们母子都是一个德行。 李邺有点明白了,为什么这么多年,父亲无法把母亲接回府去? 程昌胤拍拍李邺的肩膀,“我在学院也有一帮兄弟,不怕他们,需要帮忙给我说一声,我会全力相助。” “多谢程大哥,我其实并不在这里读书,今天只是过来看看,我在县学读书。” “那我就放心了,这帮人太坏太凶残,最好不要和他们有交集。” 这时,上课钟声敲响,程昌胤歉然道:“我得上课去了,改天我请贤弟喝酒!” 李邺笑着点点头,“我们有机会再见!” 程昌胤抱拳行一礼,匆匆回去了。 李邺取了马,随即离开了学堂。 ........ 一间空房子里,七八个少年聚在一起。,一个个腿跷在桌上。 “大哥,晚上去教坊吧!” 一名脸色苍白的少年笑道:“我又想那个大胸脯女人了 “估计她的伤还没好,你小子下口太狠,等两天吧!” 他们的大哥便是宇文嗣武,长得身材魁梧,满脸横肉,一双细长眼睛,像极了他的姑母宇文螺,他是李淮的表兄,也在明德学堂读书。 他这几年横行霸道,仗势欺凌弱小,到处惹是生非,他的父亲也颇为头大,准备送他进宫当侍卫。 当侍卫几年有了职务后,就能外放地方当武官,这便是权贵子弟的进阶之路,各地武官基本上都是为权贵子弟准备的。 混得最成功的侍卫就是李林甫,最后当上了宰相。 几天前,宇文嗣武听了姑母的哭述后,便决心替姑母讨回一个公道,当然,他不敢去招惹姑父李岱,他只会欺负弱小,他的目标盯住了李邺。 偏巧今天李邺来明德学院读书,宇文嗣武心中便动了杀机? “三弟,你要那个混蛋的一条胳膊,还是一条腿,还是让他当小宦官?” 李淮目光阴森道:“我觉得当宦官这个主意不错!” 众人一起大笑,“就像那个豆腐西施的男人一样,按住把他的蛋割了!” 这时,元骁快步走了进来,“那个混蛋跑了!” “什么!” 宇文嗣武顿时怒道:“他不读书了吗?” “我刚才去查过了,他考试没通过,没有被学院录取!” “该死!” 宇文嗣武恼恨之极,一脚把椅子踢翻。 这时,另一名小弟李注道:“既然没有来这里读书,那就算了吧!” “放你娘的狗屁!” 宇文嗣武勃然大怒,一把揪住李注的脖领,恶狠狠道:“你知不知道他是在挑衅我宇文家族的尊严,没有我宇文家族同意,他一个野杂种也敢认祖归宗?” 李注畏惧他的凶悍,吓得低下头不敢吭声。 宇文嗣武推开他,又回头问李淮道:“他家住在哪里?” 李淮点点头,“听我娘说,他住在永和坊,去问一下就知道了。” 李注嘴唇动了动,似乎想说什么,但他还是沉默了。 第八十二章 欺人太甚 次日上午,李邺还没有出门,张平和乔彬跑来找到了他。 张平急道:“老李,你去永和坊看看吧!你们家老房子出事了。” 李邺一怔,“出了什么事?” “昨晚快关闭坊门的时候,你们家老房子起火了,火很大,大家都没法救!” 李邺隐隐想到了一群人,冷静问道:“是什么人干的?” “听说是一群富家公子,和咱们年纪差不多大,但很狂暴,守坊门的士兵不肯给他们开门,被打得半死,腿和胳膊都被打断了!” 李邺点了点头,果然是他们,这帮混蛋还真不肯放过自己? “我们去永和坊!” 李邺铁青着脸,骑马和两名同伴来到了永和坊....... 老房子已经完全烧毁了,只剩下残垣断壁,没有搬走的旧家具也被付之一炬,变成了焦炭。 这是他们生活了十四年的家园,虽然贫穷,却充满了快乐和幸福,虽然破旧,却能给他们遮风挡雨。 如今却被烧成了白地,李邺默默望着被烧毁的家园,他的双手捏成了拳头。 “李大哥,很庆幸他们搞错了,是不是?”乔彬小声道。 “老李,他们都是权贵子弟,惹不起的,算了吧!”张平也劝道。 李邺摇摇头,“我已经让他们一步了!” 张平很了解李邺,李邺这样说,就表示他不会善罢甘休了。 他着实焦虑道:“老李,我们真的不是他们对手,他们家族都是权贵,杀了我们就像捏死一只蚂蚁一样。” 李邺拍拍张平宽厚的肩膀,“这是我的事情,你不要参与!” 张平的胖脸抖了两下,咬紧嘴唇道:“从小打架,我们都是一起上的!” 李邺心中感动,又笑道:“这次不是打架的问题,只是要讨个说法,我打马球也认识几个权贵,我会请他们替我出头!” 张平迟疑一下道:“如果是这样,那我就真帮不了你了。” “你赶紧去酒楼吧!耽误你半天了。” 张平叹口气,转身骑毛驴走了。 李邺又对乔彬拱拱手,“贤弟也回去吧!这件事我能解决。” 乔彬已经听父亲说了,李邺在替高力士打球,估计他会去找高力士。 他默默点头,“大哥保重!” 乔彬也骑马走了,李邺站在废墟前,耐心地等待着。 刚才进坊门时,他看见一人飞奔而走,应该是去报信,如果自己没有猜错,那帮家伙就在附近。 这群恶少虽然凶狠恶毒,但他们并不蠢,房子有没有人居住,一看便知,他们烧了自己的老房子,目的就是要把自己引过来。 李邺绝不喜欢惹事,他很清楚自己的斤两,比如杨晖毒杀了他的马,他忍了,杨暄又派人来企图打断他的手,他还是忍了,最多是报复下手之人,他确实得罪不起杨家。 昨天他听说同父异母的兄长找了一群权贵子弟准备收拾自己,据说这群人比恶魔还要坏,李邺选择了隐忍和退让。 但这群恶魔并不因为他的隐忍而放过他,竟然烧了他的老房子,只是因为对方不知道他已经搬家。 李邺知道自己已经无法再退让了,他们肯定会找到常乐坊,如果自己不在家,他们会怎么对付木大娘? 还有自己的母亲,李淮不肯放过自己,他会放过自己的母亲? 李邺也不想再退让了,唯有一搏才有生机。 他有高力士的宝寿牌,他完全可以用宝寿牌挖一个陷阱,让这群恶魔掉进陷阱里,万劫不复。 他站在废墟中等待着,等待着那群恶魔的到来! 李邺猜得没错,宇文嗣武这群人就在西市的一家酒楼里,他们发现李邺已经搬走了,顿时大怒,元骁出了一个主意,把房子烧了,他一定会来查看。 宇文嗣武得到消息,被烧毁的房子前来了几个少年,他当即带着一群小弟冲来了。 九人骑马如狂风一般冲进永和坊,他们根本不管是否会撞倒行人,纵马狂奔,吓得行人跌跌撞撞向两边奔逃。 马蹄如雷鸣一般滚过天际,激起滚滚黄尘,俨如一阵狂风,冲到了被烧毁的废墟前。 宇文嗣武一马当先,他是不折不扣的鲜卑人,骨子里流淌着鲜卑胡人的残暴和狂野,加上他从小被溺爱放纵,他才十六岁,便染上了杀人的嗜好,成了一头令长安人闻之色变的恶魔。 此时他心中的杀机已经盈荡起来,他要为姑母讨回公道,为家族夺取尊严,今天他要杀了这個李邺。 宇文嗣武忽然看见了数十步外废墟的少年男子,他急忙勒住了胯下骏马,狞笑一声,拔出了寒光宝剑,后面八名小弟也纷纷勒住马匹,跟着拔出宝剑。 “杀了他,一切我来承担!” 杀人的嗜好开始在胸中燃烧,宇文嗣武奋勇当先,带着八名小弟向李邺扑来。 李邺将铁木马球杆横在马鞍桥上,冷冷地望着数十步外冲来的一群恶少。 待他们距离自己还有十几步,李邺忽然从怀中摸出了宝寿牌,在众人一晃,随即揣入怀中,这是李邺整个计划中最关键的一环,他拿出了宝寿牌,但对方根本不理睬,他们把高力士的面子踩在了脚下。 李邺的动作太快,所有人中只有元骁隐隐看清楚了,对方手中的粉色银牌似乎是高力士的宝寿牌,他顿时大喊道:“宇文快停住,不要乱来!” 但马蹄声掩盖了他的喊声,宇文嗣武已经激动得红了眼,杀人的渴望充斥着他的胸膛,他对一切劝阻都充耳不闻。 元骁急忙勒住马匹,眼睁睁地望着宇文嗣武杀上去了,完了,这下闯大祸了! 宇文嗣武纵马一跃跳过了残壁,挥剑向李邺杀来,李邺突然出手,挥杆猛击,快得无以伦比,‘啪!’铁木球杆狠狠击中了马头,力量重逾千斤,战马顿时双眼爆出,头骨碎裂,向侧面倒下,宇文嗣武横摔出去,头重重撞在残壁上,当即晕了过去。 李邺纵马横跳出了废墟,反手一杆,狠狠击中了李淮战马的后腿,‘咔嚓!’马腿断裂,一头栽倒,李淮也被摔了出去。 李邺纵马冲了上去,球杆左右挥舞,他就只有一招:攻! 速度快得惊人,一道道黑影闪过,必然听见战马的哀鸣声,他不打人,专打他们胯下战马,只片刻,又有四匹马被打得头骨碎裂,倒地而死。 元骁见李邺神勇无比,吓得他掉转马头便逃,后面的李注和另一名小弟也跟着逃跑,三人转眼便逃出了永和坊。 短短地一瞬间,六匹马倒地而死,六个恶少躺在地上呻吟。 宇文嗣武已经苏醒,李邺翻身下马,走到他身边,一把揪住他的头发,十几个耳光打过去,宇文嗣武的双颊顿时红肿起来。 “我要杀了你!”宇文嗣武含糊不清地嘶声喊道。 李邺不屑哼了一声,“去给你祖父解释吧!” 他毫不客气得揪住每个人猛抽耳光,将所有人都打成猪头。 他最后来到李淮面前,盯着他道:“你明明知道我是谁,却要对我下手,或许在你心中,什么血脉关系连狗屎都不如!” 李淮恶狠狠地盯着李邺,从牙齿里挤出三个字,“野杂种!” 李邺大怒,反手一巴掌将他打晕过去,骑马离去,李淮慢慢苏醒,吐出三颗牙齿,无比怨毒地望着李邺背影远去。 第八十三章 护身铠甲 中午时分,李邺来到高力士府求见。 他很清楚自己闯了祸,六名被他打翻的恶少都是权贵子弟,而且还都是权贵嫡子。 宇文武嗣是北周皇族后人,他不仅家族显赫,还有一个大姑在皇宫为妃,虽然不受宠,但毕竟是皇妃。 还有一个武珪是恒定王武攸止的孙子,武惠妃的侄儿。 再有就是李淮,李林甫的孙子,另外被打倒的三人李邺不知道他们是谁,但估计身世也不简单,能和宇文武嗣一起鬼混的,都不会是平常人。 他现在需要高力士帮忙,准确来说,高力士现在就是他的护身铠甲,高力士可是承诺过这块宝寿牌能保护自己,但别人根本不给面子。 ……….. 高力士每天中午会回府吃午饭,再小睡片刻。 此时他刚吃完午饭,还没有休息,李邺便来拜见了。 冯劝农有点不太愿意,不过他还是带来李邺去见父亲高力士,父亲有过吩咐,如果李邺有事求见,就带他进来。 李邺躬身行礼,“晚辈李邺,给高翁请安!” 高力士坐在软榻上笑着摆摆手,“坐下说话!” “谢高翁!” 李邺在旁边小榻上坐下,欠身道:“晚辈今天遇到一点小麻烦,恳请高翁帮忙!” 高力士笑道:“要找我帮忙,估计麻烦不小,说吧!什么事?” 李邺便将自己昨天去学堂遭遇神龙党,他们昨晚烧了自己老房,今天又围攻自己,自己被迫还击之事原原本本说了一遍。 也同时把李淮敌视自己之事给高力士说了。 高力士点点头,“这群权贵子弟我也听说了,在长安横行霸道,无法无天,教坊的管事也向我多次投诉,女人不接客就被毒打残害,小小年纪,怎么就这般狠毒?” “晚辈想不通,哪里招惹了他们?” 高力士微微笑道:“鲜卑胡人的规矩,外房子弟归宗是要经过大妇同意,李岱的正房是宇文靖之女,不折不扣的鲜卑贵族,或许他们认为你归宗侵犯了正房的尊严,但他们惹不起你祖父,只能收拾你了。” “是他们长辈的意思吗?” “宇文家族虽然护短出了名,倒也不至于为难一个孩子,应该是宇文嗣武想为姑母出头,我不是给了你宝寿牌吗?你没有给他们看?” 李邺摇摇头,“我给他们看了,他们根本就不理睬!” 高力士心中着实不悦,冷冷道:“看来我的面子也不管用了,罢了,我回头给宇文靖说一声,让他给我一个面子,你没有把他们伤得很重吧!” “晚辈有分寸,都是一点点皮肉之伤,未伤及筋骨。” “那就没有问题!” 李邺又道:“但他们烧了我的家,晚辈要一个说法!” 高力士点点头,“我会让他们赔给你!” 李邺再次躬身行礼,“高翁护佑之恩,李邺铭记于心!” “去吧!好好给我打球!” “晚辈一定竭尽全力!” 李邺行一礼告辞走了。 冯劝农送走了李邺,回到父亲书房。 高力士对他道:“你等儿去一趟宇文靖府宅,让他给我一個面子!” 冯劝农犹豫一下道:“父亲,这件事是不是让李相国出面更好一些,毕竟李邺是他的孙子。” 高力士笑了笑道:“既然那孩子来求我了,我自然要帮帮忙。” “孩儿不太明白!” 冯劝农着实想不通,父亲为什么对李邺这么看重? 说他是李林甫的孙子,但李林甫有几十个孙子,这个只是庶孙,李林甫自己都不看重。 可就算是李林甫的面子,也不至于让父亲替他出头。 高力士看了他一眼,淡淡道:“你以为我是因为那孩子马球打得好才招揽他?” 冯劝农一怔,“难道不是?” 高力士摇摇头,“是飞龙把他推荐给我!” 冯劝农大吃一惊,“是飞龙推荐?” 高力士点点头,“上一次飞龙把王忠嗣推荐给我,还是二十年前的事情了,我也不知飞龙为何这样看重这孩子,但一定有原因?” 停一下,高力士又缓缓道:“何况我的面子在他们眼中,就那么一文不值?” “孩儿明白了?” ........... 宇文家族的主宅位于靖善坊,宇文氏三兄弟,大哥宇文融因为犯事,在开元年间去世了,老二宇文靖,目前任兵部尚书,老三宇文通,出任军器监少监。 目前宇文氏的家主便是老二宇文靖,而宇文靖自己也有三子两女,长女在皇宫为昭仪,小女儿宇文螺嫁给了李林甫之子李岱。 三个儿子又给宇文靖生了七个孙子,宇文嗣武便是长子宇文伟所生的嫡孙。 宇文嗣武和李淮被家丁抬了回来,宇文府上下一阵大乱。 两人脸颊乌青高肿,眼睛都挤成一条缝,就像捅了马蜂窝的后果,李淮还更惨一些,牙齿被打掉三个,宇文螺趴在儿子身上哭得死去活来。 “别哭了!” 宇文靖一阵心烦意乱,怒喝一声,宇文螺不敢哭了。 宇文靖问医师道:“他们怎么样?” 医师躬身道:“回禀家主,就是脸被打肿了,别的没有问题!” “我儿牙齿被打掉了,怎么没有问题?”宇文螺大吼道。 “夫人不要担心,淮公子被打掉的是乳牙,还会长出来!” “那个狗贼把我的马杀了,我要杀了他!”宇文嗣武含糊不清大喊。 李淮却始终一言不发,他把仇恨放在了心中。 宇文靖又指着旁边的家丁道:“你详详细细给我说来,不准有半点隐瞒!” 家丁一直跟随宇文嗣武,最了解情况,他一边偷偷看着宇文嗣武,一边吞吞吐吐把事情来龙去脉说了一遍。 宇文靖脸色越来越阴沉,对方好歹也是李林甫的孙子,如果真的把他杀了,自己去李府道个歉就可以完事吗? 自己的孙子怎么会如此愚蠢? 宇文螺很了解父亲,她见父亲脸色不好,连忙道:“爹爹,嗣武是为了维护我的尊严,是为了维护宇文家族的尊严,爹爹可以责怪他擅自行动,但不能责怪他的担当!” 一旁的宇文通也劝兄长道:“大哥,这件事虽然汉人和鲜卑人的风俗有别,我们也不会干涉李家的事务,但作为亲家,李林甫应该先给我们说一声,至少也是对我们的尊重,但李林甫没有尊重我们,也不能怪小辈们愤怒。” “好了,把他们抬下去养伤,整天在外面惹事生非,我们宇文家族的名声都被他们毁掉了!” 这时,家丁跑来禀报:“家主,元大将军来了!” “啊!快快请进。” 元大将军便是右卫大将军元素,元骁的祖父,他虽然不是元氏家主,但也是元家的第二号人物,宇文靖当然不敢怠慢。 片刻,身材高大魁梧、相貌粗犷的元素匆匆来到中庭,后面跟着他的孙子元骁。 元素年约六十岁,看起来像个猛张飞,实则精细无比,他孙子元骁虽然也不是好东西,但比宇文嗣武有脑子。 宇文靖迎上来抱拳道:“元贤弟,好久不见了!” 元素摆摆手,“我还有要紧事赶回军中,我就长话短说!” “元贤弟请说!” 宇文靖看见后面的元骁,便隐隐猜到一定也是为那件事而来。 元素回头对孙子到:“骁儿,你来说!” 元骁上前抱拳道:“回禀宇文家主,上午那个李邺,晚辈看见他拿出了宝寿牌。” 宇文靖大吃一惊,宝寿牌可是高力士的信物。 他急问道:“元公子,你看清楚了吗?” 元骁躬身道:“隔了十几丈远,字看不清楚,但那种银中带粉的颜色很特殊,只有宝寿牌有那种颜色。” 宇文靖顿时急道:“元公子,伱怎么不制止嗣武他们?” 元骁一摊手,很无奈道:“晚辈再三喊他们了,喊了很多次,但他们杀红了眼,根本就不听我的喊话,而且打斗在一瞬间就结束了,晚辈真的没有办法。” 实际上元骁只喊了一声,但他要表现出自己很尽力了,最后闯祸也和他无关,元家的传统,推卸责任没人能和他们比肩。 “这...这下子麻烦大了。” 宇文靖不怕得罪李林甫,但他怕得罪高力士。 第八十四章 弟兄纷争 旁边宇文通见兄长有些惊恐失态,便安慰他道:“兄长,他虽然是李林甫的孙子,但毕竟只是庶孙,很卑微的小人物,他怎么可能有宝寿牌?再说元公子也没有看清上面的字,很可能只是颜色相近,要么就是假的宝寿牌!” 元素却心知肚明,宝寿牌的粉银色根本难以模仿,就算可以模仿,可谁又敢去仿造,李林甫的孙子拿着仿造的宝寿牌,可能吗? 元素很清楚得罪高力士的后果,被罢官免职都是轻的,他赶来只是为了友情提醒一下宇文靖,元家可不想卷进这件事中去。 “军中还有紧急军务,老夫先告辞!” 元素水也不喝一口,带着元骁匆匆走了。 就在元素刚走,管家又跑来禀报,“高翁府上的冯公子来了!” 宇文靖呆了一下,心中暗暗叫苦,看来宝寿牌十有八九是真的。 他连忙迎了出去。 等候在府外的果然就是冯劝农,他奉父亲高力士之令前来送口信。 “让冯公子久等了!” 宇文靖和宇文通亲自迎了出来。 “不敢!不敢!” 冯劝农躬身行礼道:“晚辈奉父亲之令而来,向宇文家主求个情!” “是我那个孽孙太鲁莽,没有看见宝寿牌,否则怎么会……哎!应该是我去向高翁道歉!” “我父亲说,都是小孩子之间的打闹,大人就不要参与了。” 宇文靖稍稍松了口气,高力士并不想把事情闹大,他连忙道:“我本来就没有把这件小事放在心上,我一定会约束孙子,这件事就到此为止!” ‘藐视宝寿牌是小事?’ 冯劝农心中冷笑一声,不慌不忙道:“还有一件事,令孙烧了别人的房子,我父亲说,这件事就不要惊动官府了,私了如何?” “感谢高翁替我调解!” “那就折价三千贯,我父亲先替你垫上。” 世间最恶心之事不过如此,烧了两间破房子,居然要赔偿三千贯钱,还要感谢别人替自己垫钱。 但这就是官场,在上位者面前,宇文靖屁都不敢放一个,还得满脸挤出感激之色,让对方满意。 冯劝农又淡淡道:“我父亲还说,令孙喜欢逛教坊,本身也无可非议,但还是要遵守一下基本的礼仪,连圣上都听说令孙的大名了,这样下去对宇文家族的名声恐怕会有影响。” 宇文靖脸皮胀得通红,只得再次躬身道:“请转告高翁,我一定会严惩孽孙,如果再有下次,我只能辞职向圣上谢罪!” 冯劝农没有进府,直接坐马车走了。 宇文靖转身冲进府门大吼道:“把这个孽孙给我抓出来,打断他的腿!” 宇文通吓一跳,连忙劝道:“兄长约束好他就是了,何必一定要严惩?” 宇文靖狠狠瞪了三弟一眼,“你知道什么?这是孽孙不给宝寿牌面子,高力士要拿我树威了,我若不给他一个交代,他明天就会轻描淡写给天子说一句,我们宇文家族在教坊以皇族自居,你忘记大哥是怎么死的吗?” 宇文通惊得脸色惨白,不敢再劝了。 正在房间里调戏丫鬟的宇文嗣武被几名家丁架了出去,按在中庭狠狠杖打,一棍棍打下去,直打得宇文嗣武鬼哭狼嚎,嗓子都哭哑了,只片刻,双腿被活活打断,宇文嗣武晕厥过去。 宇文靖喝令道:“送他去李相国府道歉!” 但心念一转,他又改口了,“不去相国府了,送去教坊道歉!” 宇文靖刚才还信誓旦旦保证事情到此为止,若送去李林甫府邸,事情必然又要扩大。 ........ 虽然宇文武嗣被抬去教坊公开道歉,轰动长安城,但李林甫还是知道了真相,是他的四子李岷把真相及时告诉了他。 李岷的儿子正是逃走的李注,他听到宇文武嗣被打断双腿的消息后,不敢再隐瞒,便把这件事告诉了父亲。 李林甫着实恼火,立刻让李岱去把儿子李邺找来。 内堂上,几個嫡子都聚在一起,长子李岫忧心忡忡对李林甫道:“父亲,这件事如果处理不好,必然会影响到我们和宇文家族的关系,孩儿建议父亲带着四十八郎去宇文府上道歉,弥合双方的裂痕。” “四郎怎么看?”李林甫又问四子李岷。 李岷摇摇头,“孩儿认为,这件事是五弟的两个儿子不睦引发,五弟家教有问题啊!” 李岷官任正七品军器监丞,在家族他同时掌管酒楼和商铺,分别由跟随他的几个庶子掌管。 但就在不久前,最赚钱的五家酒楼和三家客栈被剥离出来,交给了老五李岱,几个庶子都怪他无能,这让李岷心中极为不满。 但他又不敢在父亲面前表露出来,便把不满发泄到老五李岱身上。 三郎李屿也道:“父亲,孩儿认为四十八郎不懂规矩可以理解,毕竟他刚来,但五弟没有好好教他,这就是他的责任了,父亲,最近几年,五弟确实有点颓废。” 这时,李岱在堂下道:“父亲,孩儿把邺儿带来了!” “进来!” 李岱快步走进内堂,后面跟着儿子李邺。 李邺知道李林甫会找自己,但这么多叔伯集中在一起,他却没有想到。 李邺跪下给李林甫行了一礼,“孙儿参见祖父!” 李林甫点点头,“起来吧!” 李邺站起身,站在一旁,李林甫问道:“邺儿,今天宇文嗣武被打断双腿,送去教坊谢罪,轰动了长安,你知道吗?” 李邺点点头,“这种大快人心的事情,孙儿当然知道!” “大快人心?” 旁边李岫顿时大为不满道:“这会影响到李家和宇文家的盟友关系,你懂吗?你根本不懂,你只会闯祸给家族惹麻烦!” 李邺冷冷道:“我或许不懂这些大道理,但我只知道天下没有永远的盟友,也没有永远的敌人,只有利益是永远的,就像孙刘两家结盟大败曹操,最后孙权却把关羽宰了一样。” 李岫被堵得一句说不出来,他恼火道:“你对长辈就是这样说话的?” 李邺淡淡道:“我一直很尊重长辈,我也知道父亲问别人话的时候,儿子最好不要擅自插嘴,至少也要经过父亲的同意!” 李岫大怒,刚要发作,忽然想到了什么,迅速看了一眼父亲,见父亲目光严峻,他便狠狠瞪了李邺一眼,不再吭声了。 李岷趁机对李岱发难道:“五弟,公开顶撞长辈,这就是你的家教吗?” 李岱沉默片刻道:“邺儿虽然不服管束,但他本性纯良,不会带着兄弟去烧别人的房子!” 李岱的话棉里藏针,他在指责李岷的儿子李注带着兄弟李淮跟着神龙党厮混一事,虽然李淮不是好东西,但道义上,李注的责任更大,他毕竟是兄长。 李岷一下子说不出话来。 “好了,都统统给我闭嘴!” 李林甫一声怒喝,大堂上顿时安静下来。 李林甫这才继续对李邺道:“把宇文嗣武的事情详详细细给我说一遍,不准有半点隐瞒!” 李邺却摇摇头,“孙儿从不认识什么宇文嗣武,让孙儿从何说起?” 李岱大惊,儿子怎么突然否认了?路上可是给自己说过,今天的事情是因他而起。 李林甫狐疑地看着李邺,见他脸上冰冷如铁,眼角还带着冷光。 他忽然醒悟,便道:“你们都各自回房吧!邺儿留下。” 父亲有令,几个儿子不得不各自回去了,李岱担心地看了一眼,也跟着退下。 内堂上只剩下李林甫和李邺祖孙二人。 “你坐下!” 李林甫让李邺坐下,尽量语气柔和道:“都是一家人,其实不用回避他们!” 李邺欠身道:“高翁知道我在祠堂晕倒之事,祖父查到是谁泄密的吗?” 李林甫这才明白李邺的意思,暗暗惭愧,自己竟然不如孙子考虑得周全。 “他们几个不用担心,他们都是嫡子,不会出卖家族利益。” 这话就不对了,自己是庶孙,难道就会出卖家族利益? 李邺低头不语。 李林甫也意识到自己话中有漏洞,便摆摆手笑道:“不说这些了,说说宇文嗣武之事!” 第八十五章 妖孽之孙 李邺沉吟一下道:“宇文嗣武之事虽然是因孙儿而起,但他被打断双腿,却与孙儿无关!” 李邺便将昨天在明德学院遇到神龙党之事简单说了一遍,又道:“孙儿不知道宇文嗣武为何对我极度仇恨,孙儿从未见过他,也不认识他,他们是权贵子弟,孙儿出身卑微,不敢招惹他们,所以孙儿选择了妥协退让,连书都不敢读,直接逃回家了。” 说得自己很可怜,好像不读书是因为有人要找他麻烦一样。 李林甫却深信不疑,他其实心知肚明,宇文靖十四年前就给他说过,宇文家族不同意五郎纳妾,也不允许庶子进屋。 必然是因为这件事,宇文嗣武才对邺儿发难。 李林甫心中也着实不满,李家孙子归宗,和宇文家族有什么关系? 宇文螺嫁过来就是李家媳妇,宇文家族无权再干涉了,十四年前自己已经给了宇文靖面子,没想到十四年后还要再干涉,他们还真以为可以干涉李家的宗族事务? “然后呢?”李林甫继续问道。 “他们没有因为孙儿的退让就放过我,他们以为孙儿住在永和坊,便跑去永和坊把我旧居一把火烧了。” “混蛋!” 李林甫重重一拍桌子,他真有点动怒了,居然要把自己孙子赶尽杀绝,宇文家族还把自己放在眼里吗? 李林甫一挥手,“继续说!” 李邺又继续道:“今天上午我去看被烧毁旧居,结果他们就在附近等我,我刚刚一去,他们九个人就把孙儿包围了,然后双方动手,孙儿把他们都收拾了。” “你一个人能打九人?”李林甫有点不敢相信。。 “孙儿是舅父是裴旻,他教了孙儿一些防身武艺,主要是这些纨绔子弟太弱了,根本就不经打。” 宇文嗣武可一点不弱,李林甫知道他的武艺,便捋须点了点头,只能说明自己孙子更加骁勇,但孙子很谦虚,这一点很好。 李林甫忽然眉头一皱,不对!宇文靖打断孙子的腿,应该向自己道歉才对,怎么向教坊去道歉? 他目光犀利地盯着李邺,“你是不是还有什么事情瞒着我?” “孙儿不敢隐瞒祖父,有几件事我也是刚刚才反应过来,本来就想向祖父汇报!” “什么事情?” 李邺取出一块粉银色牌子放在桌上,“祖父认识这块牌子吗?” 李林甫一下子瞪大了眼睛,“宝寿牌!” 李林甫简直不敢相信,高力士居然把代表他面子的宝寿牌给自己孙子! 要知道高力士一共只给出去十块宝寿牌,都是哥舒翰、安思顺、安禄山、高仙芝、王忠嗣、皇甫惟明这些边关大将,还有几名心腹宦官,第十一块居然给了自己孙子! 这是什么缘故? 李林甫想不通其中原因,又问李邺道:“你真不知道这是什么牌子?” 李邺摇摇头,“冯劝农在高府内给孙儿安排了一间宿舍,他说凭这面牌子进府门,孙子以为是通行牌!” 李林甫无语了,居然宝寿牌当做通行牌,这孩子还真是……. “然后呢?你向高力士求救了?” 李林甫很精明,一下子猜到了原委,必然是高力士出手了。 李邺点点头,“孙儿其实是告诉他,得罪了权贵,可能无法为他打球了,然后他问清原委后就问我,为什么不把宝寿牌拿出来?” “你怎么说?” “孙儿情急之下拿出来了,但对方根本不理睬,还骂这个破牌子算个狗屎,好像高翁很生气……..” “不用再说了!” 李林甫完全明白了,自己这个孙子心机太深了,他用宝寿牌挖了一個陷阱,把宇文嗣武埋进去了。 李林甫有点疲惫地对李邺道:“没事了,你回去吧!以后有祖父在,没有人敢欺负你。” “孙儿告辞,另外孙儿不想再看见这帮人,孙子想去县学读书!” “可以,你让父亲安排吧!” 李邺恭恭敬敬磕一个头,退下去了。 望着孙子离去的背影,李林甫忽然有一种不寒而栗的感觉,这孩子是妖孽! 宝寿牌,陷阱,有这样的孙子到底是不是好事呢? ………….. 李邺走出内堂,却发现父亲李岱在不远处等着自己,一脸担忧。 李邺虽然这个父亲没有什么感情,不过他心中此时也感到一丝温暖,见识了这个冷酷的世界,有一个人发自内心的关心自己是多么难得。 “祖父没有为难你吧!”李岱关切地问道。 “我没事,祖父就简单问了一些情况,对了,刚才父亲怼四叔,很痛快!” “哎!他如果不是那么咄咄逼人,我也不想撕破兄弟间的脸面。” 父子二人向大门外走去,此时夜幕已降,坊门很快就要关闭,李邺必须尽快赶回家。 “父亲,我不想去明德学院读书,我想去县学!” 李岱点点头,他理解儿子是不想再见到那帮人了。 “可以,你不想去明德学院,为父也不勉强你,这件事我来处理” “明德学院的名额可惜了,把它让给李洵吧!教谕赵舒说,只要你同意,他们就可以操作。” “也行,三十七郎是不错的后生,刻苦努力,他们父子都很厚道,伱可以和他多多交往!” 走出了府门,李邺翻身上马,“父亲,那我先走了!” “路上当心一点!” 李邺纵马向坊门奔去,李岱望着儿子远去,低低叹了口气,什么时候儿子才能搬到府中来住。 ………… 靖善坊,宇文靖也站着大门前提心吊胆等待,孙子被打断了腿,他在等高力士的答复。 “父亲,来了!”次子宇文宏指着远处喊道。 只见远处一名家丁模样的人骑马奔来,片刻,家丁来到宇文府门面,将一只盒子递给了宇文靖,“这是我家老爷给宇文尚书的!” 宇文靖急忙打开盒子,里面是药材,他顿时长长松一口气,高力士接受了他的道歉,这一关他终于过了。 家丁走了,宇文兄弟也回到了后堂,宇文通问兄长道:“李林甫那边还要去吗?” 宇文靖叹口气道:“必须要有一个态度,明天我找机会给他道个歉!” 宇文通迟疑一下道:“兄长,明眼人都看得出,天子在培养杨国忠取代李林甫,李林甫就是一条要沉没的老破船,我们应该及时和他切割,以免他倒台时被连累。” 宇文靖点点头,“我也知道,但不要过于着急,等我们站稳了再挥刀切割,那时他拿我们也无可奈何了。” 这时,小女儿宇文螺走上来道:“父亲,我不想回去了!” 宇文靖脸一沉,“胡扯!明天你就带着儿子回去,把你儿子好好管束,你再放纵他,下次就轮到他被打断腿了!” 宇文螺满脸委屈道:“那个混蛋欺人太甚,他哪里还把我当做妻子,他让那个野杂种认祖归宗,考虑过我的感受吗?” 宇文靖安慰女儿道:“那孩子认祖归宗应该是李林甫的意思,和你丈夫没有关系,你只要把握住一个底线,如果没有你的同意,他胆敢把那孩子带回来居住,那你回娘家,爹爹给你做主!” 宇文螺无奈,只得满心委屈地回去收拾东西了。 这种女人极度自私冷漠,从来只考虑自己,不管别人死活,要不是她在中间挑拨怂恿,侄儿宇文嗣武也不至于被打断腿。 现在侄儿出了事,她却连问都不问,仿佛这件事和她毫无关系! ………… 深夜,从浐水归来,李邺并没有急于回家,而是坐在院子上方的城墙上,凝视着夜空的一轮圆月。 万籁俱寂,四周一片虫鸣,格外安静,只有一盏灯还亮着,那是李洵在刻苦攻读。 如果说白天发生的事情对李邺没有一点冲击,那是不可能的,尤其高力士一句话,就把强势无比的宇文靖吓得打断孙子的双腿,送去教坊赔罪,还乖乖奉上三千贯钱的赔偿。 让李邺深深体会到了权势的杀伤力,这件事就像一座灯塔,让他看到了自己的前路该怎么走? 哪怕他是不同寻常人的穿越者,在权势面前,他依旧卑微如蝼蚁。 其实乔彬早就告诉过他,人生当早作打算,他父亲乔行忠殚精竭虑寻找各种关系,就是为了让他的儿子尽可能地靠近权力边缘。 李洵拼命刻苦读书是为什么,就是为了当官,挤进权势圈子,彻底摆脱庶子的命运。 这个道理人人都懂,多么朴素,多么简单,可偏偏要自己亲身经历过了,才会真正的明白。 直到这时,李邺才终于看懂了自己穿越大唐的意义。 穿越者同样需要权势和地位,只是他站得更高,得以俯视天下,拥有了权势和地位后的自己能不能改变大唐的命运? 第八十六章 复赛前夕 裴三娘虽然拿到了三千贯钱的赔偿,但她并不高兴,她反而是担心,招惹了权贵,恐怕后患无穷。 李邺劝了母亲半天,房子也是他们一点点血汗钱积累下来,凭什么一把火烧掉就算了。 烧了自己的房子,赔偿是天经地义。 裴三娘最终被儿子说服,收下了三千贯钱的赔偿,不过永和坊的老宅她决定卖了,一把火烧光了她的记忆,她也不留念了。 裴三娘决定便宜卖掉,被大火烧了两次,无论如何都不太吉利。 第二天,李洵的母亲丁氏请李邺一家三口吃饭。 丁氏原本打算在坊内最好的南皮酒馆请客,被裴三娘婉拒了。 正好李洵的父亲还在高陵县办理交接,家里没有男主人,索性就在家里吃顿便饭,反而更加融洽一些。 李洵家可谓三喜临门,一喜是李洵母亲的恶疮被裴三娘一贴治好,已经渐渐康复。 二喜是他父亲从高陵县庄园调回来,当上了三座安然居大酒楼的管事,月俸从每月六贯涨到十贯,加上家族例钱,他们家一个月的收入就有十五贯,加上一些别的福利,一年的收入也有两百贯。 三喜就是李洵得到了李邺让给他的机会,他可以去明德学院读书了,立刻转学过去,先在下院读半年,然后再转入上院读两年。 第三喜才是让他们一家欣喜若狂,在明德学院有名师指导,再加上李洵自身的刻苦,考上明经科的可能性就很大了。 当然还一个半喜,李洵十一岁的妹妹李小荷给裴三娘做了药童,他母亲丁氏被病痛折磨了两年,当然希望家里的孩子懂点医术。 裴三娘本来不太愿意,李小荷也是相国的孙女,自己怎么能雇相国的孙女当药童? 但丁氏出身平民,她对相国孙女这个身份从来不以为然,她觉得自己家和平民没有什么区别?丁氏一再坚持,裴三娘也只得答应了。 李洵家的房子其实也不错,八分地,院子不大,房舍很多,分为东西两个院子,东面小院是给儿子李洵准备的,西面院子则是李洵父母和两个女儿居住,家里也有一個粗使丫鬟。 李邺参观了李洵的小院子,笑道:“我只看见小荷,你姐姐出嫁了吗?” 李洵点点头,“我姐夫是新平县尉,去年考中明经科,我也打算考明经科。” “明经科和进士科有什么区别?”李邺笑问道。 “明经科主要是考记忆,如果你记忆特别好,能把四书五经和其他名家都背熟,基本上就能考上了。 而进士科考经文比较简单,分数更偏重于诗和赋,所以年纪大的士子都会选择进士科,他们的记忆不行了,所以就有三十老明经,五十少进士的说法。” 李邺不解道:“我感觉考明经科容易一些!” 李洵摇摇头,“怎么可能容易?几万人考试,只录取不到百人,明经科考试的题量很大,没用思考时间,就要求你非常熟练,错一个字,漏一个空都会被淘汰。 还要写十篇经论,就是对经文的理解,还要会写对策,这是所有读书人最怕的,我想去明德学堂,就是因为那里有名师辅导写经论和对策。 有的士子为了写好时事对策,就出去游历开拓眼界,游历几年回来后,以前读的经文又不熟悉了,这时候考明经肯定考不上,只能考进士,所以考什么是根据自己的情况来选择,反正都是一回事,考上也做不了官。” 李邺一头雾水,“为什么考上科举了,还做不了官?” “看来你是真不懂,科举是礼部考试,考上后只是获得功名,拿到了当官的资格。 去太学读书也能获得功名,但没有当官资格,想当官,必须得参加科举。 当然啦!获得功名有很多好处,不用交税,不用服劳役,州县官府文吏能优先录用,见官不用跪,可以进官学教书,所以太学出来基本上都去官学教书了,待遇好,还轻松。” 李邺挠挠头,“然后呢,想当官怎么办?” “科举考上后想当官,那就必须再通过吏部的选官考试,叫做铨注授官,吏部考有身、言、书、判四关考试,身就是长得好,身材高大,相貌堂堂,言就是要能说会道,思路清晰,书就是书法要好,判就是判案文辞要写得好。” “听你这样说,吏部考也不难啊!” 李洵苦笑道:“听起来好像不难,但每年百余人考上科举,最后能当官者却只有十几人,你说是什么缘故?” “授官名额有限?” “这只是一方面,更重要是,有关系有后台才行啊!我姐夫就是因为祖父给他说了好话,才通过了吏部考。” 李邺忽然想到了自己的父亲李岱,当年他就是考上明经科,又通过了吏部考,在等待授官时,得罪了武惠妃,结果被剥夺了授官资格,从此一蹶不振。 李邺点点头,笑问道:“打马球能当官吗?” “当然可以,打马球不仅能赚钱,还能认识权贵,权贵推荐进宫当侍卫,当侍卫也能做官,但只能做武官,贤弟不会是想去打马球吧!那个得从小练习,不比读书轻松。” 这时,裴三娘喊李邺回家了,李邺便起身告辞,李洵一家一直把他们送出门。 “邺儿,你和李洵在聊什么?”裴三娘笑问道。 “聊一聊科举!” 裴三娘好奇问道:“莫非你也想参加科举?” 李邺摇了摇头,他上辈子最怕的就是背书,这辈子也一样,让他在唐朝参加科举考试,他还不如不穿越。 今晚和李洵的聊天,让他彻底死了走文路之心。 这一刻,李邺忽然连县学也不想去了。 ………. 休息一个月,马球联赛又再次开始了。 从复赛开始,就要进行淘汰赛,十支球队将逐队厮杀,获胜的五支球队进入第二轮淘汰赛,积分前两名闯入决胜赛,最后的获胜者为马球联赛第一名,得到天贵的称号和一万贯奖赏,同时也获得了攻擂资格,将和擂主龙武军马球队争夺天魁。 李邺按照约定的时间来到了高力士府,距离府门还百步左右,李邺取出面具戴在脸上。 李邺被领到更衣房,每人都有独立房间,也算是他们的宿舍。 房间是套间,分里外两间,各种家具齐全,床上还有柔软簇新的被褥。 在桌上放着一套新队服,是一套白色的武士服,胸口上绣有天鹏二字。 实际上,穿这种武士服的人很多,都是天鹏队的支持者。 正式比赛时还要披上盔甲,盔甲有三种颜色,分别代表球场上的位子。 李邺刚换上球服,有人敲门了,他连忙出去,刚才管事行礼道:“领队请公子过去,请随我来!” 李邺随着管事来到了大堂,大堂上坐了四个人,都穿着一样的队服,脸上都带着一样的面具,根本分不清谁是谁。 但李邺还是一眼认出了猎鹰,他的下巴上有一颗很大的红痣,容易识别,猎鹰是上一场比赛后唯一保留的球员,其他四人都是新招募的。 冯劝农笑着向李邺摆摆手,给其他四人介绍,“这是飞鲨,我们的主射球手。” 果然,冯劝农这句话说出后,李邺从猎鹰的眼睛里捕捉到了一闪而过的一丝嫉妒,上一场比赛,他是主射球手。 第八十七章 抓住机会 冯劝农又对李邺笑道:“我给你介绍一下,这位是猎鹰,左传球手,下面这位是山猫,右传球手,第三位是银刀,左截球手,第四位是苍松,右截球手,他们四位和你一样,都是黑球手,但都不在排名榜上。” 四人都向李邺点点头,李邺向四人抱拳行一礼,随即在空位上坐下。 冯劝农随即又道:“我们复赛在务本坊马球场内举行,时间是明天上午,对手是杨家马球队,大家都知道,杨家马球队顶了右卫马球队的缺口进入了复赛。 这一个月他们并没有闲着,他们也高价招募了两名马球高手,其中一人是前朔方马球队的主力射球手铁马,另一人底细不明,有传闻说可能是二阶球队。” 山猫忽然眉头一皱道:“不是说二阶球手都很稳定,不会轻易更换球队吗?” 二阶马球手是评选出来的,门槛很高,必须资历和实力足够,缺一不可,一共只有八人,全部都集中在军方马球队。 光龙武军马球队就占去一半,另外四人分布在骁骑卫马球队、陇右军马球队和范阳军马球队内,这里面骁骑卫马球队有两人,陇右军马球队和范阳军马球队各有一人。 冯劝农摇摇头,“所以说对方底细不明,我想办法打探过,但杨家隐瞒得非常严密,连其他马球手都不知他的来历,名字也很随意,叫做王侯燕。” “请问冯公子,杨家马球队最近有热身赛吗?”李邺问道。 冯劝农摇摇头道:“昨天和前天他们比赛了两场,分别战胜了右卫马球队和河西军马球队,他们请到的铁马确实有点本事,但王侯燕表现很一般,完全不像二阶球员,可能只是一个噱头。” 冯劝农随即又对众人道:“再说说明天的安排,大家明天上午辰时正之前抵达这里,除了球杆和马匹,其他球具都是统一的,你们会在自己的房间看到。 然后大家一起乘马车前往球场,我会安排好,高翁没有别的要求,大家尽自己所能就行了,如果赢球,每人都会有重赏。” 李邺低头沉思不语,他之前便有了一个想法,听完冯劝农的介绍,他立刻意识到,自己的机会来了。 ……… 众人散去,李邺找到了冯劝农,问他道:“关于铁马和王侯燕,公子还有什么情报吗?” 冯劝农想了想道:“铁马是一个铁勒胡人,很傲慢,虢国夫人给他开了很高的价格,具体多少我不清楚,然后王侯燕是杨暄找来的人,我可以确定此人就是剑南马球队打候补的南燕,他应该是杨暄妻子的堂兄,据说也开了高价。” ‘杨暄妻子的堂兄’,李邺心中怦怦直跳,简直是天助自己,这个机会太难得了,一定要抓住。 李邺不露声色笑道:“这么重要的情报,冯公子不想利用一下吗?” 冯劝农一怔“怎么利用?” 李邺低声说了自己的建议,冯劝农很小就过继给了高力士,可以说是含着金汤匙长大的,虽然人很精明能干,但很多事情他不愿做,也不屑去做。 李邺竟然建议自己用离间之计,扰乱对方军心,冯劝农眉头微微一皱,“这样做没有必要吧!” 关系到自己的前途,李邺怎么可能放弃,他欲擒故纵道:“我只是提個能确保获胜的建议,是否采用在于公子!” 冯劝农是个谨慎之人,他想了想道:“这样吧!如果公子有时间,不妨随我去一趟皇宫。” 李邺心知肚明,这必然是去见高力士。 ....... 高力士在皇宫内也有自己的官房,他一边喝茶,一边听取冯劝农的汇报。 “飞鲨认为杨家目前有一个很大的弱点,铁马是一名铁勒胡人,王侯燕是假的二阶球员,但虢国夫人都给他们开了高价,一旦价格公开,必然会引起其他球员的强烈不满,他们必然会在球场上抵触,铁马发挥不出水平,如果上半场成绩欠佳,他们一定会爆发内讧。” 高力士明白了李邺的建议,只要充分利用好杨家马球队这个内部矛盾,他们就必胜无疑了。 “飞鲨在外面吗?” “在宫外等候。” 高力士取出一块出入牌递给冯劝农,“带他进来见我!” 不多时,冯劝农把李邺带进了高力士的官房。 李邺躬身行一礼,“晚辈参见高翁!” 高力士笑眯眯一摆手,“坐下说话!” 李邺在一旁坐下,高力士笑道:“刚才二郎对我说起了你的建议,这个扰乱对方军心之计我倒是不反对,但有两点,第一,时间上是否来得及?第二,从哪里着手?李公子能否再具体给我说一说?” 李邺不慌不忙道:“实际上,今晚实施最好,据晚辈所知,杨家马球队实际上是虢国夫人建立的,杨暄只是受托管理,他没有权力调整场上部署,就算他发现问题,他也无法当机立断做出调整,必须禀报虢国夫人,但时间可能就来不及了。” 高力士点点头,“你说得没错,杨家马球队是有这个弱点,而且明天虢国夫人要进宫陪同贵妃,她无法去看球。” 李邺又继续道:“然后就是从何入手问题,晚辈建议从杨晖和射球手小李广入手。” “杨晖也是杨家的人,他会拆台?” “回禀高翁,晚辈知道杨晖和杨暄为争领队之位明争暗斗,杨晖一定会拆杨暄的台,为了保险起见,可以再让对方的射球手小李广把高价之事告之全队,明天比赛对方军心必然大乱,马球是五个人比赛,光凭一个人强大,肯定赢不了。” “好吧!老夫知道了,我再考虑考虑。” 李邺告辞退下,高力士又问冯劝农道:“这个王侯燕和杨暄是什么关系,杨暄为什么推荐他?” “回禀父亲,杨暄之妻和王侯燕是堂兄妹关系,听说虢国夫人只想招一名二阶球员,杨暄可能就让他冒充二阶球员,对上欺瞒虢国夫人,反正她也不太懂马球,对下则说是用疑兵之计。” 高力士点点头,“杨暄在欺上瞒下?” “回禀父亲,确实如此!” 高力士沉吟片刻,对冯劝农道:“飞鲨的建议我很赞赏,球场如战场,上兵须伐谋,你今天去找到对方的射球手小李广,让他把王侯燕的真实身份告诉杨晖,再让他告诉对友,铁马和王侯燕的收入是每场两千贯钱。 至于小李广,如果他不幸被开除,只要他不乱嚼舌头,我安排他进宫当侍卫。” 冯劝农立刻答应,“孩儿现在就去办妥此事!” ........ 与此同时,杨府客房前的草地上,杨暄也在做赛前动员,与其说是赛前动员,不如说是交代特别注意事项。 “明天我们对手是天鹏马球队,这是高翁的球队,赢球输球都没有关系,但大家手脚一定要干净,绝不允许踢人打人,触怒了高翁,杨家也未必能保住大家的性命。” 高力士的球队是出了名的神秘,总是不停地换人,而且高力士最痛恨手脚不干净,谁敢对他的球员动手乱来,他绝不会放过,最轻的惩罚都是斩断一只手。 其实大家很清楚,高力士的球队内经常有皇子皇孙参赛,万一皇子皇孙被打伤,高力士没法向天子交代,所以也别怪他心狠手辣。 交代完,众人都各自散去,这时,坐在一旁的杨国忠道:“你没有去调查过高力士球手的来历吗?” 杨暄躬身道:“孩儿调查过了,只有猎鹰是明棋,其他四人来历不明,但孩儿怀疑其中一人是飞鲨!” 杨暄听到一个传言,飞鲨已经不再为宁王队打球,但去向不明。 这次高力士一下换了四个新球员,杨暄就怀疑其中一个是飞鲨。 其实如果杨暄深入一下宇文嗣武被打断腿事件,就会知道李邺手中有宝寿牌,而李邺就是飞鲨的秘密杨暄也知道,他就能推断李邺在给高力士打球。 只可惜宇文家族和其他家族对这件事都讳莫如深,谁都不敢乱传,所以杨暄就不得而知了。 杨国忠摇摇头,“要吸取上次的教训,没有确凿证据,就不要轻易下结论,否则会判断失误。” “孩儿明白,不管飞鲨在不在天鹏队内,孩儿都会按照既定战术实施,争取获胜出线。” 杨国忠想了想又问道:“王侯燕的身份你没有泄露吧?” “请父亲放心,此事很隐秘,除孩儿外,再无其他人知晓!” 杨国忠点点头,“仅此一次,下不为例!” 第八十八章 淘汰复赛(上) 在延庆坊内一家小酒馆中,冯劝农亲自出面,请小李广喝酒,小李广原本是杨家马球队的主射手,这次请来铁马后,他就成了候补。 小李广虽然心中不满,但也没有办法,他只能隐忍。 不过高力士让他出头,又是另一回事了,他当然愿意为高力士效命,何况高力士还答应他,让他进宫当侍卫。 他们打马球一方面是为了挣钱,另一方面也是为了得到权贵的赏识,谋一个前程,高力士答应让他进宫当侍卫,等于就是高力士推荐,这种难得的机遇,他必须抓住。” “公子放心,今天晚上杨晖要请大家喝酒,我就在酒桌上挑明此事,相信大家一定会群情激愤,杨晖也一定会趁机落井下石,继续煽风点火,而且明天卑职也要上场打传球手。” 冯劝农又问道:“明天上场除了铁马、王侯燕和你之外,还有谁?” “还有大黄弩和恶鹰,大黄弩和卑职打传球手,大黄弩同时还要和恶鹰打截球手,铁马和王侯燕两个射球手,以保证赢球。” 冯劝农点点头,“你最好再和大黄弩、恶鹰交交心,让他们敌视铁马,尽量传球给王侯燕,而不是铁马,王侯燕是二阶球员嘛!杨暄也无话可说。” “卑职明白了!” ......... 次日,五场复赛同时在长安五个马球场拉开了序幕,轰动长安城,十余万马球迷纷纷赶去支持自己的球队。 长安城的各大兼营赌业的柜坊也纷纷开出了档口,吸引赌徒押注,马球场外的官方下注大帐内更是排满了赌徒长队,各自下注输赢。 务本坊这场比赛是天鹏马球队对阵杨家马球队,虽然传闻杨家马球队请了一名二阶马球手,但押天鹏马球队的人数还是多得多。 原因也很简单,天鹏马球队在实力榜上排名第九和第十名之间,杨家只排名第十三,实力弱于天鹏马球队。 还有一个重要原因是杨家本来在小组赛中被淘汰,又通过权势复活,让很多人不齿,所以买他的人远远不如天鹏马球队。 李邺等人分乘三马车前来,马车里正好是李邺和猎鹰坐在一起。 “猎鹰兄,我们又见面了!” 猎鹰也勉强笑了笑道:“飞鲨老弟在小组赛打得不错,尤其淘汰杨家一战中佯装受伤,使宁王队在逆境中突围,阿翁对你很夸赞!” “那是汉中王的策略,我只是负责执行!” 猎鹰又微微欠身问道:“阿翁给你一场多少钱?” “这个....不好说,冯公子特地叮嘱过,不准泄露!” 猎鹰呵呵一笑,“其实也无所谓了,替阿翁打球,大家都不是为钱。” “倒也是,前途更重要一些!” 猎鹰忍不住讥笑道:“你才多大,就开始考虑前途了吗?” 李邺淡淡道:“人无远虑,必有近忧!” “你倒是和我师父想到一起去了,我师父说你与众不同,估计就是说你比同龄人成熟吧!” 猎鹰的师父便是飞龙,以前李邺以为他是打马球的,李邺见了烈凤后,他才知道飞龙和烈凤是两位生活在皇宫内的高人,深藏不露,连天子都对他们二人尊敬有加。 或许是烈凤给飞龙说起了自己吧! 既来之,则安之,现在李邺对烈凤是否知道他的秘密已经很坦然了。 .......... 球场上敲锣打鼓,旌旗飞舞,号角声不断,气氛十分热烈。 这时,双方球员进场,忽然有人认出了李邺的战马墨锦,大喊起来,“飞鲨!飞鲨来了!” 球场上一片欢呼,杨暄心中一沉,飞鲨果然加盟了天鹏马球队,他心中着实有点担心起来。 飞鲨百步穿杨的水平已经直追二阶球员,成为今年名气最大的刺客球手。 杨暄确实请了两名水平比较高的球员加入,但并没有二阶球员,他告诉手下这是用心理战,对外宣称自己请了二阶球员。 这时,杨晖跑来对杨暄低声道:“夫人刚刚从宫里传出消息,对方球队中有两名皇孙,领队提醒球员千万不要乱来。” 虢国夫人是知道对方底细的,应该不会有错,只是这個消息告诉杨晖,而不直接告诉自己,让杨暄心里很不舒服。 杨暄连忙走上前,对队正大黄弩低声嘱咐几句,大黄弩立刻催马上阵了。 杨晖望着杨暄的背影冷笑,这家伙竟然让自己的妻兄冒充二阶球员,骗了夫人三千贯钱,等比赛结束后再让他好看! ………. 双方布置好了阵型,天鹏马球队五名球队暂时布下二二一阵型,以射手球李邺为主力,他们没有一起训练过,但既然每个人的角色已定,那么就严格按照自己的定位来打球。 杨家马球队布下了二一二的阵型,队正大黄弩身兼双职,双方皆严阵以待。 随着一声锣响,马球从天而落,比赛开始了。 ………. 务本坊的马球场只有一座贵宾看台,其他普通百姓都站在球场外面,数万人涌入务本坊看球,将马球场围得水泄不通。 贵宾看台上,高力士已经到了,自家球队比赛,他当然要来看球。 旁边坐着李林甫,这是孙子李邺归宗后的第一战,他当然要来看看。 不过这里面的牵连有点复杂,知道李邺是他孙子的,却不知道李邺就是飞鲨,知道李邺是飞鲨的,却不知道李邺是李林甫的孙子。 这里面也就高力士心知肚明,旁边不知情的,还以为李林甫整天巴结高力士,连看球都陪着,当然,这种可能性也不否认。 “杨使君下注了吗?”高力士笑眯眯问另一边的杨国忠。 杨国忠连忙恭敬道:“卑职下注了二十贯钱!” “才下注二十贯钱,杨使君太没有信心了,老夫在天鹏球队上下注了一万贯钱,李相国也下注三千贯,杨使君不妨多下注一点,把这一大笔钱赢过去了。” 杨国忠擦拭一下额头上的汗道:“和高翁的球队比赛,卑职确实没有信心啊!” 高力士淡淡笑道:“杨使君也不用妄自菲薄,天鹏球队从来没有训练过,你看看,打得毫无章法,要不是李相国的孙子神勇,天鹏早就一败涂地了。” 李林甫暗吃了一惊,高力士怎么把这件事捅出来了? 杨国忠也愣住了,高力士说的谁?难道飞鲨是李林甫孙子?他.....他不是永和坊的穷小子吗? 杨国忠便试探着问道:“莫非飞鲨是李相国之孙?” 李林甫不好否认,那会削了高力士的面子,李林甫只得勉强捋须笑道:“他的马球打得这么好,也出乎老夫意外!” 杨国忠心中有点乱了,飞鲨居然是李林甫的孙子,现在在替高力士打球,说明高力士在支持李林甫? 有这个想法很正常,宇文靖就是因为李邺有宝寿牌,怀疑高力士在背后支持李林甫,所以他不敢轻易和李林甫割裂,要继续观望。 “想不到飞鲨居然是李相国之孙,不过他的马球确实厉害,在下由衷佩服!” 杨国忠不再说话了,装模作样专心看球,李林甫也在‘专心’看球,心中却在揣摩高力士泄密的意图。 但只有高力士似乎毫不放在心上,他是真正的看球,这次他们抽签居然抽到了弱旅杨家马球队,是上天对他的眷顾,高力士开始憧憬自己的球队进入前五了。 第八十九章 淘汰复赛(中) 距离上半场结束还有半炷香,场上的比分是四比四平局,两名高手加盟使杨家马球队确实比小组赛厉害了很多,一个是被吹嘘为二阶球手得王侯燕,他取代小李广的位置打射球手,大家都喂球给他,使他机会极多,可惜他水平有限,只打进两球。 不过来自朔方马球队的射球手铁马却发挥欠佳,被天鹏队断球手银刀盯死了,上半场只射中一球。 大黄弩虽然身兼二职,但发挥出色,他也远射进了一球。 而天鹏马球手个个是高手,每个人的实力都很强悍,只可惜配合太差,几乎是各自为阵,给人一种一盘散沙的而感觉,明显就是缺乏配合训练。 但天鹏马球队个人能力超强,李邺表现神勇,在百步线附近连中三球,另一球是由助攻上来的山猫打进。 另外,双方的截球手都表现得相当出色,拦截成功率很高,尤其天鹏队的银刀,完全可以排进截球手前三了,他站位之巧妙,判断之准确,使对方第一射球手铁马完全没有发挥的余地。 这时,山猫传出一条斜线球,李邺纵马疾追,大黄弩紧贴李邺身边,他负责专门盯住李邺,但还是被李邺时不时的突破,只要一突破就会进球了。 李邺追到了马球前,在大黄弩出杆破坏的一瞬间挥杆打出,大黄弩晚了小半步,没有挡住李邺的挥杆,马球飞了起来,打出一条抛物线,马球应声入洞 ‘当!’锣声响起,上半场的比赛也结束了,天鹏马球队五比四暂时领先。 球队下去休息一刻钟,然后继续再战。 ………. 李邺在大帐坐下,接过水葫芦喝了两口,山猫上前拍拍他的胳膊笑道:“今天打得不错!” 李邺连忙道:“多亏了山猫大哥传球给力!” 李邺说得没错,今天多亏了山猫传球,而同为传球手的猎鹰存在感太低了,十次传球有八次是山猫传来,只有两次是猎鹰,都还没有进球。 当然,并不能完全怪猎鹰不卖力,主要是两名截球手的传球线路,基本上都在山猫这一侧。 他们二人很少传给了猎鹰,到了中场后,都要靠猎鹰自己去抢断。 这时,另一名截球手苍松走过来笑道:“大哥,以前咱们在宫里打得没有这么痛快啊!” 山猫凌厉盯了他一眼,苍松意识到自己失口,连忙喝水去了。 山猫又对李邺笑道:“下半场就这样打,咱们争取杀进前五强!” 李邺心里明白了,这两位估计都是宫里的皇孙,他笑问道:“山猫大哥觉得前五强会有哪些队伍?” “问他还不如问我!” 高力士笑眯眯走了进来,众人连忙起身行礼。 高力士摆摆手,“大家都坐下!” 有小宦官拿来一個绣墩,高力士也坐了下来。 “南衙的军队还真不行,不仅比不上北衙龙武军,也比不上各地边军,刚才接到消息,南衙各卫只剩下一个骁骑营队赢了,它战胜了弱旅宁王马球队,然后安西军马球队、范阳军马球队和陇右军马球队过关了,最后一场比赛就是我们这里。” “高翁,河西军马球队输了?”李邺问道。 高力士点点头,“它们输给了范阳军马球队。” 高力士又对两名截球手银刀和苍松道:“你们下半场传球,两边都要传,不能只传一边,容易被对方拦截,有两个球太可惜了!” 两人连忙答应,高力士又笑着对李邺道:“小组赛中,你兼任传球手那个战术很好,下半场你向后挪,打百步线射球,山猫压到前面去,三十步到五十步之间,拖住他们的一个截球手,整个中场由你负责,你是今天的队正!” 李邺欠身道:“晚辈一定竭尽全力!” 李邺嘴唇动了一下,想问一问杨家马球队的情况,高力士意味深长地对他笑了笑。 李邺心中顿时紧张起来,难道高力士看出自己别有企图了吗? ………. 另一座大帐内,杨暄在大发雷霆,“铁马是夫人花高价请来,不是当花瓶和摆设,你们有意见回头再提,现在是在比赛,若这场比赛输了,所有人都没有好果子吃!” 大帐内气氛压抑,所有球员都低着头一言不发。 这时,队正大黄弩缓缓道:“杨领队,马球并不是一个人打,是所有球员一起配合,你觉得都是我们不给铁马喂球导致落后,这一点我不同意,我们看得清楚,铁马至少有五次射球机会,但他只打进一球,才五中一,如果下半场照这样打,我必输无疑!” 截球手恶鹰也冷冷道:“队正说得没错,射五球却只进一球,业余球员也比这个成绩好,既然拿高价就要表现出拿高价的水平,最后输球了,就把责任推给别人不配合,这样的菩萨我们可供不起!” 其他球员也纷纷道:“既然领队认为只要铁马一人就能赢球,可以去申请打文赛,我们在一旁观战好了,让他一个人打球!” 铁马打一场拿两千贯,大家心中都极度不满,如果上半场铁马发挥出色,一人独中三球以上,或许大家也就认了,偏偏只射中一球。 而领队杨暄又把责任推给其他人配合不力,众人的不满情绪开始爆发了。 大黄弩又道:“领队,我的旧伤未愈,会影响下半场发挥,请领队下半场换人吧!” 小李广和恶鹰也道:“我们能力有限,配合不了铁马,我们也申请做候补!” 其他候补队员也跟着叫嚷,有的说自己头痛,有的说自己脚伤,都不肯上场。 杨暄傻眼了,这时负责后勤的杨晖把杨暄拉出大帐,低声道:“根子还是给铁马的钱太多,大家都不满!” 杨暄怒视他道:“昨晚你们一起喝酒,是不是你把铁马的收入泄露出去?” 杨晖有些心虚,他还是硬着脖子道:“怎么可能是我,我又不知道他的收入,你怎么不去问问他本人,说不定是他自己到处宣扬!” “算了,以后再说这件事!” 杨暄心烦意乱地摆摆手,“关键是没有时间了,下半场马上就要开始,我们该怎么办?” “既然大家对敌视铁马,不如下半场把他换下。” 杨暄叹口气道:“我哪里做得了主?夫人安排他必须上场。” 杨晖心中冷笑一声道:随即又建议道:“让铁马兼传球手,让他打百步线,大黄弩不要再兼截球手,让小李广退回去打截球手,加强防御!” 这个建议倒不错,杨暄想了想道:“就这样吧!” 这个方案和天鹏马球队的方案不谋而合,杨晖提的方案倒是不错,但如果仔细想一想,其实还是换汤不换药,铁马更没有机会了。 第九十章 淘汰复赛(下) 下半场一开球,双方便全力以赴。 李邺向中场拖了五十步,变成了中锋,不得不说,高力士的目光还是很犀利,他看到了球队最大的问题,就是各自为阵,打得很散乱,没有章法。 他需要一个人把整个球队组织起来,猎鹰不行,大家不认他,山猫虽然不错,但他远射不行。 想来想去,只有李邺最合适,他不贪功,不自负,尤其上半场发挥出色,大家都信服他。 李邺打中场后,场上的散乱局面为之一新,李邺渐渐成了全队的核心,大家都围着他来打球,球队开始打得有章法了。 相反,杨家马球队的士气正处于崩溃边缘,它们内部出现了巨大的信任危机,这个危机正是由射球手铁马引发。 铁马不是汉人,而是铁勒人,在朔方军马球队他没有问题,一方面朔方军节度使阿布思是他的族人,另一方面朔方马球队中,十名队员有七人是铁勒人或者回纥人,只有三名汉人。 但杨家马球队就不一样,十名球员就他一个胡人,更重要是他一场球拿两千贯,远远超过了其他球员,当然让其他球员球员极度不满。 实际上一场两千贯钱只高力士的猜测,他真正拿多少大家都不知道,也并不重要,只要他拿得很高就够了。 国人自古就是不患寡,患不均,宁王马球队领队高练故意泄露了李邺的收入,引发了其他球员强烈不满,训练时便往死得整李邺,最后导致三角蛇被开除,才震慑住其他球员。 就算这样,李邺和其他宁王马球队球员的关系都一直不好,只是大家不敢再故意为难他,但私交却不会有。 高力士也知道这一点,所以他给每个球员的钱都是隐秘的,只有本人知道,绝不允许泄露。 其他球队也差不多,要么比较均衡,要么多给了也必须严守秘密。 只有杨家内部有杨暄和杨晖的矛盾,杨晖又在昨天喝酒时不但没有否认,反而添油加醋,大家都相信了。 如果杨暄有嗣宁王那种一言九鼎的权威,倒也能震住其他球员,偏偏球队是虢国夫人的,杨暄只是代管,所以杨暄再三要求球员们配合,给铁马递球,但就是没有一個球员买他的帐。 比赛在激烈的进行,十名马球手在场上疾奔. 铁马打传球手兼射球手,但他就是拿不到球,马球都直接传给了前端的王侯燕。 而王侯燕实力太弱,给他十次机会只能进一两个球,何况还有银刀的高效拦截。 这时,天鹏马球队的机会来了。 马球一条抛物线传到李邺的方向,铁马和大黄弩包抄上来,大黄弩唯恐李邺直接射门,纵马从前面封住李邺的射门路线。 但不等马球落地,李邺在奔跑中一记横敲,把马球传给了猎鹰。 铁马迅速回防猎鹰,他必须回防,否则猎鹰就带球杀进前场了。 不料猎鹰不等他靠近,在奔跑中再一次把马球斜传给了李邺,李邺这时已经突破了大黄弩的防守,催马疾奔,百步外一记远射。 在满场观众的惊叹声中,马球应声入洞。 ………. 这场天鹏马球队和杨家的比赛并没有太大的悬念,本身杨家马球队的实力就不如天鹏马球队,杨家马球队靠权势强行挤进了前十,已经是它走得最远的一次。 但杨家马球队的内讧才是致命伤,使得实力最强的铁马颗粒无收,下半场时间已经过半,铁马一个球没有打进,甚至连传球都没有几次。 “这边!” 铁马急得挥手大喊:“这边无人防守!” 对方截球手银刀去防御王侯燕了,另一个对方截球手在五十步线处,他这边无人防御,马球传给他,他正好可以在百步处射球。 不料恶鹰冷冷看了他一眼,一记远传,传给了另一侧的大黄弩。 铁马气得将球杖狠狠摔在地上,这球没法打了! 他不知道恶鹰是拿月俸的,一个月四十贯钱,四年的月俸还抵不上他一场球的收入。 大黄弩刚拿到球便被李邺截断,传给了猎鹰,铁马却赌气不上来拦截,被猎鹰带着球冲到前场,五十步外一记射球,球应声入洞。 杨暄气坏了,冲到场边指着十几步外的铁马大骂,“你这个蠢货,养一头猪比养你还有用,告诉你,这场球若输了,你一文钱也休想拿到!” 铁马当众受辱,他也彻底撂挑子了,有时候他会装模作样追两下,就放弃了,有时候就干脆装作没有看见,机会一次次从他身边溜走,引来满场嘘声大作。 天鹏马球队却越打越勇,在李邺的调动下,全队打得极为流畅,每一个球手都有了射洞进球的记录。 最后一球,李邺接到苍松的传球,在一百五十步外一记远射,射进了球洞,结束的锣声随即响起。 球场四周顿时一片欢腾。 最后比赛结果,天鹏马球队十五比五大胜杨家马球队,成为最后一支跻身前五的球队。 ......... 宣阳坊的虢国夫人府上却是另一番光景。 杨玉珮大发雷霆,“是谁泄露了铁马的收入,给我去查!” 今天杨家马球队惨败,傻子都看得出是发生了内讧,杨国忠无奈,只得向虢国夫人汇报了实情。 杨玉珮勃然大怒,一顿破口大骂,将杨国忠父子骂得无地自容。 杨国忠只得拱手道:“夫人先息怒,这次不是暄儿组织不力,关键还是有人泄露了铁马的收入,引发内讧,我也认为,一定要严惩泄露消息之人!” 杨玉珮气得胸脯剧烈起伏,她花了那么多钱,最后却收获一个奇耻大辱,成为长安城的笑话,换谁也受不了。 她拍着桌子道:“除了你们父子,还有谁知道?” 杨国忠向杨暄望去,杨暄低声禀报道:“昨晚杨晖请一些老球员喝酒,应该就是他在酒桌上挑拨出来的。” 杨玉珮心中冷笑,呵斥道:“去给我查,如果真是他挑拨,看我怎么收拾他!” 杨国忠父子行一礼,二人匆匆去了。 这时,杨晖却从内堂里走出来,跪下泣道:“姑母也看见了,杨暄自己处理不好内部矛盾,就只会把责任推到侄儿头上。” 杨晖是殿中少监杨铦的三子,但他是丫鬟所生,不受父亲重视,不过虢国夫人杨玉珮却一直觉得这个堂侄不错。 杨玉珮其实也知道,自己给铁马一场球一千五百贯,只有自己和铁马知道,要么是铁马本人泄露出去,要么就是球员胡乱猜测。 但她最生气的却是杨晖告诉她的另一个秘密,她咬牙道:“那个王侯燕真是杨暄的大舅子?” “侄儿去马球署查清楚了,王侯燕的真名叫做王燕,是剑南军的一名校尉,他的堂妹正是杨暄的妻子,他根本就不是什么二阶球员,一直就是剑南军马球队的候补,在剑南军马球队连上场机会都没有。” 杨玉珮捏紧了拳头,她并不是生气花了一千五百贯钱请了废物,而且杨国忠父子骗她,告诉她是二阶球员,这种被愚弄、被欺骗的感觉让她难以接受 她咬牙切齿道:“翅膀硬了,就不再把我放在眼里,我倒要看看,没有我,这混蛋能走多远?” ........ 第九十一章 如履薄冰 高力士心情极好,他的球队居然杀进了前五名,虽然是遇到了弱旅杨家马球队的缘故,但毕竟杀进了前五,这可是十年来的第一次。 内堂上,高力士单独召见每一个球手,夸奖一番,给他们奖励。 他第一个召见的是山猫,第二个召见的是苍松,然后是银刀和猎鹰,最后一个才是李邺。 李邺心中略略有些不安,高力士最后一个召见自己,一定是看出了什么? 这时,冯加龙出来对李邺笑道:“飞鲨,到你了!” 李邺连忙走进了内堂,躬身行礼,“参见高翁!” 高力士笑眯眯道:“你这次可是为祖父长脸了!” “晚辈是替高翁打球,只想尽职尽责,没考虑过其他!” “是吗?” 高力士淡淡道:“我昨晚才反应过来,这离间之计可不仅仅是打球啊!” 高力士昨晚才忽然意识到,李邺的离间之计表面上看是挑起杨家球队的内讧,但往深处想,他竟然是在挑拨虢国夫人对杨国忠的信任,这小子是在利用自己替他祖父下棋,自己竟然成了他的棋子。 这仅仅是巧合,还是他有意为之? 高力士不敢确定,毕竟对方只是一個十四岁的少年,他不相信一个十四岁的少年会有这么深的心机。 李邺听出高力士在试探自己,连忙道:“小子年少无知,若有什么不当之处,恳请高翁多多包涵!” 高力士似笑非笑道:“年少确实是个很好的借口,可以掩盖真相,若不是我知道你的底细,我怎么也不敢相信你才十四岁!” 在这只老狐狸面前,李邺不敢有丝毫大意,他摇摇头道:“晚辈只是在贫民区长大,从小见识了太多的世态炎凉,经历了太多苦难,要比一般孩子要成熟一些,很正常,所以有句俗话,‘穷人家的孩子早当家’,就是这个道理!” 高力士淡淡道:“说得有点道理,不过呢!在我面前还是诚实一点好,我更喜欢诚实一点的孩子。” 诚实可以,但绝不能幼稚,不管高力士怎么试探,李邺怎么也不会承认自己在杨家内讧的事情上有更深的目的和企图。 李邺心如明镜,这和宇文嗣武事件是两码事,若承认了,那真的会触怒高力士,自己必然会得不偿失。 “在高翁面前,晚辈不敢有半点不敬!” 高力士深深看了一眼,从桌上取了一只信封递给他,“这是给你的报酬和奖励,回去再慢慢看!” “谢高翁!” 李邺接过了信封,高力士又笑问道:“五强赛还有二十余天,你打算做什么?” “晚辈可能会去县学读书?” “读书是好事,不过我建议你暂时不要去县学,也暂时不要离开长安。” 高力士的建议让李邺一头雾水,他连忙躬身道:“高翁的建议,晚辈一定遵从!” 至少态度很谦卑,这一点高力士还比较满意,他点点头又笑问道:“宝寿牌在身上吗?” 李邺摇摇头,“晚辈比赛没有带它,在宝寿馆宿舍!” 高力士又缓缓道:“老夫只是要提醒你,使用宝寿牌一共只有三次机会,你已经用了两次,还有一次使用机会,要珍惜老夫的面子,不到迫不得已,最好不要用它!” 李邺心中暗暗吃惊,连明德学院自己在赵舒面前出示宝寿牌那件小事高力士都知道,赵舒这种芝麻小官当然不可能向高力士汇报,那么一定是高力士在暗中调查自己。 这个老宦官还真的可怕,他把话挑明了,其实就是在警告自己,自己所做的一切都瞒不过他。 李邺点了点头,“晚辈记住了,不打扰高翁休息,晚辈告辞!” “去吧!好好休息两天!” 李邺行一礼告辞离去,高力士望着他的背影,心中充满了疑惑,这真是一个十四岁的少年吗? 这时,冯劝农走了进来,高力士喝了口茶问他,“我让你调查之事,你查了吗?” “回禀父亲,孩儿调查过了!” “怎么说?” “孩儿调查了元骁,他告诉我,李邺当时确实出示了宝寿牌,只是动作很快,一闪而过。” “一闪而过?” 高力士眯着眼道:“意思是他出示了,但别人不可能看清楚!” “父亲,当时情况很危急,李邺不可能从容展示宝寿牌,再说元骁确实看到了,他才及时勒住马匹,主要还是宇文嗣武太暴烈,完全失去了理智,那个时候恐怕就是天子金牌他也不会放在眼里。” “你在替李邺说话?”高力士不满地看了儿子一眼。 “孩儿不敢,孩儿只是觉得父亲太高看他了,他只是十四岁少年,怎么可能有那么深的心机?” “伱知道什么!” 高力士冷冷道:“我的宝寿牌可以随便给人吗?一个十四岁的小屁孩能得到我的宝寿牌?飞龙说他是紫微转世,遇贵则吉,不可以凡人论之,我不过是想试探一下。” “很可能父亲就是飞龙所说的贵人。”冯劝农小声道。 “或许吧!” 高力士也只能这样想,自己安慰自己,否则他做了几十年的棋手,最后成了一个小屁孩的棋子,他真的要郁闷死。 ........ 下午时分,李林甫的马车缓缓驶出了丹凤门左掖门,这时,迎面驶来一辆华丽的马车, 李林甫的马车不得不停下,这让李林甫着实恼火,左掖门是出,右掖门是进,这辆马车应该走右掖门,它堵住自己想干什么? 这时,有侍卫低声道:“相国,好像是高翁的马车!” 李林甫吓一跳,连忙吩咐道:“马车靠边!” 李林甫的马车连忙靠边,对面马车缓缓上前,车帘拉起,果然是高力士。 李林甫笑道:“恭喜高翁了,天鹏大胜!” 高力士笑眯眯道:“今天能获胜,主要是相国生了一个好孙子,智勇双全,相国可要好好培养!” “高翁太高看他了。” “可不能这么说,这么好的孙子相国不要,那就送给我!” “高翁说笑了!” 两人哈哈大笑,李林甫又问道:“圣上大概什么时候出发?” “还要稍微准备一下,再过五六天出发!” 两人又寒暄几句,便告辞走了。 李林甫心中却有点奇怪,高力士明显是故意走右掖门,就是为了堵住自己,难道他告诉自己那些话,别有深意? 李邺这孩子又做了什么?居然使得高力士专门来告诉自己。 ....... 从高力士府中回到了常乐坊,一进坊门,一股喧嚣热闹的气氛扑面而来,李邺就有一种到家的感觉。 坦率说,他不太喜欢永和坊,那里环境太嘈杂,不三不四的人很多,而且污水横流,坊河里漂满了各种污物,空气中总有一种刺鼻的臭味。 他同样不喜欢后来居住了一段时间的常安坊,那里太老旧,阴气太盛。 但他却非常喜欢常乐坊,常乐坊同样很接地气,生活的人更多,但常乐坊却比永和坊干净得多,大街上的牲畜粪便有人收拾,百姓也大多衣着体面,脸上洋溢着笑容,很少看见那种不三不四的混混。 当然,永和坊是最低层百姓的贫民窟,而常乐坊属于中产阶层的聚居地。 李邺家从永和坊搬到常乐坊也是算一种升级。 李邺先来到了母亲的医馆,医馆里很安静,门口挂着‘出诊’牌子,医师不在,自然没有病人。 只有药娘李小荷一人在店里,说起来李小荷是李邺的堂妹,也是李林甫孙女,但李林甫的子孙太多,除了嫡子嫡孙,其他子孙和平民没有什么区别了。 其实也很正常,长安城的每个普通百姓上溯几代,都能找到自己当官的先人,那怕是延续几百年五姓七望大世家,开枝散叶后,也会有很多偏枝旁庶泯于常人。 所以李小荷和她哥哥李洵都很务实,从来都没有把自己当做相国的孙子孙女,兄妹都很上进。 医馆里,李小荷正专心致志地用小磨研磨药粉。 “二哥回来了!” 李小荷看见在外面拴马的李邺,立刻像小鸟一样跑出来,“二哥有没有什么好吃的?” 李小荷性格活泼外向,大家都很喜欢她。 李邺当然也喜欢这个小堂妹,他从马袋里取出一小盒点心递给她。 李小荷欢呼一声,抱着点心跑回医馆了。 李邺走进医馆,笑眯眯问道:“你哥哥呢?放学没有?” “还没有呢!对了,刚才祖父派人来,让你回来后去他那里一趟。” 李邺点点头,随即调头去了平康坊,就算祖父不找他,他也要去找祖父。 在发现自己科举之路走不通后,李邺开始选择另外一条道路,权贵之路,高力士的风险太大,但祖父李林甫这条路自己一定要抓住。 李邺心中也有些不安,他这次利用天鹏马球队和杨家马球队的比赛,替祖父走了一步险棋,就不知自己能收获什么,祖父的震怒,还是奖赏。 第九十二章 押宝祖父 李林甫刚刚才回府,他换了一件宽松衣服,坐在书房内看书。 这时,管家在院子禀报道:“启禀老爷,四十八郎来了,!” “让他进来!” 宇文嗣武事件已经过去了,宇文靖次日也向自己道了歉,但这件事始终让他心中有个疙瘩。 高力士为什么要给自己孙子一块宝寿牌?当然不可能是因为马球,高力士的天鹏马球队成立十几年了,也没见他给哪个球手宝寿牌? 李林甫隐隐有一种直觉,高力士给李邺宝寿牌应该是因为自己,他是在向自己表达一种态度。 还有,今天高力士在城门处堵住自己,专门夸奖自己孙子,到底是什么意思? 李林甫一定要把这两件事搞清楚。 这时,李邺在门口道:“祖父,孙儿求见!” “进来!” 李邺推门进了书房,见李林甫端坐在灯前看书。 他上前跪下磕头,“孙儿参见祖父!” 李林甫笑眯眯道:“今天表现得不错,能带领全队打得那么流畅,连高翁今天下午都夸你智勇双全。” 李邺心中一跳,高力士还是找祖父了。 “回禀祖父,高翁恐怕不是在夸奖孙儿。” 李林甫淡淡道:“他是在夸奖你,但他专门跑来夸奖你,必然事出有因,你告诉我,到底发生了什么事,让一向谨慎的高力士居然也沉不住气了?” 李邺脑海里组织了一下思路,不慌不忙道:“今天杨家下半场发生了内讧,祖父看出来了吗?” 李林甫点点头,“很多人都在说,今天杨家马球队的下半场崩溃了,莫非和你有关系?” 李邺点点头:“一点没错,杨家内讧,正是孙儿抓住机会,向高翁建议的结果。” 李林甫顿时有了几分兴趣,问道:“杨家发生了什么事?” “回禀祖父,杨家招了两名外援,给价太高,而且里面还有杨暄欺上瞒下的行为,孙儿发现了这个机会,便建议高翁激化杨家马球队的内部矛盾。” 李邺便将事情的详细经过向李林甫汇报了,最后道:“孙儿能抓住这个机会并非偶然,因为孙儿在小组赛中和杨家交过手,很了解杨家的内部矛盾。” 李林甫捋须笑道:“难怪高力士夸你智勇双全,连我都要夸你了,这件事确实干得漂亮,时机和火候掌握得恰到好处,早一天,晚一天都成不了。” 李邺苦笑一声道:“但孙儿很担心会触怒高翁!” 李林甫一怔,“为什么这样说?” “祖父还记得之前孙儿的建议吗?杨家内部也有竞争。” 李林甫负手走了两步,‘杨家内部也有竞争’这句话,让他忽然也醒悟过来了。 表面看是杨暄和杨晖之间暗斗,实际上却激化了杨国忠、杨铦和虢国夫人三者的矛盾。 好一个二桃杀三士! 李林甫望着眼前的孙子半晌说不出一句话,他心中只有两個字,妖孽! 通过一场比赛把杨家玩弄于股掌之间,还让堂堂的高力士做了棋子,这不是妖孽是什么? 李林甫又想起李邺给宇文嗣武挖的坑,他心中着实难以置信,这真只是一个十四岁的少年? “高力士也反应过来了?”李林甫问道。 李邺点点头,叹了口气道:“孙儿担心的是,高翁会认为是祖父安排孙儿这样做,从而怒触他。” “这倒不会!” 李林甫已经慢慢冷静下来,这孩子是自己的孙子,只要用得好,只能是自己的助力,自己担心什么? 李林甫摆摆手笑道:“这么重要的朝堂斗争,我怎么可能寄托在一个少年身上?高力士不会连这个道理都不懂,再说,他经历了多少凶险的朝廷斗争,怎么可能为这点小事生气,你太小看他了。” “他不生气,孙儿就放心了!” 李林甫又淡淡道:“不过你以后不要在他面前耍小聪明了,他能容忍你一次,不等于他还能再容忍你第二次,有机会你还是承认了比较好,诚心向他认错,否则他心中会有一根刺,明白吗?” “孙儿知错,明天就去向他认错!” “明天倒不至于,他这几天很忙,考虑不到伱的事情,等他闲下来,你再找机会,不用太刻意,记住了,做大事者不光要懂得进,还要懂得退,有时候退比进更重要。” 姜还是老的辣,李邺心悦诚服,“祖父教诲,孙儿铭记于心!” 说到心中的刺,李林甫想起另一件事,便追问道:“我倒是很感兴趣,他为什么给你宝寿牌,你知道原因吗?” 李邺想了想道:“可能和飞龙、烈凤有关!” “为什么?” “因为烈凤是我母亲的姑祖母,孙儿的武艺实际上就是烈凤安排裴旻传授的,裴旻给孙儿说过,高翁和飞龙、烈凤的交情很深。” 李林甫心中的疙瘩终于解开了,宝寿牌不是因为自己,而是因为飞龙和烈凤,这两个藏在深宫里的老妖怪,这就说得通了。 居然连这两个老妖怪也在关注自己孙子,看来这个孙子还真不是一般人,自己让他归宗入籍是何等正确。 虽然不知道飞龙和烈凤为什么会看上自己孙子,但这个不重要了,李林甫已经感受到了李邺的与众不同。 “我知道了,很好,你没有隐瞒祖父,祖父很高兴,你要记住了,我们是有血脉相连的祖孙,不是外人能比!” 李邺点点头,“覆巢之下,绝无完卵,这一点孙儿很清楚,祖父平安,就是孙儿平安!” 说得好!李林甫心中竖起了大拇指,‘覆巢之下,绝无完卵!’孙子这句话简直说到了他的心坎上了,整个家族上下,没有一个人能看得这么透,还在整天争权夺利,都怕自己少吃一口,却不肯替他们的老父亲排忧解难。 李邺告辞走了,李林甫负手在房间里来回踱步,心中着实有些激动。 他第一次有了一种不再孤军奋战的感觉,也是第一次有一种后继有人的感觉,作为一个六十七岁的老人,这种感觉是多么珍贵。 他拉了一下细绳,一名侍女出现在门口,李林甫吩咐道:“去把五郎给我找来!” 李林甫随即坐下,从抽屉里取出一份吏部推荐书,正六品的户部员外郎的实缺,他原本是留给自己四子李岷,现在他改变主意了。 李林甫是右相,五品以下官员,他有推荐权。 他提笔在推荐书上写下了五子李岱的名字,他给自己生了妖孽一般的孙子,值得嘉奖。 片刻,李岱走到门口,“父亲,孩儿来了!” “进来!” 李岱进来跪下行大礼,“孩儿参见父亲!” “刚才邺儿来过,你知道吗?” “孩儿知道,还没有来得及见他。” 李林甫点点头,“你有两个儿子,一个整天惹事生非,我非常不喜,但另一个儿子却非同一般。” “孩儿也听说邺儿今天赢了。” 李林甫淡淡道:“他可不是打球那么简单!” 李岱愕然,又不敢多问。 李林甫把推荐书递给他,“这是你儿子给你挣的,明天去吏部办手续,以后有什么难事,可以多和自己儿子商量,他会给你出主意,我说的是你的次子邺儿。” 李岱连忙答应,双手接过了推荐书。 “去吧!” 李岱起身告辞,慢慢退了下去。 李林甫见李岱唯唯诺诺的样子,心中叹口气,要不是他有个不错的儿子,自己怎么也不可能再栽培他。 ...... 李岱出了书房院子,却似一阵风般的狂奔,他简直高兴得要跳起来,正六品的户部员外郎啊! 不仅是自己连升三级,而且是掌握财权的肥差,令他欣喜若狂。 好容易李岱才冷静下来,父亲说这是邺儿给自己挣的,他到底做了什么?不管怎么说,自己有一个好儿子,子因孙而得福,说的就是自己啊! 李岱一口气跑到门口问道:“我儿四十八郎还在吗?” 门房躬身道:“四十八郎回去了,他留了一个口信给五爷,他说有时间会来看望父亲!” “好!多谢!” 有了一个出息的儿子,能让父亲刮目相看,十四年来,李岱的心情从来没有像今天这样好过。 第九十三章 李岱出事 李邺回到了常乐坊,已经是黄昏时分了。 裴三娘看见儿子回来,连忙招手,“邺儿快来,娘有话对你说!” 李邺把马递给阿珍,走进了内院,见母亲正和大娘商量着什么? “你们在商量啥?”李邺走进屋笑问道。 裴三娘一伸手,“拿来!” 李邺从怀中取出信封,递给母亲笑道:“娘一直就在等这个吗?” “谁说的,我才不稀罕呢!” 嘴上说不在意,裴三娘却动作迅速地接过去。 她迫不急待打开信封,取出了里面的柜票。 裴三娘眼睛一亮,居然是两千五百贯钱,她当然知道一千贯是每场球的收入,只是奖赏居然给了一千五百贯,高力士出手比嗣宁王阔绰多了。 她也听说过高力士怎么有钱,据说他过寿时,官员敲一下寿钟就要给他一百贯寿钱,数百名官员争相敲钟,有的官员为讨好他,一连敲了几十下。 还有他的妻子去世时,从大唐各地送来的礼物堆满了门前的大街。 两千五百贯对很多平民是一辈子也挣不到的钱,但对高力士这种权贵却是九牛一毛。 “大娘,我肚子饿了!” “好!大娘给你去端饭菜。” 木大娘刚要起身,裴三娘拉住她,“他饿不死,等一等再去!” 裴三娘又对儿子道:“你也赶紧坐下,娘有重要事情要说!” 李邺坐了下来,裴三娘这才对李邺道:“永和坊的土地我今天卖了,一百五十贯钱,原本可以卖三百贯,但被烧过两次,卖不上价了,只能便宜卖掉。” 木大娘叹口气,没说什么? 裴三娘取出几张柜票道:“这是邺儿这几个月赚的钱,超过一万贯了,除了宇文家赔的三千贯钱我不太舒服外,其它我都心安理得,我想是不是可以买点土地,邺儿,你觉得呢?” 这钱毕竟是儿子挣的,裴三娘要征求儿子的意见。 李邺摇摇头,“舅父之前告诉我,他说大唐各地危机四伏,很多矛盾激化了,很可能会爆发战乱,各大世家都在悄悄做准备,我觉得我们也应该未雨绸缪,做好战乱的准备。” 木大娘在一旁道:“我也听说,长安城外就没有普通百姓的土地了,全部被权贵兼并,听说整个京兆府都没有了。” 裴三娘叹了口气,一旦战乱,最倒霉的还是他们这些平头小民。 “阿邺,那你说说咱们可以做什么准备呢?” 李邺想了想道:“如果战乱,大家肯定会逃往安全的地方,我觉得安全的地方有两个,一个是长江以南,苏州、杭州一带,还有一处就是巴蜀,那里军队很难打进去,最好在这两地有房产,哪怕是座小宅子也行。” 裴三娘点点头,一個巴蜀,一个江南,自己有机会可以去成都看一看,她又问道:“还有其它的准备吗?” “还有就是要想办法把铜钱置换成金银,尤其是黄金,一旦天下大乱,黄金白银的价格必然暴涨。” 这个办法不错,和裴三娘的想法不谋而合,她今天还在想着把所有的铜钱兑换成黄金,装箱埋在自家的屋子里。 ......... 时间又过了三天,这天天还没有亮,李邺便被一阵敲门声惊醒。 “公子快起来!”是粗使丫鬟阿珍的声音。 李邺披上衣服打开门,外面果然是阿珍。 这时,裴三娘也开门了,问道:“阿珍,什么事?” “外面有人找公子,说是从相国府来的,有十万火急之事。” “我去看看!” “邺儿,带上剑!”裴三娘提醒道。 李邺连忙回屋拿了短剑向门口跑去。 门口站着李林甫的心腹侍卫王宽,他认识李邺,出示了李林甫的金牌,低声道:“相爷在新丰县等待公子,你赶紧跟我走!” “发生了什么事?” “我也不知道,可能和你父亲有关,你赶紧去见相爷!” 李邺心中一惊,父亲出事了吗? 这时,裴三娘已经把马牵了过来,“邺儿,快去吧!” 李邺翻身上马,跟着王宽出了春明门,快马加鞭,向东面疾奔而去,一个时辰后,他们抵达了新丰县。 他们没有进县城,而是来到县城旁边的驿站,这里有大群骑兵和好几辆马车。 正是李林甫的马车,上面还插着旗帜。 李邺被领进房间,果然看见李林甫负手在房间里来回踱步,神情颇为焦虑。 “孙儿参见祖父!”李邺在门口躬身行一礼。 “啊!邺儿来了,快进来。” 祖父有急事,李邺也不拘于礼节了,直接进来坐下。 两人坐下,李林甫叹口气道:“你父亲被抓下狱了!” 李邺大吃一惊,“什么时候?” “就在昨天半夜!” “祖父能给我详细说说吗?” 李林甫缓缓道:“昨晚是你父亲在户部当值,结果户部文书库房突然失火,把十几年的户部帐簿全部烧毁,有人说你父亲失火前出现在文书库房附近,有重大嫌疑,伱父亲便作为第一嫌疑人被抓捕。” 李邺着实惊疑,又问道:“那祖父怎么会在新丰县?” “我奉旨去华州和同州查看灾情,天不亮出城,刚到新丰县就听说你父亲被抓的消息!” “这是巧合吗?” 李林甫摇摇头,“怎么可能是巧合,我刚走,你父亲就被抓,一旦你父亲获罪,我也会被连累!” “我父亲不会无缘无故就纵火吧!这里面还有没有更深的内幕?” 直觉告诉李邺,这件事没有这么简单。 李林甫点点头,“这件事应该和二杨争位有关,杨国忠和杨慎矜争夺户部侍郎之位,户部库房突发大火,户部侍郎杨慎矜难辞其咎!” “那么是杨国忠放的火?” 李林甫沉吟一下道:“我怀疑和天子有关,天子想扳倒杨慎矜,你父亲恰逢其时,顺便陷害你父亲,把我牵扯进去,对方时机把握得很准!” 李邺把门关上,低声问道:“祖父的意思是说,天子要对祖父动手吗?” 李林甫叹口气,“帝王心思,不是我们能猜测,他或许只是在试探我,但如果有机会,他一定就会顺水推舟,罢免我,现在形势诡异,我也看不出来。” “那祖父要我做什么?” “我让你去找高力士,替我送一封信给他,最好能再打听一些内幕,我会以感恙为借口,在新丰县拖两天,等你的消息、 “我父亲会不会出事?孙儿的意思是说,会不会突然死在狱中。” “问题就在这里,我怕有人会劝他自尽,不要连累到我?我更担心有人会在他身上做文章,把我牵扯进去,所以你最好能见到你父亲,告诉他,任何人都不要相信,还有,要他给我抗住审问,不要胡乱招供!” 说完,李林甫把一只木匣递给李邺,“里面有一封信和一块牌子,信给高力士,牌子是你的信物,你去找御史吉温,他是我的心腹,他会安排你去见父亲!” 李邺沉吟一下道:“祖父,如果吉温暗中投靠了杨家怎么办?” “不可能,他是我一手提拔,对我忠心耿耿!” “如果他发现是天子要对付祖父,那就没有什么不可能了。” 李林甫暗暗吃了一惊,低头想了想,还真有这种可能。 “那依你之见呢?”李林甫不知不觉开始倚重这个孙子。 李邺沉思片刻道:“我还是去找他,但不用祖父的牌子,我就说给父亲送衣服被子,然后见机行事,实在不行,我重金贿赂狱卒,求他们带我去见一见父亲。 但孙儿认为,这个案子的关键人物还是户部侍郎杨慎矜,如果能保住他,那我父亲也不会有事了,还有纵火一案也是整个案子的关键。” “然后呢?” “孙儿认为,祖父不用装病,而是应该光明正大地回京,户部失火,作为相国,当然要责无旁贷查清此案。 而且祖父还要堂堂正正告诉天子,父亲刚入职户部三天,什么都不熟悉,根本就没有放火的动机,怎么可能是他放火?一定是有人栽赃陷害父亲,恳请天子做主,洗清父亲的冤屈。 为人臣,不愿朝纲出现冤案,为人父,不忍爱子遭遇陷害,无论朝纲伦常都合情合理,孙子相信天子无法拒绝祖父的诉求!” 李林甫望着这个眼中闪烁睿智的孙子,心中感慨万千,得孙如此,夫复何求! 他拍了拍李邺的肩膀,“就依你之言,这次你来当祖父的军师,我们祖孙一起替你父亲洗清冤屈!” 李林甫又重新给高力士写了一封信,指出了各种疑点,把之前的恳求帮忙,改成了替子申述。 他又给了李邺三千两银子的柜票,让他用来打点狱卒所需。 李邺先一步骑马赶回京城,李林甫等到中午时分,也调头返回京城,孙子说得对,户部失火,作为右相,自己责无旁贷要赶回来。 第九十四章 难以翻盘 李邺赶到了高力士府,他的运气不错,高力士刚从皇宫回府,在府门前遇到高力士的马车。 李邺上前行礼,“晚辈参见高翁!” 高力士点点头,“我知道你为何而来,到府中去说!” 李邺跟随高力士进府,来到了后堂,高力士让他坐下,缓缓道:“可是为你父亲之事而来?” “正是!” 高力士摇摇头,“此事我恐怕帮不了你!” 高力士的态度在李邺的意料之中,他取出祖父李林甫的信,呈给高力士。 “请高翁过目!” 高力士接过信看了一遍,点点头,“如果你父亲真是无辜,我一定会替他说话。” “难道高翁认为我父亲真的有罪?” 高力士淡淡道:“从目前的各种证据和证言来看,你父亲难逃嫌疑!” 李邺立刻意识到,事情恐怕不是自己的想的那样简单,他连忙问道:“能否请高翁给我晚辈透露一下案情!” “这个倒无妨!” 高力士不紧不慢道:“事情发生在昨晚一更时分,你父亲去了文书库房,不久文书库房就起火了,根据守卫士兵的证词,起火之前只有你父亲一个人去了文书库,根据很多人目测,是一条火龙飞进了库房,明白吗?起火事件中居然出现了幻术,所以天子才会雷霆大怒。” “幻术和我父亲有什么关系?” “后来在你父亲的书桌下发现一个箱子,箱子里就是一条纸扎的龙,上面有各种符咒,所以你父亲才会被抓捕。” 李邺问道:“请问高翁,我父亲被抓什么时候?” 高力士从袖中取出一本折子看了看道:“四更时分!” 李邺的目光盯住了高力士手上的折子,直接问道:“高翁这折子是调查报告吗?” 高力士点点头,“是初步的调查报告,刚到我手上,下午我会呈给天子!” “高翁能否缓一缓?” 高力士摇了摇头道:“你救父之心我能理解,但朝廷有它的法度,调查报告到了我这里,如果没有充足的理由,那我下午就要呈给天子。” “高翁,这里面有很多不合情理之处,可以说漏洞百出。” “你说说看,什么漏洞?” “首先第一个大问题,动机,我父亲烧库房动机在哪里?他进户部才三天,恐怕连库房都没有摸清门道,他为什么要烧库房?高翁,作案首先要看动机,我父亲当值,去库房巡视明明是他的职责,怎么就变成了嫌疑?若是他作案,他怎么还可能让士兵看见?就像去偷东西,还当着着主人的面走进屋一样,可能吗?” “有点道理,再继续说!” “第二,我父亲是书生,手无缚鸡之力,让他亲自去作案犯科,他还不如花几百贯钱买凶在他不当值的时候去作案,他还可以摆脱嫌疑,高翁,我父亲没有这么傻!” “有道理,继续说!” “还有第三,起火是在一更时分,被抓是在四更时分,中间隔了三个时辰,他就不能把所谓的证据扔进茅厕,或者随便扔掉,非要放在自己脑门上,告诉所有人我就是放火者,堂堂的六品官员有这么蠢吗?” 高力士笑道:“你这样一说,还真是漏洞百出。” “高翁,这明摆着有人陷害他,他才不知道桌下还有东西,办案者怎么就这么容易就轻信了?” 高力士脸上的笑容消失了,他微微叹口气,“可问题是,伱父亲承认了是他放的火,还签字画押了,所以才会这么快拿出调查报告。” 李邺倒吸一口冷气,“怎么可能?” “事实如此,你父亲还招供,是侍郎杨慎矜指使他所为,烧库房的火龙是杨慎矜安排妖僧所为,他书桌下箱子中的龙是备用之物。” “怎么可能!怎么可能!” 李邺喃喃自语,他脑海里忽然闪过一道亮光,火龙!他顿时脱口道:“幻术!我父亲中了迷幻术,他才会按照审问的要求招供一切,等他清醒后再问他,肯定是另一回事了。” 高力士摇摇头道:“你这個解释有点牵强,实际上你父亲的招供反而合情合理,包括他的动机,他是被你祖父安排去户部管理文书,然后配合杨慎矜烧毁了户部十几年的记录。 正好是你祖父当相国这段时间的记录,还有杨慎矜做户部侍郎期间出现的国库亏空,完全可以解释为你祖父和杨慎矜联手销毁了国库亏空的证据。” 李邺叹了口气,“一个小小户部文书库房失火,就要把宰相和户部侍郎定罪,天底下还有这么荒诞的事情吗?” 高力士淡淡道:“比这个荒诞十倍的事情我都遇到过,这算什么?” 李邺猛地想起一事,急道:“高翁,他们拿到我父亲的口供,肯定要杀他灭口,扮作畏罪自杀,求高翁救我父亲!” 高力士脸色一变,“这份报告一早我就拿到了,已经过去两个时辰,恐怕来不及了。” “但现在还没有人来报告监狱出事,对不对?” 高力士沉思片刻,喝令道:“高复!” 只见从旁边走出一个灰衣男子,身材中等,脚步很轻,一看就是一个武艺高强之人,他躬身行一礼。 高力士取出金牌递给他,“你去大理寺天牢看看,李岱是否平安?” “遵令!” 李邺急道:“晚辈也一起去!” 高力士看了他一眼,点点头,“带他去吧!” “多谢高翁成全,比赛之事,晚辈以后再向高温赔礼道歉!” 高力士哈哈一笑,“小子,你终于承认了?” “晚辈不懂事,已被祖父严厉批评,以后再也不敢了!” “你以为我不知道?我只是懒得和一个小孩子计较罢了。” “晚辈知错!” “去吧!希望你父亲没事。” ........... 李邺跟随高复来到了大理寺天牢,天牢位于太极宫,修建在地下,是关押重犯的地方。 他一路上忐忑不安,生怕自己来晚了,父亲已经被灭口。 如果父亲真的死了,他第一件事就是要带着母亲和木大娘逃走,否则父亲一旦定罪,他们一家都会没为官奴。 狱丞验了腰牌,手一挥,“放行!” 李邺趁机低声问道:“我父亲现在如何?” “他好好的!” 李邺悬在嗓子眼的心顿时放下了,他心中有点奇怪,难道对方没有想到灭口?那样的话,祖父就百口难辨了。 对方思路慎密,这么重要的一步怎么会想不到? 这时,高复对李邺道:“家主只是让我安排你下去,你去吧!我在这里等候。” 李邺明白,高力士不愿涉案。 “我的剑可以带下去吗?”李邺又问道。 狱丞犹豫一下,按照规矩是不允许的,不过高力士的面子,他不敢不给,他只得点点头,“仅此一次!” 李邺跟随一名狱卒下去了,外面还是阳光明媚,可进了大牢却是阴森黑暗,整个大牢是挖了一个很深的大坑后,然后再用大石一层层修葺,一共有三层,一百多间牢房。 要开启一道道铁门,光线很昏暗,隔了几十步墙上才有一盏豆油灯,牢房是一间间黑洞,没有一丝光线,如果有幽闭恐惧症,进了这里就足以将人逼疯。 他们一直来到第三层地牢最深处,狱卒指着最里面一间黑洞,“就在那里!” 李邺急忙上前,就在这时,他眼前刷地出现了一支寒光闪闪的长剑,直刺他的咽喉。 第九十五章 一线希望 李邺反应疾快,顺势向后一倒,腰折成了九十度,长剑刺空,李邺随即一个空翻,翻滚出去一丈远,拔剑在手,低喝道:“是什么人?” 这时,忽然听见李岱喊道:“姑娘且慢,好像是我儿子!” 李邺大喜,急问道:“父亲,你没事吧!” 李岱叹息一声,“姑娘,是我儿子,让他过来吧!” 寒光一闪消失了,有人喝道:“你过来!” 确实是个女人的声音,李邺心中明悟,这应该是保护父亲的女剑客,似乎有三个黑影,难道是祖父提前预感到父亲危险,派来保护? 李邺也收了剑,走上前问道:“父亲,你在哪里?” “我在这里!”黑洞里传来李岱激动的声音。 他一把握住儿子的手道:“是祖父让你来探望我吗?” “是!” 李岱叹息一声,“我中了他们的幻术,说了很多不该说的话,还按指印画押了,我都不知道自己说了什么?恐怕对你祖父不利。” 李邺暗暗叹息一声,父亲果然是中了幻术。 “我刚才去见了高翁,他告诉我,父亲什么都招了,是祖父安排你配合杨慎矜联手销毁了国库亏空的证据。” “胡说!我没有,根本没有这回事!”李岱恐惧得大喊起来。 他忽然拉住儿子的手哭道:“你回去告诉祖父,打死我也不会陷害自己的父亲!” 李邺鼻子有些发酸,连忙安慰他道:“父亲不要急,我知道你中了幻术,我还担心他们会杀你灭口,所以我才急急赶来。” “他们是要杀我灭口,多亏这三位姑娘及时赶到,杀退了那些混蛋,救了我一命!” 李邺向黑暗中的三人躬身行一礼,“多谢三位姑娘救我父亲性命,请问你们是?” 为首一名女子道:“我们是受师父派遣赶来保护你父亲!” “你们师父是……” “伱应该见过的。” 李邺心念一动,脱口而出,“烈凤!” 为首女子点点头,“我师父说,大明宫出现了妖术,她责无旁贷!” 李邺终于看到了希望,烈凤出手了,使这个几乎难以翻盘的案子又出现了一丝转机。 他连忙对父亲道:“父亲不要急,祖父已经回来,他会向天子陈情,一定会洗清父亲的清白。” “但是...他们要杀我,我不怕死,但我不想不明不白而死,我更怕死了会连累父亲和家人,尤其是你们母子,我很害怕连累你们!” 李邺慢慢了解这位父亲了,虽然他很窝囊、软弱,但他确实是心地善良,宅心仁厚,这个时候了,他还担心连累自己和母亲。 “父亲放心吧!祖父余威尚在,这個案子他能处理好,再说了,万一有个三长两短,我会带着母亲逃走,绝不会被连累!” 旁边为首女子道:“李使君不用担心刺杀,我们一个姐妹已经去禀报师父了,师父会给天子建议换一个地方,有我们在,就算妖术也没有用。” 李邺也急着要找高力士,告诉他有人刺杀父亲,审讯报告有问题。 “父亲,真相你知道吗?” 李岱叹息道:“我一无所知!” “好吧!我去告诉祖父,父亲目前安然无恙!” “你自己当心!” 李邺向黑暗中的三女行一礼,转身便迅速离去...... 李邺没有被狱卒为难,很快返回了地面,高复还在上面等着他。 “你父亲没事吧!” 李邺沉声道:“我要去见高翁,有重要情况向他汇报!” 高复摇摇头,“刚刚高翁派人来通知,他进宫去了,让你不用再找他,你想说的一切他都知道。” ......... 李邺在春明门前拦住了正返回长安城的祖父李林甫,向他汇报了最新情况。 李林甫了解到的情况也是很破碎,从孙子这里,他才得知道了事情的详细经过。 当李林甫听说儿子已经招供画押,气得他狠狠一拳砸在车窗上,这下就麻烦大了。 天子就是想搞自己,自己儿子招供画押,不就理由充足了吗? “祖父,事情还没有到绝望的时候,还有挽回的余地,高力士.....” 不等李邺说完,李林甫便摆摆手打断他的话,“你不要指望高力士会帮我们,他是站在天子的立场上,他能把详细事件告诉你,已经是给你面子了,如果天子不松口,谁说情也没有用。” “那烈凤呢?她居然出面保护父亲的安全,要不是她,父亲已经被灭口了。” 李林甫沉吟一下道:“烈凤倒是有些奇怪,太上皇驾崩后她和飞龙就不问朝政了,这次她居然出手,让我想不透,不过她最多也只能保护你父亲安全,改变不了大局。” “但她可以证明对方使用了妖术!” 李林甫苦笑一声道:“幻术、方术、妖术、仙术,原本都是一回事,因人而名异,恰恰当今天子就最喜欢幻术,说他震怒,那只是装装样子罢了。” 李邺见祖父已经快没有信心了,便决定拿出杀手锏。 “祖父,现在最大的问题是杨家还没有准备好,孙儿相信这次父亲被诬陷是有人背后向祖父射冷箭,但和天子无关,所以高力士才会帮我去见父亲,如果真是天子的部署,那高力士绝不会给我半点机会。” 李林甫最担心的一个心结慢慢被孙子解开了,并不是他看不到,以他老奸巨猾,他怎么可能不懂? 只是李林甫当局者迷,一直担心天子对他下手,所以他会往最坏的方面去考虑,反而不如李邺这个旁观者看得透。 李林甫点点头,“你说得对,天子是想用杨国忠取代我,但还没有准备好,这一次天子的目标应该是杨慎矜,而不是我。” 李林甫叹了口气,“我现在心很乱,你说该怎么办?” “还是孙儿之前说的,一定要洗清父亲的冤屈,一定要重新再审,不能再用那个口供,有烈凤这次出手相助,祖父就在天子面前咬定父亲中了幻术,有人企图杀父亲灭口,恳求天子再给一次机会重审,那我们就有翻盘希望了。 现在天子犹豫不定,只要祖父立场坚定,高力士也会劝天子的,关键是祖父立场要坚定,怎么可能派自己亲生儿子做这种自掘坟墓的事情?” 李林甫点点头,“这次我听你的,去说服天子再审!” ......... 御书房内,天子李隆基正面无表情地看完了初审报告。 李隆基今年已经六十五岁,但保养得非常好,脸上没有一丝皱纹,看起来就像五十岁出头。 细长的眼睛里闪烁着精明和疑虑,确实出乎他的意料,李岱这么快就交代了,还签字画押。 这意味着什么,意味着李林甫全家都要下狱抄斩。 李隆基放下报告,负手走到窗前,久久地注视着窗外,这不是他想要的东西,他只是想打一只兔子,并没有想把兔子背后的狼一起干掉。 他只是想警告李林甫而已。 良久,他转身缓缓道:“烈凤说昨晚有人用妖术,刑部查清了吗?” 高力士躬身道:“回禀陛下,刑部官员在李岱的桌下发现一只纸扎的龙,上面有不少符咒。” “这么说,是李岱会方术?他是什么出身?” “回禀陛下,他是开元二十二年的明经科出身,一直在千牛卫出任参军事,三天前调到户部任库部员外郎,户部的文书库房是他的职权范围。” “才三天?” 李隆基回头道:“就算小贼偷东西,踩点也要一个月吧!才上任三天就能放火烧户部?” “回禀陛下,这里面颇有蹊跷之处,比如烈凤说的妖术,确实很多士兵看见一条火龙窜进了库房,引发大火,但李岱只是一介书生,从未听说他会什么方术,那么施术的人在哪里?所以老臣认为,这个案子只审了一半。” 李隆基点点头,“李林甫有消息吗?” 他话音刚落,宦官在门外禀报,“启禀陛下,右相李林甫求见!” 第九十六章 花明柳暗 李隆基一怔,他以为李林甫已经去了华州,不料又回来了。 李隆基沉吟一下便道:“宣他觐见!” 不多时,李林甫匆匆走进御书房,跪下泣道:“老臣特来向陛下请罪!” 李隆基看了他一眼淡淡道:“爱卿何罪?” “微臣十几天前有了私心,提拔了自己的儿子,户部员外郎应该给最优秀的官员,微臣却给了自己的儿子,而且没有向陛下禀报。” “令郎是开元二十二年明经科第几名?” “回禀陛下,他是第十七名!” “谁为主考?” “张九龄主考!” “那他出任千牛卫参军事十二年,考评如何?” “回禀陛下,他十年考评上上,两年考评上中!” 李隆基点点头,“这样好的官员,为什么做了十二年的七品官而没有提升机会?” 李林甫叹口气道:“回禀陛下,是因为微臣不太喜欢他,他性格太懦弱,所以有机会给了其他儿子,而把他压制住。” 李隆基沉吟一下问道:“他昨晚被抓了,刑部和大理寺指控他烧毁了,户部文书库房,李相国知道吗?” “陛下,为人臣,老臣不愿朝廷出现冤案,为人父,我更不忍爱子遭遇陷害,所以老臣半路听闻出事,特地赶回来向陛下申诉!” 李隆基点点头,“爱卿继续说!” 李林甫眼中含泪道:“回禀陛下,老臣听说有人指责微臣安排儿子去烧毁仓库,掩盖户部亏空,老臣除愤怒还是愤怒,虎毒尚不食子,我李林甫再坏再心黑,也不至于让自己亲生儿子去放火当贼,难道我就蠢笨如此,不能找其他人?” 李隆基默然,李林甫这个辩护很有力,报告上的推断确实不符合人伦,朝廷不可能用这种不合人伦的证词给人定罪。 他看了一眼高力士,高力士立刻心领神会,圣上并没有打算把李林甫牵涉进这个案子,他还没有准备好罢相换人,但圣上要台阶。 高力士立刻道:“陛下,能否容老奴说一句。” “高翁请说!” “刚才微臣说,这个案子还有蹊跷之处,烈凤上奏,昨晚有妖术出现,然后就出现了一些不合常理之处,在老奴看来,目前有四点很不合常理。” 李隆基淡淡道:“高翁不妨详细说说!” “首先是第一点,李岱上任才三天就放火不合理,正如陛下所言,就算小偷踩点也需要一个月时间,各种配合,各种计划,各种部署,三天时间根本不够。 然后是第二点,李岱桌下发现有符咒的纸龙,失火是一更时分,他被抓是四更时分,中间间隔了足足三个时辰,他把纸龙扔进茅厕里也只须一盏茶时间,他为什么不扔,非要把证据留给别人定自己的罪? 下来是第三点,审讯并未动刑,老奴听说,审问官问他什么,他就答什么,很痛快把自己父亲揭发,给自己家族定一個灭族之罪,陛下,蝼蚁尚且偷生,从古至今没有这样的犯人,除非他是个傻子,但可能吗?堂堂的朝廷户部员外郎是个傻子? 最后是第四点,烈凤说,今天上午有人潜入大理寺天牢刺杀李岱,被烈凤的徒弟及时阻拦,刺客逃走了。 为什么要刺杀李岱?这些刺客又是谁?里面蹊跷的事情很多啊!” 李隆基点点头,“经高翁这一分析,确实疑点颇多,那依高翁之见呢?” 高力士躬身道:“微臣建议由御史台重审此案!” “准奏!” 李隆基又对李林甫道:“朕不想冤枉任何人,不管是宰相之子还是平民之子,如果令郎是冤枉的,朕一定会还他一个公道!” 李林甫感激涕零,“微臣谢陛下隆恩!” ....... 李林甫心中暗暗佩服自己的孙子,还是他看得透彻。 天子想罢免自己,但又没有准备好,如果自己呆在新丰县,天子极有可能就顺水推舟罢相了。 但如果自己积极争取,极力替儿子辩护,天子就会动摇,需要更多的时间考虑,就不会那么急切罢相。 高力士的态度就很说明问题,如果天子铁了心要扳倒自己,高力士又何必多事替自己辩护? 正是自己的积极争取使天子立场动摇,高力士才会趁机给自己做个顺水人情。 李林甫心中对自己睿智的孙子充满了感激,也满怀感慨,在最关键之时,上天给了自己这么一个孙子。 马车驶出丹凤门,见孙子李邺还在丹凤门外等候,他立刻让手下把李邺带上马车。 “怎么样?” 李邺急切地问道:“天子松口了吗?” 李林甫点点头,“应该就是你说的,天子还没有准备好换相,所以这次虽然是罢免我机会,他还是放弃了,他同意重新审理你父亲的案子。” 李邺眉头一皱,“如果只是重新审理,恐怕天子并没有放弃罢免祖父,或许他只是需要时间考虑,我们的危险未去,只能说稍稍缓解。” 李林甫叹口气,“我也知道,这帮人不会善罢甘休。” “恐怕接下来杨慎矜才是大问题。他们会利用审杨慎矜,再把祖父和父亲给牵连进来。” “你说得没错,只要你父亲坚决不承认,他们正面无法突破,必然会迂回作战,旁敲侧击,把我们牵连进去,邺儿,你有什么想法?” 李林甫已经从最初的慌乱中冷静下来,迅速恢复了他老谋深算的本色。 他透过重重迷雾,渐渐看清了事情的真相。 天子这是要控制户部,他不准自己和他争夺户部主导权,便用自己的儿子做筹码警告自己。 杨慎矜案或许是圣上放手杨家去操作,但自己儿子这个案子,一定是圣上在亲自操控,这就能解释了,大理寺天牢出现刺客,这么严重的事件,天子却无动于衷。 因为真相只有一个,刺客就是他派去的。 刚才高力士只是在自己面前演戏罢了,他还需要自己的人情吗?两人一文一武敲打自己。 到最后了,自己儿子却不肯放,还要重新审理,这分明就是继续吊着自己,不准自己和杨家争夺户部。 倒是烈凤出手让李林甫看不透,烈凤很可能是圣上布置的一步缓棋,李林甫看了看孙子李邺,他心中若有所悟,这部缓棋应该是因孙子而起,是高力士部署的。 不过李林甫更愿意让孙子来参与操作这个案子,有自己给他兜底,让他放手去做。 “你打算从何着手?”李林甫问道。 李邺想了想问道:“孙儿想知道,杨慎矜有什么问题?” 李林甫冷哼一声,“杨慎矜会有什么问题,他是前朝的皇族,就凭这一条,他们家族迟早会遭遇大劫,所谓的三王两格只是装装样子罢了。” 李邺沉吟片刻道:“我想要一块夜里出入坊门的牌子,祖父应该有吧!” 相国当然有出入牌,他们往往回家比较晚,如果有急事入宫,就需要深夜出入坊门。 李林甫取出一块银牌递给李邺,嘱咐他道:“我不管你怎么做,但你一定要给我保证一个底线,不要杀人,一旦杀了人,很多事情就无法挽回了。” 第九十七章 改变策略 下午时分,李邺回到了家中,一进门,便见母亲裴三娘在院子里捣药。 她见儿子回来,头也不抬,很随意地问道:“你父亲出了什么事?” “昨晚户部失火,说他有纵火嫌疑,被抓了!” “当啷!” 裴三娘手中碗落地,她惊慌道:“怎么回事,你父亲可是连鸡都不敢杀的人,他敢去纵火?” 李邺忽然意识到,母亲嘴上厉害,但心中还是很关心父亲,她含辛茹苦这么多年的坚守,恐怕她心中就容不下别的男人吧! 李邺忍住笑,摇摇头道:“父亲自然是被人陷害,现在祖父说服天子重新审理,相信一定会还父亲一个青白。” “哎!这年头当官风险大,动不动就坐牢,还不如平头小民舒坦!” 裴三娘有些脸红,她生怕儿子看破自己的心思,转身回去了。 不过李邺也没有心思琢磨母亲的心情,他又回到房间考虑父亲的案子,只要父亲坚决不承认,朝廷又拿不出确凿的证据,父亲这一头的案情就僵住了。 那么对方肯定会从杨慎矜这里着手,先用计扳倒杨慎矜,再逼杨慎矜交代勾结李林甫企图恢复前朝。 这一招非常狠毒,一旦成功,李家必将面临灭顶之灾,自己也难逃大网。 李邺依稀记得历史老师谈到隋炀帝后人时,提到了这个杨慎矜,他被人事先在书房里栽赃放了谶书,然后被搜出来定的罪。 祖父说,杨慎矜今天已经被软禁了,极可能今晚对方就会行动。 李邺制定了计划,他今晚也要行动了。 ………. 虢国夫人府内,虢国夫人大发雷霆,“看你做的好事,这么好的机会居然没抓住,要你有何用?” 堂上站着杨国忠,这一次是天子李隆基暗示杨玉珮,可以考虑让杨家主管户部,杨家主管户部,必然就是要县扳倒杨慎矜。 为了扳倒杨慎矜,杨家的几个重要幕僚绞尽脑汁,制定出一个详细计划,利用杨慎矜的前朝皇族的身份做文章。 只是这次没有想到打草竟然搂到了兔子,三天前,李林甫把他的儿子安插到了户部,这不正好一箭双雕。 但没有想到,精心制定的结果竟然被推翻了,不采纳上午的审讯报告,要重审,使杨国忠措手不及,也让杨玉珮大发雷霆。 杨家姐妹中,大姐秦国夫人去世得早,剩下虢国夫人杨玉珮和韩国夫人杨玉玦,实际上,杨家的主导权就掌握在这两个女人手中。 倒是杨贵妃不问政务,醉心于音乐,天子李隆基也不愿她干涉政务,便把权势交给了杨玉珮和杨玉玦手中。 尤其是虢国夫人杨玉珮精明能干,野心勃勃,加上她长相美艳,和天子李隆基关系暧昧,所以整個杨家的权势基本上都掌握在她的手中。 杨玉珮一直在栽培族兄杨国忠,但在和天鹏马球队比赛中,杨暄用自己妻兄冒充二阶白球手,欺骗了杨玉珮,让杨玉珮极为恼火,使她对杨国忠也不太信任了。 她开始考虑杨铦,这次要不是早就开始部署,她肯定会让杨铦接手户部。 “你说吧!为什么会搞砸?”杨玉珮冷冷地盯着杨国忠,她要说法。 “主要是太仓促,准备不足,导致出现了一些无法自圆其说的漏洞,而李林甫抓住了这些漏洞,天子也只能让步。” “什么漏洞?” “李林甫怎么也不可能让自己亲生儿子去放火,他随便找个武艺高强的人都可以做到。” 杨玉珮半晌道:“那是你们考虑不周!” “就是太仓促的缘故!” 杨玉珮点了点头,“那下一步准备怎么做?” 杨国忠连忙道:“我考虑过了,我们不能分散精力,重点还是要对付杨慎矜,一但扳倒杨慎矜,可以让他来指控李林甫,也能达到目的。” “你去吧!和史敬忠好好商量一下,再给我把事情办砸,你就滚回剑南去!” “我保证这次一定能成功!” 杨国忠慌慌张张行一礼,急匆匆走了。 ………. 杨国忠随即找到了史敬忠,史敬忠曾是长安有名的妖僧,他原本是突厥的没落贵族,姓阿史那,汉名叫做史敬忠。 史敬忠以擅长使用幻术而出名,他早年利用幻术玷污了不少良家女子,便渐渐有了妖僧之名。 不过最近几年他不再和普通小民打交道,他已经还俗,他发现李唐崇尚道家,他也改为修道,自称已窥悟天象,能讲解天地万物自然之大法。 史敬忠经常出入王公贵族府宅给他们讲解天象,利用他的幻术以及三寸不烂之舌,成功蛊惑了一个又一个的王公贵族,名气越来越大,使他在长安贵族圈子里极受欢迎。 杨慎矜曾经是他的客户,不过最近两年他又和杨家打得火热。 但史敬忠从一个名声很臭的妖僧,华丽转身为得道者,这里面需要大量的投入、宣传、包装以及各种昂贵的道具。 他背后的金主便是朔方节度使阿布思,确切说,史敬忠实际上是阿布思的傀儡。 史敬忠和杨国忠各种划策,各个方案,实际上都是出自阿布思之手。 房间里,史敬忠眯着眼听完了杨国忠的意见,点点头道:“用掩盖国库亏空烧账本这种借口好是好,但也容易因为证据不足而被推翻,既然要重审李岱,那杨慎矜就无法被定罪,我们时间不多了。” 因为李岱的口供中承认他是受杨慎矜指使而烧毁户部,杨慎矜今天已被停职软禁,家中也被查封,一旦李岱重审推翻了之前的口供,那么杨慎矜就会无罪释放,所以史敬忠才说时间不多了。 “那依先生的意思呢?” “我有两个建议,第一拖延李岱的重审时间,重审结果出来之前,杨慎矜不会被释放,这样我们就有时间网罗杨慎矜的罪名,这一次我建议用谶纬的罪名,他又是前朝皇族,这个罪名很适合他。” 杨国忠大喜,“这个罪名好,就算没有证据,杨慎矜也难逃其罪,先生有计划吗?” 史敬忠点点头,“计划有,关键是杨使君能给我几天时间?” 杨国忠想了想道:“李林甫不会允许拖延,他会让吉温来审案,我估计最多只能拖一两天。” 史敬忠有点为难,“一两天太稍微仓促了一点,好吧!我今晚就行动,然后我有个小妾叫做明珠,她原本是杨慎矜侍妾,我明天她交给虢国夫人,然后夫人把她带入皇宫向天子告状,自然就万无一失了。” ………. 杨国忠乘坐马车返回了府中,刚到府门前,便有下人来报,“老爷,军器监少监宇文通特来求见!” 杨国忠虽然想不通宇文通为何来求见自己,但宇文家族他是知道的,是关陇贵族中的重要成员,倒是值得结交。 他点点头,“请他到贵客堂稍候,我马上就来!” 杨国忠换了一身衣服来到了贵客堂,此时宇文通像热锅上的蚂蚁一样来回踱步。 宇文靖当然得到了女婿李岱被抓的消息,但让宇文靖害怕的不仅仅是女婿被抓,而是案子背后透露出的重大意义。 一、天子要对李林甫动手;二、天子要对前朝皇族动手。 这两条都涉及到宇文家族切身利益,作为李林甫的亲家,作为北周皇族后人,宇文靖怎么可能不担忧?怎么能不害怕? 在兄弟宇文通的劝说之下,宇文靖终于决定向杨家靠拢,通过投靠杨家,从而逃过劫难。 宇文通就是奉兄长之令前来交投名状。 当杨国忠走进贵客堂,宇文通连忙迎上来,满脸谄笑行礼道:“打扰杨府卿休息,真是不好意思!” 第九十八章 釜底抽薪 杨慎矜的府邸在宣阳坊,距离李邺的家很近,虽然李邺问李林甫要了出入坊门的牌子,但他最终还是没有使用,用了就会留下痕迹。 两更时分,李邺从漕河潜入了宣阳坊,他换了身干衣服,一路来到了杨慎矜府宅后门。 左右街道上十分安静,看不见行人,李邺轻轻打了个呼哨,立刻从对面巷子里奔出一人,正是张平。 李邺晚上要练功,不可能时时刻刻盯着杨慎矜府宅,他便把张平找来替自己当耳目。 “如何,有人来过了吗?” 张平摇摇头,“我从下午就盯住,一直到现在,没有人来过。” 李邺笑道:“前面有家客栈,你去休息吧!后面的事情都交给我了。” 张平挠挠头道:“不用我在外面继续替你盯住?” 李邺摇摇头,“不用了,你去吧!” “那好,你自己当心!”张平快去离去了。 李邺轻轻攀上墙头,一跃跳进了后宅。 杨慎矜下午已经被软禁在朝房,他妻子带着孩子回了娘家,仆妇都被临时遣散,八亩大的府宅内空空荡荡,没有一个人影。 李邺并没有去四处寻找,而是攀上了最高的屋顶,躲在一座神兽后面,他的位置选得极好,可以看到前院,也能看到后宅。 李邺耐心地等候,如果历史上发生过的事情重演,那么今晚就是最好的栽赃机会。 栽赃一般有两个办法,一个办法是事先把赃物藏在书房内,谶书这种东西一般都是藏书房。 另一个办法是搜查人员放在身上,趁人不备时放在书房内,然后让人搜到。 不过后一种办法很容易被人发现,除非是临时决定,一般都会用前一种办法。 正想着,几個黑影翻过了后院围墙,向书房方向奔去。 李邺精神一振,果然来了,夜色中,他看得格外清晰,有人拿着一只木箱。 一共四人,他们从窗户翻进了杨慎矜的书房,点燃了灯,开始叮叮当当忙碌起来。 李邺发现四人中只有第一人会武艺,身手矫健,其他三人似乎只是工匠,爬窗户时比较笨拙,一看就知道没有练过武。 李邺又观察了片刻,确定只有他们四人,他无声无息翻下屋顶,慢慢靠近书房。 李邺最终没有翻进院子,躲在墙头的大树后面,李邺就能清晰地看见书房内的情况。 光线很暗,三个工匠在书橱背后加了一个暗盒,看起来颇为隐秘,但还是在边上留了一点蛛丝马迹,为了让搜查士兵能发现它。 大约半个时辰后,大功告成,为首武士将一本书放进书橱内,呼地吹灭灯,四人小心翼翼翻窗出去,迅速离开了杨慎矜府宅。 李邺等他们彻底离去,这才轻巧地翻进了书房。 ……… 次日天不亮,李林甫的马车驶出了府门,他显得十分疲惫,毕竟年事已高,大半夜难以入眠,他身体有点承受不住。 尽管他已经能确定圣上只是在警告自己,可自古皇帝的心思,谁又能真的琢磨得透? 他就害怕最后弄巧成拙,圣上改变主意罢黜了自己?这不是没有可能,让陈希烈过度几年,再让杨国忠上位。 这时,心腹侍卫王宽在车窗旁禀报,“相爷,四十八郎有急事求见!” “停下马车,让他进来!” 王宽很清楚眼前这位少年在他祖父心中的地位,他连忙叫停马车,拉开车门,李邺钻进了马车,马车继续缓缓而行。 “这本书!” 李邺把昨晚发生之事告诉了祖父,最后道:“他们在暗盒内留下了这本书,被我带走了。” 竟然是一本手抄的谶书,李林甫又惊又喜,自己孙子居然釜底抽薪,把杨国忠的栽赃之计破了。 “干得好!” 李林甫连声夸赞,“这一招漂亮,你是怎么想到的?” “我昨天就想到了,所以我才问祖父要通行牌,不过我没有用,而是翻墙,他们会从守门士卒那里查到相国的牌子夜里进过坊。” 李林甫很欣赏孙子的谨慎,连这一步都想到了,还真象自己,算无遗策。 “你有没有放一本什么书进去?” “放了一本历书!” 历书和谶书很像,如果不仔细看,会把二者搞混,如果仔细看内容,便知道两者完全不是一回事。 李林甫忍不住呵呵大笑,这一刻,他的困倦被一扫而空。 “祖父,孙儿担心的是,他们会有两手准备,随身带一本谶书,发现里面书不对,立刻换掉。” “这个你不用担心,朝廷不会允许这种事情发生,所以制定了严密搜查制度,有专门的搜查士兵,他们开始搜查之前都要被严格搜身,所有搜查到的可疑物品都要装在证物箱内封好,书籍信函之类,要盖章编号后转入专门的袋子里,事后偷换也不可能,已经编号了。” “难怪他们要事先放好,居然有这么严密的搜查制度!” 李林甫冷笑一声,“这些都是女皇时代发生过无数次的残酷教训,没有人愿意再发生在自己身上,所以制度都制定得很严密,不过还是有漏洞,不是吗?” 李邺点点头,“这是没有办法的事情,哪怕是杨慎矜没有被抓,也有人会趁他不在家时,偷偷放置一些证据。” 李林甫淡淡一笑,“有些事情不是你我能控制,但我们可以控制它的平衡,让它滑向有利于我们的一面。” .......... 与此同时,天子李隆基也在迅速穿衣,虢国夫人杨玉珮面带春色横卧在软榻上,吹着她特有的枕边风。 李隆基很迷恋这种偷情,贵妃喜欢睡懒觉,而他有时候会早起去朝堂,他至少有一个时辰完全自由的时间。 而这个时候,杨玉珮总会在某个地方等他,杨玉珮放荡狂野,把他当做一个男人,而不是帝王,能让李隆基尝到完全不一样的滋味。 当然,这种事情绝不会经常发生,但正是因为少,所以才让李隆基迷恋。 “杨慎矜有个侍妾叫做明珠,他可以去御史台作证,杨慎矜特喜欢谶纬之事,圣上可以下旨去搜一搜杨慎矜的家,说不定能搜到一些证据。” 其实李隆基也知道谶纬在朝野都很流行,大家都喜欢,甚至包括他自己,通过一些异相来推断未来要发生的事情。 可以说,没有那些谶纬瑞祥,他李隆基也没有办法登基。 但朝廷的律法中又明确禁止谶纬,违律者有罪,只是大家都没有把这条律法放在心上,这条律法就成了当权者的武器,想收拾你它就是法律,不想收拾你,就睁只眼闭只眼。 李隆基点了点头,“朕知道了!” “陛下,臣妾想让杨铦接手户部!” “他行吗?” 李隆基脑海里有闪过那个肥胖如猪一般的中年男子。 “他行不行不重要,只要他听陛下的话就可以!” 杨玉珮从背后搂住李隆基脖子,鲜红的嘴唇在他耳边吹气如兰,“答应我!” 李隆基心中一荡,点了点头,伸手将她抱了过来。 ........ 第九十九章 瞒天过海 上午时分,御史中丞杨国忠和侍御史吉温来到了宣阳坊杨慎矜府宅前。 起因是杨国忠对户部侍郎杨慎矜添加一个新的罪名,有人告发杨慎矜涉嫌操弄谶纬,是杨慎矜从前的侍妾。 杨国忠向天子汇报后,李隆基特批了对杨慎矜府邸进行搜查,查找证据。 此时,李岱的重新审问还没有开始,那么他之前的证词还没有被推翻,仍就有效。 杨慎矜还是处于一种被停职羁绊状态,有罪和无罪之间。 不过侍妾明珠对他的告发杀伤力很大,如果内容详实,加上其他人的旁证,便可直接将杨慎矜定罪,甚至不需要证据。 不过罪名可以轻一点,毕竟侍妾明珠举报的各种巫术不涉及谋反,只是比较荒诞,有失官德体统。 可如果搜到谶书,那性质就不一样了,谶书一般都有举王谋反的内容,罪名就会重得多。 “杨中丞,卑职总觉得这里面有件蹊跷之事!” 侍御史吉温一直是李林甫的心腹,他天宝初年还是新丰县丞,被李林甫看中,一步步将他提拔起来。 李林甫看中了他奸诈狡猾和心狠手辣,一旦被吉温盯上的大臣,无不家破人亡,妻离子散。 朝中一直把他和另一名酷吏罗希奭并列,称之为罗钳吉网。 杨国忠对这位吉御史也颇为看重,一方面自然是吉温能力出众,什么事情交给他,自己可以高枕无忧。 另一方面是吉温自身家族没有底蕴背景,完全是靠依附权势而生,他今天依附李林甫,明天也可以依附自己。 更重要是吉温很聪明、有眼力,从不和杨家作对,聪明人谁不喜欢? 杨国忠笑道:“吉御史觉得哪里蹊跷?” 吉温缓缓道:“李岱案中有金龙入阁,杨慎矜案又涉及谶纬,却没有找到一个涉案方士,在整个案情上缺了这个重要的一环,就有漏洞了。” 杨国忠感觉吉温是在提醒自己,他便试探问道:“假如这个方士已经逃匿,吉御史有办法吗?” 吉温呵呵一笑,“逃匿去抓捕就是了,管他死的活的,只要补住这個漏洞,案子就坐实了。” 杨国忠立刻明白了,点点头,“多谢吉御史提醒,我这就派人去抓捕!” 吉温笑而不语,明眼人都看得出来,天子要对李林甫下手了,自己又何必绑在一棵濒死的枯树上。 两人来到杨慎矜府宅前,五百名搜查士兵已经列队整齐,他们是从千牛卫中临时抽调出来,就算千牛卫大将军也无法暗中交代。 五百士兵已经沐浴更衣,且严格搜身,这种搜家制度一直被严格遵守,哪怕是凶残狡诈的吉温也要遵守,说不定哪天就搜他的家了。 “杨中丞,卑职给你说一下,搜家有制度,咱们不能进去,只能由专门的搜家士兵进府。” 他又压低声音对杨国忠低声道:“天有不测风云,谁也不能保证搜家之事不会落在自己头上,所以大家都须遵守制度!” 杨国忠也觉得有道理,便点点头道:“重点是搜查他的书房,机密东西一般都藏在书房内!” “卑职也这样认为!” 五百士兵开始进府搜查,翻箱倒柜,掘地三尺,十几名士兵负责搜查书房,信件全部装入专门的书信袋,书籍也被仔细翻了一遍。 忽然,一名士兵大喊:“这里有问题!” 士兵纷纷围上来,只见书橱背后露出细细一条异样的木色,众人移开木橱,只见橱子背后挂着一只木盒。 士兵打开木盒,里面是一本书籍,士兵当即登记编号,装进了红色搜查袋,表示重要可疑物品。 府外,吉温还在和杨国忠闲聊,这时,为首将领出来,抱拳道:“启禀杨中丞,启禀吉御史,士兵在书房内发现一个暗盒,里面有一本书,据说有点像谶书,已经编号收查。” 杨国忠心中暗喜,呵呵笑道:“大家辛苦了,争取中午前搜查结束!” ........ 李岱已经不在天牢地下监狱,而是转移到大理寺的一间单独院子,属于软禁监狱,倒不是优待李岱,而是天子同意再审,那么李岱便转为嫌疑犯状态,不定罪,但需要控制人身自由。 下午时分,由御史台进行了第一次提审,御史中丞王珙亲自审理此案,王珙是河东名门王氏家族子弟,深得天子李隆基器重。 他出任御史中丞虽然是李林甫推荐,但王珙并非李林甫党羽,而是李林甫的盟友,不过今天李林甫并不指望他能偏向自己的儿子,但至少希望王珙能够公正,能够避免儿子再中幻术。 果然,没有了幻术干扰,李岱坚决否认自己纵火烧毁户部文书库,也坚决否认自己和杨慎矜有任何关系,同时也否认桌案下搜到的纸龙和自己有关。 被告人否认一切再正常不过,从来没有谁会主动承认自己有罪,对于普通百姓则是直接动刑,酷刑之下不得不承认自己有罪。 但李岱是朝官,只是处于停职状态,何况他还是相国李林甫的儿子,不可能用刑,那就必须找证据证明李岱涉案。 首先是人证,之前是守卫士兵证明李岱当时在户部文书库,但这个人证被王珙否决了,户部员外郎出现在户部库房很正常,就像不能说士兵在军营附近,就认定军营失火是士兵干的,一个道理。 除非士兵亲眼看见李岱举火把点火,这才能叫人证。 其次就是证据,要抓到火龙操控者,然后火龙操控者拿出证据来证明李岱涉案。 最后王珙发现唯一能指证李岱是嫌疑人的物品,就是他桌案下的幻术纸龙,它居然成了呈堂证据,那就需要李岱证明那箱幻术纸龙不是他的。 ......... 杨慎矜也被软禁在大理寺官房内,一连两天,他都没有好好睡上一觉,焦躁不安地在房间里来回踱步。 尤其当他得知,朝廷改用了谶术来控诉自己,更让他惊恐不已,什么户部亏空他不怕,他根本就没这回事。 但谶术他害怕,他确实喜好谶术,甚至有点沉溺其中,曾经常和史敬忠讨论天象,以断定大唐政治走向。 他甚至还一度相信隋朝会重新崛起,现在朝廷居然抓住他谶术这件事来问罪,让杨慎矜惶惶不可终日。 这时,门开了,有一名老狱卒进来给他送饭。 老狱卒将一只只食盒放在桌上,又把旧食盒收走,他意味深长地看了杨慎矜一眼,敲了敲其中一只食盒,转身走了。 杨慎矜看到了狱卒的眼色,待他关门走了,杨慎矜连忙上前打开那只食盒,里面是满满的米饭,他用筷子挑了挑,果然从底部挑起一张纸条。 他拿着纸条走到窗下打开,里面只有一句话,‘书房搜查,没有谶书,仅有历书。’ 杨慎矜将纸条吞进肚子里,想了想,他渐渐有点明白了。 一定是自己家被搜查了,有人事先放了一本谶书,但士兵没有搜查到谶书,只搜到一本历书,杨慎矜想起来了,他的书橱里是一本北朝历书。 那是北周书法家赵文渊亲笔抄写的历书,自己才把它收藏起来,难道是有人暗助自己,把谶书换成了历书? 第一百章 危机再现 杨慎矜一案由三堂会审,也就是御史台、刑部和大理寺三个部门抽调官员组成三审官。 杨慎矜是户部侍郎,级别很高,审他的官员级别也相应很高,御史中丞、刑部侍郎和大理寺少卿,俗称大三堂。 三堂会审的好处一方面固然是防止栽赃陷害,但更重要是防止徇私枉法。 大理寺内堂,十几名三部门官员正在共同拆阅搜查到的证据,并和搜查清单进行对比。 出乎所有人意料,从杨慎矜书房密盒里搜到的书竟然是一本北朝历书,书法精美,一看就是名家所写,但和谶书没有半点关系,这让在场所有官员都一片哗然。 左相陈希烈匆匆来到中书省,找到了中书令李林甫。 “相国,发生了一件很有意思的事情!” 李林甫喝了口茶,不慌不忙问道:“什么有趣的事?” “都传闻在杨慎矜书房里搜到一本谶书,结果三堂核对,那根本不是什么谶书,而是赵文渊手书的北朝历书,太荒唐了。” 李林甫眯眼笑道:“不会是被人换了吧!” “怎么可能,那么多眼睛盯着,上面还盖有搜查章,怎么更换?” 李林甫暗暗赞许,这招釜底抽薪之计果然漂亮,没有了谶书,就很难定造反大罪,没有了造反之罪,顶多是行为不当,有失体统,那也就不会把五郎李岱牵扯进去。 “杨慎矜开审了吗?”李林甫又问道。 “下午开审了,他承认自己迷信旁门左道,有过很多荒唐的驱邪行为,但他矢口否认自己有造反的念头,更没有和任何人勾结谋逆,三堂会审目前找不到他造反的证据,也找不到他和吏部失火案有关的证据,最后商定了一个有失体统的罪名。” 李林甫点了点头,杨慎矜被贬黜是不容置疑了,关键就要看天子是否接受这个结果,如果接受这个结果,那么自己的儿子就没有事了,失火案就会不了了之, 可如果天子一定要置杨慎矜于死地,那失火案一定还会再起波澜。 ........ 御书房内,天子李隆基极为恼火在房间里来回踱步,杨国忠站在一旁,紧张得大气都不敢喘一下。 这次他们把事情搞砸了,李隆基不仅仅是要杨慎矜的户部,而且是想利用这次机会,把隋朝杨家彻底灭了。 这下子让自己怎么向杨家动手?李隆基对杨国忠失望到了极点,这点小事都做不好,他还能做什么大事? “谶书怎么会变成历书?倒底是谁掉包的?”李隆基目光凌厉地盯着杨国忠。 杨国忠擦着头上的汗水,低声道:“微臣也不知道,这件事是交给史敬忠,微臣不知道他是怎么安排的。” “没用的东西,退下!” “微臣告退!” 杨国忠慌慌张张退了下去。 李隆基暗暗摇头,这个杨国忠在官场上太不成熟了,自己和李林甫的暗斗,他居然看不出来。 李隆基当然知道是李林甫干的,怕杨慎矜的叛逆案牵扯到他,李林甫这样干也无可厚非,可若不狠狠收拾一下他,他就不会把自己放在眼中。 “传朕旨意,继续严查户部库房失火案!” ........ 李林甫不安地在朝房里等待,黄昏时分,御书房传来消息,天子不满杨慎矜一案的结论,要求继续严查户部库房失火事件。 这個消息让李林甫心一凉,天子还是不肯放过自己。 马车内,李林甫忧心忡忡,他心知肚明,天子一定知道是自己把谶书换了,让他十分恼火,又下旨继续严审五郎的案子。 伴君如伴虎,李林甫体会得太深刻了,有传闻说,贵妃可能会抱养一名后宫的皇孙为养子,如果是那样,太子之位又会起风波。 天子一定会全面扶持杨家,自己就成为了拦路石。 李林甫十分焦虑,自己无论如何不能倒下,一旦自己倒下,自己的家族就会有灭顶之灾。 想到这里,李林甫对心腹侍卫王宽道:“去把四十八郎找来见我!” 李林甫着实有点心力憔悴,这个时候,他又想到了自己聪明老成的孙子,他需要一个完全能信任的军师。 这时,李林甫的马车在家门口缓缓停下,管家跑上来禀报道:“老爷,宇文家主来了,说是有重要事情和老爷商量!” “他在贵客堂?” “在!已经等候多时。” “告诉他,我马上就到,另外,四十八郎若来了,带他到我书房等候!” 管家连忙去了,李林甫心中有一种不祥,宇文靖这个时候来,恐怕没有什么好事。 ......... 贵客堂上,昨晚他终于被兄弟宇文通说服,从李林甫这艘老破船上跳船,全面投向杨家,以保宇文家族的身家富贵。 只是和李林甫割裂,还有很多事情要做,最重要的就是女儿宇文螺和李岱要离婚。 宇文螺和李岱的婚姻是典型的政治婚姻,这门婚姻是联系宇文家族和李林甫之间的纽带,必须切断这根纽带,才能叫政治切割。 离婚问题不大,鲜卑女人一直就有离婚自主权,而且离婚也很简单,留一封信,带走自己的财产,就算离婚了,不需要丈夫同意。 事实上,宇文螺陪嫁的三千亩良田地契就在她身上,她随身带着,还有陪嫁的金银珠宝以及绫罗绸缎等等,都存放在宝记柜坊内,支取的凭证也在她身上。 现在就需要她父亲出面给李家说一声,退回聘礼,这门婚姻就算结束了。 宇文螺十年前就想和李岱离婚,只是被她父亲压制着,她离不了,现在她父亲同意了,她当然不再有任何顾忌,果断离婚。 这时,李林甫笑呵呵走了进来,“宇文老弟,哪阵香风把您给吹开来了?” 宇文靖勉强笑了笑道:“我是来了解一下五郎的情况!” 李林甫脸上的笑容微微凝固,他当然知道对方是为五郎而来,但看他的态度,并不是关心,更像是想脱钩。 “请坐!” 两人分宾主落座,李林甫淡淡道:“五郎遭人陷害,身陷囹圄,我正在全力营救他出狱,只是案情有点反复,则需要一点时间。” 宇文靖作为兵部尚书,当然心知肚明,谁敢这么明目张胆地陷害相国的儿子,而且堂堂相国居然还束手无策,除了天子之外,谁也没有这么大的本事。 天子哪里是要陷害李岱,分明就是要借此机会罢黜李林甫,他原本以为李林甫还能撑两年,但现在看来,这艘老破船即将沉没,宇文家族必须要立刻跳船,没有什么可犹豫的。 他沉思片刻道:“当初我们两家联姻时有约在先,尊重宇文家族的鲜卑风俗,按照鲜卑风俗,没有大妇的同意,小妾及私生子不得进门,但很遗憾,李家没有遵守这个约定。” 李林甫当然心知肚明,对方在找借口呢! 他的脸也拉了下来,冷冷道:“我的孙子,我当然要让他进门!” “既然如此,这门婚姻恐怕很难再延续了!” 说完,他把李岱的婚书取出来放在桌上,“聘礼我明天会派人退回,告辞!” “请吧!我就不送了。” 宇文靖不敢多说什么,起身匆匆走了。 “无耻小人!” 李林甫狠狠一巴掌拍在桌上,完全就是趋炎附势的小人,自己得势时,拼命和自己套关系、拉交情,主动提出联姻,现在眼看自己有难,又跑得比兔子还快,离婚就像泼水,干脆利落,生怕被牵连到一丝半点。 这时,管家在堂下道:“老爷,四十八郎已经在书房等候了。” 李林甫点点头,也罢,宇文家族离去,对自己儿子和孙子或许是一件好事。 第一百零一章 紧急求助 李林甫来到书房,李邺连忙起身行礼,“参见祖父!” “坐下吧!” 李邺坐下,他见祖父忧心忡忡,便问道:“是不是又出了波澜?” 李林甫点点头,“你那个釜底抽薪之计极好,没有谶书,杨慎矜没办法定谋逆之罪,只能说官德有失体统,但天子对这个结论不满,又要求严查失火案,那就是要严查你父亲了。” “天子怀疑是祖父把谶书掉了包吗?” 李林甫叹口气,“天子可不好糊弄,他心如明镜,知道必然是我做了手脚,他又下旨严查户部库房失火案,显然是报复我!” 李邺沉思片刻道:“父亲的案子,关键点就是那条金龙了!” “你说得没错,说你父亲举火烧库,那简直是无稽之谈,可如果说你父亲沉溺于幻术,加上了现场出现的火龙以及你父亲桌案下的纸龙,那三者就能联系起来,你父亲恐怕就逃不掉罪名了。” 李邺缓缓道:“宇文家那个悍妇毕竟是父亲的妻子,她会不会做伪证,说父亲沉溺于幻术?” 李林甫一惊,宇文靖跑来和自己割裂,那一定是投靠杨家了,宇文家族的投名状会是什么?极有可能就是宇文螺和李淮的证词。 如果是这样,麻烦就大了,一个是妻子,是一个是儿子,没有比他们的证词更有说服力。 李林甫顿时如坠冰窟,浑身发冷,他焦虑万分道:“你提醒得很及时,刚才宇文靖来找我,他女儿和你父亲正式割裂离婚,我担心他们投靠了杨家。” 宇文螺和父亲离婚,对自己母亲意味着什么,李邺暂时还没有心思考虑,他此时已嗅到危机即将来临,一旦宇文螺和李淮作证,自己父亲肯定会罪责难逃,祖父也将不得不辞相,那时就是墙倒众人推,覆巢之下,自己必然也会被连累。 已经没有退路,李邺只能走出最后一步棋,他咬一下嘴唇道:“孙儿和烈凤有些渊源,我去求一求烈凤,恳请她出手助我父亲!” ........... 史敬忠的府宅实际上是朔方节度使阿布思的私宅,阿布思是铁勒同罗部大酋长,被赐名李献忠,但他不喜欢这個名字,依旧自称阿布思。 和突厥翻脸后,阿布思率领二十余万部众前来投靠大唐,被朝廷安置在河套丰州一带,大唐天子李隆基册封他为奉信王,并赐姓名为李献忠。 阿布思目前也同样面临巨大的生存危机,他的二十几万部众被范阳节度使安禄山盯上,安禄山暗奏天子李隆基,指责阿布思想吞并朔方,建议天子李隆基改封阿布思为范阳副节度使,将他的部众迁到幽州,自己能随时监视。 更要命的是,李隆基竟然也怀疑阿布思有吞并朔方的野心,便同意了安禄山的奏请,阿布思得到消息后,大惊失色,亲自跑到京城想走杨家路线,说服天子李隆基改弦易撤。 杨国忠收到了阿布思一万两白银的贿赂,拍胸脯保证说服天子收回成命。 后宅大堂上,阿布思听完杨国忠的述说,冷笑一声道:“杨中丞没有读懂天子的意图啊!” 杨国忠一怔,连忙道:“愿闻其详!” 阿布思不紧不慢道:“天子并不打算真的收拾李林甫,所以才同意重审李岱,但天子是想彻底干掉杨氏家族,才想用谶书定杨慎矜谋反之罪。 这个局本来无懈可击,但李林甫担心杨慎矜谋反罪会牵连到自己,所以就破了这个局,但又因此触怒了天子,天子才下旨严审放火案,其实就这么简单,一直就是天子和李林甫之间的暗斗。” 杨国忠这才恍然,他暗暗惭愧,又问阿布思道:“那依节度使的意思,我该怎么办?” 阿布思冷冷道:“杨慎矜从前侍妾指证他迷恋谶术,难道李岱就没有家人来指控他迷恋幻术吗?只要李岱迷恋幻术坐实,那他桌子下的纸龙就成了铁证,加上库房失火时出现的火龙,李岱罪责难逃,天子想怎么收拾李林甫都可以了。” 杨国忠重重一拍自己脑门,“昨天宇文通来拜访我,宇文家族想和李林甫割裂,宇文靖的女儿就是李岱的妻子,这是不是天助我也!” 阿布思着实鄙视杨国忠,真是个不折不扣的蠢货,这么明显的机会摆在他面前都不会利用,还要自己这个局外人来提醒他。 阿布思淡淡道:“事不宜迟,杨中丞现在就要去找宇文靖,这就算他们的投名状!” .......... 杨国忠匆匆走了,他至始至终都没有提到阿布思的事情,天子什么时候取消将阿布思部迁去幽州决定? 阿布思再傻也明白了,杨国忠收了自己一万两银子,根本就没有替自己做事,说不定他根本就把这件事忘记了。 钱倒是小事,关键是自己耽误不起。 想到这,阿布思忧心忡忡对史敬忠道:“你想办法替我联系到虢国夫人,我亲自去求虢国夫人!” .......... 与此同时,陈庆也找到了裴旻,恳求他带自己去见烈凤。 裴旻没有回绝,当即带着陈庆来到大明宫东北角的银汉门前,但裴旻只能把陈庆带到这里。 “你在这里等着,我进去禀报,如果烈凤愿意见他,她会派人前来带你进去。” 裴旻出示入宫牌,进了皇宫,陈庆不安地在宫门外来回踱步,他不知道烈凤为什么要去保护父亲,他也不知道自己凭什么来求烈凤帮忙,更不清楚,连相国李林甫都解不开的距离,烈凤又能有什么办法解开? 大概等了一刻钟,一名身材高挑苗条的少女走了出来,李邺一眼认出她,正是朱雀。 只见她带着面巾,李邺发现她要么带着面具,要么戴着面巾,竟从未见她长什么样? 她看了一眼李邺,淡淡道:“伱跟我来吧!” “多谢姑娘!” 李邺心中担忧父亲的情况,无心和朱雀开玩笑。 进了银汉门,并没有直接进入皇宫,而是沿着夹墙而走,像李邺这样的年轻男子,是绝不允许随意出入后宫,他可以去特定的地方,必须从专门的大门进去。 沿着夹墙里道而行,前面出现一座大门,上面有牌子‘护国天王寺’。 又走了约两百步,又出现一座大门,上面的牌子上写着‘大角观’。 朱雀一转身进了大角观,等李邺进去,她轰然关上了大门。 “这里是师父和师伯清修之地,请务必保持安静,这边走!” 整个大角观占地二十亩左右,重重叠叠的院子,异常安静,仿佛就没有人。 这时,李邺意外看见一个年轻女子堵住了裴旻,拉着他的手哭泣,裴旻颇为狼狈,一直在好言安慰她。 这个年轻女子似乎就是保护自己父亲那个为首的女子。 朱雀轻轻叹口气道:“那是我三师姐,已经等了裴将军八年!” 一转弯,来到了一座颇具农趣的小院,三间茅草屋,院子里种满了菜,还搭着架子,上面长满了小葫芦。 李邺看见烈凤,蹲在菜地里,似乎正在捉虫。 朱雀已经退到门外,烈凤笑道:“小友,我们又见面了!” “大娘在捉虫吗?” “是啊!病虫害是一种让人很头疼的事情,小友的家乡有没有什么办法防治?” 李邺心中一跳,什么叫自己的家乡,自己不是一直生活在长安吗? 他想了想,还是道:“大娘可以将硫磺粉洒在土壤里,能杀虫,或者将菊花烧成灰洒在土壤,都能杀虫!” “有点道理,明天我就让人弄点硫磺粉和干菊花来。” 烈凤起身在石桌前坐下,摆摆手,示意李邺也坐下。 第一百零二章 道家玄学? 李邺连忙给她倒了一盏茶,烈凤笑眯眯问道:“练习朱雀心法,有没有什么收获?” “晚辈最近觉得有点停滞,而且总感觉有点练错了。” “哦?哪方面感觉练错了?” “晚辈感觉水的阻力越来越大,挥剑也越来越吃力,以前一次至少二十五六剑,现在最多只能挥五剑。” 烈凤想了想道:“我倒是从来没有遇到过这种情况,不过你未必是练错。” “晚辈不懂大娘的意思!” 烈凤叹了口气,“朱雀心法是我先祖裴行俨开创的武艺,裴行俨是沙场猛将,他的武艺原本是刚猛路线,刚猛有余而细腻不足。 为了克服武艺中粗糙松散的缺陷,先祖的师父紫阳真人便替他量身打造了朱雀心法,它的作用是去除刚猛的棱角,把粗糙松散部分打磨得细密精致,表现出来就是控制和精准。 而裴氏子孙却缺乏先祖的刚猛,练出来的武艺变得细腻有余而刚猛不足......” 李邺刚要插口,却见烈凤沉浸在对往事的追忆之中,便将到嘴边的疑问又咽了回去。” 烈凤还在缓缓而言,充满了对往事的追忆。 “我是一个女人,我把精巧细密发挥到极致,却远远离开了刚猛,使朱雀心法走上了另一条路子。 裴旻也深受我的影响,追求精密极致,使他成为大唐最高明的剑客,但他却成不了天下猛将。 在裴旻二十余岁时我终于意识到了这个问题,我们都远离了先祖裴行俨的武学线路,但已经晚了。 裴旻便在你的身上弥补,从你一出生就开始培养你的筋骨和力量,不过在朱雀心法的训练上他还是延续了我的方法,偏重于精准绵密,细水长流,而没有先祖裴行俨的刚猛强劲。” 烈凤长长叹了口气:“说这么多,你明白我的意思吗?” “大娘的意思是,我可能会重新走回先祖裴行俨的武道?” 烈凤点点头,“我无法指点你,但先祖曾留下一句话,朱雀心法是拿着千斤之针绣花,你去好好体会这句话吧!飞龙说你非凡人,很有可能机缘会在你身上出现。” 李邺躬身道:“晚辈明白了!” 烈凤看了他一眼,又淡淡笑道:“你今天是为救父而来吧!” “是!” “你父亲的情况确实非常凶险,我刚刚得到消息,他的妻子宇文螺和儿子李淮向大理寺提供证词,说你父亲极为迷恋幻术。” 李邺心中如坠重铅,最担心的事情果然来了. “大娘有办法吗?” 烈凤看了他片刻道:“伱随我来,我带你去见飞龙!” ........ 在大角贯的侧面有一座观天阁,高二十丈,是大明宫最高建筑之一,用于夜观星象,这是天子李隆基专门为飞龙真人修建。 烈凤带着李邺来到观天阁的院子里,烈凤低声道:“这里是我师兄的修道之地,只要你诚心存在,他会体会到的!” 两人来到观天阁旁边的木屋前,烈凤示意他在屋檐下坐下,她自己走进了木屋。 李邺盘腿而坐,裴旻说飞龙近乎窥天道,李邺就一直想拜访他,问一问自己的灵魂转世,是否还能回去? 史敬忠只是一个骗子,到处招摇撞骗,而飞龙才是真正的高人,绝不轻易泄露天机。 烈凤出来了,她表情有些悲伤,她盘腿坐在李邺身边,低声道:“我师兄时日不多了!” 李邺一惊,连忙道:“能否...能否让晚辈见他一下,晚辈有很多话想问他。” “他知道你想问什么,但现在不是时候,他说冥冥中自有天意,最后他一定会见你一面,很快了。” 李邺沉默了,他几乎可以肯定飞龙知道自己的秘密。 “说说你父亲的事情吧!” 李邺点点头,父亲的事情这会儿在他心中忽然变得不那么重要了。 “唯一能救你父亲的人就是贵妃娘娘,她明天上午会来这里问道,你正好今天来了,师兄说,这就是天意,冥冥中已注定。” 烈凤缓缓又道:“我师兄可以帮你,但他有一个条件!” “请说!” 烈凤摇了摇头,“他没告诉我,他只要你答应。” “我答应!”李邺毫不犹豫道。 “我们走吧!” 烈凤站起身,笑道:“还真被我师兄说中了!” ......... 次日上午,户部库房失火案的案情急转直下,李岱的妻子宇文螺和儿子李淮向大理寺举证,指控李岱极其迷恋幻术,和长安很多方士往来慎密,还有一份李氏族人的举报信也证明了这一点。 有了最有力的人证,加上在李岱桌下发现的物证,以及失火现场出现的幻术火龙,李岱的案情几乎是铁板钉钉。 连王珙也无法替李岱掩盖,只得尽量在措辞方面和缓,不连累相国李林甫,但李岱丢官问罪是板上钉钉之事了。 官房内,李林甫神情沮丧,内心已渐渐绝望,虽然孙子说他可以去找烈凤帮忙,但李林甫此时也不指望烈凤能改变结果。 他现在只希望儿子的案情不要和杨慎矜的案子连在一起,更不希望案情连累到自己。 这时,一名宦官在门口道:“李相国,圣上宣召!” 李林甫暗暗叹口气,只得硬着头皮前往御书房。 片刻,李林甫被领进御书房,只见天子李隆基负手站着窗前,似乎在沉思着什么? “老臣参见陛下!” 李隆基叹息一声问道:“李相国,你说杨慎矜怎么处置?” 李林甫暗暗吃了一惊,他反应极快,连忙道:“杨慎矜身为朝廷高官,迷恋巫术,举止荒诞,有失官德体统,微臣建议将他贬黜广州为市舶使。” 李林甫不亏是李隆基最信赖的相国,他实在把李隆基的心思摸透了,李隆基想杀杨慎矜,但又有点惜才,尤其杨慎矜善于理财,是难得的人才。 李隆基有点犹豫不决,李林甫这个建议就恰到好处,贬黜岭南,想杀杨慎矜就太容易了,随便一個染上瘴气,水土不服病亡。 如果想要用其才,那么在广州任市舶使,又能充分发挥其理财的作用。 这个方案很好,让李隆基很满意,李隆基点了点头,“就依相国的方案处理!” “相国觉得殿中少监杨铦出任户部侍郎如何?”李隆基又问道。 李林甫心念一动,这必然是虢国夫人的建议,杨国忠父子在马球任命上的欺骗引发虢国夫人不满的结果。 自己孙子的二桃杀三士之计果然成功了,杨国忠被冷却,变成蠢笨如猪的杨铦上位,不仅此人更容易对付,更重要是成功挑起了杨家内斗。 李林甫连忙躬身道:“微臣坚决支持陛下的任命!” 李隆基摆摆手道:“你不用这样讨好朕,朕要听你说实话!” “回禀陛下,杨铦其人有优点也有弱点,他最大的弱点就是经验不足,但他最大的优点是谦虚,知道自己不足,愿意听取别人的意见,这一点他比杨慎矜强,有他为户部侍郎,他会更好地贯彻陛下的意图,也会更好地执行政事堂的决议,所以微臣比较支持他。” 李林甫说得也比较含蓄,其实就是指杨铦无能,自己没有能力,那就只能接受天子或者政事堂的安排。 李隆基明白了李林甫的意思,这个话题点到为止,就不用再说下去了。 李隆基岔开了话题,他看了李林甫一眼又问道:“昨天宇文靖来拜访相国了?” 李林甫苦笑道:“宇文靖昨天是来为女儿离婚,态度很坚决,扔下婚书就走了,今天一早又把财礼退回来,他女儿的嫁妆也已拿走,按照鲜卑传统,这门婚姻就算结束了。” “你孙子呢?” 李林甫摇摇头,“他也被带走了,宇文靖视他为己孙,估计会改姓宇文吧!随便他,老臣不留。” “难怪他们如此绝情!” 户部库房失火案的真相李隆基心知肚明,不过既然他决定暂时不动李林甫,那么在敲打了李林甫后,他还是会适当安抚一下李林甫,软硬兼施方是驭臣之道。 “朕让高力士调查了李岱,官德甚好,勤于公务,从无懈怠,能够十年获得上上考评也不容易。 这次让他受了委屈,朕补偿他一下,升他为金部郎中,官阶同升。” 李林甫激动得眼泪都要出来了,他跪下哽咽道:“陛下宽厚仁德,微臣无以为报,唯肝脑涂地以报陛下!” 这就是帝王之术,明明把你折磨得要死,回头再安抚两句,便让你感恩戴德,愿以性命相报。 从御书房出来,高力士追上来,李林甫停住脚步,问道:“高翁能否泄露一二?” 高力士见左右无人,低声道:“是贵妃娘娘给李岱说情了!” 李林甫恍然,还是烈凤起作用了。 高力士又道:“春狩日期日益临近,相国那边的筹备也要抓紧了!” “高翁请放心,我早已下文到京兆府和武功县,要求府县清场,应该差不多了,我今天再派人去核实一下。” “是需要核实!” 高力士又微微笑道:“李相国回去好好休息吧!幸亏你生了一个好孙子,居然能请动飞龙,出人意料啊!” 李林甫半晌说不出话来,原以为是烈凤帮忙,没想到竟然请动了地位更高的飞龙真人,据说他已经修了闭口禅,邺儿是怎么办到的? 第一百零三章 有失有得 书房内,李岱向父亲磕了三个头,感谢父亲的救命之恩。 李林甫也颇为感慨,这个案子一波三折,原以为儿子没救了,没想到居然又起死回生,因为贵妃的说情,不仅免了罪,还升了官。 “天子是因为你这些年的踏实勤勉才会恩赦你,还提拔你,可见平时为官的积累很重要,以后要更加勤勉,好好回报天子的提拔!” “父亲的教诲,孩儿铭记于心!” 李林甫叹息一声又道:“苦难方是试金石,你这次入狱,邺儿跟随我殚精竭虑救你,而另一方面,宇文氏和你的另一个儿子却落井下石,参与诬陷你,宇文螺已把陪嫁拿走,她的婚书我也送还给宇文家,另外,李淮可能要入赘宇文家族,改姓宇文,这个儿子不要也罢。” “父亲,确切是离婚了?” 李林甫点点头,“确切说是宇文家族和我们割裂了,估计是要投靠杨家吧!” 停一下,李林甫又道:“如果你愿意娶裴氏,我可以让她进门!” “感谢父亲!”李岱哽咽着再次磕头, 李林甫点点头,“去吧!我也着实累了。” “父亲请休息!” 李岱行一礼,退了下去。 在中庭,李岱遇到了儿子李邺,他心中激动,连忙上前道:“邺儿,这次辛苦你了!” 李邺笑问道:“父亲在监狱里没有受刑吧!” 李岱叹口气:“审讯时被打了几个耳光,其他没有了。” “但父亲因祸得福,又升了一级,郎中是五品了吧!” 李岱点点头,“户部郎中是正五品,但我的官阶还是从五品的朝散大夫,不过上了五品这個坎就完全不一样了。” “父亲有什么打算吗?” 李岱叹口气道:“我这辈子最大的心愿,就是把你母亲娶回家,明媒正娶,我想请裴旻去一趟甘州,替我向你外祖父求婚。” 李邺摇摇头,“去甘州那边其实并没有意义,关键是我母亲会不会答应,你有空多去她医馆吧!时间久了,她或许会回心转意。” “伱说得对,木大娘也是这样劝我,精诚所至,金石为开,没有了宇文氏对我的掣肘,我可以豁出去了。” 李邺又道:“还有一件事,我不打算去县学了。” 李岱一怔,“为什么?” “既然不参加科举,就不用浪费那个时间了。” “但你才十四岁,多少学一点东西,不一定非要参加科举。” 李邺呵呵一笑,“男儿何不带吴钩,收取关山五十州?请君暂上凌烟阁,若个书生万户侯!有这首诗,父亲觉得我还需要读书吗?” 李邺行一礼,转身走了。 李岱还在喃喃自语,“男儿何不带吴钩,收取关山五十州?”这是谁写的,自己怎么从未听说过?” ........ 下午时分,大内传出几道旨意,第一,以杨慎矜迷恋巫术,有失官德为由,罢免其户部侍郎之职,贬为广州市舶使,主管广州海外贸易。 第二,升殿中少监杨铦为户部侍郎; 第三,以证据不足为理由,赦免李岱无罪,并升为户部郎中,主管金部,同时升阶朝请大夫。 第四,将丰州同罗部迁往幽州,着令兵部尽快实施。 看到这几份旨意,朝廷百官都明白了,这必然是圣上和李林甫暗中达成了协议。 ........ 虢国夫人颇为得意,她吹的枕边风成功了。 她一边喝茶,一边听侍女描述杨国忠的情况。 “没见到三爷那么发脾气的,把一桌子的茶杯茶壶全摔了,跳脚又哭又骂。” “他骂什么,又哭什么?” “他骂夫人无情无义,哭自己像狗一样卖命,最后连根骨头都没有,别人什么都做,就把户部侍郎捞走了。” 虢国夫人冷冷道:“看来他毫不反思,你去告诉他,他请的二阶马球手在哪里?杨铦再没有用,但至少没把我当傻瓜!” “奴婢遵令!” 侍女施个万福礼,匆匆去了。 这时,管家在门口道:“启禀夫人,史大师带着阿布思节度使来求见,说是和夫人约好的!” 虢国夫人点点头,“带他们去贵客堂稍候!” ......... 阿布思手中拿着一张五万贯钱的柜票,他有些担心问道:“虢国夫人会不会嫌少?” 史敬忠笑道:“一般求官也就几千贯钱,五万贯钱已经不少了,如果嫌少,她自己会开价的。” “她开的价格,可以还价吗?” 史敬忠摇摇头,“这位夫人比较骄横,说一不二,她开出的价从不给还价,有人还价后直接被赶出府去。” “但她不是贵妃,她有什么能力影响天子?若办不到岂不是竹篮打水一场空?” “这个卑职也不敢保证!” “有发生过给钱她办不到的事情吗?”阿布思担忧道。 “确实有,据我所知就有四五次,杨家是有权势,但并非一手遮天,像涉及关陇集团的利益,还有涉及太子,还有就是涉及重大军国决策,以后或许可以,但现在他们还有点力不从心,不过还是卑职那句话,既然来了,总归要试一试。” 这时,外面传来清脆的环珮声,大群侍女仆妇簇拥着一名贵妇人走进来。 史敬忠连忙拉了阿布思一把,阿布思站起身行礼,“参见夫人!” 杨玉珮在主位坐下,摆手道:“两位请坐!” 杨玉珮有些不耐烦道:“我马上要进宫,阿不思将军请说,有什么述求?” 阿布思连忙道:“回禀夫人,我恳请夫人能说服天子,收回让同罗部迁往幽州的旨意,让我们继续留在河套丰州。” 杨玉珮眉头微皱,“天子已经下旨了?” 阿布思含糊道:“听说是!” 杨玉珮喝口茶缓缓道:“你也知道君无戏言,既然天子已经决定,甚至已经下旨,再要去改变它,难度很大,阿不思明白我的意思吗?” 杨玉珮只是说难度很大,而不是说办不到,言外之意就是价格低了不行。 阿布思怎么可能不明白,他连忙恭恭敬敬把柜票递上去,杨玉珮没有接,秀目瞥了上面的金额,便冷冷道:“阿布思将军是把我当做要饭的了!” 阿布思心中一惊,五万贯钱还是打发叫花子,她想要多少? “不知夫人觉得多少合适?” 杨玉珮淡淡笑道:“我冬天比较怕冷,很喜欢草原出的老羊皮,五年以上的老羊皮,如果可能的话,阿布思将军替我弄几张吧!” 这个太容易了,阿布思连忙道:“我给夫人府上所有的房间都铺满羊皮,如何?” “铺满需要多少呢?” “至少要几千张才够!” 杨玉珮放肆地大笑起来,她忽然笑声一收,“阿布思将军,玩笑可不是这样开的。” “那夫人想要多少?” 杨玉珮伸出两根玉葱一样的指头,阿布思眉头一皱,“夫人要两万张?” 杨玉珮摇摇头,“我要二十万张!” 旁边的史敬忠吓得差点没摔下来,那种老羊皮市价五贯钱一张,二十万张,那不是要价一百万贯钱吗? 阿布思也倒吸一口冷气,虢国夫人要的老羊皮,对同罗部也是珍品,要知道他们自己的库存也不到三万张,就算他可以去草原收集到二十万张老羊皮,首先要有这个财力,其次要时间,至少一两年的时间,黄花菜早就凉了。 “夫人,三万张可以吗?” 杨玉珮满脸不悦道:“你可以先给十万张,剩下十万张在半年内补齐,但我丑话说在前面,想用普通羊皮糊弄我,那么最后的结果只会适得其反!” ....... 从虢国夫人府宅出来,阿布思仰天长叹,“天要亡我,奈何?” “节度使,要不再想想别的办法吧!” 阿布思摇摇头,“其实虢国夫人说得对,君无戏言,天子已经决定的事情,我还想推翻它,怎么可能呢?” “那.....那怎么办?” 阿布思眯起眼睛,眼露凶光道:“鱼若不想死,那就只能网破!” 第一百零四章 临阵磨刀 入夜,李邺和平常一样来到了浐水,这几天的练功和从前很不一样,挥剑非常吃力,阻力大得惊人。 以前他潜一次水至少能挥出二十五剑,而现在他能挥出五剑就不错了,还不如第一次下到井里之时。 当然不可能是退步,裴旻早就告诉过他,只可能每次潜水挥剑的次数越来越多,不会越来越少。 很明显,自己走上了另一条朱雀心法的道路,很可能就像烈凤的判断,他将走回裴行俨的路子,练成刚猛浑厚的武艺,而不是裴旻那种细腻精准的武艺。 但这种感觉才刚刚开始,还并不那么确定。 “哗啦!”一声,李邺冲出了水面,大口呼吸着空气。 他却发现了岸上的裴旻,李邺笑道:“舅父怎么来了?” 裴旻微微笑道:“练得不错,我就是来给你说一声,明天上午巳时前,你到我府上来一趟,你知道的,务本坊!” “有事情吗?” “当然有要紧事,你来就知道了。” 说完,裴旻转身飘然而去,李邺望着他走远,又深深吸一口气,一头潜入了河底。 ........ 次日上午,李邺来到了务本坊裴旻的住处,这里其实是烈凤在宫外的居所,不过烈凤极少出宫,这里基本上可以视为裴旻的宅子。 裴旻就在宅中等着他,两人来到客堂,裴旻让李邺坐下道:“今天找你来,是有件事告诉你,过几天天子要去春狩,我发现你的名字居然在名单上!” 李邺眉头一皱,“会不会是同名同姓?” “地址不会错,常乐坊三区第五弄,没错吧!” 李邺挠挠头,“这就奇怪了,我的名字怎么会在名单上?” “我也不知道,难道没有人暗示过你?” 李邺忽然想起烈凤告诉过自己,适当的时候,飞龙会和自己见一面,而且高力士也说过,这段时间会有安排,很可能就是指春狩。 “高力士好像暗示过我!” 裴旻点点头,“那就对了,名单就是他拟定的,足有几千人,很多王公贵族的家眷也要参加,所以你也不要担心,不过我却很担心!” “舅父担心什么?” 裴旻叹口气道:“春狩啊!你拿什么去狩猎?” 李邺一怔,“舅父是说弓箭?” 裴旻苦笑道:“你从来就没有练过弓箭,到时候要考校武艺,你怎么办?” “不可能每个人都会射箭吧!” 裴旻摇摇头,“除了宦官、宫女和皇妃娘娘外,其他每一个人都会射箭,包括年轻女子也会射箭,朱雀和猎鹰都是骑射高手,百步内箭无虚发,其他马球手都是骑射高手,就只有伱不会。 到时所有大将军都在,天子也在,你祖父也在,你说一句‘我不会射箭!’你让我的脸往哪里搁?让你祖父的脸往哪里搁?” “那怎么办?” 李邺心中不太情愿,“我本来就不想去,我一个平头小民,春狩和我有什么关系?” “你没有明白我的意思!” 裴旻盯着他的眼睛道:“从今天算起,你还有五天时间!” ........ “弓箭有两种,一种是步弓,一种是骑弓,其中步弓是骑弓的基础,基本上所有人都是从步弓开始训练,但你不一样,你是马球高手,又练过朱雀心术,你完全可以从骑弓开始训练。” 裴旻把李邺带到了千牛卫大校场,把自己的弓箭给他,“这是我的天狼弓,我已经很久不用了,送给你。” 李邺接过这把风格古朴的弓,立刻喜欢上了,整支弓线条流畅,充满岁月沧桑感,弓背上甚至还起了包浆。 “这是名弓吗?” “谈不上名弓,但也是名将用过的。” “谁?”李邺好奇地问道。 裴旻指了指弓尾。 李邺看见了,弓尾刻了一行字,虽然字迹有点模糊了,但他还是认出来,‘罗士信之天狼弓!’ “罗士信的弓?”李邺瞪大了眼睛。 裴旻点点头,“有一百多年了,弓保养得非常好,我是在一家兵器铺买到的。” “这可是罗士信的弓,舅父怎么舍之不用?” 裴旻微微笑道:“我又不是兵器收藏者,有什么舍得舍不得,我有三把弓,和这把弓一样,都是一石五斗,这把弓比较好用。” 李邺点了点头,他心中又一阵感慨,这可是隋唐名将罗士信的弓,罗士信就是罗成吧! 他学着舅父的样子,将箭壶背在身后,从肩膀后面抽箭,左手持弓,箭壶就在右肩。 “看着我怎么射?” 裴旻催马疾奔,在校场上激起滚滚黄尘,他抽出一支狼牙箭,左手执弓,右手拉弦,拉弓便是一箭射出。 箭如闪电,‘啪!’正中百步外的木人靶咽喉。 李邺忍不住鼓掌喝彩,“好箭法!” 几名裴旻的手下也跟着喝彩。 裴旻催马回来道:“你来试一箭,你是马球高手,就像你挥杆一样,身体要稳住,这是骑射的前提,然后教你几个口诀,眼要准,手要稳,快拉弓,紧放箭,去吧!” 李邺手执弓催马疾奔,速度很快,他也学着裴旻抽出一支箭,张弓搭箭,差点没有搭上弓弦,拉弓便放,这一箭很慌乱,从木人靶头顶上飞过去。 裴旻看得很清楚,李邺双腿控马自如,眼力非常锐利,准头没得说了,手也极稳,射箭时纹丝不动,就是最后比较慌乱,第一次射箭不熟练,很正常。 骑射最重要的几个难点李邺都没有问题,有人光练眼就练了很多年,练手稳也练了好多年,连骑术也练了几年。 自己从小教他打马球,其实和射箭是一脉相通,他又有一般箭手不具备的朱雀心法,那可是控制力量和准头的关键。 裴旻忽然有信心了,自己可以在五天内让李邺骑射出师。 李邺奔回来,叹口气道:“舅父,根本找不到感觉!” 裴旻将三壶箭仍在他脚下,笑眯眯道:“今天把这三壶箭,连同你背上那壶箭射完,你就能找到感觉了!” “太少了,才一百多支箭,我半個时辰就能射完!” 裴旻调转马头向军营走去,远远听他的声音传来,“你试试看!” ........ 夜幕降临,裴旻再一次来到校场,只见李邺筋疲力尽地坐在一块大石上,脚下还有一壶箭,远处的木人靶上插满了箭矢,从脚腕到脸部,箭矢密密麻麻。 “脚下怎么还有一壶?” 裴旻笑问道:“你不是说一会儿就射完吗?” “弓弦断了,我请人换弓弦花了很长时间。” “然后呢?”裴旻追问。 李邺叹口气,“这比我在水下挥剑还要累,射了不到一壶箭,手臂便酸痛得动弹不得,我第一次知道,射箭居然这么累!” 裴旻呵呵大笑,上前对李邺道:“你这是一石五斗弓,拉一次就相当于举重一百八十斤,一般人连射十箭就不行了,你居然连射了二十几箭,知足吧!” “舅父,我晚上还要去浐水呢!” 裴旻点了点头,“再射一箭给我看看!” 李邺活动一下臂膀,他恢复得差不多了,李邺翻身上马,纵马疾奔。 他打马球都是晚上训练,夜视目力特别好,奔跑到木人靶的右侧,他抽出一支箭,张弓搭箭,弓弦急拉快射,‘崩!’一声,狼牙箭疾射而出,一箭射中了木人靶右肩。 裴旻暗暗点头,虽然还不够完美,但比刚开始已经熟练了很多,上弦拉弓都能一气呵成。 李邺催马回来,有些遗憾道:“我感觉手眼配合还是差了一点点。” 裴旻微微笑道:“很正常,你明天再练一天,就能达到一名弓骑兵的水平,但离弓马娴熟还有一段路。” “弓马娴熟是什么等级?” “弓马娴熟差不多是骑兵校尉的水平,这也是我五天训练你的目标。” “再向上呢?” 裴旻摇摇头,“武道无止境,骑射也是武道的一种,当年我先祖裴行俨能开三石弓,百步外一箭射穿五层铠甲,箭必入铁,百发百中已经是最基本的要求了。” 李邺默默点头,裴行俨就是裴元庆啊! “舅父到了哪一步?” 裴旻笑了笑道:“我没有像你那样苦练十年马球,我更偏重于剑法,算是一个遗憾吧!但我也不能怪她,她是希望我继承她衣钵,而不是上阵杀敌。” “可舅父也说过,天下可能会出现战乱!” 裴旻点点头,“这就是我培养你的意图,我希望自己的遗憾不要在你身上出现。” “但我觉得舅父已经很厉害了!” 裴旻苦笑一声,“那是你没有见过真正的神弓猛将,等你见到了就会知道了什么叫厉害。” 第一百零五章 猛将之道 入夜,李邺和平时一样沉入了河底,但今天他在河底的训练却不一样了,无比的艰难疲惫,每挥动一下,他都感到异常吃力。 这种吃力感还是和前几天一样,但接下来就有很大的变化了。 他之前劈出的水波没有变化,现在一道道水波劈出,水流竟然变成头发一样,他感觉到了无数股细细的水流,每一股水流都是那么清晰,它们就像千万股发丝一样,缠着在自己马球杆上,变成了强大的阻力,他需要分开它们,将它们一条条理顺。 阻力极大,但又极为精细,让李邺忽然想起烈凤所言,裴行俨的精髓的就是手执千斤之针绣花,就是这种感觉。 这种感觉出现或许和他白天高强度的射箭有关,但李邺却感觉白天的高强度训练只是一把钥匙,它终于替自己打开了另外一扇门。 李邺的感觉是正确的,今天机缘巧合,他经历了一天的高强度射箭,潜力被激发出来,在水中练剑便无意中进入了另一条道路,使他完全突破了几个月来的舒适区,踏上了真正的霸道心法之路。 这就是裴行俨走的刚柔相济之道,大开大合却又不失精准绵密。 这需要各种机缘巧合,裴旻没有遇到过这种机缘,所以他虽然发现了问题,却没有找到解决问题的答案。 但得到机缘的同时,又需要足够高的悟性,如果李邺悟性不高,他就会认为是自己白天训练过度导致,会想办法恢复从前,从而错失了这个机缘。 天时、地利、人和缺一不可。 ......... 李邺苦练了一个半时辰才筋疲力尽爬上岸,他服下药后,索性就在岸边打坐恢复,他能感觉到自己的体力在药物作用下一点点恢复,他的力量也在一点点的增长。 次日一早,李邺再度来到千牛卫大校场,裴旻在这里等候多时。 他见到李邺便歉然道:“天子春狩,我们千牛卫要打前站,我今天只能再教你一天,明天就自己练了,不过你缺的就是熟练,射得多了,各种马球技能就会慢慢融合进骑射中,记住!骑射和马球是一枚铜钱的两面,一个是武,一个是文,明白了吗?” 李邺点点头,“我明白!” “现在开始,今天还是一百二十箭,希望你射完。” “舅父,还有一件重要之事!” 李邺便将昨晚水中练武的发现告诉了裴旻,裴旻沉默片刻道:“我自己从未经历过,也无法解释,但烈凤告诉过我,让我不要再干涉你的练功,你的练武之路只能自己走,自己去摸索。” ........ 李邺下午就射完了一百二十支箭,不仅如此,他还补射了昨天欠的一壶箭。 裴旻赶来时,李邺已经回去了,三名士兵上前向裴旻行礼。 “他今天射得如何?” 为首士兵叹息道:“一百五十支箭没有一支脱靶,箭箭中靶,非常流畅,非常娴熟,如果不是事先知道,我们肯定会以为他至少苦练了十年,哪里会想到,他竟然才学了两天射箭,简直就是天才!” 裴旻微微笑道:“他是天才,但也下了苦功,他练了十年的马球,对他来说,骑射和打马球没有什么区别。” 为首士兵挠挠头,“难怪呢!我们就说,再是天才也不可能两天就这么熟练了。” 裴旻点点头又问道:“他明天还来吗?” “他说要来,射一百五十步!” 裴旻想了想道:“他明天来了,你们带他去射移动靶,想射多少步都可以!” ......... 入夜,李邺在水底练习劈砍时再次出现了发丝般的水流,千丝万缕缠住他的马球杆,每一杆劈出去都格外的吃力。 其实河水并没有变,变的只是他的感觉和力道,他打破了之前的平衡,走进了一個全新的境界,也是当年裴行俨的境界。 河岸上站着两个人,一个是烈凤,一个是朱雀。 烈凤注视着河中波纹变化,从以前的纵向波纹,变成了横向波纹,波纹很重,微微涌起了波浪,不过很慢,好一会儿才会出现一道波纹。 “师父,好像他挥得很吃力!”朱雀低声道。 烈凤微微叹息道:“很刚猛,很霸道,他走的才是正道,我们都走偏了。” “那以后师父能改回来吗?” 烈凤摇了摇头:“不是看心法,而是看人,先祖之后,仅他一人。” 烈凤长叹一声,“我们走吧!” ....... 次日再去千牛卫大校场,裴旻已经连夜率部走了,只留了三名陪同李邺的士兵。 为首士兵叫做王廉,京兆府蓝田县人,是一名队正,擅长骑射。 他对李邺抱拳道:“裴将军说,今天让公子练习移动靶!距离远近由公子自己决定。” “多谢!那就有劳三位大哥了。” 他又取出几两碎银子笑道:“给三位大哥去喝杯酒!” 三人客气一番,便欣然收下了。 很多时候,这不是钱的问题,而是对对方的一种尊重,对方会觉得你看得起他,这就像后世给干活的工匠师父一包烟一样,一包烟值不了多少钱,但工匠师父却感觉到了尊重。 三人带着李邺来到移动靶场地,王廉对李邺道:“公子骑马从东面奔来,我们举着靶在前面沟壕里往相反方向跑!” 另一名士兵指着远处的石灰白线道:“第一条线是八十步,第二条是百步,第三和第四是一百二十步线和一百五十步线,公子可以先从八十步线开始!” 李邺点点头,“八十步线就算了,我先从百步线开始!” 队正一挥手,两名士兵扛着移动野猪靶跑进了壕沟,这时,李邺从东面沿着百步线疾奔而来,两名士兵相隔三十步,举起野猪木靶在壕沟里奔跑。 李邺张弓搭箭,一箭射去,‘啪!’正中野猪身体,下面的举靶士兵没想到力量如此之大,他措手不及,一下子摔倒在地。 李邺在奔跑中抽出第二箭,再次一箭射出,力量强劲,一箭射中野猪头,下面的士兵也是没有撑住,被冲击力掀翻在地。 队正王廉奔过来,竖起大拇指赞道:“公子好大的力量,可以试试一百二十步线和一百五十步线!” 这时,李邺发现了一个问题,笑问道:“如果野猪是从另外一边奔过来怎么办?” 王廉微微笑道:“那就需要公子换手了,从左手持弓变成右手持弓,这在骑射中叫做左右开弓,属于骑射训练中的选择科目,难度比较大,掌握的人不多。” 李邺忽然明白了,这其实就是马球中的左右击球,球杆根据马球来路左右手互换,一回事! 他欣然道:“我今天就练一百五十步的左右开弓。” ......... 黄昏时分,李邺回到了家中,刚进门,裴三娘便迎上来道:“下午有个官差过来,送来一张邀请帖子,怎么回事?” “可是邀请我去春狩?” “是!” 裴三娘把帖子递给他,“你自己看!” 李邺接过帖子看了看,外面上信封的高力士的印章,是高力士派人送来的,里面的内容是让他大后天上午在大明宫丹凤门广场集中,参加为期十天的春狩。 李邺给母亲解释道:“马球比赛可能会在春狩中举行,所以我们都要参加。” “原来是这样,那我得给你准备几套衣服才行,咱们虽然是平民子弟,但也不能太寒酸了。” “去买几套现成的武士服吧!” “也行,我明天去估衣店看看,那边也有卖新衣服!” 估衣店一般都是卖二手衣服,但也有新衣,既然儿子要参加正式的官方出游,裴三娘这次就不打算买二手货了。 第一百零六章 再遇程家 最后一天训练,依然是射移动靶,或许是最后一天的缘故,王廉又找了几名士兵帮他扛靶,这下子是五只移动靶,而且是五只兔靶,这就要求李邺连射五靶。 李邺在一百五十步线处纵马疾奔,抽箭、搭弦、张弓、一箭射出,箭矢正中兔头,一气呵成,非常流畅。 在疾奔中,他又连射四箭,箭箭中靶,箭箭射中额头要害。 鼓声再次响起,李邺反过来奔跑,这次他换了手,右手执弓,再一次连射五箭....... 接着,士兵们又换了鸟雀靶和鼠靶,当然都是木制,并非活物。 其实正如裴旻所言,马球和骑射就是一枚铜钱的正反两面,它们的基础都完全一样,控马、眼利、手稳、精准。 马球打得好,骑射也一定是高手,骑射厉害,马球也能很快成为高手。 各个军方强队中的马球高手并不是从小训练马球,都是半路出家,但他们一定都是骑射高手。 马球和骑射之间的切换,技术完全没有问题,缺的是经验和熟练。 所以士兵们得知李邺是马球高手后,对他五天成为骑射高手,就一点都不奇怪了。 下午时分,五天的训练结束了,李邺特地请士兵们吃一顿饭。 喝了几杯酒,王廉对李邺道:“公子骑射的优点我们都说过了,卑职再说说不足之处。” 李邺连忙道:“王将军请直说,我洗耳恭听!” 一声王将军叫得王廉心花怒放,他笑道:“卑职只是一个小小队正,当不起将军,公子五天训练结束,只能说公子参加武举考试没有问题了,肯定能拿高分,但要成为实战中的骑射高手还有距离。” 李邺点点头,“我也知道,我没有一点沙场经验!” 王廉挠挠头道:“公子没有完全明白卑职的意思,沙场是另一回事,那种血腥生死的考验,我们也没有经历过。 卑职说的实战是射活物,而不是校场上拿着靶子跑,其实这种没意思,线路都是固定的,只有射活物才能真正锻炼箭术,天上的飞鸟,地上的鼠兔,水里的鱼蛇都可以,线路变化多端,公子必须要提前预判线路,这才是高手。” 王廉笑道:“这是当年王忠嗣将军给我们开课时说的,卑职也是照搬。” 旁边另一名士兵道:“公子可以晚上练习射箭,自古就有日射金钱眼,夜射香头火的说法,军营内也有夜训,所以晚上练习射箭更锻炼眼力。” “老蒋说得没错!” 另一名士兵也道:“我也建议公子抽时间练步弓,骑射是平射,射直线,而步弓是抛射,技巧不一样,掌握了步弓,对骑射精准度还能提高,慢慢地变成射眼睛、射脑门、射咽喉,公子距离一个真正的高手就不远了。” 众将士一席话,李邺收获良多,他举杯笑道:“感谢大家的金玉良言,我都记住了,来!我敬大家一杯。” ......... 次日一早,李邺出门了,这还是他第一次出远门,裴三娘和木大娘一直把他送到巷子口,千叮咛万嘱咐,各种担心。 李邺笑道:“你们放心吧!有舅父在呢,出不了事,就十天,说不定用不着十天,我就回来了。” “花钱要大方一点,别太小气,让别人看不起!”裴三娘又嘱咐道。 “娘,我知道了,估计有钱也没有地方花!” “还有,不准去赌博!” “不会的!” 李邺向她们挥挥手,出发了。 望着儿子远去,裴三娘眼睛一红,又差点落泪了,木大娘劝她半天,两人才慢慢回家去了。 李邺却很期待,这是他来大唐第一次出远门啊! 李邺身穿一身蓝色细麻武士服,头戴纱帽,天狼弓放在袋中,挂在鞍桥上,箭壶也放在一起,腰配一把短剑。 后面挂着两个鼓鼓囊囊的行李大皮袋,一看就是要出远门了。 不多时,李邺抵达丹凤门,他凭邀请信进了掖门,来到了丹凤门广场。 这时,丹凤门广场上已经聚居了数千人,都是高官权贵和他们的家眷子女,一些高官权贵还带了侍女丫鬟。 李邺四处张望,估计他的祖父李林甫也在。 就在这时,忽然有人从后面重重拍了他的胳膊一下。 “李老弟,我们又见面了!” 李邺一回头,身后是一名浓眉大眼的年轻男子,正是程昌胤,李邺又惊又喜,“程大哥,你们也去春狩?” “我们家族每年都去,老弟是第一次吧!” 李邺点点头,“正是!” “去我们那边聊聊吧!”程昌胤热情邀请他。 李邺刚才已经看到李林甫的马车了,但旁边还有李岫、李屿、李岷三个嫡子和五六個嫡孙,李邺认识其中的李注和李泽,但没有看见父亲李岱,李邺就不高兴过去了。 既然程昌胤相邀,他也不客气,抱拳笑道:“那就打扰了!” “上次多谢程大哥及时通知!” “没事,我听说你把他们干得很惨,神龙帮解散了,宇文嗣武还被打断了双腿,真痛快!” 宇文家族严守口风,外面几乎都不知道发生了什么事?只知道结果,宇文嗣武被打断双腿。 李邺淡淡道:“他们作恶多端,也算咎由自取!” “以他做的恶,打断双腿还便宜他了!” 一边说着,李邺跟随程昌胤来到了西北角,程家都在这里,李邺一眼看见了家主程若冰,旁边还有一个中年男子,应该是程昌胤的父亲程若水。 还有几个十四五岁的少年和一个十二三岁的小娘子,这些都是程昌胤弟妹,程昌胤虽然是老二程若水的儿子,但他却是程家的嫡长子。 程若冰前面两个孩子都是女儿,老三程昌缔是儿子,但比程昌胤小两岁。 另外还有四辆大车,里面是两位夫人和一些丫鬟侍女,以及各种物品。 “程伯父,好久不见了!”李邺上前给程若冰行一礼。 程若冰有些惊讶,他一直以为李邺是长安的平民少年,但既然李邺也能参加春狩,那显然就是自己搞错了。 “李贤侄,你父亲是何人?” “家父是户部郎中李敬文。” “李敬文?” 程若冰念了两下这个名字,他忽然反应过来,李敬文就是李岱。 “原来李公子是李相国之孙,失敬!失敬!” 李邺怕他误会,便笑着解释道:“只是庶孙罢了,而且我认识伯父的时候,还是平头小民,没有归宗,我这次参加春狩,和家族无关,连我祖父都不知道。” 这里面有点复杂,但程若冰还是听懂了一点,这孩子可能是个私生子,刚刚才认祖归宗。 不过,这和他没关系,重要的是,李邺替他们找回了先祖之物,这才是关系到他们家族兴衰的大事。 程若冰又给李邺介绍了兄弟程若水和一群晚辈,程若水也颇为感激李邺,他笑道:“如果李贤侄是单独一人,不妨和我们一起。” “那太好了,我非常乐意!” 李邺正愁没有地方呆,程家主动邀请,正中他的下怀。 程昌胤着实高兴,“贤弟,这次春狩你跟我一起,我带你去猎鹿!” 这是,李邺忽然看见了父亲李岱,正东张西望寻找什么?应该是在找自己。 李邺对程昌胤小声道:“我去一下,马上就回来!” 他把马匹交给程昌胤照看,快步走了过去。 程若水低声问兄长道:“宗祠那些东西,会不会是李林甫归还的?” 程若冰摇摇头,“这孩子应该没有说谎,李林甫拿到了程家的东西,怎么可能让一个庶孙来归还?” 程若水恍然,“兄长看得透,但李林甫的孙子,是不是有点.....” 程家是东宫派系,而李林甫一直企图扳倒太子李亨,双方是政敌,所以程若水有点担心。 程若冰淡淡笑道:“现在的李林甫已经不是从前的李林甫了!” 程若水点点头,“我明白兄长的意思了,其实一个庶孙也无妨!” 第一百零七章 同行风波 李岱看见了儿子,连忙上前道:“我听大娘说你也参加春狩,我到处找你!” 李邺一怔,“大娘告诉父亲的?” 李岱说漏了嘴,连忙插口话题道:“我刚到户部,新任杨侍郎交代给我的事情太多,这次春狩我就不参加了,你跟我去见大伯,我把你拜托给他。” “爹爹,我和程家在一起呢!我和他们关系不错。” 李岱愣了一下,“那个程家?” “太子通事舍人程若冰,我和他侄子程昌胤有交情。” 李岱眼中露出疑惑之色,儿子怎么会认识卢国公家族,但一转念他便想到了,有可能是打马球认识的。” 这时,旁边一名中年男子上前笑道:“敬文,这就是令郎?” 李岱微微笑道:“正是,我儿李邺,从武。” 李岱又给李邺介绍道:“这是我同僚王维,你叫他王伯父!” 李邺吓一跳,“摩诘居士?” 中年男子正是王维,他现在也出任户部的仓部郎中,但还没有自称摩诘居士,王维捋须对李岱笑道:“令郎还真有意思,叫我摩诘居士,是你教的吗?” 李岱也笑道:“怎么会是我教的?不过摩诘居士也蛮好,不如将错就错吧!” 李邺想了想道:“明月松间照,清泉石上流,竹喧归浣女,莲动下渔舟,晚辈觉得摩诘先生其实叫辋川居士更好。” 李岱脸一沉,“邺儿不得无礼!” 王维心中着实有些惊讶,这首诗是自己天宝三年写的,从来没有拿出来过,这孩子怎么知道? 他对李邺顿时有了兴趣,“敬文,令郎还真是与众不同!” 他又对李邺笑眯眯道:“清秋时节,我请小友辋川小坐,可愿去?” “伯父邀请,晚辈一定前去!” 王维点点头,又对李岱道:“咱们得回去了,杨侍郎催得急,要三天内核对完帐目,头大啊!” “我这就回去!” 李岱又取了一锭银子塞给儿子,嘱咐他道:“爹爹有事,就不管你了,你等会儿去给祖父打个招呼。” 李邺点点头,“父亲去吧!孩儿会照顾好自己。” 他又向王维抱拳行一礼,“再次感谢王伯伯邀请!” 王维笑眯眯道:“那我们就说定了!” 李岱和王维走了,李邺又调头返回了程家。 不远处,李岷看见了李邺,他以为李邺是取代李淮来参加春狩,便低声对李岫道:“大哥,这小子还真无礼啊!明明知道我们在这里,却不过来给长辈见礼。” 李岫冷冷哼了一声,“有其父必有其子!” ........ 春狩大军队伍终于出发了,天子李隆基和贵妃的车驾在最前面,被数百贴身侍卫和三千名千牛卫骑兵护卫,还有千余名宫女、宦官跟随。 后面是皇子皇孙队伍,然后是皇亲国戚队伍,再后面便是文武百官以及他们家眷,浩浩荡荡足有数万人,延绵二十余里。 队伍当然不是走长安大街,而是横穿西内苑,从长安城外围走。 李邺骑马和程昌胤一起,他的包裹行李放在大车内,程昌胤的妹妹程小娇发现了李邺的马球杆,居然是铁木球杆,她着实好奇到极点,一个劲追问李邺的绰号,让李邺颇为尴尬。 好在程昌胤知道规矩,马球手是和实际生活分开的,一般不会轻易泄露,他随便编了一个借口,李邺在盛昌马球馆的学习打马球,便打发了妹妹。 “昌胤兄,春狩地点在哪里?”李邺笑问道。 “每年都不一样,今年在武亭川,你去过吗?” 李邺摇摇头,他从未听说过,不过他想的却是武亭川能不能让自己练功? 程昌胤笑道:“就是武功县北面,那边是一望无际的森林和草场,属于皇家猎场,熊、豹子、狼、狐狸、鹿、野兔山鸡之类就更多了,对了,你骑射怎么样?” “还行!” 李邺着实有点脸红,临阵磨枪的骑射就不知道能不能拿得出手? 这时,一名李府的家丁骑马奔了过来,向李邺抱拳道:“四十八郎,相爷请你过去一趟。” 李邺心知肚明,他想装作没有看见李家是不可能的,那几个家伙看见了他,一定会向祖父禀报。 “我去看看,马上就回来!” “阿邺!” 程昌胤叫住了他,笑了笑道:“回不来没有关系,他毕竟是你祖父!” 李邺摇摇头,“我肯定会回来,否则我就回长安!” 他催马跟着家丁去了。 “阿哥,他会回来吗?”程小娇望着李邺的背影小声问道。 程昌胤沉吟一下道:“我感觉他会回来!” ........ 李邺来到李家的车队前,李家也有七八辆马车,带着家眷,男子都骑马跟随在马车两边。 这时,车帘拉开,露出了李林甫白皙瘦长的脸庞。 “邺儿怎么也来了?” 李林甫也很奇怪,报上去的名单中并没有李邺。 李邺躬身道:“孙儿也不知道,孙儿接到邀请书就来了。” 原来是单独的邀请书,李林甫大概明白了,应该是高力士特地安排的。 李林甫没有继续问下去,便淡淡道:“伱就过来吧!和家人在一起。” “回禀祖父,孙儿和朋友一起。” “和家人一起不好吗?” 李邺沉默了,这时,旁边李岷大怒道:“和祖父说话,还有讨价还价的余地吗?” 李邺冷冷看了他一眼,“长辈说话的时候,不要插嘴!” 李岷气得满脸通红,“你....你这個混蛋,目无尊长!” “你闭嘴!” 李林甫怒斥李岷,李岷低下头不敢吭声了。 李林甫又笑道:“你去吧!玩得开心一点。” 李邺也有点不好意思,躬身道:“回头孙儿再给祖父请安!” 李林甫笑着点点头,“去吧!” 李邺调转马头走了,李林甫望着孙子远去的背影,目光里颇为玩味儿,这小子真是不同寻常啊!什么时候又和程家混到一起去了。 ......... 黄昏时分,浩浩荡荡的队伍终于抵达了春狩宿营地,营地占地数千亩,分为四个大营,钧天营、玄天营、颢天营和炎天营。 其中皇族以及皇亲国戚住在钧天营,玄天营是文武百官和他们的亲属,然后颢天营和炎天营都是军营。 大营早已提前准备好,上万各卫士兵几个月前就开始准备,比如将一群群鹿迁入猎场,让它们适应下来。 还有安全检查,驱赶猎场内的流浪汉以及禁止周围百姓前来砍柴打猎。 最后是几千名千牛卫士兵前来搭建大营,准备各种食材,裴旻就是提前率军过来,进行防御巡逻。 数万人的队伍到达后,营区顿时热闹起来,旌旗飞扬,战马嘶鸣,到处是喧嚣热闹的人群,大家都在整理行李住下来。 程家分到了四座大帐,女眷们住一起,程氏兄弟住一个大帐,侍女丫鬟住一座大帐,然后就是五个少年住一座大帐,这里面就包括了李邺。 男孩子比较简单,每人铺一张羊皮,盖一条薄军毯,李邺就用行李袋当枕头。 马匹就拴在大帐外,几辆马车停在大帐两边,几名车夫则去了武功县,等回程那天再过来。 其中一辆马车紧靠女眷大帐,它很重要,是女眷用的厕所。 几名程家子弟跑来道:“阿邺,我们去周围走走吧!” 一路过来,大家都很熟悉了,李邺起身笑道:“走!” 众人快步向大帐外走去。 .......... 第一百零八章 雪中送炭 四座大营位于武亭川河流东岸,而西岸是狩猎区,分布着大片森林和草场,河上搭建了五座临时浮桥,不过现在还不准过去,河边有士兵站岗。 程昌胤用马鞭指着对岸道:“明天开始,是三天适应期,大家可以去河西行猎,第四天是正式行猎比赛,不过前三天打到的猎物也可以记分,希望咱们能到打一个大家伙。” “后面几天呢?”李邺又问道。 “第五天、第六天和第七天有各种活动,第八天返程。” “各种活动还是指打猎吗?”李邺笑问道。 程昌胤笑得十分诡异,“老弟,你想得太简单了,春狩是什么?是年轻男子的比武大赛,是官宦子弟相亲大会,是高官权贵们的利益交易大会,家家户户都满载着期望而来,可不是所谓的春季狩猎哦!” 李邺对以上三项的期望都不大,他现在发现一个很严重的问题,自己晚上去哪里练功? 河边都站满了士兵,根本没法训练,难道要他去三十里外的渭河? ………. 入夜,士兵们点燃了数百堆小篝火,篝火上滋滋地烤着羊肉,所有人都围着篝火谈笑风生。 程家连通丫鬟侍女一起,一共有二十人左右,还有另外两家关系好的官员也一起围着在篝火前喝茶吃羊肉。 此时天已经黑尽,距离一更时分已不到半个时辰,李邺愁眉苦脸地啃着羊肉,一点滋味都没有。 他到现在还是一筹莫展,不知道今晚该去哪里练习? 这时,程小娇跑过来,用手指戳戳他肩膀,捂嘴偷笑道:“那边有个小姐姐找你!” 李邺一回头,只见数十步外的火光暗处,站着一个高挑苗条的身影。 李邺略一凝神,立刻想起她是谁了,朱雀,她怎么也来了。 他连忙起身走过去,抱拳道:“朱雀姑娘,你怎么……” 朱雀不等他说完,便命令道:“拿着你的马球杆和药跟我走!” 李邺立刻反应过来,顿时大喜,飞奔回大帐取了球杆和药丸。 跟随朱雀向南面走去,李邺快走几步,跟她身边笑道:“朱雀姐姐怎么会知道我找不到地方练习?” 朱雀停住脚步,对李邺冷冷道:“希望你明白三件事,第一,不是我想到的,是我师父想到的;第二,我不想带你去,但没办法,师命不可违;第三,你不要叫我姐姐,我和你不熟;第四……” “你刚刚说只有三件事!” 朱雀狠狠瞪了他一眼,加快了速度,李邺连忙跟上她,“朱雀姑娘,上次……” “我给你说过,你的废话太多!” “好吧!”李邺只得闭嘴了。 朱雀瞥了他一眼,“你刚刚说上次什么?” 李邺挠挠头道:“上次进宫多亏伱带路,我应该和你打個招呼再走,有点失礼!” 朱雀哼了一声,“不用了,下次要懂点礼貌,我是你的长辈,记住了吗?” 李邺笑嘻嘻道:“莫非你是想让我改口叫朱雀大婶?” “滚!” 两人穿过一座大帐,忽然人影一闪,从大帐旁出来一个瘦高男子,李邺一眼认出他的身影,没错,就是猎鹰! 刚才他感觉后面有人跟着,十有八九就是这个混蛋。 “师妹,这是去哪里?”猎鹰含笑从阴影里走出来。 李邺终于看到了猎鹰的真实模样,他身材和自己差不多高,但没有自己强壮,皮肤白皙,相貌英俊。 不过他经不起细看,如果细看,就会发现他嘴唇很薄,鼻子稍小,眼珠小,眼白多,多少显得有些刻薄,尤其他的眼睛俗称三白眼,破坏了他的整体形象。 朱雀后退一步,恼火道:“你跟着我做什么?” “这么晚了,我怕师妹不安全!” 说完,猎鹰瞥了一眼李邺,眼中有一种掩饰不住的嫉恨一闪而过,他假惺惺问道:“这位是?” 李邺没好气道:“你不会连我都不认识了吧!” “哦!原来是飞鲨,我倒是第一次看见飞鲨老弟的真实相貌。” “彼此彼此!” 李邺心中一动,他还从未见过朱雀长什么样子,她总是带个面具,大街上也是一样,从不管别人的异样目光。 猎鹰干笑一声,“这么晚了,不知二位去哪里?” “我们去哪里和你有什么关系?你管得宽!”朱雀怒道。 猎鹰眼中闪过一丝恼火,依旧柔声道:“我当然要管,你是我师妹,晚上不安全,万一.....” 朱雀从腰间拔出软剑,冷冷道:“姓武的,我警告你,你再敢跟着我,就别怪我长剑无眼!” 猎鹰见朱雀真的动怒了,只得悻悻道:“既然你不领情,我何必多事?” 他往旁边一闪,拉长了脸。 ....... 朱雀快速前行,李邺连忙跟上,猎鹰见他们稍微走远,又悄悄跟了上去。 “师姐,他好像还跟着我们!”李邺小声道。 朱雀哼了一声,“他马上就要撞墙了!” 最南面有一千多骑兵放哨,守卫严密,手执弓弩,一旦有人硬闯,格杀勿论。 朱雀举起两块牌子,指指身后的李邺,为首将领看了一眼牌子,一挥手,士兵们闪开一条路,朱雀和李邺过去了。 不多时,猎鹰奔了过来,却被士兵们拦住了。 为首将领冷冷道:“天子金牌和天机牌可以过去,硬闯者格杀勿论!” 天机牌是飞龙和烈凤的牌子,一共只有五块,都在烈凤手中。 猎鹰过不去了,只得眼睁睁望着两人身影消失在黑暗之中。 他捏紧了拳头,咬紧牙关道:“贱人,你等着瞧!” 无奈,他只得恼怒万分地转身回去了。 ....... 朱雀带着李邺一路向南,再没有看见任何人,她来到了一段河流前,把一块牌子递给李邺,“等会儿凭这块牌子回去,以后晚上过来,有它便可通行!” 李邺躬身行礼,“谢谢朱雀姐姐!” “喜欢叫姐姐就随你吧!你自己当心。” 说完,朱雀转身便疾奔而去,迅速消失在黑夜之中,李邺见她绕了个圈子,并非原路返回,他也一颗心放下。 他脱掉外衣,只穿一条内裤,把衣服和药丸藏在一块大石下,这才滑入水中,一头扎进了河底。 水下冰彻刺骨,河底都是水草,水流湍急,李邺逆流劈剑,阻力更大,仿佛糖浆黏在球杆上,使他愈加吃力。 但是今天又有了一种微妙的变化。 他开始体会到了水流的细微之处,一道道水流仿佛亿万条丝线,每一条丝线的方向都不一样,轨迹不一样,他敏锐地捕捉每一条细细水流的变化,手中铁木杆仿佛重愈千斤,但木杆上每一道水流都是那些清晰。 李邺若有顿悟,他开始领悟到了什么叫做刚猛和精细的并存,什么叫做用千斤之针绣花! ........ 回到大帐,众人已经睡了,大营一片寂静,李邺摸进大帐,有人低声喝问道:“谁?” 是程昌胤的声音。 “是我!”李邺爬上自床铺,“我去练武了!” “哦!早点休息吧!明天天一亮咱们就要出发。” 程昌胤是聪明人,他知道各家的练武都有秘密,不好多问。 李邺倒头睡下,含糊说了一句,便沉沉进入了梦乡。 第一百零九章 初显身手 次日天不亮,众人便起身了,早有侍女丫鬟给他们烧了水,做好早饭,他们匆匆洗漱一番,吃了早饭,便准备出发了。 从今天开始,他们将自由行猎三天,一方面是熟悉地形,另一方面是让大家先练练手。 当然,自由行猎也是一种比赛,如果能猎到大型猎物,天子会有额外奖励,同时也计入比赛总分。 武亭川前人喊马嘶,一群群猎犬在前面咆哮飞奔,一队队猎手骑马过了小河,从武亭川向西,数十里都是莽莽森林,低缓的丘陵起伏,森林内生活着各种各样动物,非常适合打猎,但也暗藏危险。 李邺这一队有七八人,程昌胤参加过三次春狩和两次秋猎,经验丰富,加上他年纪最长,所以他为队正。 然后是李邺,还有三个程家子弟,程昌缔、程昌辉、程昌曜。 这三人年纪和李邺差不多,但明显比较生涩,不过个个身穿武士服,精神抖擞,手执弓箭,腰配宝剑。 另外还有五只猎犬和几名家丁,程小娇也想跟随,被她母亲拦住了。 “贤弟,这个送给你!” 程昌胤将一把锋利的匕首送给李邺,“插在皮靴里,很实用!” “多谢了!”李邺正好缺一把匕首。 “我们出发!” 程昌胤一挥手,五人催马向森林中奔去....... 森林内树木茂盛,地上灌木丛生,光线阴暗,很安静,只有他们马蹄踩踏在树叶上的沙沙声。 几百支行猎队伍进入森林,动物们都吓得大气不敢出一口。 “阿邺,你觉得我们应该向那个方向走?”程昌胤问道。 李邺想了想道:“西北方向是丘陵,那边机会应该多了一点!” 一行人当即折道向西北方向而去,一路运气不错,一连捕到十几只猎物,几乎都是野兔和山鸡。 李邺张弓搭箭,一箭向数十步外的一棵大树树梢射去,箭速快得惊人,一只肥壮的山鸡刚刚振翅飞起,‘噗!’箭矢一箭射穿了山鸡的胸脯,山鸡从树上落下。 “好箭法!”众人齐声喝彩,射中静止的山鸡不难,但射中飞起来的山鸡却极难,必须事先推断山鸡飞行轨迹和起飞时机,差一点都不行。 就在这时,不远处传来猎犬的狂吠声,一名家丁大喊,“野兔跑来了!” 众人回头,只见一只体格硕壮的野兔被猎犬追赶,闪电般奔来过来,众人纷纷追赶,李邺也纵马疾奔,在奔跑中张弓搭箭,目光紧紧盯着野兔的每一個动作,野兔的奔跑就仿佛无数条水流的组合,在细微中能预见它的变化。 眼看野兔要奔进一丛灌木,李邺忽然心中一动,箭头略偏一点,向另一个方向射去。 众人都笑着摇摇头,不料那支野兔忽然一个折转,向另一边跳去,‘噗!’正好被李邺一箭射中,一头栽倒在地,几只猎犬冲上去将它扑倒。 “好!”众人瞪大了眼睛,纷纷竖起大拇指。 程昌胤上前惊讶问道:“贤弟预判很厉害啊!怎么知道它会折转?” 李邺摇摇头,“我也不知道,就是一种预感,它不会钻灌木!” 为首家丁笑道:“李公子说得对,野兔就算钻灌木,躲得了猎犬,也躲不了人,它肯定要折转奔跑,我们都是事后才反应过来,李公子却能在一瞬间醒悟,这个要么是十几年经验积累,要么就是天赋!” 李邺笑而不语,他哪有十几年经验,也没有这样的天赋,而是水中练剑给他带来的领悟,从细微处见真章。 别人只看到野兔疾速奔跑,他看到的却是野兔四肢的起伏收缩,看到了野兔脖子扭动的细微动作,那就是野兔要转身的前兆。 当然,他的目力和感知能力都要远远超过常人才能做到。 ........ 众人继续向西北前行,已经进入丘陵地区,地形开始变得复杂起来,众人更加小心,他们临行时获知,这一带有大型猛兽出现。 李邺忽然一举手,众人纷纷勒住了马 “阿邺,听到什么了?” 李邺凝神听了片刻,小声道:“附近树上有动静!” 众人纷纷向树上望去,四周都是松树,没有听到半点动静,李邺的眉头皱得更深,他感觉到了一种危险在降临。 几匹战马也开始不安躁动起来,“我看见了!”程昌胤一指树端,一只山鸡扑腾腾飞起,众人兴奋大喊,一起张弓射去。 “不对,在你身后!” 强烈的危机感使李邺一回头,只见一只金钱豹出现在程昌胤身后大石上,冷酷的目光盯着程昌胤的后背。 李邺反应快得无以伦比,张弓便是一箭射出,金钱豹一甩头,但李邺微微故意射偏一点点,这一箭正中金钱豹脖颈。 金钱豹被激怒了,大吼一声,纵身一跃而起,扑向程昌胤的后背。 所有事情都发生在兔起鹘落之间,程昌胤也反应过来,想甩蹬离鞍,但还是来不及了,眼看金钱豹将扑住程昌胤,只见一个黑影从旁边扑来,将金钱豹撞翻落地。 黑影正是李邺,千钧一发之际,他扔掉了弓箭,一跃扑向金钱豹,金钱豹被扑倒,大吼一声,一巴掌拍向李邺的脸。 李邺闪开致命一拍,手中匕首狠狠刺进了金钱豹的下颌,一直没至手柄,与此同时,金钱豹的尾巴也狠狠抽在李邺后背上,将他抽翻了一个跟斗。 这时,其他程家子弟都反应过来,纷纷拉弓射向金钱豹,金钱豹被匕首刺穿头部,已是它的致命伤,它无力躲闪,连中数箭,站起身摇摇晃晃走了几步,便一头倒在地上,就此死去。 众人纷纷围拢上来,程昌胤扶起李邺,急问道:“阿邺,你怎么样?” 李邺被豹尾一鞭抽得气血翻腾,一时动弹不得,要是换其他人,这一鞭早就被抽得脊骨粉碎,但李邺从出身三个月就被他母亲裴三娘放在药水里泡浴,一直泡到七岁,练就了一身铜筋铁骨,豹尾力道再狠也伤不了他。 他摆摆手,“我没事,歇会儿就好了!” 这时,三名程家子弟抱起死去的金钱豹欢呼起来。 程昌胤有经验,他喝道:“豹子一般不会主动袭击人,这应该是头母豹子,你们去周围找找,说不定能找到小豹子。” 三人连忙放下豹子,去四周寻找。 不多时,程昌缔喊了起来,他有发现了。 李邺也渐渐恢复,站起身,一瘸一拐走上前,只见程家三兄弟抱着两只小花豹走过来,很小,都还没有断奶。 李邺叹息一声,自己把它俩的母亲打死了,造孽啊! 程昌胤回头对李邺道:“阿邺,豹子是你干掉的,你来决定吧!” 大家都心知肚明,金钱豹是死在李邺刺穿它头部的那一刀,和别人射箭无关。 李邺苦笑一声,“先把它们带回去吧!” 程昌胤和李邺有专门的皮袋,便将小豹子装进皮袋内,背在身后,花豹放在一匹驮马身上,众人调转马头返回营地。 距离营地还有几里,前面来了一队猎手,清一色的女侍卫,为首两名女将都穿着盔甲,手持弓箭,颇为英姿飒爽。 李邺一眼认出其中一人,带着面具,正是朱雀,不过她旁边的女子才是主角,长得眉眼精致,十分贵气。 程昌胤是宫廷侍卫,虽然在宫中才一年,但他却认识为首女子,连忙上前见礼,“卑职程昌胤,参见广宁公主!” 广宁公主看见程昌胤,俏目一亮,注视着程昌胤笑吟吟道:“我让人去找你,想让你陪我一起狩猎,他们说你已经走了,让人家好失望!” 几名程家子弟都纷纷扭过头暗笑,李邺也感叹唐女奔放,从不掩饰自己的感情,他原本也想上前见礼,现在发现没必要了。 程昌胤着实尴尬,不知道该怎么回答,忽然,广宁公主惊喜喊道:“好可爱的小豹子!” 原来程昌胤后背皮袋中的小奶豹嫌气闷,钻了出来,站在程昌胤的肩膀上,歪着头打量广宁公主,广宁公主的心一下子被小奶豹萌化了,“我要,快把它给我!” 程昌胤连忙将小豹子递给她,广宁公主把小豹子抱在怀中,喜爱之极。 “花豹是你猎的?” 朱雀来到李邺身边,低眉顺眼地询问,目光却偷偷瞥向李邺背后的皮袋,皮袋动了一下,朱雀的美眸顿时一亮。 第一百一十章 比武较箭(上) 李邺呵呵笑道:“当然是我们大家一起猎的,它中了四五箭呢!” “瞎说!当我看不懂吗?致命一刀在下颌,穿透了头部,程小子武艺一般,只能你才办得到。” 这时,程昌胤回头喊道:“阿邺,公主想要花豹!” 李邺笑道:“那你猎的,你做主!” 程昌胤连忙下马,殷勤地把花豹放在公主身后的马上。 朱雀见李邺把功劳让给程昌胤,灵动的杏眸里闪过一丝赞许,她又小声道:“小花豹还有吗?我也想要一只!” “正好还有一只,送给你了!” 李邺取下身后的皮袋,一起递给朱雀,朱雀接过皮袋,一只虎头虎脑的小奶豹钻了出来。 朱雀惊喜地抱起小豹子,“这个小家伙我好喜欢!” 李邺笑道:“找一只大狗给它当乳娘!” “我回去就找。” 朱雀嫣然笑道:“谢谢你!” 她调头回去向广宁公主展示她的小豹子,两个小娘子欢喜得咯咯直笑,她们已经没有心思去打猎了。 朱雀向李邺挥挥手,一队女将调头回去了。 李邺对程昌缔歉然道:“小豹子没有给你留!” 程昌缔也想要一只小豹子,李邺这只原本是留给他的。 程昌缔摆手笑道:“邺哥说这话就太见外了,你救了我兄长的性命,一只小豹子算什么?再说这玩意她们可以放在西内苑养,我带回府真没地方养它,刚才我还在发愁呢!说来我还要多谢邺哥替我解决了这个难题。” 这些世家弟子一个个少年老成,程昌缔才十三岁,就很会说话了。 李邺拍拍他的肩头,“以后我再给你寻個好东西!” 这时,朱雀又奔了回来,对李邺道:“晚上你回来后,去一下十六大帐,凭你的天机牌可以通行!” 李邺点点头,“我一定去!”这一定是烈凤要见自己。 朱雀又看了他一眼,杏眸灵动,眼波流转,调转马头走了,李邺心中最柔软的地方忽然被触动了一下,这个高挑苗条的少女在他心中落下了一道身影。 这时,程昌胤催马过来笑道:“不错啊!朱雀对任何男子都态度冷淡,不假辞色,号称冰美人,她居然对你笑了,你小子要走桃花运!” 李邺摇摇头道:“只是给了她一头小豹子而已,我只知道她是烈凤的徒弟,但她是什么家世?” 程昌胤苦笑道:“我也不知道,只是听说她出身关陇贵族,是哪一家的我不知道?” 李邺眉头稍稍一皱,宇文家族也是关陇贵族,她可千别是宇文家族的人,不过想一想也不可能,宇文嗣武因自己而被打断了双腿,她若是宇文家族,早就对自己翻脸了。 ……… 回到大营,程小娇蹦蹦跳跳上来道:“邺大哥,刚才伱舅父派人来,让你回来后去一趟千牛卫驻地,要带上弓箭哦!” 居然是裴旻找自己,李邺笑道:“谢谢小妹,我去看看!” 千牛卫大营位于东面,龙武军大营位于南面,严密保护狩猎大军的安全。 此时,在千牛卫大营内,数百名骑手正在较量骑射,战马疾奔,在奔跑中一箭射出,精准射中了百步的木人靶。 四周数千士兵不断爆发出一片喝彩声。 另外一边站着十几名大将,包括千牛卫大将军元素,龙武军大将军陈玄礼,以及一群将军、中郎将等等。 另外还有几名文职将领在记录得分。 每年的春狩都会有一场骑射比赛,今天只是一场热身赛,但也有很多人踊跃参加。 不光是军队内的骑射高手,还有不少官员子弟,甚至还有二十几名女骑手,李邺一眼便看见了朱雀,她也在骑手中,身穿盔甲,显得英姿勃发。 其他女骑手也个个身姿俏丽,手执弓箭跃跃欲试。 大唐的武风强盛,男女青年性格外向,热情奔放,都很愿意表现出自己的才华。 这时,有人轻轻拍了拍李邺的肩膀,李邺一回头,原来是裴旻。 裴旻笑眯眯道:“要不要上去试试看,有奖赏的。” “什么奖赏?”李邺饶有兴致问道。 “奖励很多,弓箭、盔甲,或者刀剑,都是天子拿出来的,肯定是好东西。” 裴旻将一张纸条递给他,“这是你的号,我替你报名了,等会儿你也下场。” 李邺看了看号,是四十一号。 他有些犹豫,“可我才练了五天,可能......” 裴旻摇摇头,“你练了整整十年,还有朱雀心法,你只是经验不够,别的都没有问题。” 说到这,裴旻忽然笑道:“看来我有点多余了。” 他呵呵一笑,催马便走。 李邺一回头,却见朱雀骑马向自己这边而来,她依旧带着凤凰面具。 李邺有些尴尬,迎上去挠挠头笑道:“师姐,小豹子怎么样?” 一提到小豹子,朱雀立刻眉飞色舞道:“两个小家伙好着呢!广安公主找来一条大狗给它们当乳娘,回头我们准备把它们养在西内苑。” “哦!师姐要上场试箭吗?” “要啊!我是第二十七号,师弟呢?” 李邺扬扬手中的纸条,“四十一号!” 朱雀嫣然笑道:“虽然马球输给了你,但骑射可不一定哦!我和你较量一番,如果我赢了,你把铁木马球杆给我,如果你赢了,我把随身匕首给你,怎么样?敢赌吗?” 李邺头脑一热,“好!一言为定。” 朱雀俏脸微红,调转马头奔回了女骑手群中,一群女骑手嘻嘻哈哈笑成一团。 李邺暗暗叹了口气,这个小娘子很骄傲,上次输给自己一直不服气,想把场子找回来,还要自己的铁木球杆,就因为上次自己不肯给她看,她就一直耿耿于怀。 李邺却不知道,在人群中有一双眼睛正嫉恨地盯着他和朱雀,他的目光始终没有离开过朱雀。 李邺催马到武士群中,这时,程昌胤也来了,轻轻碰了一下李邺胳膊,埋怨道:“你怎么不叫我一声?” “我也不知道是比赛骑射,我舅父给我报的名,你是多少号?” “四十八号!” “我四十一号,比你早一点,规则你知道吗?” 程昌胤点点头,“以五十记鼓点为限,每人可以射三箭,射中固定靶中头部十分,脖子和左右胸口八分,其他部位五分。 射中移动靶则在固定靶的基础上加五分,射中活物在移动靶的基础上再加五分,还有一个左右开弓加分和力量加分,最后算总分排名,你看别人射一次就知道了。” 这时,一名士兵高高举起大牌子,“十八号”。 一名年轻骑手奔到了出发处,高高举起右手,表示准备就绪。 ‘咚!咚!咚!’ 密集的鼓点敲响,年轻骑手纵马疾奔,张弓搭箭,一箭射出,正中一个移动奔跑的人形靶,射中左胸,第一箭得了十三分,胸口八分加移动靶五分,周围一片鼓掌声。 紧接着年轻骑手换了左手执弓,再度一箭射向移动靶,还是胸口中箭,再得十三分加五分左右开弓。 “好箭法!”李邺忍不住赞道。 程昌胤低声道:“他是长孙家族的子弟,叫做长孙宽,龙武军的校尉。” 原来是关陇贵族子弟,难怪武艺超群。 长孙宽还有最后一箭,远处忽然飞起一只鸽子,他张弓一箭射去,速度疾快,眼看要射中鸽子,鸽子忽然一折翅膀,方向突变,一箭射空。 周围一片遗憾之声,程昌胤摇摇头道:“大家第三箭都想射活物,但鸽子目光敏锐,很难射中,如果第三箭依然选移动靶!反而能得高分。” 鼓声结束,长孙宽得分三十一,和另外几人并列排名第六。 这时,猎鹰忽然出现在李邺眼前,冷冷道:“上次马球文射我输给了你,今天我想再和你比一场。” 第一百一十一章 比武较箭(下) 李邺淡淡道:“你想比,那我就奉陪,赌注三百两银子吧!” 猎鹰眼中喷射着怒火,咬牙道:“那就一言为定,我三十号!” 李邺点点头,“我四十一号!” 猎鹰转身离去,李邺冷笑一声,朱雀二十七号,他三十号,说明他暗中一直跟着朱雀,刚才一定看到了朱雀来找自己打赌,还真是有趣,他们三人又要比赛一场了。 程昌胤低声道:“你怎么会认识武家的人?” “我和他打过交道,他叫什么名字?” “他叫武瑛,是武惠妃的侄子!” 李邺知道了,神龙党中有一个被自己打肿脸的武珪,估计就是他的兄弟。 时间过得很快,转眼轮到了朱雀登场,她是第三个登场的女骑手,周围士兵一片欢呼声。 朱雀催动她的白马奔到线前,举起了手。 她骄傲地仰起头,雪白修长的脖子在阳光下闪烁着珍珠一样的光泽,像极了一只优雅的天鹅。 有人低声叹息道:“真是一只凤凰!” 这时,激烈的鼓声响起,朱雀纵马疾奔,在奔跑中刷的一箭射出,正中移动靶咽喉,又奔出二十余步,再次张弓搭箭,一箭射出,再中移动靶的胸部。 李邺看出来了,朱雀不会左右开弓,弓力也不是很强,五斗弓,女人能开五斗弓就很不错了。 第三箭刚开始,又是一只鸽子从远处飞起,朱雀不慌不忙抽出一支,转身一箭射向移动靶,再次命中移动靶咽喉。 很聪明的姑娘,知道自己射不中鸽子,便主动放弃,转而射移动靶,把自己的优势发挥得淋漓尽致,三个十三分,三十九分,排名第二了。 不多时,猎鹰也出战了,他手持一张华丽的名弓,身材高挑,相貌英俊而骄傲,身穿武士服,身姿潇洒,俨如玉树临风。 他的出战让不少观战少女都惊喜地大喊起来。 猎鹰举起手,鼓声敲响,他纵马疾奔,张弓搭箭,嗖的一箭射出,正中木人靶面部。 李邺也点点头,猎鹰虽然人品一般,但骑射还是不错,弓应该是八斗弓,今天基本上都是八斗弓,迄今为止,还没有看到一石弓出现。 猎鹰射出了第二箭,这次他换了左手,一箭射中左面移动靶的左胸,他的左手骑射要稍微弱一些, 第一箭拿了十五分,第二箭拿了十三分加五分左右开弓。 下面看他的第三箭了,猎鹰奔出五十余步没有射箭,显然是等鸽子,‘扑棱棱!’,一只鸽子飞了起来,猎鹰张弓一箭射去,箭快到鸽子时,鸽子忽然转变了方向,再次一箭射空。 所有人都一片遗憾之声,猎鹰拿了三十三分,还不如朱雀,并列第五。 猎鹰愣了半晌,只得垂头丧气走了。 到目前为止,没有一人能射中鸽子。 或许很多人会有疑问,打猎能射中山鸡、野鸭,为什么这时却射不中鸽子? 原因就在于距离,打猎时能射中山鸡、野鸭,那时相隔只有十几步二十步,山鸡和野鸭体型大,又比较笨拙,所以容易射中。 现在相距可是百步,箭矢在空中飞行一百步,鸽子早就看到了,而且鸽子体态轻盈,有充足的时间反应,当然射不中。 目前排名第一的十四号,和朱雀一样,三支移动靶胸部中箭,但他是左右开弓,多了五分,总分四十四分。 时间又过去一刻钟,一名士兵举起号牌,四十一号。 终于轮到李邺上场了,李邺深深吸一口气,催马向出发线走去。 裴旻也颇为紧张,他知道李邺有十年马球功底加上朱雀心术,箭术没有问题,就怕他经验不足。 朱雀也默默注视着李邺,她希望李邺比自己差一点点,但又希望他能发挥出最高水平,心情着实很矛盾。 李邺的弓太老旧了,通身漆黑,其貌不扬,让猎鹰暗暗撇嘴。 骑手们都纷纷打听,这人是谁?程昌胤告诉他们,是李相国的孙子,众人这才意味声长地‘哦!’了一声。 李邺高高举起了右手。 “咚!咚!咚!” 急促的鼓声敲响了,李邺纵马疾奔,他左手执弓,右手从肩后抽出了一支箭,拉弓如满月,一箭射出,速度快如闪电,力道极为刚猛。 “咔!”一箭正中移动靶额头,力量强大,壕沟里的士兵把持不住,竟然一头栽倒。 “好箭法!” 陈玄礼和元素同时脱口赞道。 之前所有人的箭法都软绵绵的,虽然精准度都不错,但缺乏力道。 唯独此人力道刚劲,箭速疾快,颇有几分猛将的气质了。 “此人是谁?”陈玄礼问道。 元素虽然没见过李邺,但这个名字他知道,宇文嗣武就栽在他手上。 元素低声给陈玄礼说了两句,陈玄礼点点头,李林甫居然有这么一个骑射高强的孙子,倒是第一次听说。 裴旻则暗暗松了口气,这孩子有天生的灵性,短短五天时间,就能把马球和骑射融合得这么完美,简直闻所未闻,应该是朱雀心法的作用吧! 这时,李邺已经换成了右手执弓,右肩一甩,将箭壶甩到左边,左手抽出一支狼牙箭,在疾奔中张弓搭箭,他仿佛回到了水底,找到了那种丝丝水流的感觉,那种对细节把控得无以伦比的精准。 拉弓放箭,一气呵成,又一箭射中了移动木人靶的额头,木人靶倒下。 已经三十五分了,超过了猎鹰的三十三分,但还相差朱雀四分。 关键是第三箭,如果李邺依旧射移动靶,他排名就是第一了。 但这样的第一李邺不要,既然他已经压住了猎鹰,那么最后一箭,他就可以试一试百步射飞鸽。 在激烈的鼓声中,李邺已经换为左手执弓,抽出一支狼牙箭搭在弓弦上,双腿控马疾奔。 这时百步外扑棱棱飞起一只鸽子,李邺毫不犹豫张弓搭箭,一支狼牙箭闪电般射出。 其实他发现了一個机会,那就是鸽子刚刚飞起之时,动作会稍慢一点,也没有那么灵活。 一旦鸽子飞到半空,再想射中它,几乎就不可能了,除非是连环箭,抢先抓住鸽子的飞行轨迹,但射两箭是违规。 李邺就是要抓住鸽子起飞时那一瞬间的机会。 他的箭速比其他人快了近三倍,一眨眼,箭就到了鸽子眼前,鸽子意识到危险,想振翅高飞,但还是慢了那么一点点。 “噗!”一箭射穿了鸽子的身体,鸽子从空中落下。 四周顿时响起了一片欢呼声,太精彩的一箭。 连朱雀也忍不住鼓掌喝彩,美眸中闪烁着异彩,她心服口服了。 她心中暗暗思忖,只能再想别的办法把这家伙的铁木球杆弄到手。 这一箭李邺拿到了二十分,元素和陈玄礼同时决定,再给他加十分的力量分,能将木人靶射倒,力量足够强大。 总分达到六十五分,雄踞射手榜第一。 这个分数,莫说一群骑手望尘莫及,就连军队将领也未必能办到。 猎鹰就像被狠狠打了一记耳光,趁人不备,他悄悄的逃走了。 第一百一十二章 天命老人 裴旻的大帐内,李邺仔细打量朱雀给她的随身匕首,做工很精致,是一把牛角匕首,刀鞘和刀柄上镶满了各种宝石。 对李邺而言,这把匕首太小了,刀柄还不够他一把抓,更像一件装饰品。 最无赖之人便是猎鹰,这个混蛋已经无影无踪,还欠自己三百两银子,他居然不吭声了。 也罢,三百两银子先记在他帐上,以后连利息一起收。 这时,外面响起脚步声,李邺连忙把匕首揣进怀中。 裴旻陪同大将军陈玄礼走进了大帐。 李邺躬身行礼,“晚辈参见陈大将军!” 陈玄礼竖起大拇指赞道:“原来你就是飞鲨,难怪箭法这么高超,我见过你比赛,一百五十步居然能直线射球,我当时就在想,这人必然是一员骑射猛将,果然不出我所料。” “多谢大将军夸赞,晚辈实战经验还差得远?” 陈玄礼着实喜欢这孩子,不仅勇猛过人,关键是有头脑,射鸽时他就抓住了那一线机会,一般人根本看不到,只有细致入微的人才能发现机会。 “我是爽快人,公子给我一个痛快回答,想不想加入龙武军?” 陈玄礼动了爱才之心,才十四岁就这么强大,到了十八岁,必然会成为大唐的一员猛将。 李邺笑着摇摇头,“晚辈才十四岁,家人不会允许我入伍!” 其实陈玄礼也是说说而已,人家才十四岁的孩子,怎么可能入伍? “好!我再等你几年,等你十八岁时,我再亲自上门邀请!” “多谢大将军厚爱!” 陈玄礼还有事,先走一步。 裴旻将一身盔甲放在李邺面前,哑然笑道:“我都不敢告诉他,你只练习五天射箭,这是你的奖品,一套上等的鳞甲铁盔,我按照你的身材挑选,回头我派人送到你家里去吧!” 这个提议正合李邺心思,他拿着也是累赘,连忙笑道:“就麻烦舅父了。” “小事一桩,不用客气!” 裴旻又肃然对李邺道:“看来你的朱雀心术是练对了,今天射箭,那种力量感出来了,上次练习时还没有看到,这才短短几天啊!这才是先祖真正的朱雀心术,我们都走错了路,我没法再教你了,只能靠你自己去摸索,我就送你两个字,控制!” 李邺默默点头,朱雀心术的精锐就在于控制,只有学会控制力量,才能走得更远。 ....... 入夜,李邺从南面练武回来,已经快二更时分,他没有回自己大帐,而是直接来到钧天营,凭借他的天机牌,士兵一路放行,一直来到十六大帐。 十六帐已属于核心帐,占地约三亩,四周包围着营栅,名称虽然叫做十六帐,但实际上是由七座营帐组成,居住着烈凤和她的五名女弟子。 李邺在大帐前等了片刻,这时,朱雀快步走出来,“进来吧!师父在等伱。” 李邺走进营栅,歉然道:“这么晚,打扰你休息了!” 朱雀白了她一眼,“说这些套话做什么,跟来我!” 朱雀带着李邺向大帐走去,李邺想把匕首还给她,那把匕首太珍贵,至少价值几千贯,但他又说不出口,匕首还给她,恐怕她会翻脸,几次都开不了口,李邺最后只得忍住了。 朱雀进了大帐禀报,片刻,她掀开帐帘,“师父在里面,进去吧!” 李邺走进大帐,大帐内空空荡荡,什么都没有,只铺了地毯,烈凤瘦小的身体盘腿坐在地毯上。 “晚辈李邺参见前辈!” 烈凤看了他一眼,点点头,“难怪你能博豹,看来你的路是走对了!” 她缓缓道:“你先坐下!” 李邺在烈凤身边跪坐,烈凤小声道:“我要带你去见飞龙真人,见他之前,我要告诉你一些飞龙的秘密,这些都是天大机密,只有极少数人知道,朱雀也不知道,你不能告诉任何人。” 李邺点点头,烈凤又道:“首先你要知道,飞龙真人就是太上皇!” “太上皇?” 李邺一下子瞪大了眼睛,太上皇李旦不是在开元四年就驾崩了吗? 烈凤看了他一眼道:“开元四年,太上皇正式出家,离开凡尘!” 李邺若有所悟,点点头,“晚辈明白了!” “今天半夜,可能要给飞龙真人下葬,你也要参加,这是飞龙真人的决定。” 李邺拼命咬住嘴唇,没有问出来。 “你是他最后要见的人,我也不知原因,但你也不要告诉我,跟我来吧!!” 李邺心中堵得慌,他感觉自己要面对唐王朝最大的一个秘密。 飞龙居然是太上皇李旦,谁能想得到?他今晚就要死了,他又怎么知道自己今晚将去世? 李邺跟着烈凤走出大帐,慢慢走到河边。 他远远看见河边小桌前坐着一個白发苍苍的老者,宽大的道袍仿佛裹在一个孩子身上。 走到近前,只见老人痴痴盯着漫天星空,目光明亮,根本不像即将失去生命的老人,但李邺立刻意识到,这恐怕是回光返照。 烈凤向他合掌行一礼,又示意李邺坐下,她便转身走到远处。 李邺慢慢坐下,心中像打鼓一样,紧张得手心都是汗,这位老者就是唐睿宗李旦啊! 飞龙看了一眼李邺,嘴角露出一丝笑容,声音低微道:“贵妃说服了天子,你父亲获释了吧!” “感谢真人帮我!” “不是我帮你,是贵妃帮你,所以你也要回报她一次。” “真人请说!” 飞龙眯起眼睛缓缓道:“其实你是知道的,马嵬驿,你要救她一命!” 李邺蓦地瞪大了眼睛,震惊得嘴都合不拢,飞龙真人竟然和自己一样,也是…….. “你想不到吧!” 飞龙惨然一笑,“李旦驾崩,我又在他身上复活,出家为道,听烈凤说你在昏迷中妄言,说朱温篡唐称帝,我就知道我的接班人来了,我终于要回家了!” “是我导致前辈……离去?” 飞龙摇摇头,“这是天道,正如月沉日出,天道轮回!” “既然前辈要救贵妃,为什么不直接建议天子杀了安禄山?前辈身为太上皇,为何不阻止安史之乱发生?” 飞龙沉默片刻道:“李唐与我何干?” 这句话的语气中充满了刻骨的怨恨和不满,没有一点勘破人世间的超然,也不知他是不是在憎恨自己穿越得太晚,失去了登基为帝的机会。 “难道…..就只有我们二人?” 飞龙点点头,“我走后,你就孤独了,就像我孤独了三十三年,你也会一样。” “我能帮前辈什么?” “其实我只是想知道,最后是谁得了天下,朱元璋,还是陈友谅?” 李邺恍然,飞龙是元末明初之人,难怪他斗不过李隆基,始终无法翻身。 “最后是朱元璋夺取天下,建立了明朝!” 飞龙微微一叹,“果然是他!” “前辈是怎么来的?”李邺急问道,这也是他心中最大的谜团。 飞龙指了指面前,“就在这里,我失足坠入河中!” “前辈……” “不要妄想改变天道!” 飞龙重重喘息,“救贵妃就已是泄露天机,她曾救我一命,我无法救她,只能求你,求你…..你答应我?” 飞龙的生命力在迅速消退,目光渐渐黯淡,他用尽最后一丝力气,哀求地望着李邺,李邺点了点头,“我答应前辈!” 飞龙轻轻吐出最后一口气,慢慢闭上了眼睛,片刻,李邺伸手摸一下他的鼻孔,已经没有鼻息了。 一代奇人飞龙真人就此仙去。 第一百一十三章 鱼死网破 大火熊熊燃烧,飞龙衰老的身体被烈火吞没了。 只有五个人默默站在大火旁目睹他化为灰烬,大唐天子李隆基、贵妃杨玉环、高力士、烈凤和李邺。 李邺是第一次看见李隆基,他身材伟岸,目光阴沉,身体里带着强大的气机,果然有一种君临天下的气度。 他旁边便是贵妃杨玉环,李邺也是第一次见,她穿一袭素白宫裙,身材丰满而不失苗条,可惜她戴着面纱,看不见她的绝世容颜,可她就往那里一站,就是一幅绝美的画卷,那种骨子里透出的媚态,哪怕看不见她的面容,也能被她强烈诱惑。 李邺这时有一种明悟,飞龙想救杨贵妃,恐怕不仅仅是杨贵妃救他一命,而应该是他对杨贵妃也有一种思而不得的情愫,他由此极为怨恨李隆基,才说出了‘唐朝与他何干?’临终遗言。 李邺轻轻叹息,飞龙其实是一个失败的穿越者。 飞龙终于被烧成了骨灰,几名侍卫将他骨灰抬上船,一点点撒进了武亭川水,飞龙终于魂归故里。 恐怕这才是春狩的真正目的。 李隆基转身走了,从进来到离去,他始终没有看过李邺一眼,倒是杨贵妃走到李邺面前,深深向他施了个万福礼,这才跟随李隆基走了。 李邺默然接受了杨贵妃的行礼,想必飞龙对她说过什么? 只有高力士眼中露出惊惑不解之色,他也连忙跟着贵妃走了。 小河前只剩下烈凤和李邺二人。 “他的秘密,你什么都不要告诉我!” 烈凤低声对李邺道:“包括你的秘密,我也不想知道。” “但我出现在太上皇的秘密葬礼上,天子会怎么想?” “我告诉天子,你才是飞龙的传人,只有你练成了真正的朱雀心法。” “但这是裴家的心法?” “我告诉过你,我练的朱雀心法是错的,飞龙一直在寻找正确心法,我们试验了很多人,都失败了,只有你成功,所以飞龙视你为传人。” 虽然理由有点牵强,但李邺也没办法。 烈凤看出他的担忧,笑着安慰他道:“一个十四岁的少年,天子不会放在心上,有我在,定当保你无恙!” 有了烈凤的担保,李邺不安的情绪稍稍平静下来。 烈凤取出一只锦袋递给他,“这是飞龙真人留给你的。” 李邺接过锦袋又问道:“前辈是皇妃吗?” 烈凤摇了摇头,“我一直是他的贴身侍卫,也曾伺候他起居,算是他的侍妾吧! 他虽然研究武学,但他并不会武艺,我陪伴了他近六十年,开元四年后他便视我为妻,也视我为挚友。” “那前辈留在皇宫会不会危险?” 烈凤笑了起来,“天子从小就是我带大的,他的武艺也是我教的,玉真公主是我的大徒弟,我担心什么?” “那晚辈就放心了!” 李邺向烈凤行一礼,告辞而去。 烈凤望着他落寞的背影,轻轻叹了口气,她能理解李邺内心的孤独,和飞龙一样。 …….. 李邺独自一人在大营内缓缓而行,这时,他看见河上的小船,便走了上去,几名站岗士兵企图拦住他,李邺举起天机牌,士兵连忙退下。 李邺站在河边,默默看着几名侍卫将飞龙的骨灰撒进河中。 他想象得到飞龙这一世的不甘和憋屈,也体会得到他内心的寂寞,恐怕连烈凤也不知道他真正的秘密。 只是在临终的最后一刻,他才终于向自己敞开了心怀。 飞龙还有自己可以说两句话,但自己呢?自己的秘密又能向谁去诉说? 难道自己也要到临终之前,才会遇到下一个穿越者? 李邺默默站在河边,一直到即将要天亮之时,他才转身离去了。 …….. 天子御帐内,李隆基负手站在大帐前注视着长安方向。 父皇终于去世,让他长长松一口气的同时,心中却怎么也高兴不起来。 堂堂的太上皇驾崩,最后却像一個平民百姓一样被火化,骨灰撒进一条不知名的小河里。 这让李隆基心中很不舒服,那毕竟是他的父亲啊! 高力士在一旁小声安慰道:“陛下,飞龙真人是勘破天机之人,他宁可放弃陵寝,也要把武亭川视为自己的归宿,自然有他的天机玄妙,我们只要满足他本人的意愿,那就是对他老人家最大的尊重。” 高力士的安慰稍稍解开了李隆基的心结,他沉思片刻道:“朕倒想起一事,很多年前太上皇就曾对朕说过,他说武亭川是他的来处,也是他归处,他就是武亭川的龙,现在看来,果真如此,朕要下旨,将武亭川列为御河,不准许任何人在武亭川捕鱼!” “陛下明智!” 李隆基又问道:“那个孩子是谁?” “那个孩子叫做李邺,是李相国的孙子,他母亲是烈凤的后人,马球打得好,目前在老臣的天鹏马球队效力!” “你在替他说话?”李隆基似笑非笑地看着高力士。 “回禀陛下,老臣心中只有陛下的利益,老臣只是想说,无论飞龙怎么看重他,但他毕竟还是一个十四岁的少年,陛下可以关注他成长,但没必要把心思放在他身上。” 李隆基点点头道:“朕没有时间和精力关注他,你替我留意他就是了。” 李隆基之所以没有多问,是因为烈凤替李邺做了担保,他得给烈凤一个面子。 ……….. 武功县的一座大宅内,阿布思神情严峻地听取手下汇报。 这次阿布思进京特地带了两千亲兵护卫,防止安禄山对自己发难,不料朝廷不允许他这么多亲兵进京,甚至连京兆府都不能进入,责令他将亲兵驻扎在凤翔一带。 贿赂杨家说情没有成功, 走投无路的阿布思最终决定孤注一掷,趁春狩的机会偷袭天子,给大唐制造混乱和动荡。 春狩便是绝对的好机会,一旦成功,不但他能立足于丰州,甚至还能吞并朔方。 就算失败,他也能率族人北辙,去寻找新的栖息之地。 什么叫鱼死网破,这就叫鱼死网破! 阿布思看着桌上地图,他指着北面的一道山梁道:“这是哪里?” “这里叫铜人岭,背后有几道很大的沟壑,我们的弟兄就藏身在最东面的沟壑内,弟兄们已经做好准备,就等着叶护的命令!” 阿布思点点头,“等待最好的时机!” ……….. 三天的自由行猎期结束,第四天是正式行猎,除了女眷和宫人,其他官员和侍卫都要参加。 前一天晚上,军队将大量鹿群和一些大型野兽驱赶进了森林,人人摩拳擦掌,跃跃欲试。 行猎也要比赛,一般都是按照每支猎队计算成绩,前三天的自由行猎只算猛兽,今天算猛兽和鹿。 按照目前的排名,李邺所在的程家猎队排名第三,他们猎到一头金钱豹,抓捕两只小豹子。 排名第二是广平王猎队,猎到一头黑熊和三只野猪。 排名第一是独孤家猎队,猎到一头黑熊和一只豹。 天刚亮,人喊马嘶,一支支猎队开始出发了。 过了河,李邺和程家四兄弟便集中在一起商量。 程昌胤对众人道:“鹿群在西面,猛兽在北面山上,大家说怎么走?” 众人都望向李邺,李邺想了想道:“一兽顶十鹿,我建议去北面!” “去北山猎兽!”其他三名程氏子弟也激动起来。 “那就去北山!” 五人十匹马向北方奔去……. 莽莽的森林内,李邺一行一路向北,森林内参天大树林立,光线阴暗,无数的小动物生活在这里,但野兔、野鸡之类的猎物大家已经不感兴趣,那是给大家练手的,真正算成绩的猎物还是鹿和兽。 这时,一群数十只肥壮的梅花鹿从他们面前飞奔而过,众人大喜,纷纷张弓搭箭追赶。 李邺盯住最肥壮的那只鹿王,他头上的两支鹿茸足有半米长。 按照春狩规定,猎物中的值钱部分归猎杀者所有,按理,那只金钱豹的豹皮应该归李邺所有,但他让给程昌胤。 今天这支鹿茸他就不打算送了,他打算留给自己的家人。 李邺纵马疾奔,张弓搭箭,目光锁住了鹿王。 就在这时,一支狼牙箭‘嗖!’的一声,抢先射向鹿王。 第一百一十四章 猎场伏兵 抢先射出箭的是程昌辉,他也盯住了这头鹿王,他抢在李邺之前射出一箭。 程昌辉年仅十三岁,用的五斗弓,软了一些,加上他发箭匆忙,被鹿王轻巧一跳躲过。 这时,李邺的箭也到了,快如闪电,力道强劲,而且他预判准确,他判断鹿王一定会向右躲闪程昌辉的箭矢。 “噗!” 一箭射中鹿王的脖子,鹿王当即栽倒,李邺在奔跑中又连射三箭,射倒了三只肥鹿。 这当然不是他第一次射中猎物,他之前已猎获了数十只野兔和山鸡,从略有些生涩到渐渐熟练,已经能把马球和骑射融为一体,迅速越过了高手的界线。 连程昌胤都夸赞李邺骑射可排进天下名次,只是他不知道,李邺其实只进行了短短五天的强化训练。 当然,李邺对自己的骑射还很不满意,他奋斗的目标是裴行俨。 裴行俨能开三石弓,百步外一箭射穿五层铠甲,箭必入铁,这才是真正的超级高手。 五人一通疾射,射杀了九只大鹿,这已经是很不错的收获了,但他们无法带着大鹿北上。 李邺和程昌胤商量片刻,两人一致决定,让程氏三兄弟带着九只大鹿回去,他们二人继续北上。 但根本原因还是三人年级太小了,虽然他们只比李邺小一岁,程昌缔甚至只比李邺小几个月,但他们身高、体格都和李邺相差太远。 李邺已经能在马球场上和成年人对抗,而他们三人明显还是初中生的模样,体格单薄瘦弱。 程昌胤作为长兄,他当然不可能让三个兄弟跟随他北上冒险猎兽,正好射杀九只鹿,程昌胤便找到了绝佳借口。 三人不服从也没有办法,无奈,他们只得将九只鹿放在马匹上驮回去了。 “邺哥,鹿茸我会给你留好!”程昌缔远远喊道。 “多谢了!” 没有了三个小弟拖累,李邺和程昌胤精神抖擞,两人纵马向北面的铜人岭奔去。 ........ 铜人岭东西走向,长约数十里,高不到百丈,比较低矮,像一条巨蛇横卧在森林最北面。 铜人岭上森林极为茂密,生活着大量野兽,但骑马上不去,只能下马步行爬上去。 两人抵达山脚,又向东走了二十余里,依然没有发现任何猛兽猎物,此时已是中午,再没有收获只能打道回营。 “胤哥,你在下面等等我,我上去看一看。” 两人必须留一人看马,说不定有野兽盯住他们,两人都上去,马就危险了。 “当心一点,遇到大家伙不要莽撞!” “我知道!” 李邺挥挥手,沿着一条小路向山上攀去。 铜人岭西高东低,李邺上山的山梁只有二三十丈,尽管地势陡峭,但李邺凭借自己出色的身手,不到一炷香时间,他便攀到了山顶。 山顶上全是树木,一样遮蔽了他的视线,李邺索性又攀上一棵大松树,视野一下子开阔,周围数十里一览无余。 东面不远处就有一条沟壑,可以直接牵马越过山岭,但很隐秘,要到高处才能发现。 南面都是延绵不断的森林,一直延伸到远处的武功县,武亭川水像一条玉带,流淌在一望无际的森林之中,玉带东侧有大片的草地。 李邺还看到了数十里外的大营。 就在这时,东面数里外出现了滚滚黄尘,有不少人在纵马疾奔。 当骑马队伍奔过一段遮蔽视线的树林后,李邺看清楚了,一共有十几人在纵马狂奔,后面百步外还有大批骑兵在追赶。 后面骑兵张弓搭箭,竟然有人被射落下马。 李邺大吃一惊,他连忙攀下树,身形快如猿猴,以前所未有的速度向山下奔去,程昌胤就在山下的必经之路上。 “胤哥,快跑!” 李邺挥手大喊,这时,程昌胤也看见了远处尘土,他正搭手帘眺望。 程昌胤听见喊声,回头望去,见李邺几乎是连滚带爬地奔下山来,他们连忙催马向李邺奔来。 “阿邺,那边怎么回事?” 李邺奔上前,翻身上马道:“有人被追杀!” 程昌胤同样大吃一惊,急忙抽出长剑。 “是谁被追杀?” 李邺摇摇头,抽出一支箭搭在弓弦上,犀利的目光注视着越来越近的黑点。 只片刻,奔跑十几名侍卫已到数十步外,李邺看清楚了,是十几名侍卫保护着一名皇子在仓惶疾奔。 程昌胤忽然认出了为首皇子,蓦地瞪大了眼睛“是广平王殿下!” 李邺心中一凛,广平王他知道的,就是后来的唐代宗李豫,但广平王自己应该没有见过才对,怎么会这样眼熟? 李邺无暇思索,当即道:“我们上去看看!” 两人迎了上去,程昌胤迎上去挥手喊道:“殿下,微臣是程昌胤!” 广平王现在还叫李俶,后来才改名为李豫。 他远远见前面来了两名猎手,身穿武士服,左臂上扎有红丝带,这是行猎的标志,又听见对方喊是程昌胤,他顿时大喜,急喊道:“后面是反贼,快救我!” 广平王李俶遭遇的正是阿布思的手下,李俶的猎队目前排名第二,他为了夺取第一,天不亮就带着儿子李适以及三十名侍卫赶往北山搜寻大型野兽。 不料被阿布思派出的巡哨发现,对方主将当然知道广平王李俶重要性,当即派出一百余人伏击了李俶队伍,想活捉他们父子二人。 一番激战,侍卫死伤惨重,儿子李适被抓,李俶率领十几名侍卫杀出重围,仓惶逃命。 亲兵主将乌图思率领一百名骑兵紧追不舍,他们连续不断放箭,已经射杀了五六人。 这时,李邺已经抽出两支箭,他躲在一棵大树后面,冷静地盯着后面的追兵,他的目光犀利异于常人,一眼便盯住对方的将领,将领的盔甲和其他骑兵明显不同,其他人都在拼命追赶,只有他在挥手大喊。 李邺拉弓如满月,一百五十步外连续两箭射去,这一招是他的马球绝技之一,流星赶月。 不过他做了一点点修改,他看出骑马的主将是左撇子,用左手拉缰绳,他必然会本能向左偏,所以他的第二支箭略略向左偏了那么一点点。 箭如闪电,瞬间到了眼前,乌图思大吃一惊,他反应疾快,本能向左一偏头,这支箭擦着他的耳朵射过。 但乌图思做梦也想不到死神竟然藏在第一箭之后,当他发现后面还有一箭时,躲闪已经来不及。 “噗!”一箭正中咽喉,力量强劲,箭尖从后颈透出,他闷叫一声,仰面栽落下马,后面的群马收势不及,纷纷从他身上踩踏过去,几匹马摔倒在地。 李邺并没有收手,又连续十五箭射去,箭无虚发,箭箭射中追击骑兵要害,顿时一片人仰马翻。 主将落马阵亡,前面似乎有伏兵,骑兵们纷纷勒住战马,已无心再追赶。 有人大喊两声,士兵们收了尸体,纷纷调头撤退了。 这时,奔到百步外的广平王李俶又调头回来了。 虽然眼前的危机暂解,但他更担心自己被抓捕的儿子。 李俶已从程昌胤那里知道了李邺的身份,他上前抱拳行礼道:“感谢邺公子救命之恩!” 李俶的身形让李邺感觉很眼熟,他一开口,李邺立刻听出来了。 “你是....山猫?” 第一百一十五章 勇闯敌穴 李俶也吃了一惊,山猫是他在天鹏马球队打球的临时绰号,连自己父亲都不知道,对方怎么知道? 他仔细看了看李邺,忽然认了出来,低声道:“你莫非是飞鲨?” “是我!” 李俶大喜,上前拍拍李邺的胳膊,“老弟,你怎么会在这里?” “我是和胤哥一队的,想来北山猎个大家伙,没想到遇到了殿下,对方是什么人?” 李俶心急如焚道:“我也不知道是什么人?估计是想造反,他们把我儿子抓走了,我得去把儿子救回来!” 李邺连忙道:“我去试试看,殿下赶紧去通告天子,这帮人袭击春狩,目标一定是天子!” 李俶心中十分慌乱,早已经六神无主了,他见李邺十分神勇,十几箭便射退了追兵,心中对他不由有了期望。 他也担心父亲和皇祖父的安全,便听从了李邺的建议,叫来两名贴身侍卫道:“你们二人跟李公子去救小殿下,一切听从李公子的命令,救出小殿下,我有重赏!” 两人一起躬身道:“遵令!” 李俶又对李邺道:“老弟只管尽力就行了,实在救不回来我也会不怪你!” 李邺默默点头,简单收拾一下,要了十几把匕首,把自己马匹托付给程昌胤,便带上两名侍卫上山了。 程昌胤看得一头雾水,但又不敢多问,只得跟随李俶向大营方向奔去。 ....... 三人牵马翻过了低矮的山坳,李邺带着两名侍卫到了铜人岭的另一头,铜人岭的北面山峦起伏,远远望去,布满了一道道巨大的沟壑,这些沟壑都是极好的藏身之地。 “李公子,我们再向东面去一些吧!我们当时是在最东面遭遇到他们。” 两名侍卫都在二十岁左右,一个叫潘向英,一个叫罗金,京兆府人,两人身材虽然魁梧强壮,但又十分矫健灵活。 提建议的是潘向英,他见李邺年纪不大,多少对他的能力有点怀疑。 李邺摇摇头,一指西北方向的沟壑道:“我已经看见他们了,在那里!” 两人连忙顺着李邺手指方向望去,却什么都没有看见。 “耐心等!”李邺丢下一句话。 两人继续观望,过了好一会儿,只见一队一队骑兵从沟壑里出来。 两人顿时佩服万分,罗金问道:“李公子怎么发现他们的?” 李邺淡淡道:“山谷上方的石壁上藏着一个暗哨。” 两人还是没有看见,但这已经不重要了。 一队队骑兵飞奔而出,大约有一千八百人,为首大将是阿布思的侄子,也叫阿布思,大家叫他小阿布思。 他刚得到消息,乌图思被射杀,对方来了援军,无法再追赶。 小阿布思大怒,让对方逃掉,岂不是泄露了机密? 他将一群士兵大骂一通,尽管现在是中午,他也只能豁出去了,按照主帅阿布思的部署,他们应该是今晚一更时分偷袭大营。 小阿布思只能赌一把,或许对方还来不及部署,能杀他们一个措手不及。 一千八百骑兵风驰电掣一般沿着一条小道向东面的武亭川水疾奔而去,他们在武亭川水过河,然后从东面的草地一路杀下去。 潘向英和罗金一起向李邺望去,对方奔跑的速度太快,他们没有看清楚小王爷在不在对方的队伍中? 李邺摇摇头:“队伍中没有看见七八岁的孩子,已经还在山谷中。” 他们将马藏好,李邺纵身向山下奔去,潘向英和罗金连忙跟上。 他们时而奔跑,时而匍匐,山谷前面的岩壁上藏有一名哨兵,下方山岩下放着一把类似长刀的兵器,哨兵正在喝水吃干粮,没有注意到有人在悄悄靠近。 距离哨兵还有百步左右,李邺取下弓箭,抽出一支箭,张弓搭箭,一箭射向哨兵,他选的时机非常精准,哨兵正在仰头喝水。 “噗!” 一箭正中哨兵咽喉,哨兵扼住喉咙,一声也叫喊不出,一头从岩壁上翻滚下来。 李邺吩咐一声,“把他的盔甲和兵器给我,尸体藏起来。” 潘向英和罗金立刻冲上去,将尸体搬走藏了起来。 李邺奔上前,侧身向山谷内望去,山谷很像一個葫芦,入口出不宽,只有两丈左右,但山谷里面却是另一番天地,里面宽达数里,长十几里,有树林,有草地,甚至还有山泉和湖泊,还真是一处世外桃源。 这时,潘向英和罗金跑了过来,把盔甲递给李邺,潘向英将士兵的腰牌也递给李邺,惊讶道:“他们竟然是朔方军!” 李邺接过小铁牌,前面刻着‘朔方’二字,后面则是‘旅帅’二字。 这是他的身份牌,表示他是朔方军中的一名低级将领。 “他们应该是同罗部的胡人!” 罗金指着小铁牌左下方道:“这里有他们的标识!” 李邺只看到一个小小的狼头,他笑问道:“狼头就是同罗部的标识?” “狼头是突厥、回纥以及其他铁勒人的共同标识,但朔方军中有一支三万人的同罗军,他们的腰牌上就会有狼头标识。” 李邺心念一动,连忙问道:“是阿布思吗?” “首领正是阿布思!” 李邺想起了天宝后期阿布思叛乱,难道就是他们? 李邺已无暇多想,他迅速穿上对方的盔甲,这套盔甲还比较合身,他对二人道:“你们上山,我若救出小王爷,会抢一匹马冲出来,你们在谷口伏击追兵。” 二人连连点头,罗金跑去把哨兵的长兵器拿过来递给李邺,“公子会用吗?” 李邺接过长兵器,不由笑了起来,原来是一把三尖两刃刀,这不是二郎神的兵器吗? 他掂了掂,三尖两刃刀重约三十余斤,长七尺,也就是两米出头一点点,可劈可刺。 这个重量对李邺稍微轻了一点,不过能用。 三人兵分两路,潘向英和罗金攀上山梁,李邺则向山谷内奔去。 ....... 李邺小心翼翼走进山谷约一里左右,见左边是一片树林,他立刻向树林内奔去。 刚进树林,忽然听见头顶上有人大声喝问,说的是草原胡语,他听不懂。 一抬头,只见前面两棵大树上,各蹲着一名士兵,手持弩箭,对准了他,原来这里有第二个哨岗。 两名同罗士兵见李邺穿着和他们一样的军服盔甲,还以为他也是自己的同伙,如果李邺直接走进山谷倒也罢了,偏偏李邺又向他们藏身处奔来,更加引起他们的怀疑。 李邺听不懂他们的喝问,他们语气愈加严厉。 这时,李邺把三尖两刃刀放在地上,把弓箭和战刀都放在地上,又向他们出示腰牌,也放在地上,然后举起手后退几步。 两名同罗哨兵对望一眼,为首之人给对方使个眼色,另一人放下弓弩爬下树。 李邺忽然一个侧翻,手中两道寒光射向树上的士兵,士兵大惊,手中弩箭射出,箭矢嗖地插在地上,却射了个空。 与此同时,两把飞刀一左一右射进了他的胸口,士兵惨叫一声,从树上栽落。 正在爬树的士兵惊得从树上落下,他刚要爬起拔刀,又一道寒光瞬间射来。 “噗!”飞刀从他的额头射入,直没至刀柄,士兵瞪大眼睛,仰头摔倒。 第一百一十六章 杀人救人 虽然李邺已经远程射杀了不少人,但毕竟比较远,感受不到那种杀人的气氛,而此时,就在一丈内他连杀两人,强烈的血腥之气扑面而来,他才意识到自己杀人了。 可他非但没有第一次杀人的恐惧,反而有一种说不出的快感和兴奋,这种快感让他也暗暗心惊,难道自己骨子里就隐藏着杀人噬血的基因? 呆立片刻,李邺把两名哨兵尸体拖到旁边一条沟壑里,用树叶掩埋。 他稍微收拾一下,把对方的四把匕首收入囊中,这下他有二十把匕首,虽然比较沉重,但对他不算什么? 李邺继续沿着树林向山谷深处奔去。 大约奔出七八里,李邺终于发现了同罗军,在一片很大的草地上,大约有二十几顶帐篷,看不出有多少士兵,但在大帐外面活动的士兵至少有五六十人。 不过找到李适并不难,李邺藏身在树林中仔细观察,他的目光最后锁定了最北面的一顶大帐,这座大帐被十四名士兵严密看守,门口还站着两名士兵。 李邺观察片刻,他确定对方是看守而不是保护,从士兵的态度就能看出,门口的两名士兵不停向里面探望,这就显得很不尊重。 如果是大人物,他们不敢这样方式,只有抓捕的要犯才会这样警惕。 也不知道大帐内的人是不是李适?李邺此时也只有赌一把,他不可能拖到晚上,对方极可能会紧急撤退回来。 他必须立刻下手,把人救出来。 李邺迅速估算一下,他需要在最短的时间内干掉十四名士兵,用飞刀可以办到。 李邺的原计划是骑马逃走,赶在对方没有完全反应过来,冲出山谷,但问题是马在哪里? 他又观察片刻,很快便发现了马迹,距离目标大帐约十几丈外,一顶大帐内全是马匹,其中一匹马还拴在门口。 李邺迅速规划了一下逃跑路线,又将脸上弄点土,这才提着三尖两刃刀大摇大摆向大帐走去。 两名看守开始没有把李邺放在心上,但见他距离大帐越来越近,两人顿时警惕起来。 这时,李邺却折道向南走,仿佛只是路过,这一瞬间他看清了大帐内的情况,中间有一根木柱,一名头戴金冠,身穿明黄色武士服的少年被反绑在柱子上,没错了,就是自己要找的李适,只有皇族才能穿明黄色。 李邺背对两名士兵蹲下,把三尖两刃刀放在地上,两名看守喊了起来,让他赶紧离开。 李邺忽然一个后空翻,两道寒光从他手中射出。 速度实在太快,简直就是迅雷不及掩耳,两名士兵还没有反应过来,两柄飞刀精准射穿了二人的咽喉。 两名士兵扼着喉咙倒地,李邺如狂风一般冲进大帐,两把飞刀射出,飞刀射穿了羊皮大帐,东面两名士兵惨叫栽倒。 他们的身影隐隐落在羊皮帐上,正好被李邺射杀。 绑在木柱上的李适瞪大了眼睛,他也见过不少侍卫练飞刀,但没有任何侍卫的飞刀能有眼前之人强悍。 快、准、狠,飞刀速度实在太快,寒光一闪就到眼前了,一点反应的余地都没有了。 李邺一个前滚翻上前,三尖两刃刀一挥,切断了绳索。 “自己解开!” 李适手忙脚乱解开身上绳索。 李邺则蹲在地上,手中飞刀如一道道寒光射出,每一道寒光就有一名帐外的士兵惨叫倒下。 羊皮帐太薄,士兵奔跑的身影都清晰印在羊皮大帐,但他们却看不见帐内的情形,这就给每个帐外士兵带来了致命的危险。 只瞬间,李邺射出了十把飞刀,加上之前的四人,看守大帐的十四名士兵全部被飞刀射杀,如火纯青的飞刀技术看得李适目瞪口呆。 “我们走!” 李邺拉着李适便向大帐东面奔去,挥刀上下左右劈砍,‘嚓!嚓!’羊皮大帐被三尖两刃刀划了一个大十字,两人一前一后冲出了大帐。 李邺目标明确,直扑十几丈的战马大帐,李适显然也练过武艺,紧紧跟在李邺身后。 有人大喊一声,右边大帐冲过来两名同罗士兵,手持长矛,企图拦住他们去路。 李邺毫不迟疑,从右肩刀鞘内连拔两把飞刀,两道寒光一闪,两名士兵面部被锋利的飞刀插入,仰面倒地。 战马的大帐内也冲出三名同罗士兵,他们是看守战马的士兵,手持战刀向李邺扑来。 李邺飞刀已经不多了,又是三把飞刀射出,三名同罗士兵仰面倒地,都是脑门中刀,飞刀速度太快,他们根本反应不过来。 远处喊杀声大作,所有同罗士兵都冲了过来,但他们的目标首先是关押要犯的大帐。 李邺带着李适冲到了拴在外面的那匹战马前,李邺一刀斩断了缰绳,一把李适托上战马,自己也跳上战马,他又抽出一支火折子,点燃了一只火把,扔上了大帐顶部。 “他们杀来了!”李适惊得大喊。 李邺一回头,只见数十名士兵在数丈外向他们杀来,有士兵蹲下举弩瞄准了他们。 “驾!”李邺双腿一夹战马,战马开始奔跑起来。 十几弩矢呼啸着射来,力道强劲,李邺挥动三尖两刃刀格挡弩矢,他在水底能感受到千万条水流,在战场上他也能敏锐感受到射向他的气流。 这其实也是历代猛将能够挥舞兵器格挡箭矢的原因,有时候他们看不见,但他们都能感受到箭矢破空的声音和气流。 ‘叮叮当当!’ 十几支射向他的弩矢被他精准击落。 李适也发挥了他的作用,他拉着缰绳,控制方向,大声吆喝战马,“驾!驾!” 战马疾奔,两人合骑一匹马向东飞驰奔去。 这就是李邺规划的路线,他点燃了养马大帐,把敌军吸引过来,他则反其道向山谷外逃走。 但并不是说没有危险,危险依旧存在,他们刚奔出数十步,一左一右又杀来两名同罗士兵,他们举矛狠狠向李邺刺来。 李邺只剩下一把飞刀了,左手一甩,一道寒光闪过,飞刀刺穿了士兵的额头,同罗士兵惨叫一声,仰面栽倒。 这时,另一名士兵的长矛即将刺中李邺,李适急得大喊:“当心!” 李邺却不慌不忙,右手用三尖两刃刀向外一挑,反手又一刀向对方劈去。 李邺苦练的朱雀心术在这一刻表现得淋漓尽致,看似简单的两个动作,却快得无以伦比,对方完全躲闪不及。 “噗!”同罗士兵半個天灵盖被削掉,脑浆四溢。 李适吓得闭上了眼睛。 “殿下坐稳了!” 李邺发现后面有二十几名骑兵追了上来。 他将三尖两刃刀横在鞍桥上,双腿控马,从身后取下弓箭,扭身张弓搭箭向身后追兵射去。 一百五十步的远射,箭如闪电,为首追兵被一箭射中胸膛,翻身落马。 李邺又连珠办射出五箭,箭无虚发,又有五名士兵射中落马。 后面追兵纷纷射箭还击,李邺挥舞三尖两刃刀格挡箭矢,李适虽然只有八九岁,但他骑马已经颇为熟练,不断加快战马速度。 双方在追赶中互相射箭,李邺箭法犀利,箭无虚发,每一轮连珠箭就有五六人被射中落马。 李邺的马匹冲过了谷口,后面十几名同罗骑兵紧追不舍,就在这时,从山梁上方滚下来两棵粗壮的大树,同罗骑兵措手不及,被砸翻了五六人,后面骑兵纷纷勒马。 等他们搬开大树,冲出谷口,李邺的战马已经无影无踪。 第一百一十七章 封官加爵 在过来之前,李邺三人便已安排好退路,他们发现一条可以牵马上山梁的小路,李邺没有向东走,而是直接牵马进了山坳。 在山上,潘向英和罗金赶来碰头了,他们当然也发挥了作用,他们找到两棵同罗骑兵砍伐的大树,正好用这两棵大树阻断了追兵。 两人看见了李适,忍不住喜极而泣,李适躬身向李邺行礼道:“请问恩公尊姓大名,今蒙恩公救我,李适感激不尽!” 李邺笑道:“我和你父亲一起打马球,他应该给你说过,” 李适顿时恍然,“原来恩公是.....” 对方当然不是猎鹰,猎鹰李适认识,那只能是飞鲨了,父亲给他说过,飞鲨是李林甫的孙子。 李邺看了看天色笑道:“我们走吧!” 三人牵着马匹穿过了山梁,进入了南面的茫茫森林之中。 ....... 阿布思的亲兵没有追上广平王李俶,就注定了他们的失败。 一千八百名同罗骑兵距离大营还有十几里,便遭到了一万龙武军的迎头痛击,一千八百名同罗骑兵拼死搏杀,怎奈兵力相差悬殊,同罗骑兵寡不敌众,死伤大半,小阿布思率领百余人杀出重围逃走。 御帐内,天子李隆基愤怒异常,负手在帐内来回踱步。 太子李亨、广平王李俶、内侍监令高力士、右相李林甫、左相陈希烈,还有龙武军大将军陈玄礼,都默然站在一旁。 “朕待他不薄,他就是这样回报朕?他到底想做什么?杀了朕,再来一次五胡乱华?” 大家都感受到了天子出奇的愤怒,或许是天子登基至今第一次遭遇死亡的危险,所以才难以接受。 高力士劝道:“陛下息怒,阿布思就算有异心,但他没有这个能力也枉然,才两千人,他们翻不了天!” 李隆基重重哼了一声,“要不是皇孙偶然遭遇到他们,他们会晚上来偷袭,谁能想得到?朕不敢想象,那时伤亡会有多惨重?” 太子李亨连忙道:“启禀父皇,这次广平王也是侥幸逃脱,多亏得到救援,否则也难逃对方追击!” 李隆基看了一眼李俶道:“你把当时的情况详详细细再说一遍!” “孙儿遵命!” 广平王李俶便详细汇报了自己带着儿子和侍卫前往北山行猎,遭遇到对方的袭击,孙子被抓,侍卫死伤大半,自己眼看被追上,遇到程昌胤和李邺救援,尤其李邺武艺高强,射杀了追兵主将,追兵才停止追击撤退。 李隆基知道程昌胤,程家的嫡长子,广宁公主的意中郎,自己也在考虑把他招为驸马。 但这个李邺又是谁? “这个李邺是何人?” 李林甫心中一跳,连忙躬身道:“陛下,他是老臣的孙子!” 李隆基点点头,“爱卿还有如此武艺高强的孙子?” “回禀陛下,老臣的孙子基本上都是平庸之辈,只有他武艺高强,比较有出息。” 广平王李俶又补充道:“回禀皇祖父,李邺带着两名侍卫去救适儿,不知现在情况如何?孙儿心中着实担忧!” 李隆基眉头一皱,问陈玄礼道:“大将军的意见呢?” 陈玄礼躬身道:“回禀陛下,李公子箭法超群,微臣很佩服,但毕竟单枪匹马,微臣认为应该由龙武军去救,会更可靠一些!” 高力士摇摇头,“军队容易暴露,一旦这些草原胡人守不住,就怕他们会同归于尽,人质处境就危险了。” 李俶叹口气,“孙儿也是担心他们会狗急跳墙,才同意李邺去营救!” 就在这时,外面有人喊道:“奉节郡王回来了!” 奉节郡王就是李适,李俶听说儿子被救回来了,激动万分,他向皇祖父告罪一声,连忙奔出大帐,众人也纷纷跟了出去。 趁这个机会高力士低声对天子道:“李林甫这个孙子和广平王都在老奴的天鹏马球队打球,所以他们认识!” 高力士太了解李隆基,如果不解释清楚,天子的心中会有刺,‘广平王怎么会认识李林甫的孙子?广平王和李林甫又是什么关系?’ 李隆基点了点头,“朕知道了!” “其实陛下也见过他!” 李隆基一怔,“朕几时见过他?” “陛下,他就是飞龙真人葬礼上的那個少年!” “原来是他!” 李隆基眼睛微微眯成一条缝,缓缓点头,“朕倒是真想见见他了。” ....... 不多时,李适被父亲李俶带进御帐,李适跪下大哭,李隆基心疼地把重长孙搂进怀中,连声安慰他。 “能回来就好,适儿不会再有危险了,” 太子李亨在一旁道:“适儿,你给皇曾祖说说,怎么脱险的?” 李适点点头,便将李邺怎么潜入大帐救他,用飞刀干掉了十几名看守士兵,他们二人又怎么抢了战马,一路拼死杀出了山谷……. 李适说得绘声绘色,众人却听得惊心动魄,一个十四岁的少年孤身闯入敌穴,单枪匹马干掉数十人,救出了奉节郡王,这可不是一般人能做得到。 这不光是武艺高强,而且极有智慧,比如点火烧马帐把同罗士兵引过去。 李林甫更是紧张得心悬在嗓子上,这可是皇重长孙,万一被箭矢射中,罪孽就深重了,这孩子太冒险了。 重孙被救回,李隆基心情大好,捋须道:“宣李邺来见朕!” 片刻,侍卫带着李邺走进御帐,李邺跪下行大礼参拜,“小民李邺参见皇帝陛下!” 李隆基点点头,“李少郎平身!” 李邺站起身,众人眼前一亮,才十四岁,长得这么高大强壮,难怪能杀数十人突围。 李邺来到这个时代已经有近半年了,这半年间他又长高了五厘米,按照后世的标准,已经到一米七八了。 不仅身高,体格也强壮了不少,看起来和成人没有区别。 “李少郎能救回朕的重长孙,不仅勇气过人,武艺高强,智谋也可圈可点,更值得朕嘉奖,朕封你为宣节校尉,赐武功县子爵,赏银一万两!” 李邺连忙躬身行礼,“谢陛下厚赏!” 李隆基又对太子李亨道:“李少郎救了皇儿的长孙,你也表示一下吧!” “儿臣遵旨!” 李亨想了想对李邺道:“我有一口名剑,名青龙,赠给少郎,感谢少郎对我长孙的救命之恩!” “谢太子殿下赐剑!” 李邺再次行一礼,退了下去。 这时,李隆基下旨道:“反贼未尽,取消春狩,明日返回长安!” 听起来好像是因为有反贼骚扰,春狩不再安全,所以取消春狩回长安。 但李邺却心知肚明,这次春狩的真正目的是为飞龙安排后事,天子出巡必须要有一个借口,那么春狩就是最好的理由。 秘密送走飞龙,天子此行的意图就达到了,安全问题就成了他提前结束春狩的最好借口。 李邺回到大帐,程家也在烧烤庆祝,程昌胤虽然没有封官加爵,但他得了另一种奖赏,天子已正式表态,招程昌胤为广宁公主的驸马。 李邺到来,立刻被程若冰请到了主位上,李邺再三推迟不掉,只得坐下。 程若冰亲自给李邺倒了一杯酒,笑道:“李公子是有福之人,若不是李公子救下广平王,圣上不会最后下决心招昌胤为驸马!” 李邺回头望向程昌胤笑道:“胤哥成驸马了?” 程昌胤抱着头叹息道:“我并不想!” “这由不得你!” 程若冰瞪了他一眼道:“事关家族利益,你必须服从。” 李邺哑然失笑,这小子装得很像,他献小奶豹讨好公主的时候,自己可是在旁边看着,他哪里不想? 程昌胤成为驸马确实是程家向权力中枢靠拢的一件大事,唐朝开国的功勋世家底蕴不够,几代之后,子孙几乎都远离了权力中枢。 像秦琼的后人、尉迟恭的后人基本上没落了,而程咬金家族混得不错,孙子程伯献当上右卫大将军,程伯献的儿子程若冰和程若水都还是五品官员,到程昌胤这一代,如果没有被招为驸马,那么最多也就当小武将或者县官,程家也将走向没落。 但程昌胤当上驸马,那就意味着程家成为外戚,程家的上升空间又被打开了,对整个家族的前途而言,当然是天大的好事。 程若冰又笑问道:“听说贤侄也封官了?” 李邺笑着点点头,“我也不知是什么官,一个是宣节校尉,然后封武功县子爵,世叔给我解释一下。” “不错!居然是实职,宣节校尉是正八品上阶的武散官,对应的官职应该是翊卫或者太子勋卫,就看兵部会不会给你补上这个缺。” “那子爵呢?” 程若冰捋须笑道:“子爵可不简单,它虽然只比男爵高一级,但它是正五品,代表着一种地位,这么说吧!就算县令见到贤侄,也要恭恭敬敬行礼。” 这时,一名家丁快步走来,在李邺身边低声道:“四十八郎,相爷请你过去。” ………. 第一百一十八章 泄露机密 李林甫负手在自己的大帐内来回踱步,今天发生的事情让他心中颇乱。 他的一个孙子居然被天子直接封官加爵,这是他从来没用遇到过的,且不说天子的做法有点违规,天子可以赐爵,但封八品小官不是天子的事情。 这个小小的违规可以不提,也不重要,重要的是天子的做法让李林甫看不懂。 他太了解天子李隆基,李隆基绝不会当场封官加爵,就算立下再大的功劳,他也一定会把对方了解透彻后,才下旨封官加爵。 天子完全可以过两天再下旨加封,但今天,天子张口就封李邺为宣节校尉,加武功县子爵,难道他已经了解过李邺? 李林甫感觉很不安,事出反常必有妖,自己这个孙子背后必然还有很多秘密是自己不了解的。 这时,家丁在门口禀报,“启禀相爷,四十八郎来了!” “请他进来!” 片刻,李邺快步走进大帐,跪下向祖父行一礼,“孙儿参见祖父!” 李林甫见孙子拿着一只很大鹿茸,呵呵笑道:“这鹿茸是.....” 李邺把数十斤重的鹿茸拎过来笑道:“这是孙儿猎到的,献给祖父吧!” 李林甫饶有兴致上下打量鹿茸,又掂了掂重量,“这有三十多斤了吧?” “有三十五斤!” “我这辈子见过最大的鹿茸是二十斤,还是天宝二年天子赏赐我的,我一直珍藏在府库里,没想到还有三十五斤的鹿茸,你有这个心,祖父很高兴,回头我也送一些滋补品给你母亲和大娘。” 李林甫又让李邺坐下,祖孙二人像朋友一样,面对面坐在小茶桌前。 李林甫给他倒一杯热茶,笑问道:“程家那边今天很热闹吧!” 李邺点点头,“他们都在庆祝程昌胤为驸马!” “是啊!一旦程家出了驸马,首先得益的就是程若冰,估计他要升为太子宾客了。” 沉默片刻,李林甫又问道:“你之前和天子见过吗?” 李邺想了想道:“有一个秘密,我承诺过不告诉任何人,但我可以告诉祖父!” “你对谁承诺的?”李林甫试探问道。 “烈凤!” “你说吧!我不会再告诉任何人。” 李邺蘸了一点茶水,在桌上写了一行字,‘飞龙就是太上皇!’ 李林甫腾地站起身,盯住桌上的一行字,像见到鬼一样。 怎么可能?太上皇在开元四年驾崩,但一转念,他忽然又想起很久以来的一個传闻,太上皇并没有死,而是出家了,桥陵只是一座衣冠墓。 难道传闻是真的吗? 李林甫又慢慢坐下,目瞪口呆地看着桌上的字,好一会儿才盯着李邺道:“你怎么知道?” “飞龙去世了,前天晚上,烈凤把我叫去,我第一次见到飞龙,也是最后一次,半个时辰后,他就是去世了,火化后把他的骨灰撒进了武亭川水。” 李林甫轻轻地捏着额头,孙子告诉他的事情太让他震撼了,先是飞龙就是太上皇,紧接着太上皇又驾崩了,这意味着什么? 李林甫心乱如麻,他也不知道这意味着什么? 李邺又安抚祖父道:“虽然事情让人很震惊,但其实也没有什么?飞龙真人只是一个不问政事的老道士,他的天命到了,临终遗言就是火化后,骨灰撒入武亭川,所以才有这次春狩。” 李林甫努力让自己平静下来,又问道:“最后参加葬礼有多少人?” “一共五人,天子和贵妃,高力士,烈凤和孙儿。” “太子也没有参加?” 李邺摇摇头。 这就对了,李林甫早就看出来,天子迟早还会换太子,那么飞龙去世,天子竟然没有让太子出席丧礼,也就说明太子也不知道飞龙就是太上皇。 这就是一个旁证,证明天子心中还是要换太子,否则这么重要的事情,他不会不告诉太子。 想通了这一点,李林甫又问道:“飞龙找你做什么?” 李邺摇摇头,“我不知道,或许和我练的心法有关。” 李林甫眉头一皱,“应该不是那么简单!” 虽然不知道飞龙为什么看重自己的孙子,但有一点李林甫确认了,天子对李邺封官加爵,很大程度上是因为飞龙,而不完全是救出奉节郡王那么简单。 “祖父觉得我这次封赏不妥吗?”李邺又问道。 “那倒不至于!” 李林甫笑道:“一个小小的宣节校尉和子爵不会有什么问题,我只是觉得天子和以往表现不同,天子从来不会当场封赏,我在想是不是和我有关?现在看来,应该是飞龙的缘故。” 李邺想了想道:“孙儿再给祖父提一个建议!” “你说!” “就是关于同罗部,这是一个机会,祖父态度要强硬、积极,一定要彻底拔出这个隐患,如果有必要,祖父甚至可以亲自赶赴朔方,孙儿的意思,一定要让通过这件事让天子看到祖父的价值!” 李林甫捋须点头,孙子的建议和他想到一起去了。 ....... 次日一早,春狩提前结束,大队人马开始拔营启程,但由于很多人家的马车还没有过来,返程就显得狼狈了很多。 各种物品暂时不带走,留一个人看守,其他女眷则挤坐一辆马车,侍女仆妇等下人只能步行。 队伍走得很慢,大家都跟得上,走了几十里后,马车陆陆续续从长安赶来,大家又重新上了马车,浩浩荡荡前往长安。 李隆基的临时御书房是一辆极为宽大的马车,里面陈设俨如房间,奢华而舒适。 马车内,天子李隆基、右相李林甫,左相陈希烈,还有太子李亨,以及内侍监令高力士等五人坐在一张大桌前。 “朕刚刚得到消息,阿布思昨天中午从武功县向西逃走,应该是想逃回朔方,他是否逃走不重要,重要的是我们该怎么处置朔方同罗部,之前朕想把同罗部迁到幽州,就是担心他们会坐大,成为中原的祸患,现在看来,这个担心并不多余,大家都说说吧!我们怎么善后?” 李隆基看了一眼李林甫道:“李相国先说一说!” 李林甫欠身道:“回禀陛下,微臣的态度很明确,一定要杀一儆百,彻底剿灭同罗部,如果不灭同罗部,会有更多的阿布思出现。” 陈希烈一向是李林甫的跟班,李林甫说什么,他就说什么,他也连忙道:“微臣完全赞同李相国的意见,在剿灭叛逆当头,切不可有妇人之仁。” 两名相国的表态让李隆基很满意,阿布思居然借春狩刺杀自己,首先就让他无法容忍了,他缓缓道:“犯我大汉者,虽远必诛,大唐也是一样,不管阿布思逃到哪里,也一定要将其诛灭!” 李隆基说出这句话,就算定性了。 这时,太子李亨在一旁道:“父皇,儿臣也想说两句!” 李隆基点点头,“皇儿请说!” “启禀父皇,儿臣现在很担心朔方,年初张齐丘率两万四千朔方军南下和吐蕃作战,现在朔方一带兵力仅一万余人,而同罗军有骑兵三万余人,一旦阿布思大举南下朔方,恐怕朔方难保,如果他再勾结吐蕃,双方南北呼应,朝廷想收复朔方也不容易了。” “那你依你的意见如何?” “孩儿有两个方案,首先朔方军要返回灵州,但恐怕兵力不足,可以命令安思顺率领河西军支援朔方,或者朝廷出兵,派一支军队从长安出发,直接支援朔方!” 李隆基缓缓道:“两个方案都不错,让朕考虑考虑吧!” 第一百一十九章 飞龙遗物(上) 太子李亨回到了自己的马车,他有点心事,在马车里沉思片刻,便派人侍卫去把广平王李俶找来。 不多时,李俶骑马奔至马车旁,躬身道:“孩儿向父亲请安!” 李亨拉开车窗,半晌道:“我记得听你说过,和你一起打马球的飞鲨是李相国的孙子,是这个李邺吗?” “回禀父亲,就是他!” “他很被李相国看重?” “孩儿听高翁说,李相国已把他视为自己的传人!” 李亨点了点头,从旁边取过青龙剑递给儿子道:“这是你皇祖父要我感谢李邺的心意,你替我把它交给李相国。” “孩儿可以直接把它交给李邺!” “不!要把剑交给李相国,让他转交给自己孙子,我们不能越过李相国。” “孩儿明白了!” 李俶接过宝剑道:“孩儿先去了。” “去吧!” 李俶行一礼走了。 李亨关闭了车窗,陷入沉思之中。 他今天才知道,李林甫的孙子居然和程家在一起。 如果只是普通的孙子也就罢了,偏偏是李林甫最看重的孙子。 这就有点不同寻常了,李亨隐隐感觉到李林甫在向自己表达某种态度。 李亨当然对李林甫恨之入骨,天宝五年的韦坚案,天宝六年杜有邻案,差点逼得李亨上吊。 这两年李林甫开始走下坡路,已经不在打压李亨,李亨的日子算是好过一点,但两个月前,李亨忽然得到一个消息,贵妃恐怕要抱养一子。 这个消息便让李亨心中恐惧起来,父皇很有可能又要重立太子,效仿当年汉武帝晚年弑太子,这两个月李亨一直在惶惶不安中生活。 这时候李林甫对自己态度忽然有了一种微妙的变化,李亨立刻捕捉到了,他当然也知道李林甫是因为杨家上位而害怕罢相。 李亨自然会产生遐想,会不会是李林甫想和自己联手对付杨家? 李亨虽然一度痛恨李林甫害他妻妾,但和自己的太子之位相比,妻妾又不算什么了。 在保太子之位的微妙时刻,如果能得到李林甫的支持,李亨当然求之不得。 所以李亨也决定利用赐青龙剑的机会向李林甫的示好稍稍回应一下。 ........ 黄昏时分,浩浩荡荡的队伍抵达了长安,大队在西城外分道扬镳,天子和皇族在军队护卫下,从城外回皇宫。 而百官的队伍则直接进金光门各自回府。 李邺和程家告别,来到祖父李林甫的马车前,他打個招呼就要回去了。 李林甫笑眯眯把一口剑递给他,“这是太子赐给你的青龙剑,是一口宝剑,收好吧!” 李邺接过宝剑躬身行礼,“感谢祖父!” 李林甫点点头又道:“明天这个时候,你到我书房来,有件重要之事,祖父要和你商量一下!” “孙儿一定到!” 李邺再次行一礼,转身便离去了。 旁边其他几名李林甫的儿孙望着李邺远去,心中着实不是滋味,他们都知道李邺被封为武功县子爵一事,要知道这是他们家族除了父亲之外的唯一爵位。 就连长子李岫都没有得到爵位,偏偏被一个庶孙得到了爵位,让他们情何以堪。 李林甫狠狠瞪了几名儿孙一眼,不满道:“连一头鹿都没有猎到,还叫什么春狩!” 虽然春狩被临时打断,但最后的名次还是排出来了,程家狩猎队因为猎到八只鹿和一头鹿王,名次一举超过了一无所获的广平王队,获得第二名,赏绢一千匹。 程家把五百匹分给了李邺,当然,现在还没有拿到,要过两天宫里才会拨付出来,连同李邺的一万两赏银一起。 几个子孙满脸羞愧,低头不语,只有老四李岷盯着李邺背影,眼中闪过一丝难以察觉的怨毒之色。 ........ 天擦黑时,李邺回到了家,裴三娘和木大娘大喜,她们都没想到李邺会提前回来,木大娘连忙端来饭菜。 李邺也着实饿坏了,一边大口吃饭,一边简单讲述春狩的情况。 他也说到了阿布思叛乱一事,只是简单提到自己救下了广平王,没有提及李适之事,害怕两人担心。 可就算这样,裴三娘和木大娘还是纠心不已,她们在边疆生活多年,都知道战争可不是儿戏,稍不留神就会丢了小命。 “娘,我现在可是正八品宣节校尉,还封了子爵,天子御口亲封,说不定你还能得到诰命。” “去!我才不稀罕什么诰命,你把那一万两银子交给我才是正经。” 儿子被赏赐一万两银子,让裴三娘喜出望外,在她看来,银子可比诰命头衔实在得多。 “要过两天吧!到时候会有人送来。” 李邺又把青龙剑摆在桌上,“娘看看这口剑如何?” 裴三娘接过宝剑,从外表看是很普通的鲨鱼皮剑鞘,很低调不彰显,但当她拔出剑,顿时一股寒气扑面而来。 “好剑!”裴三娘脱口而出。 她慢慢拔出剑,愣住了,这不是剑,而是一把横刀。 “邺儿,这不是剑,是一把横刀!” 李邺接过横刀,重二十斤左右,是一把重刀,用乌兹钢打造,非常厚实,一边开刃,另一边是厚背,确实是刀。 难道太子搞错了? 底部刻着‘青龙’两个小篆,剑柄还有铸造者之名,九鸦,原来是名匠张九鸦铸造的青龙横刀。 李邺大概也猜到,唐朝的横刀具有剑的功能,可劈可刺,所以把它称为剑也不是不可以。 李邺取了八枚铜钱叠放在桌上,一刀劈下,他力道控制得极为精妙,八枚铜钱被一劈为二,但桌子却不伤分毫。 真是一把削铁如泥的好刀。 李邺顿时爱不释手,这是一把重刀,他单手使用正合适。 “这锦袋里是什么?” 裴三娘又从他的皮袋中找出一只锦袋。 “是一张太平坊的地契,一座占地三亩的小宅。” 裴三娘有点震惊了,太平坊的三亩地契,那是寸土寸金的地方,亩价上万,三亩宅岂不是要三万贯了。 她开始沉不住气了,紧张问道:“邺儿,这是谁给你的地契,宅子是送给你的吗?” “这是一个去世前辈送我的,是他的隐秘之物,明天我先去看看,我不知道这是官宅,还是送给我的宅子,我明天去打听一下。” “要娘陪你一起去吗?” 李邺摇摇头,“这涉及前辈的隐私,有些东西我可能要烧掉,娘就不要去了。” 儿子去一趟春狩,裴三娘就觉得他似乎变一个人似的,封官赐爵不说,还涉及到了一些隐秘之事,连自己也不能说。 无奈,裴三娘只得叹口气,“伱自己当心吧!” ......... 次日一早,李邺来到了太平坊的小宅内,这座小宅应该是飞龙的私宅,就像烈凤一样,他们都有自己的隐秘之地。 宅子藏在一条十几丈的巷子,没有邻居,独院独巷,大门就在最里面,看起来也很低调,和自己家的大门差不多,但墙很高,门口收拾得干干净净,连一根杂草都没有。 应该有人负责看宅。 “啪!啪!啪!”李邺走上前拍打铜环。 “谁啊!”里面传来一个苍老的声音。 “我有燕子牌!” 门吱嘎一声开了,是一个六十岁左右的老道士,身穿道袍,头戴竹冠,手持一柄拂尘,李邺目光很毒,这个老道士应该是个宦官。 李邺取出燕子牌,这也是锦袋中的东西,一块玉牌,上面雕刻着一只燕子。 老道士目光一阵黯然,连忙开门,合掌道:“无量天尊,李公子总算来了!” “你知道我要来?” “几个月前,真人告诉我,一位李公子会拿着燕子牌而来,接手这座宅子。” 李邺走进门内,面前是一块花岗岩影壁,上面雕刻着一条飞龙。 “请问大师怎么称呼?” “贫道明松,在玄都观出家!” “飞龙归天了,道长知道吗?” 老道合掌道:“无量天尊,公子拿到玉牌,贫道就知道他老人家羽化飞升了!” “飞龙给我三样东西,一份地契,一块燕子牌,还有一把铜钥匙,这意味着什么?” “意味着公子是飞龙继承人,完全拥有了这座宅子和宅子内的东西。” “飞龙继承人又意味着什么?” 老道士摇摇头,“贫道不知,但公子应该清楚!” 李邺点了点头,估计就是穿越继承,飞龙认定自己是接替他的穿越者,自己到来,他就可以回去了。 但他们二人之间有没有什么联系,李邺也不知道。 “他还给我什么东西?” “在书房密室内,公子手上的钥匙就是开启密室的钥匙,在内宅北侧院,一座用大青石修建的房子,公子进去看看就知道了。” 老道士又合掌施礼,“无量天尊,公子到来,贫道就回观了,大门钥匙在客堂上,公子有什么需要,随时可以来玄都观找我,贫道是玄都观老君殿主持!” 玄都观是长安第一大道观,是皇家道观,这个老道居然是老君殿主持,虽然不是观主,但地位也极为崇高。 李邺也合掌道:“感谢道长!” 老道士行一礼,转身飘然而去。 李邺这才关上大门,这座宅子就属于自己了吗?也不知道飞龙给自己留了什么? 李邺转身向内院走去。 第一百二十章 飞龙遗物(下) 李邺穿过一道月门,来到了后宅,后宅颇大,有池塘假山,一个正院和两个副院都围绕着假山分布。 李邺走进侧院,这里应该是主人的书房,一间书房,一间卧房,另外一间应该就是密室。 密室从外面看,和正常的房间没有区别,有门有窗,但如果打开门窗就会发现,它竟然是房中房,里面还有一间小屋,房内小屋完全是用花岗岩青石砌成,浑然一体。 李邺推门走进书房,书房内家具齐全,都是很名贵的楠木家具,书橱、坐榻、宽桌、香炉,书橱内摆满了书籍。 但看见去隔壁密室的小门,应该是在书橱背后,李邺前后看了看,又奋力推动书橱,书橱纹丝不动。 李邺想了想,把所有书籍都搬出来,又拆除一块搁板,果然看见一块可以移动的木板,如果不注意看,它就是一块普通的橱背板。 但轻轻向后一推,两块木板就错开了,李邺慢慢推开移动木板,背后露出一个黑漆漆的小门,准确说是一个洞,两尺长,两尺宽,深达三尺,差不多半个身体探进去,才能摸到里面的门,那是一扇用精铁铸成的小门。 可以说,就算来十個小贼也进不了这间密室,打地道也不行,地上铺的也是厚重花岗岩青石。 只有动用军队,先用火烧后泼水,热胀冷缩的方式把岩石破坏一半后,再用大型攻城槌才有可能撞开石墙。 李邺没有急于动手,他又出门去坊内逛了一圈,回来后又攀上屋顶向四周观察,足足等了一个时辰,确定没有人来,尤其老道士没有再回来,他才开始动手。 防人之心不可无,那个老道士是知道这间密室的,只是他打不开,他如果想进密室,也只有眼前这一个机会。 李邺又回到书房,他系在书橱背板上的头发丝没有断,说明没有人来过。 李邺点燃了一盏小灯笼,放在墙洞内,他看清楚了铁门,有上下两个锁孔,这是一个极为精密的机关门,必须用特殊的方法才能打开。 他取出铜钥匙,按照袋中的秘方,探进上面锁孔顺时针转动四圈,便可直接拔出钥匙,然后插进下面锁孔,先逆时针转动四圈,第五圈时要极为缓慢小心的转动,李邺屏住呼吸,竖起了耳朵。 大概转到半圈多一点点,只听见极为轻微‘咔!’一声轻响,李邺的手立刻停住,小心翼翼拔出了钥匙。 如果稍微过了一点点,钥匙就会拔不出来,今天功败垂成,要等八十一天后,铁门才会恢复原状,再来重新开门。 李邺深深吸一口气,轻轻推门,厚达一尺的精钢铁门吱吱嘎嘎推开了。 这可是飞龙隐藏秘密之地,如果这样进去了,还是必死无疑。 李邺摸索入口侧面,摸到一个凹面,里面有一支铜杆,他一扳铜杆,听见扑簌簌的短弩箭从头顶射下,插满一地。 李邺叹了口气,这真不是一般人能进去的。 空气交流得差不多了,他这才戴上鹿皮手套,拎着灯笼爬了进去。 里面光线微明,似乎有一盏灯,再仔细看,不是灯,居然是一颗鹅蛋大的夜明珠被镂金包住,挂在半空中,发出幽幽的冷光。 李邺先把插满一地的箭矢收集起来,堆积在墙角,这才打量眼前这间小屋子。 房间也就七八个平方,左边有一个三层铁架,上面摆满了物品,四周都是铁皮箱子。 打开铁皮箱子,里面全部都是一块块金锭,每块金锭重二十两,一箱五十块,就是一千两黄金,一共有三十口铁皮箱子,总计有三万两黄金,价值三十万贯。 李邺叹了口气,飞龙收集这么多黄金做什么? 他走到架子前,架子上摆放着各种稀奇古怪之物,李邺找到一个小木匣,打开盖子,里面是一卷帛书,钿青牙轴,缥带绿牙签。 上书四个字,《仙国游记》,这应该就是飞龙的自传了。 李邺把木匣揣入怀中,他又打开另一个盒子,里面是一件柔软的金丝比甲,用金线密密缝成,这就是唐朝的防弹背心了,全部用金丝银线缝成,缝制之法早已失传。 比甲异常的绵实细密,箭射不透,刀砍不透,火烧不烂,也只有帝王才能穿它,这可是防身的好东西,李邺把它收进怀中。 还有一长一短两把剑,借着灯笼细看,长剑柄上贴有标签,写着篆字,竟然是名剑湛卢,短剑其实是匕首,上面标签写的是无名短剑。 湛卢剑李邺没有动,他把匕首插进自己的皮靴剑套里,他正好缺一把随身匕首。 还有一张弓,标签上写着天策弓,太宗所藏,传说李世民有三把宝弓,天山弓、天策弓和天下弓。 这就是他被封为天策上将军后用的天策弓。 李邺想了想,这把弓可以带出去,在深宫收藏了百年,估计现在也没有人认识它了。 最边上是一支很奇特的兵器,只是兵器头,没有杆,外型应该是槊,但两边开刃,又像一把双刃剑,可劈可砍,重约三四十斤,也是用高密度的精钢打造,标签写着太宗破甲槊,原来这就是李世民所用的槊了。 式样古朴简洁,关键是材质,用夹钢法反复锻打,时隔百年后依然不锈,前面槊尖和两侧槊刃皆锋利无比。 李邺把槊头放了回去,现在他还用不了。 其他都是一些奇珍异宝,比如游仙枕,其实就是一块和田玉羊脂籽料雕成的枕头,上面刻满了仙山海岛。 还有一只盒子里是一件头冠,标签上写着长孙皇后加冕之冠,头冠用黄金打造,精美异常,上面镶满了各种名贵宝石,正中间是一颗枣子般大小的祖母绿。 旁边盒子里是全套的女人首饰,名贵无比,每一样都价值连城,标签上写的依然是长孙皇后之物。 李邺忽然发现,飞龙收集的东西大部分和李世民有关,要么是李世民的兵器,要么是长孙皇后的头冠首饰。 恐怕这是飞龙的个人所好,他把自己的秘密锁在这间石屋内。 李邺最后只带走了四样物品,飞龙自传、防身内衣、无名匕首和天策弓,其他东西他都没有动,至于三万两黄金,以后再说吧!他现在不缺钱。 关闭了铁门,下一次打开要八十一天后了。 ....... 第一百二十一章 利益之争 书房内,李邺翻开了飞龙的自传,这是他以仙怪小说的方式描述自己的一生。 飞龙前世叫做袁飞龙,是元朝末年终南山的一名道士,年轻时也考中科举,元末战乱,他选择了遁世,出家为道。 飞龙写他途经文水过桥时,坠河悟道得以飞升,因为劫难不足,无法飞升成仙,又来到海外一个小国,虬龙国,附身在其太上皇身上。 文水就是武亭川水,虬龙国就是唐朝,虬龙即囚龙,暗喻李旦被迫退位。 自传中写了很多不为人知的隐秘之事,他一心想夺回皇位,秘密筹划了数十年,募集钱财,培养忠信,宫中长大的赵忠是他的第一个亲信。 赵忠就是指王忠嗣,王忠嗣是飞龙的第一个徒弟,长期在边疆为主帅,拥有军权。 王忠嗣准备带兵入长安,不料天子李隆基事先察觉到了异常,王忠嗣随即被夺了军权,紧接着被毒杀。 但李隆基搞错了方向,他以为王忠嗣是和太子李亨勾结,却不知道王忠嗣其实是效忠太上皇。 自传中还写他迷恋虬龙国的木易皇后,这应该是指杨贵妃。 飞龙毫不掩饰自己的迷恋,每次见她都神魂颠倒,难以自禁,也毫不掩饰他对天子李隆基的痛恨,夺了他的江山,霸占本该属于他的女人。 在书的最后飞龙提到了自己,他得异梦,自己将再坠文水,二次飞升。 就在他做异梦次日,烈凤告诉他,裴旻托她救人,一名几乎死去的少年,昏迷中满口惊诧之言,什么安史之乱,什么朱温篡唐。 这让飞龙狂喜,这就是他的天命,异梦之源,这个少年来接替自己了。 后面没有再写了,应该是飞龙把书放进石屋后,再也没有机会打开。 整个自传,通篇都是不满和抱怨,充满了黑暗心态和负面情绪,李邺一直以为飞龙是一個深藏不露的高手。 现在李邺才知道,飞龙就是一个彻头彻尾的穿越失败者,他什么都没有改变,甚至连一本书的式样都还是隋唐的卷轴式,而不是宋朝以后的册装式。 他明明知道有安史之乱,作为太上皇,他完全避免安禄山被重用,可他根本不管,一句‘大唐与我何干?’就把责任推得干干净净。 李邺把书合上,这时已是中午时分,他沉思片刻,来到香炉前,用火折子把书点燃了,放进香炉内,很快,熊熊烈火彻底吞没了帛书。 这卷书对李邺已经没有什么价值,相反,它是一个潜在的危险,李邺绝不能让这种危险之物留在世上。 ....... 回到家,却见院子里堆满了布帛,用油纸包着,十匹一捆,足有五十捆,这应该就是春狩第二名奖励了,一千匹布帛,李邺和程家各分一半。 裴三娘正和木大娘商量怎么处理这些布帛,唐朝的布帛也是货币,一匹大概值一贯钱左右,可以直接用来买东西。 “邺儿,你来得正好,你拿一捆布给李洵家送去,你不在家时,李洵娘送来了五十斤腌肉和两百斤米,咱们得回个礼。” 这个礼其实不用回,李邺心知肚明,这其实是父亲转个弯让李洵家送来的,但不能点破,点破了母亲就不收了。 “我知道了!” 李邺把马递给阿珍,又把天策弓送回屋去,他的金丝宝衣已经贴身穿上了。 李邺倒不急着去李洵家,他先把五十捆布帛搬去了内堂,这才拎着一捆布前往李洵家。 开门的是李洵的妹妹李小荷,她情绪有点低落,没有了往日的调皮爱笑。 “啊!邺哥什么时候回来了?” 李邺笑道:“我昨晚回来的,我娘没告诉你?” “我....我请了两天假,大哥受伤了,我在照顾他!” 李邺眉头一皱,“好好的,怎么受伤了?” “不知道大哥得罪谁了?” 李邺心中有种不祥的感觉,他把布放下道:“这捆布帛是给你们的,带我去看看你大哥。” 李邺跟着李小荷向侧院走去,走进一间屋子,只见李洵坐在床上,左手臂上打着夹板,挂在脖子上,右手翻书,还在全神贯注背诵经文。 “大哥,邺哥来了。” 李洵连忙挣扎着坐起身,“阿邺回来了,随便坐!” 李邺拉一只胡凳坐下,李小荷跑去倒水。 “兄长的手怎么回事?” “很显然,骨折了,还好是左臂,要是右臂,我的学业就完蛋了!” “是什么时候发生的事情?”李邺问道。 “前天晚上!” 李洵苦笑一声道:“我回来得有点晚,赶着关坊门时回来的,刚要进门,后面忽然跑来两人,把我拖下毛驴,拳打脚踢,然后一棍子把我的胳膊打断,两人就跑掉了。” “知道是谁干的吗?” 李洵摇摇头,“他们带着面巾,至始至终没有说话,我爹爹昨天去报官也没有用,官府虽然立案了,但也无从查起。” “是因为我,学校有人报复你吗?”李邺又问道。 “应该不是,神龙党已经散了,被你打的几个人都转学走了,其他人,我和他们也没有交集。” 李邺见李洵欲言又止,便注视着他道:“其实你知道原因的,是不是?” “我不知道是不是一件事?” “你说!” “前些天在县学读书的三十九郎李泞和四十郎李洭也被人打了,很惨,在家里躺了几天下不了床。” 这两人李邺从未听说过,他又问道:“这两兄弟和你有什么关系吗?” 李洵点点头,“他们的父亲和我爹爹都是跟五叔混的,明白吗?是自己人!” “具体说一说,我不是很清楚!” 李洵又解释道:“我之前就给你说过,五个嫡子掌握了家族的财产和资源,其他庶子庶孙要么甘于贫困,每月领五贯月钱过日子,要么就依附嫡子,成为管事,我爹爹不就是伱父亲推荐,当了农庄管事吗?” “然后呢?” “五叔以前管农庄,现在管酒楼和客栈,五座酒楼和三座客栈,我爹爹和他们的父亲也改为酒楼和客栈管事了,这样一来,有人就要改去管农庄了,损失很大的利益。” 李邺明白了,“于是其他几个庶子怀恨于心,就拿你们晚辈来出气?” 李洵摇摇头,“我爹爹说,和庶子无关!” “你爹爹认为是老四李岷干的吗?” 李洵默默点头,“其实大家都知道是他策划的,目的是为了逼我父亲和其他两个叔父退回农庄,但是没有证据,关键是四叔不在京城,完全撇清了。” “我父亲知道吗?” “五叔知道,还是他去找的县衙,要求县衙立案!” 说到这,李洵忧心忡忡道:“你这几天也要当心,我们三个都被打了,他们下一个目标必然是你!” 李邺冷笑一声道:“最好他们来招惹我!” ........ 第一百二十二章 告密者谁 下午时分,李岱下朝回来,直接来到常乐坊,找到了李邺。 父子二人在一家小酒馆坐下,李岱急道:“邺儿,这两天你最好不要出门!” “因为李洵之事?” 李岱点点头,“县衙还在追查凶手,目前还没有眉目,但我感觉他们下一步的目标是你,你最好不要出门,等县衙追查到了凶手,你再出门也不迟!” “但父亲明明知道是李岷买凶!” 李岱无奈摊手道:“知道又能怎么样,没有证据,他一口否认,说自己不在长安,没办法指证他!” 李邺淡淡道:“父亲应该把这件事告诉祖父,让祖父来主持公道!” 李岱叹口气道:“你祖父主持公道的办法从来只有一个,把酒楼和客栈全部拿走,‘没有了利益就没有了纷争’,这是他的口头禅,所以这种事情发生了,大家都私下解决,不会惊动你祖父!” “那也简单,把李岷三个儿子的腿都打断,以暴制暴,看看最后是谁哭!” “这样不行,一旦被你祖父知道了,后果不堪设想,我刚才也说了,关键是我们没有证据,证明是你四叔所为。” 李邺平静道:“我会找出证据!” 停一下,李邺又道:“当年父亲打抱不平,得罪了武惠妃,我猜得没错的话,应该也和李岷有关吧!” 儿子一下子提到了十四年前的往事,李岱的神情立刻不自然起来。 良久,他叹口气道:“过去事情就过去了,提他做什么?” “父亲还真是没用半点防备之心!” 李邺摇摇头道:“户部员外郎原本是他的职务,结果被父亲抢了,他会咽下这口气?还有之前发生的户部纵火案,指证父亲平时沉溺于幻术,可是有三份家人证词,除了宇文螺和李淮,还有一份是谁? 父亲觉得他对付三个晚辈,仅仅只是为了酒楼和客栈的利益?” 李岱大惊,“难道他还有别的企图?” 李邺点点头,“他去春狩之时发生了打人事件,他自然就撇清了嫌疑,如果我再被人砍掉一只手或者一只脚,也同样和他无关,收拾李洵三人是假,对付我才是真!” 李岱坐不住了,他站起身走了几步道:“简直太疯狂了,我要告诉你祖父,绝不允许这种事情发生!” 李邺冷笑一声道:“现在告诉祖父等于打草惊蛇,那以后我真的就防不胜防了,父亲只要告诉我,十四年前陷害父亲,是不是李岷干的?” 李岱半晌叹息道:“我后来才知道,是他买通了武惠妃心腹,设了一个强抢民女的局,他又邀我去曲江池游玩,结果强抢民女之事就在我眼皮子底下发生了。” 这件事改变了李岱一生,现在说起来,他还是满腹的怨恨。 李邺点点头,“这件事父亲就不要管了,以我的武艺,没有人能伤得了我,相信我会处理好这件事。” 李岱看了儿子半晌,无可奈何道:“我只有一个要求,不要出人命,我不是在乎他们死不死,而是我担心你惹事上身。” ........ 今天是春狩后的第一個朝日,事务繁多,李林甫回家稍微晚了一点。 马车里,李林甫神情严峻,有件事让他心中颇为忧虑。 下午,他遇到了高力士,高力士恭喜他的孙子李邺和程家一起夺得了春狩第二名。 李林甫是什么人,他立刻听懂了高力士的暗示,自己的孙子和程家走得太近了,程家可是东宫派系重要人物,自己孙子和程家走得太近,会让天子怀疑自己和太子有勾结。 这件事必须要提醒邺儿,不要再和程家往来。 但李林甫觉得有点奇怪的是,如果仅仅一起打猎,并不说明什么,说不定自己孙子和程昌胤是同窗,在一起打猎很正常。 天子也不会凭这点小事就怀疑自己,高力士也根本没有必要暗示自己。 高力士之所以提醒自己,说明这件事有点严重了,难道是有人刻意拿这件事做文章? 李林甫多年的政治直觉告诉他,一定是有人拿这件事来做文章,让天子怀疑自己和太子有勾结。 马车很快驶入平康坊,在相国府前缓缓停下,李林甫吩咐心腹侍卫王宽道:“去把四十八郎找来见我!” “遵令!” 王宽匆匆去了。 李林甫回到书房坐下,对侍妾摆摆手道:“等一会儿再上晚饭!” 不多时,管家在门口道:“老爷,四十八郎来了!” “请他进来!” 片刻,李邺走进书房,行礼参拜道:“孙儿拜见祖父!” “坐下吧!” 李林甫笑眯眯请李邺坐下,问道:“今天休息还好吧!” “多谢祖父关心,今天休息得还不错。” “下一步有什么考虑吗?” 李邺沉吟一下道:“孙儿县学已不想去了,下一步该做什么,孙儿还在考虑。” 李林甫点点头,“你和程家是怎么认识的?” “回禀祖父,孙儿在永和坊铁匠铺买到两座香炉和一件兵器,发现是程家之物,孙儿就把东西送还给程家,程家十分感激,就这样认识了。” “就这么简单?” 李邺点了点头,“春狩还是孙儿第二次和程家交往!” 李林甫眉头一皱道:“今天高力士提醒我,说你和程家交往过密,因为程家是太子派系,伱又是我孙子,会让有心人把我和太子联系起来,你明白吗?” “宰相支持太子,不是很正常吗?” 李林甫苦笑一声道:“太子从来就是皇帝的政敌,尤其是大唐,前有玄武门事变,后有睿宗被迫让位,天子防自己的儿子像防贼一样。 所有人都批评我李林甫不救前太子李瑛,李瑛三兄弟和妻兄薛锈披甲带兵入宫,口口声声说救驾,堂堂太子会不知道这意味着什么? 如果说他们事先没有谋划,又怎么可能不约而同做一件事? 从武则天到韦后,又到太平公主,再到睿宗退位,那么多成功政变的先例,李瑛三兄弟会不效仿? 李瑛三人也想发动宫廷政变,诛杀武惠妃,逼宫天子,只不过没有成功罢了,依我看,现在的太子迟早也会政变上位,这是他们家的传统。” 李邺暗暗点头,祖父看得很透彻,历史上,太子李亨就是勾结陈玄礼在马嵬坡发动了政变,逼迫李隆基退位,太子李亨拿到了退位诏书后,去朔方才能正式登基为帝。 “孙儿明白了,但这个告密者很可怕,祖父有没有考虑过,这和之前宗祠泄密者其实是同一人?” 第一百二十三章 坊门遇袭 李林甫沉思片刻道:“我也怀疑是同一个人,一般大臣告密此事没有可信度,高力士也不会提醒我,只有内部家人告密才会引起重视?” “还有上次举报我父亲在家中沉溺于幻术,一共有三份家人举报信,除了宇文螺和李淮,还有一份举报信是谁写的?祖父查到了吗?” 李林甫摇摇头,“我问了王珙,王珙说他也不知,举报信是直接送到天子手中,你觉得还是同一人?” “孙儿认为是同一人!” 李林甫负手来回踱步,一而再,再而三出现这种告密之事,他也开始怀疑是自己的其他几个嫡子,那会是谁? 李邺又道:“我有办法查出来,祖父是否要试一试?” “什么办法?” “祖父只要在休日召开一次家族重大议事,我就能查出是谁告密了!” 李林甫点点头,“明天就是休日,我可以试一试,另外,我今天找你来,是想和你探讨一下征剿阿布思的方案,过几天朝廷要讨论此事,我想听听你的看法?” 虽然孙子才十四岁,但李林甫已经把他看作家族内唯一可以商讨大事的智囊。 李邺从怀中取出一份叠好的纸,放在桌上推给祖父,“这是孙儿写的一个方案,上面有详细解释,请祖父过目!” 李林甫愕然,没想到孙子已经准备好了,他捋须笑道:“我先看一看吧!不明白之处我会再问你。” ......... 从相国府出来,天已经快黑了,李邺骑马在平康坊内缓缓而行,刚走出不到百步,李邺便发现有人在跟着他。 他心中冷笑,这帮人还真是不知死活。 他继续向东而行,这两个家伙依旧不紧不慢地跟着他,如果没有猜错,他们还是会再坊门处对自己下手。 李邺早有准备,他带了一根两尺长的铜棍,就插在马袋内,就等着这帮混蛋来找麻烦。 来到了常乐坊坊门处,这时,天已经黑了,距离关闭坊门还有半个时辰,大家都在匆匆赶回家,坊门处的人还比较多。 当李邺距离坊门还有五十步时,早已埋伏在坊门处的三名黑衣武士迎面冲上来,后面跟踪李邺的两名黑衣人也冲了上来。 巧的是,他们每個人也手持一根短铁棍,从三个方向冲来。 李邺抽出铜棍,一跃跳下马,身形快如鬼魅,霎时间冲到后面两名跟踪者面前,只听‘咔嚓!咔嚓!’两声骨折声响起,两人顿时惨叫倒地。 李邺没有管他们二人,又俨如旋风一般冲到三人面前,此时,三名黑衣人已经听到两人的惨叫,心中都吃了一惊,但奔跑的惯性让他们收脚不及,李邺已冲到最前面的两人眼前。 不等他们举棍,李邺的铜棍已经狠狠砸中了两个膝盖,又有两根腿骨被打断,两人惨叫倒地。 后面一人转身便逃,李邺一甩铜棍,正中左腿,“咔嚓!”腿骨被折断,那人一头栽倒在地上。 兔起鹘落之间,打斗便结束了,这五名黑衣人都会武艺,但李邺的速度快得无以伦比,他只用一招,那就是快狠准,五人根本没有反应过来,就被打翻了。 李邺抓住第五人的头发,喝问道:“是谁让你来袭击我,快说!” “我不知道!” 李邺一挥棍,‘咔嚓!’男子左臂也被打断了,痛得他一声哀嚎。 李邺冷冷道:“你再说一个不字,我把你全身骨头一根根打断,让你一辈子也站不起来!” “是馆主安排的!” 男子哭了起来,“馆主给我们每人十贯钱,让我们打断你一条腿。” “哪个馆主?” “长青武馆馆主司马长青,是他出钱!” 这时,坊门处的百姓纷纷走上来,一名男子走出来惊讶问道:“四十八郎,这是怎么回事?” 来人正是李洵的父亲李崤,李邺起身抱拳道:“十六叔,这五人就是打伤令郎的凶手,他们也想来对付我,被我制服了,麻烦十六叔赶紧去县衙报官!” “啊!我这就去!” 李崤翻身上马,催马向宣阳坊奔去,宣阳坊很近,和常乐坊就隔着东市,万年县县衙就在宣阳坊内。 李邺将五人揪起并趴在一起,谁敢乱动一下,他便毫不留情在他们断骨处踢上一脚,痛得几人鬼哭狼嚎,惨叫不已。 不多时,县尉冯敏带着数十名衙役奔来,冯敏这两天也在地痞无赖中调查凶手,都一无所获,正在发愁之时,没想到这帮人又犯案,还被当场抓获。 让他大喜过望,他上前向李邺抱拳道:“在下万年县尉冯敏,感谢李公子协助抓捕案犯!” 李邺还礼道:“他们出手太狠,要置我于死地,我被迫还击打伤他们,会有麻烦吗?” 冯敏连忙道:“请公子不用担心,只要不出人命,一般都不会有问题!” “感谢县尉理解,另外他们招供,是长青武馆馆主司马长青指使他们犯罪,最好县衙能连夜拘捕司马长青。” 冯敏犹豫一下道:“据我所知,长青武馆只有一家,位于新丰县,现在城门已关,只能等明天一早再赶去新丰县抓捕。” “由县尉决定吧!” 冯敏一挥手,衙役们扶着被打伤的五名黑衣武士,一瘸一拐走了。 李崤走上前,有些担忧地对李邺道:“那个司马长青会不会连夜逃走?” 李邺摇摇头笑道:“跑得了和尚跑不了庙,县衙肯定会封他的武馆,治疗腿伤的钱总不能让县衙出吧!估计还会拍卖武馆土地,到时,某个幕后指使人就头大了。” 李崤竖起大拇指,“怪不得祖父那么看重你,果然思路很清晰!” ....... 入夜,李邺照例去了浐水,自从他开始走上了最初的朱雀心法之道后,水下的修练变得十分艰难,每一天都在痛苦中煎熬,但每一天都会有突破,都有收获,和之前长期停滞不一样。 李邺觉得这才是修练,每天都在实实在在的积累,最终会形成一座高山,而不是之前那种莫名其妙的停滞和突破。 水下的强大阻力使李邺每挥出一剑都十分艰难,他不是在和一股水流斗争,而是在和千万股水流抗争,之前那种水若凝胶的感觉消失了,那种水中屏障的感觉也消失了。 短短十天时间,他便从混沌状态走向了清晰状态,就是和千万条水流的斗争。 每一次潜入水底,他只能推出两剑,有时甚至一剑都推不出去,但这不重要,重要的是他找到了真正的属于自己的道路。 他开始摒弃裴旻的剑客之路,而开始走向裴行俨的猛将之路。 整整一个半时辰,当李邺河底出来时,他完全虚脱了,甚至连铁木马球杆都要拎不动了。 李邺艰难爬上岸,服下一颗药,盘腿坐在岸上,他感觉自己就像充电一样,随着药物如火一般的散发,自己体力和力量也在迅速恢复。 第一百二十四章 钓鱼执法 次日上午,李林甫在宗祠召开了重要族会,关于调高族人月例以及商讨成立族长会,这确实是一件大事,关系到每个人的切身利益,以及家族未来。 这当然不是李林甫临时才有的想法,他年事已高,精力不济,早就想放权了,但又找不到合适的人接任新族长,他就想到了族长会,由几个兄弟一起来承担。 所有成年族人都参加了今天的族会,李邺也来了,不过他没有参加,他在相国府对面的一家酒楼内,盯着相国的正门和旁边小巷,相国府只有两个出口,一个是正门,一个就是旁边的小巷,小巷通往宗祠和侧门。 一般大门只有李林甫回来时,方便马车进出才开启,或者客人进出,而家人都不准走大门,而是走侧门,从旁边小巷出来。 李邺的目标当然是老四李岷,他行事卑鄙歹毒,当年他不仅设局害了李岱,同时也害得母亲裴三娘被她父亲赶出家门,更在不久前户部库房失火案中做伪证栽赃李岱。 这次又暗中安排人打伤李洵和其他两個孙辈,要不是李邺武艺高强,那么今天李邺也该躺在床上了。 李邺判断今天的族会后,李岷会第一时间向天子通风报信,他就是天子李隆基用来监视李林甫的眼线。 眼线没有关系,但告密自己父亲故意和程家接近,那就其心可诛了。 酒楼内除了李邺外,还有张平,另外还有吊着胳膊的李洵,李洵很重要,李邺和张平都不认识人,盯谁都不知道。 这时,族会结束了,李氏族人陆陆续续从巷子里出来,很快便走光了,却始终不见老四李岷出来。 就在这时,出来一个少年,骑着毛驴而行,李洵一眼认出,是李洵的嫡次子李泽。 “出来了!” 李洵低声道:“他是李岷的嫡次子李泽,也在明德学堂读书,此人比他兄长李淮有头脑!” “今天明德学堂不上课吗?”李邺沉声问道。 “正常上课,但不知为什么他没有去?” “小胖,我们走!” 李邺和张平翻身上马,远远跟着李泽,出了坊门,李泽直接前往翊善坊方向,应该是去高力士的府宅,李邺低声对张平说了几句。 张平会意,加快马速追上了上去,超过了李泽,李邺则紧紧跟随在后面。 快到翊善坊门口时,张平的马忽然冲了过来,迎面和李泽毛驴相撞,把李泽撞翻在地上,张平骑马仓皇逃走。 李邺上前一步,一拳将李泽打晕过去,假装救助他,却从他怀中摸走了一封信。 四周人纷纷围拢过来,李邺却借口追赶肇事者离开,他迅速看了一眼信皮,正是李岷写给高力士的信。 他翻身上马,催马走了...... 李泽被众人救醒,除了头痛欲裂外,并无大碍,毛驴也没有受伤。 “小伙子,肇事者是个又高又胖的年轻人,已经跑掉了,多亏有好心人救你,你看看要不要报官?” “我没事!多谢大家,报官就不用了。” 众人见他没有受伤,便纷纷散去,李泽翻身骑上毛驴,随手一摸怀中,顿时脸色大变,“糟了!” ......... 书房内,李邺将一封信交给了李林甫,李林甫打开信看了一遍,气得他眼前发黑,自己的儿子竟然成了天子监视自己的眼线。 各种告密信也一定是他所为,自己怎么会有这么一个孽子? 李林甫恨得咬牙道:“这个混帐,我非死他手上不可!” 这时,门外传来李岷的声音,“父亲找孩儿吗?” “进来!” 李岷走进父亲书房,却见旁边坐着李邺,他不由一愣。 李邺冷笑一声道:“你是不是觉得我应该被打断腿躺在家里才对?” “我不懂你在说什么?” “是吗?司马长青已经被官府抓了,你怕不怕?” 李岷霎时间脸色惨白,李林甫诧异道:“邺儿,你在说什么?” “祖父不知道前几天三个孙辈被人袭击打伤之事?” “我知道,你父亲告诉我了,但凶手没有抓到。” “但昨晚这五个凶手又袭击我,都被我打倒,县衙已经把他们抓住,指使者是长青武馆馆主司马长青,幕后策划者估计现在很慌张吧!” 李林甫立刻怒视李岷,“那个司马长青是不是你小妾的父亲?” 李岷扑通跪下,浑身发抖,一句话也说不出来。 李林甫一拍桌子,把信推上去,恶狠狠地盯着他道:“还有这封信,你若解释不清楚,我就当没你这个儿子!” 李岷看清了眼前的信,顿时吓得他魂飞魄散。 拼命磕头如捣蒜,“父亲,孩儿知错!孩儿知错!” 儿子的背叛让李林甫极为难过和愤怒,也让李林甫意识到自己平时过于纵容,以至于手足相残,连自己的兄弟子侄都不放过,若不杀一儆百,将来自己死后,他们还不知道会乱成什么样子? 李林甫挥挥手,“把他拖下去关押起来,下午送去县衙自首。” 几名家丁上前抓住李岷的胳膊硬拖了出去,李岷恐惧万分,一旦官府定了罪,他的官职就保不住了。 “父亲,放过孩儿吧!饶了孩儿这一回,孩儿知错了。” 李岷吓得嚎啕大哭,李林甫冷哼一声,“你连我都不放过,让我怎么放过你?带下去!” 几名家丁将李岷硬拖了下去。 李邺坐在一旁始终一言不发,这种人就是一头狼,再多的宽恕也改不了他凶残的本性,将他彻底打死才是一劳永逸之策。 房间里再度安静下来,李林甫长叹一声道:“都说祸起萧墙,此言不虚啊!” 李邺安慰道:“应该说亡羊补牢,为时不晚!” 李林甫点点头,“现在想起来,其实高力士人不错,他绝不会说错话,伱归宗族之事,就是他故意提起,是在暗示我家族内有叛徒,哎!我到现在才反应过来。” “祖父累了,孙儿先告辞!” “你等一等!” 李林甫叫住李邺,取出他昨天给自己的方案,“你昨天关于剿灭阿布思的方案,我仔细看了看,方案不错,但有几个疑点想具体再问问你。” “祖父请说!” “第一条,你反对安禄山出兵剿灭阿布思部,为何?” 李邺当然要反对,历史上,安禄山吞并了同罗骑兵,后来数万同罗骑兵就成了他造反的主力军。 “回禀祖父,阿布思部手下有数万精锐同罗骑兵,这种异族军队,必须要彻底消灭,否则必成中原之患,我听程若冰说,安禄山对阿布思部垂涎已久,他再三劝说天子把阿布思部迁徙到幽州,实际上就是为了吞并它,祖父,我们不能让这样的事情发生。” 李林甫摇摇头,“你的前提是安禄山会造反,首先这个前提就不成立!” 第一百二十五章 内乱之根 李邺见祖父对安禄山造反的说法不以为然,他遏制不住心中的怒火道:“现在大唐内忧外患,土地兼并,府兵制败坏,各地民不聊生,安禄山拥重兵于幽州,虎视中原,他怎么可能没有野心?” 李林甫摇摇头,“边军权势太重,不仅仅是安禄山的问题,其他地方都一样,高仙芝完全可以割据安西自立建国,朝廷更是鞭长莫及,哥舒翰也可以割据河湟陇右,安思顺也能割据河西,如果他们有这个心,都可以拥兵自立,这个问题难道就只有你能看到,别人都看不到?” 李邺冷静一下问道:“那朝廷怎么应对这个风险?” “朝廷有制度来约束他们,一是人质,安禄山、哥舒翰、高仙芝、安思顺等等,他们的嫡长子都在长安为人质,同时天子派了监军。 还有我这边,每隔三个月我就要派人去考察他们一次,他们不敢有任何轻举妄动,只要有严密的制度,他想造反也没有那么容易。” 李邺着实无奈,李林甫任相位时,确实制度健全,所有边将都老老实实,包括安禄山也不敢有任何小动作。 但杨国忠接任相国后,各种制度都荒弛或者废除,最终导致安禄山造反。 “祖父,但这些制度治标不治本啊!最好的办法还是应该消除风险。” 李林甫负手又走了两步,对李邺道:“你说的百姓生活困苦,朝廷财政拮据,土地兼并严重,这些祖父都懂,其实这些不是天下大乱之根,还有外患也没有你说的那么严重,吐蕃虽然窥视陇右、河西,但我们能对付。 野心勃勃的西突厥在天宝初年被灭,尽管回纥渐渐强大,可草原水草丰美,沃野万里,游牧民族并没有南下的动力,你虽然忧国忧民,但你并不知道大唐危机的根源。” 李邺慢慢冷静下来,“能否请祖父告诉我!” 李林甫坐下来缓缓道:“事情还得从三百年前的六镇兵变说起,北魏王朝为对付柔然,在草原设了六大军镇,迁徙百万汉人驻守军镇,这些汉人在草原上生活了数十年,除了相貌、语言还是汉人,他们习俗和性格都已胡化。 后来六镇守军造反被镇压后,北魏朝廷将数十万六镇军士以及他们家人迁徙到河北、山东以及关陇安置,这是北魏朝廷最大的昏招,引狼入室。 这些军镇士兵个個骁勇强悍、不惧官府,每个人都能独当一面,而且还特别团结,他们欺压良善,抢夺土地,联手对抗官府,杀人无忌,使各地官府不得不妥协,他们很快就成为了每个县甚至每个乡的地方豪强。 几十万人放到河北、山东和关陇,迅速形成了两大势力集团,从北魏时代一直对抗到今天。” 李邺脱口而出,“河北集团和关陇集团。” “没错!” 李林甫继续道:“北魏在这两大势力的操控下,分裂成东魏和西魏,两大势力集团索性又各自建国,成立了北周和北齐。 北周就是由关陇势力集团组成,先是宇文氏得了皇位,后来杨氏又推翻宇文氏建立隋朝,再后来我们李氏又取代杨氏,建立了唐朝。 邺儿,你明白了吧!统治唐朝的不仅是我们李氏皇族,而是整个关陇集团,大唐的财富和权力基本都被关陇集团瓜分了,武则天和杨广一样,都是想摆脱关陇集团控制,才迁都到洛阳,最后都失败了,还是重新迁都回长安。” “河北集团呢?”李邺又问道。 “河北集团准确说叫做河北山东集团,北齐覆灭后,隋文帝没有将他们赶尽杀绝,而是继续重用他们,用他们来牵制关陇集团。 隋末大乱,窦建德势力和瓦岗势力兵败后,他们又转而支持太宗皇帝,太宗背后的瓦岗势力,实际上就是河北山东势力,而支持太子李建成的势力,主要以关陇势力为主。 但河北势力集团并没有因为太宗获胜而得到重用,相反,他们渐渐被边缘化,尤其当今天子是依靠关陇贵族的支持才夺取了帝位,河北势力集团更是被全面打压,关陇集团几乎垄断了大唐所有的财富,天子又不能触碰他们的利益,这就使得河北势力集团极为不满。 眼看河北和山东的民心不附,河北势力集团渐渐有造反的迹象,而关陇势力越来越膨胀,我就向天子建议,用关陇胡人为边将,尤其是安禄山,他本身是河西人,又忠于朝廷,他能压制住河北势力集团的蠢蠢欲动。” 李邺这才明白了朝廷的意图,引入胡人势力来平衡河北集团和关陇集团,但这是一把双刃剑啊! 前期虽然有用,但后来的安史之乱和藩镇割据,不就是胡人势力和河北势力集团结为利益同盟的结果吗? 李邺无奈,又道:“祖父还是继续说同罗吧!” 李林甫道:“我可以说服天子,不让安禄山插手阿布思叛乱,我看你的方案是让我率军坐镇朔方,用朔方兵马使郭子仪为主将,再用北庭节度使程千里切断阿布思的退路,将阿布思部彻底围剿。” 李邺欠身道:“祖父不一定要亲自前往朔方,但一定要成为主帅,可以坐镇原州,集结各路兵力北上,这一战若处理得好,祖父将会获得巨大声望,至少三五年之内天子不会动祖父。” 李林甫点点头,孙子建议自己为主帅,说到他的心坎上了,但天子不一定会答应啊! 他苦笑一声道:“这种情况一般都会安排王子为主帅,军权不会轻易给外人!” 李邺想了想道:“祖父可以试一试,孙儿觉得天子既然对皇子很防范,未必会把军权给皇子,另外,孙儿还有一个建议。” “你说,还有什么建议?” “朝廷出兵三万可以,但这只是表面上的军队,目的是让阿布思心怀侥幸,觉得自己能够击败朝廷军队,占领朔方,从而不会逃走。 孙儿的意思明暗结合,明面上是三万朝廷军队,但暗中还要让张齐丘在河湟的两万四千朔方军回援朔方,这样五万四千军队加上朔方留守的一万军队,才能战胜三万同罗骑兵,否则兵力太少,一旦惨败,祖父反而责任重大。” 李林甫点点头,“你说得有道理,这是一把双刃剑,要么巩固我的相位,要么掀翻我的相位,我尽量按照你的方案说服天子!” 该说的都说完了,李邺告辞,走到门口,他又回头道:“假如有一天安禄山和河北集团结盟,那该怎么办?” 李林甫缓缓点头,“你的提醒,我会放在心上!” ........ 李岷最终没有能逃过父亲李林甫的严惩,他涉嫌买凶伤人,首先被吏部革去官职,县衙得到李林甫的默许,判李岷有罪,杖一百,流放云南三年。 他的妻子和几个儿子也被送去汉中庄园居住,不得再住相国府。 就在这时,五强赛也随之拉开了序幕,这次五强赛包括了骁骑卫马球队、范阳军马球队、陇右军马球队、安西军马球队和天鹏马球队。 五支队伍中,以骁骑卫马球队和范阳军马球队为最强,而天鹏马球队为最弱,他们上一轮运气很不错,抽到了杨家马球队,侥幸杀进了五强。 五强赛就没有那么好的运气了,天鹏马球队第一战就抽到了范阳军马球队。 第一百二十六章 五强首战 大堂上,高力士亲自给五名马球手做动员,“我的目标就是进入五强,目标已经达到了,剩下比赛大家不要有压力,尽力发挥,输球很正常,我不会责怪大家,我只有一个要求,尽自己所能,明白吗?尽力!” 五名球员都默默点点头,高力士看了冯劝农一眼,示意他继续。 冯劝农又道:“我们明天的比赛是在宣阳坊马球场,还是老时间,大家先到这里集合,然后一起乘坐马车前往球场。” 山猫举手问道:“关于范阳军马球队,领队有什么情报吗?” 冯劝农摇摇头,“我没有调查过他们,我知道的情报你们也知道,不过这不重要,他们没有破绽,只有实力超过他们才能获胜。” 众人离开了大堂各自回去了,这时,高力士叫住了李邺。 “邺公子稍等!” 李邺停住脚步,回头笑道:“高翁有什么吩咐?” “李岷的事情我也听说了,你没有受伤吧!” 李邺摇摇头,“多谢高翁关心,几个无赖地痞,伤不了我!” “李泽你认识吗?”高力士又道。 李邺摇摇头,“我见过他兄长李注,没见过李泽。” “我之所以提到他,是因为几天前他在翊善坊门口被人袭击,人没有打伤,但他少了一样东西,准确说是一封信,李公子,我觉得这很像你做事的风格。” 李邺还是笑着摇摇头。 “如果你不肯承认,那我只好去问你的好友张平,那个又高又胖的年轻人应该是他吧!” 李邺脸上笑容停滞,半晌淡淡道:“把他打晕过去的人是我。” 高力士点点头,“可以了,其实我就想知道,李林甫为什么会同意他儿子被流放云南?” 停一下,高力士又笑道:“还有一个好消息要告诉你,你被封为宣节校尉,具体出任什么职务由你自己选择,其实你知道自己的选择,对不对?” 说完,高力士笑了笑,便转身离去了。 李邺望着他背影远去,李邺能感觉到,高力士还在为上次自己利用他挑起杨家内斗之事耿耿于怀,所以他要把自己的一切都刺破,以显示尽在他的掌握之中。 ......... 次日上午,宣阳坊马球场上人山人海,今天上午有两场比赛,第一场是范阳军对阵天鹏马球队,第二场是陇右军马球队对阵安西军马球队,两场比赛的时间是错开的,所以第一场比赛结束后,球迷又会转战崇仁坊马球场看第二场比赛。 “咚!咚!咚!” 鼓声敲得惊天动地,尽管所有人都认为天鹏马球队无法取胜,但并不妨碍球迷们对球队的支持。 “飞鲨!飞鲨!飞鲨!” 当李邺催马进场时,满场的球迷响起了整齐地呐喊,这就是球星的荣耀了。 李邺向场外球迷挥手,这时,范阳马球队的五名球手也亮相了,他们主射球手叫做狼牙,据说是一名三十余岁的大将,也是范阳军马球队唯一的二阶球手。 范阳军马球队给人的感觉就是气场强大,每个人都身材魁梧,骑在战马上杀气腾腾。 相比之下,天鹏马球队的杀气不足,气势比不上范阳军马球队。 安禄山也来了,他身材足有一米八几,体重超过两百五十斤,尤其像個球一样,但他长得却很喜气,圆头圆脑扫帚眉,一双小眼睛异常灵活,小鼻子小嘴,偏偏留个大胡子,显得很滑稽。 安禄山一来就立刻向高力士躬身行礼,“今天可能要对不起高翁,我先向高翁赔罪!” 高力士微微一怔,“节度使是什么时候来长安的?” “昨天刚到,就是来给马球队鼓劲,希望他们能发挥出高水平,夺得天贵!” 高力士向安禄山招招手,安禄山卑躬凑上前,“请高翁吩咐!” 高力士低声道:“我知道节度使为什么而来,没用的,天子已经下旨,任命李右相为观军容使,率十万大军剿灭阿布思叛乱,契丹那边不稳定,你不好离开!” “可是李右相已经有六十余岁,年事已高,而且他是右相,他去出征,朝廷政务怎么办?” “朝廷政务嘛!由老夫暂时代理,再说李右相只是象征性出征,去不了多久就会回来,真正打仗又不是他去。” “如果下官申请为李右相的副将呢?” 高力士有些不悦道:“你就不该出现在长安,伱那点小心思以为天子不懂?” 安禄山心中暗暗叹口气,“是!下官下午就回去。” “既然来了,就看马球比赛吧!其他的不要多想,你要给贵妃的礼物就交给我吧!” “下官遵令!“ 安禄山只得老老实实去看马球比赛了,他满脸沮丧,这次他赶来长安,就是为了得到征讨同罗部的的机会,没想到天子竟然让李林甫挂帅。 安禄山忽然心念一动,李林甫是文官,他肯定会托付武将去征讨,如果他愿意推荐自己为副将呢? 虽然高力士说他不可能,但不试一试,安禄山不甘心啊! 比赛已经开始了,范阳马球队凭借强大的实力先声夺人,两记百步外射球先拿下两分。 这时,猎鹰传球失误,竟然传给了对方主射手狼牙的马前,被狼牙带球横冲,一记一百二十步外射球,精准入洞。 山猫大骂猎鹰,他抢断得手,一记地平球传到一百五十步处,李邺距离马球只有二十步,对方的截球手距离马球约三十步。 两人同时纵马疾奔,李邺终于抢先一步杀到,在对方挥杆阻截之前一记远射,一百五十步射门,‘啪!’马球打出一条强劲的直线,精准入洞。 球迷顿时欢声雷动,鼓声大作,大旗挥舞。 “厉害!” 连安禄山也被吸引住了,他是识货之人,知道一百五十步外打出直线意味着什么,意味着对方能开两石弓,一百五十步外能精准射穿敌军咽喉。 这个飞鲨究竟是谁?安禄山有点招揽之意了。 但马球不是一个人较量,是一个团队,整体实力之间的较量,范阳军马球队在实力榜排名第三,而天鹏马球队实力榜排名第十,双队实力相差巨大。 这场比赛没有悬念,对方也没有漏洞,五个球手都是全能型,能守能传能射,多点开花,打天鹏马球队防不胜防。 但天鹏队表现得也十分顽强,全部围绕飞鲨打球,配合得十分流畅,每次反击都会把对方吓出一身冷汗。 只可惜猎鹰表现很糟糕,屡屡失误,光他失误送给对方的分至少就有三分。 天鹏马球队最大的出彩者就是飞鲨和银刀,天鹏马球队在本场比赛的六个进球中,有五个都是飞鲨射进,都是百步穿杨。 而银刀拦下了对方至少四个必进之球。 最终天鹏马球队以六比八失利。 第一百二十七章 新的志向 这场败局虽然在意料之中,但全队都对猎鹰十分不满,要不是他的三次严重失误,对方进球数很可能只有六个,加上他们这边的犀利反击,最后鹿死谁手还不一定。 猎鹰满脸羞愧,垂泪道:“卑职今天才知晓师父去世的消息,心中悲痛,发挥失常,恳求高翁恕罪!” 高力士摇摇头道:“五强比赛都是高手对决,只有实力高低,而不能有失误存在,在这么重大的比赛中,你居然情绪失控,失误连连,说明你还没有准备好,下一场五强赛你就不用参加了。” 高力士原本想把猎鹰培养成自己的长驻队球员,但猎鹰让他太失望了,可以说是忍无可忍。 天鹏马球队没有候补,猎鹰不用参加比赛,也就意味着他被开除了。 猎鹰黯然,行一礼便走了。 高力士又对冯劝农道:“再找一个传球手?” 冯劝农连忙道:“铁马被杨家开除了,此人很不错,父亲是否同意招募?” “可以!就招募他进来,让他打猎鹰的位子。” 下一场比赛,是两天后和陇右马球队交手。 ........ 比赛结束后,李邺直接回家,刚出马球场便听见有人叫他。 “四十八郎!” 李邺寻声找去,他看见了向他挥手的王宽,连忙催马上前。 “王大哥怎么在这里?” 王宽抱拳笑道:“相爷让我在这里等你,比赛结束后就带你过去。” “我祖父在哪里?” “在光宅坊的安然居酒楼呢!” 李邺翻身下马,直接上了马车,王宽牵着李邺的马匹,马车调头,向北面的光宅坊方向驶去。 光宅坊北面是大明宫,西面是太极宫,坊门正对大明宫的延福门。 光宅坊紧靠大明宫,坊门餐饮酒楼众多,茶楼也有不少,李家的安然居大酒楼在光宅坊内也有一家分店。 每天中午,李林甫都会来这里小憩,吃顿午饭,再休息片刻。 安然居最近比较火,它们推出了六道名菜在长安津津乐道,鱼香肉丝,回锅肉,宫保鸡丁,梅菜扣肉,麻婆豆腐和蒜泥白肉。 张平也收了六个徒弟,每个徒弟教一道菜,每家安然居大酒楼都有一道特色菜,想把六道菜一次性吃遍,只能去平康坊的酒楼总店。 后来的几道菜当然不是李邺教给张平,他没有时间,而是木大娘传授给了张平,张平从小就是个小胖子,深得木大娘喜爱,木大娘学会了六道菜后,也毫不藏私地教给了张平。 光宅坊安然居大酒楼的特色菜是麻婆豆腐,这是李林甫最喜欢的一道菜,每天中午都要来尝一尝。 李邺来到酒楼,被领进二楼的一间雅室,这里叫白玉堂,是李林甫的专用雅室,一般不对外开放。 李邺走进房间,却意外发现父亲李岱和十六叔李崤也在,他们靠墙站着一旁,祖父李林甫坐在一张小桌前,正慢条斯理地吃午饭。 李邺连忙上前跪下行礼,“孙儿拜见祖父!” 李林甫笑眯眯道:“来坐下,一起吃午饭!” 李邺看了一眼站着旁边的父亲和十六叔,李林甫对两人摆手道:“你们都去吃饭吧!” 两人如获重释,连忙行一礼退了下去。 李邺这才在小桌对面坐下,李林甫又让人上了一副碗筷,再添了几個菜和一碗米饭。 “比赛如何?” 李邺苦笑一声道:“技不如人,比赛输了,六比八。” “这个比分还不错,不算很惨,之前河西军马球队是四比九输给了范阳军马球队,范阳军马球队的主射手狼牙是一名二阶球手,他真名叫史思明,是安禄山的心腹爱将,也是范阳军第一神箭手。” 李邺暗暗点头,原来是狼牙就是史思明。 这时,酒楼侍女送来酒菜和一碗米饭。 李林甫笑道:“先吃饭吧!吃完饭我们再说。” ........ 吃完午饭,侍女收走餐盘,又送来了浓茶。 李林甫喝了口茶,这才慢条斯理道:“昨天下午和天子谈过了,天子同意了我的方案,其实也就是你的方案,我稍微修改一下。 由我出任观军容使,暂代朔方节度使之职,统帅七万大军讨伐阿布思,郭子仪升任朔方节度副使,和北庭节度使程千里为左右副将,其中郭子仪负责正面进攻,程千里负责切断其退路。” “朔方节度使张齐丘怎么安排?” “张齐丘改任东京留守,这次阿布思叛乱,他有不察之责,所以贬黜洛阳。” “孙儿更关心的是河湟的两万四千朔方军是否北援?” “当然北援,由兵马使仆固怀恩统领北上,在原州和朝廷军队汇合,然后大军北上。” “祖父要去朔方吗?” 李林甫摇摇头,“我只去原州,正如你的建议,天子也同意把后勤支援放在原州,天子只给我一个月时间,光去原州的路上就要来回二十天,我在原州最多只能呆十天,具体带兵北上的主将是副元帅广平王李俶。” 说到这,李林甫淡淡道:“这下你明白了吧!天子只是名义上让我为主帅,但并不会真正把军权交给我,实际掌握军权的,一定是皇子皇孙。” 广平王李俶还不错,只要不是长子李琮或者李瑁之流带兵就行了。 “那么安禄山呢?”李邺沉吟一下又问道。 李林甫叹息一声道:“前天晚上,我考虑了很久,你说得也有道理,一旦胡人和河北集团勾结,那确实是大唐的灭顶之灾!” 李邺建议道:“其实可以进行轮岗,比如安禄山出任陇右节度使,哥舒翰去坐镇范阳,关键是不要在一处长久,容易产生根基。” 李林甫点点头,“你这个建议不错,可以考虑!” 李邺又道:“祖父去朔方,可否将我带上?” 李林甫微微笑道:“你也想去?” “孙儿是宣节校尉,高力士告诉我,可以任选职官,既然有出战机会,孙儿不想放过!” 李林甫捋须道:“吾孙欲以军功立身,其志可嘉,祖父全力支持伱的想法,回去告诉你母亲,五天后出征!” “感谢祖父支持!” 李林甫又取出一张柜票递给李邺,“这是天子赏赐你的一万两白银,一并交给你母亲吧!” 这时,王宽上前附耳对李林甫低语几句,李林甫点点头,“让他进来!” 他对李邺淡淡道:“安禄山求见我,你猜是为何?” 李邺笑了起来,“他恐怕不知道,天子已经下旨了。” “你说得对,他想做我的副将。” 片刻,身材高胖的安禄山快步走进内堂,抱拳躬身行礼,“下官安禄山,参见相国!” 第一百二十八章 严厉警告 李林甫淡淡问道:“安使君几时来长安?” “回禀相国,卑职昨天刚到,这不是五强赛吗?卑职想来给球队鼓鼓劲!” 说完,安禄山取出一个盒子打开,里面是一块温润如脂的美玉,约莫拳头大小,通身没有一丝瑕疵,恭恭敬敬呈给李林甫。 “这是卑职托人从安西于阗国带回来的美玉,献给相国!” 李林甫接过盒子端详片刻,点点头放在一旁,“安使君有心了!” 李林甫笑问道:“刚才安使君应该遇到高翁了吧!” 安禄山连忙道:“正是!” 李林甫便淡淡道:“该说的,高翁已经说了,就不用我再重复,安使君应该明白我在说什么?” 安禄山心中暗暗叹息,心中还是有点不甘心道:“禄山愿为相国鹰犬,为相国围猎同罗!” 李林甫看着他似笑非笑道:“今天比赛的狼牙不是史思明吧!” 安禄山心中一跳,李林甫怎么知道? “这....史思明身体不太好,确实没有来,狼牙是卑职手下另一员大将,蔡希德。” “胜州官员发信来说,中受降城那边出现一支两万人的唐军,我没猜错的话,主将应该就是史思明吧!” 安禄山见什么都瞒不过这个老狐狸,他额头上的汗出来了,低声道:“之前天子告诉微臣,要把同罗部安置在幽州,他们人数众多,扶老携幼,长途跋涉不便,卑职就派一支军队去迎接他们,护卫他们前往幽州。” 李林甫喝了口茶,淡淡道:“看在你送玉的心意上,我提醒你,任何事情都有边界,不要轻易越过界线,是你的,朝廷会给你,有时候吃相太难看,反而会适得其反。” 安禄山吓得后背出了一身冷汗,连忙道:“卑职立刻撤军回幽州!” “未奉诏书擅自进京,本身就是大罪,这次我就不追究你了,下午就回去吧!有人可是盯着范阳节度使的位子呢!” “是!是!感谢相国提醒!” 安禄山连忙退了下去,走出酒楼,安禄山这才松一口气,感觉后背都湿透了,他长长叹息道:“这只老狐狸,厉害啊!” ......... 李邺一直坐在一旁,安禄山太紧张,没有注意到李邺,待安禄山走了,李邺起身道:“祖父,孙儿也告辞了!” 李林甫点点头,嘱咐他道:“离他远一点,那家伙心狠手辣,自己当心!” “孙儿记住了!” 李邺行一礼,告辞出去,他翻身上了马,远远跟着安禄山的马车。 今天猎鹰表现得太反常了,感觉就是故意放水,用师父去世为借口,根本就解释不通,猎鹰什么时候变得那么重情重义了? 李邺有一种直觉,猎鹰输球和安禄山有关。 安禄山的马车刚到光宅坊门口,旁边闪过一人,躬身行礼道:“晚辈参见节度使!” 马车停下,安禄山拉开车帘,看了他一眼,“你怎么在这里?” “父亲让晚辈带话给节度使,晚辈一直在找节度使,听说节度使去了光宅坊,晚辈便赶过来!” 安禄山看了一眼周围,低声道:“这里人多眼杂,以后有事直接找庆宗,先上车吧!” 远处,李邺闪身在远处的一棵大树后,他看得很清楚,猎鹰果然来找安禄山了,车门开启,猎鹰上了安禄山的马车,马车走了。 李邺冷冷哼了一声,猎鹰是武家子弟,看来武家和安禄山交情非浅。 ........ 吃晚饭时,李邺向母亲述说了自己的决定。 裴三娘半晌没有吭声,旁边木大娘劝道:“三娘,孩子有这个想法,就让他去吧!反正是跟随祖父出征,也不会有什么危险,再说,小鹰的翅膀硬了,就应该让他高飞,他会有出息的!” 裴三娘叹口气道:“你从小就不是读书的料,自从你开始练武,我就知道你迟早会走上从军这条路,像你外祖父和几个舅父一样,只是没有想到会来得这么快,你才十四岁啊!” 李邺笑道:“这次其实只是体验,还不是正式从军,从军至少要十七八岁吧!” “体验没有问题!” 裴三娘听说不是正式从军,她便答应了,“你尽管去吧!伱去朔方,娘也想回凉州看看了。” 李邺又把一万两银子的柜票和取钱玉珮递给裴三娘,“这是天子赏赐我的!” 裴三娘心中有了心事,也没有了往日得到大笔钱财的惊喜,更重要是她已经知道儿子将得到一笔重赏,惊喜已经过了,现在不过是惊喜兑现而已。 裴三娘接过信封点点头,“我原本打算在宝记柜坊租了一间小仓库,但一个月要三贯钱,简直就是明抢,我最近考虑把白银都取出来,咱们在家里挖個地窖,把白银放在地窖内。” 李邺踌躇片刻,还是回房把地契取来,递给母亲,“这就是太平坊那边的宅子,母亲去看看吧!” 自从上次儿子提到太平坊那边有一座三亩小宅,裴三娘一直就心心念念,就等着儿子把地契拿出来呢! 从古至今,女人对房子都有一种特殊的情感,唐朝女人也不例外,裴三娘连忙接过地契,眼睛一亮,地契上竟然是儿子的名字。 “你什么时候过户的?”裴三娘惊讶道。 李邺无奈道:“我拿到地契就是我的名字,应该是飞龙真人处理好了,要不然我没法过户。” 地契的制作时间是两个月前,那时候儿子还没有户籍呢,哎!权贵做事情不是普通百姓能理解的。 这时,裴三娘心中的期待感熊熊燃烧起来,“明天我们就去看宅子!” ....... 次日一早,一家三口乘坐牛车来到太平坊。 “就是这条巷子!” 李邺将牛车叫停,他抢先付了车钱,省得老娘又讨价还价半天。 裴三娘还想着少付几文车钱,没想到儿子抢先付了车钱,她没办法,只得下了车,打量一下周围环境道:“大娘,这里比咱们那里安静多了,水也清,到处绿树成荫,还真不错!” “巷子里就一户人家,找个说话的人都没有。” 木大娘小声嘟囔一句,她最近和隔壁的老太太关系很好,常在一起聊天。 “先进来看看吧!” 李邺开了大门,一家三口进府宅里逛了一圈,不到半个时辰,裴三娘和木大娘便做出了决定。 这里不是她们住的地方,太冷清了,坊内店铺都没几家,完全没有一点生活气息,或许这里住的都是权贵,但她们不适合。 “阿邺,房子就留给你吧!我们还是回常乐坊。” “娘,要不你帮我找个人看宅子吧!老实的,完全信得过的人。” 木大娘小声道:“老寇怎么样?” 裴三娘点点头,“老寇夫妇不错!” 老寇夫妇是他们在永和坊的邻居,凤翔府人,儿子战死了,两老口带着一个小孙女来长安谋生,租了一间屋子,就靠给别人浆洗衣服度日,大家相处多年,知道他们是本分老实人。 李邺把一串钥匙递给母亲,“让他们住在外面,内宅不用他们清扫,但要他们每天晚上去走一圈,我每月给他们三贯钱。” “三贯钱差不多,放心吧!我给你安排好。” 第一百二十九章 东市遇熟 李邺独自来到了东市,还有五天出征,他需要买一些东西。 东市的货物普遍比较高端,价格昂贵,远没有西市那样接地气,也没有西市热闹,人流不大,和西市的摩肩接踵、人流如潮相比,东市甚至显得有点冷清,很多店铺里都看不到客人。 但人流少并不代表东市生意不好,很多店铺都是送货上门,比如某个权贵家眷要做衣服,绸缎店的掌柜就会带着伙计送绸缎上门,给权贵家眷挑选。 珠宝首饰也是一样,权贵豪门人家基本上都不用来店铺,都是店铺上门。 李邺来到了兵器坊,这里是卖兵器的一条街,按照大唐律法,重兵器和弩不允许民间装备,其余刀剑弓矢和各式盔甲,都允许公开售卖。 尤其是剑,更是男子必佩之物,除了低层百姓和小商人不怎么佩剑,其余中产阶层以及学子都人人佩剑。 所以兵器坊的各家兵器店主要以卖剑为主。 “李公子!” 李邺忽然听见后面有人喊他,一回头,见是一名家丁模样的男子跑上来,向李邺行礼道:“我家主人有请邺公子!” “你家主人是谁?” “汉中郡王!” 家丁一指对面一家酒楼的二楼。 李邺向酒楼望去,只见窗前有人向他招手,正是汉中王李瑀。 李邺笑着点点头,“我这就去!” 他跟随家丁去了酒楼,来到二楼靠窗处,果然看见了李瑀,旁边还坐着另一人,此人身材稍矮,皮肤黝黑,其貌不扬。 李邺连忙上前失礼道:“王爷,好久不见!” 李瑀微微笑道:“我昨天还说要找你,你就出现了。” 李瑀又指旁边人笑道:“我给你介绍一下,这位是安西马球队的领队,安西节度使判官封常清,你可听说?” 李邺怎么可能不知道封常清,后来的安西节度使。 李邺连忙见礼,“久仰封将军大名了!” 封常清笑眯眯道:“我才是久仰飞鲨大名,很快我们就会在马球场上见面了。” “请封将军多多指教!” 李瑀请李邺坐下,他又添了几个酒菜,片刻,先上了一壶酒。 李邺抢过酒壶,给李瑀满上一杯,给封常清也满上一杯。 “我先敬王爷和封将军一杯!” “好!先喝了这杯。” 三人一饮而尽,封常清抢过酒壶,给三人满上。 “李公子是来买兵器吗?” 李邺点点头,“我过些天要随军北征朔方,想来寻一些飞刀。” “那容易,等会儿公子去斜对面的武工兵器铺,那是我的店铺,想要什么,尽管吩咐掌柜。” 封常清惊讶道:“公子这么年少,就要出征吗?” 李邺笑道:“我听说高节度使也是十四五岁就跟随父亲出征,十五岁出任校尉,二十岁封将军,珠玉在前,封将军应该不奇怪才对!” 封常清微微叹息一声,“长江后浪推前浪,后生可畏啊!” 封常清还有要紧之事,他告了个罪,匆匆了。 这时,酒桌前只有李邺和李瑀二人。 李瑀抓住这个机会,低声问道:“我师父羽化之时,你就在他身边?” 李邺点了点头,他猜到李瑀找自己就是要问飞龙之事。 “能告诉我,师父最后说了什么?” 李瑀满眼期待地望着李邺,师父在一个月前给大家交代后,便闭关了,没想到师父最后是在武亭川羽化。 更让李瑀吃惊的是,最后陪伴师父的,竟然是飞鲨李邺。 他着实想不通,为什么最后陪伴师父的会是李邺? 李邺沉思片刻道:“真人总是说天机不可泄露,说我以后自然会知道,最后他说自己就是武亭川,他要魂归故里,最后骨灰就撒进了武亭川,王爷有时间去武亭川拜祭一下吧!” 李瑀目光黯然,半晌叹口气道:“我因为朝务繁忙,没有参加春狩,没想到这竟然是我一生的痛,没有能见师父最后一面。” 李邺好奇地问道:“我前两天见到一個明松道长,王爷认识他吗?” 李瑀点点头,“我师父徒弟有二十余人,但真正的徒弟只有六人,其他都是记名弟子,我和明松师兄都是六人中之一,明松师兄是召集人。” “猎鹰是吗?” “他不是,他只是一个记名弟子。” 李邺想了想又问道:“怎么区别真正弟子和记名弟子?” 李瑀取出一块很小的金牌,上面刻着一只飞燕,对李邺道:“师父是飞燕玉牌,我们六人是飞燕金牌,记名弟子是飞燕银牌,如果贤弟拿到了玉牌,那你就是师父的继承人,可以吩咐我们做任何事情。” 李邺这才意识到飞龙真人把玉牌留给自己的真正意图,这块玉牌不仅仅是一间密室的信物,同时也代表了巨大的人脉资源。 李邺心中一动,猛然想到了什么,试探着问道:“那封常清呢?” 李瑀摇摇头,“封常清不是,但高仙芝是六人之一!” ........ 李邺最终没有把玉牌拿出来,时机还不成熟。 和李瑀分手后,李邺随即来到了武工兵器铺,这是李瑀给他推荐的,也是李瑀开的店铺。 李邺主要想买飞刀,军方的制式匕首对他来说太大了一些,并不方便,也不太顺手。 李邺将马拴在门口,取下马袋搭在肩头,走进了店铺。 店铺大堂很宽敞,中间摆着三张大桌子,桌上摆放着数十把宝剑和刀,四周墙上则挂满了名贵的刀剑和弓箭。 这时,一名伙计迎上来笑道:“公子要买兵器吗?” 李邺点点头,“我想定制一些短刃,有朋友推荐我来你们家。” “公子稍候,我把掌柜请来!” 伙计奔进里屋,片刻出来一名中年男子,长得矮矮胖胖,一脸精明,他满脸堆笑上前行礼,“鄙人姓周,是本店的掌柜,公子有什么需求,尽管告诉我!” 李邺看了一圈周围笑道:“这里没有我想要的东西。” 周掌柜立刻闻弦知雅意,笑道:“请公子到内堂去谈!” 李邺跟随掌柜来到内堂,周掌柜请他坐下,又让伙计上茶。 李邺把李瑀给他的一张名帖放在桌上,笑道:“其实是汉中郡王介绍我过来!” 周掌柜恍然,连忙道:“原来是东主的朋友,那就好办了,不瞒公子,小店开业二十余年了,积攒了不少好东西,除了重型攻城武器没有,其他兵器都有,只是大堂面积有限,很多兵器无法展示,公子先说说看,想要什么,看我能否找到现成的。” 李邺微微笑道:“我想看看有没有合适的飞刀!” 周掌柜笑道:“飞刀有不少,在仓库呢!公子稍候,我马上就来!” 第一百三十章 柳叶飞刀 他快去前去库房,这时,伙计送来茶,李邺一边喝茶,一边打量周围墙上的兵器。 说是禁止使用长兵器,但这里面各种长兵器都有,大刀、长矛、长枪、大斧、马槊、长戟。 周掌柜拿着一卷皮子走回来笑道:“这些兵器只是普品,没有什么意思,我们真正的好东西在库房,公子想要什么,尽管说!” 李邺想了想道:“其实我还想找一把可刺可劈的兵器!” “可刺可劈的兵器有很多,比如陌刀、三尖两刃刀、枪斧,最有名是戟刀,它实际上就是长矛加侧刀,集劈功能砍于一身,我们说的青龙戟和方天画戟其实都是戟刀。” “槊呢?” 周掌柜想了想道:“槊当然也可以劈刺,马槊的槊头宽厚,有八个锋面,锋面上有破甲棱,前端尖锐,能刺能劈,可以说是最好的马战兵器,但槊对力量要求很高,一把马槊至少要五十斤以上,还有一种刀槊,劈砍刺杀也极为犀利,只是我们几把好槊都被东主拿走了,要不公子改天再来?” 李邺笑了笑道:“我就问一问,槊就不用了,先看看飞刀。” “公子请看!” 周掌柜展开了皮卷,上面是各式各样的飞刀,大部分都很小,只能算是飞镖,这些不是战场上用的暗器。 战场上用的飞刀只有三种,李邺抽出一把,这把飞刀长约七寸,用精铁一气打造而成,刀刃部分长四寸,刀柄部分有三寸,外形像一支柳叶,很细,但兵器质感十足,重约半斤,拿在手中沉甸甸的感觉。 还有一种是圆柱型,还有一种是棱柱型,这两种和箭矢没有区别,李邺不太喜欢。 他又仔细端详手中的飞刀,掂了掂,手感非常顺滑适手。 “公子好眼力,这就是著名的柳叶飞刀,很多名将的飞刀都用它,用精铁打造,虽然不大但分量十足,前端异常锋利,有放血槽,被这玩意儿射中,就算没中要害,也会流血过多而死。” 李邺随手一挥,一道寒光闪过,飞刀竟把一只苍蝇钉在两丈外的墙上。 周掌柜惊得张大了嘴,半晌竖起大拇指赞道:“公子好武艺!” “这种飞刀店里有多少?” “我记得有一盒,三十把!” “我都要了,多少钱?” “这种飞刀小店放了快二十年,无人问津,公子想要,我就做主送给公子了!” 李邺连忙摇头,“人情归人情,生意归生意,只要给我好东西,我就很感激了!” 周掌柜点点头,“那就按照本钱吧!一支一贯钱,我再送公子一套上好的飞刀鞘带,腿上、胳膊上和腰间,一共可以放二十四支。” 李邺点点头,“另外再给我打造五盒。” “当然可以,只是时间要久一点,半年,可以吗?” “可以!” “公子稍候!”周掌柜连忙向仓库内跑去。 不多时,周掌柜抱着一只盒子出来,还几副皮鞘,最大是腰鞘,环腰一圈,上面插二十支飞刀,不会脱落,还有腿上和手臂的皮鞘,手臂和腿上藏了四把飞刀,隐蔽性更强。 “李公子要不要刻铭?” 李邺从马袋里取出一百两银子当定金,摇摇头道:“上面什么都不要刻,我唯一的要求,就是完全和样本飞刀一样,我对重量和材质很敏感,差之毫厘,失之千里!” 周掌柜点点头,“请公子放心,保证丝毫不差!” ....... 中午时分,李邺见到了回家小憩的高力士。 高力士喝了口茶笑道:“这么说,你决定跟随祖父去朔方参战?” 李邺点点头,“五天后就出发,我很抱歉无法替高翁比赛了。” “接下来你还能赶上两场比赛,一场是明天对陇右军队的比赛,还有一场是三天后对安西军队的比赛,从昨天的表现来看,我们的绝地反击其实非常不错,要不是猎鹰三次重大失误,昨天还真不一定输。” 李邺不想多谈猎鹰之事,相信高力士看得比自己透彻。 “无论如何,晚辈会全力以赴!” 高力士笑道:“我从未想过自己的球队能够从五强赛中突围,这是不现实的,但我也不希望垫底,这样吧!如果接下来的两场比赛能胜一场,我不光给予重奖,还会另外奖赏你一件兵器,弓箭、战刀、长兵器、盔甲,随便你挑选。” 李邺躬身道:“晚辈绝不辜负高翁的期待!” ........ 次日一早,五强赛的第二轮比赛拉开了序幕。 今天的比赛有两场,范阳军马球队对阵安西军马球队,天鹏马球队对阵陇右军马球队,骁骑卫马球队轮空。 安西军马球队本来实力就不如范阳军马球队,由于三名主力球手没有来参赛,使安西军马球队实力又进一步下滑,所以安西军马球队和范阳军马球队的较量没有悬念。 真正有看头还是天鹏马球队和陇右军马球队的比赛。 虽然实力排行榜上陇右马球队要强于天鹏马球队,但这次天鹏马球队拥有今年最强的刺客球手飞鲨,以及防御能力可排名前三的银刀,实力不可小视。 当然,陇右军马球队实力榜排名第五,因为他们拥有一名二阶球手,天狼星,实力强大,近七成的球迷还是投注给了陇右军马球队。 看台上,李林甫也来到球场,坐在高力士身边。 中国自古就是人情社会,唐朝也不例外,李林甫的孙子给高力士打球,这个人情高力士不可能无动于衷。 在之前户部失火一案中,李隆基对于李林甫态度也是在贬和不贬之间动摇,也正是高力士的反复劝说,才使李隆基渐渐偏向于不贬。 虽然杨贵妃的求情是临门一脚,但没有高力士的劝说,李隆基也不会那么痛快答应释放李岱。 “听说高翁把猎鹰换掉了?”李林甫笑问道。 高力士点点头,“五强赛居然还连续出现重大失误,说明他不配参加五强赛!” “确实,很少听说五强赛还出现重大失误。” 李林甫话题一转,又道:“邺儿可能要随我出征,这件事高翁知道吧?” “我知道,他昨天给我说过了,他还可以参加后天对安西马球队的比赛,其实也差不多了,孩子的前途更重要一些,马球嘛!以后还有机会。” “多谢高翁理解!” 这时,‘当!’一声锣响,比赛开始了。 第一百三十一章 激战陇右 马球从天而降,被打主射手位的铁马抢到,面对对方两名截球手,铁马不抢功,毫不迟疑地一杆向后传给了一百五十步处的李邺。 这一球传得非常巧妙,直接从对方球手头顶越过,落在李邺的另一策。 李邺催动墨锦疾奔,对方传球手黑面狼大惊,拼命追赶,还是晚了一步,李邺一百五十步强劲射球,球射出一条直线,应声入洞,天鹏马球队首开记录。 马球场上顿时欢声雷动,鼓声震天响,旌旗挥舞,整个马球场都沸腾了。 高力士也兴奋得捏紧拳头,事实证明,他把猎鹰换下是多么明智。 天鹏马球队士气大振,接下来的比赛打得极为流畅,李邺打右传球手兼射球手。 他抓住了机会,准备一记远射,对方两名球手前来阻截,不料李邺改射为传,一球传到了左方的空档,山猫打马冲至,七十步外一记远射,马球再次射中。 满场再次欢腾,短短半炷香时间便连中两元,陇右马球队也急了,他们也打出一个精彩绝伦的配合,黑面狼传出一个精妙的地滚球,由主射手天狼星在百步外一记抽射,马球入洞,板回了一分。 紧接着双方你来我往,各显神通,李邺是场上临时队正,他组织起来一次又一次漂亮的进攻,第二炷香快结束时,一个精彩的分球,主射手铁马抽射得手。 但一转眼,陇右马球队左传球铁臂猿也在九十步处回敬一球。 第三炷香已经点燃,陇右军马球队仿佛才刚刚回过神,开始大举反攻,截球手黑猫一个漂亮的过顶传,不等马球落地,天狼星一百二十步外劲射,马球精准入洞,三比三,追平了。 精彩的比赛使四周的球迷激动得大喊大叫,上半场的比赛结束了。 大帐内,高力士也激动道:“今天的比赛我们完全不落下风,有望能夺取最后的胜利,为了确保命中,大家不管怎么传球,最后一定要让飞鲨射球。” 停一下高力士又道:“再告诉大家一個消息,范阳军马球队今天没有派出主力狼牙,但还是以五比二战胜安西军马球队,如果我们今天能战胜陇右军队,那后天就有希望战胜安西军马球队,我们就能夺得五强第三名,那时,我一定会给大家最丰厚的奖赏。” ........ 下半场的比赛继续开始,双方再次打出了高水平的对抗比赛。 比分交替上升,进入最后一炷香了,双方居然打成了七比七平。 球场上,双方战马疾奔,马球在空中飞舞,双方的截球手都表现得极为出色,五十步射球基本上不可能了,只能远射。 比赛已经快要结束,铁马接到了银刀从底线传来的马球,不等马球落地,一记横敲,打出一个高球给山猫。 马球落地高高落地,山猫抢在对方之前把马球传给了李邺。 在高速奔跑中,李邺在空中一记击球,把马球又传给铁马。 这时,所有人都以为铁马要射球了,三名球手冲上去拦截,不料铁马又打出一记地滚球,又把球反传给了李邺。 在一片惊呼声中,李邺一记八十步外射洞,马球应声入洞。 “当!”比赛锣声敲响,最后关头,飞鲨射球得分,八比七,天鹏马球队爆大冷门战胜了陇右军马球队。 欢呼声响彻全场,虽然很多人都输了钱,但天鹏马球队的获胜还是让无数球迷欢欣鼓舞。 ........ 已经举行了两轮比赛,安西军马球队两战皆负,它由于三名主力没有来京城参赛,虽然在十强赛中侥幸战胜了左卫马球队,进入五强。 但大家都看到了它的表现,安西军马球队已事实上沦为五强赛最弱的一支球队。 范阳军马球队皆胜,积分很高,天鹏马球队和陇右军马球队都是一胜一负。 骁骑卫马球队还没有比赛,但昨天他们和龙武军马球队打了一场热身赛,双方竟然以七比七战平,由此可见骁骑卫马球队强大实力。 实际上从开元二十五年至今,基本上就是骁骑卫马球队和龙武军马球队轮流坐庄天魁。 范阳军马球队夺得三次天贵,所以大家都知道,一定是骁骑卫马球队和范阳军马球队从五强赛中出线。 关键是第三名的争夺,陇右军马球队接下来的两个对手都是最强队,范阳军马球队和骁骑卫马球队。 而天鹏队下面的两场比赛,有一场是和安西军马球队比赛,天鹏马球队还希望再胜一场,天鹏队就很有希望夺得五强赛第三名。 五强赛第三名当然有好处,它其实就是马球联赛的第四名,能获得名次,首先是得到一千贯的奖金,其次排名能大幅提前,再其次明年的比赛能列入种子队。 高力士当然不稀罕区区一千贯钱,他要的是排名,五强赛第三,就意味着进入前四了。 ........ 唐朝武风强盛并不仅仅体现在人人佩剑,以及满城的武馆上,还体现在达官贵人的收藏上。 很多达官贵人都有收藏兵器的嗜好,高力士也不例外。 高力士的府内有一座西楼,高约四层,里面收藏了高力士的上万件各种名贵物品。 其中一层大堂内全部都是各种兵器。 冯劝农带着李邺走进大堂内笑道:“一楼大堂内就有几百件兵器,每一件都是名贵之物,你可以任选一件,大的小的都可以。” 这自然是高力士在兑现自己的承诺,按照高力士的承诺,胜一场,他奖赏李邺一件兵器,如果后天能再战胜安西军马球队,李邺还就能从高力士再得到一件兵器。 或者宝寿牌再给他用一次,李邺可以自己选择。 这时,冯劝农走到一张桌前笑道:“这柄剑除外,这柄剑是青釭,三国曹操的佩剑,是我父亲的心爱之物,还有一柄湛卢剑,可惜下落不明。” 湛卢剑的下落李邺很清楚,就在他的密室内。 但现在李邺不缺宝剑,他有青龙横刀,已经足够了,他还缺一件长兵器。 李邺的目光落在墙角,那里陈列着十几排兵器,李邺走上前细看,枪、矛、槊、戟、斧,各式各样,足有上百支之多,光槊就有二十几支。 “李公子想要长兵器?” 隋唐大将的主流兵器就是槊,李邺十分喜欢槊的简单实用,他点点头,“我想找一把马槊!” “公子尽管随意挑!” 李邺的目光落在一支槊头十分简洁的钢槊上,长约一丈两尺左右,光槊头就有两尺三寸长,准确说,槊头就是一柄横刀,一侧宽厚,另一侧锋利无比,宽两寸,前端十分锐利,可劈可刺。 这应该就是周掌柜说的刀槊了。 这支槊名贵之处就在于,它整体是乌兹钢打造,重五十五斤。 李邺试了试,重量正合手,他笑道:“就是它了!” 冯劝农竖起大拇指赞道:“公子好眼力,这是开元五年,军器监大匠于雁飞耗时一年时间打造,是迄今做得最好的一把刀槊。” “有名字吗?”李邺问道。 冯劝农摇摇头,“暂时没有,李公子可以自己给他命名!” “既然是于雁飞打造,那就给它起名飞雁!” “好名字,就叫飞雁槊!” 第一百三十二章 最后一场 下午时分,李邺在常乐坊的小刘记酒馆见到了父亲李岱。 小刘记酒馆就在裴三娘医馆对面,但裴三娘此时不在医馆。 “你母亲去出诊了?”李岱不安地望着医馆问道。 李邺摇摇头,“她今天下注了五百贯,押天鹏马球队获胜,结果爆了冷门,被她押中了,她净赚了一千五百贯,她和大娘去兑赌利去了。” “你母亲真是大手笔,哎!” 李岱苦笑一声,只得转回话题,“我听祖父说,你准备随他出征?” 李邺点点头,“这是我的选择,我要走军功之路。” “也好,军功之路不像文官路那样要资历和年限,军功路只有足够的功绩和背景,很年轻就能身居高位,就像霍去病,十八岁就封冠军侯,二十岁就出任骠骑将军,说不定你二十岁时也能立下赫赫战功!” 李邺笑了笑,给父亲斟满一杯酒,“李淮那边有消息吗?” 李淮就是李岱的另一个儿子,被宇文螺带走。 李岱叹了口气道:“他已经改名为宇文怀德了,过继给了宇文辉。” 宇文辉是宇文螺的二哥,只有两个女儿,膝下无子。 “李家的孙子改姓宇文,祖父会同意?” 李岱摇摇头,“你祖父也是看人,如果是你,他绝不会答应,但如果是那个祸害,你祖父一点也不会惋惜,他一口答应了。” “那父亲您呢?” 李岱冷笑一声道:“明知父亲是冤枉的,还是落井下石,置自己父亲于死地,这样的儿子不要也罢!” 李岱对儿子李淮的冷酷无情早已心灰意冷,提都不想提到他。 李邺又问道:“那父亲有什么打算?” 李岱微微叹息道:“我唯一的心愿,就是向你母亲赎罪,但我不知该怎么办才好?” 李邺心中着实有点感动了,以父亲现在的条件,宰相嫡子,堂堂的五品户部郎中,只有三十四岁,正当壮年,只要他愿意,大把年轻美貌的官宦人家女儿任他迎娶,他却念念不忘自己的母亲,一心想赎罪。 虽然他性格有些软弱,但他却是个重情重义之人,绝不是负心汉。 而且李邺也知道,自己母亲也并没有忘记他,恨有多深,爱就有多深。 李邺笑道:“我给父亲提个建议吧!” “你说!” “我出征期间,母亲可能会回张掖一段时间,如果父亲也能去张掖,从开始的地方重新开始,母亲的心结或许就能解开了。” “可是.....我没有时间啊!” 李邺淡淡道:“这是父亲最好的机会,抓住它,一切都能从头开始!” 李岱的目光亮了起来,他咬牙道:“好!实在不行,我就辞官不做!” 李邺吓一跳,连忙摆摆手笑道:“去和祖父商量一下,或许他有办法,难道河西的财政库部就不用巡视了?” ....... “咚!咚!咚!” 太极宫大马球场上鼓声如雷,人声鼎沸,气氛异常热烈。 这是一场几乎没有悬念的比赛,连押注都取消了,几乎所有人看不好安西军马球队。 三名最重要的球手都没有能来长安,在小组赛中连续遇到弱旅,得以运气超好地杀进五强赛。 但在强大的实力面前,安西马球队颓势尽显无疑,屡战屡败,士气一场比一场低迷,其他四支球队都能在它身上拿到一分。 尽管封常清拼命给队员鼓劲,但也没有办法,实力不如别人。 天鹏马球队打得气势高昂,飞鲨、铁马和山猫组成了铁三角,配合得异常默契,进攻流畅,如行云流水,后防的银刀也表现得异常出色,很多必进的球被他破坏。 苍松虽然稍微弱了一些,但总体也不错,只是在其他人的光环之下显得暗淡了一些。 比赛已经进行到了下半场,比分杀到了八比二,比赛完全倒向一边,天鹏马球队越战越勇,攻势如潮。 这时,铁马接到了飞鲨的空中传球,凌空一记抽射,百步外射进了球洞,九比二了,看台上沸腾起来了。 高力士的肠子都悔青了,如果第一场他就果断把猎鹰换下,换成了铁马,他们未必会输给范阳军马球队。 很可能他们就要杀进决赛了。 但世间没有后悔药,就在刚才他得到消息,范阳军队以六比四战胜了陇右军队,虽然昨天他们输给了骁骑卫队,但依旧是四战三胜。 天鹏还有一场和骁骑卫队比赛,不仅飞鲨要缺席,山猫和苍松都要回皇宫,只剩下铁马和银刀二人。 自己还要找三名高水平的球手,还想战胜骁骑卫队,无异于痴人说梦? 高力士只能吞下用人不当的苦果,指望明年吧! ‘当!当!当!’ 比赛结束的锣声敲响,整個赛场沸腾起来。 十比二,飞鲨在最后又射进一球,锁定了大胜。 这一次,高力士拿出了最大的诚意,重赏五名球员,每人都重赏两千贯钱,高力士又另外付给了李邺三千贯钱的出场费,虽然最后一场比赛李邺无法参加,但高力士还是把钱付给了他。 先结个善缘,他还指望明天李邺能替他杀进决赛。 李邺拿到了五千贯钱的收入。 高力士有些无奈道:“最后一场比赛是三天后,对阵骁骑卫队,你和山猫、苍松都不能参赛,有没有认识的高手,给我推荐一下?” 李邺想了想道:“我舅父裴旻,说不定他能打一场。” 高力士眼睛一亮,点点头笑道:“我居然没想到,不错,他是个很好的人选。” “但他没有职业球手的资格!” 高力士摆摆手,“这个不是问题,让马球署补签一张临时资格证就行了,制度允许的。” “还有汉中郡王李瑀,他以前是马球高手,说不定能替高翁友情打一场。” “李瑀可以考虑,还有没有比较厉害的截球手推荐一下,苍松那个位子比较弱,我想找一个能和银刀配合的截球手。” 李邺想了想道:“宁王队的雄鹿后防很出色,不亚于银刀,但高翁千万别说是我推荐的,嗣宁王殿下会怪我!” 高力士哈哈大笑,“我会给他其他补偿,保证嗣宁王感激你还来不及!” 第一百三十三章 初为队正 回府的马车上,冯劝农小心翼翼对父亲道:“父亲陈留郡王两千贯奖赏,是不是太多了点?” 陈留郡王就是苍松,他是荣王李琬的第三子李倩,马球水平只能说还可以,但远远比不上飞鲨和山猫,冯劝农也不知道父亲为什么把他找来打球? 不仅苍松和山猫、飞鲨每场收入一样,现在又要给他一样的奖金,冯劝农就觉得有点不太公平。 高力士狠狠瞪了儿子一眼,“你懂个屁!” 冯劝农吓得不敢吭声,高力士半晌才冷冷道:“你以为我为什么把山猫叫来打球,就是借天鹏球队这个机会,让皇长孙和李林甫的孙子有了交集,如果只让皇长孙一人来,未免太明显了一点,所以我才考虑让陈留郡王来做陪衬。” 冯劝农这才恍然,“孩儿明白了!” 高力士又淡淡道:“春狩之时,李林甫不反对李邺和程家在一起,我就知道他也想和太子和解。” 停一下高力士又道:“让李邺和皇长孙走近,无疑是一步妙棋,说起来李邺只是庶孙,一般人想不到他在李林甫心中的地位,但我很清楚,李林甫既然要让孙子出征,我自然会劝天子让皇长孙也出征。” “父亲深谋远虑,孩儿无比敬佩!” 高力士长长叹了口气,自言自语道:“李林甫虽然刚愎自用,口蜜腹剑,但他很能干,也很有手腕,有他在,那些边关大将都会老老实实,他比杨国忠要强得多,为了大唐江山,有些事情我必须做。” 李邺骑着墨锦回家了,虽然他带回了五千贯钱,但裴三娘并不高兴,明天儿子就要出征了。 不过她也想开了,儿子翅膀已硬,是一只即将振翅高飞的小鹰,自己要让他飞上蓝天翱翔,也要让他去迎接暴风雨的考验,他才能真正成为一只雄鹰。 “娘,你就不要担心了,最多一两个月就回来了。” 裴三娘眉头一皱,“你说清楚了,之前给我说是一个月,现在又变成一两个月,到底要去多久?” 木大娘在一旁劝道:“他哪里知道啊!来去的路上就要一個月了,怎么可能一个月回来,咱们回张掖,至少也要一两个月才能回来。” 裴三娘叹口气道:“你去吧!娘没有别的要求,就希望你能常写信回来报个平安,让娘知道你安然无恙,娘就放心了!” 李邺点点头,“我会的!” ........ 黄昏时分,李邺又前往相国府去见祖父李林甫,明天出征,李邺并不和祖父一路,他将随大军北上。 书房内,李林甫将一份兵部的任命书递给他。 李邺打开,上面写着:兹任命宣节校尉李邺为鹰扬军斥候营第十斥候队队正。 “是斥候?” 李林甫点点头,“军队规矩非常多,估计你很难适应,而且你每天晚上还要练武,斥候基本上都呆在外面,比较合适你。” 确实,如果军营无法练武,自己麻烦就大了。 李邺连忙躬身感谢祖父的安排。 李林甫笑了笑道:“明天一早,你去灞上军营报到,没人知道你的年龄,也没人知道伱是我的孙子,一切都靠你自己的本事去争取,军队虽然也是看人情关系,但更多是看真本事,我希望你能靠军功赢得属于自己的地位。” 李邺默默点头,李林甫又道:“我已经写了一封信派人去张掖给你外公,这样你母亲回甘州,就能和父母团聚,你父亲那边,我再考虑考虑,总之你不要担心,我会派管家把你母亲和大娘平安送回甘州。” 李林甫考虑得很周全,让李邺着实感动。 他躬身道:“感谢祖父的周到安排!” ......... 次日上午,李邺被母亲和木大娘送到巷子口,李邺已经换上了盔甲,是他在春狩射箭比赛中赢得的玄铁鳞甲,黑中透红,加上他的墨锦战马,显得格外的气场强大,英姿勃发。 他的兵器是一把刀槊,腰挎青龙横刀,后背天狼弓和箭壶,手臂和腿上有飞刀暗袋,藏有四把飞刀。 皮靴里还插有一把削铁如泥的无名匕首,一般用不到,但在危急关头,它就发挥作用了。 “娘,你们去张掖,要不要带上小黑?” “小黑就留在家里,我让小荷照顾它,放心吧!小黑好养活的。” 李邺点点头,“娘,大娘,那我走了,你们好好保重!” “记着写信回家,我们不在家,会让小荷代收。” “放心吧!一定写信。” 李邺挥了挥手,催马而走。 裴三娘眼看儿子走远,又高喊道:“记住了,不准上战场!” “不会的!”李邺远远回答。 裴三娘捂住嘴,泪水不争气地涌了出来,她眼睛通红,忍不住呜咽起来,“这孩子,怎么长得这么快啊!” “别难过了,孩子长大是好事啊!” 木大娘搂着裴三娘,安抚她半晌,才把她劝回家。 ....... 同样的伤别离情形发生在长安的各个角落,大唐虽然战事不断,但一直是边军作战,而这一次是数十年来第一次直接从长安出兵,这是一次难得的历练立功机会。 各大关陇世家和功勋家族纷纷将自己的子弟安排入军,以建立功勋。 李邺离开长安前往灞上军营报道。 灞上军营是大唐最大的军营,戍卫长安的数十万军队,大部分都驻扎在灞上,以至于灞上有好几座大军营,俨如几座小城一样。 可别以为灞上只有军营,几座大军营周围都是商铺,光妓院就有上百家,还有各种小酒馆。 唐军在非战时一向比较宽松,但也不是随时随地都能休假出营,而是轮流休假出营,可就算这样,每天也会有大量士兵休假,所以总是感觉小酒馆天天爆满,或者妓院前排起长队。 李邺很快来到灞上,这次长安出兵三万,分为五个大营,龙骧军、虎贲军、豹韬军、飞熊军、鹰扬军,每个大营六千人。 其中龙骧为中军,举黄旗;虎贲为北军,举皂旗;鹰扬为南军,举赤旗;豹韬为西军,举白旗;飞熊为东军,举碧旗。 官道上都是和李邺一样前去军营报道的年轻将领,个个盔明甲亮,兵器精良,气度不凡。 三万人出征大营位于灞上最东面,占地上千亩,由五座支营组成。 李邺来到了南面鹰扬军大营,营门前有一名迎候官,专门迎接新从军的将士。 李邺翻身下马,将自己的任命书递给迎候官,迎候官看了看,便安排一名士兵带李邺去主帐报道。 “原来是李队正,请随我去主帐!” 士兵带着李邺进了军营,军营扎着一顶顶大帐,足有近千顶之多,扎得整整齐齐,步道和马道都分得很清楚。 “李队正分到哪个营?”士兵笑问道。 “请问有多少营?”李邺好奇问道。 “有骑兵营、步兵营、弓弩营、斥候营、参军营、物资营、工事营。” “我是斥候营!” “原来李队正是斥候营,斥候两个营的人数都最少,但也是最辛苦,李队正做好心理准备吧!好日子马上到头了。” “什么叫好日子到头?” 士兵并不回答,只呵呵一笑,带着李邺来到了报道点,登记注册,颁发军牌,忙得昏头胀脑,一个时辰后,李邺又被带到军营东北角。 一名三十岁将领肃然对李邺道:“我叫韩征,是鹰扬军斥候右营校尉,从现在开始,你就归我管辖!” …….. 第一百三十五章 紧急出发 被李邺狠狠教训一顿,又被升为副队正,软硬兼施,尉迟光终于老实下来了,他开始认认真真履行副队正的职责。 “队正有所不知,不是吃空饷,斥候一直就是特殊编制,一个队只有十人,一个营百人,但斥候士兵都是精锐中的精锐,所以人少兵精。” “精锐中的精锐?” 李邺摇摇头,冷笑道:“我怎么感觉不到?” 尉迟光苦笑一声道:“每个营都有牛尾的说法,就是把精华挑出来,剩下的老弱组成一队,一般都是编号最后一队,所以斥候营的第十队和第二十队都是牛尾队。” “各队都是临时组合?” 尉迟光点点头,“其他各营都是整体调动,就我们斥候营是临时组合,主要是平时不需要斥候,需要时就临时调士兵充当斥候。” 李邺感觉有点不妙,“难道我们这一队中,没有一个专门的斥候?” 尉迟光嘿嘿一笑,“不光没有专门斥候,而且几乎都是新兵,队正没看出来吗?” 李邺一阵头大,原以为自己的新人,没想到手下也几乎是新兵,这算什么精锐斥候? 这时,一名年轻士兵跑来道:“队正,韩校尉让你过去一趟!” 李邺起身来到校尉韩征的营帐,营帐内已经坐了好几名队正。 韩征向李邺招招手,“就等你了,赶紧进来坐下!” 李邺盘腿坐下,韩征对五名队正道:“我们鹰杨军是第一批出发的军队,两天后出发,马总管已下令斥候营先行,我们右营目前只有你们五队人员到齐,所以你们五队先走,装备和干粮下午会发到你们手中,回去准备吧!天黑前必须出发。” 众人面面相觑,今天才第一天,他们就要出发了吗? 韩征无奈道:“我也知道大家需要时间适应,但军令如山,据说是朔方那边形势不太好,急催援军北上。” 李邺举手道:“我们行军路线呢?” 韩征取了五份地图分给众人,“这是各位的任务地图,按照地图上的路线北上,如果遇到特殊情况,比如塌方堵路,或者洪水冲毁道路桥梁之类,立刻派人回来禀报!” 众人纷纷起身接过令箭,各自回大帐了。 李邺也回到自己的大帐,对尉迟光道:“赶紧召集大家,有任务了!” 尉迟光连吼带骂,众人都进了大帐。 李邺对众人道:“刚刚接到命令,我们今天就要出发,大家收拾一下,下午会把装备和干粮送来,然后就出发!” 尉迟光也吃惊道:“不是说要训练十天吗?” 李邺摇摇头,“据说是朔方那边形势危急,急需援军,鹰扬军两天后出发,我们今天就要走!” 饶是尉迟光平时嬉皮笑脸,这会儿他也急了,上前对李邺低声道:“弟兄们都没有训练过,就是简单会骑马,连骑射都不会,更不懂斥候军要做什么,这样北上容易出事!” “军令已经下了,不走也得走,边走边适应吧!” 尉迟光望着李邺手中的令箭,半晌,只得长叹一声,“生死有命,死了算毬!” 众人开始收拾行装,下午,后勤营送来了战马和马匹,一共十四匹马,除了每人的乘马外,剩下的几匹马用来驮负物资,主要是粮草和药品,粮食主要是马粮,战马不能只吃干草,还要吃小麦、黑豆之类,才能有力量跑得动,至于帐篷就不要想了,每人一卷军毯。 稍微适应了半个时辰,一支支斥候骑兵出发了,向东北方向的泾源道方向奔去。 李邺也是第一次率领十名手下出征,就连尉迟光也没有去过朔方,不过庆幸的是,老兵油条中王羽的母亲就是灵武县人,王羽多次去过朔方,他熟悉路途,李邺便让他为向导。 “走泾水去朔方有两条道,一条是走原州出萧关前往朔方,另一条道是走马岭河峡谷,穿过庆州,翻越青刚岭进入朔方,两条道是从邠州分叉,一般原州道是主道,道路平坦宽阔,容易走,而庆州道是副道,道路比较艰险,也容易遇到危险,队正拿到的地图就是庆州道,哎!肯定是被挑选过了。” 既然是牛尾队,就要有牛尾队的觉悟,自然是别人挑剩下的,才会轮到自己,李邺早就发现了,连他们的战马也是别人挑剩的。 “加快速度!” 李邺看了看天色,回头大喊道:“进泾源道后休息!” 一行骑兵加快了马速,向泾源道入口方向奔去。 ......... 一更时分,斥候队士兵们在距离泾阳县越二十里的一片松林内过夜,士兵们吃过了干粮,也喝了水,战马也喂好了,众人裹着毯子在树下睡得香甜。 这时,尉迟光上前轻轻推一下王羽,王羽惊醒,尉迟光嘘了一声,低声道:“跟我来!” 王羽连忙翻身起身,跟随尉迟光蹑手蹑脚向松林外走去。 “我发现了队正的秘密!”尉迟光小声道。 “是什么?” “来看就知道了!” 松林外就是泾水,两人趴在一個土堆上,尉迟光指着水面上的波浪低声道:“队正在水下练功,整个河面都被他掀起水波了。” “在水下练功?” 王羽惊得嘴都合不拢,“从未听说过能在水下练功?” 尉迟光鄙视地看了他一眼,“那是你层次太低,孤陋寡闻,权贵子弟练习武功岂是你的知道的?” 队正是权贵子弟已经被大家所公认,光是那匹黑缎子一般的宝马,便让士兵们惊叹不已,连校尉韩征都看着眼红。 王羽愈加惊讶,“不知队正是哪家权贵的子弟?” “我哪里知道?” “你自吹是尉迟恭的后人,你会不知道?” “我一个庶子,家奴都不如,算个屁啊!” “嘘!他上来了。” 李邺浮上水面换气,两人连忙低下头。 尉迟光摆摆手,意思是撤,王羽先下去了,尉迟光又看了一会儿,眼睛里充满了羡慕,他的祖先尉迟恭也是在桑干河中练成的武艺啊! 李邺今晚在泾水中练武格外有效果,一方面是泾水泥沙含量比较大,水流阻力极大,另一方面是他换了兵器,不再用马球杆,而是用刀槊在水中劈砍,范围更广,几乎把整个河水都搅动了。 李邺在水下艰难地挥动刀槊,水流脉络感觉得更加清晰,一条条细细的水流像发丝一样,从他手臂上滑过,他细心捕捉水中每一条水流的变化,泥沙给他带来的感觉更加敏锐。 水流的变化实际上就是力量的变化,他感触水流,控制水流,实际上就在感触力量,控制力量。 当年裴行俨就是这样的练成的武艺,将他刚猛粗犷的力量打磨得更加刚猛浑厚、更加细密精准, 十六岁那年,裴行俨练成了朱雀心法,一举成为天下猛将。 李邺此时也在细细体会裴行俨所说的精髓,拿千斤铁针绣花,就是这种感觉,沉重之极,却又精细之极。 第一百三十六章 狭路相逢 李邺回来时已经是三更时分,他服药后恢复了体力,精神抖擞走回来,在一棵大树下躺下,裹上了被子,不知不觉,他也睡着了。 次日天不亮,众人便起身收拾洗漱,简单吃了干粮后,众人便骑马上路了。 过了泾阳县不久,前面山脚下是一大片瓜田,种满了冬瓜,李邺手一摆,众人停止前行,奇怪地注视着他。 李邺摘下弓箭,他忽然张弓搭箭向数十步外的一堆草丛射去,只听‘嗷!’一声大叫,一只雄壮的野猪从草丛里冲了出来,它的右眼被一只箭射中,狂暴到了极点,不顾一切地向李邺冲来。 李邺不慌不忙,又是一箭射去,正中野猪左眼,野猪双眼皆盲,但发狂的野猪却凭着气味继续向李邺猛冲,它就想把伤害他的人撞倒咬死。 待野猪冲至眼前,李邺用刀槊一挑,野猪一个趔趄摔倒,仰面朝天翻倒,不等它爬起,槊尖已狠狠刺穿了野猪的心脏,直透后背,野猪发出一声惊天动地嘶吼,当即死在李邺的槊下。 众人大喜,这下有野味改善一下伙食了,他们纷纷上前,都倒吸一口冷气,这头公野猪至少有三百斤重,居然被队正一刀刺死。 这两箭一刀算是彻底垫定了李邺在众人心目中的领导地位,三百斤重的野猪,居然被这么轻松地干掉,换任何一个人都办不到。 野猪虽沉重,但难不倒众人,众人把野猪抬到河边洗剥干净,把它切成几大块,用泥土糊好,挂在几匹马上。 下午时分,众人点燃篝火,分割了一大块野猪肉,用树枝串在火上烤熟,撒上盐和香料,顿时喷香扑鼻,众人饱餐一顿,个个吃得满口流油。 ........ 队伍继续北上,在邠州分道,改走马岭河谷道,向北面的庆州方向而去。 队正每天夜里要练功之事,手下们也渐渐习惯,见怪不怪,几名士兵还主动给他站岗。 十天后,一行人进入庆州马岭县境内,这一带人口稀少,只有一座孤零零的县城,四周都是莽莽大山,道路也比较复杂。 下午时分,李邺带着众人在丛林中打猎,他的手下属于牛尾队,都是挑剩下的新兵,不说骑射,连普通的步射都不行。 李邺也只能一路走、一路教,好在士兵们都体格强壮,年轻聪明,练习了十天,士兵进步神速,骑射还差一点,但步射都像模像样了。 李邺又安排众人打猎,也算是一种实战教训。 他们在树林深处找到了一条小溪,忽然,一名士兵惊喜地指着小溪低声道:“队正,那边有鹿!” 李邺看到了,十几只鹿正在溪边喝水,李邺给王羽和吴泰做个手势,让两人去西面驱赶鹿群,两人会意,绕道向西面而去。 其他士兵都张弓搭箭,准备射击鹿群。 就在这时,忽然一声长长的惨叫,是吴泰的声音,众人面面相觑,不知发生了什么事? “跟我来!” 李邺调转马头向惨叫方向奔去,远远看见王羽搀扶着吴泰一瘸一拐向这边逃来,一边大喊:“队正,救我们!” 后面竟然有追兵,为首骑兵张弓搭箭,一箭射向王羽后颈,千钧一发之时,李邺一把飞刀脱手而出,速度疾快,‘咔!’箭矢被飞刀凌空击飞。 李邺一挥刀槊,纵马冲了上去,拦截住了后面的追兵。 对方约有二十余人,都穿着唐军的盔甲,但一個个面相都是胡人,李邺立刻明白过来,一定是同罗军的探子。 ........ 李邺一行意外遭遇到的敌人正是同罗军探子,这支同罗军探子约二十人,他们是奉命南下探查朝廷的援军动向,也在猎鹿,没想到正好遇到了唐军斥候。 为首百夫长见李邺破坏了自己必中之箭,顿时大怒,挥矛向李邺刺来,李邺挥槊隔开对方长矛,两马交错而来,李邺回首一刀,只见寒光一闪,快得无以伦比,百夫长躲闪不及。 ‘噗!’人头劈飞出去,无头尸体扑通落马,鲜血从脖腔喷射而出。 后面的同罗骑兵见百夫长被杀,眼睛都红了,一起冲了上来,同罗骑兵作战有章法,有负责射箭,有负责激战。 李邺将随身三把飞刀射出,又快又狠又准,三名负责放箭的同罗骑兵被锋利的飞刀射穿了头颅落马。 这时,李邺手下士兵举起长矛冲上来,双方激战在一起。 李邺的刀槊太凶悍,所过之处血光飞溅,俨如猛虎下山,头颅搬家,胳膊斩断,前胸被刺穿,三次冲击便杀死了七人,加上飞刀干掉三人和百夫长,二十名同罗军探子被李邺一人干掉一半。 李邺的手下也用长矛戳翻了三人,剩下七人见势不妙,调头便逃,李邺紧追不舍,他的战马速度疾快,很快追上敌军,连杀三人。 剩下四人吓得分头逃跑,李邺摘下弓箭,抽出四支箭咬在口中,张弓搭箭,两支连珠箭射出,箭矢如流星赶月,‘噗!噗!’两名探子的后颈被射穿,仰面落马。 李邺又取下两支箭,瞄准另外两人,他们已经逃出了六十步外,李邺刚要放箭,尉迟光在后面追上大喊,“队正,要抓活口问口供!” 李邺箭矢一偏,两支狼牙箭射出,正中两名骑兵胯下战马的后腿,两匹战马重重摔倒,一名士兵被战马压在身下,另一名扭了腿,一瘸一拐奔跑逃命。 李邺喝令道:“把他们抓回来!” 尉迟光带着五名士兵催马冲了上去,不多时便追上了奔逃的敌军士兵,将他摁倒捆绑起来,另一名士兵也被拖出捆绑起来。 二十一名同罗军探子,仅仅一盏茶时间便被全歼,就算最厉害唐军斥候也办不到,队正李邺表现出的强大武力令手下们心服口服。 这一战不仅干掉了二十一名探子,还夺得了大量资源,首先就是三十匹战马,以及探子们携带的粮草物资,还有探子的兵甲以及三百两银子。 这三百两银子是同罗探子南下的盘缠,按照规定,战利品中的钱财不允许私吞,必须统一上缴,但还有一个口子,如果只有少量钱财,也可以奖励立功士兵。 事实上,战场上缴获的零星财物不会有谁上缴,都奖赏给了将士。 有这个破例,李邺自然把这三百两银子分给了士兵,每人三十两,作为立功奖赏。 众人皆大欢喜,同时也更加敬重这位年轻的队正,队正才是真正的立功者,却分文不取,颇有名将之风。 每个士兵又发了一匹马和两张柔软的羊皮,士兵们也换了盔甲和兵器,他们是牛尾队,盔甲都是皮甲,兵器也不是很精良,但对方不一样,对方都是清一色的唐军明光铠,战马雄骏,兵器也十分精良。 处理了敌军尸体,李邺随即兵分两路,让尉迟光带着三名士兵押送两名战俘南下邠州,受伤的吴泰也跟随南下。 李邺则带着五名士兵和十匹战马继续北上前往朔方,双方约好,在朔方安乐县汇合。 第一百三十七章 打进楔子 与此同时,三万同罗骑兵已经攻陷了朔方节度府的怀远县和安静县,在县城内大肆烧杀劫掠。 突来的变故使得朔方地区百姓惊恐万分,数万民众从四面八方逃进了灵武县。 朔方军的总兵力是六万四千人,其中同罗军也是朔方军的一部分,有三万余人,占去总兵力的一半,同罗军大酋长阿布思由此出任朔方节度副使。 此时唐军的重点在河湟地区和吐蕃军作战,朔方节度使张齐丘也亲自率两万五千军南下参战。 朔方地区只有兵马使郭子仪率一万人驻防。 阿布思抓住了这个机会,率军南下,企图占领朔方。 与此同时,吐蕃也突然加大了对河湟地区的攻势,企图拖住朔方军、陇右军和河西军,这也是在策应阿布思的叛乱。 城头上,节度副使郭子仪冷冷注视着北方十里外的同罗叛军大营,他手中虽然有一万军队,但都是步兵,朔方军的四千骑兵已跟随节度使张齐丘去河湟作战。 以一万步兵对阵三万精锐骑兵,郭子仪心知肚明,他不可能取胜,唯一的希望就是朝廷援军赶到。 但朝廷也只出兵三万,郭子仪很担心朝廷大军是分兵前来,那样,很容易被叛军各个击破。 一时间,郭子仪忧心忡忡。 这时,有士兵飞奔而来,单膝跪下呈上一卷鹰信。 “启禀使君,朝廷紧急鹰信!” 郭子仪连忙接过鹰信,竟然是右相国兼观军容使李林甫发给他的鹰信,命令他无论如何要将叛军拖住,不能让叛军遁入草原。 鹰信还提到,朝廷实际出兵是五万五千人,三万军队只是惑敌之计,仆固怀恩已率两万五千朔方军赶回来,将在原州平高县和朝廷军队汇合。 郭子仪拍拍脑门,好一个明修栈道,暗度陈仓,朝廷有高人啊! 郭子仪信心大振,当即喝令道:“将乌铁罗带上来!” 片刻,一名偏将被带上城墙,偏将叫做乌铁罗,也是同罗部族人,还是阿布思的外甥。 但他不是跟随和阿布思一起来唐朝,他先来了几年,由于武艺高强,骑射了得,深受郭子仪的器重,他在唐朝娶妻生子,已升为果毅都尉。 “卑职参见将军!” 郭子仪注视他道:“按照我们事先商议的方案,你是否还愿意执行?” “卑职愿为将军效死命!” 郭子仪点点头,“如果你出事,你的妻儿我来养他们,你尽管放心!” “有将军这句话,卑职死而无怨!” ……… 当天下午,郭子仪在城内找了两个病死的孩童和一个病死女人,让他们换上乌铁罗的妻儿衣服,在乌铁罗府前砍掉了脑袋。 又张榜缉捕藏匿在城中的乌铁罗,‘举报者赏钱三千贯,藏匿者同死!’ 这下子,城中人都知道乌铁罗的妻儿被杀,乌铁罗失踪,藏匿在民间。 以此同时,士兵开始在县城内大肆搜罗粮食,实行配给制度,闹得人心惶惶。 在灵武县城南有一家客栈,叫做漠北客栈,是一名铁勒商人所开,铁勒人民族复杂,部落众多,也没有人关心他到底属于铁勒哪個部? 事实上,这家客栈正是阿布思所开,这是他用来收集情报的一个秘密据点,就像他在长安用史敬忠来收集情报一样。 入夜,客栈大院子里忽然传来急促的敲门声,“咚!咚!咚!”掌柜提着灯笼出来。 “是谁啊?” 掌柜看了半天没见人,刚要回去,一转身,却发现大门背后站着一个人影,顿时吓得他一哆嗦。 “你是谁?” 黑影‘嘘!’一声,上前小声道:“阿木勒,是我!” 掌柜听出了声音,瞪大眼睛道:“乌铁罗?” “是我,客栈安全吗?” “安全的,我们去里面说话。” 掌柜让乌铁罗进客堂,又探头向两边警惕地看了看,这才关上门。 掌柜带着乌铁罗一直来到后院一间小屋内,这才问道:“将军这两天躲在哪里的?” “躲在一个下人家里,昨晚我感觉他要出卖我,我就杀了他,又逃出来,在城隍庙内躲了一天,哎!实在难熬,给我点水和吃的。” “有!有!将军稍等一下。” 掌柜出去了,不多时端来一盘胡饼和一壶水,乌铁罗早已饥渴难耐,立刻抓起饼狼吞虎咽吃了起来,又咕嘟咕嘟喝水。 吃饱喝足,乌铁罗问道:“我家人有消息吗?” 掌柜黯然道:“你的妻子和两个儿子都被处斩,我去看过了,只剩三具无头尸体,人头不知去向,尸体我已经出钱托人收埋了。” 乌铁罗脸胀得通红,狠狠一拳砸在桌上,“姓郭的欺人太甚,此仇不报,我乌铁罗誓不为人!” 掌柜又安慰道:“将军运气不错,我听说后天会开城门放一批人出城,正好可以想办法混出去。” “为什么会开城?” “可能是粮食出问题了吧!从昨天开始,军队开始在城内大规模搜粮。” 乌铁罗点点头,“肯定是粮食不足,我负责后勤,军队粮食最多只能支持半个月,现在估计只能支撑十天了。” “将军好好休息,后天我们一起混出城去!” ....... 两天后,郭子仪下令开启南城门,放大批商人和百姓出城。 大批百姓蜂拥出城,骑马骑驴向南面仓皇逃去,里面大部分都是羌人,也有不少商人。 同罗军大营在北面十里,这些商人都急着想走,认为南面没有叛军,可以逃脱,天天跑到官衙门口闹事,郭子仪索性成全了他们。 乌铁罗和客栈掌柜穿上羌人服饰,脸上抹黑,骑着毛驴侥幸离开了灵武县。 ....... 乌铁罗见到了阿布思,他跪在地上放声大哭。 阿布思刚才已经见了客栈掌柜阿木勒,得知乌铁罗的妻儿已被郭子仪处死,并悬赏三千贯抓捕乌铁罗。 乌铁罗东躲西藏,多亏阿木勒的帮助才得以从城内脱身。 阿布思叹息一声,扶起外甥道:“我给你说过多次,汉人不可信,你就是不听,非要吃了大亏才知道后悔。” 阿布思还是很看重这个外甥,武艺高强,有统帅力,正是他最缺的人才,要不是被自己连累,再过两年他就要升兵马使了。 不过这也是天意,要不是自己造反,外甥怎么也不会为自己的效力。 “郭子仪人还不错,怎么会滥杀无辜?” 乌铁罗咬牙切齿道:“他想当朔方节度使,为了表决心,便拿我的妻儿给朝廷当投名状,我和他势不两立!” “你说得对,这个仇咱们一定要报,你先得告诉我,城内情况如何?” 乌铁罗坐下叹口气道:“城内驻军有一万出头一点,大概一万零八百左右,都是步兵,兵甲倒是挺多,但粮食不够,是大问题!” “朔方军应该不缺粮食吧!” “那是你不知道实情,去年河湟那边爆发战争,麦田基本上毁了,陇右军和河西军的粮食几乎都从朔方调过去,年初朔方又派两万五千军支援河湟,又运走了大量粮食,如果没有意外,军队的存粮正好可以支撑到下月麦收,不料大量百姓涌入灵武县,使粮食需求量大增,我当时记录只能支撑半个月,估计现在只能支撑十天。” 阿布思负手走了几步,点点头道:“郭子仪在城内大肆收刮粮食,又放大批人出城,都是为了减少粮食消耗,我就耐心等,看他们能支撑到几时?” 乌铁罗暗赞郭子仪的策略,故意做出了缺粮迹象,实际上军粮至少还能吃一年,又把自己放出来迷惑阿布思,就是怕阿布思逃遁回草原。 姜不愧老的辣,郭子仪抓住了阿布思的痒处,让他舍不得离去。 乌铁罗又小心翼翼问道:“听说朝廷会有援军支援朔方。” 阿布思冷笑一声道:“一共出兵五万人,听起来很多,但实际很分散,灵武县的一万军,北庭节度使程千里的一万军,想截断我的退路,真正从朝廷过来的只有三万人,居然是让老东西李林甫来担任主帅,我就等他们来,等我把他们宰杀殆尽,我再看看唐朝怎么对我?” “现在援军到哪里了?” “还不清楚,不知道朝廷援军是走庆州道,还是走萧关道?我已经派了十几支探子南下,暂时还没有消息!” .......... 第一百三十八章 猎和被猎(上) 李邺带领五名士兵已经越过青刚岭,进入朔方地界,这一带丘陵低缓起伏,有高山冰雪融水的缘故,虽然降水不多,但也不缺水源,到处可见郁郁葱葱的绿色,森林草场遍布。 但人口却十分稀少,主要以羌人为主,羌人也以畜牧和狩猎为生,基本上没有什么农业。 李邺知道,到了宋朝时,西夏会在这里大兴土木,修建很多城池,迁徙人口,使这一带成为对抗宋朝百年的根基之地。 但现在是唐朝,基本上没有人口,连个村落都看不见。 “队正,这边又出现了!” 士兵又发现了一堆马粪,李邺用树枝轻轻拨拉,马粪都很新鲜,也就是说,大约一个时辰前,那支骑兵从这里经过。 李邺在追踪一支骑兵,他们在南面的马岭河谷发现的,也是一支二十人的同罗军探子。 这支探子看见他们就后撤,一直撤退出一百多里,越过了青刚岭。 李邺心知肚明,对方有二十人,当然不会畏惧他们六人,他们只是害怕自己逃走,所以才诱敌深入,然后切断自己的退路,把他们这支探子队活捉,打探到朝廷军队的情报。 李邺也是艺高人胆大,对方把他们当做猎物,他何尝不是对方当做猎物,大家都是猎人,就看谁能猎到谁? 王羽指前方的小河道:“队正,我感觉他们一定会在小河的前方等着我们!” “你们在这里等着,我上高处看看!” 李邺纵马向不远处的山丘上奔去,很快便奔上山坡,前方的视野顿时开阔了。 他们位于安乐水的最上游,一条小河向北面蜿蜒流去,两岸都是草地,分布着大片森林。 李邺的目光落在距离他们最近的一片森林内,距离他们约有两里,如果他们沿着河边走,这片森林是必经之路。 李邺的目力极好,他隐隐看见最高的大树上,有个黑影正缓缓向下攀爬,对方显然也看到了他,向下方汇报。 李邺奔回了众人聚集处,上前对众人道;“对方应该就埋伏在前方的树林内,我们兵分两路,王羽带着四个弟兄绕到树林另一头,等对方有零星逃跑时,你们负责射马,抓活的。” 王羽吃一惊,这不就是队正一个人去对付敌军吗? “队正,我和你一起吧!” 王羽虽然是老兵油条,但跟随李邺十几天后,他身上的无赖气息渐渐消退,身上的军人作风开始显现了,不再象从前那样偷懒耍滑,而是开始勇于面对危险。 从来就没有贪生怕死的士兵,只有不肯身先士卒的将领。 李邺摇摇头道:“他们四個都是新兵,我不放心,你带着他们,我放心一点,再说区区二十人,还不够我填牙缝。” 李邺拍了拍腰间的飞刀囊鞘,他身上有二十四把飞刀,远用弓箭,近用飞刀,几乎可以消灭一大半的敌军士兵。 王羽亲眼见过他的本事,知道队正所言不虚,二十人不是他的对手,便点了点头,“卑职遵命就是了!” 他一挥手,“跟我来!” 他带着四名士兵绕一个大圈子,向森林的北面奔去。 待五名手下走远,李邺才催马不慌不忙向森林奔去。 距离森林约一百五十步,李邺停止了前进,他摘下弓箭,张弓便向树顶一箭射去,箭速之快,树上的探子躲闪不及,被一箭射中,惨叫着从树梢上跌落下来。 李邺随即勒住战马,耐心地和对方对峙,时间一点点过去,李邺压根就没有进森林的想法,就看谁先沉不住气。 一刻钟后,森林里的同罗百夫长再也沉不住气,大吼一声,率领二十名手下冲了出来,一起向李邺放箭。 箭如疾雨,李邺纵马向小河方向奔跑,躲过了对方的箭矢,数十名同罗探子紧追不舍,他们好容易才把唐军探子引来朔方,怎么可能轻易放过对方。 为首百夫长大喊道:“射马不要射人,抓活的!” 李邺冲进了森林,把敌军晾在森林外,一个漂亮的反客为主,他占据了主动权。 他立刻抽出三支箭射去,奔在最前面的骑兵被一箭射中脸庞,强劲的箭力射穿了头骨,射进头颅内,骑马惨叫一声落马。 紧接着第二支箭和第三支箭射至,箭速快如闪电,一眨眼,箭就到了眼前,‘噗!噗!’两箭爆头,两名骑兵仰面栽倒。 很多时候,大部分箭手在比赛或者训练时都能做到箭无虚发,几乎都是箭箭中靶,但在实战中效果却不佳,原因也很简单,人不是靶子,靶子不会动,不会躲,但人会躲闪,会举盾挡箭,那就很难射中了。 但在很多猛将在战场上依旧箭无虚发,比如裴行俨,他在隋唐战场上同样是百发百中,每箭必将人体射穿。 原因就在于速度,速度由力量决定,发射力量越是强大,初速度就越快,这些猛将射出的箭矢速度基本上是普通箭手的两到三倍,对方往往来不及反应,箭就到眼前了,除非本身武艺高强,否则躲无可躲。 在敌军士兵冲近森林之时,李邺又射出两箭,最前面的两名骑兵中箭落马。 李邺随即掉转马头,向森林深处奔去。 这一刻他化身为猎手,将反过来猎杀十五名追踪他的同罗探子。 “盯住他的黑马!”百夫长大喊道。 他话音刚落,只见一匹黑马的身影向南疾奔而去。 “在前面,快追!” 十几名同罗士兵奋力追赶,就在这时,东面闪过几道寒光,奔跑中的五名士兵被飞刀射穿了太阳穴,纷纷惨叫落马。 其他士兵吓得连忙勒住战马,躲在大树背后,紧张地盯住东面。 东面忽然传来一声唿哨,奔远的战马又调头奔回来。 “在那棵最大的树木背后!” 百夫长低声对众人道:“分散过去,把他围住!” 众人都翻身下马,举着弩箭,从三个方向一点点,向大树靠近。 李邺忽然从大树后闪身而出,一个前滚翻,手中两把飞刀射出,与此同时,几支弩箭强劲射出,嗖嗖地插在他刚翻过的地面上。 寒光一闪,正面两名探子被飞刀射穿了额头,惨叫两声,仰面倒地。 其他人又吓得躲在大树背后,抓住这瞬间的机会,李邺一跃跳上战马,向东面奔去。 第一百三十九章 猎和被猎(下) 百夫长有点犹豫了,他已经发现自己沦为猎物了,他们共二十一人,已经被干掉十三人,只剩下八人,对方不仅箭法高超,飞刀也极为犀利,更重要是对方极为冷静,善抓机会。 这样下去的话,自己所有人都会被对方全部干掉,可如果就此放弃,百夫长心中又有不甘。 旁边一名士兵咬牙道:“我们有八个人,就不信干不过他一人?” 这句话顿时把百夫长刺激到了,二十人还对付不了一名唐军小兵,传出去他的脸往哪里搁? “追上去!”百夫长咬牙大喊。 八名同罗探子纷纷上马,双腿策马追了上去,追出数百步,对方已经不见了踪影,百夫长一举手,手下纷纷勒住战马。 四周十分安静,众人竖起耳朵细听,仿佛叶落有声,就在这时,弓弦‘崩!’一声响。 “当心!”百夫长大喊一声。 旁边一名士兵一声惨叫,一箭射穿头颅,血光四溅,众人大惊,纷纷趴在马上。 “用盾牌!”百夫长大喊。 他们后背都有圆盾,士兵们连忙取盾,又一名士兵惨叫一声,‘扑通!’落马,他取盾时身体外露,被李邺抓住机会,一箭射穿了左胸。 只剩下六人了,百夫长又气又急大喊:“王八蛋!缩头乌龟,有本事出来较量!” 李邺的箭矢已经瞄准了他,百夫长左脸上有一块很大的黑疤,很像京剧脸谱,黑白分明,辨识度很高,李邺早就发现他是首领。 这时,李邺听到他的叫喊,居然是很纯熟的汉语,李邺的箭矢一偏,射向另一名士兵,箭如闪电,‘噗’正中马眼。 战马稀溜溜一声暴叫,前蹄高高扬起,将士兵掀翻落马,士兵刚爬起身,又是一箭射来,箭矢正中额头,血光飞溅,士兵仰面翻倒。 就在这时,李邺催马疾奔而出,在七十步外向东疾奔。 “抓住他碎尸万段!” 百夫长失去了理智,大吼一声,纵马疾奔,后面手下纷纷催马跟上。 六人在密林中追赶奔驰,五名同罗探子举盾追赶,奔出数百步,眼看快要追上。 百夫长忽然一下子瞪大了眼睛,只见一匹战马在奔跑,人却不在战马上。 他心中暗叫一声不妙,但已经来不及,他身边士兵一片惨叫声,飞刀从左后方射来,四名士兵都是后颈和咽喉被飞刀射穿,三人当场惨死,另外一名士兵倒在地上痛苦翻滚,最后窒息而死。 百夫长终于看见了对方,就站在三十步外,后方就是森林边缘,弓箭已背在身后,手执一把刀槊,他向百夫长招招手,刀槊一挥,摆出了决战的架势。 百夫长大吼一声,一挥长矛纵马杀了上去,奔出十几步,只听‘轰隆!’一声,百夫长连人带马掉入一个大坑内,紧接着,一只大网从天而降,将百夫长迎头罩住。 这个坑就是同罗士兵们挖的一个陷马坑,用来对付李邺,上面铺上干草和落叶,完全看不出来,头顶再放一张大网,只要落坑,大网就会落下。 没想到,唐军斥候没有坑到,最后反而坑了自己。 百夫长拔出匕首,企图割断网绳,忽然后脑一阵剧痛,被打晕了过去。 李邺抽出一支鸣镝,一箭射向空中,鸣镝在空中发出尖利的啸声。 不多时,王羽带着四名士兵匆匆赶来了,他们一路上看到的,都是同罗探子的尸体,不是被箭矢射杀,就是被飞刀射杀,让他们触目惊心。 “队正,全部干掉了?” 王羽望着立马站在坑前,杀神一般的队正,心中一阵战战兢兢。 李邺点点头,用长槊指着陷马坑中的百夫长道:“下面是他们的首领,被我打晕过去了,他会说熟练汉语,你们把弄上来好好拷问,我要知道同罗军的一切情报,军队在哪里?有多少人?后勤粮草是怎么解决的?给我仔细问清楚。” ………. 王羽带着一名手下去审问百夫长,李邺则带三名士兵收拾尸体,打扫战场。 他的飞刀很重要,必须他要一一收回。 另外,敌人的战马、盔甲和兵器都是重要的资源,他们得收罗起来。 三名士兵将二十具尸体堆在一起,收集树枝盖上,准备一把火烧掉。 “尸体都收拾完了?”李邺走过来问道。 “回禀队正,一共二十具尸体,都收全了。” 李邺眉头一皱,“不对,应该是二十一具尸体,还有一名黑衣哨兵,被我从树上射下,你们没有发现吗?” 三人一起摇头,“我们都找遍了,确实只有二十具尸体,没有看到黑衣哨兵。” “不好!” 李邺意识到不对,转身向森林内奔去,那名哨兵没有死,王羽他们危险了。 就在这时,接连两声惨叫声传来,紧接着有急促的马蹄声,李邺奔过去,战马已经奔远,追不上了,但他看得清楚,马上正是那名百夫长,双手还反绑着,用双腿控马,极为娴熟。 李邺心中大恨,只得掉头向王羽和另一名士兵的审讯地奔去。 只见王羽正跪在地上给另一名士兵包扎伤口,他们旁边躺着一具尸体,身穿黑衣,就是那名之前受伤未死的哨兵。 “怎么回事?”李邺快步走上前。 王羽指黑衣哨兵恨恨道:“这个混蛋忽然骑马冲来,撞翻了段小六,又从马上跳下将我扑倒,我把他杀死后,百夫长已经骑马跑掉了。” “小六怎么样?” 王羽摇摇头,“伤得太重,必须立刻送医!” “前面就是安乐县,我们去县里求医!” ....... 仆固怀恩率领的两万五千朔方军从六盘关进入原州,随即在平高县和三万朝廷军队汇合,使原州兵力达到了五万五千人,加上郭子仪的一万军队,总兵力已达到六万五千人,两倍于同罗军。 但同罗军并不知道两万五千朔方军已经被北归,他们还准备全歼朝廷的三万军队。 平高县大营内,仆固怀恩匆匆来到帅帐,稍等片刻,随从王宽出来道:“相国正在等将军,将军请进!” 大帐内,李林甫正在和广平王李俶商谈军务,李俶目前只是副帅,真正的三军元帅是观军容使兼朔方节度使李林甫,当然,按照天子的李隆基的分配,李林甫的军权只到原州为止,原州以北的军权要移交给广平王李俶。 仆固怀恩走进大帐,单膝跪下行礼,“卑职参见相国,参见广平王殿下!” 虽然李俶是皇长孙,但他无论权势还是资历都远远不可能和李林甫相比,在边将心目中,自然是李林甫在前面,李俶在后面。 李林甫笑道:“仆固将军一路辛苦了,请坐!” 仆固怀恩在一旁坐下,李林甫又道:“刚才本相和广平王殿下商议,我们都希望明天就北上,防止同罗军队逃脱,不知朔方军队能否支持?” 仆固怀恩连忙起身行一礼,“军令如山,朔方军当然全力以赴!” “好!” 李林甫点点头,“从现在开始,本相已经将军权移交给了广平王殿下,由殿下决定吧!” 李俶缓缓道:“请仆固将军传本王军令,明天一早,五更正起身,五更止出发!” 仆固怀恩单膝跪下行礼,“卑职遵令!” 第一百四十章 安乐小县 五更正就是凌晨四点,全体士兵都起床洗漱,收拾物品并吃早饭,时间非常紧张,五更末是出发时间,肯定要提前集结,忙碌了大半个时辰,集结的鼓声敲响了。 五万五千大军从四面八方赶来集结,不多时,全军集结完毕。 广平王李俶一声令下,大军浩浩荡荡出发了,一同出发的还有五万民夫和三万辆大车,运送各种兵甲以及粮草物资。 李俶向李林甫告辞,李林甫笑道:“我孙子李邺也在军中,还望殿下照顾一二。” 李俶惊讶道:“飞鲨兄弟也在军中吗?我怎么不知道?” “他是斥候,已经先走一步,现在应该在朔方境内,我知道他干掉了一队二十人的同罗探子,首立功绩!” 李俶出发前得到了父亲的嘱咐,一定要利用这次机会和李林甫搞好关系, 李俶点点头,“请相国放心,令孙立下功绩,小王一定会论功行赏!” 李林甫见左右无人,呵呵笑道:“老夫昨晚读李白的新诗《侠客行》,上面有几句诗写得真妙啊!很符合现在出兵的情形,殿下有兴趣听听吗?” “相国请说,小王洗耳恭听!” 李林甫呵呵一笑,“这几句诗是‘十步杀一人,千里不留行。事了拂衣去,深藏身与名’是不是很符合咱们千里讨伐叛贼阿布思,希望殿下凯旋之时,多读读此诗!” 李俶极为聪明,立刻听懂了李林甫的弦外之音,连忙躬身道:“感谢相国赠诗,小王一定铭记于心。” 李林甫是什么意思?他就是在借用李白的诗含蓄提醒李俶,天子让你带兵其实是在试探你爹,你敢带兵凯旋回长安,天子会怀疑你爹有篡位异心,所以你获胜后赶紧交出兵权,一个人低调回京,才能保住你爹的太子之位。 李林甫当然不可能明说,交浅言深是大忌,说得太直白了,万一这位皇长孙把自己的话翻给天子听,自己可是吃不了兜着走,所以李林甫就用李白的诗来提醒李俶。 李林甫当然不会和李亨有什么直接往来,但他可以让自己孙子李邺和皇长孙李俶有交集,这就足够了。 说起来还是高力士有头脑,事先用天鹏马球队把自己孙子和皇长孙联系在一起。 ........ 从安乐水一直北上七十里便是安乐县,安乐县是一座小县,但地理位置相当重要,一方面方圆数百里就只有这座县城,另一方面这座县城正好位于庆州道和原州道北上交汇处。 不管是走庆州道去灵武县,还是走原州道去灵武县,都要经过安乐县。 李邺带着五名手下进了安乐县,李邺心情着实很糟糕,他低估了那名同罗哨兵的隐忍和决心,也高估了自己的箭法。 同罗哨兵被自己一箭射中脸颊,箭穿过了左右脸颊,却没有伤到头部要害,从树上掉下来,晕了过去。 哨兵醒来后一直不露痕迹,牵了一匹马躲在森林深处,在关键时候骑马冲出来,让百夫长得以骑马逃走,还将一名士兵严重撞伤。 口供没有问到,反而差点丧送了手下的性命,李邺的心情怎么好得起来? 受伤士兵叫段小六,才十七岁,一名商人的儿子,被战马撞翻,浑身多处骨折,尤其左腿骨折断,就算能救活估计也残废了。 这个教训实在太深刻,以后绝不能留活口,这些异族士兵必须全部处死。 李邺找了一家医馆,让医师给段小六接骨治疗。 他和其他士兵则找了一家客栈住下来。 实际上李邺的任务已经完成,他现在在等尉迟光前来汇合,或许尉迟光会给他带来新的任务。 黄昏时分,李邺独自一人在县城内闲逛,县城很小,属于那种抽一支烟就能逛遍的小城,但人却不少,尤其商人很多,上千商人聚集在小县内。 这里距离灵武县还远,商人们还感觉不到危险,实际上对于同罗骑兵而言,杀到安乐县也就一两天的路程。 但商人们担心的不是自身的安危,他们更担心这场叛乱会在多大程度上影响他们的生意。 李邺在一家小酒馆里坐下,要了一壶酒和几盘小菜,闷闷不乐地喝酒。 实际上,现在是战争期间,按照军规是不允许喝酒,只不过李邺从军尚短,他对这些军规暂时还没有放在心上。 这时,外面忽然传来一阵急促的马蹄声,只见一队唐军骑兵疾奔而来,有人大喊:“闪开!” 这声音好熟,李邺连忙奔出去,他一眼认出对方,大喊道:“尉迟,我在这里!” 为首骑兵正是尉迟光,他回头看见了李邺,连忙勒住战马,翻身下马跑上前道:“队正,我在到处找你,有紧急情况。” “发生了什么事?” “我们发现同罗军探子正在集结,很可能是要来安乐县。” 李邺看了一下后面的十几名骑兵,只有三人是自己的手下,其他十人他都不认识,便问道:“他们是哪里的士兵?” “是斥候七队的弟兄,卑职在城外遇到,他们队正被同罗军探子射杀了,卑职便把他们带来了。” 上来一名年纪稍长的火长,单膝跪下对李邺道:“我们在河边休息,天气太热,张队正下河洗澡,不料对岸窜出一名同罗军探子,一箭把队正射杀在水中。” “那名同罗军探子脸上有特点吗?”李邺问道。 “回禀队正,他的脸一半是黑的。” 李邺心中叹息一声,就是那名逃掉的同罗军百夫长。 就在这时,北面城门忽然传来了号角声,大街上一片混乱,有人大喊:“叛军进城了!” 李邺吃了一惊,牵过一匹空马,翻身上马,又从一名士兵手中夺过长矛,调转马头向城门处奔去。 尉迟光大喊一声,“我们跟上!” 士兵也纷纷调转马头,跟随队正李邺冲向城门。 北城门处乱成一团,十几名同罗骑兵闯入城内,企图占领城门,几名守城门的士兵拼命抵挡。 他们冒充唐军入城,一入城便大开杀戒,暴露了他的真实身份。 地上躺着十几具尸体,都是在城门边卖菜的普通农民。 眼看几名守城士兵在甬道上抵达不住,要被敌军长矛刺穿身体,千钧一发,李邺在马上奋力一掷,手中长矛在三十步外飞射而出,顿时将甬道上最前面的两名同罗骑兵身体刺穿。 两具尸体翻身落马,三名守城士兵死里逃生,惊魂未定,但他们风险并未减少,又窜上来四五名同罗士兵,企图冲上城头。 第一百四十一章 叛军来袭 这些同罗骑兵实际上犯下了一个愚蠢的错误,他们总觉得夺取城门,必须上城夺取城门铁桩。 如果城门是关闭的,是必须要上城拔出铁桩,城门才能开启。 但问题是,现在城门本身就是开着的,完全不需要上城头,只要搬几尸体将城门卡住,使城门无法关闭,城门就被他们控制住了。 或许他们是想控制吊桥,其实吊桥拉起来也不影响进城,只要在旁边护城河上搭几块木板,骑兵一样可以绕过吊桥进城。 同罗骑兵们显然没有想通这个问题。 这时,李邺已杀到,四把飞刀射出,甬道上的四名同罗士兵中刀滚落,剩下的一名同罗士兵大惊失色,转身要逃,被两名守城士兵同时用长矛戳穿了后背,倒地而亡。 李邺一侧身,从地上抄起一支长矛,向城门处的七八名同罗士兵杀去。 五名同罗骑兵大吼一声,迎战上来。 李邺并没有什么高深的武艺,他武艺就是裴旻给他的十三招刀法,然后加上快,无以伦比的快。 快、准、狠,几乎是一矛一个,对方根本没有反应过来,便被他一矛刺穿咽喉,眨眼间,三名同罗士兵翻身落马。 这时,尉迟光也带着手下杀了上来,他们干掉了另外两名同罗骑兵,守在城门处的最后两名同罗骑兵见势不妙,转身要逃跑,但已经来不及,李邺冲杀上去,一矛一个,结果了二人。 此时,李邺在城门处清晰地看见了敌情,无数同罗骑兵已经杀到五十步外,就差那么一点点了。 “快关城门,拉起吊桥!”李邺大喊道。 士兵们拖走尸体,拼命关门,箭矢如雨点一般噼噼啪啪射来,数十支箭射进城内,城门轰然关闭,吊桥也吱吱嘎嘎拉了起来。 李邺又回头对尉迟光喊道:“去关闭南城门!” “跟我走!” 尉迟光带着几名士兵调转马头向南城门奔去。 这时,王羽带着三名手下气喘吁吁跑来,他们拿着李邺的刀槊、弓箭以及飞刀带,战马也拿来了。 李邺想了想,、对王羽道:“你立刻骑双马赶去萧关请求援军。” “但卑职没有依凭,他们不一定肯出兵。” 李邺摸了一下怀中,摸出一块牌子,正是高力士的宝寿牌。 他把牌子递给王羽,“这是朝廷高力士的牌子,他们若不肯出兵,官就不要当了。” “卑职明白了!” 王羽接过牌子,骑上两匹战马向南城门疾奔而去。 李邺奔上城头,只见城下的同罗骑兵足有两千余人,敌军首领应该是名千夫长,身材魁梧,相貌凶悍,左手提一杆铁枪,右首拿一面大盾牌,非常警惕城头上的冷箭,在他身边有一个半面黑脸之人,正是逃脱的百夫长,他也拿着一面盾牌,只露出一张脸。 黑脸百夫长也看见了城头上的李邺,指着李邺愤怒大喊起来。 这支两千余人的同罗骑兵就是奉命来抢掠安乐县,这里商人众多,财富集中,同罗军当然不会放过,没想到正好遇到了在县城等同伴的李邺。 同罗骑兵已经杀到了距离城墙三十步处,还是慢了一步,骗城的同罗士兵失败,守城唐军及时关闭了城门,使同罗骑兵功亏一篑。 前面是两丈宽的护城河,同罗骑兵过不去,千夫长大怒,喝令道:“去砍树!” 两千多骑兵立刻向四面八方奔去。 李邺看懂了对方的意图,立刻回头喊道:“杨队正,速去把你们县令请来!” 杨队正便是安乐县乡兵队正,全名叫杨槛,本地人,手下有五十名乡兵,主要负责维持县城秩序和守护城门,他连忙答应,转身向城下跑去,刚跑到城门,只见一群人从甬道上来,为首之人正是安乐县县令魏宏亮。 魏宏亮是天宝三年进士出身,年约三十余岁,去年才从鸣沙县县丞升为本县县令。 “请问谁是李队正?” 李邺站出来,“我便是!” 魏宏亮没想到对方这么年轻,但他不敢轻视,有人告诉他,这位李队正是员猛将,一個人杀了十几名同罗骑兵。 魏宏亮连忙抱拳道:“在下是县令魏宏亮,请问现在情况如何?” “我也正好要找县令,形势很不妙,对方有两千多人,就是冲着安乐县来的,因为有护城河,对方无法过河,士兵去四周伐木了,最快一两个时辰就会回来。 魏县君,我一共只有十四名手下,加上乡兵才六十四人,根本挡不住对方攻城,需要动员青壮百姓一起参与守城。” 魏宏亮为难道:“恐怕有难处!” 李邺见他这个时候了还在说难处,心中顿时大怒,“你以为我留下来做什么,我十几名手下有三十五匹战马,随时可以离开县城,有本事你们自己守城!” 旁边杨槛也劝说道:“县君,如果城破,恐怕我们都活不了,北面那几个县城都被屠城了。” 魏宏亮脸色惨白,连忙解释道:“李队正息怒,我说的难处不是不肯动员百姓,而是没有兵器装备,怕没办法参与守城。” “有镰刀、叉子、锄头都可以,关键是要有人协助士兵。” “好吧!我去动员。” 魏宏亮带着官员们匆匆下城去了。 李邺又让手下拿来数十套盔甲和兵器,这些同罗骑兵探子的装备,清一色的明光铠甲,他自己手下用了十套,其他三十套拿出另外十名斥候和乡兵穿上。 此时,整个县城都动员起来,青壮男女都要上城参与守城,商人们尽管普遍吝啬,但他们也知道,同罗骑兵其实是冲着他们来的,命都没有了,钱有什么用? 想通了这一点,商人们也有钱出钱、有力出力。 还有很多人家都拿出旧的皮甲和兵器,唐朝军队从前是府兵制,几乎家家户户都有简易的盔甲和兵器。 短短一个时辰,县城内便动员了两千多名青壮男女,他们穿着简易的盔甲,手执生锈的长矛和战刀,还有不少人拿着锋利的铁叉。 两千人聚集在城墙下,李邺当仁不让地成为了主将。 李邺高声对众人喊道:“叛军一旦进城,会杀死我们年迈的父母和年幼的孩子,会凌辱我们妻子和姐妹,会抢走我们的财产,烧毁我们房屋,我们能眼睁睁看着他们为所欲为吗?不能!” 李邺指着地上厉声道:“这里是我的家园,我们身后是父母和妻儿,我们已无路可退,我们宁可战死也绝不让叛军踏入城池一步,兄弟姐妹们,誓杀贼军,保卫家园!” 所有人都热血沸腾,一起振臂高呼,“誓杀贼军,保卫家园!” 第一百四十二章 血战县城 已经没有时间了,李邺将两千人简单分成二十队,每队百人,他的十三名手下每人统领一队,另外七队交给杨槛和六名有经验的乡兵统领。 李邺又让魏县令从仓库里找来二十面旗帜,颜色各异,每一队领一杆旗帜,民夫们就跟着各自的旗帜作战,这一点很重要,要不然会乱成一团。 所有人都奔上城头,李邺忽然想起一事,喊道:“尉迟!尉迟光!” “卑职在这里!”尉迟光跑了过来。 “你率五队民夫去南城,防卫南城!” “遵令!” 尉迟光立刻带着五队五百名民夫向南城奔去。 李邺让杨槛带三百人去守西城墙,又安排乡兵副队正率三百人去守东城墙。 魏县令也不闲着,他负责带人去拆除城隍庙以及其他公共建筑,收集大石块。 李邺自己则亲自率领九百民夫守北城墙。 这时,同罗骑兵已经砍伐回来两三百根松树,砍去枝丫,得到一根根笔直的树干,用它们便可以制造建议攻城梯。 这支军队的首领正是阿布思的侄子小阿布思,他是一名万夫长。 此时小阿布思在大树干内翻找,终于找到了两根极为粗壮的树干。 小阿布思当然不会干等着造攻城梯,在工匠们造简易攻城梯的同时,他也要同时发动对县城的试探性进攻,如果有可能,就直接用攻城槌撞开大门。 小阿布思的目光盯住了吊桥,吊桥不仅是过河通道,它同时也是一种城门保护设施。 要想用攻城槌撞击城门,必须先要破除吊桥。 “阿迭烈,你率本部破除吊桥!” 小阿布思一声令下,一名千夫长一挥手,率领两百士兵向城门冲去。 他们没有骑马,高举盾牌,扛着几根大木头,这些同罗军士兵训练有素,分工协作,有的士兵手执大斧,负责劈砍吊桥,有的士兵则拿弓箭负责掩护。 小阿布思见城墙并不高,又喝令道:“木罗泽,你率三队以人梯攻城!” “遵令!” 木罗泽就是那名逃脱的百夫长,长一张阴阳脸,他也是同罗部出名的悍将,普通人根本抓不住他,他也是遇到了智勇双全的李邺才被俘,他也率领三百士兵向城墙杀去。 这时,城墙上的箭矢如雨点般射下,小城内没有弩箭,但弓箭却有不少,几百名弓箭手一起射箭,尽管没有什么准头,但毕竟箭矢的数量多,还是有不少同罗士兵中箭倒下。 数百名同罗士兵一起向城头放箭,民夫们没有经验,躲闪不及,顿时被射杀了数十人,纷纷惨叫倒地。 民夫们吓坏了,连忙躲在城垛背后战战兢兢放箭。 李邺藏身在一块城垛背后,他箭无虚发,每一箭射出,都有一名敌军士兵中箭倒下,一口气射杀了二十余人,叛军手中粗壮的攻城木头也轰然落地。 一名士兵刚蹲下要接手,被一箭射中脖颈,一头栽倒,另一人刚抱起大木,也被一箭射穿太阳穴,惨叫倒地。 千夫长阿迭烈异常愤怒,厉声喝道:“先把木板架过河去!” 他刚一露面便立刻被李邺盯住了,李邺拉弓如满月,一箭射出,‘噗!’这一箭正中阿迭烈额头,箭矢射穿了头颅,阿迭烈惨叫一声,仰面跌倒。 “队正,东面支持不住了!” 李邺一抬头,只见百步外叛军已经搭了一座金字塔般的人梯,周围都用盾牌保护,凶悍的同罗士兵沿着人梯向上攀爬,已经有人杀上城头,城头上的民夫拼命抵挡,但不是对方的对手,死伤无数,眼看着城头就要沦陷。 李邺大急,对一名壮汉道:“替我拿兵器!” 他背起两壶箭狂奔而去,壮汉拎着他的槊刀跟在身后。 形势异常危急,已经有十几名凶悍的同罗士兵杀上城头,他们凶狠异常,刀劈矛刺,满地尸体和鲜血,普通民夫被杀得节节败退,根本抵挡不住他们。 眼看着民夫要一哄而逃,这时,三支箭‘嗖!嗖!’射到,三名最凶悍的同罗士兵脖子中箭,一头栽倒。 关键的三箭使准备掉头逃命的民夫脚步稍微迟疑,挽救了即将崩溃的局面。 李邺一边奔跑,一边疾射,箭如飞蝗,每一箭都有一名凶悍叛军士兵倒地,冲在最前面的同罗士兵纷纷栽倒。 火长杨利大喊一声,“杀死他们!” 民夫士气大振,又纷纷举起长矛冲了上去,瞬间刺杀了五人,其他几名士兵被密集的长矛顶得纷纷后退,失败的局面又被扭转回来。 李邺拾起一面盾牌,举起盾牌探身向外望去,‘嗖!’一箭射来,李邺反应疾快,盾牌一挡,箭矢射在盾牌上。 射箭者果然是那名半黑脸百夫长,他非常警惕,见没有射中李邺,立刻掉转马头疾奔,远远躲到了李邺弓箭的射程之外。 看来此人是宁愿惹怒万夫长,也不肯上前被李邺找到机会射杀。 李邺只得暂时放下他,又掉头向人梯金字塔望去,尽管金字塔一般的人梯被盾牌遮挡严实,但他还是看到了一丝缝隙。 李邺扔掉手中盾牌,探身出去,张弓一箭射出,箭如闪电,从一个拳头大的缝隙射了进去,隐隐听见一声惨叫,金字塔出现了晃动。 李邺一口气连射三箭,三箭都从极小的缝隙里射入,高达两丈,由数十人搭建起来的金字塔人梯轰然坍塌。 守城民夫士气大振,将最后十几名叛军士兵全部杀死,尸体扔下城去。 这时,小阿布思已经亲眼见到了对方的实力,他冷冷笑了起来,除了那名唐军队正箭法厉害一点,其他都是一群乌合之众罢了,等今晚攻城梯造好,明天一定破城。 小阿布思当即喝令道:“人梯撤回!” 数百名士兵举起着盾牌,缓缓后撤,谁都没有把后背留给对方,城上民夫见敌军后撤,忍不住一起欢呼起来。 民夫们没有经验,以为士兵后撤就是胜利,他们不知道,这只是敌军的试探性进攻,对方仅仅搭一个人梯就差点被攻破县城,他们羸弱的守城能力暴露无遗。 李邺眉头紧锁,对方后撤居然是倒退后撤,这是一支训练十分有素的同罗军队。 李邺心中充满了担忧,搭箭人梯仅仅只是一百余人的试探性进攻,城池就差一点失守,一旦明天有了攻城梯,进攻士兵会增加十倍。 不!哪怕人数增加三倍,城池都铁定守不住。 怎么办?李邺凝望着远方,双瞳渐渐眯成了一条缝。 第一百四十三章 危机难解 攻打吊桥的战斗还在进行,虽然千夫长阿迭烈阵亡,但另外一名百夫长又担负起指挥重任。 吊桥底部的用木头搭建了一排架子,几名士兵站在架子上奋力用斧头劈砍吊桥。 吊桥是用数十根大腿粗细的木头钉在一起,然后用铁皮包箍,非常结实,摧毁它只有两个办法,一个是斩断几根木头,吊桥就松动了,另外一个办法是砸断上方的两个铁链,但位置太高,不好下手。 同罗叛军选择了前者,只要斩断几根木头,吊桥就毁了。 三名士兵奋力劈砍,头顶就是吊桥,可以遮挡箭矢,周围还有数十士兵手执盾牌和长矛保护。 火长杨利指着吊桥道:“队正,敌军必然是想摧毁吊桥,然后用攻城槌撞击城门。” 李邺当然也清楚敌军的意图,无论如何,他绝不能给敌军攻城的机会。 李邺迅速巡视一圈敌情,吊桥下敌军据说有三人,看不见身影,但能听见劈砍木头的声音,周围士兵有三十余人,手执长矛和盾牌,而敌军主力约在三百步外。 李邺又低头看了一眼城墙,城墙十分陈旧,很多城砖都破碎了,他纵身一跃,攀爬着城墙迅速下城,俨如猿猴一般,城头上的士兵和民夫们都看得目瞪口呆。 到了城下,李邺一眼便看见吊桥下正在劈砍木头的三人,李邺当即抽出三支箭,两支箭咬在嘴里,张弓拉弦,三支箭如流星赶月一般射去。 他必须在最短时间内射杀三人,否则旁边士兵会用盾牌保护,再射就难了,他的机会只有这么一瞬间。 为首士兵刚刚举起大斧,被突来一箭射穿了脖子,一头栽落下水。 另外两名同罗士兵本能一回头,迎面两支箭射到,“噗!噗!”两箭爆头,两人皆跌入河水之中,三把斧头也落入护城河中。 保护他们三人的数十名士兵这才发现了百步外的李邺,皆高举盾牌,大喊着向李邺杀来。 李邺却不慌不忙,专门射腿,每一箭射出,便有一名士兵被射断腿骨倒在地上。 一口气射出十五箭,十五名士兵被射倒在地上,城头上数百士兵趁机乱箭齐发,摔倒地上的十五人全部被射杀,其他士兵也大多被箭矢射中,剩下七八人撒腿狂奔逃命,但最终只有三人逃回了军阵。 这一战,李邺也彻底在所有人中树立了崇高的威信。 ........ 第一轮进攻结束了,同罗叛军阵亡了一百七十多名士兵,小阿布思发现人梯也有攻城效果,他决定在晚上再发动一轮人梯进攻,他下令军队暂时退兵到三里外。 李邺也抓住机会让士兵出城,收拾敌军的兵器、盾牌、弓箭和盔甲,除了尸体不要,其他军资都收回城内。 白天的激战,城内民夫也死伤近两百人,处理后事交给县令。 李邺关心的是晚上,对方是游击军,没有携带帐篷物资,只是随身携带了一些干粮,最多也只能支撑两到三天,对方怎么可能放过晚上进攻的机会? 李邺召集几名首领商议晚上的防御,杨槛忧心忡忡道:“民夫们基本都不会用弓箭,直到最后了,才稍微熟练一些,卑职觉得要重新组队,会射弓箭的人集中起来,那些不会射弓箭的,可以把身高体壮的集中起来用长矛,让他们穿上盔甲,然后女人负责搬运照顾伤兵,还有准备饭菜之类,她们真不适合直接作战。” 李邺点点头,“杨队正说得对,我们之前是时间太紧促,没有细分,现在确实需要再细分,等我们商议结束后就开始细分兵种。” 尉迟光也道:“我们把太多人力放在其他城墙,但叛军只攻北城,有点浪费人力,我建议重新分配。” 李邺想了想道:“白天可以,但晚上对方可能还会用偷袭式进攻,那就不会只限于北城,我们先商议今晚怎么安排防御。” “队正,卑职觉得夜里偷袭的话,叛军肯定还会用叠人梯的方式,就像今天白天那样,对方只需要四层就能爬上城头,方便快捷,对我们威胁很大。” 杨利是第七斥候队的火长,经验很丰富,李邺今天也看得清楚,第七队的士兵表现得非常出色,他们可不是牛尾队,个個都是精锐士兵,五名老兵率领五百民夫顶住了两百名同罗悍军的人梯进攻。 李邺点点头道:“尉迟光曾经是校尉,今晚的防御就由你负责指挥,我去外围偷袭敌军,里外配合会有奇效,危急时发射火箭通知我,然后今晚由第七队的十名弟兄率一千人上城防御。” “那重新组队怎么办?”杨槛急道。 李邺摆摆手,“可以由各队内部先挑选,把弓箭手和长矛士兵分出来,然后等今晚结束后,我们再重新分组!” 李邺又对尉迟光道:“我发现城内有很多麦秸,叛军搭建人梯可以扔下去大量麦秸焚烧。” 尉迟光大喜,“队正说得对,火烧肯定会有效果,卑职这就去去准备!” “等一等!” 李邺又叫住他嘱咐道:“北城的叛军我来对付,北城这边就不用焚烧麦秸!” 尉迟光知道队正的本事,发起狠来,两三百人都未必是他的对手。 “卑职遵令!” ........ 各队队正开始在内部挑选,把女人分出去,然后剩下的青壮男子再分成弓弩手和长矛手,大家都各自忙碌起来。 李邺后背弓箭,手提刀槊无声无息出城了,现在还不到一更时分,他沉入了城东一里外的安乐水河底,开始在河底练武,他不想中断,哪怕战争再紧张,他也必须苦练不缀。 河岸上,手下小兵张巍紧张地注视远处,替李邺放哨。 安乐水深一丈,李邺站在河底,心完全沉浸在另一个世界里。 李邺感受丝丝水流,格外的清晰,他奋力一刀劈了出去,整个河水都被他牵动了,同样是强大的阻力,但这一刀并没有以前那样吃力,反而很顺畅地劈了出去。 一连劈出十一刀,他才冲出水面换一口气,李邺也很惊讶,今天的效率竟然是如此之高,几乎是平常的三倍。 难道是安乐水的阻力不够吗?不可能,前两晚他同样在安乐水中练武,但也只能劈出四刀,今天竟然劈出十一刀。 李邺隐隐想到了,这或许和白天激战有关,难道朱雀心法和武战有关? 他又深深吸一口气,沉入水底........ 第一百四十四章 黑夜化魔 两更时分,李邺结束了今天的练武,但敌军还没有来,小兵张巍已经回去了。 李邺盘腿坐在护城河边,用药丸恢复体力。 大概快到三更时分时,敌军终于有了动静,五支步兵队奔跑而来,每队约百人左右,两支步兵队负责北城头,其他三支队伍各负责一面城墙。 他们没有骑马,马蹄声会惊动城头守军。 李邺将一只空瓷瓶扔上城头,提醒守城士兵,他又一次潜入护城河中。 这一次,他像一只觅食的鳄鱼躲在岸边,他头顶上是一具叛军士兵的尸体,掩护他的身形。 弓箭当然背在身后,弓怕水,他是放在防水皮袋内,这是一种特制的隔水皮弓袋,是裴旻送给他的出征纪念。 城头上的民团士兵都已发现了敌军,蹲在城垛边缘盯住越奔越近的敌军士兵。 尉迟光毕竟当过三年的校尉,有一定统帅能力,他将十队士兵分配给了四面城墙,北城部署四队,其他三面城墙各部署两队。 “大家注意,北面来了两队,弓箭手准备射击!” 进行了兵种分化,每个队都有弓箭手和长矛手,各司其职,弓箭手张弓搭箭,等待敌军靠近护城河。 两队同罗叛军冲到了护城河边,搭上过河木板,就在这时,城头忽然乱箭齐发,正在过河的同罗士兵措手不及,纷纷中箭落水,惨叫声一片。 他们纷纷举起盾牌,冲过护城河,开始搭建人梯,最下面是十二人,中间六人人,第三层三人,第四层两人,挑选的士兵都不高,但很壮实,每个人手执盾牌,在周围包围紧密。 人梯搭建完成,其他士兵则抓着人梯向上攀爬。 守城的长矛士兵冲上来,用长矛刺杀,用石头砸下,双方开始激战起来。 就在这时,李邺从水里出来,激战的士兵做梦也想不到,他们脚下竟然有一条凶狠无比的鳄鱼。 李邺的刀槊狠狠向最下面一排士兵的脚腕劈去,一刀斩断了六双腿,一片凄厉的惨叫,人梯轰然坍塌,乱成一团。 李邺杀戮之心爆发,大开杀戒,刺杀劈砍,身影快得无以伦比,黑暗中,只见人影闪动,到处是惨叫声和哭喊声,每人都是致命一刀,干净利落,杀人速度快得惊人,就像一部精准的杀人机器。 只片刻,东面的百名敌军士兵几乎被屠杀殆尽,只有十余名士兵侥幸跳入护城河逃走。 李邺不管逃走之人,他要抓住时机,又疾速向西面一队奔去,西面的一队百人同罗士兵喊杀声一片,正和城头上的民团士兵激战。 李邺忽然从黑暗中窜出,再次故技重施,刷刷两刀,快得无以伦比,一下斩断了十二双脚。 人梯再次坍塌,数十名悍军士兵从空中坠落,一片大乱,李邺在混乱中杀戮,他身影如鬼魅,刀槊快如闪电,叛军血肉横飞。 李邺极为讲究效率,每个士兵只劈一刀,或者疾速刺穿身体,死活不论,受伤士兵等回过头再来屠杀。 这样,他便能在最短的时间内,使一队士兵丧失抵抗能力,他就俨如死神在黑暗中无情地吞噬叛军的生命。 数十名同罗士兵极度恐惧,大喊大叫,争先恐后逃命,河面上木桥已经不见了,大部分士兵都逃不过死神的杀戮,短短半炷香时间,凄厉的惨叫声平静下来了。 与此同时,东城、西城和南城火光熊熊,守城民夫将大量麦秸扔下城去焚烧,火势很大,使刚刚搭建的人梯迅速崩塌,不得不狼狈逃过护城河。 在远处观战的小阿布思看见了火光和浓烟,敌军似乎有埋伏,他不知道情况,但夜战就怕埋伏,一旦有埋伏,进攻方就要吃大亏。 小阿布思当机立断下令道:“鸣锣收兵!” “当!当!当!”黑暗中,刺耳的钟声传出数里远。 三座城墙上,三队同罗叛军刚刚开始进攻,却忽然听到了撤退的钟声,士兵们纷纷撤退。 这时,李邺已经不见了,他骑上一匹事先安置好的战马,趁着战场上的混乱,悄悄向远处数里外的亮灯之处奔去。 白天的激战让李邺心知肚明,民夫们并不是靠热血沸腾就能变身为军人,民夫们一旦见识到了血腥杀戮,再多的激情也会被强烈的恐惧取代。 今晚是自己最后的机会,一旦明天攻城梯打造完成,城头的民夫们根本抵挡不住同罗叛军的大举进攻,城池必然陷落,屠城在所难免。 ........ 七里外安乐水岸边搭建了十几顶帐篷,空地上点燃了上百根火把,灯火通明,亮如白昼,二十几名同罗工匠正在忙碌地制作攻城梯,外围有数十名同罗士兵在巡逻站岗,戒备十分严密。 之所以要把制作攻城梯的营帐放这么远,是因为河对岸正好有一小片树林,取材方便。 李邺从河内悄悄探头出来,他首先寻找做好的攻城梯,就在北面数十步外,堆积在一棵大树上,足有四五十架之多。 这些同罗工匠很熟练,找两根笔直的长木,然后用钉子将一根根原木钉在上面,就做成一架简易的攻城梯。 这里面的零件,钉子就至关重要,钉子有两大筐,就放在空地上,每个工匠过来抓一把。 李邺在前世就有经验,有时候工厂往往就缺一种零件,而不得不停工,这里的钉子就是关键零件。 李邺又潜入水中,很快从树木旁露头,轻轻一跃上了岸,几十架梯子就在他眼前。 他毫不犹豫,奋力劈了十几刀,“咔嚓!咔嚓!”四十几架梯子全部被劈断摧毁。 “你是什么人?”一名同罗工匠忽然看见了李邺。 只见寒光一闪,一把飞刀射出,同罗工匠被射中咽喉,闷叫一声,捂着咽喉倒下。 李邺如一阵旋风似的冲上去,大开杀戒,这些同罗工匠留下便是后患,不可有半点妇人之仁。 同罗工匠吓得魂飞魄散,掉头逃命,但他逃不过李邺的速度,只瞬间,便杀掉了二十三人,还有两人稍远,吓得大喊大叫。 “救命!救命!” 李邺射出两把飞刀,正中两人后颈,两人扑到在地。 远处巡哨被惊动了,四面八方的同罗骑兵杀了过来,为首百夫催马向李邺杀来。 烈烈火光下,百夫长一半是黑脸,还真是冤家路窄,正是在树林内逃走的那名百夫长。 木罗泽白天攻城时远远躲开,防李邺的夺命箭,不料却惹恼了小阿布思,认为他贪生怕死,便被打发来看守工匠营,此时正好遇到了李邺。 百夫长木罗泽也一眼认出李邺,顿时眼睛红了,闪烁着野兽一半的凶光,大吼一声,纵马疾奔。 李邺站在空旷处,冷冷地望着杀来的黑脸百夫长。 第一百四十五章 最后机会 周围百名巡哨骑兵也杀到了,纷纷张弓搭箭,但他们不敢放箭,怕误伤了百夫长。 木罗泽奔出十几步,‘呼!’地一矛向李邺胸口刺来,长矛又狠又快,力量十足。 李邺一闪身,躲过了木罗泽的长矛,两人交错,李邺手中刀槊向后一挥,快如闪电,‘噗!’正劈中后颈,一颗斗大的人头飞了出去,无头尸体‘扑通!’落马。 周围同罗骑兵大惊失色,一起举弓向李邺射来,李邺一个翻滚,躲过了骑兵密集的箭矢。 百名同罗骑兵喝喊着向李邺杀来,李邺疾奔几步,一跃跳上了黑脸百夫长的战马。 他并不逃跑,迎着二十几名同罗骑兵杀去,刀槊一挥,为首两名骑兵的脑袋被劈掉一半,反手一槊,锋利的尖刃刺穿了另一名骑兵的胸膛。 李邺杀进了骑兵群中,他纵马疾奔,下手极为狠辣,劈砍刺杀,肢体横飞,血光四溅,到处是滚滚人头和白花花的脑浆,杀得同罗骑兵鬼哭狼嚎,尸横遍地。 什么叫万人敌,这就是了,虽然独战万人有点夸张,但独战数十人或者百人,一般的上将都没有问题,再过一两年,李邺的武艺成熟后,独战数百人也不在话下。 李邺身上已经初步显露出了猛将的气质,在他身上也看到了少年裴行俨的威猛。 裴旻虽然剑术独步天下,但那不是沙场武艺,在狭窄的空间里对付数十名武士没有问题,但要沙场上和几十名同罗骑兵较量,裴旻办不到。 他的剑术过于精巧,没有李邺的速度和力量,也没有李邺在战场上的感知能力,能够敏锐捕捉到周围数十步内的危险,这也是沙场猛将必须要具备的能力,不仅要能攻,也要能防,攻守兼备。 当李邺杀了三十余名骑兵后,其他骑兵都被他的凶狠杀伐吓着了,纷纷掉头跑回去报信。 李邺随即点燃了营帐和材料,几十架梯子摧毁的梯子也被点燃,又将两大筐钉在撒进河中,没有了钉子,巧妇也难为无米之炊。 李邺立刻调转马头,消失在黑暗之中。 一刻钟后,小阿布思率领大批骑兵杀来,远处工事营的大火惊动了他,他同时也接到了报告,有人偷袭工事营。 小阿布思又惊又怒,率领大批骑兵杀来,工事营已被大火吞没,小阿布思望着满地的尸体和被毁坏的梯子,气得暴跳如雷,“又是那个混蛋干的,他到底是谁?” 千夫长丁特低声道:“听黑疤说是个唐军斥候队正,骑射和飞刀极为了得。” “飞刀?” 小阿布思眯起了眼睛,他想起武亭川山谷内,救走李适的武士不就是用飞刀干掉了自己二十几个手下,难道是同一个人? “将军,还有一個办法!” “什么办法?” 丁特连忙道:“卑职听说那格斯酋长去了鸣沙县,他那里应该有攻城梯,鸣沙县距离这里只有八十里,卑职可以去跑一趟。” “胡扯!不需要求他帮忙。” 那格斯酋长是小阿布思的二叔,虽然是自己叔父,但小阿布思极为好强,连一个小小的县城都拿不下来,岂不被草原各部耻笑? 小阿布思极为恼火道:“我自己就能拿下县城!” “可是我们没有了梯子,工匠也死光了,钉子和木材都没有了,用人梯会被火攻,还真没有好办法,将军,还是去找那格斯酋长吧!” “等明天拿不下来再去找他!” 小阿布思冷冷道:“我可以用计取县城,给他们一个希望,相信他们就会发生内讧!” ......... 李邺绕了一个圈子,从南城门返回了县城,尉迟光听到他的喊声,开城门让他入内。 士兵们都知道队正在城下杀人如麻,先后杀死了近两百名同罗士兵,令士兵们敬佩不已。 李邺在城头上坐下,让士兵打来两桶水,用毛巾洗干净脸,又擦拭盔甲上的血污和碎肉。 尉迟小声问道:“队正,弟兄们都在议论远处失火,是队正放的火吗?” 李邺点点头,“那边是他们的工程营,被我偷袭得手,摧毁了他们的攻城梯,工匠也干掉了。” 众人大喜,没有攻城梯,明天敌军就无法攻城。 就在这时,城头上的警钟声‘当!当!当!’敲响了。 李邺站起身向城外望去,只见远处无数敌军骑兵向这边杀来,足有一两千人,李邺回头大喊道:“让所有人上城!” 一队队民夫奔上城头,手持弓箭和长矛盾牌,紧张地望着下方敌军。 一千五百余名敌军骑兵在两百步外停住了脚步,这在弓箭射程之外。 这时,一名骑兵上前用汉语喊道:“请你们县令出来搭话!” 县令魏宏亮上前道:“我是本县县令,有什么事?” “我家首领说,可以退兵,但需要你们拿出三千贯钱,作为阵亡士兵赔偿,如果不答应,我们杀进城内,鸡犬不留!” 三千钱不多,魏宏亮转头向李邺望去,李邺正在寻找敌军主将,虽然骑兵们都拿着火把,但找不到敌军主将,听到这句话,他心中一动,有了一个好办法。 “县令告诉他们,要商量一下,请他们稍等片刻!” 魏宏亮点点头,大声道:“请稍等片刻,我和其他官员商量一下!” 魏宏亮又问李邺,“李队正,现在该怎么办?” “去找一封信,随便什么信都可以!” “有!有!” 后面的县丞立刻从怀中摸出一封信,递给李邺,“是给灵州长史的公文!” 李邺等了片刻,这才把信交给小兵,吩咐道:“用无头箭射下去!” 他又对魏县令道:“请魏县令告诉对方,信上是我们开出的条件!” 魏宏亮满心疑惑,又不敢多问,只得硬着头皮向下面大喊道:“我们写了一封信,信上有我们投降的条件,如果你们肯答应,我们就开城投降!” 李邺一摆手,士兵立刻用无头箭将信箭射了下去,喊话士兵下马拾起信,转身跑了回去。 李邺抽出一支狼牙箭,搭在弓弦上,目光紧盯手中拿信的士兵。 只见士兵跑到一匹战马前,把信递上去,旁边立刻有人把火把凑近。 小阿布思当然是在用计谋,假装同意投降,挑拨城内军民矛盾,一旦城头上的民夫有了怨气,他们就不愿作战了。 如果对方答应真的给三千贯钱,等交接之时趁机夺城。 但他做梦也想不到,自己竟然落进了对方的死亡陷阱中。 小阿布思拿到了信,信皮上的收信人不是他,是给灵州刺史,他不由一怔,连忙取出里面的信。 李邺看得清楚,是一个长脸将领,三十余岁,盔甲和别人不同,似乎是金盔,应该就是他们主将。 李邺立刻拉弓如满月,两百步外一箭射去,他是弓是一石五斗的角弓,比平常骑兵所用的角弓力量大一倍,射程也远一倍,有效杀伤射程达三百步左右。 这一箭快如闪电,直射小阿布思的额头,小阿布思刚取出信,还没有来得及打开。 他忽然若有所感,一抬头,“噗!”一箭正中额头,射穿了头颅,血光四溅,小阿布思惨叫一声,仰面栽下战马。 第一百四十六章 危机如影 同罗骑兵一阵大乱,纷纷后撤,亲兵们救起阿布思,发现箭矢射进头颅三寸,主将已经气若游丝。 “将军!将军!” 丁特和众将拼命摇晃小阿布思的身体大喊,他们摸了一下口鼻,发现小阿布思已经咽气,众人面面相觑,主公死了,他们怎么向大酋长交代? 大酋长绝不会饶过他们,众人一起向千夫长丁特望去,丁特抹去眼泪起身道:“我们去鸣沙县,求那格斯酋长来报仇雪恨!” 那格斯.阿布思是小阿布思的二叔,如果连他都无法抓住射杀主公的凶手,那么大酋长就不好怪罪他们了。 一千余人调转马头,向八十里外的鸣沙县奔去。 ....... 敌军走远了,李邺轻巧地攀爬下了城,来到被射杀的敌将落马处,他隐隐看见对方落了一样物品,对方没有来得及拾起就撤退了,似乎是头盔。 找了一圈,他看到了落马之物,正是刚才那名将领的头盔,他的头盔落地,滚落到一边去,手下急着救治,又撤退仓促,把头盔遗漏了。 李邺拾起头盔,沉甸甸的,果然是一顶金盔,李邺又见地上有一块军牌,牌子也很沉,估计是银牌,上面有汉字,‘丰州兵马使阿塔.阿布思’。 李邺一怔,难道自己射杀之人是阿布思? 他返回县城,轻松地攀上城头,把牌子递给杨槛问道:“这人知道吗?” 杨槛吃了一惊,“这是阿布思的侄子,同罗军的第三号人物,难道队正射杀的那个人,就是他?” 李邺点点头,“应该是他!” 杨槛既高兴,又担心,高兴是敌军主将被射杀,很可能会撤军了,担心是阿布思不会善罢甘休,肯定要来报复。 李邺看出了他的担心,拍拍他胳膊安慰道:“不用担心,等天亮再说!” ......... 天蒙蒙亮,城外再也看不见同罗骑兵,李邺派出几名手下骑马去四周探查。 几名手下骑马飞奔出城,李邺又对魏县令道:“赶紧通知百姓收拾细软准备撤离,阿布思的侄子死了,对方绝不会善罢甘休,一定会再次大举前来攻城,那时我们肯定抵挡不住,就是屠城了!” 魏县令点点头,“我安排人通知大家收拾东西!” 他连忙去了,不多时,几名衙役敲着锣在大街上喊:“大家赶紧收拾细软,准备撤离了,等同罗军杀回来,要屠城!” 县城很小,衙役在街上一喊,家家户户都动员起来。 ........ 一个时辰后,手下回来报告,周围三十里内,没有看见敌军,他们确实撤退了。 魏县令有点担心道:“他们会不会躲在远处,等我们撤退时再杀上来?” 李邺笑了笑道:“我没有看见他们携带粮食,这些骑兵都是以战养战,指望着在安乐县得到补充,但碰了一根钉子,再不撤走,连干粮都没有了。” 杨槛也道:“李队正昨晚射杀了小阿布思,他们肯定要把尸体送回去,但也会杀回来报复,我们只有两三天时间,再不走就死定了!” “我知道了,我这就催促所有人撤退!” 魏县令心中害怕起来,连忙派衙役再去催促,要求民众不要携带大件,只携带细软和粮食。 与此同时,李邺率领数百民夫扎草人,套上衣服站在城头,远远望去,城头上仿佛站满了士兵。 李邺又让人抓了一只羊,把它三条腿吊在空中,只留一条腿,再安置一面大鼓,羊会拼命挣扎蹬踏,自然就踢在鼓上,发出咚咚的响声。 虽然最终迷惑不了敌军,但能争取一点时间就尽量争取。 中午时分,南城门开启,满城民众开始浩浩荡荡撤离,扶老携幼,拿着微薄的财产和粮食,还有大批商人赶着骡马,满载着货物,也一起向萧关方向撤退了。” ........ 李邺带着数十名手下骑马跟在队伍两边,民夫们也依旧身穿皮甲,手执长矛,很多人用长矛挑着行李,他们是每家的顶梁柱,不可能丢下自己家人。 队伍走得不快,走了一个多时辰才走出二十余里。 从安乐县到萧关有两百余里,像这样走下去,至少要走三天,让李邺有点担忧起来。 他沉思片刻,回头喊道:“杨利!” 火长杨利催马上前道:“卑职在!” 李邺吩咐道:“你带两名弟兄去安乐县探查敌军,一旦发现敌军向安乐县杀来,你们立刻赶回来禀报。” “卑职遵令!” 杨利抱拳行一礼,带着两名士兵向安乐县方向奔去。 浩浩荡荡的队伍继续南行,入夜,队伍实在走不动了,李邺下令在一条小河边露营休息。 到处是孩童的哭声和喊声,父母哄着孩子入睡,李邺骑马在人群中来回巡逻,原本以为是个小县城,人口不多,没想到最后竟然有近三万人,上千辆大车。 这时,尉迟光走上前道:“队正去练武吧!这边交给卑职。” 李邺点点头,“就辛苦你了!” 李邺催马向北面奔去,他早就发现一处河水很深,水流也急,非常适合练武。 李邺手执刀槊滑入河底,在河底开始又一次的练武。 ...... 次日天不亮,百姓们收拾东西,再度起身南下。 而就在此时,一支三千人的同罗骑兵再度杀到了安乐县。 这支同罗骑兵由阿布思的二弟那格斯统领,那格斯是同罗部第二号人物,他兵不血刃占领鸣沙县,放纵士兵大肆抢掠,这时副将丁特率领的败兵也赶到了鸣沙县。 竟然得知侄子小阿布思死在安乐县,被一名唐军队正一箭射杀。 那格斯勃然大怒,当即率领三千军队来安乐县报仇,他一定要亲手杀死那个唐军队正,用他的心肝祭祀小阿布思。 只见城外到处是血肉模糊的同罗军士兵,足有几百具,很多尸体被杀得惨不忍睹,令人触目惊心。 那格斯大为痛心,立刻命令手下挖坑掩埋士兵。 那格斯率领手下缓缓靠近城墙,城头上浓烟滚滚,城内隐隐有鼓声敲响,城头上方站满了士兵。 同罗军携带了二十架攻城梯,但需要工匠临时组装,半天时间就可以装好。 那格斯随机下令大军原地休息,等待攻城梯组装完成。 这时,杨利和两名手下发现了同罗军到来,他们即刻掉头南下,前去通报情况。 那格斯站在远处眺望数十名士兵在城墙下小心翼翼收集尸体,城头上却没有任何反应,这有点不合常理,就算不放箭射杀,但至少也要询问几句,怎么可能不闻不问? 观察了好一会儿,他发现城头上没有任何人走动,城内的鼓声却一直敲個不停。 那格斯有点怀疑了,他立刻喝令道:“安装了多少攻城梯?” “回禀将军,安装好了十部攻城梯。” “立刻派一千人去攻城!” 第一百四十七章 山谷避难 “咚!咚!咚!” 鼓声敲响,一千同罗士兵扛着十架攻城梯向城墙冲去。 不多时,一千人奔至城下,搭上一架架攻城梯,士兵们蜂拥而上。 那格斯感觉到了不妙,他看得清楚,城头上的守军居然没有半点反抗。 ......... 城门被打开了,那格斯铁青着脸进了安乐县,县城内空空荡荡,居然没有一个人,城头上的守军全部是草人,一堆松枝还在冒着滚滚浓烟。 最让那格斯愤怒的是鼓声,竟然是一只羊被捆绑在空中,三只腿被绳子捆绑住,只留一条腿,羊拼命蹬踏,正好蹬在鼓上,发出‘咚!咚!’的声响。 那格斯按耐不住心中的恼火,拔出刀一刀把羊劈死。 一名百夫长跑来道:“我们在酒楼翻阅账本,前天还在营业,说明他们是昨天才撤离!” 当然是昨天一早才离开,前天晚上他的侄子被一箭射杀,那格斯点点头,“他们一定是去萧关!” 他当即喝令道:“传令大军给我追赶!” 三千铁骑穿过县城,风驰电掣向南方追去。 ........ 李邺心急如焚,队伍走得太慢,从昨天上午到现在今天中午只走了八十里,一半路程还没有走到。 李邺心中有一种强烈的不安感觉,同罗骑兵一定会从后面追杀而来,同罗军在安乐县吃了一个大亏,他们绝不会善罢甘休。 他催马到魏县令的面前道:“请县君安排衙役,务必让老人和孩子都坐上大车,必须加快行军速度!” 魏县令点点头,他当即派衙役去安排,让老人和孩童都坐上大车。 不管是谁家的大车,有没有什么货物,都必须安排坐上老人和孩童。 解决了拖后腿的问题,行军速度明显加快,到下午黄昏时分,他们已经走出一百三十里。 就在这时,杨利和两名手下骑马狂奔而来,奔至近前对李邺喊道:“队正,叛军骑兵要追来了!” 李邺如坠冰窟,他最担心的事情还是发生了。 “有多少骑兵?”李邺急问道。 “大概三千人左右,我们离开时,他们正准备攻城,最多比我们晚两个时辰。” 那就是晚上杀到,李邺急忙向四周望去,南面出现了连绵不断的大山,相距他们约三十里左右。 他当即令道:“改道向大山方向行军,去山上!” 队伍开始改变方向,由原来的西南方向走官道,改成了向正南方向行军。 听说有同罗骑兵杀来,百姓们惊恐万分,拼命加速赶路。 这时,魏县令带着一名老者前来,对李邺道:“这个老者是采药人,他知道有个地方可以藏身,也很难攻打。” 李邺大喜问道:“在哪里?” 老者指着大山道:“就在山中,有条岩石裂缝,外面很窄,只能容纳两三人并行,最窄处甚至只能走一人,但里面却越走越宽,有草地有湖泊有树林,完全可以容纳几万人!” 这個消息让李邺宛如绝路逢生,他急忙道:“那就烦请老丈在前面带路!” 李邺又对士兵张巍道:“你骑双马赶去萧关,如果遇到来支援的军队,告诉他们,敌军有三千人左右,我们躲在山坳里面,请他们务必前来救援!” “卑职遵令!” 张巍骑着两匹马沿着官道向萧关方向奔去, ......... 一更时分,浩浩荡荡民众队伍终于赶到了藏身之处。 这是一个巨大的山体裂缝,两边岩石陡峭,高达几百丈,入口处宽两丈左右,但越向里越窄,最后变成了只能两人并肩的狭窄通道,走出百步后,地势又豁然开阔,出现一片长二十几里,宽达数里的谷地,有树林、草地、湖泊,是一座极好的躲避战乱之处。 李邺向远处望去,他们在高处,远方数十里外的情形都看得清楚,只见远处黄尘滚滚,大概在三十里外,一支声势浩大的骑兵队正向这边杀来。 李邺暗暗叹了口气,看来今天晚上自己无法下水修练了。 其实一夜不修练也影响不大,李邺只是怕有开端,有了第一次就会有第二次。 李邺回头大喊道:“快进山谷,老人和孩子先走!” 火长杨利跑来禀报,“队正,里面很狭窄,大车过不去!” “牲畜呢?” “战马和牲畜都可以走,只能牵着过去。” 李邺当机立断道:“大车卸下来留在外面,牲畜牵进去!” 在士兵们的指挥下,百姓们扶老携幼,有条不紊地向峡谷里走去,短短半个时辰,数万人都进了峡谷,峡谷口堆满了上千辆大车。 李邺率领三百名士兵守在峡谷处,除了他手下的十几人外,还有县里的乡兵以及从民夫中挑选出来的精锐。 每个人都身穿明光铠,头戴鹰棱盔,手执长矛,后背弓箭和盾牌,腰中还挎着战刀。 这些装备都是从同罗士兵身上搜来盔甲和兵器。 众人都在忙碌地构筑工事,他们构筑了两道工事,最外面一道工事是用丢弃的大车层层叠叠堆起,堆满了山洞,修建成一道道木车墙,危险之时还能放火阻挡敌军。 在后面数十丈外,又用大石构筑一道石墙。 李邺对魏县令吩咐道:“估计我们会用到泥土袋,请县君组织民夫挖土装袋,越多越好!” “我马上去安排!” 魏县令刚走,杨槛便在谷口大喊起来,“队正!他们来了。” 李邺奔到谷口,向山谷下方望去,只见数千骑兵出现在一里外,黑压压的军队在月光下格外清晰。 ........ 通过杂乱的脚印和车辙印,那格斯率领骑兵轻松地锁定了数万常乐县民众的逃亡路线。 三千同罗骑兵一路追踪到了峡谷下方,皎洁的月光下,那格斯暂停全军前进,他眯着眼打量山谷的情形。 谷口地势比较高,他们只能仰攻,对骑兵进攻十分不利,意味着他们无法通过强大的骑兵冲击杀进峡谷。 对方的人数不多,估计也不会多,小小的峡谷容纳不下太多士兵,谷口最多有数十人防御。 那格斯回头看了看几员大将,最后目光落在丁特身上,第一次进攻,他当然不会让自己人上去。 “丁特,你率领千人先攻,为你们酋长报仇雪恨!” 丁特无奈,只得硬着头皮答应,“卑职遵令!” 他纵马飞奔而出,高举狼头令喊道:“休伦部跟我上!” 一千骑兵奔出队伍,他们纷纷翻身下马,手执盾牌和长矛,列队向上方谷口冲去。 第一百四十八章 血战峡谷(上) 丁特又派出三百士兵从侧面斜坡攻上去,待敌军冲到百步处,李邺大喊一声,“放箭!” 五十名士兵一起放箭,噼噼啪啪的箭矢射向人群,不断有少量士兵被箭矢射中,惨叫着滚翻下山坡。 但同罗军士兵手执盾牌,伤亡很小,唐军弓箭对他们威胁很小,他们不断向上攀爬,已经到三十步处了。 李邺大喊一声,“推翻大车!” 众人一起将一辆辆大车推翻滚下山坡,砸翻了一片片的士兵,进攻士兵吓得纷纷趴在山坡上,不敢动弹。 但真正麻烦的,却是从侧面斜坡过来的三百敌军,斜坡并不陡峭,比较平缓,数万民众就是从斜坡过来。 此时斜坡上堆满了上千架遗弃的大车,三百名同罗士兵借助大车的掩护,在一点点靠近山谷裂缝。 “队正,他们来了!” 李邺一个前滚翻,翻出谷口,一轮十支箭向敌军射去,敌军士兵已经冲到三十步外一轮十箭射得敌军措手不及,最前面的士兵纷纷被射倒,惨叫声一片。 “盾牌!举起盾牌!” 百夫长大声叫喊,士兵如梦方醒,纷纷举起盾牌,改成单手拎长矛。 李邺见所有叛军士兵都举起了盾牌,弓箭效果不大,他立刻令道:“后撤,点火!” 在至少二十丈长的峡谷内堆满了数百辆大车,只留下一条一人宽的狭窄通道,士兵们撒了大量硫磺、灯油等引火之物。 士兵纷纷后撤,李邺扔出了几支火把,点燃了大车上的灯油和里面的大量枯枝干叶,他最后用力一拉绳子,上方的大车坍塌,将通道也淹没了。 叛军士兵杀到了峡谷前,数丈宽的峡谷口燃起了熊熊大火,浓烟直冲山顶,烈火阻断了去路。 丁特急忙派人向那格斯汇报,不多时,那格斯来到了峡谷口,只见火势越来越大,无法靠近灭火。 他心中着实恼火,不他的士兵一路奔行太疲惫,也需要休息,他便耐住性子道:“传令全军休息,等天亮后再进攻!” ....... 李邺和士兵们都躲在峡谷深处,火势很猛烈,一时半会儿烧不完,叛军也无法进攻。 李邺让尉迟光守在谷口,他进山谷内查看情况。 数万百姓都聚在草地上休息,三五成群,老人和孩子都裹着毛毯和羊皮,很多人找来木柴烧火做饭,山谷有一面数十亩大的湖水,山上有小溪流入,水质清澈,正好可以用来烧水饮用。 此时已经五更时分,山谷里很冷,魏县令让人点了几大堆篝火,很多老弱妇孺都围在篝火前过夜。 李邺在篝火前坐下,请魏县令去找之前的向导,不多时,向导老者来了,合掌向李邺失礼。 “老丈请坐!” 李邺请向导坐下,笑问道:“请问老丈,这座山谷有没有别的出路?” 老者苦笑一声道:“对我们采药人是有路,但对普通老人孩子不行,要用绳索攀爬岩石,几万人肯定不现实,只能从入口出去。” 李邺其实也猜到没有其它出口,有的话向导早就说了,只是要问清楚后他才会死心。 “那叛军有没有可能从外面爬上山顶,然后再攀爬进来?” 老者摇摇头,“外面根本就没有路上山,上山的三条路都在这座峡谷里面,我们以前采药都是带着帐篷来,把帐篷搭在湖边,然后人就攀爬上山采药,一去就是两三天,回来后在帐篷里休息一天再回家。” “多谢老丈,我没有什么再问的了。” 向导向李邺合掌行一礼,告辞走了。 李邺又问县令道:“泥土袋挖得如何了?” “挖了一千两百袋了,稍微休息一下,天亮再继续挖,我有点好奇,队正打算用泥土袋做什么?” 李邺缓缓道:“用泥土袋堵住峡谷最窄之处,这也是我们最后的防御了,如果连最后一道防御也破了,我们就只能和对方拼命!” ........ 次日上午,火势终于小了,同罗叛军也休息差不多了,那格斯一声令下,“准备进攻!” “呜——” 低沉的号角声吹响,丁特部的士兵开始继续进攻,每个骑兵都有一只羊皮水袋,用来装水或者装奶酒,他们用皮袋装满清水,一起向山谷内的残火喷去。 火势已经很小,被水一喷,立刻熄灭了,数百名士兵一起动手,将烧成碳的大车残体清理出去。 一堆堆的碳木被清理出去,叛军一丈一丈向山谷内推进。 “啊——” 一名士兵一声惨叫,被一箭爆头,仰面倒下。 紧接着另外几名士兵也跟着惨叫倒下,都是一箭射中头部,其他士兵都吓得趴在地上大喊:“送盾牌进来!” 外面的士兵连忙举着盾牌进来,把盾牌给了山谷内的士兵。 百名士兵举盾继续清理山谷内的残物,他们把焚烧残余物堆放在木板上,由外面的士兵把它拖出去清理掉。 但并不代表有盾牌就能抵挡冷箭,又一名叛军士兵惨叫倒地,他被一箭射中大腿,紧接着里面乱箭齐发,叛军士兵纷纷中箭倒地,几乎都是腿部中箭。 士兵们哀嚎着向外爬去,但爬不了几步,便被一箭射杀在地上。 丁特大怒,喝令道:“放弩箭!” 数百名士兵一起举弩向山谷内射去,最后几丈深的焚烧残余物被强劲的弩箭射得粉碎,几轮弩矢后,山谷内便一览无余。 地上躺着数十尸体,地面湿漉漉的,鲜血和黑水混在一起,显得十分脏污,只见三十丈外用大石筑起一道工事,有数十名士兵躲在工事后面。 丁特战刀一挥,“继续射箭!” 几百支弓弩继续向山谷内射去,密集的箭矢压得唐军士兵抬不起头,丁特给一名百夫长比个手势, 百夫长会意,带着百名士兵手执长矛和盾牌,趴在地上匍匐前进,将盾牌放在头部,数百名叛军则用弩矢压制住对方,给他们创造条件。 眼看着对方越来越近,李邺一时无计可施。 还有十几丈时,爬在地上百夫长忽然大吼一声,“杀啊!” 士兵们纷纷从地上跃起,扔掉了盾牌,手执长矛向唐军士兵冲去,山谷外也停止了射箭。 “放箭!”李邺大喊一声。 数十名士兵一起放箭,奔在最前面的十几名士兵纷纷栽倒。 但距离太短,不等唐军放第二轮,敌军已经杀到数丈外,李邺大吼一声,“跟他们拼了!” 他一挥刀槊率先冲了上去,数十名士兵跟在他身边怒吼着冲了上去。 第一百四十九章 血战峡谷(中) 十几支长矛一起向李邺刺来,寒光一闪,眼前的十五支长矛矛杆全部被一刀斩断,十几名士兵手中只剩下光秃秃的矛杆,士兵们大惊失色,不等他们反应过来,李邺连劈十几刀,寒光闪烁,快得无以伦比,每个人脖子都挨了一刀,血如泉喷,仰面倒下。 李邺的手下士气大振,纷纷杀上去,和十几名敌军激战在一起。 同罗叛军悍不惧死,死了一批,又杀上来一批,山谷内血流成河,尸体堆积,人头、四肢堆满一地,惨叫声、哀嚎声不断,双方激战了大半个时辰,同罗叛军被杀死超过三百人,尸体堆积山谷内,又不断被清理出去,再一批批杀进来,人如蚁涌,就俨如杀不完的丧尸。 李邺手下也同样伤亡惨重,五十名士兵只剩下不到二十人,杨槛连杀三人,忽然一支长矛刺穿了他小腹,杨槛强忍剧痛,挥矛刺死对方,又一支长矛刺穿了他的胸膛,杨槛目光涣散,回头看了一眼李邺,倒地阵亡。 尉迟光浑身是血,大喊道:“队正,弟兄快支持不住了!” 话音刚落,一支冷箭射来,正中他肩膀,尉迟光惨叫一声,仰面跌倒。 李邺也杀得筋疲力竭,他大喊道:“杨利,扶起尉迟撤退,弟兄们都撤退,我来断后!” 杨利扶起尉迟光后撤,其他士兵也跟着后撤,李邺又杀死十余人,猛地一脚踢在两侧石墙上,大石堆砌的石墙坍塌,数十块大石向叛军翻滚而去,叛军士兵纷纷后退。 抓住这个机会,李邺转身向后撤退,他冲进最窄的一线天,前面手下士兵还在撤退,李邺奔出十几步,后面敌军追了进来。 李邺手一甩,一把飞刀射出,‘噗!’正中士兵额头,士兵仰面栽倒,后面几名追兵吓得蹲下,但蹲下也没用,又是一道寒光射出,速度太快,士兵无法躲闪,飞刀射中了面门,一头栽倒,后面两名士兵转身便逃,李邺又射出两把飞刀,正中两人后脑,两人扑倒在地。 最窄处的一线天长约百步,只容两人通过,地势非常险要,可以说是一夫当关,万夫莫开。 但这条一线天也是唐军最后的防御屏障,突破了它,几万百姓只能任人宰杀。 按照李邺的部署,魏县令指挥民夫用泥沙袋在一线天峡谷内堆砌了两座高台,高约一丈,堵死了峡谷通道,每座高台相距约四十步。 撤退的士兵用梯子爬上高台,李邺攀上了第一座高台,两名士兵连忙把梯子拉了起来。 这座高台距离一线天的入口约五十步,有五名士兵手拿弩箭伏在泥沙袋背后。 李邺已经累得筋疲力竭,浑身酸痛,比他在河中练武还要累得多,他靠坐在石壁上,喝了几口水,从怀中摸出一颗药丸放入口中,药丸在口中融化,随着津液流入体内,药力开始发散,胸腹间像燃起了烈火。 “队正,他们来了!” 李邺扭头望去,只见十几名士兵举着盾牌,手执长矛,一步一步向这边走来。 “射他们腿部!” 同罗士兵的盾牌就是唐军骑兵的圆盾,并不大,只能遮挡住头部和上身,这也是为骑兵量身打造,骑兵不需要考虑腿部遮挡,但用在步兵,这种盾牌的漏洞就很大了,挡不住下半身。 几名士兵一起发射弩箭,为首两名士兵一起中箭,惨叫着扑通跪倒,头部露出了出来。 李邺抓住了这个机会,两支飞刀一前一后射出,正中两名士兵的额头,飞刀射穿头颅,两名士兵当即毙命。 李邺回头大喊,“给我多拿一些匕首来!” 几乎每个同罗士兵都有一把匕首,在安乐县杀死数百叛军,缴获几百把匕首,原本是给民团士兵防身,现在在狭窄的谷道内,这些匕首将派上大用场。 这时,同罗叛军一声大喊,他们举着盾牌飞奔冲了上来,企图以速度赢得空间,李邺体力迅速恢复,手中飞刀如雪花般射去,瞬间,十几名叛军士兵纷纷中刀倒地,堵塞了通道,唐军士兵趁机射箭,三名叛军头部中箭而死。 其他士兵挣扎着往回逃,李邺身上的飞刀已经没有了,这时,六名士兵抬来了一筐匕首,足有近百支。 李邺拾起匕首一支支射出,七八名叛军士兵后颈中刀,一头栽倒。 忽然,从尽头又蜂拥冲出来近百名叛军士兵,手执盾牌奔跑,千夫长丁特的意图很明显,牺牲前五十人,保证后面五十人能冲到沙袋堆下。 但丁特忘记了一点,谷道太狭窄,只容两人并肩而行,前面的人把路堵死,后面人也就无路可走了。 敌军改变了策略,李邺也随之改变对策,飞刀射程不远,给了敌军太多机会。 李邺又换成了弓箭,一支支连珠箭射出,三十余步外,二十几名士兵纷纷被箭矢射倒,箭矢射得更远,力量也更大,飞刀除非射面部要害,否则一般只能把人射伤。 而箭矢不同,数十步外可以一箭把腿骨射断,杀伤力更强。 瞬间,二十几名士兵纷纷栽倒,堵塞了通道,不一定非要把敌军士兵杀死,使他们丧失作战能力也是一回事。 叛军在窄道内一阵大乱,百夫长急得大喊:“退回去!退回去!” 士兵们拖着伤兵倒退着撤了回去,李邺又补射十几箭,将十几名伤兵射杀,拖回去的只是一具尸体,窄道再次安静下来。 这时,杨利跑上前低声问道:“队正,对方会不会火攻?” 李邺忧心忡忡道:“他们不仅可以火攻,如果他们聪明一点,把外面大车底板修改一下,就能成为一面很大的盾牌,从头到脚遮蔽住,飞刀和弓箭都失去了作用,如果他们再聪明一点,抱着长长的树干向前走,我都没有办法和他们拼杀。” 杨利大惊失色,“那可怎么应对?” 李邺叹口气道:“立刻安排人砍树,多砍一些松枝!” “卑职遵令!” 杨利立刻飞奔回去准备。 李邺并不知道,山谷外面的大车昨晚都被同罗士兵劈碎了烧成了篝火,不可能再改装成大盾牌。 丁特想到的是火攻,他们命令上百名同罗士兵砍来大批树枝,堆满了谷道点火焚烧,产生了大量浓烟,士兵们又用皮袋当做鼓风机,一起向谷内鼓风,将滚滚浓烟吹向山谷深处。 同罗叛军的这一招确实管用,一线天山谷内散气不畅,顿时黑烟弥漫,一股股浓烟熏得士兵们剧烈咳嗽,喘不过气来,李邺捂着口鼻,熏得眼睛都睁不开,他只得一挥手令道:“撤退!” 守卫谷道的数十名民团士兵被迫放弃泥袋工事撤退了。 第一百五十章 血战峡谷(下) 烈火和浓烟既可以进攻,同样也可以用于防守。 民团士兵也砍来了大量树木和枝条,尤其是松枝,堆满了十几丈长的谷道,又撒满了灯油和易燃的枯枝,十几根火把扔进去,树枝慢慢燃烧起来,民团士兵又搬来一座大型鼓风机,这是一名铁匠舍不得丢弃,放在大车上一路带来,正好利用上了。 抽拉式的鼓风机从底部鼓风,使烈火熊熊燃烧起来,浓烟滚滚向山谷里扑去。 李邺立刻指挥民夫在谷口处修筑工事,用泥沙袋围成一圈泥袋墙,高约一丈,上面安排数十名弓弩士兵,负责射杀灭火的敌军,又安排数十名士兵负责填加树枝木头。 魏县令忧心忡忡走上前,低声问李邺道:“李队正,这样会有用吗?” 李邺沉声道:“不管有没有用,这都是我们最后一搏,与其说是防御,不如说是拖延时间,这里距离萧关不足百里,无论如何今晚援军都该到了。” “如果....如果援军来不了呢?” 李邺沉默半晌道:“如果援军实在来不了,那就让历史来浓墨重彩书写这一页吧!” 魏县令无奈地点了点头,“希望吉人有天象!” 话虽这样说,但李邺绝不甘心走到绝境的那一步,他可以带着士兵攀山逃走,但数万百姓怎么办? 李邺无法接受这样的结果,他要自救,想尽一切办法自救,不能把希望寄托在援军身上。 李邺带着杨利以及十几名士兵骑马在数万百姓中缓缓而行,他们寻找对防御有用的物品,鼓风机就是杨利发现的。 “将军!” 一名商人上前对李邺行礼道:“小人一些货物可能有用!” “你有什么货物?” “小人的货物中有三百斤硫磺粉!” 这可是助燃的好东西,现在最急需,李邺点点头,对两名士兵道:“你们去搬运,再记录下来!” 李邺向商人抱拳道:“感谢先生,我们以后会补偿!” 商人摆摆手,“有钱出钱,有力出力,值不了多少钱,就算我尽点心吧!” “多谢!” 李邺心中着实高兴,果然能遇到好东西。 他带着杨利来到湖边,只见几名孩童正聚在一起斗草,李邺的目光落在一名小娘子的头上,她头上插着一朵花,待看清了花,李邺身体猛地一震。 “夹竹桃花!” 他连忙翻身下马,走上前笑道:“我问你们一件事好不好?” 李邺浑身是血,散发着刺鼻的血腥味,把几个孩童吓坏了,他们转身就跑,李邺一把抓住小娘子的手腕,“你等一等!” 小娘子吓得浑身发抖,哭了起来,李邺连忙道:“你不要哭,我是保护你的军人,你父母没告诉你吗?” 小娘子抽抽噎噎道:“你要做什么?” 李邺把她头上的花摘下来问道:“这花你在哪里采的?告诉我,我给你钱!” 他摸出一把铜钱,塞进小娘子手中。 小娘子握着钱,一指西南方向的远处,“在那边,山脚下!” “有很多吗?” 小娘子点点头,李邺松开她笑道:“回去吧!谢谢你了。” 小娘子掉头便跑,李邺把花捏碎了扔掉,他翻身上马,对杨利笑道:“我们要找到绝密武器了,跟我走!” 他一催马,向小娘子刚才手指方向策马奔去,杨利连忙带着几名士兵跟上。 奔出数里,他们来到山脚下,果然见山脚下分布着大片植物,开满了一簇簇的白花和红花。 李邺一眼便认出,是夹竹桃,著名的有毒植物。 “队正,这是柳叶桃树啊!我们家乡有好多,很常见!” “伱知道它有什么用吗?” 杨利摇摇头,李邺又望向其他几名士兵,几名士兵也纷纷摇头,看来唐朝人还不知道它的厉害。 “这可是毒草,花和叶子都有毒,七片叶子就能毒死一个成年人,焚烧后会产生毒烟,是我们的防守利器。” 杨利大喜道:“卑职马上带人来砍伐,尽量多砍一些!” “去吧!要当心一点,别误食了!” “请队正放心!” 杨利催马去找人了,不多时,他带着百名民夫来到山脚下,开始大量砍伐夹竹桃。 ........ 两边同时放火烧烟,整个山谷内浓烟弥漫,同罗士兵无法呆下去,纷纷逃出山谷。 此时已经到了下午黄昏时分,那格斯见丁特部迟迟攻不进去,他失去了耐心,撤掉了丁特部,亲自率领一千士兵接替进攻。 那格斯观察片刻道:“传我的命令,将水袋全部装满水!” 山脚下有条小溪,很快,上千只水袋都装满了清水,送到谷口旁。 那格斯命令几十名士兵用湿布捂住口鼻,接力将水袋送进去,先灭掉他们自己烧的火。 很快,狭谷入口处燃烧的火堆被大量清水扑灭,士兵们又在空中喷水,弥漫的浓烟减少了。 那格斯精神大振,又令道:“三队士兵继续去灭唐军的火!” 三百多名士兵背着水袋,用湿布捂住口鼻,向峡谷内进发,长长的峡谷内依旧浓烟弥漫,伸手不见五指,叛军士兵屏住呼吸,缓缓而行,他们搭上木梯,翻过了一座泥袋墙,走出六十余步,靠近第二座泥袋墙时,峡谷内的黑烟更加浓烈,忽然,走在前面数十名士兵一头栽倒。 后面士兵也纷纷感觉到头晕眼花,双腿无力,他们转过身,艰难地往回逃命,但只走了几步,都软软倒在地上。 “浓烟有毒!” 有士兵恐惧地大喊一声,他眼前一黑,便软软倒下,后面士兵都感觉到了不对,惊骇万分,纷纷夺路而逃。 不少人跑了几步,都一头栽倒。 夹竹桃的毒性很大,七片叶子就能毒杀一名成年人,此时,狭谷浓烟中就含有大量毒烟。 那格斯的第一次进攻,便有一百五十余人中毒倒下,最后都窒息而死。 那格斯听说唐军用了毒烟,惊得他半晌说不出话来。 别的都不怕,但毒烟却是防不胜防,一百多步的一线天山谷,怎么也防不住毒烟,自己有多少士兵都不够填。 那格斯又回头问道:“我们还多少干粮?” “回禀酋长,干粮还能支撑两天!” 那格斯心中盘算一下,也就是明天中午前必须要拿下,拿不下就危险了。 可是唐军有毒烟,让他怎么进攻? 唐朝没有防毒面具,那格斯唯一想到的办法,就是用湿毛巾堵住口鼻,但刚才也是这样做的,照样毒死了一百五十多人,其他人都有中毒的迹象,一个个头晕眼花,四肢无力,心脏跳得厉害。 那格斯再不甘心也没有办法了,想到唐军主力很快就会到来,再拖下去对他们极为不利,只能等以后再报此仇。 他当即喝令道:“传令全军,撤退回鸣沙县!” 三千同罗骑兵追杀而来,阵亡了六百余人,最后还是以失败告终,剩下的两千四百同罗骑兵只得放弃了进攻,调头返回了鸣沙县。 第一百五十一章 路遇主力 次日天快亮时,李邺感觉到了不对,山谷对面安静得出奇,足足有三个时辰没有任何动静,李邺当即让向导带两名士兵攀上悬崖,绕到峡谷外侧查看情况,并和士兵约定,如果敌军已经撤走,可挥舞红旗。 时间一点点过去,天色大亮,众人都坐在谷口休息,狭谷内的烈火依旧在燃烧,但夹竹桃已经不再添加。 忽然有士兵跳起来,指着山上大喊,“快看,红旗!” 众人纷纷站起身,只见山上一面红旗在挥舞,众人顿时激动得跳了起来,高声欢呼,敌军撤退了,消息传开,整个山谷都沸腾了,无数人激动得放声痛哭,坚守终于获得成功,敌军撤退了。 李邺当即下令灭火,士兵打水浇灭了烈火,又将没有烧烬的树木枝条都拖出来,用鼓风机向峡谷里鼓风,将浓烟吹散。 一个时辰后,浓烟渐渐消退,士兵们将几只鸟在狭谷内放飞,李邺听见鸟的鸣叫,最后穿过了狭谷飞走了。 “用湿布捂住口鼻,跟我出去看看!” 李邺用湿布捂住口鼻,一手提着刀槊,带着十几名士兵小心翼翼向狭谷内走去。 狭谷内横七竖八躺满了尸体,足有两百多具尸体,一部分是之前被李邺射杀,但大部分都是中毒而死。 狭谷内虽然还有烟,但已经不浓烈,比较稀薄,而且也没有毒性了,很快,李邺带着手下走出了山谷,清新的晨风迎面扑来,众人都大口大口呼吸着新鲜空气。 同罗骑兵已经不见,目力所见,二十里范围内都看不见同罗骑兵的影子,也或许他们是躲藏在某处,等待猎物自己出现。 杨利问道:“队正,要不要去查看周围情况?” 李邺点点头,“让五名弟兄去四面查看敌情,以三十里为界,没有问题就回来报告。” 杨利立刻带着五名士兵去四面查看敌情去了。 李邺又让魏县令通知数万民众收拾行李,安排民团士兵清理通道。 时间渐渐到了中午,杨利和其他几名士兵都回来了,三十里内没有任何敌情。 看来敌军是真的撤退了,李邺这才下令数万民众从峡谷里出来,没有了大车,很多物品不得不暂时存放在山谷内,数万民众扶老携幼,继续浩浩荡荡向萧关进发。 李邺无法高兴,一方面是他的手下只剩下九人,还包括之前受伤一人和去求援的两人,其他全部阵亡。 另一方面,他盼望的援军始终没有到来。 事实上,在安乐县时,一开始他就派王羽去求援,还带着高力士的宝寿牌,如果援军发兵及时,他们在撤离的路上就应该遇到援军,援军没有来,他又派张巍再次去求援,如果萧关肯发兵,那么援军昨天晚上就应该抵达。 而现在已经是下午时分,援军还是没有任何迹象,说明压根就没有援军。 现实很无奈,李邺也不知道几万百姓送去萧关后又会怎么样?会不会守军不准他们进关? 三更时分,老弱妇孺实在走不动了,只能在路边休息。 就在这时,远处传来了急促的马蹄声,只听有人高声问道:“李队正在哪里?” “在这里!” 是王羽的声音,李邺连忙站起身挥手。 只见王羽和张巍骑马飞奔而来,两人翻身下马,快步来到李邺面前单膝跪下行礼,王羽呈上宝寿牌道:“卑职无能,辜负了队正的重托!” “是什么原因不肯出兵?”李邺问道。 “回禀队正,萧关守将说他们只有三千人,但必须保证两千人守关,他最多只能派一千人救援,可就算一千人救援也要有上面的军令,他不敢擅离职守。” 李邺点了点头,说到底是兵力太少,不敢救援。 “然后呢?” “然后卑职又继续向南,奔行百里后遇到了主力大军,听说卑职有宝寿牌,广平王殿下亲自接见了卑职,广平王殿下承诺,即刻来救援队正。” 居然遇到了广平王李俶,李邺连忙问道:“广平王殿下在哪里?” “就在后面,广平王的大军很快就会到来!” 李邺顿时松了口气,至少这几万百姓的安排有着落了。 四更时分,唐军主力终于来了,浩浩荡荡,有数万人之多。 这时,一名侍卫疾奔而来,老远便笑道:“李公子,还认识我吗?” 李邺立刻认出来,是潘向英,和他一起去救援小王子李适。 “原来是潘兄,好久不见了!” 潘向英救援李适有功,已升为侍卫直长,他上前笑道:“广平王殿下要见公子,请随我来!” 李邺翻身上马,跟随潘向英前往临时帅帐。 大帐内,广平王李俶已经接见了安乐县魏县令,了解了整个事件经过,他心中着实感慨,朔方各县都被烧杀抢掠,唯独安乐县保住了。 李邺只率领不到二十名士兵,先后和两支三千人的同罗骑兵激战,杀死近千名敌军,保住了数万百姓的性命,这是何等的功绩,这才是大唐的栋梁啊! 这时,侍卫潘向英在大帐门口道:“殿下,李公子来了!” “宣他进来!” 片刻,李邺快步走进大帐,单膝跪下行军礼道:“鹰扬军斥候营第十队队正李邺参见殿下!” “请起!” “谢殿下!” 李俶又笑道:“你是宣节校尉,又是子爵,出任队正有点委屈你了。” “是卑职祖父的意思,让卑职从低级将领做起。” 李俶点点头,“你祖父说得有道理,直接从底层做起,更能体会士兵的疾苦。” “殿下,这几万民众有不少老弱妇孺,身体都不太好,这次跟随卑职一路奔波,卑职担心他们的身体顶不住,会有性命之忧,肯定殿下尽快安置!” “放心吧!我已安排后勤官员接手,会把他们暂时安置在萧关县,有足够的粮食和帐篷,你就不用操心了。” “有殿下这句话,卑职肩头一块大石落下了。” 李俶拍拍李邺的肩膀,“能保全一县百姓,这次你厥功至伟,我已记下你首功,你的手下也同样记下大功,从现在开始,你改任元帅帐下参军事,跟随我征讨同罗军。” “感谢殿下厚爱,卑职能否推荐尉迟光接任斥候队正之职?” “可以!” 李邺又从随身包裹里取出黄金头盔和军牌,一起递给李俶,“殿下,这是小阿布思的头盔和军牌,他已被卑职一箭射杀!” 李俶大喜,小阿不思就是在春狩时袭击自己,绑架儿子李适的罪魁祸首,没想到被李邺在安乐县射杀了,李俶心中憋的一股恶气终于解开。 “干得好!本王会在功劳簿上再重重记你一笔。” 第一百五十二章 执行密令 参军事就是参谋军务之意,有实官也有虚官,李邺出任帐下参军事,实际上就是李俶幕僚官的意思,一般都是用来任命心腹, 参军事有文也有武,李邺自然是属于武将范畴。 李邺随即回到驻地和手下告别,他把队正牌子交给了尉迟光,“我给广平王殿下说过了,由你出任队正,殿下同意了,以后弟兄们就交给你了,好好善待大家。” 尉迟光心中着实感动,深深行一礼,“队正高义,尉迟光铭记于心,若还有机会,我愿意继续为队正效犬马之劳!” 李邺拍拍他胳膊笑道:“一定还会有机会!” 几名士兵纷纷走上前向李邺告别,杨利哽咽道:“此一别,不知还能不能见到队正?” 李邺对几名士兵道:“请大家好好保重自己,若有一天李邺发达,一定不会忘记各位,相信我们还会有再见之日!” ......... 次日天亮,队伍出发北上,李邺和百姓们告别,魏县令带着数万百姓跪在地上,向李邺磕头,感谢他的救护之恩,李邺也颇为伤感,向百姓们挥手道别,调转马头向北面疾奔而去。 追上队伍,潘向英迎上前笑道:“殿下请李参军过去!” 李邺点点头,催马追上了李俶,李俶微微笑道:“要不要我奏明天子,任命你为安乐县县令?” “殿下说笑了!” 李俶确实是开个玩笑,他话题一转便对李邺道:“你祖父说你思路颇为清晰,而且你和同罗军较量过,比较了解对方,我想听听你的作战思路?” 李邺沉思片刻道:“我首先要提醒殿下不可轻敌,同罗骑兵非常凶悍,个个悍不畏死,明知上前是死,但还是不要性命的冲锋,而且训练有素,他们撤退时不是转身逃跑,而是举着盾牌,面对城墙后退,装备也很精良,士兵几乎都和唐军一样兵甲,更重要是,三万同罗军全部都是骑兵,殿下考虑过怎么应对骑兵的冲击吗?” 李俶神情变得严肃起来,“你说的骑兵、兵甲装备我都考虑过,但我没有想到同罗军会这么悍不畏死,我们有五万五千士兵,其中骑兵只有一万人,如果两军爆发激战,我还真没有必胜的把握,你有没有什么建议?” “殿下,上兵伐谋,卑职认为,还是用计谋配合,比如断其后路,毁其粮营,这会大大影响敌军的士气,” 李俶点点头,“英雄所见略同,郭子仪也是这样给我建议,他在敌军中也安插了一枚暗钉,是阿布思的外甥,小阿布思一死,他的外甥就会受到重用,这对我们很有利,我也在考虑袭击敌军的后勤粮草,但没有具体方案,我们对敌军后勤一无所知。” 李邺沉吟一下道:“殿下可以正常部署,卑职愿意为殿下奇兵,摧毁敌军粮草!” 李俶其实就是这个意思,他知道李邺武艺高强,冷静且有智谋,能单枪匹马从敌营中救出自己的儿子,他也一定能奇袭敌军后勤粮草。 李俶大喜道:“你若偷袭敌军粮草成功,我一定上奏天子,为你加官进爵。” “卑职还需要一名武艺高强,且精通同罗语的助手。” 李俶点点头,“还记得和你一起去救小王子的罗金吗?他其实是胡人,精通铁勒语,而且身手敏捷,可以帮助伱。” 李邺随即去做准备了,他和罗金又带了一名负责看守马匹的小兵,三人离开队伍,向北面疾奔而去。 ......... 下午时分,广平王李俶得到消息,阿布思率三万主力抵达三十里外鸣沙县,在鸣沙县以南扎下了大营,摆出了和唐军决战的姿态。 李俶随即下令三军原地驻扎,并召集文武官员在帅帐商议应对之策。 大帐内,龙武将军独孤烈道:“同罗以骑兵为主,必然会以骑兵冲击我军步兵,我们当以重弩和长矛对抗敌军,另外可部署兵车抵挡敌军的冲击,草原胡骑气势虽猛,但不擅长久战,只要我们顶住敌军的冲击,再以步兵和敌军熬战,我们一定会有胜机。” 李俶点点头,又问仆固怀恩道:“仆固将军,你熟悉同罗军,你说说应对之策?” 仆固怀恩躬身道:“刚才独孤将军说得对,同罗骑兵冲击力强大,脚蹬弩的威力极大,射出重箭对骑兵有很大的杀伤力......” 长史崔涣打断仆固怀恩的话问道:“容我插一句,既然同罗军和唐军装备一样,那他们应该也有盾牌,重箭是否有用?” 仆固怀恩笑道:“崔长史有所不知,重箭主要用来对付战马,普通箭矢射中战马后,战马还能继续奔跑,影响不大,但重箭威力巨大,战马中箭必然摔倒。” “有道理,仆固将军请继续说!” 仆固怀恩又继续道:“长矛军对付骑兵必然要结成方阵,有了方阵,骑兵就无法靠近士兵,至于同罗军不能持久战,这个说法卑职保留,卑职训练过同罗骑兵,他们的持久战也很强大,他们是否撤退,主要看减员程度,一旦损失士兵在三成左右,同罗军会就会放弃作战撤退,这是他们的规矩。” 录事参军来瑱沉声道:“殿下,卑职也想说两句!” 李俶点点头,“来参军请说!” 来瑱躬身道:“敌军只有三万骑兵,想必不会有太多兵力防守大营,我们是否可以偷袭敌军的后勤大营,比如在两军交战之时,敌军后勤大营粮草起火,对敌军士气将是沉重的打击,所以卑职的建议是派一支骑兵偷袭敌军后勤大营。” 来瑱的建议得到了众人的一致支持,李俶当机立断,对统领骑兵的独孤烈道:“独孤将军可派三千骑兵绕道偷袭同罗大营!” 李邺是李俶派出的秘密奇兵,在这次的军情议事上,他不会提出来。 ....... 傍晚,李邺三人出现敌军大营东面方向十里外的一片树林内,罗金低声问道:“李公子,敌军的军粮会不会是羊群?” 罗金不是汉人,他是一名回纥人,在侍卫中地位不高,上次救小王子李适,潘向英升了官,他只得了一百两银子的赏金。 罗金知道李邺底细的,相国李林甫的孙子,被天子封为宣节校尉、武功县子爵,所以这次跟随李邺行动,他心中抱有巨大的期待。 李邺也担心对方的粮食是羊群或者羊肉,那就麻烦了,他略略沉思道:“我们去猎一個敌军巡哨,问问口供!” 李邺早就有目标,在树林南面有三名同罗骑兵巡哨,说是巡哨,更像是固定哨,就在树林南面来回巡逻。 李邺让小兵刘星看着战马,他和罗金向森林南面摸去。 第一百五十三章 奇兵行动(上) 李邺和罗金分工协作,罗金摸到森林边缘,躲在一棵大树后,他距离其中一名巡哨只有十余步。 而李邺则藏身在八十步外的一棵大树上,他注视着三名巡哨有说有笑,缓缓骑马而行。 时机到了,抽出三支箭,拉弓如满月,箭如流星赶月,三支箭一口气射出。 ‘噗!噗!’前面两名士兵皆是一箭射穿了头颅,连惨叫声都没有,‘扑通!’落马。 第三名士兵则是一箭射穿了马头,战马倒地,士兵则摔出一丈多远,李邺的箭射出同时,罗金狂奔而出,他的目标是离他最近的士兵。 不等士兵爬起身,罗金已冲到他眼前,狠狠一拳打去,一拳打在士兵太阳穴上,士兵顿时晕了过去。 李邺和罗金一起动手,将两具尸体和一具马尸拖进森林,开始审问被俘的士兵,罗金更懂得同罗人的心理,严厉逼问战俘不到一刻钟,战俘便崩溃了,老老实实交代了一切。 “他说牛羊都在丰州,没有带来,他们军粮都是从朔方各县掠夺的粮食,大部分粮食草料都在鸣沙县内,只有一小部分在大营,用来迷惑唐军。” “你怎么给他说的,这么快就交代了?” 李邺很疑惑,之前他审问那名百夫长,不管怎么用刑拷打都死活不招。 罗金苦笑一声道:“他们不是没有畏惧,他们不畏死,也不畏拷打,但他们畏惧长生天,我也畏惧长生天,所以我知道。” 李邺沉思片刻,忽然意识到不对,对方设了一个圈套。 他连忙对罗金道:“你立刻赶回去告诉殿下,对方把少量粮草放在大营,肯定会让我们轻易得手,然后对方一定会佯败,等我们追击时,阵型散乱,他们就会反噬。” “我这就回去,但放火怎么办?” 李邺望着鸣沙县淡淡道:“小小的鸣沙县城墙,拦不住我!” 李邺又对他笑道:“你放心吧!如果我得手,你的功劳至少要占四成!” 有了李邺的承诺,罗金一颗心放下,他立刻骑马赶回驻地汇报。 李邺看了一眼眼巴巴望着自己的战俘,反手一刀割断了他的喉咙,战场上的妇人之仁最愚蠢,只会害死自己,他之前有过深刻教训。 这时,夜幕已降临,李邺继续让小兵刘星看着自己的战马,他提着刀槊向县城奔去。 ....... 同罗骑兵只有三万人,他们要面对五万五千唐军,还有郭子仪的一万军,他们不可能分出太多兵力守大营和县城。 还要装模作样迷惑唐军,所以防守兵力还主要集中在大营,县城的兵力反而很少,但同罗军却把主要粮草藏在县城内。 鸣沙县城内只有一千驻军,城门紧闭,城头上基本上看不到士兵。 看不到士兵,不等于没有,二十四队士兵分成三班,十二个时辰在城头上不间断地巡逻,城头几乎没有死角,都是巡逻士兵盯住了。 鸣沙县城池并不高,和安乐县一样,只有两丈左右,比起长安城的高大宽厚,鸣沙县城简直不值一提。 李邺在长安每天攀爬城墙,鸣沙县的城墙对他来说,完全就是小儿科。 李邺选择了东北角的城墙,他紧靠在城墙下,仰望着月色。 一轮圆月在云片中穿行,时明时暗,当月亮进入最大的一片乌云时,大地变成一片暗黑。 李邺立刻转身攀城,所有的小缺口都可以成为他攀附之处,他如猿猴一般攀上了城,一手攀住城头,另一手配合牙齿拉拽长绳,将他的刀槊慢慢拉上来。 他的刀槊重达五十五斤,拎着它下城可以,但上城不太现实。 抓住了刀槊,暂时把刀槊放在腿上,腾出手把绳子收了,这才握住刀槊,慢慢探头向城头上望去。 北城头上有两队巡逻士兵,每队士兵约十人,来回巡逻,他眼前就有一队士兵。 李邺又看了一眼月色,月亮马上就要从乌云里出来了。 巡哨士兵已经从他面前走过去,待巡逻士兵背对他约三十步时,李邺一跃跳上城,一个前滚翻,手一搭城墙,身体已到城内,挂在城墙上,只用两秒钟时间。 李邺轻巧地跳入城内,迅速钻进一条巷子里。 城内已经没有百姓,要么被屠杀,其他全部被赶出县城,县城内空空荡荡,只有一千驻军。 此时正是士兵吃饭时间,尽管如此,城内的仓库重地依旧戒备森严,三百名士兵守卫着二十座大仓库,一半是粮食仓库,一半是草料仓库。 同罗士兵对城墙防御比较松懈,但对仓城防御却极为严密,仓库四周的围墙上可谓十步一岗,五步一哨,想从围墙翻过去,几乎不可能。 李邺的目光落在漕河上,他原计划就是从护城河的水城门潜入,防水做得很好,有专门的密封皮袋。 李邺找了一间民房先把兵器存起来,潜入水中缓缓向水门方向游去。 河道两边同样戒备森严,数十名士兵在河道两侧警戒。 李邺像鱼一样贴着河底而行,他能感觉到,就在自己头顶上方,有几名士兵来回踱步,警戒地注视着水面的动静。 李邺用一根细细的竹管换了气,河道边,一名士兵停住了脚步,观察了竹管片刻,便转身离去,月光正好被乌云遮住,光线较暗,他没有认出竹管。 李邺又继续向前游去,足足游出数十步,终于来到水门前。 水门是一道铁栅栏,建成多年,底部早已锈烂。 栅栏底部直顶河床,李邺拔出无名匕首,匕首可断金截玉,锋利异常,李邺奋力削断了四根铁栅栏,栅栏底部出现一个大洞,他钻入洞中,潜水进了仓城。 ......... 独孤烈急匆匆走进帅帐,行礼道:“殿下为何又取消了偷袭敌军后勤大营的计划?” 李俶淡淡道:“我刚刚得到情报,敌军粮草后勤重地在鸣沙县,不在后勤营,后勤营那边是一个陷阱。” “陷阱?” 独孤烈一怔,“卑职不明白,陷阱在哪里?” 李俶缓缓道:“我们会很轻易摧毁敌军后勤营,明天他们就一定假装仓皇撤退,一旦我们信以为真,引兵追击,就会被他打一個反扑,而那时我们阵型已散,步兵无法抵挡骑兵的突袭,很可能我们会被敌军反扑击败。” 李俶认可了李邺的分析,明明粮草放在鸣沙县,却故意在军营后面做一个后勤营,看守还松散,让人感觉有机可乘,分明就是一个诱饵。 李俶又道:“既然没有粮草,就没有必要再偷袭了。” 独孤烈默默点头,如果真如情报所言,敌军的粮草在鸣沙县,那偷袭敌军大营确实没有意义了。 录事参军来瑱在一旁道:“殿下,我们能不能将计就计?” 李俶笑道:“将计就计是有前提的,我们是真的不知道,可如果我们把鸣沙县的粮草烧了,将计就计还有什么意义呢?” 众人面面相觑,难道广平王殿下另外安排了奇兵? 第一百五十四章 奇兵行动(下) 李邺已经潜入了仓库区,仓库区内也有戒备,一队队巡逻士兵在仓库里来回警戒,不过比起外面的戒备森严,仓库的警戒程度要低不少。 待一队巡逻士兵走过,李邺从水中轻轻上岸,一纵身奔去了一座大仓库的侧面。 仓库很高很大,居然是木结构,已经很陈旧,木板之间都手指宽的缝隙,透过缝隙可以看见仓库内情形。 这是一座草料库,里面都是一捆捆的干草,堆积如山。 李邺并不急于动手,他又奔到旁边一座仓库,这里面还是草料,李邺用了大半个时辰,将十五座仓库的老底都摸清了,东面七座仓库是粮食,西面七座仓库是草料,还有一座仓库存放其他物资。 仓库大门都紧锁,但每座仓库又有一座小后门,方便仓库管理人员进出,这些仓库当然不是同罗人修建,而是朔方军的粮仓。 李邺从一扇破旧的后门进了一座仓库,仓库里一片漆黑,月光从气窗射入,若明若暗。 借助微弱的月光,李邺解下了后背上的皮囊,皮囊分里外两层,都缝得密密实实,这种缝制有防水效果,李邺用匕首划开皮囊,外面一层还是稍稍渗水进去,里面一层没有渗水,最里面还有一层油纸包裹。 打开油纸包,里面都点火之物,有十二支小火把,两只火折子筒,还有一副备用的火镰、火石和火绒。 仓库内的粮食都是用粗麻袋装好,一袋有一石重,但要直接点燃粮食并不容易,必须有其他可燃烧之物。 李邺在仓库里找了一圈,最后发现一个角落里堆积了大量旧木板和麻袋,木板是修葺仓库遗留之物,麻袋也是用来装粮食,足有上百只麻袋。 事实上,李邺的目的并不是要将粮草全部烧毁,其实没有必要,这次作战不是漫长的对峙战,而是一场暴烈的大战,很可能明天就结束了,所以能烧毁多少粮食并不重要,重要的是要把粮草库点燃,燃起滔天大火,可以沉重打击敌军的士气。 所以对李邺而言,烧毁粮草仓库比烧毁粮草本身更重要,当然,木质的粮草库一旦烧毁,里面存放的粮食也会烧毁一大半。 李邺又跑了五座粮食仓库,把旧麻袋和破木板都收集起来,堆架在角落里,大功告成,此时已快四更时分。 李邺用火折子点燃了第一座仓库里堆积的旧麻袋,随即奔向下一个仓库,他一连点燃了五座仓库,开始有仓库浓烟滚滚,火舌肆虐。 ‘当!当!当!’哨塔上警报声大作,军营内的士兵纷纷从睡眠中惊醒,无数士兵奔向仓库。 此时,李邺的任务还没有完成,他还有七座草料库没有烧毁,不过焚烧草料库简单得多,他直接将一只燃烧的火把扔进了气窗。 李邺一口气扔进四支火把,忽然从对面冲来几名士兵,指着李邺大喊道:“在那里!” 对方只有五人,李邺扔掉手中火把,冲了上去,两把飞刀迎面射出,正中两名士兵额头,两名士兵惨叫跌倒。 李邺没有携带刀槊,他拔出了青龙横刀,闪身躲过刺来的长矛,挥刀劈去,“咔嚓!”一颗人头飞了起来。 他的身形快如鬼魅,不等另外两名士兵反应过来,两道寒光一闪,两名士兵脖子中刀,仰面倒下。 李邺又拾起两支未灭的火把,投进了两座草料仓库,转身向漕河飞奔而去。 此时,仓库一片混乱,十几座仓库浓烟冲天,火舌肆虐,数百名士兵在拼命救火,却杯水车薪,毫无作用。 “看到了,在那里!” 一队士兵发现了李邺,在后面紧追不舍。 李邺奔到河边,迎面撞到一名救火叛军士兵,他用匕首将对方捅个透心凉,肩头狠狠一撞,将对方撞入河中,自己却一个地滚翻,滚出一丈远,消失在黑暗之中。 “他跳河了,射箭!” 追击的数十名士兵奔至河边,黑暗中他们没有看清细节,只见一人跳进河中逃跑。 士兵们纷纷向河中射箭,片刻,一具插满箭矢的尸体浮起,众人把尸体捞上来,却是一名同罗士兵,让众人面面相觑。 “潜下去看看!” 为首百夫长高声令道。 两名会水的士兵跳下河去,不多时,一名士兵浮起来喊道:“百夫长,铁栅栏底下有一個大洞,可以钻出去!” 百夫长当机立断道:“速去通报,放火人潜水逃走,要求沿河搜寻!” 数百名士兵沿着漕河搜寻,不断向河中放箭,还用长矛向河里捅刺,但最终都一无所获。 李邺从另一处墙头轻轻翻了出去,墙头上原本站满士兵,但仓库起火,所有士兵都奔下去救火了,墙上空空荡荡,没有一个士兵。 李邺翻出仓城,疾奔十几步,身影便消失在黑暗之中。 ....... 三十里外,李俶走出大帐,遥望远处的火光,那是鸣沙县城的火光,李俶顿时欣喜万分,李邺没有辜负自己的嘱托,果然成功了。 这时,独孤烈快步走来,惊喜问道:“殿下,鸣沙县内起了大火,可是粮草仓库烧着了?” 李俶点点头,“应该是我派出的奇兵得手了。” 独孤烈连忙道:“如果是这样,敌军只能孤注一掷,恐怕他们天不亮就要出击了,殿下,我们必须要做好迎战准备!” 李俶回头问道:“现在什么时候了?” “回禀殿下,五更已过!” 李俶当即道:“传我的命令,擂鼓备战!” “咚!咚!咚!” 唐军驻地鼓声敲响,五万五千大军纷纷从睡梦中惊醒,开始收拾东西起身了,不多时,数万大军整备完毕,列队整齐。 李俶一声令下,所有士兵都原地坐下,开始吃早饭,火头士兵送来一桶桶热汤和一筐筐肉馒头,今天要和敌军作战,唐军将士都要吃饱喝足。 两刻钟后,士兵们都吃罢早饭,精神抖擞,开始列队向北面进发。 ........ 李邺从鸣沙县出来,来到了东北方向十里外的树林,他的马匹就藏在这片树林内,由小兵刘星替他看守。 刚接近树林,忽然从森林内冲出二十余名士兵,将李邺团团包围。 李邺大吃一惊,他感觉后面有人提矛杀来,他一个翻身,手中刀槊凌厉无比地向身后之人劈去。 “当!”对方的钢矛竟然挡住了李邺凌厉一击。 对方长矛一闪,继续向李邺咽喉刺来,快得无以伦比,杀气冷厉。 李邺还从未遇到过这么厉害的对手,他身形一闪,躲过了对方必杀一枪,手中刀槊压住对方的矛杆,寒光一闪,顺着矛杆向对方的双手削去。 这一招实在太诡异,速度太快,对方大惊,躲闪已经来不及,眼看要失去双手,他只得放弃了矛杆。 李邺冷笑一声,刀槊不停,继续向对方腰部劈去,对方也早有意识,翻身跳下了战马,躲过了李邺凌厉一击。 “好厉害的刀法!”对方脱口赞道。 对方说的居然是汉语,而且对方手下士兵并没有向自己发动进攻。 李邺感觉不对,后退几步,一挥刀槊,厉声喝问道:“你们是何人?” 第一百五十五章 灵武郭帅 这时,刘星从树林里跑出来,高声喊道:“李参军不要误会,他们是灵武县郭使君派出的斥候!” “郭子仪?”李邺问道。 为首斥候将领上前抱拳笑道:“刚才我只是试探李参军的武艺,多有得罪!” 李邺这才看清眼前这名将领,让他惊讶的是,这名将领似乎和自己年纪差不多,竟然也是一员少年小将。 李邺点点头,“误会了,刚才差点伤了兄台,请多多包涵!” 少年小将抱拳道:“在下果毅都尉浑瑊,本来不相信李参军能单枪匹马烧毁敌军粮仓,现在相信了!” 李邺不由多他看几眼,原来这位就是中唐赫赫有名的猛将浑瑊。 浑瑊又道:“郭使君发现县城大火,特地派我来查看情况!” 李邺眯起眼睛道:“这样说来,郭使君就在附近?“ “就在北面十余里外!” 李邺点了点头,“那就烦请浑将军带我去见郭使君!” “可以!郭使君也正想了解城内起火情况。” 浑瑊带着手下随即翻身上马,李邺吩咐刘星先回营替自己向广平王殿下汇报,他自己则跟随向浑瑊北方疾奔而去。 浑瑊是铁勒人,他十一岁就跟随父亲参与征讨吐蕃的战争,是朔方军中赫赫有名的少年将军,屡立战功,年初更是率一千军大败贺鲁部,收复龙驹岛,积功升为果毅都尉,官阶为昭武校尉,比李邺的宣节校尉还高好几级。 奔行十余里,众人放慢了马速,看起来浑瑊年纪不大,居然是果毅都尉,李邺忍不住问道:“请问浑将军多少岁了?” 浑瑊微微笑道:“我今年十四岁!” 李邺愕然,“我们居然同岁!” 两人对望一眼,一起大笑起来。 ....... 北方十余里外,郭子仪率领一万精锐军队已经等待多时,按照李俶的部署,郭子仪的军队将在两军激战到相持阶段时,从后面杀入敌军后背,成为最后压倒敌军的关键力量。 此时,郭子仪正凝视着鸣沙县的熊熊烈火,火势不仅把整个仓库吞没了,还点燃了周围的大量民房,整个鸣沙县北城几乎都被大火席卷,天空也映照成红色。 这时,他派出去的果毅都尉浑瑊来到郭子仪身边低语几句,郭子仪点点头,“请他上来!” 不多时,李邺被带到郭子仪面前,李邺还是第一次见到这位中唐传奇老将军,只见他年约五十余岁,身材高大,长得一张方脸,虎眼豹鼻,目光深邃。 李邺在马上抱拳行礼道:“广平王帐下参军李邺参见节度使!” “鸣沙县粮草大火可是李参军所为?” 李邺点点头道:“卑职是执行广平王殿下的命令,偷袭鸣沙县粮草仓。” “就只有李参军一人?” “之前还有一名同伴,回去报信了。” 郭子仪呵呵笑道:“原来如此,本来我也想派人偷袭鸣沙县粮仓,没想到李参军抢先一步。” “让使君见笑了!” 这时,一名官员上来对郭子仪说了两句。 郭子仪上下打量一下李邺。肃然问道:“前两天率领十几名士兵保卫安乐县民众的斥候李队正是参军吗?” 李邺点点头,“正是在下!” 郭子仪动容,连忙向李邺躬身行礼道:“郭子仪感谢小将军全力护佑朔方百姓,小将军救命之恩,朔方军民都会铭记于心!” 李邺回礼淡淡道:“这是大唐军人应尽之责,郭使君不必这么客气。” 郭子仪叹息一声道:“李参军有所不知,安乐县是军人家眷安置县,至少三千士兵的家人在安乐县,我听说小阿布思率军去了安乐县,简直心急如焚,但又被阿布思主力盯住,不敢轻举妄动,我一直提心吊胆,唯恐传来屠城的消息,没法向将士交代啊!” 郭子仪后来得到消息,一名叫李邺的斥候队正率领十几名手下和小阿布思军队作战,射杀了小阿布思,后来在撤退时,又被那格斯率军追击,还是这位李队正带领数万百姓躲进峡谷,一次次打退那格斯军队的进攻,那格斯最后不得不撤退,数万百姓安然无恙。 郭子仪就想好好感谢一下这位救命恩人,没想到就在眼前。 李邺摆摆手道:“光凭卑职和十几名手下守不住安乐县,也抵挡不住同罗士兵如狼似虎一般进攻,关键还是安乐县军民奋起抵抗,包括魏县令的全力协助,还有民团士兵的英勇抗击,杨槛和数十名士兵为国捐躯,他们才是真正的英雄,而绝不是卑职一个人的功劳!” 郭子仪见对方毫不居功,心中感动道,“李参军能这样评价他们,足见高义!” 这时,一名士兵疾奔而来,抱拳禀报道:“启禀郭使君,三万同罗大军已经出兵南下!” 郭子仪点点头,鸣沙县失火,对方不得不提前出兵了。 他当即喝令道:“传令全军,准备出发!” 李邺催马来到浑瑊身边笑道:“浑兄,我们一起作战!” 浑瑊大笑道:“能和李贤弟并肩作战,是我浑瑊的荣幸也!” ........ 天渐渐亮了,在鸣沙县南部约二十里的旷野里,两支大军渐渐接近了。 唐军有五万五千人部署成飞燕大阵,燕首三万步兵为全军主力,而左右翼各有一万人, 三万步兵主将是独孤烈,右翼军主将是兵马使仆固怀恩,左翼军主将兵马使浑释之,浑释之正是浑瑊的父亲,南征北战,勇冠三军。 另外还有五千军为燕尾,由朔方军兵马副使张惟岳统领。 独孤烈是关陇贵族独孤世家的重要人物,现任龙武军右将军,他父亲独孤惟曾任万骑营大将军、兵部尚书,现在改任太师,在家颐养天年。 这次三万关中军出征朔方,天子李隆基钦点独孤烈为三万军的统军主将,负责带兵。 独孤烈曾是王忠嗣的部将,在陇右、河西从军多年,也有丰富的作战经验。 之所以把中军安排为三万人,是仆固怀恩和浑释之的建议,他们很了解同罗军的战术,总是集中兵力进攻中军,利用骑兵优势冲垮对方。 两支大军相距约三里,停止了前进,独孤烈喝令道:“弩军上前准备!战车随后。” 一万重弩士兵上前布阵,他们用的重弩是五石大黄弩,需要两个人躺在地上一起用脚蹬上弦,弩箭长四尺,箭杆用枣木制成,十分沉重,箭头呈流线型,有三面血槽。 这就是著名的重弩重箭,从秦汉以来便是对付游牧民族的大杀器,著名的秦弩大阵,就是这种重箭。 重弩重箭主要是用来对付战马,游牧民族作战,当遇到箭阵时,士兵都会躲到战马身下,箭矢射不到士兵,而普通箭矢又射不倒战马,但重箭不一样,战马挡不住重箭一击。 在重弩士兵身后是两千辆大车,大车整齐排列,排成了三排,用来阻挡骑兵的强大冲击,这是隋朝军队对付突厥骑兵的办法,唐军也继承下来。 中军其他两万步兵也列成长矛大阵,每人手执两丈长的长矛,用集体的力量来阻挡敌军骑兵的冲击。 “呜——” 同罗骑兵的号角声吹响,低沉的号声在原野里回荡,阿布思战剑一挥,三万同罗骑兵发动了,铺天盖地的骑兵俨如海潮一般向唐军大阵杀来。